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指南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核,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2020年4月14日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质增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对试点城市的安排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8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的函》(建法函〔2019〕207号)的新要求,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2018年改革试点和2019年优化提升基础上,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继续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审批效率,优化服务质量,降低企业成本。
到2020年6月底前,开展“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进一步优化提升告知承诺制效率。
2020年底前,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深入推进差异化分类改革,细化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将全流程审批用时控制在20至90个工作日以内,全面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努力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一流营商环境。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放管服相结合。
切实推动政府职能从重审批向强监管、优服务转变。
凡是在事前审批中提出简政放权措施的,应同步配套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形成闭合管理,确保减事项不减责任,放权限不弱服务。
(二)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指南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指南一、项目生成阶段2﹒前置审查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前置审查并联并行办事指南二、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办事指南(一般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一、项目生成阶段2﹒前置审查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前置审查并联并行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1﹒事项名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前置审查并联并行2﹒审查类型:承诺件3﹒受理机构: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4﹒办理窗口: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综合窗口5﹒法定时限:暂无6﹒承诺时限:暂无7﹒收费依据及标准:暂无8﹒窗口电话:848451839﹒投诉电话:8486594210﹒办公地址及时间: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三楼A区;工作日9:00-17:0011﹒网上预审:是12﹒网上审批:否二、审批依据暂无三、办理流程1﹒窗口办理第一步:申请人在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上下载并填写《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前置审查申请表》,凭《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在项目拟用地属地区(市)县政府确定的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项目申请窗口发起申请,勾选项目类型(单独选址/非单独选址),勾选产业类别,并在“多规合一”平台上标示形成用地范围示意图,上传申请资料。
第二步: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将申请资料推送至“多规合一”平台进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前置审查并联并行阶段。
第三步:项目拟用地属地区(市)县政府确定的平台项目申请窗口将国土部门归集各并联审查单位的并联审查意见后出具的《会审意见表》、《技术审查报告》或《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拟供地方式的函》通知申请人领取。
四、申请材料(一)单独选址项目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四川省统一定制)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3﹒负责初审的国土部门的初审意见(包含有无违法用地情况说明)4﹒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文件或相关产业政策文件)5﹒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其他相关图件6﹒建设项目用地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请报告书8﹒建设项目无用地标准或确需突破用地标准的,提供节地评价报告9﹒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或占用耕地规模较大的(线性工程占用耕地100公顷以上、块状工程70公顷以上或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50%以上,不包括水库类项目),提供踏勘论证报告10﹒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1980国家大地坐标系)11﹒提供shape格式矢量数据(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用地总面积两个属性字段)(二)非单独选址项目土地权属文件(含征地批文、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五、申请条件暂无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二、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一般政府投资项目)一、项目概述1﹒事项名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一般政府投资项目)2﹒审查类型:承诺件3﹒受理机构: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4﹒办理窗口: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综合窗口5﹒法定时限:区国土:20-30个工作日区发改局:15-45个工作日区规划局:30-45个工作日6﹒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7﹒收费依据及标准:区国土局:部分审批事项收费成国土资发〔2006〕519号、〔2007〕436号、〔2011〕302号、成国土资发〔2007〕338、436、528号。
成都市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办法
成都市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办法2001-8-1 10:51第一条为加快投资体制改革,简化办事程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办事流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中心城范围内属于市级审批权限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
第三条成都市建设委员会为成都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的牵头承办单位,负责我市城市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权限范围内负责本地区城市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安全生产、市政公用、人防、气象、地震等业务主管部门参加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的裱设计会审。
第四条成都市市政管理权限的建筑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新建、改(扩)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和大型工业项目,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审批。
