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合集下载

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和临时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时工作人员是指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临时性、季节性、突击性用工人员。

第三条招聘工作由人社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原则上临时工作人员应从区内公益性岗位和广济中心人员中调配,如无法从上述人员中调配,则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对保卫、保洁、绿化、食堂等岗位需要的人员,原则上应采取向具备资质的单位购买服务或物业管理的方式,实行社会化服务;不应实行聘用临时工作人员方式。

第四条临时工作人员仅限于从事机关事业单位的技术性、服务性、辅助性事务工作岗位,不得从事行政管理、保密、行政执法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计划申报及审批第五条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应严格实行计划管理。

用人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人员状况、岗位现状等在每年10月向区人社部门提交下一年度的《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申报计划表》。

原则上聘用人数应控制在用人单位已核编制的10%以内。

第六条由人社牵头,会同财政对申报计划共同审核,形成统一意见后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审批后将人员工资由财政列入用人单位下一年度财政预算。

第七条特殊情况需要追加聘用临时工作人员计划的,由人社牵头,会同财政共同审核,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第三章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障第八条用人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聘用登记,签订劳动合同等手续,在合同期限内按月发放工资和参照企业职工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第四章临时工作人员的管理第十条临时工作人员在合同期内由人社、财政和用人单位共同管理。

用人单位每月应向人社部门提交《临时工作人员动态管理报表》,财政部门以此为依据,拨付临时工作人员工资。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1. 人事管理基本原则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加强对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确保事业单位正常运转。

在执行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a. 公平公正原则:所有编外聘用人员应享有同等的机会和待遇,遵循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拔与考核。

b. 透明公开原则:编外聘用人员的选拔与考核程序应公开透明,确保应聘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c. 合规合法原则: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编外聘用人员的招聘与解聘。

2. 编外聘用人员的分类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和服务周期,事业单位的编外聘用人员可以分为以下几类:a. 临时性聘用人员:为满足临时工作需要而聘用的人员,雇佣周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b. 合同制聘用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约定期限工作的人员,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c. 项目制聘用人员:为特定科研、教学或工作项目而聘用的人员,根据项目周期确定雇佣期限。

3. 编外聘用人员的招聘程序为确保编外聘用人员的选拔程序公平公正,事业单位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a. 编制招聘方案:明确招聘职位、条件和程序,并经过内部核准后发布。

b. 公开招聘公告:以适当的方式发布招聘公告,包括职位名称、要求、薪酬待遇等信息。

c. 评审与面试: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并对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或考试。

d. 结果公示与录用:将评审结果公示,并进行最终录用。

4. 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和薪酬待遇a. 合同管理:事业单位应与编外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期限、薪酬和福利待遇。

b. 人事档案管理:对编外聘用人员的个人信息和工作情况进行档案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c. 岗位培训与考核:事业单位应根据编外聘用人员的岗位需要,提供相应的培训和进行定期的考核。

d. 薪酬待遇:编外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应与其从事工作的性质和劳动成果相符,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 编外聘用人员的权益保障为保障编外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事业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a. 未成年人保护:对年龄未满18岁的编外聘用少年人员,事业单位要进行特殊保护,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全文)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全文)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全文)【一】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聘请的编外人员的管理工作,包括招聘、考核、聘用期满解聘等。

第三条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人才选拔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和权责。

第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对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定期评估编外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岗位适应情况,及时调整工作内容和待遇。

第七条对于表现突出的编外聘用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应及时给予奖励和晋升机会,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八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防止腐败和权力滥用。

第二章编外人员的招募与录用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应根据编外聘用人员的岗位需求,制定相应的招募计划和录用标准。

第十条机关事业单位可以通过招聘网站、报刊、招聘会等方式发布编外聘用人员职位信息。

第十一条机关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招聘和选拔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二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对报考编外聘用人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等环节的选拔。

第十三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在招聘流程中注重对编外聘用人员的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评估。

第十四条经过公开选拔的编外聘用人员应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聘期、工资福利、工作责任等内容。

第十五条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编外人员的期限一般为一年,视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情况可以续聘或解聘。

第三章编外人员的管理与考核第十六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编外人员管理档案,记录编外人员的个人信息、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等。

第十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对编外人员进行定期考核,以评估其岗位适应情况和工作表现。

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档2篇

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档2篇

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档2篇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employed personnel of gov ernment organs and institutions (for Trial Implementati on)编订:JinTai College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档2篇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档2、篇章2: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文档篇章1: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档第一条为规范东莞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权益,有利于我某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我某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是聘用人员的管理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聘用人员,是指服务于本某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序列,以合同形式聘用,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从事技术性或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第五条聘用人员所从事工作不能涉及国家秘密。

