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金所综合业务平台参与主体信息表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债权融资计划服务费管理办法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债权融资计划服务费管理办法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为方便各类市场成员,通过北金所综合业务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开展业务操作,根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操作指引(试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参与人管理办法(试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直接融资业务中介服务规则》等相关规则文件,制定本操作指南。
一、服务范围(一)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简介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是指发起人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通过发行载体,非公开挂牌募集资金,并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偿付支持的证券化资产支持债权融资计划。
(二)服务对象本指南中的服务对象包括开展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的挂牌管理人、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发起人、发行载体、中介机构及投资者等(以下简称“相关机构”)。
二、总体流程北金所为发起人、投资者及相关中介机构提供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开户、备案、挂牌准备、挂牌、转让、信息记载、1 代理付息兑付、资金划转、信息披露等服务。
业务基本流程包括:1、参与主体开户:发起人、投资者、发行载体、主承销商等相关业务参与主体与北金所签署《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客户服务协议》且提交开户材料,北金所为客户开立系统账户、发放数字证书,根据客户权限开立信息记载账户、资金托管账户及系统账户;2、备案:发起人(主承销商代)向北金所提交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备案材料,北金所进行完备性核对通过后发放《接受备案通知书》;3、挂牌准备:发起人(挂牌管理人代)至少于信息披露日前2 个工作日,通过系统提交《债权融资计划重大(重要)事项信息排查表》、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募集说明书、当期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发起人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如有担保机构须一同上传)等文件,北金所进行完备性核对通过后可以进行信息披露工作;4、挂牌:发起人(挂牌管理人代)进行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信息披露,由挂牌管理人及投资者开展申购、定价配售及挂牌资金划转工作,最终在北金所完成初始信息记载;5、转让:持有人出让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投资者受让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完成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的变更信息记载;6、信息记载:北金所在挂牌完成后进行初始信息记载,在转让完成后进行变更信息记载,在兑付完成后进行注销信息记载,并为投资者提供持仓查询服务;7、代理付息兑付:北金所按照当期债权融资计划《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办理由发行人/特定目的载体管理机构向持有人划转本金、利息等资金划转服务,并办理行权等业务;8、资金划转:北金所根据相关业务规则、挂牌管理人或投资者的申请,委托银行为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挂牌管理人、投资者提供挂牌、转让等业务相关结算资金划付服务;9、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信息披露要求进行定向信息披露。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金融资产收益权转让交易规则(试行)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金融资产收益权转让交易规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进行的金融资产收益权转让交易行为,促进市场有序、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则所称的金融资产收益权转让交易,是指在北金所的组织下,受益人自行或通过代理人将其享有的金融资产收益权转让给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或经相关监管部门许可的合格投资者,由合格投资者作为金融资产收益权的受让方承接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交易行为。
本规则所称的金融资产收益权包含但不仅限于信托受益权、资管计划收益权、小额贷款公司信贷资产收益权等。
本规则所称的金融资产收益权转让交易业务,是指在北金所组织下,转让方提出信息发布申请、挂牌、议价/竞价、交易签约、资金交付、信息记载、资金划转等收益权转让交易过程。
在北金所进行的金融资产收益权转让交易业务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原则通过北金所进行金融资产收益权转让交易,应遵循“真实交易、信息透明、公平公正、促进流动”的原则。
