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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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医疗教育学分管理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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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如有不当之 处,请联系网站或本人删除。
(1)Ⅰ类学分:
③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 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 训以及面向全体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开 展的培训要求(如职业道德、法律法 规等),由卫生部或云南省卫生厅组 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远程教育项 目)。
(2)Ⅱ类学分:
• ①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 布的项目。
• ②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市级继 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云南省医 学会、云南省中医药学会、云南省预防医 学会、云南省口腔学会、云南省护理学会、 云南省医院协会、云南省医师协会等省级 学术团体举办的非国家级及省级继续医学 教育项目,并向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 会备案的项目。
临床医师(含中医)、检验、影像、药剂 的卫生专业人员的学分具体要求:
②中级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 于25学分。其中项目学分不低于20 学分,Ⅰ类学分不低于10分,可通 过远程学习获得,Ⅱ类学分10分, 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自管学分5分, 其中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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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师(含中医)、检验、影像、药剂 的卫生专业人员的学分具体要求:
③初级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 于20学分。其中项目学分不低于15 学分,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不要求 必须获得Ⅰ类学分;自管学分5分, 其中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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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公共卫生类卫生专业人员的学 分具体要求:
①副高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 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项目学分 不低于20分,Ⅰ类学分不低于10分, Ⅱ类学分10分,Ⅰ、Ⅱ类均可通过 远程学习获得;自管学分5分,其中 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IC卡管理系统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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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结论与展望
研究结论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IC卡管理系统具有 较高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有效 地管理医学教育学分,提高管理效率。
通过使用该系统,医生可以更加方便 地获取和更新医学知识,提高医疗水 平和质量。
该系统能够实现医学教育信息的共享 和交流,促进医学教育的普及和发展。
研究不足与展望
虽然该系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实际应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系统稳定 性、数据安全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功能模块-查询与统计
学分查询
支持按学员、课程、时间等条件 查询学分情况。
学分统计
对学分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生成 统计报表和图表。
系统日志查询
记录用户的登录、操作等信息,方 便管理员进行监控和管理。
04 系统的技术实现
数据库设计
数据库类型
选择关系型数据库,如MySQL 或Oracle,确保数据存储的安全
系统的发展历程与趋势
发展历程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IC卡管理系统的发展经历了从手工管理到计算机化管理,再到目前的网络化、智能 化管理三个阶段。随着技术的发展,该系统在功能、性能和安全性等方面也不断得到提升和完善。
趋势
未来,继续医学教育学分IC卡管理系统将朝着更加智能化、移动化、云端化的方向发展,同时数据安 全和隐私保护也将成为该系统的重要发展方向。此外,该系统还将不断融合新的技术,如人工智能、 大数据等,以提升管理和服务质量。
交互设计
使用AJAX等技术实现前后端交互,提高用户体验。
后端技术
后端语言
选择Java、Python或Node.js等后端语言,根据项目需求和团队 技术栈选择合适的语言。
框架选择
使用Spring、Express或Django等后端框架,简化开发过程。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课件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课件

学分项目质量不高
部分学分项目缺乏科学性和实用性, 甚至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影响学分质 量。
完善学分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建立统一的学分标准
制定全国或地区性的学分标准,实现不同机 构之间的学分互认和转换。
及时更新学分项目
根据医学领域发展动态,及时更新和调整学 分项目,满足医务人员实际需求。
加强学分管理机制建设
为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省级继续医 学教育项目、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住 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培训等。
二类学分
获取方式
为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 的学术活动等。
参加学术会议、培训课程、科学研究、论 文发表等学分标准与要求 Nhomakorabea标准
一类学分5-10分,二类学分1020分,每年要求获得最低学分, 不同地区和机构可能存在差异。
要求
医生每年需完成最低学分要求, 否则可能影响职称评定和执业资 格。
学分登记与审核流程
登记
参加培训或活动后,需在规定时间内 向所在单位或地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 会报送学分登记资料。
审核流程
学分资料提交后,由所在单位或地区 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 通过后给予学分认定。
03
学分管理的实施与操作
管理员可以将学分记录导出为 Excel或其他格式,方便学分数
据的整理和统计分析。
学分申请与审核的流程
学分申请
学员根据要求在线提交 学分申请,填写相关信
息并上传证明材料。
学分审核
管理员对学员提交的学 分申请进行审核,包括 核对证明材料、核实学
分信息等。
学分批准
审核通过后,管理员对 学员的学分申请进行批 准,并在线授予相应学
05