第六条聘用人员分为五类,第一类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第二类是指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第三类是指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第四类是指具有助理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第五类是指一般业务及勤杂人员。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实行职责、能力与效能相一致和精简的原则。

事业单位中级职称聘任办法

事业单位中级职称聘任办法

事业单位中级职称聘任办法篇一: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东莞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权益,有利于我某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我某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是聘用人员的管理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聘用人员,是指服务于本某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序列,以合同形式聘用,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从事技术性或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第五条聘用人员所从事工作不能涉及国家秘密。

第六条聘用人员分为五类,第一类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第二类是指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第三类是指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硕士学位的研1究生,第四类是指具有助理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第五类是指一般业务及勤杂人员。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实行职责、能力与效能相一致和精简的原则。

第八条人员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拟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

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包括聘用原因、聘用人数、经费开支形式、聘用人员类别、岗位以及本单位人员编制使用情况等。

用人单位应于每年9月向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申报下一年度的使用聘用人员计划。

(二)审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

由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某人事局和某财政局按照解决单位缺编和确因工作需要的原则,审核各单位的使用聘用人员计划,于每年12月底前报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

(三)招聘聘用人员。

聘用人员的招聘由用人单位负责,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类人员的聘用须经由某人事局、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

同等条件下,现职编外人员优先考虑聘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

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薪酬待遇、合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等,而且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并由某劳动部门鉴证。

2021年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

2021年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

Fish will be easily boiled to death in warm water, and drizzle will easily wet clothes, because these seemingly ineffective things are the easiest to lose vigilance.悉心整理祝您一臂之力(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促进事业单位发展的人事管理体制,规范对事业单位聘用制的管理,维护和保障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__]35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聘用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通过实行聘用制,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

第三条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必须坚持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和公公、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必须在确定的编制数额和人员结构比例内进行。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依法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

其它事业单位及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受委托行使行政职能并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与之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事业单位中已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聘用的条件、程序、方法第六条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科学合理、精干效能的原则,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工勤人员岗位,按岗聘用,竞争上岗。

2021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2021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

2021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聘用制的规范化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用制是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

事业单位与职工要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用合同,以法律形式确立单位和个人的工作关系,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权利。

第三条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逐步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配套措施完善的人事管理体制。

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

以素质论人才,重实绩用干部。

--党管干部原则。

适应新情况,积极改进党管干部方法。

坚持群众公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扩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四条禁止聘用单位非经国家规定和未履行审批手续聘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国有事业单位(以下通称聘用单位)和与之建立聘用关系的人员。

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民办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实施和管理监督工作。

第二章聘用的权限、条件及程序第七条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结构比例和岗位规范,科学设岗,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权限和聘用条件,公平竞争,按岗聘用。

第八条聘用单位聘用各类人员,应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进行。

聘用单位从外部新聘人员,要有增人计划。

第九条事业单位进人逐步实行公开招聘,在选人中把考试与考核结合起来。

第十条受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特殊职业要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六)聘用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2021年关于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2021年关于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The lamp of life is ignited by enthusiasm, and the boat of life moves forward because of hard work.勤学乐观天天向上(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关于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管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聘用人员更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__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院长办公会议决定聘用的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聘用工作管理第三条各科室在充分考虑本科室实际运行的情况下,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增员要求,报院办公室(人事科)。

[此篇__________于文秘114 -文秘114 -帮您找__,12小时内解决您的__需求]第四条院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根据各科室招聘增员申请情况,报院长,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第五条聘用人员基本要求: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聘用必须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择优录用。

聘用人员须提交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护士)资格、身份证、婚育证明、暂住证等相关材料,由办公室(人事科)审核并存档。

第七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期满由所在科室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卫生局批准,转为正式聘用人员,享受相应待遇(见下第三章)。

第三章聘用人员有关待遇第八条试用期内发给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按确定的岗位发给定职工资。

第九条试用期满按受聘者意愿由医院按国家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

其养老保险金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为保证聘用人员的业务队伍稳定,医院对聘用人员每满二年给予50元/月的增资。

2021年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2021年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阜阳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办法为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加强对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及部分因工作需要确需聘用编外人员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编外聘用人员计划的确定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是指市直事业单位在不增加人员编制和财政支出的前提下,为促进事业发展,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审批管理,但不纳入编制管理,财政不核拨经费。

市直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及自有资金情况,提出用人计划,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作领导小组确定。

三、编外聘用人员的聘用程序(一)用人单位凭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核定的用人计划组织公开。

