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车管理规则标准范本
轨道车管理规则范本(2篇)
轨道车管理规则范本一、引言本规定是为了规范轨道车的管理使用,保障车辆运行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定的要求。
二、管理责任1. 各部门和人员都要明确轨道车管理的责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2. 地面工作人员负责对轨道车进行巡查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3. 轨道车驾驶员要熟悉车辆操作规程,确保驾驶安全。
三、轨道车使用1. 轨道车使用前要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的各项功能正常。
2. 轨道车上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急停按钮等必须处于有效状态,不能有损坏或丢失。
3. 严禁在轨道车上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立即停工并进行相应处理。
四、轨道车维护保养1. 轨道车保养工作要定期进行,确保车辆各项功能正常。
2. 轨道车维护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进行维修和更换零部件,严禁擅自更改。
3. 轨道车停放时要选择平整、稳定的场地,防止车辆滑动或倾倒。
五、应急处置1. 发生轨道车事故或异常情况时,相关人员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2. 第一时间报警并进行现场保护,等待上级单位的指导和协助。
3. 事故调查工作要全面、细致,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六、工作纪律1. 轨道车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车,不得超速、闯红灯等违规行为。
2. 轨道车维护人员要按时完成维修任务,不得拖延或懈怠工作。
3. 严禁私自借用或挪用轨道车,违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七、规章制度1. 轨道车管理工作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
2.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严重者可能会追究法律责任。
3. 组织对轨道车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规定的执行情况。
八、附则本规定的解释权归轨道车管理部门所有,保留对规定的修改和补充权利,但需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以上即是轨道车管理规则的范本,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和执行。
通过合理的车辆使用和维护保养,可以确保轨道车的安全性和长期使用效果。
同时,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范文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道部轨道车的管理,保障运行安全,加强资源的有效利用,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铁道部所有的轨道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轨道车辆的采购、使用、维护、检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铁道部轨道车管理相关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注重安全、经济、环保等要素的综合考虑。
第四条铁道部负责轨道车的统一管理,具体的轨道车管理工作由各级铁路管理机构负责执行。
第二章轨道车的采购与配备第五条轨道车的采购应根据运输需求和技术发展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采购。
第六条轨道车的采购应考虑运行安全、经济性、使用寿命和环保等因素,并遵循技术先进、性能优良、质量可靠的原则。
第七条轨道车的配备应根据运输需求和运行情况确定,保证运输任务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轨道车的采购和配备应及时做好档案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信息的完备和可追溯性。
第三章轨道车的使用与维护第九条轨道车的使用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的要求。
第十条轨道车的使用要经过必要的检查和试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例行维护和保养。
第十一条轨道车的使用过程中,应保持车内环境清洁,防止火源和易燃物品进入车厢。
第十二条轨道车的维护工作应及时、有效地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轨道车的检修与改造第十三条轨道车的检修应根据检修计划进行,确保车辆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检修并保持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轨道车的检修要进行全面、严格的检查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车辆的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轨道车的改造应根据技术和运输需求的发展,及时进行车辆的技术改造和升级,提高车辆的性能和功效。
第十六条轨道车的检修和改造工作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轨道车的报废与处置第十七条轨道车的报废应根据车辆的技术状况和经济效益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报废。
第十八条轨道车的报废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程序管理,确保报废工作的合法、规范进行。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范本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铁道部轨道车的管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和运营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轨道车是指铁路运输中使用的车辆,包括机车、客车、货车、特种车辆等。
第三条轨道车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轨道车管理应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监管,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第五条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轨道车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条轨道车的管理包括车辆检修、保养、维修、调度、作业等方面内容。
第七条轨道车的管理应强调预防为主,早发现、早处理问题。
第八条轨道车的管理应注重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第二章轨道车的保养与检修第九条轨道车的保养应按规定要求进行,包括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和重大修理。
第十条轨道车保养计划应及时编制、按期执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轨道车保养应注重细节,保证车辆的每个部位得到充分维护。
第十二条轨道车保养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作业,杜绝疏漏。
