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年)编制指南(试行)
5.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验收制度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验收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验收管理,确保在2017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以下简称《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7〕42号)以及水利部、环境保护部、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省对地级以上市(简称市)河长制工作的验收。
各地市、县(市、区)(简称县)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级验收制度。
第三条河长制工作验收由省总河长统一领导,省河长制办公室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卫生计生委、广东海事局等有关单位,结合督察工作,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河长制工作方案、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四个方面的到位情况及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条验收方式:- 1 -(一)验收进行量化评分,实行百分制,80分(含)以上为通过验收(验收评分标准见附件)。
(二)验收总得分由市级检查得分和县级随机抽查得分两部分组成。
其中市级检查得分占总得分的70%;每个市随机抽取2个县(中山、东莞随机抽取2个镇(街),按镇要求验收,下同)作为抽查对象进行单独赋分,其算术平均分为县级抽查得分,占总得分的30%。
(三)设加分项:已开展“互联网+河长制”工作的;设立民间(义务)河长、河道警长、建立志愿者服务队(或义务护河队)的;11月底前完成河长制验收的;地方探索创新出台落实河长责任有关政策措施或实施河湖管理保护新举措的。
第六条各市提交验收申请前,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一)市、县、镇已全部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
(二)市、县已全部出台河长会议制度、工作督察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考核问责及激励机制、验收制度。
(三)市已完成辖区内所有县(中山、东莞为镇(街))的河长制工作验收。
xx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xx区xx水河长制一河一策(2017年-2020年)实施方案xx区河长办公室xx市xx河xx区段河长办公室x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七年七月目录前言......................................................................................................................... - 1 - 第一章河流概况........................................................................................................ - 2 -1.1 河流自然情况............................................................................................. - 2 -1.2 河流流域情况............................................................................................. - 2 -1.3 河流污染现状............................................................................................. - 3 -1.4 水质环保监测数据...................................................................................... - 3 - 第二章污染情况的治理目标与原则............................................................................ - 7 -2.1 指导思想.................................................................................................... - 7 -2.2 治理目标.................................................................................................... - 7 -2.2.1 近期目标....................................................................................... - 7 -2.2.2 长远目标....................................................................................... - 8 -2.3 治理原则.................................................................................................... - 8 -2.3.1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 - 8 -2.3.2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 .............................................................. - 8 -2.3.3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 .............................................................. - 9 -2.3.4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 - 9 - 第三章xx水“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 - 10 -3.1 提升xx水管护水平 .................................................................................. - 10 -3.1.1 进一步推进“河长”制 .................................................................... - 10 -3.1.2 进一步健全xx水管护机制,建立河道管护的长效机制................. - 11 -3.2 加强水污染防治........................................................................................ - 12 -3.2.1 排查入河污染源 .......................................................................... - 12 -3.2.2 对xx水排污口采取措施.............................................................. - 12 -3.2.3 加强对河道岸线违章搭建的整治.................................................. - 13 -3.3 推进水生态修复........................................................................................ - 13 -3.3.1加大河湖生态空间管理................................................................. - 13 -3.3.2 加大农村水生态修复力度 ............................................................ - 14 -3.4 大力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 - 14 -3.4.1 深入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 ............................................................ - 14 -3.4.2 加强河道治理、水面保洁及截污工程建设与管理 ......................... - 15 -3.4.3 加强工业企业污染管控................................................................ - 15 -3.4.4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 16 -3.4.5 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排放有序管控............................. - 16 -3.4.6 加强湿地、候鸟和森林植被管理.................................................. - 17 -第四章保障措施...................................................................................................... - 18 -4.1 加大工作组织领导.................................................................................... - 18 -4.2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 18 -4.6 严格责任考核制度.................................................................................... - 18 -附表:1、区环保局2016年断面点次浓度情况表前言“一河一策”是河长制精准施策关键,为了规范和推进“河长制”工作,保障河流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河湖管理“河湖长制”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河湖管理“河湖长制”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江西省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布置,以“河长制”为契机,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原则,落实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要求,针对各地河湖实际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各级河湖及河段治理保护与管控的行动路线图。
河长制一河一策方案
河长制一河一策方案一、引言近年来,我国水资源状况日益严峻,水污染、河流断流等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有效保护河流生态环境,提升我国水环境治理能力,河长制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全面推行。
河长制旨在落实河长负责制,通过明确河流的管理责任和监管责任,全面推进水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本文将就河长制下的“一河一策”方案进行探讨。
二、概述“一河一策”是指根据不同河流的特点和问题,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实现分类施策、精准治理。
通过“一河一策”,可以更好地解决不同河流面临的问题,实施针对性的治理,提升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的效果。
三、方案制定过程1. 问题调查与评估在制定“一河一策”方案之前,首先需要进行对河流问题的调查和评估。
通过对河流水质、生态等方面的综合评估,确定出河流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潜在威胁。
2. 数据收集和分析收集与河流相关的各类数据,包括水质监测数据、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等。
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分析,了解河流水环境的现状和变化趋势,为方案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3. 制定治理目标根据问题调查和数据分析的结果,确定河流的治理目标。
包括修复水质、保护生态、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目标,为后续的具体措施提供指导。
4. 制定具体措施根据各项治理目标和问题的不同,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
例如,对于水质问题,可以制定针对性的污水处理方案;对于生态问题,可以制定保护湿地、恢复植被等方面的措施。
5. 实施与监管根据具体治理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和力量进行实施。
同时,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对治理措施的实施和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四、方案的实施效果通过“一河一策”方案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河流面临的问题,提升水环境的质量和生态的稳定性。
具体效果包括:1. 水质明显改善:通过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可以有效去除水体中的污染物,提升水质指标。
2. 生态恢复:通过生态修复和保护措施,可以使河流的生态系统逐渐恢复,提升生物多样性。
3. 水资源利用效率提升:通过合理利用和管理水资源,可以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减少浪费。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20年)编制指南(试行)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年)编制指南(试行)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8月前言为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完善水治理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要求,我省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7〕42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强调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省水利厅、环保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环保厅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的函》(粤水办函〔2017〕117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县要根据本级河湖名录,抓紧组织开展辖区内主要河湖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并于2017年年底前出台实施。
为确保《工作方案》落到实处,指导开展“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县级及以上级别的领导担任河长的河道,县级以下河道可参照执行。
考虑到各地情况复杂多样,使用本指南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
目录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1)主要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编制主体.........................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编制对象.........................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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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 (试行)
