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外购产品进厂检验规范
元器件、辅助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检验规范
文件名元器件、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检验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开关控制设备产品所使用的元器件、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检验要求。
2 总则2.1 一切元器件、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均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准入库。
检验员在检验安全件时,应确认其在相关产品的CCC 认证资料“安全件一览表”中。
2.2 本规范所规定的必检项目为必须检查的项目,允许检验员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检验项目。
2.3首次使用及列入合格供应方的首次供货的电器元件采用抽样检验,样本应采用随机方法抽取。
抽出的样本应依据GB2828-87一般检查水平III级,AQL=0.1实施检验及合格批判定。
除此以外的其他电器元件采用抽样检验,样本应采用随机方法抽取。
抽出的样本应依据GB2828-87 一般检查水平II级,AQL=1.0实施检验及合格批判定。
2.4 批量与样本的计量单位应尽量采用购入合同(或发票)上规定的计量单位,如果为了便于取样本允许将原来以重量作为计量单位的物资,按其实物状态转为以“张” 、“条” 、“盒” 、“桶”、“捆” 、等单位来计量,但应在检验记录单上注明。
2.5 送检部门(人员)应按订货合同或采购清单的要求,在送检单上详细、完整地填明送检物资的型号(牌号)规格以及应有的附件与备件。
3 原辅材料检验3.1 必检项目:a)质保书或合格证等由生产厂或供货单位提供的证明其质量合格的文件,也可以是上述文件的复印件;b)规格;c)牌号;d)外观。
3.2 检验方法3.2.1质量证明文件。
3.2.2 规格检查3.2.3 牌号检查可根据质量证明文件判定。
3.2.4 外观a) 金属材料、母排不得有严重氧化、锈蚀、麻坑、翘曲变形,表面不允许有结疤、划伤、夹杂等缺陷。
b) 绝缘材料表面应平整、无气泡与杂质、裂纹、严重划伤等缺陷,层压材料不应有裂纹、起皮、分层现象。
c) 绝缘导线表面应完好无损、颜色符合订货合同或采购单要求,色泽均匀、塑料绝缘者其表面尚应无气泡。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检验规范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产品质量检验规范编制:审核:批准:1、目的本规范规定了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验收的依据和方法,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同和技术协议的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对采购的物资及外协产品的检验。
3、职责机电物资部对所采购物资的特性(技术要求)的完整性、符合性及质量证明书的完整、可靠性负责。
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采购物资、外协产品的检验和记录的保存。
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编制采购物资的采购规范。
经营合同部负责编制外协件的技术协议。
机电物资部仓库负责外购产品的储存管理。
4、原材料的检验检查验收依据1)有关的国家标准;2)产品专用标准、图纸;3)订货合同或技术、工艺部门提供的有关采购规范或技术协议;材料进厂验收质量证明书的审查、确认材料检验员在接受检验任务后应在二日内完成材料质量证明书的核实工作。
核实内容如下:1)核实供货方应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单内,材料质量证明书印章与其单位名称一致,且印章应清晰。
原材料质量证明书所列项目和数据必须符合相应标准、技术协议及合同的要求;2)核实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原则上应是原件,当供方只能提供复印件时,必须加盖供方红色印章,供方经办人姓名、日期,且复印件上原钢厂的质量专用章应清晰可辩、不得有涂改,否则为质证书不合格;3)根据的规定,确定复验项目和取样数量,并及时开出《取样通知单》,以便取样。
编写材料检验号材料检验员对材料质量证明书审查合格后,按材料炉批号编制材料检验号填写在质量证明书上。
实物验收材料检查员应在材料到货后两日内完成以下工作:1)查验实物的钢号、规格和数量要与材料质量证明书、合同一致;2)检验实物外观质量及几何尺寸。
当发现与质量证明书及有关标准要求不符时,按《不合格品处理单》处理;3)对钢板应逐件书写检号、材质、规格。
其它材料按批(或捆)在码垛材料出头处标注检号、材质及规格;4)经判定合格的材料,检查员应及时在材料验收单上填写检验号标记,做为合格确认。