收益权转让交易风险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投资项目风险。
第四条交易主体及相关各方北金所实行统一参与人管理,参与金融资产收益权转让交易的主体须申请北金所相关业务权限,承诺遵守北金所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场参与金融资产收益权转让交易业务。
北金所金融资产收益权转让交易主体为转让方和受让方,其他相关各方包括委托人和受托人。
金融资产收益权转让交易的转让方,即收益权转让交易信息发布的发起方,应为可转让金融资产收益权的合法受益人,或其代理人。
如受益人指定代理人时,受益人作为委托人,代理人作为受托人,依据委托人授权,代理委托人在北金所挂牌交易事宜。
受托人作为金融资产收益权转让交易的转让方,可以是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或经监管部门许可的其他境内外组织,其依靠自身的客户、项目、专业能力等专业优势,提供财务顾问、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金融服务。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金融企业不良资产交易业务操作指南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金融企业不良资产交易业务操作指南(试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为方便各类参与人通过北金所综合业务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交易业务操作,根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金融企业不良资产交易规则》、《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权益类业务信息披露规程》、《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权益类业务组织交易签约规程》、《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权益类业务资金结算与信息记载规程》、《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权益类业务参与人管理细则》及《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交易服务机构项目代理操作指南》等相关规则文件,制定本操作指南。
一、服务范围(一)金融企业不良资产交易范围本指南所称不良资产指金融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经营中形成、通过购买或其他方式取得的以下不良信贷资产和非信贷资产:1、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认定为次级、可疑、损失类的贷款;2、已核销的账销案存资产;3、抵债资产;4、其他不良资产。
金融企业对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形成的不良资产适用本指南。
金融控股公司、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其他类金融机构等其他合法主体持有的不良资产交易参照本指南执行。
(二)服务对象本指南中的服务对象包括不良资产交易的转让方、投资方、中介服务机构等。
本指南所称的转让方和投资方是根据相关交易规则及制度在北金所进行不良资产交易业务的市场参与主体。
本指南所称的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符合《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权益类业务参与人管理细则》规定的条件,在北金所为不良资产交易业务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中介服务机构分为交易服务机构、专业服务机构。
交易服务机构是指接受委托,为在北金所场内进行的不良资产交易业务提供经纪等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专业服务机构是指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拍卖机构、招投标代理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接受委托为在北金所进行的金融企业不良资产交易业务提供拍卖、招投标、审计、评估、法律咨询、财务咨询、管理咨询、投融资服务等专业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供应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操作指南(试行)》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供应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操作指南(试行)目录概述 (1)第一部分服务对象 (1)第二部分业务办理 (1)一、总体流程 (1)二、开户 (4)(一)线上方式办理 (4)1、账户开设 (4)2、账户维护 (7)3、机构管理员及机构操作员维护 (9)4、Ukey维护 (9)(二)线下方式办理 (10)1、账户开设 (10)2、账户维护 (11)3、机构管理员及机构操作员维护 (13)4、Ukey维护 (13)(三)通过代理开户机构办理 (14)三、储架备案 (15)(一)材料要求 (15)(二)业务流程 (16)(三)系统操作 (16)四、储架信息披露 (17)(一)材料要求 (17)(二)披露范围 (17)(三)业务流程 (17)(四)系统操作 (17)五、名单调整及信息披露 (18)(一)材料要求 (18)(二)业务流程 (19)(三)系统操作 (19)六、资产备案 (20)(一)材料要求 (20)(二)业务流程 (20)(三)系统操作 (21)七、资产信息披露 (21)(一)材料要求 (21)(二)披露范围 (21)(三)业务流程 (22)(四)挂牌要素修改 (22)(五)披露信息查询 (22)(六)系统操作 (22)八、挂牌申购 (23)(一)挂牌期信息披露 (23)2、披露范围 (23)3、披露信息查询 (23)4、已披露信息变更 (23)5、系统操作 (24)(二)申购 (24)1、定价发行、点击成交 (24)2、挂牌定价、集中配售 (24)3、系统操作 (24)(三)挂牌结果确认 (25)1、定价发行、点击成交 (25)2、挂牌定价、集中配售 (25)3、主承销商打印相关文档 (25)4、系统操作 (25)(四)挂牌结果信息披露 (26)1、主承销商披露《挂牌结果公告》 (26)2、系统操作 (26)九、转让 (26)(一)询价交易 (27)(二)点击成交 (27)(三)变更信息记载 (28)(四)系统操作 (28)十、信息记载与结算 (28)(一) 信息记载 (28)1、信息记载账户开户 (28)2、初始信息记载 (29)3、变更信息记载 (29)4、注销信息记载 (29)5、信息记载结果查询 (29)6、信息记载账户余额查询 (29)7、持有人名册查询 (29)(二) 代理付息兑付 (30)1、付息兑付计划制定 (30)2、付息兑付计划变更 (30)3、代理付息兑付 (31)(三) 资金结算 (33)1、挂牌资金结算 (33)2、转让资金结算 (34)3、其他事项 (34)十一、存续期信息披露 (35)(一)材料要求 (35)(二)业务流程 (35)(三)披露要求 (35)1、存续期信息披露 (35)(四)已披露信息变更 (36)(五)系统操作 (36)第三部分投资人保护 (37)第四部分挂牌服务费收取 (37)附件1 (39)附件2 (40)附件3 (41)附件4 (47)附件5 (49)附件6 (50)附件7 (52)附件8 (53)附件9 (54)附件10 (55)附件11 (56)概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为方便各市场成员通过北金所CFAE平台供应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系统(以下简称“北金所供应链债融系统”)及相关系统开展业务操作,根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供应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操作指引(试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中介服务规程》及《CFAE平台供应链债权融资计划系统操作手册(主承销商分册)》、《CFAE平台供应链债权融资计划系统操作手册(投资人分册)》等文件,制定《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供应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操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本指南”)。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客户服务协议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客户服务协议甲方: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仌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邮编:100032乙方法定代表人(乙方为自然人的填写身份证件编号)鉴于:1. 甲方为依法成立的专业化金融资产交易机构,其合法设立的综合业务平台拟开展各类金融资产交易业务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业务,并提供配套服务。
2. 乙方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备投资、融资、中介服务等相关业务资格和行为能力的合法机构,具有参与甲方综合业务平台项下各类金融资产交易业务或法律法规许可业务的资质,并具有签署本协议的合法权利和能力。
乙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参与北金所相应业务的资质,并具有签署本协议的合法权利和能力。
3.乙方拟参与甲方综合业务平台项下各类金融资产交易业务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业务,并接受甲方提供的本协议项下服务。
为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除本协议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在本协议中具有如下含义:1.本协议:是指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本《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客户服务协议》。
2.北金所:是指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英文简称“CFAE”。
3.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简称“CFAE平台”,指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北金所相关业务规则及本协议约定,通过信息系统、人工操作等线上或线下方式,为乙方参与CFAE平台各类业务及其他法律法规许可业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挂牌、转让、信息记载、资金划转、信息披露、信息报送、数据信息服务及技术支持等在内的综合性信息服务平台。
4.系统账户:是指在甲方开立的,通过CFAE平台开展相关业务用于身份识别及统一管理的系统账户。
5.系统用户:是指在甲方开立的,通过CFAE平台开展相关业务操作的系统用户。
6.业务权限:是经乙方向甲方申请,甲方对乙方授予的通过CFAE平台开展相关业务的参与主体资格及业务系统种类。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权益类业务参与人管理细则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权益类业务参与人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权益类业务的参与人行为,维护权益类业务的参与人合法权益,提高北金所服务水平,根据《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交易规则》(财金[2011]118号)、《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参与人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权益类业务是指市场参与主体在北金所场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北金所业务规则进行的非上市国有产权、非国有产权、不良资产、实物资产、债权资产等资产交易以及企业增资、押品前置委托交易服务等业务统称。
