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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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房地产和房地产市场

一、房地产和房地产开发的基本概念

1、房地产包括房屋土地财产的总称;房产指建筑在土地上的各种房屋;地产指土地及其上下的一定空间。

2、房地产的特征:房产和地产是结合在一起的,房地产的价值形态、房价、地价往往隐藏在房价之中。

特殊性有:

A、空间的固定性

B、生产和使用的长期性

C、高额度的投资性

D、保值与增值的稳定性

E、社会生活的影响性

F、受政府宏观经济政策限制导向的从属性

二、房地产业的基本概念

它集中了投资开发、建设、营销、物管等多种企业部门的综合产业(第三产业)。结构包括:房地产的开发经营——中介、评估——房地产市场——行政管理部门——物管——经营机构——立法、执法机构——科研研所。

房产业的经营活动:生产、流通、消费

1、生产包括土地生产七通一平——最后得到产品(房屋)

2、流通包括买卖土地房屋、租赁、抵押——统称房地产经营

3、消费对产品进行社会化管理和服务

三、房地产业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讲我国房地产业发展的状况

一、成就

1、开发企业日益增多,外商投资踊跃;

2、土地出让成片开发步伐加快;

3、住宅成为消费的热点;

4、房地产市场价格迅速上扬。

二、展望

1、经营的利润减少;

2、房地产大量空置;

3、耕地的保护制约;

4、房地产业内部的竞争加剧(资金竞争、市场营销竞争、信息竞争)

第三讲房地产市场的体系

一、土地投资市场:

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者

土地租用——第一承租人

房产开发市场:

房产开发管理——开发商

建楼——建筑商

二、房地产市场的构成

买方、卖方、发展商、业主、物业、交易机构

属于一个土地出让的市场和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典卖投资的市场。一级市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二级市场:对开发的房屋第一次出售或出租

三级市场:各使用者之间的交易

四、标的物分类

1、地产市场

2、房屋商品

3、资金

4、劳务

5、技术信息

五、房地产市场的特殊性

1、产品的位置固定

2、价格的特殊性

3、供求的反经济循环性

4、市场价格的层次性

5、双重属性:消费资料(住宅)、生产资料(写字楼)

6、不充分的市场

五、房地产供求市场的特点

1、供应

(1)供给市场缺乏弹性

(2)供给的异质性

(3)供给的地区性

(4)调节的不完全性

2、需求特点

(1)需求的多样性

(2)需求的广泛性

(3)需求的融资性

(4)需求的长期性

3、供求动机的分析

供应:经营、投机、资产流动、迁移

需求:消费需求(生产性消费、生活性消费)

经营需求、保值

第四讲深圳市的房地产管理体制

一、深圳市房地产(国土)属三级管理——市局、分局、国土所

市局:宏观的产权

管理所:市政的监督、收取土地使用费,以地为主,房随地走,房地合一;

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条例

地价款包括:

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开发金

3、市政配套设施金

出让金:指国家收取的租用金。

毛地:未经开发的地,如未填海的地

市政配套设施金:三通一平所需费用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建筑容积率:规定的地块上,全部建筑总面积与土地面积之比(含附属建筑物面积在内,但注明不计算的附属建筑物面积除外)《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

2、楼面地价概念指可销售面积。

3、总建筑面积的概念是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

4、退红线的要求,主要针对道路、建筑层数也要受限制(日照问题的解决),地下室不计在容积率之中。

四、微利商品房和福利商品房

微利房:土地开发费和市政配套设施费

福利房:只收土地开发费]

五、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例条件。

1、取得房地产证

2、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

六、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制度的演变

1、1987年深圳市第一块地拍卖,全国最早,1982年宪法规定土地是国有的,全民的。

2、土地的使用权共五种

(1)历史用地:1980年6月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行政划拔:1980年6月至1988年1月2日土地还不是商品。

(3)协议地:1988年1月3日后(减免地价、市场地价——土地已成商品)(4)招标地:要求所有经融性的地都可采取招标、拍卖的方式。

七、地价:

1、用地的分类

(1)各类商业、办公、贸易、服务、金融、保险、加油站、别墅、饮食和其它商业型用地。

(2)除别墅以外各类居住用地。

(3)各类工业、仓储、交通、运输、港口、电讯、供水、供电等用地。

(4)各类露天场地,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

(5)种植、养殖、蓄牧以及旅游用地。

2、土地等级的划分范围

3、深圳协议用地地价标准

一类可有20%左右浮动,二类可有10%左右浮动。

其中用地地价可调整与容积率有关。

第五讲房地产转让条例

一、转让条件

1、土地费交完25%

2、土地使用权

转让:土地使用权人签转让合同收取转让费,给其它人、企业。

出让:政府通过出让合同,对方出一个地价款。

划拔:政府无偿地给有关组织(国家机关、军事、港口等)

这三种区别在于:有偿、无偿、用途、主体做什么。

二、房地产证的种类

1、《土地所有权证》《集体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深圳《它项权利证》如:《抵押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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