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华罗庚中学高三语文《命题作文审题立意--以广东2011年高考作文题回到原点为例》优秀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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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原点
翻开旧时的相册,眼前闪过一幅幅儿时快乐的画面,好似一场精彩的电视剧,演绎着一场场情爱交织的画面。
俗话说:“岁月不饶人”。是啊,我18岁了,而姥姥都70岁了。想起儿时在姥姥怀中做了9年的傻梦,而如今的我却是一个大姑娘了。假期补了1个月的课,好不容易有点空闲,我带上剪刀、围裙、洗发露、梳子来到姥姥家。
刚到姥姥家门口,我就大声吆喝“姥姥!姥姥!”走进屋中,姥姥正在收拾东西,看到我,姥姥一脸幸福的模样“丫头,补完课啦!”“嗯,姥姥!”我走上前摸住姥姥干裂如沟的手,透过阳光,我瞥见那头巾下如棉的发丝,我惊见她那脸上纵横交错的村路,我傻傻地笑了笑,“姥姥,来!我给你剪头发。”姥姥摸了摸脑后的头发,“是该理理了,丫头,我家剪刀不好用,都锈掉了。”我神秘地从包中掏出剪刀……,姥姥一看,说:“丫头,你呦!”
平时爱干净的我,却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拿起姥姥的有点汗味的毛巾,打上水,给姥姥认真地洗头发。姥姥就像一个听话的小孩,我小心地洗着,生怕水弄进姥姥的耳朵里。此时,我突然想起了儿时的我,姥姥不也是这样给我洗头发的吗。看着这满头的花发,我的眼睛不觉湿润了。洗好后,我让姥姥坐在小板凳上,就像儿时的我一样,给她系上围裙,小心翼翼地用剪刀剪掉姥姥脑后那些老是会触摸脖颈的小东西。姥姥坐在那儿,一动也不动,两只眼眯成了一条缝,好不乐呵!
费了好大力气才搞定,此时我已经汗流浃背。姥姥刚要起来,我连忙按住了她,“姥姥,乖,再坐一下,我用毛巾把你脖子上的碎头发擦一下。”此时,我仿佛又看到了儿时姥姥那忙碌的身影。
儿时的我是在姥姥悉心呵护下渐渐成长,此时的我也在用自己的方式向姥姥诠释永恒的爱。让爱回到原点,回到日常中最点滴的小事。儿时,是爱滋润我们健康成长,现在,我们也是该回归自己初衷的爱,来关心那些曾经爱我们的人。
是的,让爱回到原点,让爱的花朵开满爱的天空。
评析:文章中心突出,真实感人,富有真情实感,细节描写细腻生动,特别是关于姥姥的外貌与剪脑后的头发时的描写,没有亲身经历是很难写出来的,姥姥的爱是原点,作者回到爱的原点进行回报,是一篇很好的文章。
回到原点
爷爷种了大半辈子的田,即使现在生活好了,他仍然奔忙于田间,因为那是他的原点,他的生存之源。
夏天刚刚过去,秋天就悄悄点燃起万物。
高粱红了,瓜果也熟了,万物都生机勃勃。
最令人按捺不住的是满垅沉甸甸的稻穗儿,想秋风吹动下,身姿摇曳,泛起层层金色的波浪。突然又齐刷刷地低下头,宛若待嫁的村姑,一幅羞答答的可入样。
这期间,爷爷最忙,一天几次往田里跑,晨曦里看几回,夕阳下,又看几回。他走上田埂,弯腰捋起一束稻穗,搓了搓,摊开放手掌吹吹,而后一粒粒地数着“一、二、三……..”一抹阳光洒在他脸上,那眼神,就像自己的孩子刚落地般地陶醉,家里根本就不少那点粮,他却依旧那么卖力。
终于盼到了收割的日子。
只见那黄澄澄的田埂上,“嚓,嚓,嚓……的割稻声,由远及近,仿佛在传递刚刚得到丰收的喜报。爷爷弯腰挑起一担刚打下的稻穗,伴着夕阳的余晖,从田埂上走来…….
