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印发《黄石市关于加快推进黄石新港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黄石新港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方案及效益分析
黄石新港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方案及效益分析作者:***来源:《水运管理》2020年第06期【摘要】为更好地发挥黄石新港多式联运效益,总结黄石新港多式联运建设和发展经验,探讨长江内河港口多式联运发展方向和趋势,通过铁水公联运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打造一体化铁路港前站,服务港产协同发展,为加快构建便捷经济、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低碳的多式联运体系提供经验借鉴和启示。
【关键词】黄石新港;多式联运;铁路港前站;港产协同0 引言发展多式联运是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开放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长江经济带11省市面积约205万km2,人口超过全国人口的40%,是我国天然的货物集散和中转基地。
由于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运输方式间衔接不畅、信息不能共享、通关配套服务不够优化等原因,长江中游地区多式联运发展滞后,多式联运的市场潜力不能充分释放,因此积极探索多式联运发展途径是必要且迫切的。
1 长江经济带多式联运现状1.1 相关政策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和《物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4―2020)》等提出:依托长江经济带,强化集疏运服务功能,提升货物中转能力和效率,推动区域互动合作和产业集聚发展,为多式联运发展提供良好的战略与政策环境。
[1]1.2 运行状况目前,长江沿线港口运输与铁路运输的衔接尚不充分,每年通过铁路转运的长江港口货物约万t,在长江港口集疏运货物量中占比不到2%。
2018年长江干线中上游主要港口完成集装箱铁水联运量约19万TEU,仅占港口集装箱吞吐总量的2.7%,与发达国家港口的13%相比,我国长江沿线港口的多式联运实现程度显然较低。
1.3 主要问题长江货运量每年以两位数增长,但要以沿江港口为节点和枢纽开展多式联运还存在较多困难,原因是:水、铁、公、空等运输方式互相独立,布局分散,标准各异,结构不一;不同运输方式间的对接联运能力弱;多式联运基础设施不到位,信息共享不通畅,通关配套服务不到位。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引领黄石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引领黄石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3.31•【字号】黄政发〔2017〕10 号•【施行日期】2017.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引领黄石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政发〔2017〕10 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关于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引领黄石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黄石市人民政府2017年3月31日关于深入推进标准化建设引领黄石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的意见》(鄂政发〔2016〕25号),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标准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有机结合,将黄石建成鄂东区域标准研发应用中心,加大标准的推广、执行和创造,以标准化引领黄石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振兴黄石制造。
现就黄石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争取到“十三五”末,全市标准化整体水平达到“全国同类城市领先,全省一流”;建设较为完善的信息与标准化服务平台;基本建成适应黄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标准体系;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标准化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形成技术标准联盟,在优势产业领域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黄石标准”;建成一批标准化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成果标准转化率明显提升;标准服务更加高效,基本形成市场秩序有标可循、公共利益有标可保、创新驱动有标引领、转型升级有标支撑的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一)引领工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1、加强重点产业领域技术联盟标准建设。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振兴黄石制造加快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振兴黄石制造加快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正文:----------------------------------------------------------------------------------------------------------------------------------------------------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振兴黄石制造加快工业转型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共黄石市委、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振兴黄石制造加快工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黄发〔2015〕7号)精神,为进一步振兴黄石制造、加快工业转型发展步伐,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支持新上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对城区企业(含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款)5000万元以上(含 5000万),符合《振兴黄石制造加快工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鼓励类投资,按两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入(不含土地款)的 2%—5%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二、支持现有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对现有企业利用各种资金投入符合我市《振兴黄石制造加快工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产业发展规划,且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款)达到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已竣工投产的或实际投资进度达到 70%以上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按购置先进设备投资额的 10%—15%给予最高 300万元补助。