“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各地做好“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一般规定(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指导设省级、市级河长的河湖编制“一河(湖)一策”方案。
只设县级、乡级河长的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可予以简化。
(二)编制原则坚持问题导向。
围绕《意见》提出的六大任务,梳理河湖管理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因河(湖)施策,因地制宜设定目标任务,提出针对性强、易于操作的措施,切实解决影响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
坚持统筹协调。
目标任务要与相关规划、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相协调,妥善处理好水下与岸上、整体与局部、近期与远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目标任务关系,整体推进河湖管理保护。
坚持分步实施。
以近期目标为重点,合理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区分轻重缓急,分步实施。
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优先安排解决。
坚持责任明晰。
明确属地责任和部门分工,将目标、任务逐一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可监测、可监督、可考核。
(三)编制对象“一河一策”方案以整条河流或河段为单元编制,“一湖一策”原则上以整个湖泊为单元编制。
支流“一河一策”方案要与干流方案衔接,河段“一河一策”方案要与整条河流方案衔接,入湖河流“一河一策”方案要与湖泊方案衔接。
(四)编制主体“一河(湖)一策”方案由省、市、县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
最高层级河长为省级领导的河湖,由省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最高层级河长为市级领导的河湖,由市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最高层级河长为县级及以下领导的河湖,由县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
其中,河长最高层级为乡级的河湖,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打捆、片区组合等方式编制。
“一河(湖)一策”方案可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方式进行编制,上级河长确定的目标任务要分级分段分解至下级河长。
2020年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文档
2020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文档Document Writing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文档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31日从广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上获悉,广州今年底前要全面消除住建部挂牌督办的35条河涌黑臭,20xx年底前基本消除全市黑臭河涌。
下文是关于广州市整治黑臭河涌的最新消息,欢迎阅读!广州20xx年底前要基本消除全市黑臭河涌据悉,广州自20xx年建立市、区、镇、村四级“河长制”以来,至今已落实河长1938名,设立河长公示牌3141块,培训河长2935人次,召开现场会19场,组织河长集中巡河,开发水务微信投诉系统接收市民投诉900多件,建立河道管理Q群,并完成20xx年度河长制考核。
根据最新出台的《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广州将在全市江河、湖泊、水库、山塘等全面推行河长制,到20xx年6月底前,广州将实现全市河湖河长制全覆盖。
近年来,广州把河涌整治与生态修复作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着力点和重要抓手,以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为重点,全力开展河涌水环境治理工作,截止目前,部分河涌治理已初见成效。
20xx年,广州新建污水管网367公里,年度建成公里数是20xx年的3.3倍;新建龙归污水厂二期等6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0万吨/日;新建108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此外,国家挂牌督办的广州市35条黑臭河涌水质总体上稳步提升,其中地铁B涌等6条河涌已达到不黑不臭的标准,中心城区的沙河涌、猎德涌的水质也明显好转;国考鸦岗断面实现水质达标。
20xx年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即将印发现场走访:基层河长手机号涌边公示市民监督治水更便捷昨日(27日)上午,笔者来到黄埔区乌涌的护林路段,这里已经竖起了一块“广州市河长制公示牌”,公示牌上明确标明该河段的起点、终点、长度,区级、镇(街)级和村(居)级河长的具体人员及联系电话,以及三级河长的具体职责等。
一河一策方案
一河一策方案
一河一策是指根据不同的河流特点和问题,制定出相应的治理措施和方案,从而保护河流生态环境,提高水质,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以下是一河一策方案的主要内容:
1. 河道整治:对于河道淤积、狭窄、弯曲等问题,采取疏浚、加宽、修筑护岸等措施,恢复河道的自然形态,提高水流的通畅性和稳定性。
2. 水质治理:根据河流水质的现状和问题,采取不同的措施,如建设水生态系统、修建湿地、建立植物过滤带等,减少污水排放,降低水质污染。
3. 水资源保护: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定有效的水资源利用方案,合理分配和利用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浪费。
4. 生态修复:对于河岸带的生态环境破坏,采取造林、绿化、生态补偿等手段,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增加河岸带的生态功能。
5. 河流监测和管理:建立河流水质监测系统,定期对河流水质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水质问题。
加强对河流的管理和治理,建立河长制和流域管理机制,加强河流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以上是一河一策方案的主要内容,通过科学规划和综合治理,
可以有效保护河流生态环境,提高水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当然,具体的方案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资源条件进行调整和完善。
河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附件3××河“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年)1现状调查1.1河道现状调查××河道位于浙江省××市,流经×市×县××乡镇。
起止点为××至××,其集水面积××km2,河道全长××km。
河道的主要支流为××、××等,分别长××、××km。
河道流经××市(或县)2016年GDP××亿元,常住人口××万人,主导产业为××等。
1.2污染源调查(1)涉河工矿企业概况。
周边与河道相关的企业共有×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家,化工类××家,印染类……(分类分规模进行简要介绍)(2)农林牧渔业概况。
河道两岸周边共有耕地××亩,主要种植××,林地××亩,养殖业规模××,渔业规模××。
(3)涉水第三产业概况。
区域内共有餐饮业××家,排用水情况;洗车业××家,排用水情况;其它涉水三产情况。
(4)污水处理概况。
