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导则-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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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51/ TXXXX—2018
四川省化工园区(集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
评价导则
(征求意见稿)
(本稿完成日期:2018-11-26)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工作程序 (2)
5 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报告 (4)
附录A(规范性附录)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应获取的主要参考资料 (7)
附录B(规范性附录)安全风险容量分析评价方法 (9)
附录C(规范性附录)技术深度要求 (12)
附录D(规范性附录)报告格式式样 (21)
前言
本规范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重大危险源测控四川省重点实验室、西南石油大学、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施富强、邓利民、侯映天、代小明、袁凡雨、巫良杰、陈丽丽、李芒、甘媛、彭敏君、任丹、李会芳、王林元、江兴平。
四川省化工园区(集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导则
1 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四川省内规划、在建、建成化工园区(集中区)(以下简称:化工园区)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工作。其它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重大风险功能区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导则。
GB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T 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AQ/T 3046 化工企业定量风险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目录》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
3 术语和定义
3.1 危险化学品(hazardous chemicals)
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它化学品。具体见《危险化学品目录》。
3.2 化工园区(集中区)(chemical works area (concentration area))
指依法设立的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包括纳入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许可范围的企业)的工业园区或者相对集中的专门区域。
3.3 风险(risk)
发生特定危害事件的可能性以及发生事件后果严重性的结合。
3.4 危险因素(hazards)
对人造成伤亡或者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3.5 有害因素(adverse factor)
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3.6 事故(accident)
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伤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3.7 事故影响范围(accident impact area)
根据池火灾、火球、蒸气云爆炸、有毒气体扩散等事故后果模型计算的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
3.8 风险评价(risk assessment)
以实现工程、系统安全为目的,应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急性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安全对策建议,从而为工程、系统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风险评价可针对一个特定的对象,也可针对一特定的区域范围。
3.9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总量(the total risk of chemical works area)
因区域中所有危险源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意外事故,造成化工园区在单位时间内潜在生命损失值,即为化工园区所有危险源潜在生命损失值之和。
3.10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容量(safe capacity of chemical works area)
因区域中所有危险源发生火灾、爆炸、中毒等意外事故,造成化工成园区在单位时间内潜在生命损失值的最大承载能力。
3.11 事故多米诺效应(domino effect)
在现代工业尤其是化学工业过程中,某一单元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可能会导致邻近的单元发生二级或更高级的事故,这种现象即为事故的多米诺效应。
3.12 化工园区整体安全风险等级(safety level of chemical works area)
化工园区风险分为蓝、黄、橙、红四个等级,按照风险从高到低分为红色(60分以下)、橙色(60至75分以下)、黄色(75至90分以下)、蓝色(90分及以上)。
3.13 评价单元(assessment unit)
根据被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和安全风险评价的需要而将被评价对象划分为一些相对独立部分(或系统)进行安全风险评价,其中每个相对独立部分称为评价单元。
4 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工作程序
图1 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工作程序框图
4.1 前期准备
前期准备工作应包括:明确评价对象和评价范围;组建评价组;明确评价目的和目标;制定计划进度;收集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收集被评价对象的经济社会基础资料、规划及现状基础资料;在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进行实地考察、调查和对比分析,保障资料全面、准确、可信。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应获取的主要参考资料见附录A。
4.2 辨识与分析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辨识和分析化工园区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作用的途径及其变化规律;明确化工园区内及化工园区外有相互影响的高风险装置、设施、环境。主要从规划及现有产业的危险物料、规划及现有工艺装置、自然条件、相邻及相关设施、布局、交通运输、公用设施、安全管理、化工园区应急与综合防灾、化工园区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分级等方面进行辨识。
4.3 划分评价单元
评价单元划分应考虑化工园区区域性的特点以及风险评价的特点,划分的评价单元应相对独立,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便于实施评价。
4.4 选择评价方法
根据评价目的和目标以及划分的评价单元的特点,选择科学、合理、适用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法进行整体性评价与分析。定性、定量评价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化工园区在不同建设阶段的特点进行。能进行
定量评价的应采用定量评价方法,不能进行定量评价的可选用半定量或定性评价方法。对于不同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