(二)聘用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三)聘用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编外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首次聘用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四)招聘方式。

专业技术岗位编外聘用人员要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

对重点院校的本科生和紧缺专业的人才,可采取综合素质测试、考察等形式聘用。

(五)组织实施。

编外人员招聘工作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为主组织实施,市人社局予以指导。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制定招聘工作方案,明确招聘人数、学历层次、专业要求、招聘方式、招聘程序等,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六)聘用手续办理。

对按规定程序招聘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

四、编外聘用人员的人事管理(一)编外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人事管理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由用人单位自行管理;也可通过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的各类工作人员。

第三条人员聘用制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实行岗位管理。

第二章聘用的条件和程序第四条聘用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身体条件;(三)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

第五条聘用程序如下:(一)制定招聘计划。

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

(二)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适当的渠道,如网站、报纸等,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包括招聘岗位、职责、条件、待遇等。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信息要求报名,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或考核环节。

(四)考试或考核。

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综合评价其素质和能力。

(五)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订立第六条聘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聘用合同期限;(二)岗位及其职责要求;(三)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四)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五)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六)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七)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第七条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期、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短期合同期限一般为 3 年以下,中期合同期限一般为 3 年至 5 年,长期合同期限一般为 5 年以上。

第八条初次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一般为 12 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一、引言事业单位作为我国公共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职责。

而岗位聘用人员的管理对于事业单位的运行效率、服务质量以及整体形象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岗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二、背景1. 事业单位的特点事业单位具有事业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等特点,其人员聘用管理应与企业有所不同。

2. 目前存在的问题目前,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管理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聘用程序不规范、招聘条件不明确、选拔方式不够科学公正等。

三、岗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制定原则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岗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岗位聘用人员的选拔应公开、公平、公正,避免人为干预和不正当行为。

2. 凭能力选人原则依据岗位的专业性和要求,通过能力测试和面试等方式选聘最适合的人员。

3. 干部与职工一视同仁原则各级事业单位在岗位聘用人员时要遵循干部与职工一视同仁的原则,避免任人唯亲、徇私舞弊。

4. 加强绩效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机制,将绩效和薪酬挂钩,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岗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内容1. 职位设置与招聘条件明确各职位的具体要求和条件,如学历、专业背景、工作经验等,并公开向社会招聘,确保公正公开。

2. 选拔程序与方式设立聘用人员的选拔程序,如初试、复试、面试等,确保程序规范、公正透明。

3. 聘用合同与薪酬待遇建立岗位聘用合同制度,明确聘用人员的权益和职责,并根据绩效水平给予相应的薪酬待遇。

4. 岗位培训与发展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为岗位聘用人员提供持续的培训和晋升机会,提高其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5. 聘用管理与绩效考核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聘用人员进行评估,根据绩效结果优化人员配置和管理方式。

五、岗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推行1. 宣传与培训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对于岗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理解和接受度。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最新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最新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机制,加强对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相关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忠实履行职责。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为编外聘用人员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当保障编外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其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不断完善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保障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编外聘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二章编外聘用人员的岗位设置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与编外聘用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明确其岗位及工作内容。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编外聘用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合理配置工作岗位,科学安排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编外聘用人员的工作评估机制,定期评估其工作表现和工作态度。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编外聘用人员的工作岗位,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保障其工作安全和工作效率。

第三章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编外聘用人员的岗位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规范。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编外聘用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编外聘用人员的监督,确保其履行工作职责和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编外聘用人员的激励机制,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态度,及时奖惩。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编外聘用人员的劳动权益,加强与编外聘用人员的沟通和联系。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编外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制度,保护其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第四章编外聘用人员的职业发展机会和职业发展空间,鼓励其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东莞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权益,有利于我某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我某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是聘用人员的管理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聘用人员,是指服务于本某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序列,以合同形式聘用,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从事技术性或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第五条聘用人员所从事工作不能涉及国家秘密。

第六条聘用人员分为五类,第一类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第二类是指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第三类是指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第四类是指具有助理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第五类是指一般业务及勤杂人员。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实行职责、能力与效能相一致和精简的原则。

第八条人员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拟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

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包括聘用原因、聘用人数、经费开支形式、聘用人员类别、岗位以及本单位人员编制使用情况等。

用人单位应于每年9月向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申报下一年度的使用聘用人员计划。

(二)审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

由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某人事局和某财政局按照解决单位缺编和确因工作需要的原则,审核各单位的使用聘用人员计划,于每年12月底前报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