第三条权益类业务参与人包括转让方/融资方、受让方/投资方、中介服务机构等市场参与主体,其资格及行为由北金所相应的业务规则进行规范。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的转让方和受让方是根据相关交易规则及制度在北金所进行资产交易业务的市场参与主体。
第五条本细则所称的融资方和投资方是根据相关交易规则及制度在北金所进行企业增资业务的市场参与主体。
第六条本细则所称的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符合本细则规定的条件,在北金所为权益类业务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七条中介服务机构分为交易服务机构、专业服务机构。
交易服务机构是指接受委托,为在北金所场内进行的权益类业务提供经纪等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专业服务机构是指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拍卖机构、招投标代理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接受委托为在北金所进行的权益类业务提供拍卖、招投标、审计、评估、法律咨询、财务咨询、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二章资格管理第八条权益类业务的转让方/融资方应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对交易标的具有合法有效的处置权,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第九条权益类业务的受让方/投资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具有相应的投资风险识别、控制与承受能力,并符合拟交易项目对受让方/投资方应当具备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委托债权投资业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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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AE (五)业务品种介绍
• 信贷资产交易 • 银团贷款一级筹组与二级转让交易 • 小企业贷款转让交易
信贷资产类
债权投资类
• • • •
委托债权投资交易 融资租赁收益权转让交易 中小企业国内信用证收益权转让交易 银行间金融债权(代付项下)投资交易
票据业务
• 银行间纸票电子化交易 • 票据融资与投资交易 • 票据经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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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AE (二)案例—深圳HD公司融资可行性
目前常见的短期融资方式包括以下三种:
银行信贷
无法及时获得资金
短融中票
发行条件严格
发行信托/典当抵押 成本过高 融资利率基本 在10%以上,综合融 资成本过高,不利于 科技生产类公司的长 期持续发展。
受制于银行 严格的信贷规模限 制及单一客户贷款 比例限制等,企业 可能无法及时获得 资金。
4. 签约划款
完成合同签署及 划款,北金所留 存一份成交协议 备案,交易完成。
委托人参与委债交易
委托人: 理财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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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AE (五)案例—交易流程
第一阶段 G银行为北金所会员,按自有信审标 准对HD公司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后, 与其签署《融资顾问服务协议》。G 银行作为HD公司的融资顾问,向北金 所提出融资挂牌申请。 第二阶段 G银行递交《委托债权投 资交易申请书》及附件材 料,审核无误后,北金所 受理挂牌申请。 第三阶段 融资信息在北金所交易系 统中发布,完成挂牌,在 北金所有交易资格的会员 范围内公开征集意向投资 方。
资金划付
融资客户
委托融资
交易所挂牌 资 金 划 付
北金所
交易所摘牌
银行理财部门
三方签署
《委托债权投资协议》
金融市场的参与者
证券承销是指证券承销人对政府或企业新发行的证券,按一定价格全部或部分买入,然后予以推销的行为。
五、外汇经纪人
(一)外汇经纪人的定义
外汇经纪人是指在外汇市场上为了促成外汇买卖双方的交易的中介人。 外汇经纪人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中介组织,如外汇经纪行或外汇经纪人公司。
一、保险公司的性质与职能
保险公司即经营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保险的基本特征表现为互助性。
保险公司由于积累了巨额保险资金,成为把储蓄转化为投资的重要力量。但保险公司的基本职能是分担风险,即一个人遭受的损失由可能遭受同等损失的整个群体来分担,从而有利于社会稳定并体现人类的终极关怀。
二、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
(二)外汇经纪人存在的必要性及其活动方式
外汇经纪人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外汇汇率的频繁波动。 随着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和保险市场的不断发展,衍生金融工具经纪人和保险经纪人的作用也在日益增强。
第四节 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之四——证券公司、投资银行、商人银行