第十三条轨道车的检修应按规定要求进行,及时发现和排除车辆故障。
第十四条轨道车的检修应注重综合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轨道车检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作业,确保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轨道车的维修与改造第十六条轨道车的维修是指对车辆进行大修、中修、小修等维修工作。
第十七条轨道车的维修工作要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八条轨道车的维修过程中,应采用科学的维修方法和工艺,提高维修效率。
第十九条轨道车的改造是指对车辆进行升级、改装等改造工作,提高车辆性能。
第二十条轨道车的改造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改造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轨道车的调度与运营第二十一条轨道车的调度是指根据列车运行计划,组织车辆的运输工作。
第二十二条轨道车的调度要做好列车编组、车辆配属等工作,确保运输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三条轨道车的调度要合理安排车辆的使用,提高车辆的利用率。
第二十四条轨道车的调度要加强运行监控,及时应对突发情况,确保列车安全。
《轨道车管理规则》
《轨道车管理规则》轨道车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为了确保轨道车的安全运行,保护乘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则。
1.2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所有轨道车的管理和运营,包括地铁、有轨电车等。
1.3 定义和缩写1.3.1 轨道车:指在铁轨上行驶的交通工具,包括地铁、有轨电车等。
1.3.2 乘客:指乘坐轨道车的人员。
1.3.3 员工:指轨道车管理和运营的工作人员。
1.3.4 紧急情况:指可能对轨道车和乘客造成危险的突发事件。
第二章轨道车的使用规定2.1 乘客行为规范2.1.1 乘客在乘坐轨道车时应自觉排队上下车,不得插队或推挤。
2.1.2 乘客应保持公共秩序,不得喧哗、吸烟、乱扔垃圾等。
2.1.3 乘客应遵守轨道车内的禁止行为规定,如禁止吃东西、禁止携带危险品等。
2.2 轨道车内的设施使用2.2.1 乘客在乘坐轨道车时应正确使用座椅和扶手,不得乱坐乱躺。
2.2.2 乘客应妥善使用轨道车内的紧急装置,如紧急制动器、紧急通话设备等。
2.2.3 乘客应保护轨道车内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或涂鸦。
2.3 轨道车票务规定2.3.1 乘客需要购买有效车票,未购票或使用无效车票的将被视为逃票,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2 乘客应在进站前购票或刷卡,不得在车内补票。
2.3.3 乘客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车票,如遗失或损坏,需重新购票。
第三章轨道车运营管理3.1 营运时间规定3.1.1 轨道车的运营时间应根据当地交通需要确定,并向乘客公示。
3.1.2 在非运营时间内,轨道车应进行维护和清洁,确保下次运营时的安全和卫生。
3.2 安全管理3.2.1 轨道车应设有监控系统,对乘客行为和车内情况进行监视。
3.2.2 轨道车应有专门的安全人员,负责处理紧急情况和维护乘客安全。
3.2.3 轨道车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确保车辆设备的正常运行。
3.3 突发事件处理3.3.1 轨道车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行动,保护乘客的生命安全。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863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正式样本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1条轨道车(含起重轨道车、发电轨道车)和轨道平车(含起重轨道平车、收轨轨道平车)以及轻型轨道车统称为轨道车辆(无特指时,泛指轨道车和轨道平车,下同)。
轨道车辆是用于铁路建设、设备修理、抢险和检查等工作的主要运输设备。
为加强轨道车辆管理工作,保证轨道车辆技术性能稳定和运用安全,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轨道车辆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养修并重、服务生产”的方针;坚持保养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运用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倡导集中管理,实施逐级负责制的科学管理模式。
积极推行轨道车辆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
第3条轨道车辆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通过技术、运用、经济和组织措施,对轨道车辆进行专业管理;根据线路技术等级和运行条件择优选购、合理配置、正确操作、精心养护、科学检修、安全运用、适时改造和更新,使设备保持良好技术状态;通过培训教育,提高驾驶员素质;确保运行安全,发挥运输资源的最大效能。
轨道车管理规则(2篇)
轨道车管理规则由铁道部《____轨道车管理规则____》(铁运[____]____号)于____年____月____日颁发,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实行,原发《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____〕____号)同时废止。
目录1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管理3第三章运用4第四章安全5第五章检修6第六章轻型轨道车7第七章:路外轨道车管理8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重型轨道车(含起重轨道车、发电轨道车)和轨道平车(含起重轨道平车、收轨平车)统称为轨道车,是用于铁路建设、设备修理、抢险和检查等工作的主要运输设备。
为加强轨道车管理工作,保证轨道车技术性能稳定和运用安全,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轨道车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养修并重、服务生产”的方针;实施逐级负责,坚持保养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运用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倡导集中管理,积极推行轨道车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
第3条轨道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健全和规范技术、运用、经济和组织措施,对轨道车进行专业管理;根据线路技术等级和运行条件择优选购、合理配置、正确操作、精心养护、科学检修、安全运用、适时更新,使设备保持良好技术状态;通过培训教育,提高司机素质;确保运行和作业安全,发挥运输资源的最大效能。
第4条实行对轨道车专业化检修,逐步推行修、用分开的专业化运用模式。
第5条轨道车司机是铁路行车重要工种,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专业技能,具备资格许可,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努力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二章管理第6条按照“专业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轨道车实行铁道部、铁路局(公司,下同)和站段(使用配属单位,下同)三级管理,各级应设有轨道车的主管部门。