(一)政府投资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含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二)政府投资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含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三)非政府投资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含 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四)非政府投资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含8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五)地面12层以上(含12层)的高层建筑;(六)大型工业项目。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报送初步设计审批时,应提交下列资料:(一)申请书;(二)填写成都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登记表;(三)建设项目立项登记通知(政府项目提交项目建议书批复或计划,经济部门可研批复);(四)市规划部门批准的该项目设计方案;(五)用地红线图;(六)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重要建设项目报审表(地面十二层、高度40米以下免交);(七)经备案的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八)成都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概要表;(九)初步设计图纸;(十)初步设计概算;(十一)初步设计概算;(十二)地勘资料;(十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家审查意见;(十四)应进行地震安评的工程,提交地震安评报告及搞震设防要求。
成都市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及流程
成都市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及流程(试行)第一部分窗口直办项目审批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招拍挂土地、时限:即办)(一)必备文件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2、土地权属文件1份、土地出让合同;3、成都市规划信息技术中心出具的1:500(或1:1000)用地红线地形图5份;4、勘测单位出具的红线拨地交接单1套(放线成果图);5、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等。
(二)工作程序1、窗口受理并审查报建材料;2、科长复审;3、副局长审定并签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窗口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核发的批准文件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2、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四)备注规划设计条件以招拍挂时取得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不再重新核发规划设计条件。
二、办理临时售楼部规划审查(一)必备资料1、建设临时售楼部申请1份;2、临时售楼部建施总平图2份;3、已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总平图1份(复印件);4、已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1份(复印件);5、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
(二)工作程序1、窗口受理并审查报建材料;2、科长复审;3、副局长审定并签发。
(三)核发的批准文件临时售楼部的建筑总平面图1份。
(四)备注临时售楼部的位置应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红线内,如超出用地红线,转建管科办理。
三、办理煤气、给水、排水接管、道路开口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限:即办)(一)必备文件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及申请报告、相关纪要各1份;2、建施总平面图、土地权属证明文件(1:500用地红线图2份,其中1份标注拟建起止接管点位置、管径,道路接口位置等。
(二)工作程序1、窗口受理并审查报建材料;2、经办人员根据控规要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及建设要求审查施工设计图;3、科长复审;4、副局长签发施工图。
(三)核发的批准文件施工设计图(或道路设计图)2份。
(四)备注1、若拟建管线须穿越相邻单位用地,需提供相邻单位同意在其用地内埋设管线的证明文件1份。
成都高新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成都高新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适用于在审批管理平台运行项目)一、项目概述.项目名称:成都高新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理类型:承诺件.受理机构:成都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办理窗口:成都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法定时限: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一般政府投资项目:个工作日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个工作日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平方M,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项目)个工作日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个工作日.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窗口电话:、.投诉电话:.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周六:—为预约服务时间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十一、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十、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七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住建部令第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号令)第六十五条;.《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号)第十三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号)第十六、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府函〔〕号);.《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成府发〔〕号)。
三、办理程序申请单位在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填写打印《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持申请材料向成都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化决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化决策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1.29•【字号】成办函〔2018〕211号•【施行日期】2018.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化决策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函〔2018〕211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化决策管理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1月29日成都市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化决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程序,提高投资效益,提升管理水平,为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奋力实现新时代成都“三步走”战略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范围)成都市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的决策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包含以下几类:(一)市本级政府财政资金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投资建设且占投资主导地位的政府投资项目。
(二)政府负有提供责任又适宜市场化运作,采取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等适当方式,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展建设运营的市本级PPP项目。
