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配电线路安装、检修规程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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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110kv架空输配电线路运行检修维护规程

10kv-110kv架空输配电线路运行检修维护规程

鄂电司汉供农〔2004〕43号关于印发《武汉供电公司农网10—110千伏架空输配电线路运行维护检修规程》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武汉供电公司农网10-110千伏架空输配电线路运行维护检修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中若遇有问题,请及时将意见或建议向农电部反馈。

附件:武汉供电公司农网10-110千伏架空输配电线路运行维护检修规程二○○四年十二月二日武汉供电公司农网10-110千伏架空输配电线路运行维护检修规程1、总则1.1 为了加强武汉供电公司农网10-110千伏架空输配电线路运行维护检修管理,统一武汉供电公司农网各区供电公司的10-110千伏架空输配电线路运行、维护与检修工作标准,特制定本规程。

1.2 制定本规程的目的在于规范武汉地区各区供电公司10-110千伏架空输配电线路的运行维修管理行为,明确管理的内容和要求,提高运行设备健康水平,满足武汉地区农村电气化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

1.3 本规程依据或参考了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DL/T741-200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SD292-88《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省电力公司《供电设施运行维护及设备修理管理标准》、《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初稿)等,并在总结武汉地区农网运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如与上级规程、标准相矛盾时,以上级规程、标准为准。

1.4 本规程适用于武汉供电公司所辖农网10-110千伏架空输配电线路运行、维护、检修与管理,下列人员应熟悉并自觉执行本规程:1.4.1 武汉供电公司管理农网10-110千伏架空输配电线路运行、维护、检修的有关人员。

1.4.2 各区供电公司从事农网10-110千伏架空输配电线路运行、维护、检修与管理的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1.4.3 各区供电公司线路工区(含输变电工区——下同)、乡镇供电营业所、电力工程(安装)公司等运行、维护、检修单位的从业人员,以及各区10-110千伏区域电网中各直配用电企业的电工及有关人员。

(完整word版)配3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SDJ206-87

(完整word版)配3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SDJ206-87

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SDJ 206-87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SDJ 206-87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架空配电线路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架空配电线路(以下简称配电线路)的设计必须全面地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并积极慎重地采用新设备、新材料,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第1.0.2条本规程适用于城镇10kV及以下新建配电线路;原有配电线路的大修和改造;与城镇配电线路相连接的农用配电线路;临时配电线路的设计。

第1.0.3条配电线路不应采用两线一地制配线方式。

第1.0.4条配电线路分为高压(1kV至10kV)配电线路和低压(1kV以下)配电线路。

第1.0.5条配电线路的设计应符合城镇的总体规划,确定导线截面应与配电网络发展规划相协调。

如无配电网络规划的地区,导线截面宜按十年和电负荷发展规划确定。

第1.0.6条配电线路的路径和杆位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与城镇规划相协调,与配电网络改造相结合;二、综合考虑运行、施工、交通条件和路径长度等因素;三、不占或少占农田;四、避开洼地、冲刷地带以及易被车辆碰撞等地段;五、避开有爆炸物、易燃物和可燃液(气)体的生产厂房、仓库、贮罐等;六、避免引起交通和机耕的困难。

第1.0.7条主杆配电线路的导线布置和杆塔结构等,应考虑便于带电作业。

第1.0.8条配电线路大档距的设计,应符合《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SDJ3—79的规定。

第二章气象条件第2.0.1条配电线路设计所采用的计算气象条件,应根据当地的气象资料(采用10年一遇的数值)和附近已有线路的运行经验确定。

如当地的气象资料与附录一典型气象区接近,宜采用典型气象区所列数值。

第2.0.2条 配电线路的最大设计风速值,应采用离地面10m 高处、10年一遇10min 平均最大值。

如无可靠资料,在空旷平坦地区不应小于25m /S ,在山区宜采用附近平坦地区风速的1.1倍,且不应小于25m/S 。

第2.0.3条 电杆、导线的风荷载,应按下式计算:16807.92υCF W = (1)式中 W ——电杆或导线的风荷载(N );C ——风载体型系数,采用下列数值:环形截面的钢筋混凝土杆 0.6矩形截面的钢筋混凝土杆 1.4导线直径<17mm 1.2导线直径≥17mm 1.1导线覆冰(不论直径大小) 1.2F ——电杆杆身侧面的投影面积或导线直径与水平档距的乘积(m 2); υ——设计风速(m/S )。

配电设备安全检修规程范文(二篇)

配电设备安全检修规程范文(二篇)

配电设备安全检修规程范文一、检修组织与管理1. 检修工作由指定的维修人员进行,必须具有电力设备维修资质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2. 检修前,严格按照计划进行组织,确保人员、材料和工具的准备工作到位。

3. 检修过程中,由专人负责现场管理,确保安全、高效地完成工作。

4. 检修结束后,对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安全可靠地投入运行。

二、安全防护措施1. 检修现场必须启用可靠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他人绕行,并设置临时隔离设施,防止外界人员误入。

2. 检修工作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绝缘手套、防护眼镜等。

3. 检修过程中严禁饮酒、吸烟等不良嗜好,保持清醒和专注。

4. 临时用电装置必须符合规定并经过电力部门验收,保证安全可靠。

5. 在检修过程中,应注意设备是否有带电部分,必要时应进行带电操作,且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护。

三、设备检修步骤1. 检修前,必须进行设备断电操作,关闭主开关,并采用可靠的防误合锁装置,防止设备意外再次通电。

2. 检查设备标志和接线情况,确保操作人员能够清晰准确地理解设备的结构和工作原理。

3. 对设备外观进行检查,是否有明显的损坏、破损等情况,必要时进行更换和修复。

4. 对设备内部进行检查,如接线端子、开关触点等,确保连接良好,不存在松动和氧化情况。

5. 检查设备的绝缘情况,采用专业的绝缘测试仪器进行测试,确保绝缘电阻符合要求。

6. 对设备的运行参数进行检测,如电流、电压等,确保设备的运行稳定和正常。

四、安全预防和保养1. 定期对配电设备进行巡查、清洁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问题,防止问题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2. 对设备的重要部件和关键配件进行定期更换,以防止因老化和磨损导致设备故障。

3. 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和防锈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4. 配电设备存放时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防止潮湿和腐蚀。