铁路局应当设置或明确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站段根据工作需要和设备数量设置或明确相应的管理部门和专(兼)职管理人员。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全文完整版)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全文完整版)1:一:规则的目的本规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铁道部对轨道车的管理,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和乘客的出行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铁道部所属的所有轨道车。
三:车辆分类1. 动车组:将车辆按照动车组的类型进行分类,如2节、4节、8节等。
2. 拖车:将车辆按照拖车的类型进行分类,如客车、货车、机车等。
四:车辆检修与维护1. 检修周期:不同类型的车辆按照不同的检修周期进行检修。
2. 维护标准:确保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各项设备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五:票务管理1. 车票售卖:确保乘客能够方便地购买到合适的车票。
2. 票务核验:对乘客的车票进行核验,确保乘客合法搭乘。
六:乘客安全1. 座位安排:合理安排座位,确保乘客的乘坐舒适。
2. 紧急疏散:对乘客进行相应的紧急疏散培训,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疏散。
七:车辆安全1. 防火措施:在车辆内设置灭火器等防火设备,确保火灾的及时扑灭。
2. 突发故障处理:车辆出现突发故障时,及时采取措施保障乘客的安全。
八:违规处理对违反规则的乘客和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教育。
九:法律法规1. 《铁路法》:规定了铁路运输的法律基础。
2. 《道路交通安全法》:涉及到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
附件:1. 轨道车使用手册2. 车辆检修计划3. 车票销售统计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动车组:一种由多个车辆组成的列车,通过车辆之间的连挂实现牵引运行。
2. 拖车:由机车牵引的单个车厢或车辆组成的列车。
2:一:规则的目的本规则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铁道部所属轨道车的安全运行,维护乘客的出行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铁道部所属的所有轨道车。
三:车辆分类1. 动车组分类:按照动车组的类型将车辆进行分类,如2节、4节、8节等。
2. 拖车分类:按照拖车的类型将车辆进行分类,如客车、货车、机车等。
四:车辆检修与维护1. 检修周期: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辆设置不同的检修周期,确保车辆设备的正常运行。
轨道车车辆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轨道车车辆的安全、高效运行,加强车辆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轨道车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轨道车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车辆购置与报废第四条轨道车车辆购置应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五条轨道车车辆购置应选择质量可靠、性能优良的产品,确保车辆使用寿命。
第六条轨道车车辆使用年限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或发生重大事故,经检测评估确认无法继续使用时,应予以报废。
三、车辆使用与维护第七条轨道车车辆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1. 车辆使用前,驾驶员应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2. 车辆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
3. 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拆卸、涂改标识。
4. 车辆不得用于非法营运、非法运输。
第八条轨道车车辆维护应遵循以下规定:1. 定期进行车辆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2. 车辆保养工作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保养记录应完整。
3. 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4. 车辆维修、更换零部件应选用正规厂家产品,确保车辆性能。
四、车辆调度与停放第九条轨道车车辆调度应遵循以下规定:1. 车辆调度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根据生产、施工需要合理调配。
2. 车辆调度应优先保证生产、施工任务,确保车辆使用效率。
3. 车辆调度应确保车辆安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第十条轨道车车辆停放应遵循以下规定:1. 车辆停放应选择安全、平坦、干燥、通风的地方。
2. 车辆停放时,应关闭电源,拉紧手刹。
3. 车辆停放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止其他车辆碰撞。
五、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确保掌握车辆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六、监督检查与奖惩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轨道车车辆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轨道车管理规则》
《轨道车管理规则》轨道车管理规则一、总则轨道车是指在铁路、地铁、有轨电车等轨道交通系统中使用的车辆。
为了保障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和乘客的安全,制定了轨道车管理规则。
二、乘车规定1. 乘客应在指定车门排队候车,不得拥挤、推搡或插队。
2. 乘客上车后,应尽快找到座位或者站稳,不得占用过道或者阻塞车门。
3. 乘客不得随意扔掉垃圾,应将其放入垃圾桶内。
4. 乘客应保持安静,勿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乘车体验。
三、安全规定1. 乘客应保持站姿稳定,上下车时要扶好扶手或者扶栏。
不得随意站立或者行走。
2. 在紧急情况下,乘客应听从车辆驾驶员或者工作人员指挥,按照疏散路线有序离开车厢。
3. 乘客不得将身体或者物品伸出车门或车窗外,以免造成危险。
4. 乘车时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私自跨越轨道或者闯红灯等危险行为。
四、车辆维护规定1. 轨道车的维护工作应在规定的维护基地进行,严禁在运营线路上进行非法维修或者改装。
2. 维护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维护工作,不得擅自停电或者断开关键设备。
3. 若发现轨道车存在故障或者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
4. 轨道车的内部设施和设备应定期检查,保证其正常工作。
五、车辆清洁规定1. 轨道车应保持干净整洁,车厢内禁止吸烟、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2. 轨道车的地板和座位应定期清洁,保持清洁卫生。
3. 车厢内的垃圾箱应及时清理,保证乘客有足够的垃圾收纳空间。
