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设施建筑规范的基本要求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3.2.2 老年人设施新建项目的配建规模、要求及指标,应符合表3.2.2-1和表3.2.2-2的规定,并应纳入相关规划。
表3.2.2-1 老年人设施配建规模、要求及指标配建指标建筑面项目名称基本配建内容配建规模及要求用地面积2积(m/2(m/床) 床) 居家式生活起居,餐饮服老年公寓务、文化娱乐、保健服务用不应小于80床位 ?40 50,70房等生活起居、餐饮服务、文化市(地区)级养老不应小于150床娱乐、医疗保健、健身用房?35 45,60 院位及室外活动场地等生活起居、餐饮服务、文化居住区(镇)级养娱乐、医疗保健用房及室外不应小于30床位 ?30 40,50 老院活动场地等生活护理、餐饮服务、医疗不应小于100床老人护理院 ?35 45,60 保健、康复用房等位注:表中所列各级老年公寓、养老院、老人护理院的每床位建筑面积及用地面积均为综合指标,已包括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及用地面积。
表3.2.2-2老年人设施配建规模、要求及指标配建指标建筑面项目名称基本配建内容配建规模及要求用地面积2积(m/2(m/床) 床) 普通教室、多功能教(1)应为5班以上; 市(地区)级老年室、专业教室、阅览室(2)市级应具有独立?1500 ?3000 学校(大学) 及室外活动场地等的场地、校舍阅览室、多功能教室、应有独立的场地、建市(地区)级老年播放厅、舞厅、棋牌类1000,2000,筑,并应设置适合老人活动中心活动室、休息室及室外4000 8000 活动的室外活动设施活动场地等活动室、教室、阅览室、2居住区(镇)级老应设置大于300m的室保健室、室外活动场地?300 ?600 年活动中心外活动场地等镇老人服务中心应附设不小于50床位的养活动室、保健室、紧急老设施;增加的建筑面居住区(镇)级老援助、法律援助、专业积应按每床建筑面积?200 ?400 年服务中心 2服务等不小于35m、每床用地2面积不小于50m另行计算2小区老年活动中活动室、阅览室、保健应附设不小于150m的?150 ?300 心室、室外活动场地等室外活动场地小区级老年服务活动室、保健室、家政服务半径应小于500m ?150 —站服务用房等(1)不应小于10床位,每床建筑面积不应休息室、活动室、保健2托老所小于20m; ?300 —室、餐饮服务用房等 (2)应与老年服务站合并设置注:表中所列各级老年公寓、养老院、老人护理院的每床位建筑面积及用地面积均为综合指标,已包括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及用地面积。
成都市养老设施建设规范
成都市养老设施建设规范
一、综合要求
(一)以民主社会主义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行为基本原则,坚持
党政企民合作发展,实现设施建设与老年公共保障服务政策协调发展。
(二)以优化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满足老年人长期关怀需求为宗旨,继承
传统文化,贴近社会特点。
(三)依据设施建设需求,实行指导性的土地使用政策,扎实推进老年设施
功能强化,把老年服务由重资源投入型转变为功能效能型。
二、基本要求
(一)位置选择:设施的位置要力保安全、便利,尽可能满足老年人在出行、就医、购物等方面的需求。
(二)设施规模:考虑到老人口数量和实际服务需求,合理规划设施建设规模,保障及时获得服务。
(三)设施结构:需要综合考虑老年服务的功能定位、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把握住老年设施的便利性、可操作性和安全性。
(四)建筑设计:设施建筑应该兼顾实用性和品位,引入当地特色,营造舒
适宜人的环境。
(五)室内装饰:室内装饰要满足老年人的健康需求,突出温馨、安全、绿
色等特色,体现人文气息,彰显中华传统文化精神。
(六)营造氛围:制定特别的健身活动、文化活动及艺术活动,营造轻松温
馨的氛围,给老年人提供更具魅力的活动舞台。
老年公寓的建筑标准
老年公寓的建筑标准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强,老年公寓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那么老年公寓的建筑标准是什么?值得我们探讨。
一、老年公寓的建筑基本要求老年公寓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居住场所,其建筑应该具备以下基本要求:1. 安全性:老年公寓的建筑安全要求较高,需要符合建筑结构设计规范和消防安全标准。
建筑物必须具备稳定、牢固、抗震、防火等特性。
2. 无障碍通行:老年公寓应该保证老年人的无障碍通行,包括手推车、轮椅通道、电梯、扶手、坡道等措施。
3. 舒适性:老年公寓的设计应该考虑到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提供安静、明亮、舒适的空间。
4. 环保性:老年公寓应该采用环保、节能的建筑材料,使用环保、节能的设施设备,保证老年人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二、老年公寓的建筑设计标准老年公寓的建筑设计标准应该满足以下要求:1. 建筑规划:老年公寓的建筑规划应该合理,建筑面积要求不小于25平方米/人,室内空间可用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人。
2. 房间布局:老年公寓的房间布局应该合理,尽量减少走动距离。
一般老年人的住房布置为阳台、客厅、主卧房、次卧房、厨房和卫生间组成,每个房间的面积要求不少于10平方米。
3. 电路照明:房间电路设置充足,每个房间至少设置一盏灯。
老年人起床、活动、夜间上厕所时要充分考虑照明。
4. 采光视野:老年公寓房间要求充分的采光和良好的视野,阳台、窗户尺寸需合理。
保证室内采光条件和对外开放的视野以及室内通风。
5. 卫生设施:老年公寓要求卫生设施良好,卫生间位置应该方便、清洁、过渡空间应该充足、且严格禁止使用浴盆,以免发生滑倒等事故。
卫生间排水应顺畅、坡度适当。
三、老年公寓建筑施工标准施工标准是保证老年公寓建筑质量的关键,应满足以下要求:1.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小于C302. 蠕变深度不大于2.5毫米3. 构造留缝、空隙应合理,楼板和墙体、墙体和窗户连接处应保持水平4. 楼板和承重构件的端面不得呈现水泥深度不均匀、未密实和过度地震裂缝。
养老服务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养老服务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养老服务设施建筑设计应遵循以下标准:
