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药品零售企业经营中药饮片

合集下载

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蛤蚧……………………………………………………………………………………………95
蛤壳………………………………………………………………………………… ………158
煅蛤壳………………………………………………………………………… …………158
枸骨叶………………………………………………………………… ……………………147
大黄炭………………………………………………………………………………………74
大皂角……………………………………………… ………………………………………164
燀苦杏仁…………………………………………………………………………………… 109
丹参……………………………………………………………………………………………25
川芎………………………………………………………………………………… ………125
酒川芎………………………………………………………………………… …………126
醋莪术……………………………… ………………………………………………………187
醋甘遂…………………………………………………………………………………………78
侧柏炭……… ……………………………………………………………………………144
蟾酥…………………………………………………………… ……………………………162
蟾酥粉…………………………………………………… ………………………………163
常山………………………… ………………………………………………………………189
胡黄连…………………………………………………………………………………………89
虎杖……………………………………………………………………………………………85
化橘红………… ……………………………………………………………………………168

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

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

《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发布时间:2011-12—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零售许可行为,加强药品零售准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行政许可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变更、注销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相关内容.第三条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

本规定所指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是指同一法人总部对其直营非法人门店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质量管理并承担质量责任的药品零售经营形式。

第四条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药监局)主管全市药品零售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各药监分局药品零售企业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各药监分局负责本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和监督管理档案。

第二章药品零售企业许可条件第一节营业场所及设施、设备第五条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符合“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与已有药品零售企业之间具备350米以上的可行进距离。

(一)同一零售连锁企业开办的直营非法人门店间可不受距离限制;(二)在大型购物中心内开办零售连锁企业的直营非法人门店或经营类别为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可不受距离限制。

第六条企业应当具有与其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并具有相应的办公区及辅助用房。

营业场所应与办公区及辅助用房相对独立。

在购物中心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区域。

营业场所应卫生、整洁、宽敞、明亮、摆放规范 ,企业营业场所及仓库周边25米范围内无污染源。

于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场所应为商业用途,违法建设不得用于开办药品零售企业。

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以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购药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零售经营药品,含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申请办理和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区县分局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

第四条药品零售企业(含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以下同)应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新办药品零售企业均要通过GSP认证。

第五条鼓励药品零售企业连接经营,凡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均可通过新办、重组、兼并等形式发展连锁经营。

第六条药品零售企业的设立,以“促进药品零售企业的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购药”为基本原则,实行总量控制,每年上下半年各核定一次;原则上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地域面积、区域繁华程度、消费水平等综合因素进行分析核定。

第二章新办药品审批管理第七条新办药品的程序(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区县分局分别受理新办企业申请。

(二)各区县分局负责新办企业的审批、监督管理。

(三)新办企业的审批程序为:受理,审核(文件审核和现场验收),复审,审定,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第八条药品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及其“换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零售)验收标准”(国药管办[1999]242号附件)。

第九条新办药品的场所要求(一)药品零售企业之间应有350米的可行进距离(历史形成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繁华商业区内可不受间隔距离限制;(二)新办药品零售企业的店堂使用面积(不含中药饮片的营业区域)应在150平方米以上,仓储面积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原则上应不低于店堂使用面积的三分之一;地址在普通商业企业(如商场、超市)内的,无独立的门牌号码,即店内设店,店堂使用面积应在100平方米以上;地址在远十区县,并且在区县政府所在城镇行政区域内、设计规模在3万人口以上居住区以外的,店堂使用面积应在50平方米以上。

北京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名录

北京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名录
北京市
东城区
北京崇光药业有限公司
西城区
北京西单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朝阳区
北京卫仁中药饮片厂
北京市双桥燕京中药饮片厂
丰台区
北京四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石景山区
海淀区
北京华洋奎龙药业有限公司
顺义区
北京华邈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冠城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和盛堂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康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密云区
北京峰顺康医药有限公司
北京芝参堂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紫云腾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北京益通柏瑞医药科技有限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司
怀柔区
北京晨益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春风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春风一方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乾元本堂饮片有限公司
北京燕北饮片厂
延庆区
北京君信康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均大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北中大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时珍堂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仟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北京明辉恒通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同春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鹤延龄药业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太洋树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本草方源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参茸中药制品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房山区
北京深港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金崇光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首儿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北京大恒倍生药业有限公司
通州区
北京琪景饮片有限公司
北京三和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盛世龙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亚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北京杏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东兴堂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康源祥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振兴百草(北京)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的公告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的公告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4.08.06•【字号】京药监发[2004]20号•【施行日期】2004.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的公告(京药监发[2004]20号)《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于2004年8月4日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七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本办法自2004年8月17日起施行。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二00四年八月六日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零售许可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变更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是指经营同类药品,使用统一商号和统一标识的若干门店,在同一总部的统一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质量管理标准、采购同销售分离、实行规模化管理经营的组织形式。