(三)在前两类项目之外,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提出规划并提供一定要素保障,交由市属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按照市场化方式自筹资金建设运营的市本级政府间接投资项目。
第三条(决策原则)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应当遵循规范、高效、公开的原则,量入为出、综合平衡,坚持民主和科学的决策制度,实行集体决策和依法决策。
第二章项目决策第四条(计划申报)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年度计划管理。
市级各部门(单位)应于每年第四季度向市发改委报送本单位下一年度政府性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以下简称年度计划)。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规划核实、土地核验“多验合一”的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9〕31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审批和城乡规划许可“多审合一”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绵阳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绵阳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事项(以下简称:多验合一事项)。
区、县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多验合一事项申请办理条件。
(一)取得《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登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验线合格证明等法定前置要件。
(二)建设项目(含项目主体、配套设施)按要求建设完成。
(三)建设项目现场按要求完成设施、垃圾清理和建构筑物拆除。
(四)具备“多测合一”资质并按要求入库的测绘单位出具的测绘竣工报告。
第四条多验合一事项主要审核内容。
(一)核验是否符合土地用途和范围;(二)核实是否符合规划条件,是否符合经审核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和总平面图;(三)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市场、管理等配套公共设施是否按照规划条件和规划设计方案建成;(四)绿地率、停车位、社区、物管用房等配套是否达到规划条件和方案规定的指标,绿化是否已经实施到位;(五)是否涉及违法、违规建设;(六)其他相关要求。
第五条窗口一次告知。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项目全部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后,向行政审批窗口提出验收申请。
审批窗口根据验收内容,一次性告知发放“多验合一”验收条件、验收程序、材料清单。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20•【字号】成府发[2008]58号•【施行日期】2008.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08〕58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成都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一、基本思路按照改善投资环境、减少办事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的原则,将建设项目涉及的21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按建设项目全过程分为用地、环保、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商品房预售、产权办理7个控制节点,由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建委、市房管局等6个部门牵头,实施并联审批,减少环节、缩短时限、提高效率。
真正做到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我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并联内容在7个控制节点上,具体并联的审批事项如下:(一)市国土局牵头的用地手续节点上,在土地招拍挂或办理土地划拨手续前,并联市规划局确立的规划设计条件,组织完成项目涉及的文物勘探和保护工作及电力部门供电容量配套。
(二)市环保局牵头的环保手续节点上,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三)市发改委牵头的项目手续节点上,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如属技改项目,则由市经委负责),并联市防震减灾局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审定。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并审批。
(四)市规划局牵头的规划手续节点上,完成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并联14个部门和单位的相关事项:将市林业园林局的古树名木保护、市国土局的土地整合、市城管局的广告位设置、市安监局的安全设施设置、市交管局的道路开口、市文化局的文物保护、市国安局的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市水务局的涉水事项、市卫生局的涉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及涉及自来水、燃气、供电、通讯、地铁等与项目相配套的相关事项,一并纳入规划设计条件。
成都市建设项目报建流程要点说明
市的建设项目报建流程1.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2.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办事指南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备案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6.建设项目报建费审核办理指南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8.夜间施工许可审批9.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部分) 10.建筑业企业资质初审与变更11.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申请注册办事指南 1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初审1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办理指南 14.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升级与变更15.省市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业务备案办事指南 16.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17.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办理指南 18.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初审与变更19.民用建筑工程室环境污染控制检测机构资质初审 20.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初步设计审查2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工程) 22.省建设工程造价师管理(注册、年检、变更)23.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聘用备案 24.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职能部门审查办事指南25.燃气经营企业年检 26.燃气设施改动审批27.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 28.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围作业审批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2、办理单位:市建设委员会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草市街2号5楼)4、承诺时限:资料齐备后8个工作日5、收费标准:不收费6、窗口: 86917534、869175357、投诉:86924837、8692193二、法定依据1、《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2、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的通知(成府发[2001]118号)。