五、安全记录与整改1. 每次检修工作完成后,必须进行详细的检修记录,包括设备问题、处理方法和结果等。

10KV配电线路运行规程完整

10KV配电线路运行规程完整

10kV配电设备现场运行规程版本号[1.0]前言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建设和城市电网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快。

为满足城市建设的需要,每年城市电网中都有不少架空线下地改为电缆供电,开闭所、配电所、环网柜、分支箱、箱式变也越来越多,原有的规程已经不能满足需要。

《配电设备现场运行规程(试行)》是根据我公司的设备现状和运行管理要求编写的,目的是为了规我公司配电设备运行管理水平和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

公司各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业管理人员和专业班组在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发现存在问题,请及时汇报公司生产运营部进行修改、完善。

起草单位:生产运营部主要起草人:王海平、炳荣、鲁丹、吴峻恒、立宏、孟宪公、史忠明、为民、郭更、王华审核:漆炜之批准:宁本标准由供电公司生产运营部负责解释。

批准:宁审核:漆炜之编写:王海平、炳荣、鲁丹、吴峻恒立宏、孟宪公、史忠明、为民郭更、王华2003年02月12日10kV配电设备现场运行规程版本号[1.0]目录1 配电线路及设备┄┄┄┄┄┄┄┄┄┄┄┄┄┄┄┄┄┄┄┄┄┄┄┄┄51.1 总则┄┄┄┄┄┄┄┄┄┄┄┄┄┄┄┄┄┄┄┄┄┄┄┄┄┄┄┄┄┄┄┄┄┄51.2 架空线路设备的保护┄┄┄┄┄┄┄┄┄┄┄┄┄┄┄┄┄┄┄┄┄┄┄┄┄┄┄61.3 架空配电线路设备的巡视┄┄┄┄┄┄┄┄┄┄┄┄┄┄┄┄┄┄┄┄┄┄┄┄┄71.4 架空配电线路设备的运行┄┄┄┄┄┄┄┄┄┄┄┄┄┄┄┄┄┄┄┄┄┄┄┄┄121.4.1 架空配电线路设备的检查与维护周期┄┄┄┄┄┄┄┄┄┄┄┄┄┄┄┄┄┄┄121.4.2 变压器和变压器台┄┄┄┄┄┄┄┄┄┄┄┄┄┄┄┄┄┄┄┄┄┄┄┄┄┄┄131.4.3 柱上断路器和负荷开关┄┄┄┄┄┄┄┄┄┄┄┄┄┄┄┄┄┄┄┄┄┄┄┄┄141.4.4 刀闸和熔断器┄┄┄┄┄┄┄┄┄┄┄┄┄┄┄┄┄┄┄┄┄┄┄┄┄┄┄┄┄151.4.5 防雷与接地┄┄┄┄┄┄┄┄┄┄┄┄┄┄┄┄┄┄┄┄┄┄┄┄┄┄┄┄┄┄151.4.6 设备验收┄┄┄┄┄┄┄┄┄┄┄┄┄┄┄┄┄┄┄┄┄┄┄┄┄┄┄┄┄┄┄161.5 缺陷管理┄┄┄┄┄┄┄┄┄┄┄┄┄┄┄┄┄┄┄┄┄┄┄┄┄┄┄┄┄┄┄┄161.6 月度运行分析制度┄┄┄┄┄┄┄┄┄┄┄┄┄┄┄┄┄┄┄┄┄┄┄┄┄┄┄┄171.7 季节性工作┄┄┄┄┄┄┄┄┄┄┄┄┄┄┄┄┄┄┄┄┄┄┄┄┄┄┄┄┄┄┄181.8 事故处理┄┄┄┄┄┄┄┄┄┄┄┄┄┄┄┄┄┄┄┄┄┄┄┄┄┄┄┄┄┄┄┄201.9 技术管理┄┄┄┄┄┄┄┄┄┄┄┄┄┄┄┄┄┄┄┄┄┄┄┄┄┄┄┄┄┄┄┄231.9.1 技术资料┄┄┄┄┄┄┄┄┄┄┄┄┄┄┄┄┄┄┄┄┄┄┄┄┄┄┄┄┄┄┄231.9.2 设备标志┄┄┄┄┄┄┄┄┄┄┄┄┄┄┄┄┄┄┄┄┄┄┄┄┄┄┄┄┄┄┄251.9.3 电压管理┄┄┄┄┄┄┄┄┄┄┄┄┄┄┄┄┄┄┄┄┄┄┄┄┄┄┄┄┄┄┄261.9.4 负荷管理┄┄┄┄┄┄┄┄┄┄┄┄┄┄┄┄┄┄┄┄┄┄┄┄┄┄┄┄┄┄┄261.9.5 设备评级┄┄┄┄┄┄┄┄┄┄┄┄┄┄┄┄┄┄┄┄┄┄┄┄┄┄┄┄┄┄┄271.10 操作票填审规定┄┄┄┄┄┄┄┄┄┄┄┄┄┄┄┄┄┄┄┄┄┄┄┄┄┄┄┄271.11 操作票统计和评议┄┄┄┄┄┄┄┄┄┄┄┄┄┄┄┄┄┄┄┄┄┄┄┄┄┄┄29附录A 架空配电线路污秽分级标准┄┄┄┄┄┄┄┄┄┄┄┄┄┄┄┄┄┄┄┄┄┄30附录B 变压器试验标准┄┄┄┄┄┄┄┄┄┄┄┄┄┄┄┄┄┄┄┄┄┄┄┄┄┄┄31附录C 倒闸操作票格式┄┄┄┄┄┄┄┄┄┄┄┄┄┄┄┄┄┄┄┄┄┄┄┄┄┄┄33附录D 操作票封面┄┄┄┄┄┄┄┄┄┄┄┄┄┄┄┄┄┄┄┄┄┄┄┄┄┄┄┄┄34附录E 操作票统计评析表┄┄┄┄┄┄┄┄┄┄┄┄┄┄┄┄┄┄┄┄┄┄┄┄┄┄352 电力电缆┄┄┄┄┄┄┄┄┄┄┄┄┄┄┄┄┄┄┄┄┄┄┄┄┄┄┄┄┄┄362.1 电缆安装敷设的规定┄┄┄┄┄┄┄┄┄┄┄┄┄┄┄┄┄┄┄┄┄┄┄┄┄┄┄362.1.1 基本要求┄┄┄┄┄┄┄┄┄┄┄┄┄┄┄┄┄┄┄┄┄┄┄┄┄┄┄┄┄┄┄362.1.2 电缆直埋敷设的规定┄┄┄┄┄┄┄┄┄┄┄┄┄┄┄┄┄┄┄┄┄┄┄┄┄┄372.1.3 电缆在电缆沟和隧道敷设的规定┄┄┄┄┄┄┄┄┄┄┄┄┄┄┄┄┄┄┄┄372.1.4 电缆在桥梁、排管、水底敷设的规定┄┄┄┄┄┄┄┄┄┄┄┄┄┄┄┄┄┄┄382.2 电缆的巡查┄┄┄┄┄┄┄┄┄┄┄┄┄┄┄┄┄┄┄┄┄┄┄┄┄┄┄┄┄┄┄382.2.1 电缆巡查周期表┄┄┄┄┄┄┄┄┄┄┄┄┄┄┄┄┄┄┄┄┄┄┄┄┄┄┄┄382.2.2 电缆的巡查容┄┄┄┄┄┄┄┄┄┄┄┄┄┄┄┄┄┄┄┄┄┄┄┄┄┄┄┄382.3 电力电缆防止外力破坏┄┄┄┄┄┄┄┄┄┄┄┄┄┄┄┄┄┄┄┄┄┄┄┄┄┄392.4 电缆绝缘过热和导线连接点损坏的防止┄┄┄┄┄┄┄┄┄┄┄┄┄┄┄┄┄┄┄402.4.1 正常运行及系统短路时电缆的允许温度和载流量┄┄┄┄┄┄┄┄┄┄┄┄┄┄402.4.2 导线连接点损坏的防止┄┄┄┄┄┄┄┄┄┄┄┄┄┄┄┄┄┄┄┄┄┄┄┄┄412.5 电缆线路的故障处理┄┄┄┄┄┄┄┄┄┄┄┄┄┄┄┄┄┄┄┄┄┄┄┄┄┄┄412.6 电缆的技术资料和备品备件管理规定┄┄┄┄┄┄┄┄┄┄┄┄┄┄┄┄┄┄┄┄432.6.1 电缆的技术资料管理┄┄┄┄┄┄┄┄┄┄┄┄┄┄┄┄┄┄┄┄┄┄┄┄┄┄432.6.2 备品备件管理┄┄┄┄┄┄┄┄┄┄┄┄┄┄┄┄┄┄┄┄┄┄┄┄┄┄┄┄┄432.7 电缆的验收规定┄┄┄┄┄┄┄┄┄┄┄┄┄┄┄┄┄┄┄┄┄┄┄┄┄┄┄┄┄442.7.1 电缆安装中的验收┄┄┄┄┄┄┄┄┄┄┄┄┄┄┄┄┄┄┄┄┄┄┄┄┄┄┄442.7.2 电缆竣工后的验收┄┄┄┄┄┄┄┄┄┄┄┄┄┄┄┄┄┄┄┄┄┄┄┄┄┄┄442.8 电缆的试验┄┄┄┄┄┄┄┄┄┄┄┄┄┄┄┄┄┄┄┄┄┄┄┄┄┄┄┄┄┄┄453 开闭所、配电所、环网柜、箱式变、分支箱┄┄┄┄┄┄┄493.1 总则┄┄┄┄┄┄┄┄┄┄┄┄┄┄┄┄┄┄┄┄┄┄┄┄┄┄┄┄┄┄┄┄┄┄493.2 运行和维护┄┄┄┄┄┄┄┄┄┄┄┄┄┄┄┄┄┄┄┄┄┄┄┄┄┄┄┄┄┄┄493.3 验收标准┄┄┄┄┄┄┄┄┄┄┄┄┄┄┄┄┄┄┄┄┄┄┄┄┄┄┄┄┄┄┄┄513.4 典型操作票┄┄┄┄┄┄┄┄┄┄┄┄┄┄┄┄┄┄┄┄┄┄┄┄┄┄┄┄┄┄┄511 配电线路及设备1.1 总则1.1.1 配电运行工作是电业生产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工作中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架空线路技术规范