一、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商人银行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三、 家庭
(一)家庭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与作用
家庭部门有时又称个人部门,在世界各国,家庭部门都是金融市场上重要的资金供给者,或者说是金融工具的主要认购或投资者
家庭部门因其收入的多元化和分散特点而在金融市场上成为传统的投资者和资金供给者。家庭部门正是因为投资的分散性和多样性特征,才使金融市场具有了广泛的参与性和聚集长期资金的功能。
(二)日本的特许制
日本对证券公司一直采取特许制,即证券公司开业除了要符合法律规定外,还必须要得到大藏省的业务特许。
(三)欧洲的混合制
欧洲许多国家对证券经营机构采取混合制。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信息记载规程试行
附件2: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信息记载规程(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开展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信息记载业务,促进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北金所为债权融资计划融资人提供产品信息记载服务,为债权融资计划投资者提供持仓金额记载服务。
第三条融资人及投资者签署《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客户服务协议》,并申请开立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参与人账户时,由北金所为其开立信息记载账户。
第四条挂牌管理人应于挂牌日确认产品信息与挂牌结果。
第五条融资人应于缴款截止日17:00前向北金所提交挂牌款到账情况及付息兑付计划等文件。
第六条北金所根据挂牌结果、挂牌款到账情况等信息办理债权融资计划的初始信息记载,并向融资人及投资者出具信息记载证明。
对当日17:00后向北金所提交挂牌款到账情况及付息兑付计划文件的,北金所于次一工作日办理初始信息记载。
第七条北金所对投资者持有的债权融资计划产品以电子凭证的形式进行集中记载。
第八条投资者可向北金所申请查询自身债权融资计划产品金额的持有情况。
投资者对持有余额有异议的,可向北金所申请复查。
第九条融资人需要查询持有人名册的,应向北金所提交书面申请。
第十条北金所对投资者债权融资计划产品金额的持有余额和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但在依据法律、法规有权查询的机构提出正式书面要求并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时,北金所有义务向其提供债权融资计划持有人相关信息。
北金所不对该类配合行为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北金所为债权融资计划持有人提供债权融资计划转让的结算服务,依据转让凭证办理债权融资计划的变更信息记载,并向转受让双方出具信息记载证明。
第十二条债权融资计划存续期内,业务参与方因其他情形申请变更信息记载相关信息的,应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并出具有效证明文件,涉及其他方的还应由相关方提供书面说明。
北金所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附件: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操作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规范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北金所)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同意<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备案的通知》(中市协发[2017]70号)、《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本操作指引所称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是指发起人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通过发行载体,非公开挂牌募集资金,并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偿付支持的证券化资产支持型债权融资计划。
第三条【基础资产】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的基础资产,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等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以及依法享有的其他付款请求权,包括现在的和未来的财产、财产权利或财产和财产权利的组合。
基础资产可以是销售产生的债权、出租产生的债权、提供服务或劳务产生的债权、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债权,也可以是与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或公用事业等相关的债权或收益权,其他以合同为基础的债权或收益权以及北金所认可的其他基础资产。
基础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性应收账款、消费金融债权、租赁债权、保理债权、小额贷款债权、典当债权、信托受益权、基础设施收费权、公用事业收费权、项目收益权、商业物业抵押贷款债权、Reits以及其他具有能够产生独立、可预测现金流的债权或收益权。
基础资产应当合法合规,交易基础应当真实,交易对价应当公允。