区域内共有污水处理厂××家,规模××,处理率××,污水处理后排向××河;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处,处理率××,覆盖人口××,处理后排向××河。
(5)农业用水概况。
区域内有灌区××处,规模××,农作物种类××,灌溉面积××,渠系利用系数××,农水工程(分类)规模。
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一河一策”是河长制精准施策关键,为了规范和推进“河长制”工作,保障河流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河湖管理“河湖长制”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河湖管理“河湖长制”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省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布置,以“河长制”为契机,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原则,落实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要求,针对河湖实际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河湖及河段治理保护与管控的行动路线图。
第一章水库概况1.1水库基本情况水库位于新建区内,距新建城区25km,距市中心40km。
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43km2,水库总库容2580×104m3,水库正常蓄水位55m(黄海高程,下同),水库设计灌溉面积5.0×104亩,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养殖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库。
水库始建于1965年,1967年基本建成,后经1980、1995、1998等多年对大坝进行了加固。
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有:均质土坝、溢洪道、东、西坝下涵管。
大坝为均质土坝,现有坝顶高程55~58m,顶宽 5.5~6m,最大坝高19m,坝顶长667m。
大坝上游坝坡为块石护坡,坝坡为1:3左右,下游坝坡为草皮护坡,在高程约50m处设有一级5.0m 宽马道,马道以上坝坡为1:2.5左右,以下坝坡为1:3.0左右。
西游坝脚处设有500m长的排水棱体,棱体顶高程为42.5~43.0m,距棱体下游5m处设有340m长的排渗减压沟。
溢洪道布置在距大坝左侧200m处,为宽顶堰型,全长468m,由进水渠,陡槽段和消能防冲设施组成。
进水渠长155m,底板高程53.0m,宽70-50m,陡槽Ⅰ段长65m,底坡i=0.125,宽度由50m 渐变为33m,一级消力池长25m,池深 2.1m,采用厚1.0m的100#砼掺30%的块石砼衬砌;陡槽Ⅱ段长153m,宽33m,底坡i=0.02;二级消力池目前已冲毁。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健全河湖治理体系,全面推进我省河长制工作,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7〕4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总河长对各地级以上市总河长(含第一总河长、副总河长,下同)、省级流域河长对其流域内各地级以上市流域河长的考核。
第三条河长制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系统综合、规范透明、奖惩并举等原则。
根据不同河湖管理特点和要求,实行差异化考核评价。
第四条考核工作在省级总河长统一领导下进行,省河长制办公室会同省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广东海事局等单位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考核一次。
第二章考核内容与方式第五条河长制工作考核主要对各地级以上市总河长、流域河长年度推行河长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河湖考核范围包括我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及鉴江和纳入地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市级河长负责的河湖。
第六条河长制考核包括指标考核、工作测评和公众评价等三部分。
考核指标、工作测评、公众评价等考核内容的具体评分细则,由省河长制办公室会同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另行制定。
第七条指标考核主要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管理、执法监管等七大类指标。
分别按行政区和河湖设定考核指标,行政区类指标考核对象为市级总河长,河湖类指标考核对象为市级流域河长。
指标考核的详细情况见附件1,各考核指标年度目标值由省河长制办公室会同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另行制定。
第八条工作测评主要包括河长制体制机制建设、河长履职、任务落实等内容。
4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健全河湖治理体系,全面推进我省河长制工作,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7〕4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总河长对各地级以上市总河长(含第一总河长、副总河长,下同)、省级流域河长对其流域内各地级以上市流域河长的考核。
第三条河长制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系统综合、规范透明、奖惩并举等原则。
根据不同河湖管理特点和要求,实行差异化考核评价。
第四条考核工作在省级总河长统一领导下进行,省河长制办公室会同省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广东海事局等单位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考核一次。
第二章考核内容与方式第五条河长制工作考核主要对各地级以上市总河长、流域河长年度推行河长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河湖考核范围包括我省东江、西江、北江、韩江及鉴江和纳入地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市级河长负责的河湖。
第六条河长制考核包括指标考核、工作测评和公众评价等三部分。
考核指标、工作测评、公众评价等考核内容的具体评分细则,由省河长制办公室会同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另行制定。
第七条指标考核主要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管理、执法监管等七大类指标。
分别按行政区和河湖设定考核指标,行政区类指标考核对象为市级总河长,河湖类指标考核对象为市级流域河长。
指标考核的详细情况见附件1,各考核指标年度目标值由省河长制办公室会同考核工作组成员单位另行制定。
第八条工作测评主要包括河长制体制机制建设、河长履职、任务落实等内容。
广东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2018年度考核实施方案根据《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粤委办〔2017〕42号)、《关于在全省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粤办发〔2018〕24号)、《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方案》(粤委办〔2018〕80号)和《〈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粤河长办〔2017〕12号)等,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省委、省政府对各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考核,考核周期为2018年度。
二、考核组织考核工作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实施,省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和省各流域管理机构参加。