架空线路技术规范

架空线路技术规范篇一:10KV架空配电线路技术规范合川供电公司中西部农网完善工程 10KV架空配电线路技术规范一、范围1.本标准规定了lOKV架空配电线路的设计原则。

2.本标准适用于1OKV架空配电线路的设计及施工。

二、总则1.10KV架空配电线路的设计必须贯彻国家的建设方针和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

2.10KV架空配电线路设计必须从实际出发,结合地区特点,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

3.10KV架空主干配电线路的导线布置和杆塔结构等设计,应考虑便于带电作业。

4.10KV架空配电线路大档距的设计,应符合DLT-5092的规定。

5.10KV架空配电线路的设计,除应按本标准规定执行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有关电力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导线1.导线设计原则:适用范围LGJ-35~LGJ-120钢芯铝绞线。

安全系数为2.5,校核系数3.0,导线机械强度:瞬时破坏应力27kg/mm2,允许应力10.8kg/mm2。

120mm2以上的导线可根据选用的安全系数对部分材料做适当提高。

2.10KV架空配电线路,遇下列情况应采用架空绝缘导线:2.1 线路走廊狭窄的地段;2.2 高层建筑邻近地段;2.3 繁华街道或人口密集地区;2.4 游览区和绿化区;2.5 空气严重污秽地段;2.6 建筑施工现场。

3. 10KV架空配电线路导线截面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0KV 主干线导线型号不低于LGJ-95mm2,分干线导线型号不低于LGJ-70mm2,分支线导线型号不低于LGJ-50mm2。

4.导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4.1 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向的导线,严禁在档距内连接;4.2 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线不应超过一个连接头;4.3 档距内接头距导线的固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0.5m;4.4 钢芯铝绞线,铝绞线在档距内的连接,应采用钳压方法;4.5 铜绞线与铝绞线的跳线连接,宜采用铜铝过渡线夹、铜铝过渡线。