第四条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药品监督局)负责制定药品零售企业的验收实施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各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资格认定、监督管理工作。

各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根据市药品监督局的委托,负责本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企业监督管理档案。

第五条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依法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取得认证证书。

第二章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第六条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以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购药为原则,应与已有药品零售企业之间具备350米以上的可行进距离。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定价中药饮片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定价中药饮片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定价中药饮片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5.13•【字号】京发改[2004]860号•【施行日期】2004.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定价中药饮片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发改[2004]860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本市中药饮片价格管理,根据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药品政府定价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2142号)和原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定价药品目录(暂行)的通知》(京价[医]字[2001]300号),我们制定了《北京市政府定价中药饮片价格管理暂行办法》(附后),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北京市政府定价中药饮片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不得超过政府制定公布的中药饮片最高零售价格。

二、所有精制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非调剂用中药饮片和未列入《北京市政府定价药品目录(暂行)》的调剂用中药饮片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者和医疗机构要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变化合理制定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

三、中药饮片调剂中,药箅子、布袋可按实际进价收费并在结算时予以注明。

包装纸、袋在销售费用中解决,不得收费。

四、中药饮片调剂处方计价,每付总和保留到角,角以下四舍五入。

五、销售中药饮片及相关物品和包装材料,均应按原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8号)和原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印发药品零售单位明码标价试行规定的通知》(京价(检)字[2001]174号)中的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政府定价中药饮片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二00四年五月十三日附件:北京市政府定价中药饮片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政府定价中药饮片价格管理,根据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药品政府定价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2142号)和原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定价药品目录(暂行)的通知》(京价[医]字[2001]300号),制定本办法。

2018年北京市中药饮片企业名录563家

2018年北京市中药饮片企业名录563家

北京康安堂药店有限责 任公司
北京华康瑞通医药有限 责任公司
中国:北 2005/1/13 0:00 京市:北
京市
中国:北 2001/2/1 0:00 京市:北
京市
北京市海
名称
注册时间
地区 地址 姓名 类型 资本
北京市双桥燕京中药饮 片厂
中国:北 1991/1/1 0:00 京市:北
京市
北京市朝
阳区双桥 东路双会
苏桂云
桥南
[生产 型,贸易 型]
846
北京圣惠堂中药饮片有 限公司
中国:北 1996/11/26 0:00 京市:北
京市
北京市房
山区青龙 湖镇小马
翟宏泰
村甲89号
中国:北 2015/6/30 8:00 京市:北
京市
北京市丰 台区卢沟 桥桥西街 107号
[生产 型,贸易 型]
中国:北 北京市沧
[生产
北京永兴中药饮片厂
2015/6/30 8:00 京市:北 达农工院
型,贸易
京市 内
型]
北京双桥燕京中药饮片 厂
中国:北 2015/6/30 8:00 京市:北
京市
北京市朝 阳区双桥 东路双会 桥南
京市
北京市丰 台区卢沟 桥西街1 07号
[无类型]
北京永安医药总公司中 药饮片厂
中国:北 2015/6/30 8:00 京市:北
京市
北京北京 市市朝阳 区金盏长 店村
[无类型]
浙江省临海医药有限公 司中药饮片厂
中国:北 2015/6/30 8:00 京市:北
京市
浙江淅江 临海市省 临海市东 城下10号
北京晨益药业有限公司
中国:北 2015/6/30 8:00 京市:北

