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反担保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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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个人信用反担保合同

信用反担保合同

(适用自然人)

甲方(担保人):住所(地址):乙方(反担保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所(地址):

鉴于:

1、甲方与签订了编号为银达委保字号的《委托担保

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依照主合同约定,由保函开立行出具项下、以为受益人(以下简称保函受益人)、保函金额为(大写)(小写)元的保函(以下简称保函),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信用反担保。

2、就担保申请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乙方愿意以全部个人财产为向甲方提供信用反担保。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证方式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

责任保证。第二条保证范围

(一)甲方因向保函受益人或向保函开立行承担担保责任而偿还的与保函相关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产生的

利息、罚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费用和损失。

(二)依主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支付的担保费、保证金、违约金、代偿费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以及调查取证费用等。

第三条保证期间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后对担

保申请人享有的债权之诉讼时效届满之日止。

第四条担保责任的承担

乙方未正确履行主合同项下任何义务的,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地向甲方清偿,清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的全部款项。

担保申请人在本合同之外同时向甲方提供了其他形式

反担保的,不影响甲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乙方不得以此抗辩甲方。

乙方放弃作为反担保的保证人的任何抗辩权。第五条乙方声明和保证

(一)同意主合同全部条款,并向甲方保证能够完全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二)主合同变更、无效或部分无效、被撤销的,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三)在保证期间内,在变更住所、联系电话等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四)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资料和财产证明资料,不得转移财产或采取其他方式逃避对甲方的债务。

(五)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条款含义认识一致,乙方不在任何时候对本协议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六)同意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或有关单位、部门及个人随时查询乙方的信用状况。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信用及担保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

(七)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财务、资金、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1、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2、反担保资产的权属发生争议;

3、因乙方在经营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被处罚。以上情形应在时候三日内通知甲方。第六条其他条款(一)费用的承担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承担担保责任而产生的一

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以及调查取证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二)权利保留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甲方的任何对乙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甲方对乙方承担义务和责任。

(三)义务和责任的连续

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它任何指令

或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与其它单位签订任何协议、合同、文件而免除:若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情形的,有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及时承担担保责任的,除应按未付款金额的5‰/日向甲方支付延期履行滞纳金,还应按保函金额的15%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

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就不足部分向甲方予以赔偿,甲方有权从乙方承揽的聊城分车带绿化工程款中扣除损失。

(二)除本条第一款约定外,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的,均应按保函金额的15%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该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就不足部分向甲方予以赔偿。

(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后,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未解除的,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且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及担保责任的权利。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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