架空线路检修规程6

架空线路检修规程6

第七篇架空线路1周期与项目1.1检修周期1.1.1在装宜停工大检修期间进行一次全而检修:如不影响生产,亦可选在每年秋季或冬季进行。

1.1.2在运行中出现故障或巡视中发现异常时随时进行检修。

1.2检修项目1.2.1绝缘子的淸扫与更换。

1.2.2杆上金具的检査,螺栓紧固、更换及防腐处理。

1.2.3架空地线导线轻度损伤的修复,导线弛度的检查,交叉跨越距离的检查。

1.2.4避雷器及跌落式熔断器的检修。

1.2.5杆塔倾斜的扶正,杆基的培土。

1.2.6拉线调整,拉坑的培土,金具的防腐与更换。

1.2. 7电杆与拉线的检修和更换。

1.2.8防雷接地系统检查,接地电阻测试。

1.2.9防护区内树竹的砍伐。

1.2. 10编写线路名称和杆号。

2杆上作业2.1注意事项2.1.1在登高前应检查登高工具(如脚扣、登高板、安全带、梯子)是否完整、牢靠,必要时应经强度测试后方可使用。

2.1.2上木杆前应检查杆根是否牢固。

2.1.3凡导线、地线、拉线松动的电杆,应先检査杆根,并打好临时拉线或支好撑杆后,再行上杆。

2.1.4在杆塔上工作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应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

系安全带后必须检査扣环是否扣牢。

杆上作业转位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

2.1.5使用梯子时,要有人扶持或绑牢。

2.1.6蹬上横担时,应检查横担锈蚀情况,检查时,安全带应系在主杆上。

2.1.7现场人员应带安全帽,杆上人员应防I匕掉东西,使用的工具、材料应用绳索系工具袋传递,不得乱扔,杆下应防止行人逗留。

2.2绝缘子的检修2. 2.1检査、淸扫绝缘子,绝缘子应无裂纹,无污物,无闪络痕迹,钢脚及钢帽无裂纹、弯曲,无严重锈蚀、歪斜,浇装水泥无裂纹。

2. 2.2绝缘子的更换:2. 2. 2. 1直线杆悬式绝缘子在更换时,可利用滑车或绳子吊住导线。

然后取下线夹、连接销钉或螺栓,更换绝缘子,再将线夹与绝缘子连好,松下导线恢复正常状态:2. 2. 2. 2耐张杆悬式绝缘子的更换,可先用紧线器拉紧导线, 再脱开线夹与绝缘子的连接销钉,更换绝缘子,然后将导线线夹与新绝缘子连接好,并将紧线器慢慢松开,恢复原位;2. 2. 2. 3更换配电线路上的针式绝缘子,可松开导线绑线,将导线移放在横担上,再行更换绝缘子,然后将导线复位绑好。

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运行检修规程

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运行检修规程

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运行检修规程目录前言----------------------------------------------------------------------------(3)1 范围--------------------------------------------------------------------------(4)2 引用标准----------------------------------------------------------------------(4)第一部分运行规程--------------------------------------------------------------(4)1 总则--------------------------------------------------------------------------(4)2防护-------------------------------------------------------------------------- (4)3架空线路的运行 ---------------------------------------------------------------(4)4运行标准 ---------------------------------------------------------------------(7)5技术管理 ---------------------------------------------------------------------(8)5.1技术资料 -------------------------------------------------------------------(8)5.2缺陷管理---------------------------------------------------------------------(8)5.3设备标志 ---------------------------------------------------(9)5.3线路评级标准 ------------------------------------------------(9)第二部分检修规程---------------------------------------------------------------(10)1总则 --------------------------------------------------------------------------(10)2检修和施工标准 ----------------------------------------------------------------(10)2.1施工测量------ --------------------------------------------------------------(10)2.2杆塔基础-----------------------------------------------------------(10)2.3杆塔-------------------------------------------------------------------------(10)2.4放紧线工作--------------------------------------------------------------------(12)2.5附件安装---------------------------------------------------------------------(15)2.6防雷措施及接地装置-----------------------------------------------------------(15)3施工与检修资料管理-------------------------------------------------------------(16)前言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运行与检修规程是线路运维人员对配电网线路检查、巡视、检修的准则和依据。

架空配电线路安装、检修规程

架空配电线路安装、检修规程

架空配电线路安装、检修规程1. 引言架空配电线路是电力系统中常见的一种电力传输方式,它是通过电力杆、电线和电缆等设备搭建起来的输电线路。

针对架空配电线路的安装和检修工作,本规程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指导,以确保安全、高效地完成相关工作。

2. 安装规程2.1 施工前准备在开始架空配电线路的安装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 测量和标记:根据设计方案,测量确定线路的位置和长度,并进行标记,以确保施工的准确性。

- 选材和采购:选择符合要求的电线、电缆等材料,并及时采购,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材料供应。

- 人员配备:核实施工人员的资质和培训情况,确保具备相关安装技能。

### 2.2 安装步骤具体的安装步骤包括: 1. 确定电线的安装路径和高度。

根据设计要求,确定电线的走向和距离,同时考虑到架设高度,以保证线路的安全和电力传输效果。

2. 安装电线支架和电杆。

根据设计要求,按照一定的间距和高度要求,在预定的位置安装电线支架和电杆,以支撑电线的架设。

3. 架设电线和电缆。

按照设计要求,将电线和电缆串联起来,并通过具备安全可靠性的方式架设在电线支架上。

4. 固定电线和电缆。

通过固定装置将电线和电缆牢固地固定在电线支架上,避免发生走线松动或滑脱的现象。

5. 导线的绝缘和接地处理。

对导线进行绝缘处理,以保护其不受外界环境影响,并确保良好的接地效果。

6. 安装并接线其他附属设备。

根据设计要求,安装并正确接线其他附属设备,例如隔离开关、断路器等。

### 2.3 安装质量控制对于架空配电线路的安装质量,需要进行严格的控制,包括: - 安装工艺控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规范和标准。

- 安装人员培训和考核:安装工人必须具备相关的培训证书和技能,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 安装过程的监督检查:由专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安装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项。

- 安装质量验收:施工完成后,由专业人员进行验收,确保安装质量符合要求。

送、配电线路维护、检修规程

送、配电线路维护、检修规程

送、配电线路维护、检修规程一、总则1、本规程适用于10-35千伏架空送电线路。

2、线路的运行维护运行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应加强对线路的巡视检查,认真进行定期检修,以保证线路的安全运行。