东城区药店

东城区药店

1 北京庆余大药房有限公司东城区东中街22号楼首层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2 北京久安堂药业有限公司东城区安外西河沿17号楼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3 北京鑫龙康医药经营部东城区地铁安定门出口南侧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4 北京屈臣氏首创连锁商店有限责任公司新东安市场分店东城区王府井大街138号(新东安屈臣氏店内)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5 北京市利君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地安门分店东城区地安门东大街60-2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6 北京市利君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蒋宅口分店东城区安外甘水桥16-2楼底商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7 北京久敬堂大药房北京东城区北官厅11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8 北京桥健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东城区交道口东大街8号楼8-9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9 北京中研太和医药有限公司东城区东直门内北新仓18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10 北京国康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安贞桥分店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6-5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11 北京金安普生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普生康宝大药房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89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12 北京同芝堂东单大药房东城区东单北大街69号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血液制品)、精神药品(第二类)13 北京欣隆福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东城区美术馆东街7号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14 北京王府井医药商店有限责任公司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67号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血液制品)、精神药品(第二类)15 北京桐君阁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东城区王府井大街176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血液制品)16 北京同仁堂参茸有限责任公司东城区东四北大街480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17 北京广惠康医药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东城区和平里青年沟七区32号楼西侧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18 北京怡然堂药店东城区崇文门内大街75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血液制品)19 北京万维尔康大药店东城区东单北大街62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血液制品)20 北京广仁药店有限公司东城区旧鼓楼外大街34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医药勤务兵2007-01-23 21:40编号名称地址电话经营范围1 北京正德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雅宝路药店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2号楼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2 北京金鑫然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大药房东城区东四北大街303-10号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3 北京同仁堂参茸有限责任公司东安药店东城区王府井大街138号B1层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4 北京天罡普仁医药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平安大街大药房东城区东四十条88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5 良方药业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大药房东城区和平里东街2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6 良方药业有限公司北京青年湖大药房东城区青年湖北街7号楼一层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7 北京福瑞宏达医药有限公司鼓楼分店东城区鼓楼东大街73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血液制品)8 北京隆利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东城区安外大街208号三利百货商场内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9 北京市京隆堂医药有限公司第一分店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6号楼6-6,6-7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10 北京敬德堂药铺有限公司东城区东直门外香河园街23号楼一层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11 北京屈臣氏首创连锁商店有限公司东方广场分店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新天地商场地铁层CC17-CC23号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12 北京新稀特大药房东城区东总布胡同弘通巷四号508、509、510、511室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血液制品)13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朝内药店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43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血液制品)14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百草药店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47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血液制品)15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灯市口药店东城区东四南大街118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血液制品)16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站药店东城区北京站前街16号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血液制品)17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四药店东城区东四南大街57号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血液制品)18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宏仁堂药店东城区东四北大街434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血液制品)19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直门内药店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221号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20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单药店东城区灯市口大街72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血液制品)医药勤务兵2007-01-23 21:40编号名称地址电话经营范围1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中轴路药店东城区鼓楼外大街52号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2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安外药店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203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血液制品)3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鼓楼药店东城区鼓楼东大街301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4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景山药店东城区沙滩后街19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5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八条药店东城区东四北大街234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血液制品)6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药店东城区崇文门内大街21号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7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和平里药店东城区和平里西街化工部宿舍14楼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血液制品)8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芳草药店东城区安内大街245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血液制品)9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宽街药店东城区交道口南大街丙69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血液制品)10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十条药店东城区东四十条34号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血液制品)11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雍和宫药店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甲7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血液制品)12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朝内南小街药店东城区朝阳门南小街233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13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朝内北小街药店东城区朝阳门内北小街4号楼5门、6门首层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14 北京华健永安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甲34号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15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新药店东城区雍和宫大街84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血液制品)16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站北口药店东城区朝阳门内南小街22号楼首层7号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17 北京医保全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饭店药店东城区东长安街33号一层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18 北京医保全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交道口店东城区交道口北头条29号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19 北京医保全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医药信息咨询中心东城区劳动人民文化宫内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20 北京医保全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安定门店东城区安定门内大街96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精神药品(第二类)医药勤务兵2007-01-23 21:40编号名称地址电话经营范围1 北京医保全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王府井店东城区王府井大街153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精神药品(第二类)2 北京医保全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新东四药店东城区东四北大街320号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3 北京医保全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沙滩店东城区五四大街甲31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4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和平里连锁店东城区和平里三区五号楼7单元一层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5 北京嘉事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嘉事堂中绦药店东城区中绦胡同甲2号迤西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6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药店东城区朝内大街166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7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粮广场药店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B1-31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8 北京双鹤大药房有限公司工体大药房东城区新中街4号楼一层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9 北京双鹤大药房有限公司东不压桥大药房东城区东不压桥20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10 北京双鹤大药房有限公司双鹤新中园大药房东城区新中街乙12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11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正达金象大药房东城区东交民巷甲30号一层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12 北京和平里金象大药房有限公司东城区和平里北街72号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13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天地金象大药房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晨曦百货一层)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14 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白塔金象大药房东城区豆瓣胡同5号楼底商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血液制品)15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王府井金象大药房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77号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16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内金象大药房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19号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17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和平里药店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六号楼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18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站药店东城区北京站西街1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19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安德路药店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洲际大厦B 座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20 北京同仁堂东直门药店东城区东直门外斜街61号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医药勤务兵2007-01-23 21:40编号名称地址电话经营范围1 北京同仁堂工美药店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00号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2 北京同仁堂王府井药店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55号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3 北京同仁堂天安药店有限公司东城区东交民巷新大陆6号院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4 北京同仁堂紫云腾药店有限责任公司东城区东华门大街63号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5 广东康力医药有限公司北京东盛百合大药房东城区和平里东街民旺胡同2号楼商业一、二单元A+G号房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6 北京京卫元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第十二京卫大药房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10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7 北京德威治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宽街大药房东城区美术馆后街48号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中药材中药饮片强化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中药材中药饮片强化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中药材中药饮片强化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10.10•【字号】京食药监药生〔2018〕32号•【施行日期】2018.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中药材中药饮片强化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京食药监药生〔2018〕32号各区局、各直属分局,各相关直属单位,各相关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为进一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提高中药饮片质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下发了《中药饮片质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国家局方案)。