1. 建筑基地选择:应在工程地质条件稳定、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交通方便的区域,且应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及危险品生产、储运的区域。
2. 无障碍设计:二层及以上楼层设有老年人的生活用房、医疗保健用房、公共活动用房的养老设施应设无障碍电梯,且至少1台为医用电梯。
3. 地面材料:地面应采用不易碎裂、耐磨、防滑、平整的材料。
4. 色彩与标识设计:建筑应进行色彩与标识设计,且色彩柔和温暖,标识应字体醒目、图案清晰。
5. 耐火等级:老年人用房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且建筑抗震设防标准应按重点设防类建筑进行抗震设计。
6. 无障碍设计:建筑及其场地均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规定。
7. 楼板和隔墙隔音:主要用房的隔墙和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应小于45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不应大于75dB。
8. 结构形式:养老设施的结构形式宜采用框架结构,楼板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板。
9. 出入口与安全出口:养老设施出入口不应少于二处,人员出入口不应兼作遗体、废弃物出入口之用。
卧室、起居室、活动室、康复室应有良好的自然
通风和采光,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卧室房门至最近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卧室房门至最近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
15m。
这些标准是根据建筑设计的一般原则和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制定的,旨在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和便利的生活环境。
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标准
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标准1总则1.0.1为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的需要,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和空间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内容,提高规划建设水平,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舒适、卫生的生活环境,结合安徽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必须执行本标准。
1.0.3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1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并与其他相关规划相衔接;2符合“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的原则;3符合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的需求,并综合考虑日照、通风、防寒、采光、防灾、无障碍及管理等要求;4符合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1.0.4安徽省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老年人The Elderly60周岁及以上的人。
2.0.2养老服务设施Elderly Care Facilities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紧急救援和社会服务等方面专项或综合服务的建筑和场所的通称。
2.0.3机构养老Institutional for the Elderly Service通过综合性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和文体娱乐活动等主要内容的养老模式。
2.0.4社区养老Community Support for the Elderly Service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建立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专业化服务为依靠,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为主要内容的养老模式。
2.0.5居家养老Home Care for the Elderly Service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涵盖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使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料养老。
2.0.6机构养老服务设施Institution-based Facilitiesfor the Elderly Care为城乡老年人提供住宿、生活照料、膳食、康复、护理、医疗保健、心理支持、临终关怀等综合服务的全托型养老设施,包括养老院、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公共服务属性)及老年养护院等。
老年人(老年公寓)建筑设计要求要求规范
老年人(老年公寓)建筑设计规范来源:收集点击数:1036次更新时间:2010-8-20 11:18:35老年人(老年公寓)建筑设计规范(JGJ 122—1999)1 总则1.0.1为适应我国社会人口结构老龄化,使建筑设计符合老年人体能心态特征对建筑物的安全、卫生、适用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专供老年人使用的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设计。
l.0.3专供老年人使用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应为老年人使用提供方便设施和服务。
具备方便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可兼为老年人使用。
1.0.4老年人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老龄阶段 The Aged Phase60周岁及以上人口年龄段。
