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规划)方案总体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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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规划)方案总体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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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用于“概念(规划)方案设计”及“建筑方案设计”阶段;“概念(规划)方案设计”首次填写,“建筑方案设计”阶段补充完善;
(如上内容,概念(规划)方案设计及建筑方案设计两阶段均应填写)
注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水景)的总称。
注2.公建用地
也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
注3. 道路用地
a居住区道路;b小区路;c组团路;d非公建配建的居民汽车地面停放场地;
注4. 公共绿地
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包括“a居住区公园、b 小游园、c组团绿地、d其他带状块状绿地等”。
注5. 绿地率
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绿地应包括:a公共绿地、b宅旁绿地、c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d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e 以及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但不应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注6. 建筑密度
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