3、每条线路明确维护界限。

明确与发电厂、变电站或相邻的维护部门的分界点,不得出现空白区。

4、建立专责制,专人定期巡视,分析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

二、维护与检修1、日常维护、检修的目的是做好线路保养工作。

维修的内容包括:1)、砍伐防碍线路安全的树木。

2)基础下沉进行的填土夯实。

3)、清除杆上的鸟巢。

4)、调整拉线。

2、恢复性检修:检修内容包括杆身、导线、绝缘、铁构件四个部分。

1)、杆身部分A、修补露筋、裂缝的水泥杆。

B、扶直倾斜电杆,电杆基础进行填土夯实。

特别加强位于水田或土质松软地带的电杆基础。

2)导线部分A、修补或更换损伤的导线。

B、调整导线的弧垂。

C、处理接触不良的接头和松弛或脱落的绑线。

D、调整交叉跨越距离。

E、根据负荷增大情况,更换某地段或支线的导线。

3)、绝缘子部分A、清扫全部绝缘子。

B、更换劣质或损坏的绝缘子或瓷横担。

C、更换锈蚀或损坏严重的金具或其它个别零件。

4)、铁构件部分。

A、铁构件除锈刷漆。

B、更换锈蚀或损坏严重的构件。

C、紧固构件、螺栓、线夹等。

三、线路维护、检修的标准项目及周期线路的维护、检修项目,应按照设备的状况及巡视和测试结果确定。

其标准项目及周期见表1表1:线路维护、维修的标准项目及周期根据线路运行情况,结合我司网络特点,规定线路检修周期:35KV送电线路每年一次;10KV配电线路每2年一次。

四、线路检修时,杆塔上工作和邻近带电导线的安全间距1、杆塔上工作的安全注意事项。

1)、上杆前应先检查登杆工具,如脚扣、踩板、安全带、梯干竺等是否完整牢靠。

2)2)凡松动导、地线、拉线的电杆,应检查杆根,并打好临时拉线或支架杆或后上杆。

3)、杆塔上工作,安全带应系在主杆上。

架空电力线路运行规程

架空电力线路运行规程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原文信息《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程适用于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及其设备的运行。

第1.0.2条运行单位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根据地区和季节性特点,做好运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预防事故发生,提高配电网的供电可靠性,降低线损和运行维护费用,为用户提供优质电能而努力。

第1.0.3条配电线路应与发电厂、变电所或相邻的维护部门划分明确的分界点。

分界点的划分,各地应根据当地情况,制订统一的规定。

与用户的分界点划分,应按照“全国供用电规则”执行。

第1.0.4条为了保障配电网络的安全运行和便于调度管理,在供电部门所管辖的配电线路上一般不允许敷设用户自行维护的线路和设备,如需要敷设时,必须经供电部门同意,并实行统一调度,以保安全。

第1.0.5条各级供电部门可以根据规程规定,制订玠?场运行规程。

第二章防护第2.0.1条配电线路及设备的防护应认真执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2.0.2条运行单位要发动沿线有关部门和群众进行护线和做好护线宣传工作,防止外力破坏,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

第2.0.3条配电线路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距离应符合“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的要求。

修剪树木,应保证在修剪周期内树板与导线的距离符合上述规定的数值。

第2.0.4条当线路跨越通航江河时,应采取措施设立标志,防止船桅碰线。

第2.0.5条配电运行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下列事项可先行处理,但事后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一、修剪超过规定界限的树木。

二、为处理电力线路事故,砍伐林区个别树木。

三、清除可能影响供电安全的收音机、电视机天线、铁烟囱或其它凸出物。

第2.0.6条运行单位对可能威胁线路安全运行砠??各种施工或活动,应时行劝阻或制止,必要时应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防护通知书。

对于造成事故或电力设施损坏者,应按情节与后果,予以处罚或提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2023年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2023年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2023年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运行管理,提高供电可靠性和安全性,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建设、运维、维修和改造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控、合理运行等原则。

第四条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管理的目标是确保供电可靠、安全、持久。

第五条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

第二章建设和验收第六条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建设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线路选线、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

第七条架空配电线路的选线应充分考虑供电负荷、线路长度、线路类型等因素,合理确定线缆规格、杆塔间距、跨越方式等。

第八条架空配电线路的设计应满足供电可靠性要求,合理布置杆塔、绝缘子、导线等设备,保证线路安全运行和维护施工的便利性。

第九条架空配电线路的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施工方案进行,确保施工质量,维护周边环境,保证人员安全。

第十条架空配电线路的验收应按照建设规范和验收标准进行,包括线路的完好性、电气性能、绝缘电阻等指标,确保线路合格投运。

第三章运维管理第十一条架空配电线路的运维管理应按照定期巡视、定期检修、故障处理等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架空配电线路的巡视工作应定期进行,包括对线路设备的外观、杆塔、绝缘子、导线等的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架空配电线路的定期检修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包括对设备的绝缘电阻、电气性能、接地电阻等指标的检测和维护。

第十四条架空配电线路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保证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架空配电线路的维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对设备的更换、修复、清洁等工作,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改造和升级第十六条架空配电线路的改造和升级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线路改线、设备更换、工艺改进等。

第十七条架空配电线路的改造和升级应明确改造目标,合理选择改造方案,确保改造后的线路满足供电负荷和安全要求。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三篇)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三篇)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安全运行,遵守法律法规,保证供电可靠性和用户负荷需求,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应遵循技术标准、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的要求。

第二章设计与建设第四条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电力行业标准,满足供电负荷需求,并考虑可靠性、经济性和环境友好性。

第五条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建设应遵循施工规范,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线路及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第三章运行与维护第六条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运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七条架空配电线路的巡视、检修和维护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频次进行,确保线路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检修应做好防范措施,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避免意外伤害和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对于发现线路及设备的故障、隐患和缺陷,应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线路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条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在发生事故、故障或突发情况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和修复。

第十一条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应急人员应具备应急处理知识和技能,能够迅速应对各类情况,减少事故损失。

第十二条对于故障和事故的原因和类型,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安全管理应遵守国家电力行业安全规定,做好风险评估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架空配电线路的下垂、杆塔倾斜等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确保线路的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防雷、接地和绝缘措施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六条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做好警示和提醒作用。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的运行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制度,定期对线路及设备进行检查和评估。

架空电力线路运行规程

架空电力线路运行规程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原文信息《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程适用于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及其设备的运行。

第1.0.2条运行单位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根据地区和季节性特点,做好运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预防事故发生,提高配电网的供电可靠性,降低线损和运行维护费用,为用户提供优质电能而努力。

第1.0.3条配电线路应与发电厂、变电所或相邻的维护部门划分明确的分界点。

分界点的划分,各地应根据当地情况,制订统一的规定。

与用户的分界点划分,应按照“全国供用电规则”执行。

第1.0.4条为了保障配电网络的安全运行和便于调度管理,在供电部门所管辖的配电线路上一般不允许敷设用户自行维护的线路和设备,如需要敷设时,必须经供电部门同意,并实行统一调度,以保安全。