六、违规处罚1. 对于违反轨道车管理规则的乘客,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其违规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拥挤、妨碍乘客进出车辆、乱扔垃圾等。
3. 处罚方式包括口头警告、罚款或者暂扣乘车资格,严重者将移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七、附则1. 轨道车管理规则适用于所有轨道交通系统中的轨道车。
2. 违反轨道车管理规则可能导致乘客受伤或者引发事故,因此所有乘客必须遵守规定以确保乘车安全。
3. 轨道车管理规则的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轨道车管理规则》
《轨道车管理规则》轨道车作为铁路运输中的重要设备,对于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和高效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轨道车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严格规范的管理规则是必不可少的。
一、轨道车的基本要求1、轨道车应具备良好的技术状态,各项性能指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机械、电气、制动等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配备齐全有效的安全防护设备,如灭火器、紧急制动装置等。
二、轨道车驾驶员的管理1、轨道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证书。
2、驾驶员应熟悉轨道车的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
三、轨道车的运行管理1、制定详细的运行计划,包括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停靠站点等。
2、运行前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车辆状态良好,各项设备正常。
3、在运行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报告运行情况和遇到的问题。
四、轨道车的维护保养管理1、建立完善的维护保养制度,明确保养周期和内容。
2、定期对轨道车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做好记录。
3、对发现的故障和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五、轨道车的停放管理1、轨道车应停放在指定的停放区域,不得随意停放。
2、停放时应采取有效的制动措施,防止车辆滑动。
3、关闭电源、锁好车门,做好防盗措施。
六、轨道车的安全管理1、加强对轨道车驾驶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3、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七、轨道车的设备管理1、轨道车上的设备应定期进行校验和检测,确保准确性和可靠性。
2、对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进行规范管理,防止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
八、轨道车的档案管理1、建立轨道车的档案,包括车辆的基本信息、维护保养记录、运行记录等。
2、档案应妥善保管,便于查询和分析。
九、轨道车的监督检查1、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部门或人员,定期对轨道车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铁路轨道车管理规则
铁路轨道车管理规则《轨道车管理规则》(铁总运〔2016〕38号,以下简称《轨规》)明确:轨道车是用于铁路修理、检查和抢险等工作的重要运输设备,包括重型轨道车(含起重轨道车等)、轨道平车(含起重轨道平车、收轨平车等)及轻型轨道车(含轻型轨道平车)。
集团公司工务部、供电部分别是集团公司工务轨道车、供电轨道车的专业管理部门。
运用单位是轨道车运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单位,应明确相应的职能管理部门和运用车间,配备管理人员。
一、技术管理(1)轨道车司机执行双人值乘制度,均须取得L1或L3类《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证》,并经运用单位培训考核合格,持《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上岗。
(2)运用单位设指导司机。
指导司机应从5年以上驾龄、连续3年无责任事故、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的司机中择优选拔。
指导司机应脱产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司机的标准化作业,参与司机的日常教育培训,组织司机学习与行车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提高司机的运行操作技能。
指导司机的职责、任用、待遇及考核等管理办法由集团公司制定。
(3)新造、大修的轨道车,凭制造、维修企业的《出厂合格证》及相关行政许可、产品认证证书(含整车及GYK、CIR)、工务机械车监造项目部或驻段验收室出具的相关证明,申领《年检合格证》。
(4)未取得《年检合格证》的轨道车,严禁上线运行,但下列情况除外:新造轨道车出厂至用户所在地,凭工务机械车监造项目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新大修轨道车出厂至用户所在地,凭工务机械车监造项目部或驻段验收室出具的相关证明。
轨道车过轨技术检查按国铁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5)轨道车运用单位按规定铺设轨道车专用线,设置用于保养检修的车库(北方地区设保暖设施)和轨道车停留线。
车库检查坑的长度应满足车组保养检修作业的需要,以60 m为宜。
(6)集团公司应对轨道车进行编号登记和管理。
工务重型轨道车编号采用五位阿拉伯数字,编号前两位为集团公司代码,后三位为集团公司内顺序号、号段为001~499。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模版
铁道部轨道车管理规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铁道部轨道车的管理,保障铁道运输的安全和效益,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铁道部辖区内所有的轨道车。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的轨道车,是指铁道部辖区内所有的机车、客车、货车、特种车辆等。
第四条轨道车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责任明确、制度规范。
第五条铁道部和各车间、车辆段、机务段、车辆公司等单位对轨道车的管理要保持高度的重视,加强组织协调,确保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轨道车登记管理第六条所有的轨道车必须进行登记,在车辆管理系统中建档备案。
第七条轨道车登记时必须提供相关资料,包括车辆基本信息、车辆技术参数、车辆安全检测记录等。
第八条轨道车的所有人或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车辆进行登记管理,并进行定期的更新。
第九条轨道车经过改造、维修、更新等工作后,应及时对登记信息进行更新。
第十条轨道车的具体登记管理办法由铁道部制定,并不断完善。
第三章轨道车运营管理第十一条轨道车的运营管理工作由铁道部负责,并委托各车间、车辆段、机务段等单位进行具体操作。
第十二条轨道车的运营管理包括行车调度、车辆检修、运力调配等。
第十三条轨道车的行车调度必须按照规定的线路、车次、车辆数量进行安排,确保列车运行的安全和顺畅。
第十四条轨道车的车辆检修必须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要求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轨道车的运力调配必须根据运输需求、客流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安排,保障运输能力的发挥。
