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洗钱类型分析工作的通知..
央行部署下阶段反洗钱工作一行三会及18家机构参会
央行部署下阶段反洗钱工作一行三会及18家机构参会中新网9月30日电据央行网站消息,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2021年反洗钱形势通报会.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李东荣出席会议并讲话表示,我国提升反洗钱工作有效性的任务仍然紧迫和艰巨,全面提升中国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李东荣还对下阶段做好反洗钱工作提出了密切关注、从容应对新技术对反洗钱工作的挑战等五大具体要求.央行此次会议分析了今年以来洗钱风险状况和类型趋势,交流了反洗钱工作经验,部署了今后一段时期反洗钱工作.李东荣指出,洗钱活动严重危害国家经济和社会稳定,随着境内外洗钱风险传导和扩散的可能性日益增加,我国坚持控制洗钱风险、遏制洗钱犯罪,提升反洗钱工作有效性的任务仍然紧迫和艰巨.李东荣强调,反洗钱工作在向以“风险为本”转型的过程中,要针对各地区、各部门情况因地制宜,创造出更多适合中国国情的做法,全面提升中国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李东荣对下阶段做好反洗钱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密切关注、从容应对新技术对反洗钱工作的挑战.利用信息化金融给反洗钱工作带来的机遇,丰富分析手段,提高对洗钱行为的发现分析能力.二是做好新型犯罪领域和洗钱活动行为的监测分析.重点关注和监测洗钱活动的新动向,做好相关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工作,建立洗钱类型分析体系.三是建立以风险为本方法为基础,以提升有效性为目标的反洗钱政策体系,积极引导被监管机构提升反洗钱工作有效性,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国家洗钱风险分析.四是提升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水平.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优化系统架构、部门协同等反洗钱内控体系建设,对内部人员作案或内外勾结作案做到“零容忍”.五是建立专家型的反洗钱队伍.要增加反洗钱工作资源配置投入,加强反洗钱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反洗钱工作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支付机构等18家机构反洗钱工作负责人、人民银行总行有关司局和部分分支机构代表60余人参加了会议.(中新网金融频道)。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实施细则
无农信联发〔2009〕号关于印发《无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实施细则》的通知各信用社及联社营业部:为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工作,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管理体系,依据《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现将《无为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6号)、《金融机构反洗钱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2号)、《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2号)、《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1号)等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有关定义:(一)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风险是指洗钱风险,即因未能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觉察或报告涉嫌洗钱的行为而卷入洗钱案件所带来的各类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是指各营业机构根据客户身份、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客户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目的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识别和监控措施,切实防范洗钱风险;(三)非面对面业务是指自助银行等非柜台办理的业务(包括以后可能开办的网上银行、电话银行业务);(四)交易偏好是指客户办理的某种特定业务(如现金、非面对面交易等)的金额或次数占客户所有交易量的80%以上。
第三条客户风险等级评定的范围包括各类对公客户、对私客户。
第四条各社(部)应当依据本实施细则规定,认真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做好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工作,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洗钱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业反洗钱数据报送检查校验规则(试行)》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业反洗钱数据报送检查校验规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7.08.06•【文号】银发[2007]274号•【施行日期】2007.08.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市场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业反洗钱数据报送检查校验规则(试行)》的通知(2007年8月6日银发[2007]274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有效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相关规章,做好银行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报送工作,保证报告的准确和完整,我行制定了《银行业反洗钱数据报送检查校验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
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外资银行、城乡信用社的总部或总部指定负责报送工作的机构(以下统称报送机构)应严格按照《银行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数据报送接口规范(试行)》(银发[2007]32号印发)制作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并保证报告的电子文件报文符合《规则》要求,否则报告不能被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接收。
二、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按照《规则》要求对报送机构提交的电子文件报文进行自动检查校验。
对不符合《规则》要求的文件,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以“错误回执文件”形式向报送机构发出补正通知,报送机构须根据“错误回执文件”提示的错误原因在接到回执的5个工作日内补正文件,然后重新提交。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外资银行、城乡信用社。