三、考核内容与方式考核内容包括指标考核、工作测评和公众评价三个部分。
在保持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的相对独立性和完整性基础上,其考核结果纳入河长制湖长制考核。
(一)指标考核主要考核国家及省对有关行业或部门制定的河湖管理保护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包括用水总量等14项指标。
指标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指标定义及评分方法见附录)。
(二)工作测评主要考核河长制湖长制体制机制建立与运行、河长湖长履职和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
评价内容及方法见附件2。
(三)公众评价公众评价采取调查问卷方式,重点调查公众对所在地区河长制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信心度和支持度。
评分方法见附件3。
四、考核程序(一)市级自查各地级以上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市有关责任单位开展本市2018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自查,编写自查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4),报市总河长审定后,于2019年3月底前由市河长制办公室将本市自查报告上报省河长制办公室,并抄送省有关考核评分责任单位。
同时,市河长制办公室、市有关责任单位将各自负责的相关技术证明资料报送对应的省有关考核评分责任单位。
广东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2018年度考核实施方案根据《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粤委办〔2017〕42号)、《关于在全省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粤办发〔2018〕24号)、《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方案》(粤委办〔2018〕80号)和《〈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粤河长办〔2017〕12号)等,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省委、省政府对各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考核,考核周期为2018年度。
二、考核组织考核工作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实施,省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和省各流域管理机构参加。
三、考核内容与方式考核内容包括指标考核、工作测评和公众评价三个部分。
在保持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的相对独立性和完整性基础上,其考核结果纳入河长制湖长制考核。
(一)指标考核主要考核国家及省对有关行业或部门制定的河湖管理保护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包括用水总量等14项指标。
指标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指标定义及评分方法见附录)。
(二)工作测评主要考核河长制湖长制体制机制建立与运行、河长湖长履职和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
评价内容及方法见附件2。
(三)公众评价公众评价采取调查问卷方式,重点调查公众对所在地区河长制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信心度和支持度。
评分方法见附件3。
四、考核程序(一)市级自查各地级以上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市有关责任单位开展本市2018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自查,编写自查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4),报市总河长审定后,于2019年3月底前由市河长制办公室将本市自查报告上报省河长制办公室,并抄送省有关考核评分责任单位。
同时,市河长制办公室、市有关责任单位将各自负责的相关技术证明资料报送对应的省有关考核评分责任单位。
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If you don't work hard, your future wife's wedding dress will be rented.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全面推行河长制,实现组织体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做到有专人负责、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进一步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保护管理机制,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实现河流功能永续利用,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支撑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妥善处理河流保护管理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流休养生息,维护河流生态功能。
(二)坚持党政领导,统筹协调。
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负责制,实行党政同责,构建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联动;遵循生态系统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将流域作为管理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提高综合治理成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属地管理。
针对区域和流域实际,加强分类指导,突出“一河一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河流保护管理突出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协调各方力量,落实属地责任。
(四)坚持强化监督,全员参与。
依法治水管水,加强督察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社会监督;把绿色发展新理念纳入村规民约、文明守则,广泛动员社会参与,营造全社会关心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控制排污总量和污染项目审批。
到20__年,全省主要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基本完成,用水总量控制在223亿立方米以内;新增恢复农田有效灌溉面积24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80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42立方米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0%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85%;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省级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6%以上。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验收制度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验收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验收管理,确保在2017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以下简称《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7〕42号)以及水利部、环境保护部、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省对地级以上市(简称市)河长制工作的验收。
