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法学视野中被害人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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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中的被害人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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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中的被害人问题论文刑法学中的被害人问题论文刑法学中的被害人问题论文【1】摘要被害人问题的研究一直以来在犯罪学中占据重要地位,并形成了犯罪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即被害人学,但在刑法学中的被害人问题研究却少之又少,不利于我国刑罚理论体系的完善。

本文对从刑法学角度对被害人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被害人刑法学犯罪论刑罚论刑法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犯罪、刑罚,而被害人与犯罪与刑罚都有密切关系,被害人问题的研究应该放在刑法学的重要地位来进行研究。

然而被害人问题的研究一直以来在犯罪学中占据重要地位,并形成了犯罪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即被害人学,但在刑法学中的被害人问题研究却少之又少,对刑法学中的定罪量刑造成一定影响。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刑法学中的被害人因素的研究,从而推进刑法学体系的完善。

一、基于刑法学视角探讨被害人概念基于刑法学视角来看待被害人这一概念,我们发现被害人这一概念具有广泛性。

诸多学者对刑事法学中的被害人概念也没有达成统一的认识。

从犯罪学的观点来看,刑事被害人有广义刑事被害人和狭义刑事被害人之分,从广义刑事被害人的角度来看,被害人是由于犯罪行为而使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人,具体来说,广义刑事被害人包含了个体被害人、团体被害人、社会被害人。

狭义刑事被害人就是将广义刑事被害人中的团体被害人和社会被害人排除在外,而单指个体被害人。

有部分学者认为:凡因犯罪行为而受到物质损害和身体及精神损害者,均可称之为被害人。

从上述观点来看,犯罪学中的被害人界定范围极为广泛,不仅包含了因犯罪行为而直接受到损害的人,也将因犯罪行为而间接受到损害的人。

由于刑法学是一门规范学科,因此其被害人概念相对于犯罪学来说,相对较窄。

这主要是刑法学与犯罪学说关注的问题角度不同,犯罪学关注与犯罪现象和犯罪现象产生的原因及预防对策,刑法学关注的是确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何种犯罪,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等问题。

因而,刑法学视野下的被害人问题研究,着眼于被害人因素会对人个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的犯罪类别,犯罪行为主体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犯罪行为主体承担的刑事责任应多大等问题产生怎样的影响。

刑法学视野中被害人问题研究

刑法学视野中被害人问题研究
具体概 念 上 , 对于其 分类 和构 成条 件的探 讨 则依 旧较少 。此 外 ,
刑法学 视野 中, 过分地 强调和扩 大被害 人范 围并不会 对确定 认为欠 缺 考虑 也不 合逻辑 。因为对 这个 问题 进 一步 思考就 会 发
被告 的刑 事责任 有所 帮助 , 况且 在司法 上也 不具 可行 性 。 具体来 现 , 要通 过犯 罪违 反 国家秩序 或 国家法 律只有 两种 方式 , 一种 是 说, 刑 法学 中的被害 人不能 和犯罪 学一样包 括所有 受到犯 罪行 为 破坏 国家 权力 , 一种 是侵害 被害 人 的权 利 。 而 在对权 利 的侵害 过 必然会 产 生受害 人 。因此 , 不 管从什 么 角度来 说被 害人 都 影响 的人 , 只 能包 括直接 受到 犯罪 行 为侵 害 的人或 者单 位 , 这 比 程 中, 犯罪学 中被害 的涵盖 范围要 窄 , 尤其 要注意 在刑法 学中被 害人不 是其 中不 可缺少 的要 素 。 能包 括 国家 。 因为犯 罪本 身就是 一种 对 国家现行 秩序 的反抗 , 每
之 间 的相互 作用 、 被 害人现 象 以及被 害预 防等 。相 比而言 , 被 害 人 问题 在刑 法学 中的研 究则 要 少得 多 。在刑法 学视 野 下研究 被 1 . 被 害人 问题 在形式 方面 的探讨 我 国《 刑法》 规定 , “ 侵 犯 国有 或者 劳动群众 集体所 有的财产 ,
害人 问题 不仅可 以完善 刑罚理论 , 还对 我国刑 罚权 的界定有 重要 侵 犯公 民私人 所有 的财产 , 侵犯 公 民的人 身权利 、 民主权 利 和其 意 义 。因此 , 刑 法学 不仅要 重视 对刑 罚和犯 罪 的研 究 , 更应 该重 他 权利 ” 的行为 构成 犯罪 。从这 条规 定 中不难看 出, 侵 犯个 人或 视 对被 害人 问题 的研究 。 以下 , 笔 者将 从刑法 学视 野 中被害 人 的 单 位权 利 的行为都 构成 犯罪 , 其 中单 位和 个人 就成 为被害 人 , 因

刑事被害人制度之反思与探索

刑事被害人制度之反思与探索

刑事被害人制度之反思与探索在刑事法律体系中,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个人或者集体。

为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各国纷纷建立了刑事被害人制度。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理念的进步,刑事被害人制度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刑事被害人制度进行反思与探索。

一、对刑事被害人制度的反思1. 受害人权益保护不够充分在传统刑事司法中,刑事被害人的地位相对被动,他们通常只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并没有太多的参与与决策权利。

受害人的言说权、赔偿权以及参与庭审与刑罚决定等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

2. 重刑优先原则影响了对被害人权益的维护在追求刑罚公正与犯罪镇压的同时,司法机关普遍采用的“重刑优先”原则倾向于过分关注犯罪分子的权益,而对受害人的赔偿和救济未能给予足够重视。

3. 受害人保护机制不完善现行的刑事被害人保护机制,如证据保护、安全保护、心理援助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相关机构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有限,无法满足不同被害人的多样化需求。

二、刑事被害人制度的探索1. 增加被害人参与度应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的参与与决策权利的保障,建立被害人参与庭审、判决和赔偿决定的机制。