为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举一反三,在总结2011年以来我局强化全市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市局组织制定了《中药材中药饮片强化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北京市方案),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排查风险隐患,规范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规范我市中药饮片经营使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精心组织,强化统一领导市局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经费保障,统一组织精干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管工作,积极按照市局工作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三、自查自纠,落实企业责任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的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深入排查,切实开展自查自纠,确保纠正措施落实到位。

四、强化监管,加大查处力度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持续加强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环节和中药饮片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

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必须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对北京市中药饮片零售药店经营现状的调研与思考

对北京市中药饮片零售药店经营现状的调研与思考

对北京市中药饮片零售药店经营现状的调研与思考一、调研背景中药饮片是中国传统的药材制剂形式,其在临床应用中具有广泛的用途和重要的作用。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共有中药饮片零售药店近4000家。

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和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消费者对于中药饮片的需求也在发生着变化。

因此,对于北京市中药饮片零售药店经营现状进行调研和思考,对于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调研内容1. 中药饮片零售药店数量及分布情况通过实地走访和网络搜索等方式,了解北京市中药饮片零售药店数量及分布情况。

目前,北京市中药饮片零售药店主要分布在城区和郊区,其中以朝阳、海淀、丰台等城区为主。

2. 中药饮片零售品种及质量情况通过走访多家中药饮片零售店并购买样品进行检测,了解中药饮片零售品种及质量情况。

调研发现,目前市场上出现了一些假冒伪劣的中药饮片,消费者在购买时需注意识别。

3. 中药饮片零售价格情况通过对比多家中药饮片零售店的价格,了解中药饮片零售价格情况。

调研发现,不同品牌、不同规格的中药饮片价格存在较大差异。

4. 消费者购买中药饮片的方式及需求情况通过问卷调查和走访多家中药饮片零售店,了解消费者购买中药饮片的方式及需求情况。

调研发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在电商平台上购买中药饮片。

三、思考与建议1. 加强行业监管针对目前市场上存在的假冒伪劣问题,应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并建立完善的质量监测体系。

同时,加强对于从事中药行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2. 提高产品质量中药饮片作为传统的中药制剂形式,其质量问题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因此,企业应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3. 推广中药文化中药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加强对于中药文化的推广与普及。

同时,通过多种方式提高消费者对于中药饮片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4. 拓展销售渠道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在电商平台上购买中药饮片。

