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关系具有社会性,又具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婚姻家庭关系具有社会性,又具有

篇一:20XX婚姻家庭法学试题整理打印版

一、名词解释婚姻家庭法学小抄

1、诸法合体就是把调整不同社会关系的法律统一于一个法律之中。

2.家长制是指家长在家庭中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这种权力是独占的,不可分割的。家长统治全家,他们之间不是平等关系,而是主从、尊卑、依附关系,“父为子纲”和“夫为妻纲”一样,都是调整家庭关系的信条。

3.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

4、婚姻家庭制度:一定的社会制度下的婚姻家庭形态,它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从广义上说,婚姻家庭制度是有关婚姻家庭的规范的总合。

5、婚姻家庭关系:以两性结合为前提,以血缘联系为纽带的社会关系。它具有一般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又具有他

自身的特点。既有社会性,也有自然性。

6、群婚制就是团体婚。是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相为夫妻的婚姻形式。

7、血缘群婚制在一个血缘群体内,按照辈分划分为婚姻集团,同一辈分的男女之间互相为夫妻,他们的子女互相为夫妻。

8、亚血缘群婚制指若干数目的姐妹与若干数目的兄弟共同结婚,但是兄弟与姐妹之间没有血缘关系。

9.对偶婚制是指一个男人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

10.直系姻亲是指直系晚辈亲属的配偶和配偶的直系长辈亲属。

11.拟制血亲,指本来没有自然的血缘关系,或无直系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称为法律上拟制血亲。

12、亲等计算亲属关系远近的单位。也就是每经一代为一亲等。亲等数越少,亲属关系越近。

13、结婚男女双方依照法定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14、婚姻自由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婚姻大事,不受他人强制或者干涉。

15.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除买卖婚姻以外的其他借婚姻

索取财物的行为。

16、男女平等指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同等的权利,负担同等的义务。

17、结婚程序婚姻成立的法定手续,又称结婚的形式要件,是指婚姻取得社会承认的方式,具有非常重要的公示、公信性。

18、有偿婚:男子支付女子或者父母某种代价为结婚条件的婚姻。

19、聘娶婚:男子对于女子或者其父母送一定数量的聘金、聘礼为成婚的必要条件的婚姻。

20.共诺婚,是指以男女双方之合意为成婚的必要条件的婚姻。

21、仪式制履行一定的仪式为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

22.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因而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是结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3.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又称婚姻撤销,在我国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缺乏结婚的合意,因受他方或第三者胁迫而结合的违法婚姻。

24、家庭关系是指婚姻、血缘、法律拟制为基础,夫妻、父母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5、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依法享有对未成年子女身

上养育管教和财产上保护管理的权利义务的总和。

26、赡养子女在物质上、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条件。

27、登记离婚是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即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管确认批准,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即为合法有效地解除。

28、离婚效力是指因离婚在法律上所发生的法律后果。离婚后,因婚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笑梅,从而引起当事人之间身份、财产、亲自关系等一系列变化。

29.涉外婚姻中国公民与外国公民,或者外国人与外国人按照我国法律办理结婚、复婚或者离婚。

30.民族婚姻,是指少数民族在本民族内、少数民族之间以及少数民族与汉族的婚姻,包括结婚、离婚与复婚。

31、婚姻关系终止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为法定的事实而消灭。

32、离婚:夫妻双方依照法律的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

33、夫妻别体主义夫妻之间是一种独立的对等关系,各自有独立的人格。

34、分别财产制指夫妻双方婚前和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独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5、联合财产制: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财产仍

然归各自所有。但是该财产被合并在一起,由丈夫统一管理,丈夫的妻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必要时候还可以处分。

36.分别财产制,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的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仍归各自所有;家庭生活费用一般由丈夫支付,但丈夫也可请求妻子负担一部分。

37、共同财产制婚姻关系成立后,将夫妻双方财产以及所得,合并为共同财产,夫妻共同所有。

38.夫妻特有财产是相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言的,指夫妻婚后在实行共同财产制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的财产。这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属于夫妻个人所有。

39.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过错行为导致离

婚的,无过错他方可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

40、家务补偿是对实行分别财产制从事家务劳动的一方配偶离婚时的补偿。

41、社会机构抚养由国家设立的社会福利院对孤儿、弃婴、残疾儿童进行的养育。

42、收养公民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

43、扶养一定范围的亲属间的相互供养和扶助的行为。

44、救助措施权利主体实现自身权益过程中遇到障碍或者受到非法侵害时,法律允许权利人或者有关机关依法采取

的旨在保护或者恢复权利实现的各种手段和方法。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26分)

1.婚姻法的特点是普遍性、伦理性、强制性。

2

3

4

5

6、婚姻法的法律规范,可以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三类。

7专制,漠视子女利益。

8.

9

10.婚姻家庭关系具有社会性,又具有自然性。

11

12

13

14

15.现代各国的立法一般将亲属分为血亲、姻亲和配偶三种。

16

17

1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