充分听取被害人的陈述和诉求,尊重他们的权益,使其在刑事司法过程中有更高的话语权和决策权。

2. 增加被害人赔偿机制建立完善的赔偿机制,确保被害人能够及时、充分地获得赔偿。

刑事义务救助、犯罪受害人赔偿基金等制度的完善,可以弥补刑事制裁的不足,最大限度地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3. 完善被害人保护机制加强刑事被害人心理援助、康复护理等方面的工作,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服务。

培训和提升相关机构人员的专业素养,提高他们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服务质量,为被害人提供更好的保护和支持。

4. 推动跨领域合作刑事被害人保护涉及多个领域,如公安、检察、司法、医疗、社会工作等。

需要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协作与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政府、社会组织、专业机构、公众共同参与的被害人保护网络。

刑法学中的被害人研究

刑法学中的被害人研究

刑法学中的被害人研究一、本文概述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刑法学的研究日益呈现出多元化和深层次的趋势。

本文将聚焦于刑法学中的一个重要但常被忽视的领域——被害人研究。

刑法学中的被害人研究,不仅涉及法律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还关乎对人权、正义和社会公平等基本价值的深入思考。

本文首先将对被害人概念进行梳理,探讨其在不同法律体系和文化背景下的内涵与外延。

接着,本文将分析被害人在刑事司法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包括其在侦查、起诉、审判以及执行各阶段的权利保障问题。

本文还将探讨被害人心理、被害人与犯罪人的关系以及被害人在犯罪预防和刑事政策中的作用。

二、被害人的权利与保护在刑法学领域,被害人的权利与保护是一个复杂而多维的议题。

被害人,作为犯罪的直接受害者,其在法律体系中地位的确立与权利的保障,对于正义的实现和法律的有效运行至关重要。

本节将从被害人的基本权利、法律保护措施以及实际操作中的挑战与对策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被害人的基本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生命权、身体权、财产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这些权利在刑法中得到了明确的规定和保护。

例如,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了故意杀人罪,保护了被害人的生命权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了故意伤害罪,保护了被害人的身体权。

被害人还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等程序性权利,这些权利确保了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

为了保障被害人的权利,我国法律体系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措施。

在立法层面,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对被害人的权利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和检察院等司法机关通过公正、公平的审判,确保被害人的权益得到维护。

被害人援助制度、刑事赔偿制度等也为被害人提供了实际帮助和支持。

尽管我国在法律上对被害人的权利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被害人权利的实现仍面临诸多挑战。

例如,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较低,缺乏有效的参与途径被害人援助制度尚不完善,被害人的心理、经济等方面的需求难以得到充分满足。

刑法学中的被害人研究

刑法学中的被害人研究

刑法学中的被害人研究在刑法学研究中,被害人的角色往往被忽视。

然而,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不容忽视。

本文将从被害人的身份、地位和作用三个方面,探讨刑法学中的被害人研究。

一、被害人的身份首先,要明确被害人的身份。

被害人是指在刑事案件中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他们可能是自然人,也可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被害人的身份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信息、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

这些信息对于理解被害人遭受侵害的原因、过程和结果至关重要。

二、被害人的地位其次,要确定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的地位。

被害人通常被认为是刑事案件的当事人之一,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相对应。

然而,被害人的地位往往比较被动,无法参与到案件的诉讼程序中。

为了改变这一局面,应该将被害人纳入到刑事诉讼中,使其能够更加积极地参与到案件的审理过程中。

三、被害人的作用要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

被害人通常被认为是犯罪行为的受害者,单纯地遭受损失。

然而,被害人并非完全被动,他们在刑事案件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例如,被害人可以提供重要的证据,帮助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和犯罪事实。

此外,被害人的陈述和证言也是案件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结论被害人在刑法学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然而,目前被害人研究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

未来,我们应该加强被害人研究,为其提供更加全面和有效的法律保护,从而实现刑法学的正义和公平。

危险接受作为刑法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其法理基础在于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支配。

在刑法学中,危险接受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从而自愿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从法理上来说,危险接受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行为人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就不可能产生法律上的后果,也就没有所谓的危险接受了。

2、行为人对违法行为有认识。

如果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缺乏认识,那么就无法构成故意犯罪,也就不存在危险接受了。

浅论刑法学的被害人问题

浅论刑法学的被害人问题

浅论刑法学的被害人问题作为犯罪学中重要的研究命题,被害人问题逐渐在整个犯罪学中发展成独立的研究体系,然而,刑法学中关于被害人的研究却相对较少,从而导致我国的刑法理论体系的发展受到限制。

本文主要立足于刑法学的角度,重点探讨被害人的相关问题。

犯罪和刑罚作为刑法学的主要研究内容,本身与被害人都有着较为紧密的关系,从这个角度来看,被害人问题研究对刑法学来说至关重要。

近年来,随着犯罪学的发展,被害人问题也逐渐演变为犯罪学中的重要内容,但是息息相关的刑法学中却相对缺少了该板块的研究,进而制约了刑法学中定罪量刑的发展。

1基本概念“被害人”概念如果放置在刑法学中进行理解,将有着非常广阔的外延,这也导致长时间研究这个概念的学者始终不能在相关的研究方面达成共识。

从犯罪学来看,被害人包括广义刑事被害人和狭义刑事被害人,前者主要是指个体、团体以及社会等等被害人,后者主要是指个体被害人。

与广义刑事被害人相比,狭义刑事被害人不包括团体被害人和社会被害人。

但是,也有一部分学者对这种划分表示了质疑,他们认为只要被害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都应该被划分为被害人。

从上述的划分来看,犯罪学中关于被害人的划分有着较广的外延,不仅涵盖了犯罪案件中的直接受害人,还包括了相关的间接受害人。

与犯罪学相比,刑法学相对较为严谨,因此,被害人的概念方面的界定也相对较为严格,范围也缩小了很多。

与犯罪学相比,刑法学关注的问题侧重不一样,面对犯罪问题采取的应对措施也不一样。

刑法学以人的行为为主要研究对象,更加关注人的犯罪行为。

同时,刑法学对被害人问题的研究更加深入,涵盖的内容更加广泛,因此,在刑法学角度中针对被害人展开的概念界定较为明确,主要包括刑事案件中直接和间接受到损害和影响的人。

