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行劳务外包及劳务派遣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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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通过劳务外包或劳务派遣的方式用工,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避免自身劳动用工风险,但在签订和履行此类合同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劳务外包
劳务外包法律关系受《合同法》相关法律法规调整,一般以双方约定为准。
(一)承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劳务承包资质、用工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
承包单位应当是具有相应劳务承包资质的法人单位,否则可能导致外包合同无效,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企业与工人之间具有事实劳动关系;如企业明知承包单位不具备承包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则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需对工人产生的人身损害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一般在实践中,取得承包资质的法人单位均经过行政主管机关的安全生产审查,企业应注意合同有效期需在该单位资质有效期之内,一旦承包单位资质被行政机关吊销,企业应当及时终止劳务外包合同。
(二)建筑类外包合同应及时足额支付工程价款
对于建筑工程项目外包,根据我国建筑法律规定,发包人需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因此,企业应按照工程外包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否则实际施工人受到损害时,可将发包人列为被告,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赔付责任。(三)作业场地安全及生产设施设备安全
企业应确保作业场地安全,不存在明显安全隐患;如合同约定由企业方提供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生产用具的,则企业提供的设备和用具应达到安全标准;如因企业作业场地安全隐患或企业提供的生产器具非标,从而造成工人损害的,企业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可尽量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对作业场地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由承包单位自行准备作业所需设施设备及安全防护器具。
二、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法律关系受《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双方约定不得突破法律强制性规定。
(一)派遣单位应具备劳务派遣资质
派遣单位不具备劳务派遣资质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企业与被派遣人员之间将会成立事实劳动关系,建议签订合同时注意审查派遣单位资质及其有效期。
(二)合同中应明确劳务派遣费用构成方式及损害责任的承担方式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任何一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1、劳务派遣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派遣人员数量及名单,显示派遣费用中工资、社保费用及管理费用的具体金额,企业应按劳动法标准足额及时支付,确保自身不违法;被派遣人员更换时,应及时递补派遣名单。
2、劳务派遣合同中还应明确约定,“若因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应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给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用工单位有权向劳务派遣单位追偿。”
(三)安全作业条件
企业应确保劳动场所不存在安全隐患,劳动设施、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并提供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
上述注意事项仅供参考,具体问题还应具体分析,建议签订合同或发生合同纠纷时,咨询本所律师予以综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