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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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
设计服务合同
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设计证书等级:
甲方(发包人):
乙方(设计人):
签约地点:
称“项目”)与甲方已经签订EPC总承包合同(下称“总包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项目设计委托服务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 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中标函(文件)
3.3 甲方要求及委托书
3.4 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项目的名称及设计内容
4.1项目名称:
4.2项目地点:
4.3设计内容
(1)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对工程场地进行详细勘察,完成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
(2)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等工作,协助甲方通过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审批。
(3)相关设计变更及协调。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资料清单向乙方提交相关资料、文件。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6.1 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10KV送出线路及对端间隔改造所需的整套施工蓝图,捌份;
6.2 年月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35KV送出线路及对端间隔改造所需的整套施工蓝图,捌份;
6.3 乙方最迟应于年月日前完成本合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并向甲方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成果资料。
第七条费用
7.1 本合同总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 (¥:元)。该报酬包含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工资、加班费、咨询费、资料费、打印、交通费、食宿费以及利润、税费等,除此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价款采取银行转账的支付方式。
8.2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计人民币肆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3 乙方提交6.1约定的设计文件后10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人民币壹拾贰万元;
8.4 乙方提交6.2约定的设计文件后10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计人民币壹拾陆万元;
8.5 项目并网后10日内,甲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人民币捌万元;
8.6 甲方支付每一笔设计费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应付款额等额的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予以支付。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9.1.1甲方应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技术要求确定合同的工作范围及合理的设计周期,并按合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勘察设计费。
9.1.2在乙方人员进入现场进行勘察作业时,甲方应对乙方与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9.1.3按约定的时间、进度向乙方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
9.2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9.2.1乙方应针对本合同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等有关规定,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凡国家规定须由专项勘察设计资质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的项目,乙方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
9.2.2乙方应建立健全勘察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校核、审查、核定、审定或批准及会签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本合同工程的勘察设计科研试验质量负责。
9.2.3乙方提供的勘察测量成果必须满足各阶段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的要求,并根据勘察测量成果文件进行合同工程的设计科研试验研究。
9.2.4乙方必须接受并配合由甲方组织开展的咨询和审查工作,凡咨询和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乙方应认真研究,直至通过审查。乙方在勘察设计过程中,议定重大原则问题和重大技术方案时,乙方应邀请甲方参加。
9.2.5乙方应按甲方对项目总体进度的要求,向甲方提交详细的勘察、设计、供图等工作进度计划。经甲方审查批准后,乙方必须根据审查后的工作进度计划开展工作。
9.2.6 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乙方在进行勘察设计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如乙方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的与勘察设计活动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乙方负责。
9.2.7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所有为完成勘察设计所必需的科研试验阶段性或成果性报告,接受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对相关问题作出澄清和解答。
9.2.8 当甲方认为需调用乙方的设计文件及计算书时,乙方必须及时提供。甲方及甲方委托的咨询审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勘察资料成果、设计文件的审查不免除乙方的责任。
9.2.9 乙方应按规范和甲方的要求完成本合同工程的招标设计工作,按甲方规定时间提供分标方案、分标概算、招标方案设计报告,并配合甲方组织审查;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招标文件,并就有关设计问题进行答疑;配合甲方组织的评标、合同谈判,协助甲方编制合同文件等。
9.2.10乙方应参加甲方组织的与设计和工程建设有关的会议,提供相关的设计说明和资料,并对设计资料作出解释。
9.2.11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设备选型、调研、技术方案论证等相关工作。配合甲方做好设备、材料的选型选厂、出厂验收等,配合和参加有关设计联络会和技术审查等工作。
9.2.12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设立代表处,派驻经验丰富的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做好施工现场服务,并负责解决施工过程及并网验收中出现的设计和工程问题。现场设代处人员配置应满足现场服务的需要,做到专业配套,人员稳定。施工现场至少应有与施工现场涉及主要专业匹配的负责人常驻工地。驻工地各专业设计代表应具备及时、合理解决现场技术问题的能力。
(1)在单项工程和重点难点项目施工前,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时间内,乙方应向甲方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说明设计意图,解释设计文件和现场控制点的交接工作(交桩),并提交各单项工程和重点难点项目的施工技术要求。
(2)按甲方规定,乙方做好工程开工至竣工的技术服务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并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及时调整、优化设计。现场地质条件、施工条件等变化所引起的设计修改,现场设计代表应及时提交设计修改正式文件。
(3)在甲方规定的合理时间内及时处理、解决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及时处理现场的设计变更。
(4)在甲方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积极做好对施工及设计方案的优化工作。
(5)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分析,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有义务提供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6)积极配合、参加甲方、监理人或电网公司组织的各种会议,尊重会议的有关决定,并落实涉及到乙方的有关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