三、审查围1、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含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2、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含8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3、地面12层以上(含12层)的高层建筑;4、国家与省重点建设项目、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项目。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4.14•【字号】成府发〔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府发〔2020〕6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核,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2020年4月14日成都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质增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对试点城市的安排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8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的函》(建法函〔2019〕207号)的新要求,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2018年改革试点和2019年优化提升基础上,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继续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审批效率,优化服务质量,降低企业成本。
到2020年6月底前,开展“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进一步优化提升告知承诺制效率。
2020年底前,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深入推进差异化分类改革,细化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将全流程审批用时控制在20至90个工作日以内,全面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努力建设符合国际标准的一流营商环境。
成都工程审批方案
成都工程审批方案一、前言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城市之一,成都市拥有着优秀的地理位置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工程建设是必不可少的一环,而工程审批则是保证工程建设行为合法合规的保障机制。
因此,本文将对成都市工程审批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二、城市工程审批机构根据国家和省级有关机构的规定,成都市的工程审批机构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门:1.成都市规划局:主要负责对建筑、扩建、改建等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批,以及协调其他单位进行相关审批工作。
2.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规划、建设等进行审批,指导市政、供水、排水、供电等工程的建设。
3.成都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负责对环境保护、能源节约、环境监测等进行审批,并督促工程建设单位落实环保要求。
4.成都市安全监督局:主要负责对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符合安全规范。
三、工程审批流程成都市工程审批流程主要包含以下步骤:1.工程建设单位提出申请。
工程建设单位在提交工程审批申请前,需要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并确定经费来源。
2.形成审批意见。
审批部门在接到工程建设单位的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审批意见并反馈给工程建设单位。
3.相关部门审批。
根据审批意见,相关部门对工程建设申请进行审批,包括建筑、环保、安全、规划等审批工作。
4.颁发审批证书。
审批通过后,相关部门颁发审批证书,工程建设单位方可着手进行工程建设。
5.现场检查。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审批部门会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以确保工程建设符合审批要求。
6.完成验收。
工程建设完成后,审批部门会进行验收工作,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四、常见问题解答1.工程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被否决,该如何处理?工程建设单位可以联系审批部门,并根据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申请材料,重新提交申请。
2.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谁来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同时相关部门也会进行调查和处理。
成都市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流程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
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7.07•【字号】成府函〔2019〕57号•【施行日期】2019.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9〕57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核,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2019年7月7日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升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继续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2018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成果基础上,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环节、要件,压缩审批时间,2019年6月底前,将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涉及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总用时压减至90个工作日以内。
同时,拓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范围至不动产首次登记环节,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规范管理。
2019年底前,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要件、优化政务服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2020年底前,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信息数据平台、审批管理体系、监管方式“四统一”。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重点突出。
以优化城市营商环境为目标,聚焦项目生成、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和“一张蓝图”“一个系统”“区域评估”“多测合一”等重点任务,实施优化提升。
成都市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及流程
成都市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及流程(试行)第一部分窗口直办项目审批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招拍挂土地、时限:即办)(一)必备文件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2、土地权属文件1份、土地出让合同;3、成都市规划信息技术中心出具的1:500(或1:1000)用地红线地形图5份;4、勘测单位出具的红线拨地交接单1套(放线成果图);5、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等。
(二)工作程序1、窗口受理并审查报建材料;2、科长复审;3、副局长审定并签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窗口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核发的批准文件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2、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四)备注规划设计条件以招拍挂时取得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不再重新核发规划设计条件。
二、办理临时售楼部规划审查(一)必备资料1、建设临时售楼部申请1份;2、临时售楼部建施总平图2份;3、已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总平图1份(复印件);4、已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图1份(复印件);5、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
(二)工作程序1、窗口受理并审查报建材料;2、科长复审;3、副局长审定并签发。