三、支持产业集群骨干企业发展对已纳入市级以上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的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壮大、产业链延伸和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行业改造达标和资质文号取得、工业设计或技术研发中心建设等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四、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对获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等国家级重大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按国家实际到位经费的 10%给予最高 200万元配套资金补助;对获得湖北省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专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专项、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制项目等省级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按省实际到位经费的8%给予最高 100万元配套资金补助。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黄石新港建设发展的意见-黄政发〔2017〕21号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黄石新港建设发展的意见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黄石新港建设发展的意见黄政发〔2017〕21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抢抓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机遇,大力实施“港城联动,以港兴市”和“建设现代港口城市”战略,加快黄石新港建设发展步伐,为我市城市空间结构的调整和加快建成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发展引擎,经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目标定位(一)总体定位。
充分发挥黄石新港区位位置优、水深条件好、后方陆域广、铁路率先进港和集疏运体系发达等优势,将黄石新港建成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仅次于武汉新港的核心港区和长江中上游多式联运枢纽港、湖北省东部门户出海港;围绕着现代港口城市建设,坚持绿色发展和创新驱动,坚持高起点规划和高标准建设,将黄石新港建成长江中上游示范性生态绿色港和智慧信息港。
(二)发展目标。
以黄石新港为龙头,以新港物流园区为支撑,以发展临港产业和扩大黄石新港的腹地范围为重点,力争黄石新港在“十三五”期末实现“亿吨大港、百万标箱”的奋斗目标;坚持“一城一港一主体”发展战略,进一步整合资源,在“十三五”期间形成布局合理、信息畅通、快捷高效、节能环保、安全有序的现代港口物流体系和水运经济体系。
二、明确重点任务(一)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快黄石新港的发展步伐1、加快集疏运体系建设。
按照“铁路率先进港、铁水无缝对接”的要求,加紧进港铁路与港区铁路站场的建设,确保铁路进港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先”,抢抓长江中上游铁水联运市场先机,形成长江中上游铁水联运品牌效应;全面推进疏港公路建设,续建黄咸高速公路,改造大棋路、315省道,大力推进沿江大道建设,开工建设钟山大道汪仁至棋盘洲段,全面完善新港物流园区的路网建设,加快棋盘洲长江大桥和武穴长江大桥建设,在“十三五”期末形成以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为主体、以其它等级公路为补充,并全面对接沪渝、大广、杭瑞、福银等国家高速公路、快速融入国家高速公路网的四通八达的疏港公路体系。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03•【字号】黄政发〔2017〕27号•【施行日期】2017.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发〔2017〕27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黄石市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 23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2017年8月3日黄石市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的制度性成本,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 号)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化审批环节,全力服务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要求。
力争从 2017 年 8 月 1 日起,在“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基础上,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将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见附件)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使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为企业唯一身份代码,最大限度降低市场主体创设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
二、基本原则(一)精简整合原则。
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将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案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不再要求企业办理相关事项手续,使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能达到一般经营项目的生产经营状态。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抢抓机遇奋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抢抓机遇奋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28•【字号】黄政办发〔2020〕12号•【施行日期】2020.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抢抓机遇奋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黄石市抢抓机遇奋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28日黄石市抢抓机遇奋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20〕8号)精神,千方百计加快我市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特别国债、政府专项债券等项目谋划争取和资金落实,全面提升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效率,尽快达到开工条件,迅速形成实物投资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抢抓党中央、国务院逆周期调节政策红利“窗口期”,重点围绕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特别国债、政府专项债券等支持方向,抓紧谋划申报、跟踪落实一批重点项目列入支持范围。
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对标中央专项申报要求,通过开辟绿色通道、精简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实施并联审批、推行承诺审批等方式,加快各类审批手续办理,确保申报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开工条件具备、迅速落地实施。