具体的概念界定过程中,扩大了“被害人”的界定范围,在实际的操作中,为了提高刑法学角度中展开研究的可行性,更加有利于对被告人进行刑事责任的判定,保护被害人的切身利益,对“被害人”概念的界定应该明确一定的界定范围,主要将“被害人”定义为因为犯罪行为而直接受到精神、物质伤害的群体,这个群体也主要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不包括社会。

刑法视野下被害人行为存在的秘然性之探究

刑法视野下被害人行为存在的秘然性之探究

2 0 1 2年 修订 出 台的 《 刑 事诉 讼法 》一个 最大 的亮 点,就是 将 当事人 和解 的公诉案 件诉
讼 程序 纳 入 “ 特 别 程序 ”编 , 自此 ,在 司法 领域 如火 如 荼开 展 的刑事 和解 从 地方性 的制度 实 践正 式迈 向国家 制度层 面 ,开始在 一 定范 围 内获得 程序 法 的支 撑 ,标志 着我 国在 被 害人 权 利保 护方 面 的历 史性跨 越 ,意 义不 可谓 不 重大 。但 遗憾 的是 ,刑事 和解 并没 有得 到 刑法 上 的正 名 ,这就 使 得和解 在 适用 的犯 罪类 型 与法 律效 果 等方 面无 法 实现实 体法 与程 序法 的 有效 对接 ,不 利 于和解 在 实践 中 的有效运 行 。事 实上 ,被 刑 法忽 略 、漠视 不只 是刑 事和 解 ,
而是 整体 的被 害 人行 为所 面 临的 困境 。
刑 法理 论一 般认 为 ,被 害人行 为 涉及 被害 人 的承诺 行 为 、被 害人 的过错 行 为 、被 害人 的告 诉行 为 以及 刑事 和解 行 为 。这 些行 为 或发 生在 行 为人 实施侵 害行 为之 前和之 中,或 发
生在行为人犯罪成立之后,不仅影响着犯罪的成立 ,也会作为刑罚处罚条件影响着犯罪人 刑事 责任 的追 究 与刑 罚的裁 量 。但是 ,在被 害人 行 为 中 ,只有 告诉 行 为在 刑法 上得 以确 立 ,
能或 无法 实现 ,并 且危 害 已经 达到 犯罪 的程度 时 ,就产 生 了刑事 法律 关系 。为 了实现 刑事 法律 关 系 的权 利义 务 ,恢 复被 破坏 的调 整性 法律 关系 ,无法 实现 权利 的主 体 ,在 国家 的帮 助下 ,通 过特 定 的机关 ,积 极地 参加刑 事诉讼 法 律关 系 ,以恢复 或 实现 自己的权 利 。 由此 可 见 ,刑事法 律 关系与 其前 位 的调整 性法律 关系 和其 后续 的刑 事诉讼 法律 关系 有着 极为 密

浅谈刑法学中的被害人问题

浅谈刑法学中的被害人问题
◆ 法律 经纬
▲{ I } I J 占 缸金
2 0 1 3 ・1 1 ( 下)
浅谈刑 法学 中的被害 人 问题
杨 丹 丹
摘 要 被 害人 问题 的研 究 一直 以来在犯 罪 学中 占据 重要地 位 , 并 形成 了犯 罪学 的一个 重要分 支学科 即被 害人 学 。 但在 刑 法 学 中的被 害人 问题 研 究却 少之 又少 , 不 利 于我 国刑 罚理论 体 系的完善 。 本文 对从 刑 法学 角度 对被 害人 问题进 行 了 探讨。 关键 词 被 害人 刑 法学 犯 罪论 刑 罚论 作 者简 介 : 杨 丹丹 , 吉林 警察 学院 。 中图 分类号 ; D 9 2 4 文献 标识码 : A 文 章编号 : 1 0 0 9 . 0 5 9 2 ( 2 0 1 3 ) 1 1 . 0 7 0 . 0 2
重 要地 位 , 并 形成 了犯罪 学的一 个重要 分支 学科 即被害 人学 , 但
二、 被害 人是犯 罪概 念 中不可或 缺 的组成部 分 在 刑法 学中 , 犯 罪概 念是其 最基 本 的问题 , 刑 法理 论 的一 切
在刑法 学中 的被 害人 问题 研究却 少之 又少, 对刑 法学 中的定罪量 问题均 基 由犯罪概 念而 产生 , 因此 , 要 在刑法 学视 野下对 被害 人
刑法 学 的主要研 究对 象是犯 罪 、 刑 罚, 而被 害人与 犯罪 与刑 人这 ~ 概 念 界定 为包括 因犯 罪行 为而 使其 具体 权利 受到 直接侵 罚都有密切 关系 , 被 害人 问题的研 究应该放 在刑法 学 的重要地位 害 并直接 承 受物质 损 失和精神 损 失的个 人或单 位 。 来 进行 研究 。然 而被害 人问题 的研 究 一直 以来在 犯罪 学 中 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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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学视野中被害人问题研究论文关于论刑法学视野中被害人问题研究论文一、在刑法学视野中被害人的界定虽然被害人被广泛使用在刑事诉讼案件中,但关于其具体定义到目前为止却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同学科关于被害人的定义各有不同。

在犯罪学中,一般将刑事被害人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被害人是指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狭义被害人是指犯罪行为侵害的自然人。

而由于刑法学是一门司法学科,其更多的关注如何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等问题。

因此,刑法学视野下,被害人的研究要围绕着这些问题来展开,与犯罪学中的被害人研究区分开来。

刑法学视野中,过分地强调和扩大被害人范围并不会对确定被告的刑事责任有所帮助,况且在司法上也不具可行性。

具体来说,刑法学中的被害人不能和犯罪学一样包括所有受到犯罪行为影响的人,只能包括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或者单位,这比犯罪学中被害的涵盖范围要窄,尤其要注意在刑法学中被害人不能包括国家。