各地市、县(市、区)(简称县)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级验收制度。
第三条河长制工作验收由省总河长统一领导,省河长制办公室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卫生计生委、广东海事局等有关单位,结合督察工作,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河长制工作方案、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四个方面的到位情况及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条验收方式:- 3 -(一)验收进行量化评分,实行百分制,80分(含)以上为通过验收(验收评分标准见附件)。
(二)验收总得分由市级检查得分和县级随机抽查得分两部分组成。
其中市级检查得分占总得分的70%;每个市随机抽取2个县(中山、东莞随机抽取2个镇(街),按镇要求验收,下同)作为抽查对象进行单独赋分,其算术平均分为县级抽查得分,占总得分的30%。
(三)设加分项:已开展“互联网+河长制”工作的;设立民间(义务)河长、河道警长、建立志愿者服务队(或义务护河队)的;11月底前完成河长制验收的;地方探索创新出台落实河长责任有关政策措施或实施河湖管理保护新举措的。
第六条各市提交验收申请前,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一)市、县、镇已全部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
(二)市、县已全部出台河长会议制度、工作督察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考核问责及激励机制、验收制度。
(三)市已完成辖区内所有县(中山、东莞为镇(街))的河长制工作验收。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河长巡查制度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河长巡查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落实河长巡查河湖责任,明确河长巡查河湖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7〕42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建设的通知》(办建管函〔2017〕544号)等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省级总河长及省级河长的河湖巡查工作。
第三条河长是河湖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巡查过程中发现或投诉举报问题的处理负总责。
第四条河长巡查河湖由河长提出,明确巡查时间、巡查河段、巡查重点等。
河长助理制定巡查工作方案,明确巡查参与部门和相关工作职责等内容,报河长同意后执行;巡查相关组织工作由河长助理负责。
第五条河长巡查河湖可以现场巡查,也可以远程视频巡查,或两者结合进行。
- 3 -第二章巡查频次和内容第六条省级总河长巡查频次一般一年一次,省级河长对责任河湖的巡查频次一般半年一次。
省级总河长、省级河长可视情况增加巡查次数。
第七条河长巡查责任河湖重点关注以下内容:(一)河湖水面、岸边保洁情况;(二)河湖跨界断面的水量水质监测情况;(三)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情况;(四)河湖防洪减灾等工程建设和维护情况;(五)市县河长制实施情况;(六)此前巡查发现、投诉举报或下级河长上报的重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七)其他影响河湖健康的问题。
第三章巡查结果与问题处理第八条河长巡查期间应组织召开巡查会议,听取下级河长及相关责任单位汇报,了解河湖现状、存在主要问题,研究解决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期限等,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内容和具体措施。
巡查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作为河长巡查河湖、履行河长职责的依据。
第九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河长应及时交由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相关责任单位接到河长交办的有关问题,应当制定- 2 -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按照整改期限要求进行处理并书面答复河长,抄送省河长制办公室。
2017年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2017年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1日从广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上获悉,广州今年底前要全面消除住建部挂牌督办的35条河涌黑臭,2019年底前基本消除全市黑臭河涌。
下文是关于广州市整治黑臭河涌的最新消息,欢迎阅读!广州2019年底前要基本消除全市黑臭河涌据悉,广州自2014年建立市、区、镇、村四级“河长制”以来,至今已落实河长1938名,设立河长公示牌3141块,培训河长2935人次,召开现场会19场,组织河长集中巡河,开发水务微信投诉系统接收市民投诉900多件,建立河道管理Q 群,并完成2016年度河长制考核。
根据最新出台的《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广州将在全市江河、湖泊、水库、山塘等全面推行河长制,到2017年6月底前,广州将实现全市河湖河长制全覆盖。
近年来,广州把河涌整治与生态修复作为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着力点和重要抓手,以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为重点,全力开展河涌水环境治理工作,截止目前,部分河涌治理已初见成效。
016年,广州新建污水管网367公里,年度建成公里数是2015年的3.3倍;新建龙归污水厂二期等6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0万吨/日;新建108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此外,国家挂牌督办的广州市35条黑臭河涌水质总体上稳步提升,其中地铁B涌等6条河涌已达到不黑不臭的标准,中心城区的沙河涌、猎德涌的水质也明显好转;国考鸦岗断面实现水质达标。
2017年广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即将印发现场走访:基层河长手机号涌边公示市民监督治水更便捷昨日(27日)上午,笔者来到黄埔区乌涌的护林路段,这里已经竖起了一块“广州市河长制公示牌”,公示牌上明确标明该河段的起点、终点、长度,区级、镇(街)级和村(居)级河长的具体人员及联系电话,以及三级河长的具体职责等。
据悉,广州实行市、区、镇(街)和村(居)的四级河长制,市、区级河长由市、区两级政府有关主要领导担任,像该段乌涌的区级河长就是广州市委常委、黄埔区区委书记陈志英,河长公示牌上公布有他的座机电话;而镇(街)、村(居)负责人担任辖区内河段的河长,河长公示牌上有这两级河长的手机电话。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年)编制指南(试行)
⼴东省全⾯推⾏河长制“⼀河⼀策”实施⽅案(2017-2020年)编制指南(试⾏)⼴东省全⾯推⾏河长制“⼀河⼀策”实施⽅案(2017-2020年)编制指南(试⾏)⼴东省全⾯推⾏河长制⼯作领导⼩组办公室2017年8⽉前⾔为进⼀步落实绿⾊发展理念,推进⽣态⽂明建设,维护河湖健康⽣命,完善⽔治理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推⾏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要求,我省出台了《中共⼴东省委办公厅⼴东省⼈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东省全⾯推⾏河长制⼯作⽅案>的通知》(粤委办〔2017〕42号,以下简称《⼯作⽅案》),强调实⾏⼀河⼀策、⼀湖⼀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省⽔利厅、环保厅联合印发了《⼴东省⽔利厅⼴东省环保厅关于贯彻落实<⼴东省全⾯推⾏河长制⼯作⽅案>实施意见的函》(粤⽔办函〔2017〕117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县要根据本级河湖名录,抓紧组织开展辖区内主要河湖⼀河⼀策实施⽅案编制,并于2017年年底前出台实施。