第1.0.5条各级供电部门可以根据规程规定,制订玠?场运行规程。

第二章防护第2.0.1条配电线路及设备的防护应认真执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2.0.2条运行单位要发动沿线有关部门和群众进行护线和做好护线宣传工作,防止外力破坏,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

第2.0.3条配电线路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距离应符合“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的要求。

修剪树木,应保证在修剪周期内树板与导线的距离符合上述规定的数值。

第2.0.4条当线路跨越通航江河时,应采取措施设立标志,防止船桅碰线。

第2.0.5条配电运行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下列事项可先行处理,但事后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一、修剪超过规定界限的树木。

二、为处理电力线路事故,砍伐林区个别树木。

三、清除可能影响供电安全的收音机、电视机天线、铁烟囱或其它凸出物。

第2.0.6条运行单位对可能威胁线路安全运行砠??各种施工或活动,应时行劝阻或制止,必要时应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防护通知书。

对于造成事故或电力设施损坏者,应按情节与后果,予以处罚或提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程适用于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及其设备的运行。

第1.0.2条运行单位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根据地区和季节性特点,做好运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预防事故发生,提高配电网的供电可靠性,降低线损和运行维护费用,为用户提供优质电能而努力。

第1.0.3条配电线路应与发电厂、变电所或相邻的维护部门划分明确的分界点。

分界点的划分,各地应根据当地情况,制订统一的规定。

与用户的分界点划分,应按照“全国供用电规则”执行。

第1.0.4条为了保障配电网络的安全运行和便于调度管理,在供电部门所管辖的配电线路上一般不允许敷设用户自行维护的线路和设备,如需要敷设时,必须经供电部门同意,并实行统一调度,以保安全。

第1.0.5条各级供电部门可以根据规程规定,制订现场运行规程。

第二章防护第2.0.1条配电线路及设备的防护应认真执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2.0.2条运行单位要发动沿线有关部门和群众进行护线和做好护线宣传工作,防止外力破坏,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

第2.0.3条配电线路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距离应符合“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的要求。

修剪树木,应保证在修剪周期内树板与导线的距离符合上述规定的数值。

第2.0.4条当线路跨越通航江河时,应采取措施设立标志,防止船桅碰线。

第2.0.5条配电运行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下列事项可先行处理,但事后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一、修剪超过规定界限的树木。

二、为处理电力线路事故,砍伐林区个别树木。

三、清除可能影响供电安全的收音机、电视机天线、铁烟囱或其它凸出物。

第2.0.6条运行单位对可能威胁线路安全运行的各种施工或活动,应时行劝阻或制止,必要时应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防护通知书。

对于造成事故或电力设施损坏者,应按情节与后果,予以处罚或提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三章架空配电线路的运行第一节巡视、检查、维护第3.1.1条为了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缺陷和沿线威胁线路安全运行的隐患,必须按期进行巡视与检查。

电气规范-《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电气规范-《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程适用于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及其设备的运行。

第1.0.2条运行单位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根据地区和季节性特点,做好运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预防事故发生,提高配电网的供电可靠性,降低线损和运行维护费用,为用户提供优质电能而努力。

第1.0.3条配电线路应与发电厂、变电所或相邻的维护部门划分明确的分界点。

分界点的划分,各地应根据当地情况,制订统一的规定。

与用户的分界点划分,应按照“全国供用电规则”执行。

第1.0.4条为了保障配电网络的安全运行和便于调度管理,在供电部门所管辖的配电线路上一般不允许敷设用户自行维护的线路和设备,如需要敷设时,必须经供电部门同意,并实行统一调度,以保安全。

第1.0.5条各级供电部门可以根据规程规定,制订现场运行规程。

第二章防护第2.0.1条配电线路及设备的防护应认真执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2.0.2条运行单位要发动沿线有关部门和群众进行护线和做好护线宣传工作,防止外力破坏,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

第2.0.3条配电线路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距离应符合“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的要求。

修剪树木,应保证在修剪周期内树板与导线的距离符合上述规定的数值。

第2.0.4条当线路跨越通航江河时,应采取措施设立标志,防止船桅碰线。

第2.0.5条配电运行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下列事项可先行处理,但事后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一、修剪超过规定界限的树木。

二、为处理电力线路事故,砍伐林区个别树木。

三、清除可能影响供电安全的收音机、电视机天线、铁烟囱或其它凸出物。

第2.0.6条运行单位对可能威胁线路安全运行的各种施工或活动,应时行劝阻或制止,必要时应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防护通知书。

对于造成事故或电力设施损坏者,应按情节与后果,予以处罚或提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三章架空配电线路的运行第一节巡视、检查、维护第3.1.1条为了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缺陷和沿线威胁线路安全运行的隐患,必须按期进行巡视与检查。

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完整

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完整

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完整架空配电线路是电力系统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负责将电能从变电站输送到各个用电终端。

为了确保架空配电线路的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必须遵循一系列严格的设计技术规程。

首先,在路径选择方面,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要避开易遭受自然灾害的区域,比如洪水、泥石流、滑坡等多发地段。