进厂物资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进厂物资质量检验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保证物资符合质量标准,规定了购入物资检验的责任、权限、内容、要求和程序,适用于本厂所有购入物资与外协产品的检验管理。
2、引用文件进货检验和试验规范3、职责物资总库负责外购物资、外协产品的到货通知,提供到货名称、规格、型号及不合格品的退换。
质检科负责外购物资、外协件的质量检验。
生产技术科负责提供外购外协产品的技术标准、工艺图纸。
4、管理内容4.1检验范围4.1.1购入设备4.1.2购入的钢板、圆钢、型钢(材)等一类物资,电机、减速器、标准件等二类物资,消耗材料、办公用品等三类物资。
4.1.3外委、外协产品。
4.2检验程序4.2.1购入物资到货后,由物资总库通知质检科,并根据相应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合同条款中的质量标准。
4.2.2技术部门提供相关物资的技术标准、工艺图纸等技术资料。
4.2.3质检科对购入物资依据相关标准进行检验。
4.2.4验收合格后,购入物资检验员在物资验收单上签署验收产品状况,物资总库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3检验内容4.3.1成套设备的检验a 检验各生产厂家出具的设备合格证、说明书、生产许可证、产品售后服务保修单、装箱明细单。
b 对我公司无检测手段的产品,由该设备使用单位按试验要求进行检验,试验合格后由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
4.2.2设备的零件、配件的检验a 依据技术资料、合格证、出厂验收报告进行检验。
b 依据技术标准的抽样比例进行抽样检验几何尺寸及相关数据。
c 需进行性能检验的产品由理化计量部门进行相关理化试验。
d 对电器产品、安全件要检验相应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煤安标志准用证及相关性能报告,对无法提供相关资质的产品一律拒检。
e 对我公司无检测手段需委托检验的,在委托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2.3原材料的检验a 校检生产厂家供货合格证及化学成份分析报告单。
b 检验原材料规格、型号及供货合格证是否相符。
c 规格、型号、化学成份均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5篇)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为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保证产品的整体质量,树立良好的质量信誉,提高工厂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外协件(外购件),应包含整机产品、零部件、中间工序以及带料外协等项目。
一、外协的基本原则:1、由外协部门根据生产要求外协,检计处按要求进行检验。
2、外协产品,包括零件如需变更技术要求,应预先取得生产、技术部门的同意,未经生产、技术部门同意不得任意变更要求。
外协厂如不能履行合同或质量不稳定,经协调仍达不到质量标准或协作厂要重新进行选点。
3、由工厂带料的外协件,按发料制度办理。
如涉及材料代用(包括材质、规格尺寸等),应按工厂规定办理材料代用手续。
二、合同签约:1、外协件供需双方签订协议或订货合同。
如有必要还可附技术协议,协议或合同内容应明确反映质量保证条款。
2、中间工序协作应满足图纸及工艺要求,并尽可能签订合同或按市内中间工序协作规定办理,协作件回厂后应办理送验手续,经验收合格后,应在工艺单上签字。
3、外协的协议、合同、技术协议等有关文件付本分送财务。
三、验收付款:按照双方商定的要求执行。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协件质量检验工作,确保外协件质量符合公司要求,提升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公司业务目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协件质量检验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同时参考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第三条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外协合同的供应商。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外协合同的签订、外协件的检验要求、检验流程、不合格品处理和管理等内容。
第五条公司质量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协助各生产部门进行外协件质量检验工作。
第六条外协件质量检验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及时的原则,对所有外协件进行全面检验,杜绝假冒伪劣产品。
第七条外协件质量检验结果将作为供应商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供应商应根据检验结果不断完善产品质量。