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

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

学分管理模式的转变
◆ 09年12月以前模式:
使用本院自制的II类学分登记本,每半年审核一 次。
◆ 09年12月以后模式:
II类学分登记系统试点后,强调网络登记与纸质 登记同时进行,一但出现网络登记与纸质登记不符, 以网络登记为准。 好处:给学员压力,形成登记习惯卫生局
县区卫生局 (分中心)
市级医疗 卫生单位
县区乡级医疗卫生单位
卫技人员
管理机构
• 市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在市卫生局领导下负责 本市学分网络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单位名 称录入、监控工作进展情况和其他服务工作。 •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由医教科、科教科或有关职能 科室:负责相关管理工作 ,做好单位基本信息录 入、学分申请权限设置、信息审核等。 • 卫技人员: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和所获学分。 • 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和督查。
每次学习结束后,由科室负责人按实际情 况将学习名单上报科教科(护理部) ,由科教 科(护理部)统一登记审核。
个人用户登记部分(一)
◆ 全院业务学习等(A类)
学员学习结束后,自行登记,科教科(护理部) 按照学习签到单审核通过。
◆ 科室业务学习等(B类)
科室学习后,个人自行登记,学习名单由科室 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每月月初交科教科(护理部), 科教科(护理部)按照名单审核通过。
个人用户登记部分(二)
◆ 其他
登记后,个人凭有关证明到科教科审核通过。 进修——结业证书 学历教育——当年度成绩单 综述、报告——有关文章 远程教育——学分证书或成绩单
特殊情况
◆ 单位管理员录入个人用户登记部分内容:
录入时,姓名内容以下拉菜单形式显示,此时可 通过如下方式快速查找到相关人员。
窍门:
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简称“市继教办”)管理主要 功能是对所属单位继续医学教育 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监督、查询 各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学分完 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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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备注:
• 卫生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基 本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继续 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技术人员岗位 聘任、技术职务晋升、执业资格定期 考核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20
谢 谢!
2013年8月5日
21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
1
根据《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 (试行)》的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 象扩大到初级职称卫生技术人员、乡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
2
继续医学教育
• 实行学分制。 • 学分分为项目学分和自管学分。项目
学分按项目级别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 学分。
3
(1)Ⅰ类学分:
5
(1)Ⅰ类学分:
③推广项目:是为适应基层卫生专业 技术人员培训、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培 训以及面向全体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开 展的培训要求(如职业道德、法律法 规等),由卫生部或云南省卫生厅组 织和批准的项目(包括远程教育项 目)。
6
(1)Ⅰ类学分:
④三年制规范化培训、学历教育、专 业进修(含出国培训)、援外医疗队、 卫生支农和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等。
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全国继续 医学教育委员会、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 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含现代远程教育 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国家 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举办, 由国家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全国中医药 继续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4
(1)Ⅰ类学分:
②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包括:云南省继续医学教 育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省级继续医学教育 基地举办,由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 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口腔 学会、中华预防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师 协会、中国医院协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 全国继续教育委员会、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 会备案的项目;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特批 项目;滇沪合作协议中经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 员会批准的远程市级项目;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 验继承工作项目。
于20学分。其中项目学分不低于15 学分,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不要求 必须获得Ⅰ类学分;自管学分5分, 其中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12
护理、公共卫生类卫生专业人员的学 分具体要求: ①副高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
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项目学分 不低于20分,Ⅰ类学分不低于10分, Ⅱ类学分10分,Ⅰ、Ⅱ类均可通过 远程学习获得;自管学分5分,其中 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10
临床医师(含中医)、检验、影像、药剂 的卫生专业人员的学分具体要求: ②中级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
于25学分。其中项目学分不低于20 学分,Ⅰ类学分不低于10分,可通 过远程学习获得,Ⅱ类学分10分, 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自管学分5分, 其中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11
临床医师(含中医)、检验、影像、药剂 的卫生专业人员的学分具体要求: ③初级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
8
自管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综述)、出版 医学著作、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单 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他形式的继续 医学教育活动授予自管学分。
9
临床医师(含中医)、检验、影像、药剂 的卫生专业人员的学分具体要求: ①副高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
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项目学分 不低于20分,Ⅰ类学分不低于15分, 且远程学习的Ⅰ类学分不超过10分, Ⅱ类学分5分,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 自管学分5分,其中自学学分不超过 3分。
16
备注:
• 参加临床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的初级人员,按照规定的考试、考核成绩 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学分。
• 经单位批准,凡当年参加卫生支农和公立 医院支援社区卫生累计6个月及其以上, 或到外单位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参 加援外医疗队6个月及其以上,经考核合 格者,当年学分视为完成。
17
于20学分。其中项目学分不低于15 学分,可通过远程学习获得,不要求 必须获得Ⅰ类学分;自管学分5分, 其中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
15
备注:
• 以上条款中,项目学分和自管学分不 可互相替代;Ⅰ类学分可以取代Ⅱ类 学分,反之不能取代。
• 经单位批准,凡参加全脱产专业在职 学历、学位教育,在规定的学制年限 内,年度学习成绩合格者,视为完成 当年学分。
备注:
• 经单位批准,凡当年参加卫生支农、 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参加援外医 疗队或到外单位专业进修(含出国培 训)5个月以内,经考核合格者,按 每月授予Ⅰ类学分3分计算。
18
备注:
• 对学分授予和登记应严格执行《云南 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试行)》的有关规定。科教科每年 对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进行审验一次, 并建立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 教育学分管理个人档案。
7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Ⅱ类学分:
• ①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公 布的项目。
• ②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市级继 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云南省医 学会、云南省中医药学会、云南省预防医 学会、云南省口腔学会、云南省护理学会、 云南省医院协会、云南省医师协会等省级 学术团体举办的非国家级及省级继续医学 教育项目,并向云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 会备案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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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公共卫生类卫生专业人员的学 分具体要求: ②中级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
于25学分。其中项目学分不低于20 分,Ⅰ类学分不低于10分,Ⅱ类学 分10分,Ⅰ、Ⅱ类均可通过远程学 习获得;自管学分5分,其中自学学 分不超过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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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公共卫生类卫生专业人员的学 分具体要求: ③初级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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