因为犯罪本身就是一种对国家现行秩序的反抗,每一个犯罪行为都必然会损害到公共利益或国家权力,如果抽象的国家权力可以作为被害人的话,那么在所有的犯罪行为中国家都成为了被害人,这显然不便于对被害人问题做更进一步的研究。

二、在刑法学犯罪论中被害人的地位1.在犯罪概念中被害人的地位(1)被害人问题在形式方面的探讨。

我国《刑法》规定,“侵犯国有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行为构成犯罪。

从这条规定中不难看出,侵犯个人或单位权利的行为都构成犯罪,其中单位和个人就成为被害人,因此基本可以说,在犯罪的同时被害人也产生了。

从这个角度来看,尽管被害人的定义没有明确给出,但其已经在刑法中暗示出来了。

(2)被害人问题在实质方面的探讨。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一般可以将犯罪概念的实质看做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这是因为被害人是社会的一份子,当被害人的生命或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也意味着社会的利益受到了侵害。

刑法中的受害人保护问题探究

刑法中的受害人保护问题探究

刑法中的受害人保护问题探究刑法作为社会公器,起着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利益的重要作用。

在刑法的制定中,受害人的利益保护始终是一个重要考量因素。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受害人保护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刑法中的受害人保护问题进行探究和分析。

首先,刑法对受害人保护的重视程度是显而易见的。

刑法将各种犯罪行为作为犯罪来进行界定,并对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进行惩罚和追究。

这种方式既是对犯罪行为的惩罚,也是对受害人的保护。

例如,在刑法中,对于侵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如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都明确地规定了犯罪行为的刑罚,并且也保护了受害人的权益。

这种保护可以从量刑的角度进行观察,通常来说,对于犯罪行为造成的严重伤害,刑法规定的刑罚会更重,以此来保护受害人的权益。

然而,刑法中的受害人保护问题并不仅仅停留在刑罚的确定上,还存在一些其他问题。

首先,刑法的主要焦点是对犯罪行为的惩罚,而较少关注受害人的救助和补偿。

尽管刑法对肇事者的刑罚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对于受害人的救济、赔偿等问题并没有同等程度的重视。

这导致了部分受害人在刑罚执行后得不到应有的支持和帮助,造成了一定的不公平。

同时,对于刑法中涉及受害人保护的罪行,如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等,其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也存在一定困难,因为受害人通常是案件的直接受害者,往往无法提供有效证据。

这也给受害人的保护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另外,刑法对受害人保护的问题还涉及到一些法治和社会心态的因素。

在一些传统的观念和社会习俗中,对受害人的保护和关心往往受到一定程度的忽视。

这使得一些受害人在事件发生后,不敢或不愿意提出诉求或报案,导致犯罪行为得以逍遥法外。

这种情况在家庭暴力等私人间犯罪中尤其突出。

因为受害人和加害人通常之间存在亲属关系或者感情纠葛,一方面受害人害怕报复或者担心家庭的破裂,另一方面社会对于家庭纠纷的处理往往保持一种观望和沉默的态度。

这导致了一部分受害人在法律保护面前无助和被辜负。

被害人行为刑法意义之研究

被害人行为刑法意义之研究

被害人行为刑法意义之研究一、概述本文旨在对被害人行为在刑法中的意义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被害人行为作为刑事案件中不可忽视的一环,其对案件的发展和结果具有重要的影响。

在传统的刑法理论中,被害人行为往往被视为次要因素,缺乏系统性的研究和探讨。

本文将通过对被害人行为的概念、分类、特点等方面的分析,探讨其在刑法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对刑事责任认定的影响。

同时,本文还将结合具体的案例,对被害人行为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进行研究,以期为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1. 背景介绍在刑事司法体系中,被害人行为一直是一个被忽视的重要领域。

传统的刑法理论主要关注行为人的行为,而忽视了被害人在犯罪过程中的作用。

随着刑事司法理念的转变和被害人权益保护意识的提高,被害人行为在刑法中的意义逐渐受到关注。

被害人行为是指在犯罪行为前后及犯罪过程中,被害人实施的具有刑法意义,可能影响着行为人定罪量刑,并与犯罪行为紧密联系的行为。

被害人行为的刑法意义是指被害人行为对于行为人行为的性质、行为人应负的刑事责任等所产生的刑法上的效果。

被害人行为可能包括防卫行为、避险行为、报复行为等,这些行为可能对犯罪行为的定性和量刑产生影响。

研究被害人行为刑法意义的重要性在于,它可以完善刑法的相关规定,构建科学、完整的刑法学体系。

同时,研究被害人行为有助于树立全面考虑犯罪因素的理念和恢复性司法理念,使刑事司法更加公正、公平。

长期以来,被害人行为的研究相当薄弱。

刑法学理论基本上是从行为人一方来研究犯罪,刑事立法也基本上是从行为人一方来规定犯罪。

这导致了对被害人行为的研究不足,被害人权益保护不力。

加强对被害人行为的研究,提高被害人权益保护意识,对于完善刑事司法体系、维护社会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引起刑法学界对被害人问题的重视,拓展刑法学理论的研究领域。

通过深入分析被害人行为的定义、特征、分类等方面,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探讨,揭示被害人行为在刑法中的意义及适用原则。

刑法学视域中被害人问题的思考

刑法学视域中被害人问题的思考

刑法学视域中被害人问题的思考摘要:犯罪不仅违反国家法律,还对受害者造成严重伤害。

刑法学以犯罪及其刑罚问题为主要研究方向,其中被害人与惩罚密切相关。

因此,被害人是刑法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

但刑法对被害人规定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刑罚理论体系的完善与发展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基于此背景,本文从刑事法律的角度出发,考察了被害人在刑法中的概念和地位,以及被害人对刑法的影响。

关键字:刑法学;被害人;刑罚论一、引言当前刑法学界对此问题的研究基本上是围绕犯罪主体及其行为这一问题展开的,由此形成了刑法学科的“罪心主义”理论体系。

并且受害人无法自卫,被害人受到冷落、遗忘,这无疑会导致刑法理论结构体系的不完整和不全面。

被害人理论的出现和发展引起了学界对被害人问题的关注,但这一关注主要集中在刑法学科之外,在刑法学领域真正研究被害人的著作并不多见,而这些研究大多集中在被害人的局部问题上,缺乏一个完整的系统。