2.0.2自理老人Self-helping Aged People生活行为完全自理,不依赖他人帮助的老年人。
2.O.3介助老人 Device- helping Aged People生活行为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设施等帮助的老年人。
2.O.4介护老人 Under Nursing Aged PeoPle生活行为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
2.0.5老年住宅 House for the Aged专供老年人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住宅。
2.0.6老年公寓 Apartment for the Aged专供老年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公寓式老年住宅,具备餐饮、清洁卫生、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是综合管理的住宅类型。
2.0.7老人院(养老院) Home for the Aged专为接待老年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2.O.8托老所 Nursery for the Aged为短期接待老年人托管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场所,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可分日托和全托两种。
养老机构老年人居室规范要求
养老机构是专门为老年人提供居住和生活服务的机构,其居室规范要求直接关系到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
下面是对养老机构老年人居室规范要求的一些建议和说明。
首先,老年人居室的面积应当充足。
根据国内外研究显示,老年人所需的居住面积要比年轻人更大,这是因为老年人活动范围有限,因此需要更大的空间来实现自己的生活需求和活动能力。
一般来说,老年人居室的建筑面积应当在30平方米以上,这样才能保证充足的空间供老年人居住、休息和社交。
其次,老年人居室的布局要合理。
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满足多种需求,如睡眠、休息、个人卫生和生活起居等。
因此,在设计老年人居室时,应当考虑到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特殊需求,合理布局各个区域。
例如,睡眠区域应当安静舒适;卫生间应当设计成无障碍的,便于老年人的使用;起居区域应当考虑到老年人的社交需求,便于与他人交流和互动。
再次,老年人居室的设施要便利和安全。
老年人居室应当配备各种必要的设施,以满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求。
例如,老年人居室应当配备宜人的温度和照明,以保证老年人的舒适感;配备安全可靠的电动设备,以帮助老年人完成一些日常活动,如开关灯、开关门等;配备紧急呼叫设备,以应对老年人在紧急情况下的需求。
此外,老年人居室应当注重环保和节能。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老龄化趋势的加剧,老年人居室的环保和节能问题日益凸显。
因此,在设计老年人居室时,应当采用环保材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应当注重居室的节能设计,降低老年人的居住成本同时保证他们的生活品质。
最后,老年人居室应当注重细节设计。
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满足多种需求,因此应当在细节设计上更加注重实用性和舒适性。
例如,可在卧室和浴室等区域安装扶手,以提供老年人的支撑和保护;可在厨房和洗衣间等区域加入一些便利设施,以方便老年人的日常生活。
总之,养老机构老年人居室规范要求的重点在于提供舒适、安全和便利的居住环境给老年人。
在设计和规划时要考虑到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和生活习惯,合理布局以满足老年人的各种需求。
养老设施建筑消防要求汇总
养老设施建筑消防要求汇总养老设施建筑消防要求汇总老年人照料设施是指老年养护院、养老院、老人院、福利院、敬老院等老年人全日制照料设施,以及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养老机构的日间照料部等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
GB 50867-2022《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 50016-20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763-2022《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352-202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1、场地设计GB 50867-2022 4.0.2老年人居住用房和主要公共活动用房应布置在日照充足、通风良好的地段,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h。
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宜与居住用房就近设置。
GB50352-20225.1.3 4 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7.1.1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
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GB 50867-2022 4.0.3养老设施建筑的主要出入口不宜开向城市主干道。
货物、垃圾、殡葬等运输宜设置单独的通道和出入口。
GB 50867-2022 4.0.4总平面内的道路宜实行人车分流,除满足消防、疏散、运输等要求外,还应保证救护车辆通畅到达所需停靠的建筑物出入口。
GB 50867-2022 4.0.5总平面内应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
在机动车停车场距建筑物主要出入口最近的位置上应设置供轮椅使用者专用的无障碍停车位,且无障碍停车位应与人行通道衔接,并应有明显的标志。