(三)招聘聘用人员。

聘用人员的招聘由用人单位负责,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类人员的聘用须经由某人事局、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

同等条件下,现职编外人员优先考虑聘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

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薪酬待遇、合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等,而且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并由某劳动部门鉴证。

机关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机关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机关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临聘人员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障XXXX和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结合XX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机关事业单位及与其形成聘用关系的临聘人员。

第三条临聘人员是因XX工作需要,由区专业聘用单位聘用派遣到我XX临时性、辅助性岗位上工作,即不占用XX 正式编制(指行政、事业编制),在XX相关岗位上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文职人员和在后勤服务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我XX委托巴南区贝思特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临时聘用人员受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我XX工作.我XX与临时聘用人员是劳务关系,无人事劳资关系.第五条临聘人员的管理坚持劳务派遣合同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相符、人员能进能出,做到管理规范有序。

第二章聘用范围和条件第六条应聘人员必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经体检,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第七条应聘人员品行端庄、人格健全,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八条临聘人员除个别岗位外,文职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具有专业技术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两年以上相关对口专业工作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驾驶岗位具有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龄及驾驶工作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厨师岗位具有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三年以上厨师工作经历;辅助岗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相应的工作技能和实际工作经验。

如特殊工作需要,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聘用程序第九条凡拟聘用临时人员,用人科室须提前将聘用岗位、聘用条件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并说明聘用理由,经批准后方可聘用。

第十条经批准同意聘用临聘人员后,由综合科负责与劳务派遣单位接洽,由综合科和用人科室共同完成考试、面试等工作,并由综合科与劳务派遣单位办理临聘人员的相关手续后,方可用工。

第四章工资制度及待遇第十一条临聘人员薪资待遇实行按岗定资的原则,根据临时聘用人员承担的工作岗位确定其工资待遇.XX科室临聘人员保底工资为2200元,大厅窗口由XX负责聘用的临聘人员保底工资为1800元,专业技术岗保底工资为2500元,驾驶员保底工资为2500元,厨师保底工资为2500元,厨房勤杂工1700元。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一、引言事业单位是我国公共管理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人员聘用制度对事业单位的稳定运行和高效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规范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制度,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探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内容要点和实施策略,以期为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提供有益的借鉴和指导。

二、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的重要性1.1 提高聘用的规范性事业单位在聘用人员时需要严格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以保证选聘到优秀的人才,为事业单位的发展和改善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持。

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可以确保聘用过程的公正、透明,避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提高聘用的规范性。

1.2 加强人才选拔的科学性良好的管理办法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选拔机制,通过正式的招聘考试、面试等程序,全面评估应聘者的能力、素质以及适应事业单位工作的潜力。

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的制定,有助于加强人才选拔的科学性,避免人才浪费和人事错配,提高事业单位整体人才素质。

1.3 保障聘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事业单位的聘用应当以公平、公正为原则,避免任人唯亲、人情主义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通过建立合理的管理办法,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来聘用人员,可以确保所有应聘者在竞争中享有平等的机会,避免人事决策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三、人员聘用制管理办法的内容要点2.1 聘用条件和程序的规范管理办法应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条件,并规定相关程序和步骤。

包括招聘公告的发布、考试科目和方式、面试的形式和内容等。

同时,应建立健全管理办法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适用性。

2.2 职位设置和编制管理管理办法应明确职位设置的原则和标准,并规范编制管理的各项要求,包括编制的设定、调整、合理使用等。

编制管理应严格按照人员需求和任务量来确定,杜绝超编和虚编的情况发生,提高编制使用效益。

2.3 聘用形式和期限的规定管理办法应明确不同聘用形式的界定和使用条件,包括事业编制、合同制等。

2021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2021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No matter what you do, do not rush to return, because sowing and harvesting are not in the same season, and there is a period of time between them. We call it persistence.勤学乐观天天向上(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为了配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全员聘用合同制度的推行,规范事业单位编外自主用人,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某委组织部、某人事局、某编办《关于推进某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某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本某各类事业单位(不含财政经费全额供给的事业单位)根据一定时期工作任务及业务延伸发展的实际需要,在核定的编制以外,自主聘用6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二、聘用原则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前提是不增加某财政支出经费,受聘人员的工资和各种福利,由聘用单位自筹解决。

同时,要坚持“机构优化、按需聘用、手续完备、用工规范”的原则和回避制度,根据岗位要求择优聘用。

被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职称和能力水平。

三、聘用方式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合同期最长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解聘。

聘用合同由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双方签订,使用某人事局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书。

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都必须到某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鉴证手续。