(三)核发的批准文件临时售楼部的建筑总平面图1份。
(四)备注临时售楼部的位置应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红线内,如超出用地红线,转建管科办理。
三、办理煤气、给水、排水接管、道路开口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限:即办)(一)必备文件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及申请报告、相关纪要各1份;2、建施总平面图、土地权属证明文件(1:500用地红线图2份,其中1份标注拟建起止接管点位置、管径,道路接口位置等。
(二)工作程序1、窗口受理并审查报建材料;2、经办人员根据控规要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及建设要求审查施工设计图;3、科长复审;4、副局长签发施工图。
(三)核发的批准文件施工设计图(或道路设计图)2份。
(四)备注1、若拟建管线须穿越相邻单位用地,需提供相邻单位同意在其用地内埋设管线的证明文件1份。
成都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
成都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事指南(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成都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办理类型:即办件3.受理机构: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办理窗口:市政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5.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7.窗口电话***8.投诉电话***9.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7:00;周六 09:00—17:00为预约服务时间二、法定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号);3.《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4.《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6号)5.《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五条);6.《成都市建设项目一站式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7.《成都市人民政府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8〕91号)。
三、办理程序第一步:建设单位提供有关备案文件、资料;第二步:审查备案文件资料;第三步:符合要求当场予以备案。
四、申请材料1.成都市建设工程并联并行竣工验收及备案申请表;(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建设工程并联竣工验收通知书;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5.建设项目竣工补交报建费工作联系单(原件);(多测合一报告中的房屋建筑面积成果面积超出施工许可证总面积时需提供,装饰装修工程不提供)6.法定代表人声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7.多测合一成果报告或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8.工程结算书封面(原件);(封面有甲乙双方公章、造价师资质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乙方如无造价工程师可以加盖建设工程造价员执业章,如甲方无造价工程师需聘请第三方造价咨询企业,盖第三方造价咨询企业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及造价师资质章)9.防雷装置检测报告;10.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备注:如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查验原件。
工程建设项目四个阶段主流程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工程建设项目四个阶段主流程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一、立项用地规划阶段L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4.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5.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6.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备案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L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含设计方案审查)三、施工许可规划阶段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备案2.施工招投标备案(电子招投标除外)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4.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6.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7.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四、竣工验收阶段(联合验收)1.建设工程规划核实2.建设用地检查核验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4.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抽查5.人防工程或者兼顾人防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6.建设工程档案验收7.工程竣工验收监督8.绿色建筑专项验收监督9.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10.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详细内容见附件1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4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5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6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备案1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含设计方案审查)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备案2施工招投标备案(电子招投标除外)345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6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7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联合验收办事指南。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分中心办事指南
23、建设项目报建费交费核缴单(收原件);
24、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表。
以上所有表格均可在成都市建委网站http:// HYPERLINK "" 或成都建信网http:// HYPERLINK "" 下载。
(二)市规划局:建施总平面图(1份);建施平、立、剖面图(1份)。
(三)市消防支队:各专业施工图(各1份,包括建施总平面图、水施总平面图)。
(四)市卫生局:建施总平面图(1份);建施图(1份,纯住宅项目不报);水施总平面图(1份);水施生活饮用水二次贮水设施及水泵房平面图(1份);通风专业施工图(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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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人防办:建施总平面图(1份);地下室各专业施工图(1份)。
(六)市水务局:水施总平面图(1份)。
(七)市安监局:建施总平面图(1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1份)。
(八)市气象局:设计说明(1份);电施防雷设计图(1份)。
(九)市广电局:设计说明(1份);电施有线电视设计图(1份,非住宅项目不报)。