因此,对被害人问题进行系统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二、刑法学的被害人概述(一)刑法学中被害人的概念从刑法学角度来看,被害人的定义和犯罪学的定义有很大的不同。

刑法作为一门独立的司法学科,着重探讨了如何确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其犯罪的性质,对判决问题的认识要更加清晰。

对于“犯罪被害人”这一概念,其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被害人是犯下有害罪行的受害者。

其原因在于,一方面,犯罪与被害、罪犯人和受害人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忽视了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会导致讨论的不足。

此外,受害和受害并不只是一种向性作用,而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用,不仅加害造成被害,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由于被害者自身行为的影响,二者在一定条件下互为因果,被害者自身的行为也对被害者的刑事责任产生影响。

第二,犯罪被害人因触犯刑法而被侵害的情况。

在被害人概念中,有必要对被害人范围进行科学的界定。

刑事被害人是由于违法犯罪行为而造成的损害,而不是由于民事法律行为,或者是由于自然灾害而造成的损害,这种损害具有非一般性。

刑法体系中对被害人权益保护的研究

刑法体系中对被害人权益保护的研究

刑法体系中对被害人权益保护的研究引言:在现代社会中,保护被害人权益已经成为刑法体系中的重要议题之一。

刑法既要惩罚犯罪分子,又要保护受害者的权益,构建一个公正、有效的刑事司法制度愈发显得重要。

本文将对刑法体系中对被害人权益保护进行研究,探讨其意义、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解决方案。

一、被害人权益保护的意义被害人权益保护的关注源于对人权的认识。

每个人都有基本的人权,包括生命权、财产权等。

犯罪行为侵犯了被害人的人权,保护被害人权益成为刑法体系的重要任务。

同时,合理保护被害人权益还能增加社会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刑法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虽然刑法体系中对被害人权益保护的意义重大,但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 被害人参与程度不足:传统上,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的地位被边缘化,他们的参与程度不高。

这导致了被害人不能有效地表达自身意愿,难以获得合适的赔偿和治疗。

2. 赔偿难题:刑法体系中的赔偿制度并不完善。

在现实中,被害人常常难以获得经济赔偿,这使得刑法无法真正保护被害人的利益。

三、加强被害人权益保护的解决方案为了更好地保护被害人权益,刑法体系需要采取一系列的解决方案。

1. 提高被害人参与程度:刑事诉讼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和保护被害人的权益,使其能够参与到刑事诉讼中来。

例如,可以采用宣告权和公诉辅助诉讼的方式,让被害人能够行使一定的主体权益。

2. 完善赔偿机制:建立健全的赔偿机制,确保被害人能够获得经济赔偿。

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赔偿基金,为被害人提供一定的赔偿,并督促犯罪嫌疑人按时履行赔偿义务。

3. 改革刑事救助制度:刑事救助制度是保护被害人权益的重要手段。

刑法体系应该加大对贫困和弱势群体的帮助力度,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公正的司法救助。

四、刑法体系中对被害人权益保护的案例分析1. 设立被害人法律援助机构:某国家针对贫困被害人设立了被害人法律援助机构,为他们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权益。

2. 强化赔偿机制:某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全民统一的刑事责任保险制度,为所有公民提供被害人赔偿的基本保障。

刑法论文刑法学中的被害人研究

刑法论文刑法学中的被害人研究

刑法论文刑法学中的被害人研究刑法学中的被害人研究引言刑法学作为法学的重要分支,主要研究犯罪行为及其社会危害性,并通过制定刑法来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长期的研究中,刑法学对于被害人的关注相对较少,更多地集中在犯罪行为的规范和制裁上。

然而,被害人作为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其权益和利益同样值得我们关注和保护。

因此,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刑法学中的被害人研究。

一、被害人的地位与权益保护被害人作为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其地位和权益保护备受关注。

在传统的刑法学研究中,被害人常常被忽视,而更多地关注犯罪行为的主体和行为本身。

然而,被害人的权益保护是刑法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权益应得到刑法的保护。

刑法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并对其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和制裁。

这些规定不仅是对犯罪行为的主体进行约束,同时也是对被害人权益的保护。

例如,刑法明确规定了盗窃、敲诈勒索等行为的刑罚,旨在维护被害人的财产权益。

其次,被害人的人身尊严和精神健康应得到刑法的保护。

犯罪行为常常给被害人带来身心上的创伤和伤害,影响其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因此,刑法应该通过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保护被害人的人身尊严和精神健康。

例如,在审判过程中,法庭应该采取措施保护被害人的隐私和尊严,避免二次伤害。

最后,被害人的参与和救济应得到刑法的保护。

被害人作为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应该有权参与刑事诉讼过程,并对犯罪行为进行控告和申诉。

刑法应该为被害人提供相应的救济机制,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实现。

例如,一些国家的刑法规定了被害人的赔偿权,使其能够获得经济上的补偿。

二、被害人研究的重要性和意义被害人研究在刑法学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首先,被害人研究能够更好地理解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通过对被害人的研究,可以深入了解犯罪行为对个人和社会的伤害程度,从而更好地评估和确定相应的刑罚。

其次,被害人研究能够促进刑法的改革和完善。

传统的刑法学研究主要关注犯罪行为的主体和行为本身,而忽视了被害人的权益保护。

刑法学视野中被害人问题探讨

刑法学视野中被害人问题探讨

刑法学视野中被害人问题探讨摘要:当前阶段我国对于被害人的研究主要是基于犯罪论,对其体系完善具有积极作用。

但从刑法学领域上来看,被害人的概念与犯罪学的界定存在一定差别,而且被害人因素对刑罚功能发挥、刑罚目的的确立以及刑罚的裁量等,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因此本文主要是在刑法学视野上,对被害人问题进行探究,旨在为国家行使刑罚权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刑法学;被害人;刑罚前言犯罪行为是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法律秩序的主要表现,同时也会对他人造成比较严重的物质损失和精神痛苦。