2、层数、高度GB 50016-20225.4.4老年人活动场所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一级、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2层;采用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应为单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高层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同时相对整栋楼的疏散通道,养老院宜另外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养老院设计要求标准
养老院设计要求标准一、安全性安全性是养老院设计的首要要求。
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以下几点:1.建筑结构安全: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确保建筑物在地震、风力等自然灾害下的稳定性。
2.消防安全:应设置合理的消防设施,如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等,确保住户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疏散。
3.医疗设施安全:养老院应配备完善的医疗设施,如急救室、药房等,确保住户在需要时能够得到及时救治。
4.食品安全:养老院应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确保住户的饮食安全。
二、舒适性养老院设计应注重舒适性,为住户提供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
应考虑以下几点:1.居住环境:应设置合理的房间布局,确保住户拥有足够的私人空间,同时提供舒适的休息场所。
2.采光通风:应保证房间的采光和通风良好,让住户能够享受到阳光和新鲜空气。
3.隔音降噪:应采取有效的隔音降噪措施,确保住户能够享有安静的生活环境。
4.温度控制:应提供合理的温度控制设施,确保住户能够在不同的季节感受到适宜的温度。
三、便利性养老院设计应考虑便利性,为住户提供方便的生活设施。
应考虑以下几点:1.公共设施:应设置公共活动室、阅览室、健身房等设施,方便住户进行各种活动。
2.卫生设施:应提供方便的卫生设施,如公共浴室、卫生间等,方便住户日常使用。
3.无障碍设计:应采用无障碍设计,确保行动不便的住户能够方便地通行。
4.紧急呼叫系统:应设置紧急呼叫系统,方便住户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寻求帮助。
四、适应性养老院设计应考虑适应性,能够满足不同住户的需求。
应考虑以下几点:1.房间布局:应提供多种房间布局选择,满足不同住户对私人空间的需求。
2.家具配置:应提供适合老年人使用的家具,如低矮的床、舒适的椅子等。
3.环境适应性:应提供适应不同季节的环境设施,如空调、暖气等。
4.健康监测:应提供健康监测设施,方便医护人员及时了解住户的健康状况。
五、社交性养老院设计应考虑社交性,为住户提供一个交流互动的平台。
老年人建筑的防火设计和层数控制要求
老年人建筑的防火设计和层数控制要求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1. GB50016-20145 .4.4(强)老年人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3 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1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时,应布置在首层、二层或三层;1.2 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1.3 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1.4 老年人的行为能力均较弱,需要其他人协助进行疏散,故将本条规定作为强制性条文。
本条中有关布置楼层和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的设置要求,均为便于火灾时快速疏散人员。
1.5 有关老年人活动场所的防火设计要求,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 的规定。
1.6 老年人活动场所等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一旦发生火灾,疏散更加困难,要进一步提高疏散的可靠性,避免与其他楼层和场所的疏散人员混合,故规范要求这些场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要完全独立于其他场所,不与其他场所内的疏散人员共用,而仅供老年人活动场所等的人员疏散用。
1.7 这里的“老年人活动场所”主要指老年公寓、养老院、托老所等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动场所。
2. GB50016-20145 .5.8(强)老年人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
其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 且人数不超过50 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设在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可设置1 个安全出口。
3. GB50016-20145 .5.13(强)多层老年人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4. GB50016-20145 .5.15(强)老年人建筑内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疏散门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
老年人建筑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时可设置1个疏散门。
[最新养老院建筑设计标准