中药饮片的经营范围

中药饮片的经营范围

中药饮片的经营范围
中药饮片是中医药材经过炮制、加工后制成的颗粒、片剂、颗粒、膏丸等剂型,便于服用的中药制剂形式。

中药饮片的经营范围主要涉及到中药材的加工、生产以及相关的销售和配送等环节。

以下是中药饮片经营的一般范围:
1.中药材加工:
•中药饮片的制备过程需要对中药材进行炮制、加工、烘焙等处理。

中药材的加工环节是中药饮片制备的重要步骤。

2.中药饮片生产:
•中药饮片的生产包括将炮制过的中药材制成颗粒、片剂、膏丸等剂型,并进行包装、标签等工艺。

3.中药饮片销售:
•中药饮片可以通过医药公司、药店、医疗机构等销售渠道进行销售。

企业可以开展批发、零售等销售业务。

4.中药饮片配送:
•为确保中药饮片的正常供应,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可以涉及到相关的物流和配送服务,确保产品能够及时到达销售点。

5.质量控制和检测:
•中药饮片的生产需要进行质量控制和检测,确保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符合相关的药典标准。

6.注册和备案:
•中药饮片生产和销售需要符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包括中药饮片的注册和备案手续,确保产品的合法生产和销售。

7.市场推广和宣传:
•中药饮片企业可以进行相关的市场推广和宣传活动,提高产品的知名度,拓展销售渠道。

8.科研和开发:
•一些企业可能会涉及中药饮片的研发工作,包括新产品的开发、配方的研究等,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请注意,中药饮片的经营涉及到严格的药品管理和监管,企业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在开展中药饮片经营前,建议咨询相关药品管理部门,了解和遵守当地的法规和政策。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用毒性中药材及其饮片生产经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用毒性中药材及其饮片生产经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用毒性中药材及其饮片生产经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12.30•【字号】京食药监药生〔2016〕39号•【施行日期】2017.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用毒性中药材及其饮片生产经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京食药监药生〔2016〕39号各区局,各直属分局,各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为加强我市医疗用毒性中药材及其饮片生产经营管理,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医疗用毒性中药材及其饮片生产经营管理暂行规定》并经市局2016年第39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12月30日北京市医疗用毒性中药材及其饮片生产经营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2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药典》)、《北京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北京市中药饮片标准》中收载的二十七种毒性中药材及其饮片的毒性大小以及炮制方法的不同,将其分为两类管理,即第一类品种和第二类品种(见附件1)。

第3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毒性中药材及其饮片的生产经营使用应遵循本规定。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4条北京市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申请生产毒性中药饮片的应当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提出药品生产范围变更。

申请企业应符合本规定附件2的要求。

经审核同意的,在《药品生产许可证》副本上标注相应毒性中药材名称。

第5条生产毒性中药饮片应当设置独立生产车间,人流通道和物流通道严格分开。

在炮制、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避免交叉污染、混淆、差错,防止变质,并按规定标注专用标志。

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七)

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七)

《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2005-12-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零售许可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变更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是指经营同类药品,使用统一商号和统一标识的若干门店,在同一总部的统一管理下,采取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质量管理标准、采购同销售分离、实行规模化管理经营的组织形式。

第四条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药品监督局)负责制定药品零售企业的验收实施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各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资格认定、监督管理工作。

各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根据市药品监督局的委托,负责本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企业监督管理档案。

第五条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依法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取得认证证书。

第二章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第六条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以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购药为原则,应与已有药品零售企业之间具备350米以上的可行进距离。

商业中心区内可不受间隔距离限制。

在连锁超级市场内开办经营类别为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可不受间隔距离限制。

第七条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店堂使用面积(不含中药饮片的营业区域)应在100平方米以上,仓储面积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

注册地址在京郊十区(县)(不含在区(县)政府所在城镇行政区域内的),店堂使用面积应在40平方米以上。

在连锁超级市场内开办经营类别为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可不受店堂使用面积限制。

第八条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范围含中药饮片的,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中药饮片营业区域,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并具备与之相应的仓储面积。