15、《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一式四份并签章;《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资料交接材料证明表》一式四份并签章;《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自查表》一式四份并签章;中标企业项目负责人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能力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中标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安全员一寸彩照一张;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建设项目选址许可一、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4、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3)-→复审、审定(1)-→办证、发放(1)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6、窗口电话:86917526、86917530、86917531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二、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条;《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五条;《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
建设部《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三、办理程序第一步:申请人持根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报建须知》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依法作出同意选址的书面决定,向申请人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勘测放线单1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函复意见通知书1份。
四、申请材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1)出让、转让或划拨土地,需提供征地批准文件或供地单位供地文件(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2)自有、招标、拍卖、挂牌土地,需提供相关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3、扩建项目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
4、联建项目需提交联建协议1份。
5、1:500地形图6份,其中一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建设工程报建流程-项目策划生成阶段
项目生成储备办事指南1.办理环节项目立项前置审查环节。
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以下简称合规审查)以“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为基础,统筹协调各部门开展并联并行的合规性审查,汇总合规审查意见,出具规划控规信息图,建立合规项目库。
2.办理依据(1)经依法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府函〔2018〕91号)3.办理范围适用于成都市市域范围内所有新建、改扩建项目的生成管理,保密项目除外。
4.办理内容出具合规性审查意见书5.办理材料(其他委办局需要的材料待补充)1.申请表(原件1份,盖鲜章);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1份,盖鲜章,核原件)及申报单位委托函(原件,盖鲜章);3.自有土地需提供国土权属证明文件,应提交对应已取得的划拨决定书,已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书,已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盖鲜章,核原件)。
4.非自有土地报建需提供征地批文(复印件一份,盖鲜章,核原件);5.国家、省、市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应当提交具有相应的国家和省、市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盖鲜章,核原件)或政府会议纪要(复印件1份,盖鲜章);6.其他需要说明的文件、图纸等;7.1-6项资料的电子文件光盘(jpg格式、cad格式或pdf格式)6.决定机关成都高新区“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7.办理程序(一)申请人在成都高新区政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提交《成都市工程建设合规审查申请表》(附件1),由窗口工作人员录入申请表,在“多规合一”空间信息平台上绘制带有明确坐标的用地范围示意图并推送至市或郊区(市)县多规办及合规并联审查部门(附件9)。
(二)合规审查部门在接收到窗口推送的项目后,并联并行开展合规审查工作,在10个工作日内(重大项目7个工作日)出具合规审查意见(附件2),通过业务协同平台发送至多规办。
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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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指南一、项目生成阶段﹒前置审查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前置审查并联并行办事指南二、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办事指南(一般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园区内工业、仓储及生产配套设施项目)一、项目生成阶段﹒前置审查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前置审查并联并行办事指南一、项目概述﹒事项名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前置审查并联并行﹒审查类型:承诺件﹒受理机构: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办理窗口: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综合窗口﹒法定时限:暂无﹒承诺时限:暂无﹒收费依据及标准:暂无﹒窗口电话:﹒投诉电话:﹒办公地址及时间:龙泉驿区北泉路号三楼区;工作日﹒网上预审:是﹒网上审批:否二、审批依据暂无三、办理流程﹒窗口办理第一步:申请人在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上下载并填写《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前置审查申请表》,凭《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在项目拟用地属地区(市)县政府确定的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项目申请窗口发起申请,勾选项目类型(单独选址非单独选址),勾选产业类别,并在“多规合一”平台上标示形成用地范围示意图,上传申请资料。
第二步: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将申请资料推送至“多规合一”平台进入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前置审查并联并行阶段。
第三步:项目拟用地属地区(市)县政府确定的平台项目申请窗口将国土部门归集各并联审查单位的并联审查意见后出具的《会审意见表》、《技术审查报告》或《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拟供地方式的函》通知申请人领取。
四、申请材料(一)单独选址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四川省统一定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负责初审的国土部门的初审意见(包含有无违法用地情况说明)﹒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文件或相关产业政策文件)﹒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其他相关图件﹒建设项目用地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提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请报告书﹒建设项目无用地标准或确需突破用地标准的,提供节地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或占用耕地规模较大的(线性工程占用耕地公顷以上、块状工程公顷以上或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以上,不包括水库类项目),提供踏勘论证报告﹒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国家大地坐标系)﹒提供格式矢量数据(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用地总面积两个属性字段)(二)非单独选址项目土地权属文件(含征地批文、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五、申请条件暂无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前置审查并联并行申请表二、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一般政府投资项目)一、项目概述﹒事项名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一般政府投资项目)﹒审查类型:承诺件﹒受理机构: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办理窗口: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综合窗口﹒法定时限:区国土:个工作日区发改局:个工作日区规划局: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个工作日﹒收费依据及标准:区国土局:部分审批事项收费成国土资发〔〕号、〔〕号、〔〕号、成国土资发〔〕、、号。