基础资产为信托受益权等财产权利的,其底层资产需要满足本操作指引对基础资产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业务平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为应收账款债权融资计划的账户管理、备案、挂牌、信息披露、信息记载、资金划付、转让交易、代理付息兑付等提供服务,并实施业务管理。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介绍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介绍一、近期金融形势进入8月份资金紧张局面不改,大公甚至发表了《防范金融去杠杆下的信用风险》,不可否认的是,金融去杠杆效果显现,截至7月末,M1余额51.05万亿,同比新增15.3%;M2余额162.9万亿,同比新增仅9.2%,货币派生效应明显减弱;各家经济评论纷纷祭出“稳健中性”货币政策这种不痛不痒、老生常谈的结论,具体是什么情况相信企业和银行都比较清楚。
金融去杠杆的主要途径之一便是强监管,保持常态化、高压化的强监管,商业银行和非银金融机构的风控人员(及高层决策者)现在已经“谈虎色变”,置民营企业资金短缺和商业银行客户经理指标完成于无望的水深火热中!像债券不再有“余额包销”的承诺一样,大家都不爱出钱,怎么办呢?只能把项目推向市场,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大家都变成了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这对于金融发展,防范金融风险绝对不是一个好的解决出路,因为卖出去的萝卜、白菜相当一部分都是包装的最精美的,吆喝的最响亮的!二、北金所简介下面说正题了,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金所”)是在一行三会、财政部及北京市人民政府指导下成立的专业化金融资产交易机构,于2010年5月30日正式揭牌运营。
北金所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北京产权交易所、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投资公司、北京华融综合投资公司、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中债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
在北金所参与各类金融资产交易的市场成员,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大型企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及其他组织等。
北金所将自身定位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平台、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债券交易平台、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服务平台、不良金融资产交易服务平台、地方商业银行股权交易服务平台、债权投资交易服务平台、担保类资产前置委托交易服务平台、应收账款资产交易服务平台。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案例解读
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及案例解读背景介绍北金所就是中华人民共与国财政部指定得金融类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财政部第54号令《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规定,非上市金融企业国有产权得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得省级以上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得限制。
截止至8月9日,北金所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债券交易平台主承报价共计111只债券进行报价,其中MTN62只,SCP38只,CP11只,报价总条数为117条。
为积极推进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北金所在充分借鉴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熟经验基础上,推出“债权融资计划”创新业务。
致力于打造银行间私募二板市场,为债务融资工具市场提供有益补充与支撑,提升银行间债券市场分层服务能力,助力银行间债市稳健发展,“债权融资计划”得创新更就是由政策、监管环境、市场需求三方面共同决定得。
中央政策方面,从“十三五”得丰富金融机构体系、健全金融市场体系、改革金融监管框架逐步向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监管环境方面,北金所积极落实中央政策,发展与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丰富直接融资工具;市场需求方面,因为金融脱媒而产生得转型压力以及优质企业发债额度得耗尽,都需要合法合规、风险分散可控得新产品来补充。
业务介绍1、产品定位债权融资计划就是指融资人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与承担能力得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挂牌募集资金得债权性固定收益类产品。
其中服务对象包括开展债权融资计划业务得挂牌管理人、融资人、主承销商、投资者等;设计得原则为服务市场实际需求为核心,效率与风险防范并重;而设计得核心机制如下表所示:2、制度体系3、产品特点发债规模:依据企业融资实际需求,自行确定发债额度。
主体评级:不要求强制外部评级,市场参与主体自行判断风险。
资金用途:资金用途灵活,可用于长期项目资金,也可用于短期流动资金,也可用于归还借款等。
行业政策:放宽项目准入标准,在符合国家政策方针得前提下,灵活调整。