为保证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往往会在犯罪学中对被害人问题展开研究。

但被害人也是刑法学定罪量刑的重要因素,因此应当从刑法学视野上注重对被害人问题的分析,进一步完善刑法学体系,有利于重新界定我国的刑罚权,为司法实践提供相应的参考和依据。

1刑法学视野中被害人的概念基于刑法学对被害人的概念进行界定,可从侵害行为范围、侵害客体范围以及侵害对象范围等出发,明确被害人概念的确立。

1.1侵害行为范围在犯罪事实中,对被害人的侵害行为存在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

其中在犯罪发生过程中,遭受直接伤害的则为直接被害人,而没有直接受到伤害,但在其他方面仍受到侵害的作为间接被害人。

在刑法学领域中对被害人的界定是按照犯罪行为人对其所造成的直接侵害程度进行判断。

所以间接受害人不属于刑法学领域,对被害人的界定仅仅限于直接被害人[1]。

1.2侵害客体范围侵害客体的实质是被害人在犯罪发生过程当中,其受到身体、精神以及物质等各个方面的损失。

在刑法学中对犯罪人进行处罚的主要判断依据则是侵害客体。

不过在实际过程中,被害人在身体上所受到的伤害,远不及精神伤害。

所以犯罪行为人如对被害人产生一定的精神损失,则应考虑在定刑范围之内。

1.3侵害对象范围从刑法学视野上来看,对被害人概念的界定具有相应的侵害对象范围,即是其必须是具体化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当被害人是一些社会单位时,虽然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被害人。

浅论刑法学的被害人问题

浅论刑法学的被害人问题
, ,
从犯 罪 学来看 被 害人包
,
,
害人 的 权益情况也直接 关 系 着 整 个社 会 的 利益 分 配 为损害被害人利益 的 同时也 具有 非常严 重 的危 害性 犯 罪 行 为对 整 个 社 会稳 定 的 破坏
在 为基 础

,
,
犯罪 行
括广 义 刑事被 害人 和狭 义刑 事被 害人
前 者 主要 是指 个体
,
对社 会
,
围 也缩小 了很 多 与犯 罪 学 相 比 刑法学 关 注的 问题 侧重 不 一样 面对犯 罪 问题 采 取 的应对 措 施也 不 一 样 刑法学 以 人
,
一方 面需要 考虑 国家法律 秩 序 层 面 的需 求



外一方 面 也 要 体 现 出 犯 罪 行 为 具 有社 会 危 害性 主 要 以 被 害 人 的存 在 为基 础 组成部 分
知 识文 库


浅论开 ] 法 学 的被 害 人 问 题

作为犯罪 学中重要 的研 究命 题 被 害人 问题 逐渐 在整 个
,


进 行 的 研 究也 可 以 从 这两个 角度 展 开 看
,
犯 罪 学中 发展 成独 立 的 研究 体 系
,
,
然而
,
刑法学 中关 于被 害
,
19
9 年和 7
,
19
从 形式 层 面来 7 年 的 刑法 分 别 在 犯 罪 概 念 的 界定 上 做 出 9
首先
, , ,
人 的 研 究 却相 对较 少 从 而导 致我 国的 刑法 理论 体 系的发 展 受到 限 制

了 明 确 的 界定

刑法学视域中被害人问题的思考

刑法学视域中被害人问题的思考

刑法学视域中被害人问题的思考作者:舒莞贻来源:《法制与社会》2018年第13期摘要相较于传统的犯罪学研究,刑法学视域下的被害人同样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这种一反被害人游离于犯罪论体系之外的认知近年来日渐引起法学界关注,并已经成为各国法学界的研究重点,基于此,本文简单介绍了刑法学视域中被害人的加权责任、被害人的主体性言说,希望由此能够为相关业内人士带来一定启发。

关键词刑法学被害人加权责任作者简介:舒莞贻,浙江大学本科生,研究方向:刑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8.05.095随着刑法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刑罚的预防犯罪作用高低、被害人选择与犯罪构成关系、犯罪人刑事责任等研究在我国法学界大量兴起,而为了明晰这类问题研究的迫切需要及问题背后存在的较深内涵,正是本文围绕刑法学视域中被害人问题开展具体研究的原因所在。

一、被害人的加权责任(一)被害人过错被害人加权责任存在多种情形,被害人过错便属于其中典型,近年来国内外学界围绕被害人过错开展了大量研究,有的学者认为被害人过错指的是“被害人的不良行为”,有的学者则认为被害人过错等同于“被害人行为和因此而承担的责任”,也有研究认为被害人过错指的是“被害人自身因故意错误或无意过失起到的犯罪意识诱发作用”。

受被害人过错影响,被害人在很多时候需负担一定加权责任,这一责任的负担是为了更全面权衡犯罪行为的该当性,而结合刚刚提到的学界研究,本文认为被害人过错指的是“被害人违反法律或者道德规范的行为,对犯罪的发生和发展存在着直接的催化或促进作用,从而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这种的被害人行为有着故意性,这种故意指的是被害人行为本身的评价。

考虑到被害人过错的复杂性,围绕其开展的立法、司法往往存在较高难度,但《俄罗斯联邦刑法典》、《芬兰刑法典》、《韩国刑法典》涉及的一定量“被害人过错能够影响被告人刑事责任”内容,却说明了被害人过错已经在很多国家形成一种共识,虽然我国刑法条文并不存在被害人过错相关词语,但《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第3款规定却同样受到了被害人过错认知的影响。

刑法学视野中被害人问题探析

刑法学视野中被害人问题探析

刑法学视野中被害人问题探析摘要长期以来,有关被害人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犯罪学领域,而在刑法学当中有关被害人问题的研究则显得比较缺少。

因此,以刑法学视野来研究被害人问题可以使我国现有的刑法学理论更加完善,同时也有助于重新界定我国的刑罚权,从这一点上来看,研究被害人问题是具有重大的意义的。

对此,本文阐述了刑法学中被害人的定义,分析了被害人在刑法学犯罪论中的地位,以及刑法学视野中被害人因素的影响等等。

关键词刑法学被害人问题地位因素犯罪的发生不仅会影响我国正常的社会秩序,同时也会对被害人带来各种不同的侵害。

在犯罪学领域中,关于被害人问题的研究主要是集中在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的关系、被害人现象、以及被害预防等方面。