解聘人员和聘用合同期满不再续聘人员可到某人才某场自主择业或自谋职业。

四、聘用待遇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可参照聘用单位同等条件编内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也可由双方议定,但不得低于全某最低工资标准。

2021年局聘用人员管理规定

2021年局聘用人员管理规定

I have always felt that I am a very independent, strong, motivated, and unwilling to admit defeat.简单易用轻享办公(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局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我局聘用人员管理,提高和调动聘用人员工作积极性,维护和保障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适应工作需要,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聘用人员范围。

聘用人员指除了正式在编公务员、正式借调人员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聘用方式。

委托人才派遣公司代为办理聘用人员招聘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缴纳“四险一金”等事宜。

第四条聘用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聘用人员岗位。

应聘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年龄一般为18—45岁,最高年龄不超过50岁。

(四)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及工作技能等应具备聘用岗位要求。

(五)身体健康。

第五条聘用程序。

(一)由办公室提出聘用岗位需求,研究聘用人员计划,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后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

(二)聘用计划批准后,办公室委托人才派遣公司发布招聘广告。

(三)办公室对应聘者简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按照一定比例组织笔试和面试。

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可视具体情况聘请有关专家代为出题并参加面试。

(四)办公室根据面试和笔试结果,通知入围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提交拟聘用人员建议名单,报局党组审批。

(五)局党组审批同意后,办公室通知聘用人员报到,委托人才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报到要求。

聘用人员报到后,需接受保密教育,签订《保密责任书》,并由办公室为其办理出入证,落实办公条件,组织学习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尽快熟悉岗位工作内容。

第七条聘用年限和试用期规定。

聘用年限一般为3—5年,最高不超过8年。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

试用期满后,办公室根据其试用期内表现,提出按期转正或者不符合岗位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建议,报局领导审批后执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条为规范东莞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权益,有利于我某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我某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是聘用人员的管理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聘用人员,是指服务于本某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序列,以合同形式聘用,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从事技术性或辅助性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第五条聘用人员所从事工作不能涉及国家秘密。

第六条聘用人员分为五类,第一类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第二类是指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第三类是指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第四类是指具有助理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第五类是指一般业务及勤杂人员。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实行职责、能力与效能相一致和精简的原则。

第八条人员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拟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

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包括聘用原因、聘用人数、经费开支形式、聘用人员类别、岗位以及本单位人员编制使用情况等。

用人单位应于每年9月向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申报下一年度的使用聘用人员计划。

(二)审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

由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某人事局和某财政局按照解决单位缺编和确因工作需要的原则,审核各单位的使用聘用人员计划,于每年12月底前报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

(三)招聘聘用人员。

聘用人员的招聘由用人单位负责,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类人员的聘用须经由某人事局、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

同等条件下,现职编外人员优先考虑聘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

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薪酬待遇、合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等,而且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并由某劳动部门鉴证。

劳动合同期为1年,期满后可根据某编委核定本单位下一年度使用聘用人员计划情况进行续聘,每次续聘期限为1年。

临时性工作,可按课题、项目或工作需要签订短期合同。

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应报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申请仲裁或诉讼。

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或聘用人员应当提前3天通知对方。

第十条聘用期间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第十一条某财政局根据某编委核定各单位的聘用人员数、聘用人员
的类别拨给经费,标准分别是第一类人员每人每年5万元、第二类人员每人每年5万元、第三类人员每人每年5万元、第四类人员每人每年3万元、第五类人员每人每年2万元。

上述经费标准包括聘用人员的薪酬、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用经费的开支。

聘用人员经费由某财政局按上述标准每月拨给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各类聘用人员的经费供给标准,合理确定聘用人员的薪酬。

除特殊情况外,上调的幅度原则上不能超过某财政经费供给标准的2%。

超出财政供给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公用经费中调剂解决。

今后,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和劳动力某场用工薪酬变化等情况,对各类聘用人员的供给标准作适当调整。

第十二条聘用人员的薪酬。

用人单位按月发放聘用人员薪酬,薪酬标准由用人单位确定,但应遵循以下原则用人单位发放给每个聘用人员全年的薪酬(含奖金和补贴)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总金额原则上不低于财政核拨该类人员经费标准的8%。

第十三条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类人员具有的专业技术职称必须符合与所在岗位从事的工作性质,才能享受相关薪酬标准。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办理各项职工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按比例支付。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为聘用人员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及有关税费。

第十六条各用人单位每年1月2日前要将本单位上一年度实际使用聘用人员的数量、类别、薪酬发放、社会保险购买情况报某财政局。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某直行政事业单位,各镇(区)参照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某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XX年1月1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