4、业务流程业务基本流程包括:(1)参与主体开户,融资人、投资者、主承销商等相关业务参与主体与北金所签署《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客户服务协议》且提交开户材料,北金所为客户开立系统账户、发放数字证书;(2)备案,融资人(主承销商代)向北金所提交债权融资计划备案材料,北金所完备性核对后通过后发放《接受备案通知书》;(3)挂牌,融资人(主承销商代)进行债权融资计划信息披露,由挂牌管理人及投资者开展申购、定价配售及挂牌资金划转工作,最终在北金所完成初始信息记载得过程;(4)转让,持有人出让债权融资计划,投资者受让债权融资计划,完成债权融资计划得变更信息记载;(5)其她资金划转,融资人按照当期债权融资计划《募集说明书》约定得时间、方式与金额,向持有人划转本金、利息等资金,完成债权融资计划得注销信息记载;6、存续期信息披露,主承销商督导融资人与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北金所综合交易平台及登记系统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北金所综合交易平台及登记系统开发项目招标公告北金所综合交易平台及登记系统开发项目招标公告(KJY20210224)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委托,对“北金所综合交易平台及登记系统开发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人名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2.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17号3. 招标人联系电话: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5.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房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7. 项目编号:KJY202102248. 招标项目内容: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金所”)北金所资产管理产品综合交易平台及北金所登记结算系统(简称“综合交易平台及登记系统”)软件开发商。
9.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其所有或有权使用,一切产权纠纷由投标人负责;(4)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5) 投标人必须具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 不支持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允许将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10.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xxx 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 100 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时间:2021年 3 月28日至2021 年 4 月 3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12. 投标时间:2021 年 4 月 24 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北金所债券业务参与主体信息表-CFAE
填表说明:(一)本表单及所涉及附件材料:所有材料均提交一式一份;表单须机打,不得手填或涂改,若打印后为多页,须加盖骑缝章。
(二)部分信息项填写说明如下:1、机构全称:法人主体开户填写机构全称;非法人主体开户填写投资管理人/受托人全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主体开户填写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非法人主体开户填写投资管理人/受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未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3、NAFMII分类:根据《附表I NAFMII分类查询表》查找分类代码,填写相对应的字母及数字组成的代码编号。
4、联系人信息:填写账户开设及账户管理负责人或业务经办人信息,可自行加行填写多人。
5、登记托管账户类型:根据《附表II 登记托管账户类型分类查询表》查找分类代码,填写相对应的字母及数字组成的代码编号。
6、登记托管账户全称、登记托管机构简称、登记托管账号:按照登记托管机构(上海清算所)开具的账户通知书填写。
7、资金账户全称、资金账户账号:仅供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填写。
8、账户申请:针对投资管理人/受托人申请开立多个非法人机构账户的,可相应增加信息栏。
9、业务资格及角色:按开户主体参与业务时的资格、角色勾选,勾选方式可选择插入黑方框“■”、对勾“√”等符号。
(三)本表单审核通过后,北金所为申请机构开设两个系统管理员及两个Ukey数字证书,如有特殊需求需另填写相关表单。
(四)境外机构注册发行人特殊填表说明材料需加盖印章处由境外机构授权代理人签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必提交。
北金所债券业务印鉴卡填表说明:1、业务印模及单位公章须清晰且印模不与其他字迹重叠。
2、业务资格及印模使用说明:勾选方式可选择插入黑方框“■”、对勾“√”等符号。
3、首次预留印鉴勾选或涂黑“送存”;印鉴变更时勾选或涂黑“更换”,并填写新印鉴启用日期。
4、“送存”或“更换”印鉴卡,均需在“开户单位加盖公章”处盖公章,且公章应与开户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北金所债券业务参与主体信息表机构简称
填表说明:(一)本表单及所涉及附件材料:所有材料均提交一式一份;表单须机打,不得手填或涂改,若打印后为多页,须加盖骑缝章。
(二)部分信息项填写说明如下:1、机构全称:法人主体开户填写机构全称;非法人主体开户填写投资管理人/受托人全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主体开户填写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非法人主体开户填写投资管理人/受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未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3、NAFMII分类:根据《附表I NAFMII分类查询表》查找分类代码,填写相对应的字母及数字组成的代码编号。