而在刑法学中有关被害人问题的研究则过于缺少。

事实上,被害人问题对于我国的刑法学体系构建和完善具有重要的作用,这也表明在刑法学视野下研究被害人问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本文在下文中主要从被害人问题的三大要素进行了初步研究,包括:被害人的界定、被害人的地位、以及被害人因素等等。

具体如下:一、刑法学中被害人的定义刑法学中被害人的确立主要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侵害行为的范围、二是侵害客体的范围、三是侵害对象的范围。

(一)侵害行为范围侵害行为主要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种方式,被害人在犯罪发生过程中受到直接伤害的被称为直接被害人,而在犯罪过程中没有受到直接伤害,但在其它方面仍然受到伤害的成为间接被害人。

在刑法学视野中,犯罪人的处罚主要是根据犯罪人对被害人造成的直接侵害程度进行判断,而间接被害人由于没有受到直接侵害,因此不属于刑法学中被害人的范围,这也说明在刑法学中被害人的界定仅限于直接被害人。

(二)侵害客体范围侵害客体实质上指的是被害人在犯罪发生过程中受到的身体、精神、物质等各方面的损失。

在刑法学中,侵害客体是判断犯罪人处罚的重要依据。

但事实上,被害人通常在身体上受到的伤害远远没有精神上受到的伤害大,因此,犯罪人对被害人精神上带来的伤害应考虑在定刑范围内。

刑事法律保护中的被害人权益问题研究

刑事法律保护中的被害人权益问题研究

刑事法律保护中的被害人权益问题研究在刑事司法中,被害人的权益保护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尽管被害人在犯罪行为中首当其冲,但他们的权益却常常被忽视或者附加在犯罪行为中,并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和保护。

因此,研究刑事法律保护中的被害人权益问题,有助于推动刑事司法的公正和完善。

首先,被害人的权益应该在刑事司法中占据重要地位。

刑事法律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体权益而设立的,而被害人在犯罪行为中承受着直接的伤害与损失。

因此,保护被害人的权益是刑事法律的核心目标之一。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被害人的权益却常常被犯罪行为所掩盖,尤其是对于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

被害人的痛苦和伤害不仅体现在经济上,还体现在身体、心理和社会层面上,因此保护被害人权益的方式也应该更加全面、多样化。

其次,刑事法律保护中的被害人权益问题也涉及到犯罪证据的有效收集和运用。

犯罪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对于刑事案件的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它能够帮助法庭还原犯罪现场,找出真相。

然而,在真实世界中,由于证据收集不到位或者证据的使用过程中存在差错,使得被害人的权益受到损害。

有时候,被害人的证言可能会被错误解读或者不完整地呈现,在一些情况下,这可能导致被害人的证据不被采纳或者被低估。

因此,刑事司法中应该加强对犯罪证据的收集和运用的规范,确保被害人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此外,被害人的权益保护也涉及到对犯罪行为的惩罚与挽回。

刑事法律的主要目的是对犯罪行为进行制裁,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体权益。

因此,对于刑事犯罪行为,尤其是那些造成重大伤害和损失的犯罪行为,应当给予严厉的刑罚。

同时,应该通过适当的法律途径,为被害人提供赔偿和救济。

这不仅仅是为了回应被害人的正当诉求,也是刑事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

通过这种方式,被害人的权益才能得到真正的保护和挽回。

最后,刑事法律保护中的被害人权益问题也需要各个社会机构共同参与。

刑事司法不仅仅是法庭和检察院的事情,它需要更多社会机构的参与和努力。

被害人行为刑法意义之研究

被害人行为刑法意义之研究

被害人行为刑法意义之研究一、本文概述在刑法领域,被害人行为的研究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被害人的行为,无论是其在犯罪发生前的预防行为,还是在犯罪发生过程中的反抗行为,甚至是在犯罪发生后的报案、举证等行为,都可能对犯罪的性质、程度以及刑事责任的认定产生深远影响。

然而,传统的刑法理论往往侧重于对犯罪人行为的研究,对被害人行为的研究相对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被害人在犯罪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因此,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被害人行为在刑法上的意义,以期为完善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具体而言,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研究:对被害人行为的定义和分类进行界定,明确其内涵和外延;分析被害人行为对犯罪性质、程度以及刑事责任认定的影响,揭示其刑法意义;再次,通过实证研究,探讨被害人行为在不同类型犯罪中的具体表现及其对犯罪预防和打击的作用;结合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提出完善被害人行为研究的建议,以期推动刑法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本文期望通过系统的研究,能够深化对被害人行为刑法意义的理解,为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有益参考,也期望能够引起学界和实务界对被害人行为的更多关注和研究。

二、被害人行为的基本概念被害人行为,是指在犯罪行为发生过程中,被害人所表现出的反应和行动。

这种行为可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犯罪的性质、过程和结果。

被害人行为并非单纯的被动受害,而是具有一定的主动性和互动性。

在刑法研究中,被害人行为的意义重大,它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理解犯罪的本质和动因,也对刑事责任的判定和量刑具有直接的影响。

被害人行为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如抵抗、逃跑、呼救、协商等。

这些行为可能是在犯罪行为发生时被害人做出的直接反应,也可能是被害人在犯罪后采取的行动。

无论哪种形式,被害人行为都是被害人对犯罪行为的一种应对和反应,体现了被害人的主观能动性和自我保护意识。

在刑法意义上,被害人行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被害人行为可能影响犯罪的性质。

例如,如果被害人在遭受攻击时表现出强烈的抵抗,那么这可能使原本只是简单的故意伤害升级为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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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学视野中被害人问题研究
一、在刑法学视野中被害人的界定虽然被害人被广泛使用在刑事诉讼案件中,但关于其具体定义到目前为止却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同学科关于被害人的定义各有不同。

