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公基法律常识之民法(50):诉讼时效的客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09年以后,诉讼时效每年必考,分值不多,不超过2分。考点变动不均,你方唱罢我登场。为稳妥起见,下列内容均应掌握:
①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客体)。
②诉讼时效制度的性质。
③诉讼时效的效力。
④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
⑤诉讼时效期间的类锻及其起算。
一、诉讼时效的客体(适用对象)(★★★)
(―)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
①支配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有例外:根据《物权法》第202条,抵押权适用诉讼时效)。
②抗辩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抗辩权具有永续性。
③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形成权一般适用除斥期间。
④请求权通用诉讼时效。事实上,还得有所限制,在我国,只有债权请求权与继承权回复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比较项诉讼时效除斥期间
适用的权利请求权形成权
期间性质可变期间(中断、中止、延长)不变期间
期间起算点自权利人能行使权利之日或权利被
侵害之日
自法律明确规定之日
期间经过的效果义务人获得抗辩权权利消灭法律功能保护新形成的法律关系维持持续到现在的过去的法律关系
(二)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1.《诉讼时效规定》第1条规定,下列三种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①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②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③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例1甲公司经批准公开发行企业债券,乙在证券公司购买了甲公司20万元的债券,债券于2009年1月到期。直到2012年3月,乙才想起此事,于是请求甲公司还本付息。①由于债券是公开发行的,乙对甲享有的请求还本付息的债权(与在金融机构存款属于同一性质)不适用诉讼时效,无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问题。②所谓不适用,指既不适用2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也不适用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③若为“定向发行”的企业债券,就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向不特定对象”指“公开发行”。
例2甲公司经批准定向发行企业债券,甲分别向乙、丙、丁三公司发行了1000万元的企业债券。债券于2009年1月到期。直到2012年3月,乙公司才想起此事,于是请求甲公司还本付息。①由于债券不是公开发行,而是定向发行的,乙公司对甲公司请求还本付息的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②因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甲公司可以行使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③“向不特定对象”指“公幵发行”。
2.《公司法解释(三)》第I9条规定,下列三种债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①公司请求瑕疵出资股东缴付出资的债权;
②公司的债权人请來公司的瑕疵出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债权;
③公司的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公司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债权。
例3甲、乙、丙、丁约定各出资100万元设立“大发公司”,约定须于2009年3月1日之前出资到位。至2013年3月,只有丁没有履行100万元的出资义务。①“大发公司”对丁享有的缴付出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②假设“大发公司”对“小康公司”负担600万元到期债务不能清偿。“小康公司”请求丁在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大发公司”的600万元债务承担补充责任,丁也不得对“小康公司”主张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③须注意:若“小康”对“大发”的600万元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丁可主张诉讼时效抗辩。
3.根据学理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
①物权请求权(《物权法》第34、35条)
②占有保护请求权(《物权法》第245条)
③人格权请求权(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害)
④纯粹的身份权请求权(夫妻同居请求权、解除收养关系请求权)
⑤基于相邻关系的相邻权(原因:多为物上请求权)
⑥知识产权请求权(请求停止侵害、销毁侵权物品、消除影响)
典型真题
下列哪些请求不适用诉讼时效?(14年·卷三·53题一ABCD)
A.当事人请求撤销合同
B.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C.业主大会请求业主缴付公共维修基金
D.按份共有人请求分割共有物
[答案解析]①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系形成权,适用1年与5年的除斥期间。故选A。②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权利系形成权,且为不适用除斥期间的形成权。故选B。③请求业主交付公共维修基金的权利系债权,但通说认为,为维系业主的共同利益,不适用诉讼时效。故选C。④共有物分割请求权系形成权,且为不适用除斥期间的形成权。故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