第十六条轨道车的运营管理应当充分考虑安全、经济、环保等各方面因素,提高运输效益。
第四章轨道车维护与保养管理第十七条轨道车的维护与保养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轨道车的维护与保养包括定期检查、定期维修、故障排除等。
第十九条轨道车的定期检查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对车辆各个部件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轨道车的定期维修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要求进行,对车辆进行全面的维护工作。
《轨道车管理规则》
《轨道车管理规则》轨道车管理规则第一章应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所有使用轨道车辆进行交通运输、维护和管理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其中,轨道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地铁、有轨电车、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
第二章轨道车操作规范1. 进出站规定1.1 轨道车进出站前,应严格按照信号灯和指示标志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安全通行。
1.2 轨道车进入站台时,应减速慢行,并确保车门开启与乘客进出同步进行,以避免安全隐患和拥堵。
2. 轨道车乘客安全管理2.1 检票规定2.1.1 轨道车乘客应在进入车厢前确保已持有效车票,并主动出示给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2.1.2 如发现乘客未持有效车票的情况,工作人员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或劝离。
2.2 乘客座位使用规定2.2.1 乘客应按照指示标志和工作人员的引导就座,保持车厢内的座位秩序,并避免拥挤。
2.2.2 残疾人、孕妇、儿童和老年人应给予优先座位,其他乘客应予以合理配合和支持。
3. 轨道车维护规范3.1 轨道车维护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巡检和维修,确保轨道车辆的正常运行和乘客的安全。
3.2 若发现轨道车存在故障或异响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运并进行相应的维修和检测。
3.3 维修和保养工作应在指定的停车点或维修区域进行,严禁在行驶途中进行维修工作。
第三章轨道车事故应急处理1. 事故报告和记录1.1 发生轨道车事故后,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和记录。
1.2 事故记录应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以供事故分析和处理。
2. 事故现场处理2.1 在发生轨道车事故后,相关单位和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受伤人员及现场,确保安全和稳定。
2.2 如有必要,应配合警方、医疗队伍等进行紧急救援和事故处理。
3. 事故责任和赔偿3.1 轨道车事故责任应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依法进行相应赔偿和处理。
3.2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主动配合事故调查,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以便确定责任和赔偿。
第四章轨道车安全培训和宣传1. 培训内容和方式1.1 轨道车相关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包括操作规程、应急处理和乘客安全管理等内容。
轨道车管理规则
轨道车管理规则一、建立良好的轨道车管理制度是确保安全、高效运行的基础,为此,我们制定了以下管理规则:1. 轨道车使用须知:1.1 使用轨道车时,必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如车辆制动、转向、照明等系统正常运转。
1.2 在使用轨道车前,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轨道车的各项功能正常。
1.3 熟悉轨道车的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上的规定正确操作。
2. 轨道车安全操作规范:2.1 严禁在轨道车行驶过程中从轨道车上跳下来。
2.2 不得随意更改轨道车的设计和结构,禁止私自增加或减少车辆上的部件。
2.3 在进入施工区域前,必须向相关人员报备,并遵守现场指挥员的指示,确保安全。
2.4 在使用轨道车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遵守交通规则和道路标志。
3. 轨道车日常维护规定:3.1 轨道车使用完毕后,必须进行清洁和维护工作,包括清除车身上的脏物和检查车辆的各项功能。
3.2 轨道车的润滑工作必须按时进行,确保轨道车各个部件的正常运转。
3.3 轨道车的零部件更换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保养周期进行,不能超过使用寿命。
4. 轨道车异常情况处理:4.1 发现轨道车在行驶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车,并及时报告相关人员。
4.2 在轨道车出现故障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维修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
4.3 在其他轨道车有需求时,应互相提供帮助,并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5. 轨道车安全储存规定:5.1 在轨道车停放时,必须选择安全的地点,确保轨道车不会滑动或发生其他意外情况。
5.2 停放轨道车时,应将车辆锁定,并警示过往人员注意,以免发生事故。
5.3 停放轨道车的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时间,超时需向相关人员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
6. 轨道车事故处理程序:6.1 发生轨道车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障现场人员的安全。
6.2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根据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报警、救援等。
6.3 对于轨道车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轨道车管理规则
轨道车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轨道车的安全运行,规范轨道车的管理,维护轨道车的使用秩序,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所有使用轨道车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轨道车的管理包括:购买、使用、停放、维修保养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和要求。
第四条轨道车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便捷高效、环保节能的原则。
第五条各使用单位应加强轨道车的管理,建立健全轨道车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轨道车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二章轨道车的购买和登记第六条轨道车的购买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件。
第七条轨道车购买前,需提前进行充分的调研和比较,选择质量好、性能稳定的轨道车产品。