养老院设计规范要求一、用房及面积标准1、养老设施用房应由老年居住用房、公用服务用房、医疗用房、健身活动用房、行政辅助用房以及其他用房所组成.2、老年居住用房应包括卧室、卫生间等空间,老年公寓还宜包括起居室、厨房、阳台等空间;公用服务用房应包括厨房、餐厅、公用小厨房、公用浴室、洗衣房等空间;医疗用房应包括医务室、观察室等空间;健身活动用房应包括活动室〕含阅览、棋牌室〔、康健室〕房〔等空间;行政辅助用房应包括办公室、库房、接待室、小卖部等空间.3、甲类养老设施还应设置多功能厅、护理病房、护理工作室、门卫室等空间,宜设置心理咨询室等空间;乙类养老设施宜设置多功能厅、护理病房、护理工作室、门卫室等空间.4、老年居住用房,每间卧室床位数不应大于4床;全护理老人每间卧室的床位数不得大于6床.一级设施应以单人卧室、双人卧室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卧室的比例不宜大于40%;二级设施应以双人卧室、三人卧室为主,四人卧室的比例不宜大于50%;三级设施可以三人卧室、四人卧室为主.老年公寓应配置以单人或双人为主的一室、一室一厅、二室一厅的独立型居住生活单元.5、卧室每床位的净面积指标不得低于床位净面积的规定值,但单人卧室的净面积不得低于8㎡.注:每床位净面积指标〕㎡〔一级7.0二级 6.0三级 5.06、老年公寓的起居室净面积不应小于10㎡,厨房不应小于5㎡,卫生间不应小于4㎡.7、除全护理卧室外,一级设施卧室应附有卫生间,并配置三件套洁具;二级设施附有卫生间的比例不宜少于60%,卫生间内应配置二件套洁具;三级设施附有卫生间的比例不宜少于30%,应配置卫生洁具.8、卧室应设置壁柜.每一老人配置的储藏室净面积应符合储藏面积的规定.储藏面积〕㎡〔一级≥0.6二级≥0.5三级≥0.49、公用服务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不应小于以下规定:<1>厨房:50床按0.80㎡/床计;50床以上,超过部分,甲类按0.30~0.40㎡/床计,乙类按0.40~0.50㎡/床计;<2>餐厅:50床及50床以内,按0.80㎡/床计;50床以上,超过部分,甲类按0.50~0.60㎡/床计,乙类按0.60~0.70㎡/床计;<3>公用小厨房:每个护理单元设一个,净面积不得小于8㎡;<4>洗衣房:甲类不小于40㎡,乙类不小于20㎡;<5>晒衣场:甲类不小于50㎡,乙类不小于30㎡.10、公用厕所间、淋浴室、盥洗室每件设备使用人数指标应符合设备使用人数的规定.每件设备使用人数11、养老设施医疗用房总使用面积甲类不应小于25㎡,乙类不应小于15㎡;观察室应按总床位数的1~2%设置,但不应少于两张床位. 12、健身活动用房总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床.其中康健室〕房〔,甲类不宜小于40㎡,乙类不宜小于30㎡.13、行政辅助用房总使用面积甲类不应小于0.50㎡/床,乙类不应小于0.60㎡/床.二、性能标准1、养老设施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耐火等级为三级时,其层数不应超过二层,老年护理院不应设在四层或四层以上.2、楼梯应设楼梯间.在一个楼面上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护理单元时,单元入口处应设乙级防火门.电梯间应设前室,前室应设自然采光窗.公共走道通向前室的门应设乙级防火门.3、位于两个安全出口〕直通室外地平面的门或疏散楼梯〔之间的卧室房门至最近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卧室房门至最近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15m.4、卧室、起居室、活动室、康复室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采光,其洞口采光面积与该房间面积之比,活动室不应小于1/4,起居室、卧室、康复室不应小于1/6.5、养老设施主体建筑的东、西、北外墙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2.00W/㎡•K,屋面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1.50W/㎡•K.6、主要用房的隔墙和楼板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应小于45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不应大于75dB.7、养老设施的结构形式宜采用框架结构.楼板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板.三、使用标准1、主要出入口<1>养老设施出入口不应少于二处,人员出入口不应兼作遗体、废弃物出入口之用.<2>主要出入口应明亮、宽敞,其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1.50m的轮椅回旋余地.<3>主要出入口室内外高差不宜过大,除设台阶外,还应设轮椅推行坡道.台阶踏步宽宜为380~400mm,高宜为100~120mm;坡道坡度不应大于1/12,坡道宽度不应小于900mm,台阶与坡道两侧应设栏杆扶手.<4>主要出入口顶部应设雨篷,其覆盖宽度应超过平台宽度,雨篷挑出长度宜超过台阶首级踏步0.50m以上.2、过厅、走道<1>公共过厅及走道应注意采光、通风,宜以单面走道为主.过厅应具备可供轮椅、担架回旋的条件,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8m.<2>老年人出入的过厅、走道、房间不得设门坎,地面不应有台阶.当地面必须有高差时,应设置坡道,其坡度应符合规定,并应有明显的标志.<3>走道两侧应设扶手,扶手距地面高度0.80~0.90m,扶手形状应方便把握并注意坚固.<4>室外的连通走道应设防风避雨设施.3、楼梯、坡道、电梯<1>楼梯应设在便于老年人出入的地点,并应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和通风.<2>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50m,踏步宽宜为320~340mm,踏步高宜为130~140mm,每一梯段踏步数不宜大于14步.不得采用扇形踏步,不得在平台区内设踏步.同一楼梯间的踏步高度必须一致.平台净宽应确保担架通行.<3>三层以下建筑宜兼设坡道,室外坡道长度不宜大于12m,坡度不宜大于1/12,室内坡道长度不宜大于9m,坡道不宜大于1/10.坡道设计应按《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50-88〔的规定设计.<4>楼梯、坡道两侧均应设扶手.<6>养老设施二层宜设置电梯,三层及三层以上应设置电梯.电梯井不应与卧室、起居室贴邻布置.<7>电梯应选用速度较慢、稳定性高的医用电梯.电梯设置应方便老年人使用,如使用触模式专用按钮、延长闭门时间、安装电视监控系统等.4、交通标识<1>入口大厅宜设置平面展示图,标注各主要场所的位置.<2>楼、电梯间应有明显的楼层数标识.<3>各类用房应编号并标注房间的名称.<4>应明显标注安全出入口方向、防火门的开启方向.<5>在台阶、坡道、转弯等处应设置明显标志提示.5、卧室<1>卧室、起居室、活动室净高不应小于2.6m.<2>卧室内的布置应方便老人上下床及一些特殊情况的使用,室内净宽不宜小于3.30m.<3>卧室内床位布置应符合以下规定:①当需要护理时,床位长边离采光外墙的墙面间距不应小于0.60m;②床位长边的间距不应小于0.85m;③靠通道的床位端部与墙面间距不应小于1.05m.6、卫生间<1>卫生间地面与相邻房间地面不应有高差,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2>卫生间墙面应设安全扶手.与坐便器相邻墙应设0.70m高的"L"型安全扶手或"冂"型落地式安全扶手;贴墙浴盆的墙面应设0.60m高的"L"型安全扶手,入盆一侧紧邻盆缘处应设落地式立杆安全扶手.