﹒窗口电话:﹒投诉电话:﹒办公地址及时间:龙泉驿区北泉路号三楼区;工作日﹒网上预审:是﹒网上审批:否二、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划拨用地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三、办理流程﹒窗口办理第一步:申请人在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服务大厅上下载并填写《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用地审批申请表》,携带申请材料向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修改补充。
第二步:受理人员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上传至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由系统将申请资料分类推送至审批单位子系统进行具体事项审批。
第三步:各审批单位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进行审批,对于符合要求的,由综合窗口统一发放批准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应出具《补正通知书》,待资料齐备后继续办理。
审批单位按流程图将办理结果反馈至下一环节的审批部门及综合窗口。
﹒最多跑一次四、申请材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申请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人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依据;(申请人提供)()项目用地边界拐点报告(坐标系);(申请人提供)()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其他图件;(申请人提供)()建设项目用地需要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提供规划修改方案;重大建设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应提供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申请人提供)()项目用地范围是否存在违法用地及查处情况说明。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土地使用权取得凭证(自有土地项目);(系统共享)()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单独选址项目);(系统共享)()用地范围图(项目生成阶段已存在);(系统共享)()供地方案;(项目生成阶段已存在);(系统共享)()主管部门对于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意见;(政策性住房项目);(申请人提供)()燃气管理部门对于燃气发展规划范围内的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的意见;(申请人提供)()涉外建设项目需提供《四川省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涉外项目)(申请人提供)()发改部门的项目管理意见;(系统共享)[]﹒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登记证书;(申请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申请人提供)()外商投资项目还需提供(申请人提供):① 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投资意向书及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等其他相关材料;② 需要国内银行贷款项目须提供银行融资意向书。
(注:该事项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线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应提供《划拨决定书》或国土证明文件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应提供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自有用地项目)(系统共享)()用地范围图(项目生成阶段已存在);(系统共享)()供地方案(项目生成阶段已存在);(系统共享)()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
(系统共享)[]﹒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项目批准文件或立项备案文件(原件); (系统共享)()规划批准文件:选址意见书(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规划条件通知书(复印件)用地红线图(原件),划拨交接单和界址点成果表(原件); (系统共享)()土地权属文件; (系统共享)()土地移交协议(原件); (申请人提供)()《勘测定界图》(原件);(系统共享)()特殊用地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核(协议出让)()项目批准文件或立项备案文件(原件);(系统共享)()规划批准文件:规划条件通知书(复印件)用地红线图(原件),划拨交接单和界址点成果表(原件); (系统共享)()土地权属文件; (系统共享)()土地移交协议(原件);(申请人提供)()《勘测定界图》(原件);(系统共享)()特殊用地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招拍挂)()履约协议书(申请人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申请人提供);()建设用地指标证书(申请人提供);()交易服务费缴费凭证(申请人提供);()特殊情况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许可或外商投资项目许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许可;()项目单位关于拟建项目的核准申请文件;(申请人提供)()项目申请报告;(申请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登记证书(申请人提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统计表(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申请人提供);()信用承诺函(申请人提供);()企业投资项目招标事项承诺表(申请人提供);()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系统共享)()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意见(用地预审意见、供地方式函或成交确认书);(系统共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
[]﹒外商投资项目许可()项目单位关于拟建项目的核准申请文件;(申请人提供)()项目申请报告;(申请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登记证书;(申请人提供)()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申请人提供)()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申请人提供)()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申请人提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统计表(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申请人提供)()信用承诺函;(申请人提供)()企业投资项目招标事项承诺表;(申请人提供)()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系统共享)()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意见(用地预审意见、供地方式函或成交确认书);(系统共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该事项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线办理)五、申请条件六、注意事项七、数量限制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一、项目概述﹒事项名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并联并行审批(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审查类型:承诺件﹒受理机构: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管理局﹒办理窗口: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综合窗口﹒法定时限:区国土局:个工作日区发改局:个工作日区规划局: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个工作日﹒收费依据及标准:区国土局:部分审批事项收费成国土资发〔〕号、〔〕号、〔〕号、成国土资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