第八条轨道车购买时,应与销售商签订购销合同,明确购车数量、型号、价格、交付时间等具体事项,并保留好购车凭证和购车发票。
第九条购车后,需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车辆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轨道车的使用第十条轨道车的使用应遵循规范、安全的原则,不得超载、超速、逆行、非法改装等。
第十一条使用轨道车时,应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停车、起步、变道等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使用轨道车时,应注意车辆的保养和检查,确保各项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轨道车驾驶员在工作时应注意安全,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驾驶等,确保乘车人员的安全。
第四章轨道车的停放和保管第十四条轨道车在停放时应选择合适的停车位,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紧急通道等。
第十五条轨道车的停放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影响交通秩序和周围环境。
第十六条轨道车的停放时,应将车辆锁好,保护好车内贵重物品,防止被盗。
第十七条轨道车在长时间停放时,应将车辆电池断电或取下,以防止电池漏电。
第五章轨道车的维修保养第十八条轨道车的维修保养应定期进行,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资质,确保维修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十九条轨道车维修保养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更换、拆卸关键零部件。
第二十条轨道车维修保养时,应保持车辆的整洁,清理车辆内外的垃圾和污渍。
轨道车管理规则范文
轨道车管理规则范文一、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在轨道车管理中,安全是最重要的原则。
任何时候,都要确保轨道车的安全运行,保护乘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法律合规:轨道车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还需要符合行业标准和规范,确保轨道车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效率高效:轨道车管理需要高效率的工作,确保轨道车的运行和维护能够按时完成。
同时,还需确保乘客的出行需求得到满足。
二、轨道车运营管理规定1.运营计划制定:制定合理的轨道车运营计划,包括车辆的发车时间、发车频率、线路组织等。
并确保计划的可行性和可执行性。
2.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控制车辆的使用数量和运营里程,确保车辆使用寿命和安全性能。
3.运营安全监控:建立完善的轨道车运营安全监控系统,包括车辆运行监测、故障检测、事故预警等措施,确保轨道车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4.运营维护管理:建立轨道车的定期检修和维护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轨道车的正常运行。
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轨道车管理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任何人不得推卸安全责任。
2.安全培训教育:为所有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保证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知识。
3.安全意识培养:通过宣传教育、安全会议等形式,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使其时刻关注安全问题。
4.安全检查评估:定期进行轨道车及相关设施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安全隐患。
2.乘客信息发布:及时发布轨道车的运行信息,包括发车时间、车辆到站信息等,确保乘客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相关信息。
3.紧急救援措施:建立紧急救援措施,如灾难应急预案、车辆故障应急处理等,确保乘客在紧急情况下得到及时的援助和救助。
五、环境保护管理规定1.车辆排放控制:采取一系列措施降低轨道车尾气排放,包括使用低排放燃料、安装排放控制装置等,保护环境。
2.噪声控制:采用噪声隔离、削减噪音源等方法,控制轨道车的运行噪声,减少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轨道车管理规则模版
轨道车管理规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轨道车运营的安全、顺利进行,确保乘客和乘务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则。
第二条轨道车管理规则适用于所有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乘务人员以及乘客。
第三条轨道车管理规则是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的基本制度,其规定具有强制性。
第四条轨道车管理规则应当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依法承担管理和监督职责。
第五条轨道车管理规则应当积极倡导公民道德、文明素养和公共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六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配备专门的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轨道车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七条轨道车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台账,记录轨道车的基本信息、维护记录、故障情况等。
第八条轨道车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轨道车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确保轨道车的正常运营。
第九条轨道车的安全设备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安装和维护,确保乘客和乘务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轨道车应当按照规定的运营时间进行运营,不得擅自改变运营线路和运营时刻表。
第三章乘务人员管理第十一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配备专业的乘务人员,负责车辆的安全运营和乘客的服务。
第十二条乘务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乘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纪律。
第十四条乘务人员应当熟悉轨道车的操作和应急处理方法,能够熟练处理各类紧急情况。
第十五条乘务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提供安全、快捷、便利的乘车服务。
第四章乘客管理第十六条乘客应当购买有效的乘车票,并按照规定的时刻表和位置进行乘车。
第十七条乘客应当排队有序上下车,不得拥挤推搡,确保乘车秩序良好。
第十八条乘客应当遵守车内公共秩序,不得喧哗、吸烟或者其他扰乱车内环境的行为。
第十九条乘客应当保护轨道车的公共设施和乘务人员的工作秩序,不得破坏、涂鸦或者损坏轨道车内部设施。
第二十条乘客应当关注公共安全,发现可疑物品或者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乘务人员报告。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流程。