浴盆底应有防滑措施.<3>坐便器高宜为0.40m,浴盆不宜高于0.45m,浴盆一端应设不小于0.40m宽的坐台.7、阳台、平台<1>居室宜附设直接对外的阳台,阳台净宽不宜小于 1.50m,阳台与居室之间的地面高差应做缓坡.<2>阳台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栏杆、护板的设计应方便老年人以坐、立两种高度观望.<3>顶层阳台上部应设雨篷,雨篷净深不宜小于阳台净深.<4>供老年人活动的屋顶平台或屋顶花园,其女儿墙护栏高度不应低于1.20m.<5>阳台或平台应附设方便老年人使用的晒衣架.8、门窗<1>公共外门净宽不应小于1.20m,卧室、走道、卫生间门净宽不应小于1.0m.应便于轮椅或担架进出.<2>卧室木门可配有方便观察的玻璃.<3>外窗离地高度不应低于1.00m.<4>窗扇宜镶用无色透明玻璃,双层窗不宜设固定窗.9、室内装修<1>不应用化纤、易碎、散发有害有毒气味的装饰材料.<2>卧室地面宜用硬质木材或富弹性的塑胶材料,公共部位的地面宜用防滑、耐磨、保温、不结露材料.<3>室内装修除固定家具外,顶棚的装修材料应为不燃烧材料,其他部位的装修应为不燃或难燃材料.四、设备标准1、给水排水<1>给排水设备选型和系统的确定,应以便于老年人自己使用为原则.<2>给水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可按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确定.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3>养老设施应设室外消火栓,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15L/s,体积超过5000m³的养老设施应设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当体积小于10000m³时,为10L/s,大于10000m³时为15L/s.<4>设有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养老设施应设自动喷淋灭火系统.<5>老年公寓每套应设水表计量.水表宜采用口径不小于20mm的干式水表,并用导线引出室外,集中计量.<6>给水管流速宜小于1m/s.热水管流速宜小于0.8m/s.<7>应选用低噪声、节水型的给水配件、水泵及加热设备.<8>水泵房、加热设备宜与主体建筑分开设置.水泵及加热设备应采取消声和减振措施.<9>卫生间、公用小厨房的水龙头把手宜采用杠杆式.<10>给排水的主管不应靠近卧室内墙,当受条件限制不能避免时,应采取防噪措施.<11>卫生间设有洗面盆、浴盆和洗衣机时,宜设置两用或多用地漏.<12>公共卫生间的小便器应采用高位水箱自动冲洗或光电控制自动冲洗.洗面盆宜采用光电控制的自动水龙头或限流自闭式水龙头.<13>公共卫生间的污、废水管宜放大一档,水平横管流速应满足自净流速.<14>坐便器宜选用节水型旋涡虹吸坐便器.自理能力差、操作困难的老人居住用房的卫生间的坐便器安装温水净身风干式坐便盖.<15>老年居住用房应设有集中或分散的热水供应系统.<16>热水水温应符合热水水温的规定.热水水温名称水温〕℃〔淋浴器37~40浴盆40洗面盆35热水炉和水加热器60~65<17>淋浴器、浴盆、洗面盆应设冷热水杠杆式混合龙头.热水龙头宜采用色标,以与冷水龙头区别.<18>热水管立管顶端应设自动排气阀,以确保管路畅通.<19>给水管、热水管、污水管、废水管均宜暗敷.2、燃气<1>燃气使用部位,应安装燃气泄漏自动报警和安全保护装置.<2>老年公寓每套应设燃气表,并用导线引出室外集中计量.燃气表应采用不小于4m³/h的表具.燃气管必须明敷.3、暖通<1>老年居住用房、健身活动用房、医疗用房等应设有采暖及降温措施.一级养老设施宜设集中空调系统.<2>设有空调降温设备的老年居住建筑,应避免冷风吹向人体.<3>老年人的居住单元,室内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应少于1.5次.<4>公用浴室内应有供暖保温设施,室内每小时换气次数不应少于6次.4、电气<1>养老设施的电气设计应充分考虑老年人使用的方便,做到安全、可靠.<2>甲类养老设施宜设置变配电所,重要负荷应考虑备用电源.低压接地系统宜采用TN-S系统.<3>乙类养老设施、老年公寓宜采用低压供电,电源由城市低压电网直接引入.低压接地故障保护系统应采用TT系统.<4>养老设施应作为一个计量单位进行用电计量,老年公寓每套可设置电表,作为内部计费之用.<5>医疗用房应满足医疗机构的要求,医疗用房和卫生间应作局部等电位联结.<6>除老年公寓外,养老设施每层宜设总配电箱.<7>照明回路和插座回路应分开,插座回路的保护开关应有漏电保护功能.<8>建筑内的电源线路应采用铜导线穿硬质阻燃塑料管暗敷,、电视线路宜穿硬质阻燃塑料管暗敷.<9>卧室内应设置顶灯、床头灯〕或台灯〔、床脚灯等照明设备,光源宜采用暖和型.<10>阳台、走道、楼梯等公共部位应设照明,光源宜采用节能型.<11>卧室和起居室内应设置不少于两组的安全型二、三极电源插座,卫生间应设置不少于一组的防溅型三极电源插座,健身活动室应设置不少于三组安全型二、三极电源插座.<12>养老设施应考虑空调设备用电.<13>卧室、起居室、活动室应设置电视终端盒.<14>卧室的床头柜旁、卫生间、公共浴室的更衣室等场所应设置呼叫系统,并将信号直接送到护理室或值班室.<15>老年公寓每套生活单元应设置一部;一级养老设施每一卧室应设置一部;二级养老设施每一卧室宜设置一部;三级养老设施每一护理单元宜设置一部.<16>养老设施宜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五、设施标准1、养老设施的卧室应配置床、床头柜、桌、坐椅、吊扇、呼叫器等设施.一级养老设施宜配置空调、彩电、小冰箱及衣架、书架等家具.老年公寓应配置空调、彩电、小冰箱及衣架、书架等家具.2、卫生间应配置坐便器、洗面盆、呼叫器等设施.一级养老设施及老年公寓还应配置浴缸或淋浴器.公用浴室应设坐便器、淋浴器、呼叫器、衣物柜、取暖设备、坐凳,并宜设独用浴间.3、公用厨房应配置操作台、灶具、炊具、洗涤池、排油烟器、冰柜〕箱〔、库房等设施.公用小厨房应配置微波炉、灶具、洗涤池等设施.老年公寓套内厨房应配置排油烟器、灶具、炊具、洗涤池、操作台、吊橱等设施.4、洗衣房应设水池、洗衣机、烘干机等设施.5、医务用房应根据养老设施类别、等级,配置相应的医疗器械、医护用品、消毒设施及空调、取暖设备,并应有相应的诊断用桌、椅、床.6、活动室应配置彩电、音响、呼叫器、空调及相应的桌椅等设施.7、值班室应配置传呼监护系统、、担架及轮椅等设施.。
城乡养老设施建设标准
城乡养老设施建设标准
城乡养老设施建设标准通常是由相关的政府部门或行业管理机构发布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用于指导和规范城乡养老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这些标准通常包括建筑设计、设备设施、服务水平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以确保养老设施能够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居住和服务环境。