第二章外协合同签署与监督第八条与外协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公司采购部门应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并依据供应商的信用状况和质量情况进行评估。
外协、外购件入厂检验规范
外协、外购件入厂检验规范编号:YXNY-SQ-QCI-04-2012(1.1)保存期3年一.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有限公司生产所涉及的钣焊件、铸造件、机加工件及企业自行提供图样,技术要求的标准件等外协产品的检验。
二.目的为了对入厂外协件进行有效地质量控制,防止未经检验、未经验证合格的产品投入使用和加工,以确保入厂外协、外购件能最大限度的满足公司产品的质量要求,特别制定本规范。
三.检验规则物品进厂检验是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工序之一,各有关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并严格把关,凡未经进厂质量检验或进厂质量检验不合格的外购产品一律不得入库,更不能擅自使用。
3.1外协、外购件入厂检验说明3.1.1 物品进厂检验的依据依照外协、外购物品的技术标准(由技术部负责提供)、工艺文件等相关资料。
3.1.2 外协、外购产品由供应商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单、质量保证书等技术要求、质量应具备的文件。
3.1.3 没有质量证明文件的外协、外购产品,采购部门必须与技术、品质等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在取得相应的质量文件后才能交检,否则不予检验。
3.1.4 对产品品质性能及使用安全性将产生较大影响的入厂检验外协件:机体、扭力臂、行星架、行星轴、扭力臂销轴,进行全检。
3.1.5 首次签订合同意向的供方生产的外协、外购件进行全检。
3.1.6 技术质量部门应做好质量检验记录,并将各种质量合格资料收存归档,保证其完整性,可追溯性和检索性。
3.2 外协、外购件入厂检验程序·外协件入场后,由采购部门人员填写《报检单》(一式三份)向技术质量部检验人员进行报检,报检单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图号、数量、生产厂家等。
·报检时,由采购部门将质量证明书及技术要求的相关的材质、热处理硬度等报告提交检验人员审核。
·凡没有生产厂家检验合格证明书及有关质量凭证的产品、标识不符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及其他质量凭证不合格的产品检验员不予受理,由采购部门负责退货。
外协外购件质量标准
外协外购件质量标准一、五金件1、目的对用于产品的五金件进行进料检验,确保其质量符合工艺要求或客户要求。
2、范围适用于产品用的五金件的检验。
3、检验规范3.1外观检查表面光滑、无划痕、裂纹、凹凸点、扭曲变形等缺陷。
边缘无毛刺。
3.2材质检查材质符合工程图纸要求或样品要求。
3.3尺寸检查根据相关图纸或样品用游标卡尺检查,尺寸应在规定范围内。
3.4装配检查与相关零件进行实配试装顺利、无错位、翘曲、变形等不良现象。
4、因工程变更而需做相应要求的改变时,以最新工程图纸、样品为准。
二、管件类(一)钢管类原材料检验规范1、目的通过对钢管类原材料的检验确保本厂生产的产品符合生产工艺及顾客的要求。
2、范围适用于本厂生产用的所有钢管类原材料。
3、验收规则3.1钢管类的质量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查和验收;3.2供方必须保证交货的钢管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本厂有权按照相应标准的规定进行复查。
3.3钢管到厂应附有证明该批材料符合标准要求和订货合同的质量证明书。
4、外观质量4.1钢管内、外表面不得有裂缝、折叠、分层、龟裂、裂纹、轧折和结疤缺陷存在,这些缺陷必须完全清除掉,清除不得超过其边长和壁厚的负偏差。
4.2划痕允许深度不大于0.40mm4.3钢管内、外表面应光滑,允许有深度不超过0.08 mm的少量凹坑、擦伤和细小的划道,但这些缺陷必须在壁厚的公差范围内。
5、钢管尺寸的允许偏差5.1外径6~10mm允许偏差±0.20mm;大于10~30 mm允许偏差±0.40mm;大于30~50mm,允许偏差±0.45mm;大于50mm,允许偏差±1.0%。
5.2壁厚0.5~1.0 mm,允许偏差±0.15mm;大于1.0~3.0 mm允许偏差±15%;大于3.0 mm允许偏差+12%~-10%。
5.3钢管的长度:外径≤30mm为2~6m;外径>30~70mm为3~10m;外径>70mm为4~10m。
零部件外购外协检验规范
XXX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外购外协件、在制品、成品抽样检验规定Q/XXX442-2006代替Q/XXX442-2004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实施抽样检验的条件,抽样检验的适用范围,以及抽样检验的方案。
本标准适用于外购外协件、在制品、成品等质量策划阶段确定抽样系统和检验活动中实施抽样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Q/XXX380 机电产品质量特性重要度分级3 术语检验文件:规定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抽样计划的文件,如:检验细则、检验项目一览表、检验规程,包括订货合同中的检验规定等。