轨道车管理规则范文
轨道车管理规则范文
包括:
一、定义
轨道车是一种以定线、定路的轨道车辆,可以运行在特定的路段,被用来作为与汽车一样的出行工具,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管理规则
1.轨道车司机应当保持微笑,以热情、友好、有礼貌的态度,向乘客提供专业、礼貌的服务。
2.轨道车司机应按时按线运行,不得擅自调整运行路线和行车时刻。
3.轨道车司机应当及时停止车辆,避免因超时行驶而影响乘客出行。
4.轨道车司机应当维护车内环境清洁,每天搓拭座位、擦拭玻璃,保持车内环境整洁,给乘客提供舒适的出行环境。
5.对于乘客携带危险物品的,轨道车司机应当及时报告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6.必要时,轨道车司机应当及时呼叫保安人员巡视车辆,以保障乘客安全出行。
7.对于乘客质疑及投诉,轨道车司机应当直接及时给予答复,并及时向管理机构汇报。
8.轨道车司机应当维护车辆安全,定期检查车辆,及时发现及处理车辆故障,以保证车辆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9.轨道车司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控制车速,不碰障碍物并且尽量避免刹车,以保障乘客安全出行。
轨道车车辆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轨道车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轨道车车辆及其管理活动。
第三条轨道车车辆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行政部负责轨道车车辆的整体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购置、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
第五条技术部负责轨道车车辆的技术监督、检验和维修工作。
第六条运营部负责轨道车车辆的实际使用,确保车辆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章车辆购置第七条轨道车车辆购置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第八条购置车辆时,应充分考虑车辆的性能、安全性、环保性、可靠性等因素。
第九条购置车辆后,应及时办理车辆登记、购置税、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四章车辆使用第十条轨道车车辆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优先保证生产、运营需要;2. 严格按照车辆使用规定进行;3. 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4. 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
第十一条轨道车车辆使用前,应进行以下检查:1. 车辆外观、灯光、制动系统等是否完好;2. 车辆轮胎气压是否正常;3. 车辆油液是否充足;4. 车辆仪表是否正常。
第十二条轨道车车辆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禁超速、超载、超范围使用车辆;2. 严禁酒后、疲劳驾驶;3. 严禁违章操作;4. 严禁擅自拆卸车辆零部件。
第五章车辆维护与保养第十三条轨道车车辆维护与保养应按照车辆维修保养手册和公司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车辆维护与保养分为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和特殊保养。
第十五条日常保养由驾驶员负责,定期保养和特殊保养由维修人员负责。
第十六条车辆维修保养记录应完整、准确,并及时归档。
第六章车辆报废第十七条轨道车车辆达到以下情况之一,应予以报废:1. 车辆使用年限达到国家规定标准;2. 车辆技术性能严重下降,无法满足生产、运营需求;3. 车辆发生重大事故,经评估无法修复;4. 车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相关部门查封或扣押。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7882 轨道车管理规则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轨道车管理规则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轨道车管理规则由铁道部《关于印发的通知》(铁运[2007]22号)于20xx年2月1日颁发,自20xx年4月1日起实行,原发《轨道车管理规则》(铁运〔1999〕146号)同时废止。
目录1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管理3第三章运用4第四章安全5第五章检修6第六章轻型轨道车7第七章:路外轨道车管理8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重型轨道车(含起重轨道车、发电轨道车)和轨道平车(含起重轨道平车、收轨平车)统称为轨道车,是用于铁路建设、设备修理、抢险和检查等工作的主要运输设备。
为加强轨道车管理工作,保证轨道车技术性能稳定和运用安全,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轨道车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养修并重、服务生产”的方针;实施逐级负责,坚持保养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运用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倡导集中管理,积极推行轨道车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
第3条轨道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健全和规范技术、运用、经济和组织措施,对轨道车进行专业管理;根据线路技术等级和运行条件择优选购、合理配置、正确操作、精心养护、科学检修、安全运用、适时更新,使设备保持良好技术状态;通过培训教育,提高司机素质;确保运行和作业安全,发挥运输资源的最大效能。
第4条实行对轨道车专业化检修,逐步推行修、用分开的专业化运用模式。
第5条轨道车司机是铁路行车重要工种,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专业技能,具备资格许可,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努力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二章管理第6条按照“专业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轨道车实行铁道部、铁路局(公司,下同)和站段(使用配属单位,下同)三级管理,各级应设有轨道车的主管部门。
铁路局应当设置或明确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站段根据工作需要和设备数量设置或明确相应的管理部门和专(兼)职管理人员。
轨道车的行车安全纳入安全监察范围。
第7条铁道部轨道车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路轨道车的技术和管理的规章制度。
2.监督、检查轨道车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3.组织制定和发布轨道车及安全设备的技术标准和年检鉴定标准。
4.掌握全路轨道车的数量、技术状态和使用情况。
5.组织交流和推广轨道车的先进管理经验和大修、维修技术。
6.组织全路轨道车安全大检查工作。
7.组织或参与轨道车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组织轨道车司机资格许可考试,审批发放轨道车驾驶证。
9.监督轨道车的年检鉴定工作,审批发放年检合格证。
10.组织实施对轨道车的设计、生产、维修、进口行政许可工作。
11.指导轨道车的验收工作。
第8条铁路局轨道车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并制定轨道车管理细则和专业负责制。