具体的标准可能因国家、地区或城乡发展水平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可能涉及的方面:
1.建筑设计标准:包括建筑的结构、布局、通风、采光、无障碍
设施等方面的规范,以确保老年人的居住环境符合相关标准。
2.设备设施标准:包括养老设施内的家具、卫生设施、医疗设备
等的标准,以提供老年人所需的各种服务和便利。
3.服务水平标准:规定养老设施应提供的服务种类、服务质量、
护理标准等,以确保老年人得到适当的关怀和服务。
4.安全标准:包括建筑的防火、防盗、防灾等方面的标准,以确
保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安全可靠。
5.环保和节能标准:考虑到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养老设施的建设
标准可能包括环保和节能方面的规范,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6.管理和运营标准:规范养老设施的管理体制、运营机制、人员
配置等,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营和服务水平的维持。
这些标准的具体内容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城乡养老设施建设标准通常由地方政府、卫生健康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发布。
要获取最
新和准确的标准信息,建议直接查阅相关政府文件或与有关部门联系。
养老院建筑标准
养老院建筑标准
一。
养老院的建筑,那可是关系到众多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大事。
首先得说位置,不能太偏,周边得有医院、超市这些基本的设施,方便老人看病、购物。
要是建在鸟不拉屎的地方,那可不行。
1.1 建筑的规模得合适。
不能太大,老人走来走去累得慌;也不能太小,活动空间不够,老人们会觉得憋屈。
1.2 房间的设计要贴心。
要宽敞明亮,通风良好,让老人住着舒服,心情也好。
二。
2.1 公共区域也很重要。
要有足够大的餐厅,让老人们能一起吃饭聊天,热热闹闹的。
2.2 娱乐设施不能少,像棋牌室、健身房,让老人能活动活动筋骨,打发时间。
2.3 花园也得有,老人们能晒晒太阳,种种花,呼吸新鲜空气。
三。
3.1 安全方面更是重中之重。
走廊、楼梯要有扶手,地面要防滑,防止老人摔倒。
3.2 消防设施得齐全,万一有个火灾啥的,能及时应对,保障老人的生命安全。
养老院的建筑标准那可得高标准、严要求,不能有丝毫马虎。
这关系到老年人的晚年幸福,咱们得用心去做,让老人们能在养老院里安享晚年,过上舒心的日子。
这才是咱们建养老院的初衷啊!。
养护院建设标准
养护院建设标准
养护院建设标准是指养老机构、疗养院、康复中心等养护院所需符合的建设规范和标准。
以下是一些养护院建设标准的要点:
1. 场地选址和布局:
- 养护院应选址在交通便利、环境优美且离城市区域不远的地方。
- 应有充足的场地面积,用于建筑物、活动区域、健身设施等。
- 应有合理的布局,包括建筑物间的距离、绿化区域、停车场等。
2. 建筑物设计和设施:
- 建筑物应符合防火、防盗等安全要求,并遵循无障碍设计标准。
- 房间应宽敞明亮,且有必要的隔音设施。
- 公共空间应有舒适的休息区、餐厅、活动室等。
- 应有必要的医疗设施、急救设备和药品、健康管理设备等。
3. 环境设施和服务:
- 应有充足的绿化和景观设施,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休闲空间。
- 应有安全、便捷的交通设施,包括步行道、楼梯、电梯等。
- 应提供健康饮食、饮用水和卫生设施。
- 应有专业的医疗护理人员和生活照料服务人员。
4. 安全和管理措施:
- 应有完善的防火、防盗、防灾等安全设施和措施。
- 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人员配置和培训机制。
- 应有日常巡查、保洁和维护管理制度。
- 应有合理的费用收费和收费标准,并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体系。
以上是一些养护院建设标准的要点,具体标准和规范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行业标准而有所差异。
在建设养护院时,应综合考虑环境、设施、服务、管理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养护院能提供安全、舒适、合理的养护服务。
养老机构消防规范设计要求
养老机构消防规范设计要求一、独立建造的一、二级耐火等级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建筑高度不宜大于32m,不应大于54m;独立建造的三级耐火等级,不应超过2层。
二、当老年人照料设施与其他建筑上、下组合时,老年人照料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的下部,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应与其他场所进行防火分隔,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COh的楼板与其他场所或部位分隔,墙上必须没置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三、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设置在地下、半地下时,应设置在地下一层,每间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且使用人数不应大于30人。
老年人照料设施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动用房、康复与医疗用房设置在地上四层及以上时,每间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且使用人数不应大于30人;老年人休息室和老年人居住室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四、老年人照料设施的疏散楼梯,除能与敞开式外廊直接连通的以外,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建筑高度大于24m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其室内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五、老年人照料设施内的非消防电梯应采取防烟措施,当火灾情况下需用于辅助人员疏散时,该电梯及其设置应符合消防电梯及其设置要求。