为确保《⼯作⽅案》落到实处,指导开展“⼀河⼀策”实施⽅案编制⼯作,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于县级及以上级别的领导担任河长的河道,县级以下河道可参照执⾏。
考虑到各地情况复杂多样,使⽤本指南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
⽬录总则 (1)(1)主要⽬的 (1)(2)编制主体 (1)(3)编制对象 (1)(4)编制⽅式 (1)(5)编制原则 (2)(6)⽔平年 (2)(7)技术路线 (3)(8)任务分⼯ (5)1 概况 (6)1.1 ⾃然地理 (6)1.2 经济社会发展 (6)1.3 ⽔资源开发利⽤ (6)1.4 ⽔污染 (6)1.5 ⽔⽣态环境 (6)1.6 现有⼯程 (7)2 主要问题 (7)3 ⽬标指标 (8)4 主要任务及措施 (9)4.1 保护⽔资源 (9)4.2 保障⽔安全 (12)4.3 防治⽔污染 (14)4.4 治理⽔环境 (16)4.5 修复⽔⽣态 (18)4.6 管理保护⽔域岸线 (20)4.7 强化执法监管 (21)4.8 “互联⽹+河长制”建设 (22)5 投资匡算及年度实施计划 (23)5.1 投资匡算 (23)5.2 年度实施计划 (23)5.3 远期实施建议 (23)6 保障措施 (24)6.1 组织保障 (24)6.2 监督考核 (24)6.3 经费保障 (24)6.4 公众参与 (24)附表 (27)附图 (34)总则(1)主要⽬的为落实好《⼯作⽅案》《实施意见》的要求,指导开展“⼀河⼀策”实施⽅案编制⼯作,提⾼⽅案编制质量,特制定“⼀河⼀策”实施⽅案编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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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年)编制指南(试行)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8月前言为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完善水治理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要求,我省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7〕42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强调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省水利厅、环保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环保厅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的函》(粤水办函〔2017〕117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县要根据本级河湖名录,抓紧组织开展辖区内主要河湖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并于2017年年底前出台实施。
为确保《工作方案》落到实处,指导开展“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县级及以上级别的领导担任河长的河道,县级以下河道可参照执行。
考虑到各地情况复杂多样,使用本指南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
目录总则 (1)(1)主要目的 (1)(2)编制主体 (1)(3)编制对象 (1)(4)编制方式 (1)(5)编制原则 (2)(6)水平年 (2)(7)技术路线 (3)(8)任务分工 (5)1 概况 (6)1.1 自然地理 (6)1.2 经济社会发展 (6)1.3 水资源开发利用 (6)1.4 水污染 (6)1.5 水生态环境 (6)1.6 现有工程 (7)2 主要问题 (7)3 目标指标 (8)4 主要任务及措施 (9)4.1 保护水资源 (9)4.2 保障水安全 (12)4.3 防治水污染 (13)4.4 治理水环境 (16)4.5 修复水生态 (18)4.6 管理保护水域岸线 (20)4.7 强化执法监管 (21)4.8 “互联网+河长制”建设 (22)5 投资匡算及年度实施计划 (23)5.1 投资匡算 (23)5.2 年度实施计划 (23)5.3 远期实施建议 (23)6 保障措施 (24)6.1 组织保障 (24)6.2 监督考核 (24)6.3 经费保障 (24)6.4 公众参与 (24)附表 (27)附图 (34)总则(1)主要目的为落实好《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的要求,指导开展“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提高方案编制质量,特制定“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2)编制主体原则上,设立县级及以上河长的河流由河流归属的最高一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水利、环保、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对只有镇级、村级河长的独立河流,可以由县统一组织,简化方案编制内容,整体或分片、分河编制。
(3)编制对象原则上以河流为单元编制,跨市、县未设立上一级总河长的河流,可以以河段为单元编制,并做好全河的协调衔接。
(4)编制方式采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方式编制。
“自上而下”是指由上一级河长办组织制定整体工作思路,并将治理保护目标与任务按照河流行政区划层级关系分解落实到下一级河长。
“自下而上”是指下级河长办负责编制所属河流、河段方案,由上一级河长办根据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
(5)编制原则——坚持流域统筹、系统治理牢牢把握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统筹流域和行政区域,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和干支流,统筹城市和乡村、水域和陆地,系统推进河湖治理与保护,构建安全生态、蓄泄兼筹、循环通畅、多源互补的江河湖库水系。
——坚持问题导向、因河施策从河湖自身特点、现状、问题出发,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排查,抓住河流河段管护的主要矛盾,对症下药,因地制宜、因河施策,重点解决严重影响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
——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实效按照轻重缓急,统筹考虑投资规模、实施效果、前期工作、资金来源与保障措施,以近期为重点,兼顾远期目标,对于提升河湖健康水平最为显著的措施,应重点部署、优先安排。
——坚持专业协调、措施落地按照综合治理的要求,打破部门、区域、层级的壁垒,充分利用已有规划和治理方案成果,做好目标、任务之间衔接,充分考虑工程及管理措施的可行性,落实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及要求。
(6)水平年基准年采用2015年,规划水平为2020年。
(7)技术路线按照“摸清底数、系统梳理、问题导向、方案落地、工作分解、重点突出、协调推进、强化考核”的总体工作思路,充分利用现有规划成果,对未有规划成果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实施方案。
在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河流补充开展现状调查,摸清流域(河流)现状基本情况,重点补充与水环境、水生态相关的要素调查。
从水资源、水安全、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水域岸线管理以及执法监督等方面,系统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国家、省和流域区域要求,确定治理保护目标任务。
从治理和管控两方面入手,提出治理保护对策措施。
按照治理保护工作紧迫性,确定2020年前任务实施安排,落实责任分工。
最后,要划分职责和断面,明确各级河长和各相关部门职责,划清交接断面清单。
“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流程见图1。