二、工作目标通过组织开展全市抢抓机遇奋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力争我市500个申报项目(附件1)前期工作2020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获批中央专项资金规模超全省平均水平,在2019年基础上翻三倍;获批项目2020年7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三、工作任务(一)实施项目精准谋划储备行动。
各级各部门要针对疫情暴露出的短板,坚持当前与长远、微观与宏观相结合,善于危中寻机、化危为机,及时谋划疫后恢复发展的重大项目,以及具有全局性、标志性的重大工程项目。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黄发〔2015〕1号文件工作任务的通知-黄政办函〔2015〕27号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黄发〔2015〕1号文件工作任务的通知正文:----------------------------------------------------------------------------------------------------------------------------------------------------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黄发〔2015〕1号文件工作任务的通知黄政办函〔2015〕27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黄石市委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黄发〔2015〕1号)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工作任务分解如下:一、工作分工(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产业链建设。
1.扶持粮食规模化生产。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参与单位:市经信委、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水利水产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市人保财险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加快农业三个百亿元产业链建设。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参与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利水产局、市粮食局、市招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大力发展特色品牌农业。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参与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利水产局、市粮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参与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利水产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加大农业科技服务。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水产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积极引导工商资本发展现代农业。
黄石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石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21•【字号】•【施行日期】2016.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石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稳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根据《湖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鄂政发〔2016〕1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打造黄石经济、城市、民生“三个升级版”,加大力度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供给结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优化,做活做强实体经济,为我市“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强大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
既要吃透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也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最重要、最紧迫、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确保实效。
——坚持创新驱动,转换动能。
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振兴黄石制造计划,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发展新旧动能转换。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同时,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改善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政策配套,营造公平高效的市场环境。
——坚持突出重点,协调推进。
既要统筹全局,更要优化供给结构,要通过补齐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提高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共享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常委会议意见建议的通知-黄政办函〔2017〕61号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常委会议意见建议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常委会议意见建议的通知黄政办函〔2017〕61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2017年7月4日,市政协召开十三届二次常委会议对“推进黄石全域一体化发展”有关问题进行协商讨论,形成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现将市政协召开十三届二次常委会议意见建议进行分解,请你们结合工作职能认真吸纳,将有价值的内容纳入日常工作,抓好贯彻落实,以实际行动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
附件:市政协十三届二次常委会议意见建议分解清单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11日市政协十三届二次常委会议意见建议分解清单市政协十三届二次常委会议围绕“推进黄石全域一体化发展”课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意见建议清单如下:一、加强统筹规划,引领一体化发展1、制定全域一体化发展规划。
以国务院批复的黄石总规为遵循,围绕黄石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长江航运中心、休闲度假之都的发展定位,加快编制全市一体化发展规划,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实现全域发展管控一张图。
