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签定标招标文件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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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抽签定标招标文件标准范本
(2015年版)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交易机构:重庆市永川区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招标控制价
第六章图纸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批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复文件名称和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
2.2工程规模:。
2.3招标范围: (与招标控制价报告书一致)和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2.4标段划分情况:共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日历工期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等相关招标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均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投标过程和事宜。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人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即2015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在重庆市永川区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填写具体地址名称))。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
6.1本项目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三个工作日)。
6.2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永川区政府门户网、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永川区 (党务政务公开查询平台、本部门门户网、公示栏及广播等信息发布平台,请据实填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电话:传真:
交易机构:重庆市永川区小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地址:
联系人:电话:传真:
年月日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
1.1根据《永川区小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交易制度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2招标人:详见招标公告。
1.3交易机构:详见招标公告。
1.4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招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招标控制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有效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投标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工程结算: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1.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12.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勘察现场: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且费用自理。
14.投标预备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分包:不允许。
16.偏离:不允许。
第二节招标
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招标控制价、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格式和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补遗和修改等,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方式和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含相关招标资料,下同)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或图纸尺寸标注不明,或存在错、漏、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交易机构;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和交易机构不予受理。
3.招标人澄清、答疑、补遗和修改招标文件的方式和时间:
3.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发布会的澄清、答疑、补遗和修改等通知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招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公告截止时间的次日(工作日)内,以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项目澄清、答疑、补遗和修改通知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3.3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澄清、答疑、补遗和修改,将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文件为准。因开标前未关注发布的通知文件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