药品零售企业中药饮片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零售企业中药饮片质量管理规范

炮制
煎中药一般要先清洗一下药材,然后放入适当冷水浸润一会儿再进行煎煮。煎煮 时间主要根据药物和疾病的性质,以及药物的情况而定。
一般药物:第一煎以沸腾开始计算需要20-30分钟,第二煎30-40分钟。 治疗感冒类药物:第一煎10-15分钟,第二煎15-20分钟。 滋补类药物:第一煎30-40分钟,第二煎40-50分钟。
异味或气味消失。
(1)炒黄:药物表面微黄或鼓起或爆裂,色泽均匀,有药材固有的气味,生片,糊片,不得超过 2%,药屑,杂质不超过1%。
(2)炒焦:药物表面焦褐色,色泽均匀,生片炭化片不得超过3%,药屑、杂质不得超过1%。 (3)炒炭:药物表面黑色,内呈焦褐色或焦黄色,存性并基本保持原片型,生片和完全炭化片不得
2021/4/26
1
图片辨别
2021/4/26
1
那这些呢?
2021/4/26
1
关于经营许可—药食同源目录
B 八角茴香、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百合、薄荷 C 赤小豆 D 丁香、刀豆、代代花、淡竹叶、淡豆豉 E 阿胶 F 佛手、茯苓、蜂蜜、榧子、蝮蛇、覆盆子 G 甘草、枸杞子、高良姜、葛根。 H 花椒、荷叶、黄芥子、黄精、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
5、冲服:散剂、丹剂、小丸、自然汁及某些用量少的贵重药,用温开水冲服。需冲服的药有牛黄、 麝香、沉香末、肉桂末、田三七等。
6、"另煎"。某些贵重药如人参,应切成小片,放入加盖盅内,隔水炖2、3小时,然后和其它药物 煎取的药液同服。既减少同煎时被它药吸收,又尽量保持其有效成分。
2021/4/26
1
2021/4/26
1
炮制
1、先煎:介壳类、矿石类的药物,因坚实难煎出有效成分,应打碎先煎。方法是先煎沸10分钟~ 30分钟,然后再入其它药同煎。需先煎的有磁石、龙骨、牡蛎、龟板、鳖甲、等。有毒的药也应先 煎一小时以减低其毒性,如半夏、附子等。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8.31•【字号】•【施行日期】2012.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原材料工业正文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各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部署2012年8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为贯彻国家禁毒委员会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及《北京市禁毒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京禁毒字〔2012〕16号),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电〔2012〕38号,见附件1),紧紧围绕做好党的十八大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总目标,以规范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及麻黄饮片的管理为重点,坚持落实企业责任、规范经营秩序、严惩违法行为,查找薄弱环节,严防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结合我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际情况,现提出工作要求如下:一、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原料药及单方制剂的管理。

严格控制麻黄碱类原料药的审批数量,即日起,各企业原料药审批总量在去年审批总量的基础上不予增加;5年内未生产的品种,专项整治期内不予恢复生产。

麻黄碱单方制剂严格执行麻醉药品购销管理规定,定点经营企业在销售时要认真审核客户资质,一律不得销售给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医疗机构。

二、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企业管理。

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药品GMP的要求组织生产,做好麻黄碱类原料药的购买使用记录、生产中废料生成数量及销毁记录,成品一律加赋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销售。

生产企业要严格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环节的管理,认真审核客户资质,确定固定的药品批发企业作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代理商,与之签订包含有保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流入非法渠道内容的代理协议;新增客户后须报辖区药监分局。

北京同仁堂(安国)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简介

北京同仁堂(安国)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简介

库 房7〇00平方 米 ,
公司厂房设施 、
生 产 设
备 、 化 验 仪 器 等 硬 件 配 套 设 施 完 善 。 一 流 的 生 产 设 备 为 中 药 现 代 化 、 产 业 化 生 产 提 供 强 有
力 的 生 产 保 障 。 尤 其是水 飞 自 动化生 产 线 设备真正 实现 了 省时 、
在国 家 推进京津 冀协同发 展 的大 背景下 ,
北京同 仁堂
安 国 (

中 药 饮 片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按 照 集 团 公 司 专 业 化 发 展 的 定 位 要 求 . 围 绕 做 " 长 、 做 强 、 做 优 . 做 大 " 的 战 略 规
划 在 生 产 和 经 营 中 恪 守 同 仁 堂 “ 炮 制 虽 繁 必 不 敢 省 人 工 品 味 虽 贵 必 不 敢 减 物 力 ” 的