同时,要尽量避开森林、果园等可能影响线路安全和维护的区域,减少树木对线路的干扰。

还要考虑与建筑物、道路等设施的安全距离,避免对周边环境和人员造成潜在威胁。

在气象条件的考量上,要收集当地多年的气象数据,包括最大风速、覆冰厚度、最高气温、最低气温等。

这些数据对于确定线路的杆塔强度、导线型号以及绝缘子的性能等至关重要。

例如,在风速较大的地区,需要选择强度更高的杆塔和更稳固的基础;在覆冰较厚的地区,要选用耐覆冰的导线和加强型的绝缘子。

导线的选择也是设计中的关键环节。

要根据输送的电能容量、电压等级以及线路长度等因素来确定导线的截面积。

同时,还要考虑导线的材质,常见的有铝绞线、钢芯铝绞线等。

不同材质的导线在导电性、机械强度和成本等方面有所差异,需要综合权衡。

杆塔的设计要满足强度和稳定性的要求。

根据线路所经过的地形、档距等条件,选择合适的杆塔类型,如直线杆塔、耐张杆塔、转角杆塔等。

杆塔的高度和间距也要经过精确计算,以保证线路的电气性能和机械性能。

绝缘子的选择要根据线路的电压等级和污秽程度来确定。

在污秽严重的地区,要选用防污型绝缘子,以提高线路的绝缘性能,减少故障发生的概率。

架空配电线路的防雷设计不可或缺。

通过安装避雷器、架设避雷线等措施,降低雷电对线路的危害。

接地装置的设计也要合理,确保雷电流能够迅速导入大地,保障线路和设备的安全。

在施工和维护方面,设计时要充分考虑施工的便利性和后期维护的可行性。

例如,杆塔的位置要便于运输和施工设备的到达,线路的走向要便于日常的巡视和检修。

同时,要注意与其他线路和设施的交叉跨越问题。

在跨越铁路、公路、通信线路等时,要满足相关的安全距离和规范要求,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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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配电线路安装、检修规程1 总则1.0.1本规程适用于10千伏及以下配电线路,以及接入此配电系统的用户自维线路(不包括用户变电所、开闭所配出线路),凡新建、改建以及检修配电线路时,必须遵守本规程。

1.0.2 配电线路一般分为中压(1千伏~10千伏)配电线路和低压(1千伏以下)配电线路。

1.0.3新设配电线路应与城市发展规划相结合。

至少按十年发展规划考虑。

中压配电系统的网架线路还应考虑互供互带能力。

1.0.4 新建、改建、大修配电线路时,其线路结构、金具等应按配电线路定型设计施工,特殊线路、大档距线路可按具体情况设计。

2 线路供电方式及设计要求2.0.1中压配电线路宜采用10千伏三相三线式供电。

低压配电线路宜采用380/220伏三相四线式供电。

单相供电方式可应用在照明负荷及其他单相负荷地区。

在一个变台供电半径围既有照明负荷,又有动力负荷时,应采用三相四线式供电。

2.0.2用户的电力一般由公用电网供给,尽量减少专线供电方式。

供电可靠性应根据用户用电性质决定。

重要用户、军事用电或中压负荷电流在200安培以上的大用户,根据电网的具体情况可给于专线;重要用户宜采用中压双电源供电,但必须经调度和运行部门批准。

经批准装设中压双电源的重要用户,两个电源线不应由同一棵电杆进户,并保持一定的距离,以保障一回线路停电检修时,另一回不至于受到影响。

2.0.3同一电杆上并架的中压线路不宜多于两回(不包括中压夜间线、临时线路);二次变10千伏出线路径不够时,可局部线路采用多回供电,并进行10千伏系统优化设计,避免多回线路同时停电;低压线路并架时,除交叉杆外也不宜多于两回。

2.0.4同一棵电杆上的中低压线路应由同一电源供电。

2.0.5配电线路宜使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杆、节能金具,市区宜采用绝缘导线,可采用铝绞线或钢芯铝绞线。

2.0.6 新设、改造中压配电线路,导线截面一般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线路电压损耗不应超过额定电压的4%。

为了保障供电可靠,系统运行经济、灵活,以及考虑负荷的发展,城市中压配电线路主干网架的导线截面宜统一,且不宜小于:1.大、中、小城市区:绝缘线240平方毫米;2.大、中、小城郊区:裸铝线150平方毫米。

2.0.7配电线路的供电半径一般应根据负荷密度来确定,为了保障电压质量,减少线损,供电半径不宜过大。

1.中压线路的供电半径:市区不宜大于3公里;郊区不宜大于10公里;2.低压线路的供电半径:市区一般为150~300米;郊区不宜大于500米。

2.0.8配电线路的档距,一般采用表2.0.8所列数值。

耐段的长度一般不宜大于1公里表2.0.8 配电线路的档距(米)2.0.9中压线路干线应分段安装负荷开关,每段长度一般不宜大于1.5公里。

开关应满足负荷和短路容量的要求。

中压分支线应按负荷大小在首端装设开关,与用户自维线路分界处应装设自动跳闸开关、分断器开关或跌落式熔断器(此杆竣工后应移交给供电公司)。

2.0.10 街道路灯宜采用低压控制,宜采用低压绝缘线;低压路灯线、路灯控制线的安装位置不应高于动力线和照明线;低压路灯火线应设在电杆的道路侧。

2.0.11配电线路的三相负荷应力求平衡。

配电变压器二次的零线电流不应大于变压器额定电流的25%。

2.0.12 低压线路导线截面一般按电压损耗选取。

最大电压损耗不得超过4%。

一般情况下,低压主干线截面不应小于:1.市区:铝线、绝缘线95平方毫米;铜线50平方毫米;2.郊区:铝线、钢心铝绞线35平方毫米;铜线25平方毫米。

2.0.13 电焊机、点焊机、电热器等容量较大的用电器具,宜采用三相式供电。

在公用电网上接用此类单机电器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接用380伏电压;2.在线路上引起的电压损耗不大于4%;3.不引起变压器过负荷。

不能满足以上条件时,应设专用线路、变压器供电。

2.0.14低压线路的分段保护应满足以下要求:1.保险丝的额定电流不小于控制围的最大负荷电流;2.控制围的短路电流不小于保险丝额定电流的四倍。

2.0.15低压线路的零线应按如下要求确定:1.单相或两相线路的零线截面必须与相线截面相同;2.三相四线式线路的零线截面一般与相线截面相等,也允许使用较小截面,但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的二分之一;3.多回线路公用同一零线时,零线所用材料、截面与负荷最大的一回线路相截面相同。

2.0.16 新建或改建配电线路一般先按地图调查、然后实际测量线路经过处所附近状况及地势,按1:2000缩尺绘制平面图。

500米以下的中压线路(一般指分支线路)及低压线路可绘略图代替。

重要的配电线路或经过地段地形复杂的中压线路,还应绘制断面图。

2.0.17架空电力线路应按下列要求选择适当路径:1.易于巡线及维护;2.线路路径较短,地形不复杂,投资较少;3.与铁路、架空弱电流线路、架空电力线、架空索道、管道交叉为最少;4.必须横越铁路、公路、河川、架空线路时,需在能成直角或接近直角之处通过;5.尽量不跨或少跨建筑物,并必须符合规定要求;6.占用土地可能不发生交涉困能的地方;7.尽可能与城镇规划相结合。

2.0.18 架空电力线路应避免在下列处所架设:1.国家纪念塔、碑及其类似处所或规划之地;2.屋顶、庭园、林木丛生之地;3.山洪、水灾较多之处;4.生产、贮藏易燃易爆物的库房、厂房等处所;5.产生腐蚀性气体、液体及污秽严重之地;6.不易通过的山河、湖泊及基础不易稳固之地。