按照一体化规划要求,整合全市各类专项规划,尽快实现“多规合一”。
建立分级审批管理体制,对涉及各地一体化发展规划、重大专项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报经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后实施,对一般性建设规划和项目报市规划委员会备案,确保规划管控目标、措施落地。
保持规划的权威性和连续性,研究制定针对随意变更规划行为的终身问责机制,坚决杜绝不按法定程序随意干预和变更规划的行为。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会展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会展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11•【字号】黄政办发〔2018〕16号•【施行日期】2018.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会展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16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关于加快会展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11日关于加快会展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会展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集商品展示交易、经济技术合作、科学文化交流于一体,具有强大的经济积聚和辐射功能,对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促进转型升级,提升城市竞争力和知名度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快我市会展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5〕7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
围绕“加快建成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复兴黄石、建设现代化强市”目标,充分利用我市城市特色和产业优势,不断壮大会展市场主体,加快培育品牌展会,做大做强会展产业,不断提升黄石会展业专业化、品牌化、规范化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
切实加强政府对会展业的规划、监管、服务、扶持和调节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政府主导、实体支撑、市场运作”的会展工作机制。
二是坚持发展优先、不断规范原则。
鼓励市场主体举办各类大中型专业性展会活动,全力做大黄石会展规模;逐步规范发展监管,促进会展业健康发展。
三是坚持对接产业、服务转型原则。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6.08•【字号】•【施行日期】2016.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循环经济发展正文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黄石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中期调整方案)已经获得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批准(发改文环资〔2016〕36号),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办考核,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主要目标坚持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现代化特大城市,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到2017年,构建完善的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循环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国内较先进水平,创建有示范作用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城市建筑、交通和基础设施实现绿色化,生产系统与社会生活系统的循环化程度明显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形成浓厚的绿色循环文化氛围,循环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循环型社会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主要任务(一)构建循环型生产方式1、大力推进节能降耗。
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确保完成年度省定节能降耗目标。
严把项目能耗准入关口,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大力推进重点用能单位及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强化节能管理。
统筹推进各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
2、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以冶金、建材、化工、能源等行业为重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完成省定目标。
3、节约集约利用资源。
加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优先开发空闲、废弃、闲置土地。
努力提高资源产出率,加大节水、节材和农村节肥节药力度,提高工业废弃物、农业废弃物、林业“三剩物”和能源、水资源利用水平。
黄石市交通“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
黄石市交通“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充分发挥大临空、大临港和区域性中心城市优势,推动现代港口城市建设由现阶段的强化临港临空功能向强化综合枢纽功能转变,加快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大宗工业产品集散地、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城市。
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全面接入国家高速网、高铁网、航运网、航空网,全方位打通黄石与武汉城市圈、长三角以及全国重点区域的交通通道,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打造贯穿南北、连接东西的全国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
一、完善综合运输大通道推动黄石与周边地区对接,打通内外部快速通道,加密过江通道,打造面向全球、通达省内外城市的立体大通道,构建发达的快速网、完善的干线网和广泛的基础网,形成以武九、大广、沿江通道为“三纵”,以机场高速、沪渝、蕲嘉、杭瑞高速通道为“四横”,以麻阳、鄂咸通道为“两联”的“三纵四横两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实现半小时通达市域及武鄂黄黄,1小时通达武汉城市圈城市,3小时通达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4小时通达全国主要城市,12小时通达全球主要节点城市。
二、打造高品质综合交通网络高速公路。
建成武阳、鄂咸高速公路,推进对接鄂州机场高速二期、黄石新港至光谷快速通道建设,实施大广高速新增互通和黄石西互通综合改造,规划建设沿江疏港高速、武黄高速四车道改八车道扩容改扩建工程,完善以黄石为中心的“扩容提质、内外相通”的鄂东城市高速交通圈体系,形成更加便捷高效的“三纵四横两联”高速公路网,强化黄石枢纽功能。
到2025年,全市高速公路里程达到350公里。
国省公路。
以“改造原干线、补充新干线、提升干线通达性”为重点,继续完善国省干线公路网络,强化国省干线高效衔接,提升干线路网品质。
重点推进武鄂黄快速通道、G106阳新沿镇至黄土坡、G351阳新界首至木港等公路建设。