4 实施抽样检验的条件只有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质量是稳定的,从一批产品中抽查的样品才能真正代表这批产品的质量水平,判断才能正确。
所以产品质量不稳定时不能采用抽样检验方案的。
检验文件应规定接收质量限(AQL)及检验抽样水平(IL)。
5 抽样检验适用的具体范围5.1 为确保产品质量,以下检验对象暂不实施本标准的抽样检验方案。
5.1.1 高压成套开关设备及高压元件、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出厂检验采用全数检验。
5.1.2 万能式断路器成品出厂检验采用全数检验。
5.1.3 批量N≤25的外购外协件应采用全数检验。
5.1.4 所有产品零部件的关键件关键项目、安全件安全项目采用全数检查;但破坏性试验项目,其抽样数一般按3只/批抽取,并应全部合格。
5.1.5 原材料、外购元(器)件等标准中已规定的检验(验收)方法,按其规定的方法执行。
5.1.6 其它技术文件明确规定的检验方法。
5.2 抽样检验方法适用于以下连续批的检验,抽样计划按GB/T2828.1规定。
外购外协件检验规范标准规范标准
\\标题外购件、外协件检验规范QH长远第 1版编号HNCJ/ZD -17—2016讲解权办公室执行主体所有任职人员督查主体各部经理考评主体办公室序言此检验规范为本公司所有外购、外协零部件检验规范的汇编,依照相关的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拟定而成。
此规范删除了老版本不适用的内容,纠正了老版本有误的内容,增加了老版本所不足的内容;完满了抽样标准;一致了格式,改变了装订方法,一致了弊端分类的名称。
1、弊端分类说明:1.1 严重弊端(致命CR):单位产品的深重要的质量特点不吻合规定,以致出现火灾、电击、人身伤害、尖锐噪音、污染环境、死机等危险或不良产生,此类缺陷归类为严重弊端 .1.2 一般弊端(MA) :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点不吻合规定,以致产品某项使用性能受损也许丧失,也许以致产品使用不便,此类弊端归类为一般弊端。
1.3 略微弊端( MI) :单位产品的一般质量特点不吻合规定,以致产品规格同原定规格稍有差异,但对于产品使用性能并无影响,此类弊端归类为略微弊端。
2、因受本公司检验手段和检验设备的限制,特规定以下产品为免检产品:塑胶原粒、保险丝、绝缘漆、磷化药水、二甲苯、三氯甲烷、酒精等化学药品,乙炔、氧气等气体类,以及低值易耗品。
以上的免检产品经过本质使用考据其质量的好\\坏,对不吻合使用要求的产品按不合格的外购外协件办理。
说明检验程序:1.1 依照来货数量,按GB/T 2828.1-2003 单次抽样计划,一般检验水平Ⅱ,严重弊端 (CR):0/1;一般弊端 (MA) :;略微弊端 (MI) :2.5 的标准进行检验 (有特别指出除外 ),并依照包装的箱数或包数开平方抽取样本数,依照检验规范和产品规格书来检查样本数,最后将结果记录于报表,合格品入库,不合格品或经品保经理赞成后作退步接受 (特裁 )办理,或作退供应商办理。
2、外观检查环境:2.1 视觉检定距离为12 英寸,约。
2.2 环境以自然光或一般荧光灯光度。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货检验规程
1. 目的对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货检验过程实施控制,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采购的进货检验。
3. 检验依据标准进货检验判定依据:《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货检验规程》、产品图纸、技术标准等材料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4. 职责4.1采购部门负责进货产品的送检工作。
4.1.1采购人员负责下达《请验单》);4.1.2质检部检验员根据《请验单》负责进货产品的检验和试验;4.1.3采购部根据各部门反应的信息对供应商进行考评;4.2仓储部门负责进货产品进行登记入库。
4.3质检部门负责进货产品检验和试验的工作指导,并对质量问题进行仲裁。
5. 工作内容5.1原材料的分类根据原材料对最终产品影响重要程度,将其分为关键项、重要项和一般项:关键项(A类):即保证安全项,指如果不满足要求,将危及人身安全并导致产品不能完成主要任务的特性。
具体有:主筒材料、主法兰、支法兰、封头。
重要项(B类):即重要原材料、零部件,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的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重投诉、对产品实现有重要影响的物资。
具体有:支筒材料、吸附法兰、气管座等其它受压部件一般项(C类):即一般原材料、零部件,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位的批量物资,它一般为生产过程辅助,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
具体有:吊耳、接线端子、支撑脚、保护板等非受压部件。
批次允收准则:进料检验必须以“0”缺陷为允收准则;其中关键项、重要项合格率100%,一般项不低于95%。