企业理念 ,
发 扬 “ 同 修仁 德 ,
济世 养 生 ’t 的 企 业 精 神 ,
把国 药第 一品 牌更 加 发扬 光大 ,
为 提高人 类健康水平和 生命质量 ,
振兴和繁 荣 我 国

医药事业做出
极 积
贡 献 。
201 7

9月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过 G M P 认 证 通 过 认 证 的 品 种 一 般 中 药 饮 片 8 2 1 个 , 毒 性 中 药 饮 片 1 3 个 , 直 接 口 服 中 药 饮 片 2 3 ,
个。

司设计
年生


药饮片
2万吨 。
公 司 通 过 G M P 认 证 的 生 产 车 间 1 2 平 〇0 0 方 米 ,

北京市中药饮片标准

北京市中药饮片标准

北京市中药饮片标准北京市中药饮片标准是指在北京地区生产的中药饮片应当符合的质量标准和规定。

中药饮片是指采用中药材为原料,经过加工制成的成品药品,是中医药领域中重要的剂型之一。

为了保障中药饮片的质量和安全,北京市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规范,以便对中药饮片的生产、质量控制和使用进行监管和管理。

首先,北京市中药饮片标准对中药材的质量要求非常严格。

中药饮片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中药的疗效和安全性,因此对原料药材的质量要求是非常高的。

北京市中药饮片标准规定,中药材必须符合国家药典或者地方标准的规定,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和审核,确保符合质量要求后才能用于中药饮片的生产。

其次,北京市中药饮片标准对中药饮片的加工工艺和质量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中药饮片的加工工艺包括原料的清洗、切片、炮制、烘干等环节,每一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按照标准操作,确保中药饮片的质量稳定和安全。

同时,对于中药饮片的质量控制也有详细的规定,包括外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方面,确保中药饮片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另外,北京市中药饮片标准还对中药饮片的包装、储存和运输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中药饮片的包装必须符合药品包装的相关标准,保证药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和损坏。

同时,对于中药饮片的储存条件和有效期限也有明确的规定,以确保中药饮片在有效期内保持良好的质量和疗效。

总的来说,北京市中药饮片标准是对中药饮片质量和安全的保障,对中药饮片的生产、质量控制、包装、储存和运输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只有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操作,才能保证中药饮片的质量和安全,为人们的健康提供保障。

同时,也为中药饮片的生产企业和经营者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有利于规范中药饮片市场,促进中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药品零售企业及其监督管理-2024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试题(标准答案)

药品零售企业及其监督管理-2024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试题(标准答案)

药品零售企业及其监督管理2024年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试题温馨提示:试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生成。

若5次未通过考核,则需重新学习该课视频课程,试题也将重新组合,请在答题时慎重答题、提交。

单选题:每道题只有一个答案。

1.DTP,是英文名为DirecttoPatient的缩写,中文简称为“直接面向病人”。

()A.对B.错正确答案:A2.以北京为例,药品零售企业必须设置库房(含中药饮片)。

()A.对B.错正确答案:B3.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

()A.对B.错正确答案:A4.以北京为例,原则上营业场所药品经营使用面积不大于70平方米。

()A.对B.错正确答案:B5.1.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A.对B.错正确答案:A6.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至少2名执业药师及4名具备相当于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

()A.对B.错正确答案:B7.阴凉区温度应该不高于30℃,湿度应该保持在70-95%之间。

()A.对B.错正确答案:B8.零售药店是医药流通行业中为消费者提供服务的终端环节。

()A.对B.错正确答案:A多选题:每道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答案,多选漏选均不得分。

