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性气体报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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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性气体报警器操作指导

一.适用范围和主要用途

S—104/106可燃性气体报警器适用我厂HAC、ACC装置等连续地测量环境中可燃性气体最低爆炸下限以下浓度,并通过TA102A显示器窗口,直接读出被测气体浓度和各种状态。

二.技术规格

1.测量范围:0~99%LEL

2.测量精度:±3%LEL(≤50%LEL);±5%(≥51%LEL)

3.零飘:〈5%年

4.响应时间:T50〈10s;T90〈30s

5.工作电源:24VDC

6.工作电流:24VDC时≤250mA

7.输出信号:4~20mA与0~99%LEL对应

8.工作环境:温度—55~93℃,湿度10~95%RH

9.传感器寿命:〉3年

10.报警设定值:A1 20%LEL,A2 40%LEL

三.工作原理

S104/106仪表采用催化无焰燃烧原理进行对环境中可燃性气体浓度的检测,其传感器由检测元件和参比元件组成一对桥臂和另一对桥臂组成惠斯通电桥,当无可燃性气体存在时,桥路输出平衡,当有可燃性气体时,检测元件产生无焰燃烧,温度升高造成电阻增大,,桥路输出平衡破坏,输出一个与可燃性气体浓度成正比的信号,此信号经放大并送至模数转换器。然后再送至微处理器,并进行D/A转换,直接产生4~20mADC输出和浓度显示。

四.维护使用注意事项

1.日常巡检时,应检查传感器探头是否有水和灰尘落在传感器的隔爆片上。

2.传感器连接电必须穿进接线腔内橡胶密封垫圈或用胶泥封死,以防可燃气体进入表腔引起危险。

3.日常巡检时,应认真检查二次仪表是否有鼓障编码出现,以便作相应处理。

4.S104/106可燃性气体报警器应按贯标规定三个月标定一次。

5.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现场传感器,以防危险。

6.在拆装隔爆片时,要小心,注意不要损伤隔爆面。

五.标定运行

1.标定要求:仪表至少在通电一小时后进行标定,并且每三个月对标定进行校对。

2.标定装置:仪表标定校对时,必须具备一个已知50%LEL浓度的标准混合气(由厂家提供)。遥控笔一支,另位帽一只,标定接头一支。

3.钢瓶气体为:50%LEL异丁烷,压力2.0Mpa。50%LEL甲烷,压力2.0Mpa。50%LEL 丙烷,压力2.0Mpa。

4.标定程序

4.1仪表在标定和校对之前,必须保证零点正确,具体方法将另位帽盖在探头上保持约

30s,当确定环境周围是洁净的空气,则不须用另位帽。

4.2遥控笔置在“M”上,并保持到显示窗口出现“AC”为止(约10s)。

4.3大约5S后,将50%LEL的标准气通入探头,显示将从“AC”变到“CP”。

4.4约2分钟后,显示将从“CP”变到“CC”,然后拆除标准气,显示将指示出约5%LEL

的值,并逐步回到零。

5.经过上述步骤后,仪表已经被标定,可以投入运行。

七.故障及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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