4、联系人信息:填写账户开设及账户管理负责人或业务经办人信息,可自行加行填写多人。
5、登记托管账户类型:根据《附表II 登记托管账户类型分类查询表》查找分类代码,填写相对应的字母及数字组成的代码编号。
6、登记托管账户全称、登记托管机构简称、登记托管账号:按照登记托管机构(上海清算所)开具的账户通知书填写。
7、资金账户全称、资金账户账号:仅供非金融机构合格投资人填写。
8、账户申请:针对投资管理人/受托人申请开立多个非法人机构账户的,可相应增加信息栏。
9、业务资格及角色:按开户主体参与业务时的资格、角色勾选,勾选方式可选择插入黑方框“■”、对勾“√”等符号。
(三)本表单审核通过后,北金所为申请机构开设两个系统管理员及两个Ukey数字证书,如有特殊需求需另填写相关表单。
(四)境外机构注册发行人特殊填表说明材料需加盖印章处由境外机构授权代理人签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必提交。
北金所债券业务印鉴卡填表说明:1、业务印模及单位公章须清晰且印模不与其他字迹重叠。
2、业务资格及印模使用说明:勾选方式可选择插入黑方框“■”、对勾“√”等符号。
3、首次预留印鉴勾选或涂黑“送存”;印鉴变更时勾选或涂黑“更换”,并填写新印鉴启用日期。
4、“送存”或“更换”印鉴卡,均需在“开户单位加盖公章”处盖公章,且公章应与开户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2021-2022韩国MyData模式介绍及借鉴
法律有类似重复时以个人信息保护法统一
信息通信 信息通信网法 (广播通信委
员会)
医疗保健 生命伦理及医
疗法 (保健福祉部)
信用信息 信用信息法 (金融委员会)
Samjong KPMG经济研究院资料整理
信息通信网法 信用信息法
(保有数据企业)
提供信息 (API方式)
MyData运营商
以金融行业应用为例: ① 用户A通过MyData App行使“个人信用信息传送要求权利 ” 即通过MyData运营商的App,要求金融机构将所需信息提供给 MyData运营商 ②金融机构将用户A的信息传递给MyData运营商 通过API方式提供信息 ③用户A通过MyData运营商一站式查询个人信息
韩国行政安全部
韩国信用信息院
(Korea Credit Information Services)
金融清算所 韩国信息通信振兴协会
农协中央会
水协中央会
森协中央会
信协中央会
储蓄银行中央会 新乡村金库中央会 金融IT公司主要股东
(Korean Federation of Community Credit Cooperatives)
中介机构
部分金融机构(信息保有机构)可通过中介机构向MyData运营商传送信息,且非指定中介机构不得提供类似服务,同时使用中介机 构的金融公司也需满足以下条件:
不可使用中介机构的企业
目前指定的中介机构
1. 银行、金融投资机构、保险公司、征信金融公司中,满足以下所有条件机构, 不得使用中介机构
1)前一年度末,资产总额超过10兆韩元(600亿人民币)以上 2)前一年度末,该公司拥有的个人信用信息市场占有率及比该公司市场占有率 高的企业市场占有率相加后超过低于90%,或该公司单独市场占有率超过5% 3)将自身的信息处理业务委托给第三方或没有与第三方共同处理自身的信息处 理业务 2. 作为提供移动通信业务的供应商,前一年末用户数超过该业界用户15%以上 3. 征信公司(个人征信公司、个体经营企业征信公司、企业征信公司) 4. MyData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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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盖章(公章)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单及所涉及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均提交一式一份;表单须机打,不得手填或涂改,若打印后为多页,须加盖骑缝章。
(二)部分信息项填写说明如下:
1、机构全称/简称:法人主体开户填写机构全称/简称,非法人主体开户填写投资管理人或受托人全称/简称。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主体开户填写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非法人主体开户填写投资管理人/受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联系人信息:填写开户负责人或业务负责人信息,可填多人。
4、业务资格及角色:按开户主体参与业务时的资格、角色勾选,勾选方式可选择插入黑方框“■”、对勾“√”等符号。
5、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请参考以下网址:
/tjsj/tjbz/hyflbz/201710/t20171012_1541679.html
6、企业规模分类请参考以下网址:
/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511/n3057521/n3057523/c3 544211/content.html
(三)对于非法人开户情况,基本信息模块填写投资管理人或受托人信
息,账户信息处填写非法人账户情况。
(四)境外机构注册发行人特殊填表说明
材料需加盖印章处由境外机构注册发行人机构授权人签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必提交。
北金所综合业务平台业务印鉴卡
填表说明:(不需打印)
1.业务印模及单位公章须清晰且印模不与其他字迹重叠。
2.业务资格必选,可多选,勾选方式可选择插入黑方框“■”、对勾“√”等符号。
3.印模使用说明必选,勾选方式可选择插入黑方框“■”、对勾“√”等符号。
4.首次预留印鉴勾选或涂黑“送存”;印鉴变更时勾选或涂黑“更换”,并填写新印鉴启用
日期;首次预留印鉴不需要填写新印鉴启用日期。
5.“送存”或“更换”印鉴卡,均需在“开户单位加盖公章”处盖公章,且公章应与开户
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6.仅在“更换”印鉴卡时,“原预留印鉴章”处加盖在我司过往预留的印鉴,如原预留印
鉴已销毁,填写“原预留印鉴已销毁”并出具销毁证明。
7.表单文字内容须电子填写后机打,不得手填和涂改,若打印多页,须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