9.下列关于零售企业的说法错误的有()A.药品零售企业是指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B.药品零售企业既可以将药品销售给消费者,也可以销售给其他药品零售企C.药品零售企业分为单体药店和零售连锁药店D.药品零售企业是我国药品销售的主要渠道正确答案:BD10.下列关于新特药房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有()A.药品价格高B.用药服务要求高C.附加值高D.药品销售一般不需要处方正确答案:ABC11.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可以直接经营的品类包括()A.处方药B.非处方药C.保健食品D.二类医疗器械正确答案:AB12.药品网络零售企业不得违反规定以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个人赠送()A.处方药B.甲类非处方药C.乙类非处方药D.保健食品正确答案:AB13.不得列入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范围内的药品包括()A.麻醉药品B.第二类精神药品C.胰岛素除外D.化学原料药正确答案:AD14.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A.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B.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C.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D.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正确答案:ABCD15.2.根据广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二类店经营范围限定为()A.非处方药B.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除外)C.二类精神药品D.罂粟壳正确答案:AB16.关于经营类别包括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人员要求的说法正确的有()A.应当配备至少1名执业药师B.除执业药师外,还应配备2名具备相当于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C.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D.只需要1名具备相当于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正确答案:ABC17.不能转换为非处方药的情形包括()A.用于急救和其他患者不宜自我治疗疾病的药品B.消费者不便自我使用的药物剂型C.用药期间需要专业人员医学监护和指导的药品D.需要在特殊条件下保存的药品正确答案:ABCD18.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包括()A.抗病毒药B.精神障碍治疗药C.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固体制剂D.复方甘草品正确答案:ABD。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经营中药饮片
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中药饮片经营质量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中药饮片药品零售企业的开办、换证、经营范围变更和监督管理及GSP现场检查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品零售企业除满足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应要求外,还应满足本标准的有关要求。

第四条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品零售企业在按照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本企业质量管理文件时,应同时按照GSP和本标准的要求,对中药饮片的质量管理进行要求并建立相应的文件,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记录及凭证、档案及报告等。

第五条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与中药饮片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一)应配备至少一名执业中药师或中药师及至少一名中药调剂员,负责相关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等工作;
(二)从事中药饮片验收、养护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中
药士以上职称或中药专业中级工(含)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含)以上学历及三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
(三)营业时间内,执业中药师和中药学技术人员应当在岗。

药学服务人员要佩戴有照片、姓名、执业资格、技术职称等内容的工作牌。

中药调剂员应具有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中药调剂员上岗证》;
(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也可按《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服务规范(试行)》的要求建立责任药师,负责相关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等工作。

第六条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品零售企业中药饮片调剂区不得低于30平方米,并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中药饮片的调剂区应与中药饮片储存区、生活辅助区、办公区及其他经营区域分开,有效隔离,同时符合有关温湿度和环境卫生的要求;
(二)中药饮片调剂区除具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资格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三)具有陈列饮片和处方调配的设施和设备;
(四)经营需冷藏的中药饮片品种的,应当有专用冷藏设备。

第七条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配送中心中药饮片仓库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经营中药饮片的单体药品零售企业中药饮片仓库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同时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储存中药饮片应当设立专用的库房,与其他药品类仓库有效隔离。

库房内墙、顶光洁,地面平整,门窗结构严密,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非工作人员进入、货物被盗或混淆;
(二)应按中药饮片包装标示的温湿度等条件储存;没有标示的,按药典或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储存;
(三)经营需专门温度保存的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应当有与其经营品种及规模相适应的专用设备或设施;
(四)储存中药饮片相对湿度为35%~75%;
(五)具有监测温湿度、调控温度的设备,对存储环境进行监测;
(六)对易串味、虫蛀、霉变、走油、变色及含挥发油类成分等中药饮片应单独阴凉保管或密闭保存;
(七)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可以不设中药饮片仓库。

第八条中药饮片不得直接堆放于地面储存,应采用货架存储并保证通风。

不得采购无包装标识的中药饮片,中药饮片的标签必须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标准、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药品批准文号。

第九条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品零售企业要坚持对中药饮片斗箱定期清斗,防止中药饮片质量变异或生虫。

第十条储存中药饮片的容器内不得有串药、生虫、霉变、走油、结串等现象。

第十一条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品零售企业中药饮片药
斗的斗名要正名正字,标签和所存放中药饮片要相符。

中药饮片装斗应当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

第十二条普通中药饮片装斗不超过八成满,细小种子类中药饮片装斗时不超过七成满。

第十三条严格按照生产批号装斗,不同批号的饮片装斗前应当清斗并记录,并在斗内放置标明饮片名称、批号、生产企业的标签。

第十四条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对零售场所柜台货架和仓库中的中药饮片定期进行养护和检查并形成记录,记录保存时间应符合GSP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经营中药饮片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建立能够满足中药饮片经营管理全过程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能够实现中药饮片销售处方统方功能,对销售的中药饮片能够按品种、批号进行盘点。

第十六条本标准由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