5.3检验工作程序供方供货——〉采购员送达《请验单》——〉检验员对待检物料进行检验并填写《验收、入库通知单》——〉交质量经理判定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
供方首次供货:供方必须将样件、自检报告单、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注册证书复印件等交由采购部门《请验单》,质量负责人依据图纸等技术要求制定检验项目,交检验员进行检验,检验人员填写《验收、入库通知单》,试用必须有相关人员认可。
外购外协件检验规范
1目的为了加强外购(外协)件质量检验,保证其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2范围适用于本全公司所有配套件进厂检验。
3职责3.1技术部负责制定并提供外购(外协)件技术要求、图纸等检验要求。
3.2质管部检验员负责按要求对外购(外协)件进行检验。
3.3采购部负责提供外购件的3C认证证书、检验(试验)报告、材质报告等资料。
3.4采购员负责外购(外协)件的报检工作。
4 内容4.1采购员在物资进厂后及时填写《采购物资报检单》报检验员检验,由检验员填写《物资进厂检验记录》。
生产部仓库保管员在外购(外协)件入库时,需核对产品的数量及其检验结论。
4.2物资首次样品检验按《首次新供产品样件确认管理规定》进行,正常物资检验按相应物资检验指导书执行。
指导书包括:《车辆关健件检验指导书》、《普通紧固件、标准件检验指导书》、《电气检验指导书》、《液压元件检验指导书》、《原材料检验指导书》、《油漆物料检验指导书》等。
4.3外购件检验抽样的频率、检验项目按作业指导书规定执行。
4.4外协件检验按技术部提供的有关图纸、技术要求进行检验,按20%进行抽样,1并填写《零部件检验记录》,必要时进行全数检验4.5仓库保管员依据合格检验单,办理外购(外协)件入库手续4.6不合格的外购,外协件由检验员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交采购部,由采购部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处理。
5相关文件《首次新供产品样件确认管理规定》《车辆关键件检验指导书》《普通紧固件、标准件检验指导书》《电气检验指导书》《液压元件检验指导书》《原材料检验指导书》《油漆物料检验指导书》6质量记录《采购物资报告单》《质量信息反馈单》《零(部)件检验记录》《物资进厂检验记录》2。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
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为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保证产品的整体质量,树立良好的质量信誉,提高工厂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外协件(外购件),应包含整机产品、零部件、中间工序以及带料外协等项目。
外协的基本原则:1、由外协部门根据生产要求外协,检计处按要求进行检验。
2、对于扩散产品、定点生产的大批量零件和一些大型关键零件,应组织技术、检验、质量管理等部门进行调查和选点,综合分析后确定合作点。
未经挑选、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外购件检验所不予受理。
3、如需更改外购产品(包括零件)的技术要求,应事先获得技术部门的书面同意,未经技术部门同意,不得更改要求。
如果外包工厂无法履行合同或质量不稳定,协调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或合作工厂的生产性质和设备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合作条件,则应重新选择该点。
4、由工厂带料的外协件,按发料制度办理。
如涉及材料代用(包括材质、规格尺寸等),应按工厂规定办理材料代用手续。
合同签约:1、外协件供需双方签订协议或订货合同。
如有必要还可附技术协议,协议或合同内容应明确反映质量保证条款。
2、中间工序的协调应符合图纸和工艺的要求,并应尽可能签订合同或按本市中间工序协调规定办理手续。
合作零件返回工厂后,应办理送检手续。
验收合格后,在工序单上加盖检验员资格章,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3、外包协议、合同、技术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应分发给财务、审计、监督检查部门;据此进行财务结算和质量验收,接受工厂审计和监督,处理合同纠纷。
验收付款:外协件验收以入厂验收为主,为有效的提高质量根据实际情况亦可辅之于下列措施:1、批量较大的外协件,根据协作厂的生产进度,可定期的或不定期的派员在协作厂抽验质量。
2、重大产品、大型关键件可派员在协作厂对关键工序进行现场配合抽查。
3、普通铸件、焊接件可安排在协作厂验收;如有特殊要求的铸件,包括高强度铸件,按技术要求规定的检查项目协作入厂检查;上述验收方式如加工过程中发现内在质量不合格,须由协作厂负责处理。
外购及外协产品进货检验规范
外购及外协产品进货检验规范1目的规范外购及外协产品的进货检验和确认检验,确保进货产品的质量符合采购规定的要求。
2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外购及外协产品的进货检验和确认检验。