改建G106铁山至大冶、S203阳新棋盘洲至富池、S315黄石河口至大冶大箕铺、S349大冶港湖至鄂州茅圻、S357阳新木港至龙港等公路,构建形成以环大冶湖为中心的“八纵八横四环”普通国省公路网布局。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提升发展质量的意见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提升发展质量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30•【字号】•【施行日期】2015.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提升发展质量的意见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鄂政发〔2015〕37号),加快振兴黄石制造,促进经济提质增效,推进黄石质量兴市向质量强市的新跨越,特制定如下意见:一、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国质量大会、湖北省质量大会精神为指导,弘扬“质量黄石、引领转型”城市质量精神,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为抓手,加快黄石产业技术、品牌、质量、服务“四个升级”,创新质量发展机制、质量考核机制和质量服务机制,增强城市质量竞争力,努力打造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质量强市“黄石模式”,为黄石“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提供强有力的质量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优先、转型发展。
制定质量建设规划和政策,突出重点领域、主导行业、特色产业,加快形成以质量为核心要素的产业竞争力,通过质量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质量引导、绿色发展。
将追求高质量发展作为生态立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积极引导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
——坚持质量强市、创新发展。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创新,促进黄石产业由资源驱动型发展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推动经济发展进入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
——坚持质量惠民、共享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将更多优质资源转移到公共管理和服务上,让最广大人民群众分享质量发展的红利,提升市民满意度,实现社会包容性发展。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近期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近期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正文:----------------------------------------------------------------------------------------------------------------------------------------------------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近期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黄石市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六日黄石市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近期重点工作安排今年是我市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下简称“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全面推进年,根据《黄石市“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及《三年行动计划》,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落实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任务根据《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09年重点工作安排》,我市2009年需落实以下8项改革试验任务。
(一)资源枯竭城市转型改革试点。
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衰退产业援助机制、资源枯竭企业扶持机制。
建立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
(责任单位:市转型办、大冶市、阳新县、各城区、市直各部门)(二)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试点。
(责任单位:黄石经济开发区、下陆区、西塞山区、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三)水环境保护体系改革试点。
城乡涉水行政事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湖泊、湿地保护和恢复治理试点。
(责任单位:市水利水产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城投公司、市园林局、大冶市、阳新县)(四)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在黄石港区开展服务业试点。
(责任单位:黄石港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局、人民银行黄石中心支行)(五)集体经济社区股份合作社会改革试点。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工业强市加快赶超发展的决定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工业强市加快赶超发展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2.02•【字号】•【施行日期】2021.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工业强市加快赶超发展的决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全省重要区域性增长极,现就坚持工业强市加快赶超发展作如下决定。
一、坚定不移走工业强市之路黄石因企建市、因工兴市,工业强则黄石强。
黄石的根基在工业、痛点在工业,优势在工业、希望在工业。
当前,我市面临着“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国制造2025”、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等重大历史机遇,大抓工业、抓大工业正当其时。
坚持工业强市加快赶超发展,是黄石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实际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重大部署,是黄石赶超发展的规律使然、现实需要和根本途径。
全市上下必须顺应发展规律和大势,始终坚持工业强市不动摇,围绕产业提升价值链、产品迈向中高端、经济保持中高速,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超常规发展新兴产业,做优做强传统产业,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加速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努力实现总量扩张、结构优化、方式转变、效益提升,努力把黄石建成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全省重要区域性增长极。
二、超常规完成2020年赶超发展目标坚持目标导向,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以“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确保赶超目标顺利完成,实现黄石争先进位。