那一担担带着泥土气味的稻穗,伴着爷爷“吱呀”晃动的扁担,渐渐堆满了屋前的晒穗场。我心里很清楚,此刻爷爷的心里是笑孜孜的,他收获的不只是辛苦耕耘的回报,而是来年的
充实与详和,更重要的是他对自己生存之源泉的依赖,对农家田地的热爱。
爷爷忽又指着那些稻穗,大声说道:“你看场里大堆小堆的谷穗,只就是堆金积玉!”
我冷笑一声,爷爷霎时一叹,说:“你呀,只知学习,只会抱怨种田没出息,你可知田地乃事生存的原点呀!是世人之见证,宁忘一生世绩,不忘生存的原点!”爷爷又说:“你可知道,泥巴一尺深,翻过来有黄金哩!”
一阵凉风吹过,吹去了这周围的燥热,我呆呆地站在那,一脸无语,抬眼望了望那一堆堆金灿灿的谷穗,光芒四射,我愣了一下,深想:的确,爷爷一辈子的精彩都在这田里。
爷爷是一个农民,田地就是他的生存原点。我也一样,要找准自己的原点,回到原点,让我们的生存之泉伴我们一生,散发光芒!
(点评:①文章扣题。多处点题,紧扣中心,很好。②文章主旨明确。作者把“我”和“爷爷”两代人进行对比。两代人,两种不同的人生观、价值观。文中的“原点”,即“生存的根本”。对“爷爷”来说是即“田地”,用“爷爷”的话来讲就是“爷爷一辈子的精彩都在这田里”;对“我”来说是“读书学习”,条理清晰。③选材新颖,视角独特。④注重细节刻画,语言生动形象。)
回到原点
漂泊的人儿啊,故乡是你的原点。
枫叶飘落的季节,是叶儿寻根的时节,我那真挚的好友,你何时才能回到原点?
他流淌着汉族和壮族的血液,我第一次见他,发现他有着天空一样清澈的眼眸,身上散发着自然的气息。他的确与众不同,因为他的故乡在大山深处。
为了求学,他远离大山,来到喧哗的城市,并成为了我定格一生的挚友。他热爱城市,喜欢它的繁荣,享受它的快捷-----他和我讨论哪的快餐最便宜,商量哪的地铁最方便,他融入了这个城市,成为快节奏生活的一份子:早晨在闹钟的催促下起床,喝冰箱里的牛奶,吃订购的面包。乘快捷的地铁,坐省力的电梯------他越来越适应这个城市,我的心却越发的不安。
他原本健壮结实的身体,堆上了一层层的肥肉,那自然的气息,也被城市的尘土所覆盖,那清澈的双眸变得浑浊,眼前还架起了厚厚的玻璃片,他变了,变成了不再是我喜欢的他,世俗笼罩,让他不再拥有曾经的生机与活力。喂,你该醒醒了,让一切回到原点吧!你还应该做回大山里的那个他!
难道你忘记了吗?你和我说过:“我的家乡在巍峨的群山中,那里有苍翠的树木,潺潺的溪水,有蔚蓝的天空,有壮丽的石林!”你还答应过带我一同去的,去过那种闻鸡起舞,无忧无虑的生活。你说我们可以在清晨去林中采露;你说我们可以在下午去溪中捉鱼;你说我们可以一整天躺在草坪上看日升日落;你说我们可以一同登上山顶俯看众生的渺小------我是多么向往这种生活,可你却沉溺了,沉溺在那浊气逼人的、死水一般的世俗之海中。我亲爱的朋友,何时你才能找回自我?
我送给了你一本书,是鲁迅的《故乡》,背井离乡这么多年,你是时候回去了!你的家乡,有许多伙伴在等着你,他们不是闰土,和他们在一起,才能找回你应有的生活。云南,是一个充满灵气的地方,希望那里的清新能洗除你心灵的尘埃!
你最终没有辜负。
看着你踏上归乡的列车,我激动的内心迫着我喊出:回去吧,回到你原来的地方!
[点评]:曾经的迷失,最终的回归。反思反省后的你回到了生活的原点:一种自然而清澈的生活。
回到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