4图1“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流程图(8)任务分工“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涉及水利、环保、国土、住建等诸多部门,需要明确并落实各项任务内容的主要责任部门,并需要各相关部门提供基本资料、存在问题及任务措施等内容。
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任务内容清单见表1。
表1 主要部门责任清单1 概况1.1 自然地理说明河流所处的地理位置、发源地、流经区域,河流特征、流域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植被特征、水文气象和水资源特征,流域内历史自然灾害发生情况等。
1.2 经济社会发展说明流域内国土面积、经济发展情况、土地开发利用情况、主要的农产品、矿产资源开发等。
1.3 水资源开发利用说明总用水量、人均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废污水排放量;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农村饮用水源地,取水口、取水规模等。
1.4 水污染说明入河排污口数量、入河排污量、重点水污染企业和工业聚集区情况;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场现状及污染治理情况;农药化肥使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情况等。
1.5 水生态环境说明水质监测断面及水质类别,水功能区达标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以及重要控制断面水质达标情况;重要湿地、水生生物及鱼类重要生境等。
1.6 现有工程说明水库、堤防、水闸、泵站、灌区、水电站;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情况;农村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情况。
2 主要问题从水资源、水安全、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水域岸线、执法监管等方面分析面临的主要问题。
问题的总结与梳理应与目标和任务相结合。
(1)水资源从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水资源管理现状等方面分析。
(2)水安全从防洪排涝能力、防洪治涝工程建设、薄弱环节、非工程措施、监测预警等方面分析。
(3)水污染从入河排污口、工业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方面分析。
(4)水环境从水质现状、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重污染流域和黑臭水体治理、农村水环境治理等方面分析。
(5)水生态从生态流量、河流生态特征、水生生物资源、水土流失状况等方面分析。
(6)水域岸线从岸线控制线、功能分区、管理等方面分析。
(7)执法监管从执法任务、执法条件、执法措施等方面分析。
以上问题分析要领可参考附件2。
3 目标指标《工作方案》提出,到2017年年底,全省境内河湖全面建立河长制,构建省、市、县、镇、村五级河长制组织体系。
到2020年底,水资源利用更加充分,水环境改善更加明显,水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总目标,努力实现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走在前列。
“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应在《工作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下,按照珠三角“构建绿色生态水网”和粤东西北“打造平安生态水系”两种模式,对河湖已有较为完整、可用的规划成果,应根据上位规划或方案,对本河湖治理保护的各项控制性指标进行分解确定。
对缺乏上位规划和方案成果的,可根据河湖特点与功能定位和现状问题,结合上级河流管控目标要求和本级河段功能定位,确定本河湖治理保护目标和指标。
确定目标任务的主要要求如下:1)与相关规划目标任务相协调;2)与本级河湖治理保护要求和功能定位相协调;3)与所在行政区已出台的各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内容保持衔接;4)对于已达到目标的河流,按照“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采取保护措施;5)重点考虑近期应达到的目标任务要求。
指标体系见附表4。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作调整。
4 主要任务及措施从河湖现状特点和问题出发,分流域、分河段、分区域,按照已确定的河湖治理与保护目标要求,充分考虑需要和可能,结合已有河湖治理与保护的成功经验,因地制宜制定河湖治理与保护的主要任务。
4.1 保护水资源4.1.1 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1)用水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加快制定省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建立覆盖流域和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
根据现有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成果,在水量丰沛地区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地区之间,提出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
(2)用水效率控制1)农业节水利用现有灌区规划成果,通过调查,查看是否有新的要求和变化,复核纳入2020年前实施的灌区改造项目。
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等成果,分析现有灌溉技术和节水水平,提出近三年节水灌溉技术试点和农业节水示范区的项目。
根据《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提出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2)工业节水将《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等对高耗水、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的用水单位之间推行串联用水和循环用水要求纳入本方案。
根据工业企业提出清洁化改造和达标整治方案,提出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建设工业节水示范工程、节水型企业,重点工业用水户开展水平衡测试,制定节水整改优化方案的要求。
3)生活节水根据《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等,提出新建房屋和已建房屋对节水器具使用,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的要求;根据已有公共供水管网节水改造计划,提出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安排。
根据《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提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定额管理,积极推进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采用阶梯水价的要求。
4)非常规水源利用利用现有海绵城市建设、水资源综合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等成果,根据新形势要求,进一步复核再生水、雨水、海水、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的实施安排。
(3)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根据现有规划成果,进一步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要求;对于未有规划的区域,提出推进核定辖区内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工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