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边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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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边州农村危房
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延州政办发[2011]16号
【发布部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府
【发布日期】2011.10.27
【实施日期】2011.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边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延州政办发〔2011〕1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延边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13届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延边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改善农村住房条件为目标,以改造农村危房为重点,引导和指导广大农民建设节能省地、结构安全、经济适用住房,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
(二)目标任务。
从2011年开始,将全州未改造完的泥草房、泥瓦房全部列入危旧房改造范围,今后统称为危旧房改造,力争两到三年全面完成全州4万户左右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不搞强迫命令。
2.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危旧房改造与加快推进城镇化相衔接的原则,处理好危旧房改造与土地流转的关系;二是坚持危旧房改造与村屯环境整治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好危旧房改造农民意愿、承受能力与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关系;三是坚持泥草房改造与社会救助制度化及城乡养老社会化相适应的原则,处理好危旧房改造与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孤寡人员老有所养的关系。结合当地实际,科学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年度计划,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的原则选择安置方式,统筹安排,分期推进,优先安排特困户。
3.突出重点,厉行节约。帮助贫困危房户改造建设最基本的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卫生的农房,不贪大求全,不加重群众负担,防止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
4.整合资源,合力推进。一是捆绑使用现有可利用政策;二是运用城镇廉租房政策,
鼓励和引导农民进城;三是妥善处理空心房,尽快拔掉无人居住的闲置危房;四是妥善解决外来户危房。
5.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和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为延边州内所有农村,改造对象是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居住在被确定为整栋危房(D级)和局部危房(C级)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等,并优先安排五保户和低保户等特困户。
三、农村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