2.0.19架空电力线路的电杆应选择适当位置,避免在下列处所埋设:1.妨碍交通的场所或妨碍交通信号视线的场所;2.铁路路基取土处及路基斜坡面;3.地下管道、暗渠、电力电缆、电讯电缆及其他地下设施埋设之处;4.建筑物及地道等出入口;5.车马通行频繁易受损伤之处;6.临河岸及接近水渠之处;7.沙地、沼泽地及涌水地。

2.0.20设计图应符合下列要求:1.设计图纸规格宜基本一致,便于装订和存放;2.设计、审核、批准等程序完备;3.设计使用统一规定的符号、字母;4.平面图应包括下列各项:1)变电所、受电地点(杆塔)及线路的位置;2)线路附近的地势、沿线主要构筑物、铁路、公路、河川、桥梁、主要用户位置、并注明其名称;3)线路两侧的弱电流线路、电力线路;4)线路名称、,电杆位置、档距、转角度、电杆种类、长度以及线路方位;5)导线型号、亘长、根数;6)变台、柱上开关的位置、设置容量、结构型式、避雷器型号及数量、接地体结构等;7)拉线及拉线杆位置、截面、长度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3 配电线路器材的检验3.0.1 凡用于配电线路上的所有器材必须经过检验,安装前还需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3.0.2凡线路上采用的设备或器材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重做鉴定:1.试验合格证超过了规定的有效期;2.超过了规定的保管期;3.运输或其他原因可能影响质量者;4.经检查发现变质、变色、变形、绝缘浸潮等可能降低电气、机械性能,认为有必要者。

3.0.3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杆应符合下列需求:1.外表光滑、平整、外壁均匀不露筋、不跑浆,凸凹不平不应大于3毫米;2.杆身弯曲不超过杆长的1/1000;3.按规定方式放置地面,无纵向裂纹,横向裂纹宽度不超过0.05毫米,长度不超过1/3周长;4.在杆身下三米处必须装设永久性制造商标,商标上应有国家标准型号、制造日期等。

3.0.4 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1.无断股、松股、折叠及磨损现象;2.无烧伤、退火及腐蚀现象;3.绝缘线无破损,偏心度不超标。

3.0.5绝缘子、瓷横担应符合下列要求:1.有制造厂商标,经试验符合国家标准;2.瓷件与铁件结合紧密,铁件镀锌完好;3.瓷釉表面光滑、完整、无气泡、斑点烧伤和缺釉等现象;4.瓷横担的弯曲度不应大于2%;5.已使用过的悬式绝缘子,应测量绝缘电阻值,其值不应低于300兆欧。

3.0.6 横担、金具应符合下列要求:1.符合规定尺寸,横担螺孔中心应在横担准线上,允许最大加工误差不超过1毫米;2.无明显弯曲、变形、无裂纹、气泡、砂眼;3.热镀锌无脱落,表面无腐蚀现象;4.线夹应采用节能线夹,并经试验合格;5.抱箍应采用热加工成型,不得冷弯加工;6.螺栓丝扣均匀、光滑、螺帽配合适当。

3.0.7 变压器、柱上开关应符合下列要求:1.技术参数和性能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满足使用要求;2.有铭牌、标志清楚、明显;3.外表完整,无碰伤,油漆均匀无剥落,外壳无渗油现象;4.变压器油位、油色正常;5.柱上开关操作灵活。

变压器分接头开关位置正确,调节灵活;6.柱上断路器、负荷开关必须满足安装地点:使用环境条件、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动热稳定电流、额定短路开断电流、额定短路关合电流、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外露绝缘件爬距等技术要求。

3.0.8 户外中低压隔离开关、跌落开关应符合下列要求:1.技术参数和性能满足使用要求;2.开关应有铭牌;3.瓷件无破损,浇铸件不活动;4.跌落式熔丝管长度调整合适,熔丝容量符合规定;5.各部件安装牢固,合闸后接触严密可靠。

3.0.9 中、低压避雷器应符合下列要求:1.技术参数和性能满足使用要求;2.瓷件无破损;3.密封及底部接线端焊接应良好;4.复合绝缘氧化锌避雷器外绝缘粘接牢固。

3.0.10 新购入的每批熔丝(片)应做熔断试验,特性应符合要求,不合格不得使用。

4 电杆与基础4.0.1 配电线路应采用定型产品。

离心式环形截面钢筋混预应力凝土电杆应符合表4.0.1要求。

物殊电杆另行设计。

4.0.2 各型电杆、应按下列荷载条件进行计算:1.最大风速、无冰、未断线;2.覆冰、相应风速、未断线;3.最低气温、无冰、无风、未断线(适用于转角杆和终端杆)。

4.0.3 选择钢筋混凝土杆应使得杆承受的最大弯矩不超过允许弯距。

安全系数不应小于2。

配电线路应采用国家标准环形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电杆。

非标准杆技术数据应根据制造厂技术说明书。

表4.0.1 钢筋混凝土电杆结构要求截面型式基本要求环型最小直径(毫米)用于中压线路190 用于低压线路150保护层最小厚度(毫米)10混凝土最低标号普通杆400 预应力杆5004.0.4分段式钢圈连接的钢筋混凝土电杆,焊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要由经过焊接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的焊工操作,焊完的电杆经检查合格后使用;2.焊接用的焊条应与钢圈材质相配合;3.施焊前应先将钢圈焊口上的油脂、铁锈污垢等清除干净;4.按钢圈对齐找正,中间应留2~5毫米的焊口间隙。

如钢圈有偏心,其错口不应大于2毫米;5.正式焊接前,按对称位置点焊3~4处,然后对称交叉施焊,点焊用的焊条应与正式焊接用的焊条相同;6.钢圈厚度大于6毫米时,应用用V型剖口多层焊接。

焊接中应特别注意焊缝接头和收口的质量。

多层焊缝的接头应错开,收口时应将熔池填满。

焊缝中严禁堵塞焊条及其他金属;7.焊缝应有一定的加强面,其高度和遮盖面不应小于表4.0.4的规定;表4.0.4 焊缝加强面尺寸规定表焊缝加强面尺寸(毫米)钢圈厚度S(毫米)<10 10~20高度c 1.5~2.5 2~3宽度e 1~2 2~3示意图并不应有裂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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