3职责a)质检部负责实施具体检验工作。
b)产品研发事业部及标准化部配合检验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c)商务部、储运部、生产部、项目部及供应商等部门配合检验工作的实施。
4依据a)采购合同或协议b)产品规范c)GJB 367-A. 军用通讯设备通用规范d)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e)GB/T 9813-2000 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f)相关国家军用标准、国家标准、以及与供应商协商认可的行业规范、技术要求或相关产品规范。
以上标准或规范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文,在原标准或规范修改后应追溯至最新的版本。
5术语A.)致命缺陷(CR):根据判断对产品的使用和维护人员可能导致人身或财产危害的缺陷。
b)重缺陷(MA.):导致产品失效或严重降低产品使用功能的缺陷。
c)轻缺陷(MI):一般用户可接受或对产品使用功能无影响,属制做不精确的缺陷。
6检验程序与细则6.1检验程序6.1.1检验工作流程送检→抽样→检验与试验→判定→标识→入库。
如(图一外购及外协产品检验流程图)所示。
6.1.2检验说明a)对各类外购及外协产品必须按产品标准、技术文件、检验规程的要求和方法制定的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检验,未按规范要求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入库,不得投入使用。
b)对于公司无检测环境和手段的检测项,如抗震、高低温、电磁兼容等实验,可以寻求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判定以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
c)所购产品如果已通过认证(如国家免检、3C等产品认证),则必须检查其型号与证书是否相符,可采取抽检的方法对该批次产品的质量进行确认。
d) 因检验环境不具备,需其他部门协助配合的检验,在产品提交检验时需特别说明。
外购(外协)件检验规范
1 目的为了加强外购(外协)件质量检验,保证其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2 范围适用于本全公司所有配套件进厂检验。
3 职责3.1 技术部负责制定并提供外购(外协)件技术要求、图纸等检验要求。
3.2 质管部检验员负责按要求对外购(外协)件进行检验。
3.3 采购部负责提供外购件的3C认证证书、检验(试验)报告、材质报告等资料。
3.4 采购员负责外购(外协)件的报检工作。
4 内容4.1 采购员在物资进厂后及时填写《采购物资报检单》报检验员检验,由检验员填写《物资进厂检验记录》。
生产部仓库保管员在外购(外协)件入库时,需核对产品的数量及其检验结论。
4.2 物资首次样品检验按《首次新供产品样件确认管理规定》进行,正常物资检验按相应物资检验指导书执行。
指导书包括:《车辆关健件检验指导书》、《普通紧固件、标准件检验指导书》、《电气检验指导书》、《液压元件检验指导书》、《原材料检验指导书》、《油漆物料检验指导书》等。
4.3 外购件检验抽样的频率、检验项目按作业指导书规定执行。
4.4 外协件检验按技术部提供的有关图纸、技术要求进行检验,按20%进行抽样,并填写《零部件检验记录》,必要时进行全数检验4.5 仓库保管员依据合格检验单,办理外购(外协)件入库手续4.6 不合格的外购,外协件由检验员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交采购部,由采购部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处理。
5 相关文件《首次新供产品样件确认管理规定》《车辆关键件检验指导书》《普通紧固件、标准件检验指导书》《电气检验指导书》《液压元件检验指导书》《原材料检验指导书》《油漆物料检验指导书》6 质量记录《采购物资报告单》《质量信息反馈单》《零(部)件检验记录》《物资进厂检验记录》。
产品检验规范
产品检验规范产品检验规范___第一部分:总则本规程规定了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件、生产过程中产品和产成品的检验和试验。
适用于公司原辅材料进货检验、外购外协件、生产过程检验和成品出厂检验。
技术部负责编制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产品和产成品检验规程。
品质部负责原辅材料进货检验、外购外协件、生产过程产品检验和成品的出厂检验。
检验程序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件采购产品、生产过程产品、成品出厂检验应按本规程的要求,经品质部检验/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或使用。
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件进厂,由品质部首先检查供方提供的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或质量保证单,如无以上合格证明之一时,品质部不予进货检验,特殊情况要经管理者代表批准。
合格证明检查符合要求后,可按后述程序进行检验或验证。
