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年)编制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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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

“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年)编制指南(试行)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

前言

为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完善水治理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要求,我省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7〕42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强调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省水利厅、环保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环保厅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的函》(粤水办函〔2017〕117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县要根据本级河湖名录,抓紧组织开展辖区内主要河湖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并于2017年年底前出台实施。为确保《工作方案》落到实处,指导开展“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县级及以上级别的领导担任河长的河道,县级以下河道可参照执行。考虑到各地情况复杂多样,使用本指南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

目录

总则 (1)

(1)主要目的 (1)

(2)编制主体 (1)

(3)编制对象 (1)

(4)编制方式 (1)

(5)编制原则 (2)

(6)水平年 (2)

(7)技术路线 (3)

(8)任务分工 (5)

1 概况 (6)

1.1 自然地理 (6)

1.2 经济社会发展 (6)

1.3 水资源开发利用 (6)

1.4 水污染 (6)

1.5 水生态环境 (6)

1.6 现有工程 (7)

2 主要问题 (7)

3 目标指标 (8)

4 主要任务及措施 (9)

4.1 保护水资源 (9)

4.2 保障水安全 (12)

4.3 防治水污染 (13)

4.4 治理水环境 (16)

4.5 修复水生态 (18)

4.6 管理保护水域岸线 (20)

4.7 强化执法监管 (21)

4.8 “互联网+河长制”建设 (22)

5 投资匡算及年度实施计划 (23)

5.1 投资匡算 (23)

5.2 年度实施计划 (23)

5.3 远期实施建议 (23)

6 保障措施 (24)

6.1 组织保障 (24)

6.2 监督考核 (24)

6.3 经费保障 (24)

6.4 公众参与 (24)

附表 (27)

附图 (34)

总则

(1)主要目的

为落实好《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的要求,指导开展“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提高方案编制质量,特制定“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2)编制主体

原则上,设立县级及以上河长的河流由河流归属的最高一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水利、环保、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对只有镇级、村级河长的独立河流,可以由县统一组织,简化方案编制内容,整体或分片、分河编制。

(3)编制对象

原则上以河流为单元编制,跨市、县未设立上一级总河长的河流,可以以河段为单元编制,并做好全河的协调衔接。

(4)编制方式

采用“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方式编制。

“自上而下”是指由上一级河长办组织制定整体工作思路,并将治理保护目标与任务按照河流行政区划层级关系分解落实到下一级河长。

“自下而上”是指下级河长办负责编制所属河流、河段方案,由上一级河长办根据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

(5)编制原则

——坚持流域统筹、系统治理

牢牢把握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统筹流域和行政区域,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和干支流,统筹城市和乡村、水域和陆地,系统推进河湖治理与保护,构建安全生态、蓄泄兼筹、循环通畅、多源互补的江河湖库水系。

——坚持问题导向、因河施策

从河湖自身特点、现状、问题出发,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排查,抓住河流河段管护的主要矛盾,对症下药,因地制宜、因河施策,重点解决严重影响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

——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实效

按照轻重缓急,统筹考虑投资规模、实施效果、前期工作、资金来源与保障措施,以近期为重点,兼顾远期目标,对于提升河湖健康水平最为显著的措施,应重点部署、优先安排。

——坚持专业协调、措施落地

按照综合治理的要求,打破部门、区域、层级的壁垒,充分利用已有规划和治理方案成果,做好目标、任务之间衔接,充分考虑工程及管理措施的可行性,落实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及要求。

(6)水平年

基准年采用2015年,规划水平为2020年。

(7)技术路线

按照“摸清底数、系统梳理、问题导向、方案落地、工作分解、重点突出、协调推进、强化考核”的总体工作思路,充分利用现有规划成果,对未有规划成果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实施方案。

在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河流补充开展现状调查,摸清流域(河流)现状基本情况,重点补充与水环境、水生态相关的要素调查。从水资源、水安全、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水域岸线管理以及执法监督等方面,系统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国家、省和流域区域要求,确定治理保护目标任务。从治理和管控两方面入手,提出治理保护对策措施。按照治理保护工作紧迫性,确定2020年前任务实施安排,落实责任分工。最后,要划分职责和断面,明确各级河长和各相关部门职责,划清交接断面清单。“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流程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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