——规模总量更大。
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在2015年的基础上实现倍增,分别突破1000亿元、4000亿元。
——产业结构更优。
到2020年,轻重工业比力争达到40:6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0%以上。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正文:----------------------------------------------------------------------------------------------------------------------------------------------------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优化投资创业环境、加快市场主体发展步伐,提升我市经济总量,加快实现“对接武汉、比学九江,努力把黄石建设成为鄂东特大城市”的战略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市场主体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发展重点(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盘活存量、引入增量、做大总量、提高质量、增强能量”为原则,切实做到准入门槛能降则降、审批权限能放则放、办事手续能简则简、办理速度能快则快、服务效能能高则高、政策优惠能优则优,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多生”、“快长”。
(二)发展目标。
力争 2016 年,全市市场主体总量年均净增长 15%以上,其中,新登记市场主体总量年均净增长 30%以上;年均有 100家工业企业进入规模以上行列,110家服务业企业进入限额以上行列。
(三)发展重点。
1.引导创业催生一批。
全面落实各项创业帮扶政策,进一步加强创业公共服务窗口建设,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加快创业园(街)和孵化基地建设,提升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效益,积极完善帮扶创业服务机制,催生更多创业主体。
2.服务招商引资落户一批。
积极主动做好外来投资项目导办服务、扶持服务、跟踪服务、上门服务、挂钩服务,促成招商引资项目早落户、早开工、早投产。
3.延伸产业链带动一批。
统筹推进各级各类开发园区加快发展,以龙头企业、核心企业为主导,以产业合理布局和健全完善产业链为主线,实行产业链招商,培育和建设一批以大企业、大集团为骨干,以中小企业为配套,关联企业高度集中的产业集群基地。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物流及航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物流及航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06•【字号】•【施行日期】2016.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物流及航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抢抓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机遇,大力实施“以港兴城”战略,加快我市现代物流及航运服务业发展,努力把我市打造成长江中游区域性物流中心、多式联运示范城市,根据国家、省有关推进现代物流及航运发展的要求,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发展目标到“十三五”末,全市物流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4%提升到8%,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由22%下降到17%。
邮政快递业务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
全市物流园区服务能力达到1.5亿吨/年,实现“亿吨大港、百万标箱”,基本建成以棋盘洲新港多式联运港口物流为核心,布局合理、便捷高效、安全有序的现代物流和航运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一)加快推进物流载体建设。
“一核”:以棋盘洲新港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为核心,重点发展大宗工业品、保税、电商等物流产业,将新港园区打造成黄石市物流总部基地、先进制造业配套物流服务基地、多式联运物流枢纽。
“四区”:建设以黄石港商贸物流、大冶罗桥工业物流、大冶灵乡和阳新兴国工农业物流业务为主要服务功能的4个区域服务综合物流园区。
“多点”:建设分布全市城乡,以钢材、粮食、农副产品、城市日常用品、冷链、果蔬、鲜活产品为特色功能的物流中心、配送中心。
(二)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与重点行业融合发展。
推进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以服务重点制造业为核心,支持物流企业与制造业企业建立供应链战略联盟关系,助力提速以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为重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以黑色金属、有色金属、新型建材等为重点的传统支柱产业集群,提质增效装备模具制造、生物医药、纺织服装、食品饮料等现有产业集群。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加快水运发展工作实施意见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加快水运发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港口港务【发布部门】黄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0.02.04【实施日期】2010.02.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加快水运发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黄石市加快水运发展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四日黄石市加快水运发展工作实施意见为充分发挥水运资源优势,加快水运行业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水运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09〕39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全市水运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水运发展的重要性水运具有运量大、能耗省、成本低、污染小等特点,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运输方式。
黄石依水设市、通江达海,拥有独特的水运优势,境内现有长江通航里程60.8公里,长江支流通航里程186.8公里。
建市以来,我市水运事业发展迅速,对区域经济起到了拉动和促进作用。
黄石港已经成为全国内河主要港口,也是湖北现有的三个国家一类对外开放口岸之一。