抽样组批供检查用的样本应从检查批中随机抽样,样本在产品结构、工艺水平、性能要求等方面对抽查产品具有代表性。
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件进货检验或验证:由同一品种规格、同一供方生产的同批原材料、外购外协件组成。
生产过程中产品检验的检查批由同一机台生产的同一产品组成一个批量。
成品出厂检验的检查批由同一机台生产的同一产品组成;非同一机台生产的产品组成的检查批,应加倍抽样检验。
抽样规则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件、生产过程中产品、成品检验的抽样规则,按抽样检验标准的规定进行。
判定原则产品经检验测试后,如有一个项目不合格时,应剔除不合格品,再从同批产品中抽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如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时: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件产品,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生产过程中产品和成品,则应100%检验,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记录质量记录应真实反映产品质量情况,质量记录填写应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质量记录一般不允许更改。
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数据,应采用单杠划去原数据,在其上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日期。
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货检验规程
1. 目的对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货检验过程实施控制,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采购的进货检验。
3. 检验依据标准进货检验判定依据:《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货检验规程》、产品图纸、技术标准等材料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验收。
4. 职责4.1采购部门负责进货产品的送检工作。
4.1.1采购人员负责下达《请验单》);4.1.2质检部检验员根据《请验单》负责进货产品的检验和试验;4.1.3采购部根据各部门反应的信息对供应商进行考评;4.2仓储部门负责进货产品进行登记入库。
4.3质检部门负责进货产品检验和试验的工作指导,并对质量问题进行仲裁。
5. 工作内容5.1原材料的分类根据原材料对最终产品影响重要程度,将其分为关键项、重要项和一般项:关键项(A类):即保证安全项,指如果不满足要求,将危及人身安全并导致产品不能完成主要任务的特性。
具体有:主筒材料、主法兰、支法兰、封头。
重要项(B类):即重要原材料、零部件,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的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重投诉、对产品实现有重要影响的物资。
具体有:支筒材料、吸附法兰、气管座等其它受压部件一般项(C类):即一般原材料、零部件,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位的批量物资,它一般为生产过程辅助,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
具体有:吊耳、接线端子、支撑脚、保护板等非受压部件。
批次允收准则:进料检验必须以“0”缺陷为允收准则;其中关键项、重要项合格率100%,一般项不低于95%。
5.3检验工作程序供方供货——〉采购员送达《请验单》——〉检验员对待检物料进行检验并填写《验收、入库通知单》——〉交质量经理判定是否合格并批准同意入库。
供方首次供货:供方必须将样件、自检报告单、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注册证书复印件等交由采购部门《请验单》,质量负责人依据图纸等技术要求制定检验项目,交检验员进行检验,检验人员填写《验收、入库通知单》,试用必须有相关人员认可。
外购、外协件入库检验程序
xx公司程序文件出版日期:2009年7月21日编号:批准:外购、外协件入库检验程序1 目的对外购、外协件进行控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的外购器材、外协件。
3 职责质管部负责外购、外协的入公司检验工作。
4 工作程序4.1 送检4.1.1 采购的产品或物资,按入公司检验要求,进行检验或验证,合格的填写“物品入库检验报告单”入库。
4.1.2 委托加工的外协产品由主管人员或供方送货员依据送货单预先查验有无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核对型号、规格、牌号、数量、生产厂、生产日期、检验外包装是否完好。
如有疑问,应与送货单位交涉或拒收,预验合格后,则送质检部门签收。
