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支付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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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支付注意事项

一、支付前的准备

1、考生所持的银行卡必须开通网上支付业务功能,进行网上支付前请务必做好准备。

2、“首信易支付”平台(/bankpage/22.html)所显示的国内银行卡种均可进行网上支付。考生应根据其提供的银行卡使用范围和地域,选择相关银行办理一张银行卡,存入报考费,存入金额一定要大于报考费(最好多出10元)。

3、网上支付业务开通方法:具体详情,请参见

(/bankpage/kaitongfangshi.html)。

4、考生在支付报考费前,如果没有网上支付经验,请一定先阅读各银行卡使用说明,必要时一边对照说明一边进行操作。

5、为方便考生支付报考费,2010年硕士生招生报名将继续开通电话支付报考费功能(包括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新开银联手机支付功能。

二、网上支付

1、网上支付相对大多数考生来说都比较陌生,请在支付过程中,随时注意并记录支付平台和银行给出的提示信息,勤于查看使用说明,问题解答。

2、请使用IE浏览器,不要使用其它浏览器,以免因系统不兼容导致无法正常支付。IE 浏览器应为6.0版本,有些银行系统不兼容IE7.0浏览器。考生使用的电脑有可能需要先下载加密程序(IE128位高加密包)、JAVA虚拟机或安全控件(工行、招行、民生银行都需要)才能够满足网上交费要求,建议考生交费前到

/bankpage/xiazaizhuanqu.html “下载专区”下载相关程序或银行端安全控件。

3、登录硕士生网上报名系统,点击“网上交费”。

4、按系统提示选择与自己的银行卡相对应的银行和相应卡种。

5、按要求正确、完整地填写所有信息,“确定”后,系统给出订单号和交易流水号等提示信息(请记住此号,以备查询),再点击“支付”后,等待系统处理(此时最好不要进行其他操作)。如果支付成功,系统将反馈支付已完成的信息。

6、支付时如果进行到某一步骤出现异常,严禁使用刷新和IE浏览器“返回”健,而应重新点击“网上交费”按钮,否则系统会一直报错。

7、如果重复支付几次提示的错误一样,可能由于IE缓存造成,可以在IE的工具菜单中选择“Internet选项”中的“常规”,点击并操作“删除cookies”和“删除文件”的按钮后再重新支付。

8、如果因上网条件或网络传输等原因造成系统速度慢,请考生能够做到冷静,耐心等待,尽量不要重复点击,如果页面无法显示,可尝试刷新。

9、报名期间,报考人数量巨大,请尽量提前做好准备,提前报名,以免造成报名末期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10、务必关闭“3721上网助手”,百度搜霸, google工具条, MSN工具条, 关闭“诺顿网络安全特警”(Norton Internet Security)的弹出窗口拦截功能等类似弹出窗口拦截功能工具,否则很可能会在交费成功后屏蔽掉弹出的交费成功页面。如使用Windows XP 操作系统,请关闭操作系统自带的弹出窗口拦截工具。

三、网上支付后

如果向首信易支付问询支付结果,一定提供报名号或银行支付订单号,否则将无法查询。如果系统没有提示支付失败或成功,考生最好能通过登录网上银行、电话、ATM、柜台等各种方式查询账户内余额,如果报考费已经支出,就不必着急了,可致电首信易支付查询处理。只要报名表上交费状态显示“已交费”即可。

如果发现支付未成功,则需要重新支付。

四、关于退费

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前,重新报名、缴费,逾期亦不再补报。

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因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

退费原则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负责解释。

如果重复支付成功多次,请考生不用担心,除生效一笔之外其它重复支付的款项都会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款。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请不要急于在交完报名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给退款造成麻烦。

退费方式:返回考生交费所用银行卡账户。符合退款条件的考生报考费,最迟将于2009年11月31日前退还完毕。退款到账通常需要1至7天,特殊情况有可能出现半个月左右时间。因此,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毕后一个月之内查询到账情况,发现问题请与首信易支付联系。

电话:(010) 59321108(24小时)

(010) 82652626 转6612,6576,6502,6639,6613(早9:00--晚17:30)

2011年北京市硕士生报考须知

一、报考2011年北京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11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已获得的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学历应符合所报考的考试方式规定的获得学历年限要求。

三、凡拟在北京市报名、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认真阅读《2011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以及北京市关于网上报名的全部公告信息(公告1-5)。

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考各类考试方式的考生,应按照公告1、2、3、4的要求,正确选择北京地区报考点。

五、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不含报考专业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

小时的考生),应按公告1的要求选择接收京外考生报名的报考点。报名期间,将根据这些报考点的已报名交费考生人数,实时关闭相应报考点接收京外考生报名的功能,以对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进行分流。

六、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报考专业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即:报考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业务课2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建筑工程学院(1116)为报考点;其他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不得选择该考点,否则报考信息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七、网上支付:选择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公告5)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八、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已进行网上支付交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需要重新注册、报名和交费。

九、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⑴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1月10日至14日。

⑵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指定的报考点(公告1—4)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

⑶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报考点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十、关于报考费

依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9〕1603号文件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生的全国统考、推荐免试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费138元/人;“单独考试”

初试费按报考学校规定执行;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初试费的收费标准,参照相应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硕士生招生单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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