但是目前我市航道不能成网、等级偏低,现有港区后方陆域窄小,缺乏进出港通道,港区不仅难以发展,而且面临城市化改造的巨大压力,已不能适应快速增长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因此,加快我市水运基础设施建设,改变落后状况,促进水运事业发展,对于我市实施“三大战略”及“三园一带”建设,实现“8+1”武汉城市圈交通对接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三大战略”及“三园一带”建设,遵循“依托长江、以港兴市、承东启西、走向世界”的总体思路,以沿江开发为契机,抢抓水运发展机遇,统筹推进高等级航道网和港口建设,逐步建立设施先进、功能完善、安全高效、文明环保的现代化水运体系,充分发挥水运在黄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多式联运专项奖补资金政策的通知-黄政发〔2021〕2号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多式联运专项奖补资金政策的通知正文:----------------------------------------------------------------------------------------------------------------------------------------------------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多式联运专项奖补资金政策的通知黄政发〔2021〕2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做好黄石新港多式联运工作,经第119次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对《市人民政府印发<黄石市关于加快推进黄石新港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政发〔2018〕26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集装箱多式联运专项补贴资金政策的通知》(黄政发〔2019〕23号)文件所规定的以黄石新港为节点开展集装箱多式联运享受专项补贴资金政策进行如下调整:一、集装箱多式联运补贴对象以黄石新港和进港铁路为节点,开展铁水联运集装箱运输业务(包括集改集、进港铁路集装箱到黄石新港集改散后进行水路运输、水运散货到黄石新港散改集后进行铁路运输),季度完成铁水联运载货集装箱300标准重箱以上(含300标准重箱)的航运、物流企业。
二、集装箱多式联运补贴标准1.铁路运输距离800公里以上(含800公里)的,按照每标准重箱12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2.铁路运输距离500公里以上(含500公里)、800公里以下(不含800公里)的,按照每标准重箱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3.铁路运输距离150公里以上(含150公里)、500公里以下(不含500公里)的,按照每标准重箱8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4.铁路运输距离150公里以下(不含150公里)的,按照每标准重箱6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三、多式联运年度一次性奖励标准在集装箱多式联运补贴基础上,对多式联运达到一定规模的航运、物流企业实行年度一次性奖励,标准为:年度完成铁水联运载货集装箱2000标准重箱以上(含2000标准重箱)、5000标准重箱以下(不含5000标准重箱)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黄石港口建设发展的决议-
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黄石港口建设发展的决议正文:----------------------------------------------------------------------------------------------------------------------------------------------------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黄石港口建设发展的决议(2014年2月18日黄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黄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于得齐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快黄石港口建设发展的议案》(第07号)。
会议认为,黄石紧邻长江“黄金水道”,拥有得天独厚的天然深水良港。
充分发挥港口优势,突破性发展水路运输,是建成鄂东特大城市的重要支撑。
为此,特作出如下决议:一、港口建设发展至关重要,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近年来,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和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战略,长江内河水运发展正迎来新的战略机遇期。
我市作为内陆临港城市,抢抓有利时机,加快港口建设发展,对推动“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港口建设发展。
二、科学论证,明确定位,精心修订和完善港口发展规划。
充分发挥我市“一类口岸”和“主要港口”的特色优势,按照“一城一港一主体”的原则和建设“亿吨大港”的发展目标,对我市港口发展进行科学定位。
依照江城联动、水陆联动的总体思路,加快编制和完善港口建设规划和港区产业发展规划,统筹推动港口港区有序建设发展。
适应现代物流产业发展的需要,加快编制《长江适港岸线和陆域控制性规划》,拓展港口服务功能。
三、突出重点,开放开发,加快新港区建设运营步伐。
坚持改革创新、开放开发、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良性循环的发展思路,积极探索港口多元化投资和一元化经营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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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印发《黄石市关于加快推进黄石新港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08.13
•【字号】
•【施行日期】2018.03.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其他
正文
市人民政府印发
《黄石市关于加快推进黄石新港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的实
施意见》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黄石市关于加快推进黄石新港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黄石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3日
黄石市关于加快推进黄石新港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的实施
意见
为加快黄石新港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把黄石新港建设成立足长江、辐射西部、联系东南沿海的多式联运示范港、中转港、枢纽港,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十三五”末,全面完成黄石新港多式联运站场工程、直达全国的铁路运输线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开通并运营以黄石新港为节点,周边厂矿为纽带,辐射川渝等西南地区的川黄沪、渝黄沪等多式联运示范线路3-5条,实现联运货物吞吐量100万吨以上、集装箱吞吐能力5万标箱以上。
基本建成以新港为核心的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立足长江流域、开辟三峡翻坝运输第二通道,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安全有序的现代物流和航运服务体系。
远期将黄石新港建成“辐射中西部地区,接入中欧班列、联系东南沿海对接海上丝绸之路”的国际性枢纽港,实现港产城融合发展,建成现代港口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完善现有多式联运站场建设及设备配置,完成相关手续报批,提升罗桥铁路联运节点的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黄石企业铁路线存量资源优势,鼓励建设联运节点站场,推进“港到门”“港到站”“港到园”运输服务,构建特色联运体系。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黄石新港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交投集团、黄石新港公司、市城发集团等)
(二)积极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企业。