4.2 检验4.2.1 检验依据:Q/JT010421外购产品入公司验收,按入公司检验规程执行,检验依据依次为采购合同,技术协议,生产方产品标准,本公司相关产品的检验工艺文件,元器件检验通用规范;外协件按外协加工协议。
外协检验工艺文件或加工图纸进行检验。
4.2.2 检验人员检验后应详细填写送检单上的有关栏目。
检验内容及标准应写明具体内容。
也可写明检验所依据的文件号,如有不合格,应写明不合格特征。
4.2.3 检验合格的由检验人员开具验收合格证,随同合格物品放置“待入库区”。
4.2.4 检出不合格品由检验人员隔离,不合格品由相应部门联系退货事宜。
让步接收的,需办理让步接收手续,由主管经理批准后实施。
4.3 入库检验合格的产品连同入库检验报告单,按入库程序办理入库手续。
4.4 对于在外协加工协议中规定,须在供应方进行交收检验的,由质管科指派检验人员前往供应方按协议规定实施检验。
检出不合格品责成供应方隔离并作出处置,检验合格接受的,仍应由供应部门及质检部门办理送检及入库手续。
外购、外协件入库检验程序表xx公司物品入库检验报告单检验部门意见:检验人:。
外协件检验操作规范
外协外购件检验流程一、目的:为了对入厂外协外购件进行有效地质量控制,防止未经检验、未经验证合格的产品投入使用和装配生产,以确保入厂外协外购件能最大限度的满足公司产品的质量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凡本公司外协外购件的一切成品及半成品。
三、职责分工:1)采购部要求外协外购单位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并通知品质部对外协外购单位所送电镀零部件或材料进行检验。
2)品质部根据电镀零部件或材料检验标准进行入厂检验,并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
3)对生产急需,稍有瑕疵争议的电镀零部件或材料,必须由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让步接收或者退货。
四、检验标准:由技术部和品质部共同商讨制定外协外购件图纸要求及检验指导书。
五、程序说明:1)外协外购件到货后,采购部核对《采购订单》数量和《送货单》数量是否一致,并通知品质部进行质量检验;2)品质部接到采购部通知后,根据图纸要求及检验指导书的内容对报检产品进行全检或抽检。
3)对检验后内容与结果如实填写《外协外购件检验记录表》,对需要装配的电镀零部件或材料须进行装配实验,并做记录。
4)对检验后产品合格的,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并通知仓库办理数量核对及入库手续。
5)对生产急需,部分有瑕疵争议需做质量让步的,填写《质检处理单》,由生产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特许放行办理入库,但需在《入库单》上注明。
6)对超过规定比例不合格的或达到整批不合格的,直接由生产经理签字退货,并申报对外协外购件单位进行罚款;对于长期送货有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应建议采购部重新选择货源,并汇报上级领导审批。
7)未经品质部签字确认的外协外购件,仓库一律不得记帐入库,否则出现质量问题,仓库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8)电镀外协件入库后,由全检员对电镀产品进行全检,对检验不合格的记录数量,由采购部联系外协外购件单位要求退回。
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公司人力成本剧增的,外协外购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9)装配车间员工对所使用的电镀零部件或材料进行自检,合格的直接使用,不能确定的汇报车间主管,由车间主管判定,不合格的计数并联系品质部共同商讨让步使用还是退货,并由品质部做好详细记录向上级领导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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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外协、外购产品进厂检验、试验规范
编制:
批准:
二0一三年六月
说明
1.外协、外购产品按本试验规范所列的项目送品管部原材料检验员检验、试验。
2.本试验规范未列的其余外协、外购产品授权仓库管理员进行进货验证,验证内容为是否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采购及产品合格证(质保书)。
3.本规范未列的标准与质量要求按图纸技术要求等相关材料的质量要求进行检验、试验。
4.需要进行理化试验的由物控部将试样送原材料检验员进行试验。
5. 外协加工件每批向品管部领取产品跟踪卡,产品跟踪卡作为产品进厂验收的质保书。
6. 关键件:
水轮机:上冠、下环、叶片、导叶、蜗壳、转轮、转轮体、飞轮、主轴、推力盘、
底环、顶盖。
发电机:主轴、轮毂、磁轭、极靴、磁极压板、推力头、滑转子、镜板。
7. 出现不合格品,按PD2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要求进行。
1.原材料
2.外协、外购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