六、老年人照料设施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两个。
七、老年人照料设施内,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八、老年人照料设施位于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疏散门距离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大于25米;三级耐火等级为20米:四级为15米。
位于口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一,二级建筑不大于20米;三级建筑不大于15米,四级建筑不大于10米。
九、老年人照料设施,内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4米(老年人使用的走道),疏散门净宽度不应小于0.9米,琉散楼梯净宽不应小于1.2米,通向楼梯间的疏散门,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净宽度不应小于1.4米。
养老结构体系及养老设施建设标准
养老结构体系及养老设施建设标准1、规划养老结构体系结合国内其它城市经验和成都市实际情况,建立一个由个人、家庭、社会和政府共同组成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为依托,机构集中养老为支撑,是未来养老服务保障的主要模式。
在未来五年要初步形成“9073”养老格局。
即90%的老年人通过自我照料和社会化服务实现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通过社区机构照料实现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集中养老。
以上三类养老方式的具体形式和内容如下:•居家养老服务:涵盖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
•社区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支撑,具有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支持两类功能,主要面向家庭日间暂时无人或者无力照护的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结合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增加托老设施网点,增强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机构养老服务:以设施建设为重点,通过设施建设,实现其基本养老服务功能。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包括老年养护机构和其他类型的养老机构。
2、养老设施建设标准2.1 养老设施分类1、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008-2001)1)老年社会福利院由国家出资举办、管理的综合接待“三无”老人、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护老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2)养老院或老人院专为接待自理老人或综合接待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护老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3)老年公寓专供老年人集中居住,符合老年体能心态特征的公寓式老年住宅,具备餐饮、清洁卫生、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4)护老院专为接待介助老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5)护养院专为接待介护老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
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
养老床位总数仅占全国老年人口的1.59%, 不仅低于发达国家5%~7%的
比例,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2%~3%的水平。
目前,我国城乡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约有3300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9%。
主要出入口、入口大厅 平台、休息厅、公共走道
楼梯、坡道、电梯
Hale Waihona Puke 建筑生活用房 公共活动用房
卧室、起居室、休息室、亲情居室、 自用卫生间、公用卫生间、公用厨 房、老年人专用浴室、公用沐浴间、
公共餐厅、交往厅
阅览室、网络室、棋牌室、书画室、 健身室、教室、多功能厅、阳光厅、
风雨廊
医疗保健用房
医务室、观察室、治疗室、处置室、 临终关怀室、保健室、康复室、 心理疏导室
3.0.1 养老设施建筑的服务对象及基本服务配建内容
养老设施
服务对象
基本服务配建内容
老年养护院
生活护理、餐饮服务、医疗保 健、康复娱乐、心理疏导、临 介助老人、介护老人 终关怀等服务用房、场地及附 属设施
生活起居、餐饮服务、医疗保
养老院 老年日间照料中心
自理老人、介助老人 健、文化娱乐等服务用房、场
— —
3.0.5 养老设施建筑宜为低层或多层,且独立设置。小型养老设施
可与居住区中其他公共建筑合并设置,其交通系统应独立设置。
3.0.6 养老设施建筑中老年人用房的主要房间的采光窗洞口面积与该房间楼(地) 面面积之比宜符合表3.0.6的规定。
房间名称
活动室 起居室、卧室、公共餐厅、医疗用房、保
健用房 公用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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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
• 《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 50867-2013
为适应我国养老设施建设发展的需要,提高养老设施建 筑设计质量,使养老设施建筑适应老年人体能变化和行
为特征,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老年 养护院、养老院和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
养老设施建筑设计。
教育部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