2.掌握全局管内轨道车的数量、技术状态、使用动态、安全状况,按时向上级机关呈报有关轨道车管理的报表。
3.指导轨道车的技术管理、检修和运用工作,检查有关规章、制度、命令和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协调轨道车运用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4.制定轨道车三项安全设备(机车监控装置、机车信号、无线列调,下同)的管理实施细则,掌握技术状态和数量,并对其运用、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组织轨道车的年检和安全运用考核工作,组织年检合格证的申报和发放工作;定期组织轨道车的安全管理综合检查,并有重点地组织日常抽查。
6.制定轨道车司机出乘作业标准、呼唤应答作业标准及防止冒进、追尾、坡停、溜逸、火灾和雾天行车等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
7.制定轨道车司机的年度技术业务培训计划,每年组织一次适应性脱产培训;受部委托组织驾驶证的申报、发放和年鉴工作。
8.根据各单位的实际需求情况,合理配置轨道车的数量;制定轨道车的购置申请计划和分配方案,并负责其选型、采购工作。
9.提出轨道车的大修预算建议;组织轨道车的报废鉴定工作。
10.根据轨道车的运用周期和技术状态做好轨道车的报废、更新、改造等工作。
负责轨道车的调拨工作。
11.参加轨道车重大机械故障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2.监督检查轨道车的检修、检测及仪表、制动装置的校验和车轴探伤工作。
13.负责组织在本局范围内路外单位施工、过轨运行的轨道车过轨技术状态检查和受部委托组织对司机资格进行年鉴工作。
14.制定局内轻型轨道车辆管理办法。
15.对全局及路外在国铁上的施工单位轨道车技术状态、运行状态及相关部门的岗位状态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各单位加强轨道车管理,确保运用安全。
16.组织制定轨道车行车事故及故障应急预案并实施。
第9条设备使用单位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有关设备使用、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办法和细则,并制定岗位责任制。
2.掌握轨道车的数量、技术状态和安全运用情况,定期检查有关规章制度、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解决轨道车在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统计、分析工作,按时填报有关报表。
3.按有关规定建立设备台账、《轨道车设备履历簿》(附件1)和保管技术档案,设备调拨时,《轨道车设备履历簿》和技术档案须随车转移至接收单位。
4.每季度应对轨道车的技术状态、检修和安全运用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定。
在轨道车年鉴前,应对照《重型轨道车完好标准》(附件2)和《轨道平车完好标准》(附件3)对轨道车技术状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轨道车年鉴达标。
5.编制提报轨道车更新改造和大修预算建议。
6.负责轨道车三项安全设备质量及运用管理工作。
7.负责督促检查轨道车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组织实施小修、项修工作。
8.提报轨道车报废申请。
9.负责轨道车司机的报考、晋升申请和轨道车驾驶证的年鉴提报工作。
10.负责轨道车的运用安全管理工作,健全作业标准及行车安全措施,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加强检查监督,保证认真执行。
组织参加年鉴工作和年鉴前对轨道车的技术状态考评工作,并负责轨道车年检合格证的申报工作。
11.督促检查轨道车工班日常的技术业务学习,定期对司机进行技术业务、行车规章以及转型驾驶的培训和考核,组织轨道车司机使用复轨器对轨道车起复救援演练。
12.负责轨道车机械故障、一般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呈报有关报告。
第10条铁路局主管部门应在每年一季度或四季度组织对管内轨道车的运用进行检查和评定工作,其内容有:1.按《重型轨道车年检鉴定表》(附件4)、《轨道平车年检鉴定表》(附件5),对轨道车技术状态进行鉴定(年鉴)。
对年鉴合格的轨道车,填《轨道车年检合格证申报表》(附件6),向铁道部申报并发放《轨道车年检合格证》(附件7)。
对未经年鉴和年鉴不合格的轨道车,停止其使用。
年鉴检查应配备所需的仪器、仪表、工具及量具。
2.受部委托对轨道车司机进行年鉴。
对年鉴合格者,在其驾驶证审验记录栏内加盖铁道部的年鉴合格章(附件8),填《轨道车司机统计表》(附件9),报铁道部备案。
对未参加年鉴和年鉴不合格者,禁止其驾驶轨道车。
3.对轨道车使用单位的管理、检修和安全运用工作进行评定,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4.按有关规定检查和考核三项安全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完好率。
第11条轨道车司机年鉴的主要内容:1.审查司机安全行车和健康情况;2.考核技术业务理论水平和实作能力:⑴《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等有关行车安全及施工作业的规章制度;⑵轨道车的构造、性能等知识;⑶机械故障排除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4) 三项安全设备的使用和常见故障处理。
第12条使用单位应制定三项安全设备的语音、数据记录的转储、分析、考核等日常管理制度并保证落实。
对其转储的数据、录音须保留半年。
发生非正常情况应及时进行转储、分析,为事故分析提供依据,其转储数据和录音须保留一年。
定期用发码器对机车监控装置检测确保状态良好,并在《轨道车工作日志》(附件10)上做好记录。
第13条轨道车设正、副司机岗位;正、副司机必须取得铁道部颁发的E类《机车驾驶证》并经使用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起重轨道车的起重机、起重轨道平车、收轨平车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持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第14条轨道车司机值乘执行包乘、包检、包保养制度。
包乘是指使用轨道车时,做到定人、定车,出乘时,司机和副司机必须到齐,共同乘务;包检是指司机和副司机出乘前及定期检查车辆技术状态,并及时提出修程建议;包保养指司机和副司机必须负责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走合期保养和换季保养等工作。
第15条重型轨道车按《重型轨道车报废条件》(附件11)或《轨道平车报废条件》(附件12)实施报废更新。
第16条新购轨道车必须选购具有型号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或进口认可证并经铁道部工务机械验收室验收合格的产品。
第17条轨道车应进行编号(管理编号)、登记并喷涂轨道车标志和构造速度(附件13)。
重型轨道车的标志应喷涂在两端司机驾驶位置外侧车体的正下方,构造速度喷涂在轨道车车体中间位置的正下方。
轨道平车的标志应喷涂在侧面左端车体上,构造速度喷涂在侧面右端车体上。
第18条重型轨道车编号为“XXxxxx”,轨道平车编号为“PXXxxxx”,前两位(XX)为铁路局代码,后四位编号办法由铁路局规定。
第19条新购的轨道车,凭部工务机械车验收室出具的《产品验收合格证》,并由铁路局编号后,向铁道部申请办理《年检合格证》。
第20条在正线上运行的重型轨道车必须安装经铁道部产品认证或取得《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的三项安全设备,未安装三项安全设备或三项安全设备状态不良的轨道车禁止使用。
第21条上线运行的轨道车应随车携带以下资料:1.有关行车及安全规章;2.轨道车工作日志;3. 轨道车技术说明书;4. 轨道车备品明细表(附件14);5. 轨道车辆探伤合格证;6. 轨道车年检合格证;7. 制动部件检验合格证;8. 运行区段列车(客、货)时刻表9. 三项安全设备技术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