加快引进及培育我市多式联运经营主体,支持有实力、有资质和经验的企业在黄石注册多式联运公司,鼓励本地物流、港口企业联盟发展,与铁路运输企业联合运营,组建多式联运专营公司。
培育2-3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多式联运龙头企业,加快推进以黄石新港为核心的多式联运示范工程。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黄石新港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交投集
团、市城发集团、中远海黄石公司等)
(三)着力开展多式联运信息化建设。
鼓励发展物流信息化程度较高的专业化现代化企业,整合我市现有物流信息系统,鼓励本地有实力、有条件的物流企业合作共建信息中心,搭建统一的黄石多式联运信息平台,引导关联企业使用该信息平台,做实做强多式联运信息平台。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交通局、市交投集团、黄石新港公司等)
(四)加快黄石新港建设步伐。
建成棋盘洲港区一、二期工程并投入运营,形成年8000万吨、50万标箱吞吐能力,逐步形成以黄石新港为节点的多式联运融合产业供应链发展模式,创新完善多式联运标准化流程;建立以黄石新港为节点的中西部地区联系东南沿海海港的铁水联运大通道,将新港打造为“立足长江流域、融入中欧班列、对接海上丝绸之路”的中转港、枢纽港,将黄石建成现代港口城市。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黄石新港管委会、市交投集团、黄石新港公司等)
(五)加快地方铁路适应多式联运提档升级。
加快推进山南地方铁路适应性改造工程,并入国家铁路网运行系统,实现全国铁路运输直达黄石新港,并形成常态运输运营,开辟以黄石新港为节点的“三峡翻坝运输”铁水联运第二通道;研究制定以集装箱为载体的地方铁路、港口联运运价优惠条款,切实降低黄石多式联运运营成本。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发集团、黄石新港公司等)
(六)全面提升多式联运企业综合服务水平。
鼓励黄石新港港口有限公司与联运企业深度合作,适度降低联运货物运输、装卸等费用,提升运输能力与效率;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外贸货物通关便利化、联运货物集约化;支持港口服务型企业进一步延伸服务联运,协调加密水运集装箱班轮航次,提升东南沿海国家固定班轮覆盖面。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商务委、市交投集团、黄石新港公司、中远海
黄石公司等)
(七)加强多式联运先进组织方式宣传推广。
全面加强黄石新港港口的优势宣传,强化新港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的主导宣传,引导本地货物向水运、多式联运方式转变,引导外地企业以黄石新港为节点,开展铁水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文新广局、黄石新港管委会、市交投集团、黄石新港公司等)
三、支持政策
(一)以黄石新港为节点开展集装箱多式联运享受专项补贴资金政策。
1、补贴资金来源:多式联运发展专项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和黄石新港管委会各承担二分之一。
2、补贴对象:以黄石新港为节点、开展铁水中转集装箱联运运输,且铁路运输距离超过800公里、季度完成铁水联运中转载货集装箱不少于500TEU的航运、物流企业。
3、补贴标准:按实际完成的载货集装箱箱量给予补贴,第一年给予每标准箱1250元资金补贴;从第二年开始采取逐年递减10%的标准给予补贴,即补贴标准为,第二年给予每标准箱1250×90%=1125元补贴;第三年给予每标准箱
1250×80%=1000元补贴。
新港铁路站开通前,以黄石新港和黄石东站为联运节点,已经开展的载货标准箱联运业务箱量,给予每标准箱1300元补贴。
载货集装箱指20英尺载货标准集装箱,不包括非载货的各类回程空箱及商品箱。
(二)地方铁路运价优惠。
黄石地方铁路的整车、集装箱等货物运输和装卸价格(不含运杂费)均参照国铁运输及武汉铁路局现行标准价格体系执行,并实行同步调整。
为支持港口发展,服务本地企业,吸引潜在货源,试运行期间(一年)给予如下优惠政策:
1、整车货物(大宗散杂货)运价,按铁路货物运输费率表“基价1”标准的
50%计取。
2、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运价,参照国铁运输及武汉铁路局现行标准价格体系执行,并根据年业务量给予阶梯优惠,即年实际发生业务总量达到3000-
5000TEU、5001-10000TEU、10001TEU以上的,其年实际发生业务总箱量的运输和装卸费用分别下浮10%、20%、30%。
3、西塞电厂港口上岸的原煤内循环运输,在享受第1条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整车运价下浮20%的专项优惠。
(三)新港港口作业费优惠。
黄石新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在新港港口发生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1、年度合同享受作业包干费15%的优惠政策。
2、年实际发生业务量达到3000—5000TEU、5001—8000TEU时,区间内发生业务量在第1条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分别执行10%、20%价格优惠。
3、年实际发生业务量达到8000TEU以上的部分,执行标准费率50%的价格优惠。
(四)积极开展多式联运服务评价与反馈。
对多式联运市场主体(含委托企业、承运企业)进行时间、效率、成本、质量、守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获评优秀的联运企业给予通报嘉奖,对评价不合格以及弄虚造假的联运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严格限制申报。
四、资金申请与发放
(一)补贴对象。
申请及补贴对象仅为多式联运组织经营体(物流企业、航运企业)。
(二)申请流程。
由各申报单位提供相关材料证明,黄石新港公司、黄石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配合,提交市物流发展局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在黄石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多式联运领导小组审批,市财政局、黄
石新港管委会根据审批意见核定补贴金额,兑现资金。
有异议的申请补贴企业在公示期期后2个工作日内向市物流发展局提出书面说明,市物流发展局对存在异议部分的信息进一步核实,核实结果与公示反映异议结果一致的,将核实结果反馈申报企业;核实结果与公示反映异议不一致的,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按照核实后的结果重新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核定补贴金额并兑现补贴。
(三)资金结算。
各申报主体原则上每季申报,并于次月10日前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审核单位按相关程序进行核准,资金拨付部门按季度予以结算。
各申报单位申请补贴事项,涉及市政府已经出台的多项补贴政策,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按相关政策程序申请,不得重复享受补贴政策。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全面积极配合参与,大力宣传引导,齐抓共建,助推发展。
(二)政企共建,融合高效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发展原则,加强政企联席和沟通协商,积极总结经验、创新方式方法,开展政企深度合作、实现企业协同联动发展。
(三)强化宣传,营造发展氛围。
加强多式联运先进组织模式的宣传,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黄石新港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宣传推介,引导需求企业向黄石新港集聚发展。
本意见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有效期满后,市政府根据全市多式联运发展情况再行研究后续支持政策意见。
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黄石市多式联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