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方案】东辽县2018年度畜禽规模化养殖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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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方案】东辽县2018年度畜禽规模化养殖以奖
代补项目实施方案
东辽县2017年度畜禽规模化养殖
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和吉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17年吉林省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意见》(吉牧联发[2016]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东辽县畜牧业管理局与东辽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东辽县2017年度畜禽规模化养殖以奖代补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2017年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机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以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重点,把建设现代畜牧业强县作为重要目标。以提升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水平,突出抓好动物疫病防控;以规模化、标准化、粪污资源化利用及优势特色品牌建设推进畜牧业扩能升级,突出抓好规模化养殖。以全程监管体系建设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突出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项目;以提升畜牧业良种化和技术服务水平,突出抓好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在畜牧业发展中的强力支撑作用,加快建设现代畜牧业。
二、使用原则及范围
(一)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应当遵循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安全规范、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突出重点、统
筹兼顾地使用好资金。
(二)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坚持从申报、审核、验收到项目落实全程信息公开,把资金真正用到促进畜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上,最大限度地发挥引导作用。
(三)2017年,我县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支持畜禽及其他经济动物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参照《关于2016年吉林省畜牧业发展引导资金实施意见》(吉牧联发[2016] 2号)附件3中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奖补标准,按照我县“五养”工作发展思路,重点扶持特色养殖、名优品牌等方面。依据向上争取资金情况,统筹安排制定奖补标准。
三、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申报要求
(一)畜禽及其他经济动物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申报范围。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2015年至2016年底之前完成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给予补助。同一项目同一建设内容,已享受补助的不重复安排。
(二)畜禽及其他经济动物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养殖档案管理规范;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有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办公室、消毒室、技术服务室等附属设施完备。
(三)畜禽及其他经济动物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1.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