在犯罪学中,一般将刑事被害人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被害人是指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狭义被害人是指犯罪行为侵害的自然人。

而由于刑法学是一门司法学科,其更多的关注如何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等问题。

因此,刑法学视野下,被害人的研究要围绕着这些问题来展开,与犯罪学中的被害人研究区分开来。

刑法学视野中,过分地强调和扩大被害人范围并不会对确定被告的刑事责任有所帮助,况且在司法上也不具可行性。

具体来说,刑法学中的被害人不能和犯罪学一样包括所有受到犯罪行为影响的人,只能包括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或者单位,这比犯罪学中被害的涵盖范围要窄,尤其要注意在刑法学中被害人不能包括国家。

因为犯罪本身就是一种对国家现行秩序的反抗,每一个犯罪行为都必然会损害到公共利益或国家权力,如果抽象的国家权力可以作为被害人的话,那么在所有的犯罪行为中国家都成为了被害人,这显然不便于对被害人问题做更进一步的研究。

二、在刑法学犯罪论中被害人的地位 1.在犯罪概念中被害人的地位(1)被害人问题在形式方面的探讨。

我国《刑法》规定,“侵犯国有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行为构成犯罪。

从这条规定中不难看出,侵犯个人或单位权利的行为都构成犯罪,其中单位
和个人就成为被害人,因此基本可以说,在犯罪的同时被害人也产生了。

从这个角度来看,尽管被害人的定义没有明确给出,但其已经在刑法中暗示出来了。

(2)被害人问题在实质方面的探讨。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一般可以将犯罪概念的实质看做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这是因为被害人是社会的一份子,当被害人的生命或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时,也意味着社会的利益受到了侵害。

基于此,基本可以认为其犯罪实质方面具有社会危害性。

但是,也有部分学者认为犯罪行为只是对国家法律和社会秩序进行了侵害,而没有侵害被害人的权利。

对于这种观点,笔者认为欠缺考虑也不合逻辑。

因为对这个问题进一步思考就會发现,要通过犯罪违反国家秩序或国家法律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破坏国家权力,一种是侵害被害人的权利。

而在对权利的侵害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受害人。

因此,不管从什么角度来说被害人都是其中不可缺少的要素。

2.犯罪构成中的被害人承诺问题前面已经提到过,被害人问题在刑法学中的讨论不多,但若是单纯的被害人承诺问题,则被经常探讨,只不过大多集中在其具体概念上,对于其分类和构成条件的探讨则依旧较少。

此外,目前关于被害人承诺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也存在较大争论。

部分学者认为,既然犯罪论中犯罪构成可以指导所有行为,那么正当防卫也应该被包含在犯罪构成中。

但实际情况却是正当防卫不属于犯罪构成的范畴,且是与犯罪构成并列。

这导致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在正当防卫、被害人承诺等犯罪阻却事由上自相矛盾。

其实在刑法理论中,认为犯罪阻却事由如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等,在形式上并不符合犯罪构成,在实质
上也没有社会危害性。

部分学者认为应从犯罪构成内部对犯罪阻却事由的非罪行进行说明。

笔者认为,这完全没有必要,我国目前的犯罪构成理论就已经可以对正当防卫等进行准确说明,我们可以从犯罪构成的外部,采用非犯罪构成的方式进行阐述。

三、刑罚论中被害人因素的影响被害人因素对刑罚论中的各环节都有重要影响,不管是对于刑罚目的的设置、刑罚功能的体现,还是对刑罚的具体量裁,都与被害人因素密切相关。

以下,笔者将逐个开始谈起。

1.被害人因素与刑罚目的的设置为了保证刑罚目的的合理性、适应性以及取得预期的效果,国家在设置和确立刑罚目的时必须充分考虑各种影响因素。

而被害人作为犯罪行为的直接承受者,是在确立刑罚目的时必须要考虑到的一个重要因素。

首先要明确的是,刑罚必须要对被害人有着安抚效果,可以通过对被害人精神的安慰使被害人从痛苦中解脱出来,而对此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将犯罪者绳之以法。

因为人的天性决定着被害人只有看到对自己造成侵害的犯罪者遭受同样大的精神痛苦和物质损失时,才能产生一种精神上满足感,以此从痛苦中解脱出来。

因此,刑罚必须给犯罪者带来痛苦,以此达到对犯罪者痛苦报应的目的。

但是,实际还可能存在另一种情况,也就是被害人认为犯罪者所受到的刑罚痛苦不够,这可能导致被害人采用非法手段对犯罪者进行打击报复,或者被害人因为心理伤害过大产生报复社会的偏激想法,最终触犯国家相关法律。

这些因素可能导致被害人由最初的受害者变为犯罪者。

为了预防这种情况,刑罚必须通过公正的判决来对被害人进行鼓励或通过刑罚的痛苦来对被害人加以威吓,总之
刑罚要达到预防被害人成为犯罪者的目的。

综合以上两点,考虑到被害人因素,刑罚不但要具有报应目的,而且还应该具有预防目的。

2.被害人因素与刑罚功能的体现我国刑罚学者很早就开始了刑罚对被害人所具有功能的研究,目前来看,得到广泛认同的观点是“刑罚应对被害人具有安抚和补偿功能”。

其中“安抚”是指刑罚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被害人的合理要求或愿望,如被害人需要一定的经济补偿或希望犯罪得到惩罚等;而“补偿”是指对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精神侵害和物质损失进行弥补。

必须要注意的是,为了尽可能地减少被害人精神痛苦的时间,刑罚必须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发挥其安抚功能。

而且在刑事判决中,相关法院判处犯罪人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不属于刑罚补偿功能,而是属于一种民事赔偿范畴。

因为刑罚中的补偿功能是指在被害人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后,国家没有将犯罪人绳之以法或犯罪人本身无法赔偿被害人时,由国家给予被害人一定的物质或经济补偿,这种补偿是与国家公权力对应的,和民事诉讼中犯罪人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参考文献:[1]高铭暄,张杰.刑法学视野中被害人问题探讨[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6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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