反洗钱技能考试(试卷编号2171)
反洗钱技能考试(试卷编号2171)1.[单选题]对于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A)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B)责令限期改正C)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D)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答案:B解析:2.[单选题]如驻在地法律和监管规定与总行制度存在冲突的,境外机构原则上按照()执行,并按《中国农业银行全球制裁合规管理操作规程》第十六章要求报总行审批。
A)总行制度B)驻在地相关规定C)按“孰严”原则D)按“孰轻”原则答案:B解析:3.[单选题]总行、一级分行反洗钱主管部门应在可疑预警生成后的()内完成对可疑交易预警的确认、调查或关注。
A)15个工作日B)30个工作日C)60个工作日D)90个工作日答案:A解析:4.[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内部会计监督主体的是()。
A)甲公司单位负责人B)甲公司会计人员C)甲公司纪检人员D)甲公司债权人答案:B解析:5.[单选题]()负责收集辖内制裁名单监测范围、涉及制裁国家和地区名单、监测匹配策略等监测管理建议,制裁名单监测系统优化建议以及自定义监控名单、白名单维护需求A)总行内控合规部门C)各二级分行内控合规部门D)经营行内控合规部门答案:B解析:6.[单选题]证券机构应当在本机构确认为可疑交易后,及时以( )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A)书面方式B)电子方式C)邮件方式D)传真方式答案:B解析:7.[单选题]对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交易,金融机构应当如何提交报告( )。
A)提交大额交易报告B)提交可疑交易报告C)提交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D)由金融机构决定如何报告答案:C解析:8.[单选题]亚太反洗钱组织成立于()年。
A)1995B)1997C)2000D)2003答案:B解析:9.[单选题]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完整准确、安全保密的原则,将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反映交易分析和内部处理情况的工作记录等资料自生成之日起至少保存()。
商业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真实、动态地掌控客户洗钱风险程度,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提高可疑交易识别效率,及时发现可疑线索,有效控制洗钱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是指按照客户的账户涉嫌洗钱风险或恐怖融资活动的要素和特征,通过识别、分析、判断等方式,将客户划分为不同风险等级,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制订和采取相关风险管理及控制措施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客户”包括在本行开立账户的个人和单位客户。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常山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部门、支行。
第五条客户风险分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了解你的客户”为基本原则。
严格依据本办法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客户身份和交易记录等资料,在综合考虑和分析客户的地域、行业、身份、业务类型、经营规模,交易目的、交易特征等各类因素及信息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分类;(二)审慎性原则。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评定对防范洗钱风险有重要意义,各部门、支行应当勤勉尽责,充分了解客户身份、业务和交易信息,结合客户洗钱风险分类标准,客观、严谨地进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评定;(三)持续性原则。
及时掌握和分析影响客户风险判断的各相关要素的动态变化情况,定期结合客户身份、业务和交易的动态变化情况,适时地调整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四)信息保密原则。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及评定情况属内部保密信息,全行人员应严格保密,防止信息外泄。
第六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目标:(一)全面、真实、动态地掌控本行客户洗钱风险程度。
通过对客户进行洗钱风险程度的合理划分,对客户的身份信息和风险控制程度进行全面和持续的了解和控制;(二)预防和及时发现可疑线索,有效控制洗钱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8〕130号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8〕130号为进一步落实风险为本方法,提高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有效性,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规定,现就加强义务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客户身份识别管理(一)客户身份核实要求义务机构在识别客户身份时,应通过可靠和来源独立的证明文件、数据信息和资料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客户建立、维持业务关系的目的及性质,并在适当情况下获取相关信息。
原则上,义务机构应当在建立业务关系或办理规定金额以上的一次性业务之前,完成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的身份核实工作。
但在有效管理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情况下,为不打断正常交易,可以在建立业务关系后尽快完成身份核实。
在未完成客户身份核实工作前,义务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机制和程序,对客户要求办理的业务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如限制交易数量、类型或金额,加强交易监测等。
对于寿险和具有投资功能的财产险业务,义务机构应当充分考虑保单受益人的风险状况,决定是否对保单受益人开展强化的客户身份识别。
当保单受益人为非自然人且具有较高风险时,义务机构应当采取强化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至少在给付保险金时,通过合理手段识别和核实其受益所有人。
义务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详细审查保存的客户资料和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交易,及时更新客户身份证明文件、数据信息和资料,确保当前进行的交易符合义务机构对客户及其业务、风险状况、资金来源等方面的认识。
关于开展洗钱类型分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洗钱类型分析工作的通知各农村信用县级行社:为深入实践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方法,提高反洗钱义务主体风险防范能力和可疑交易监测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制定了《洗钱类型分析工作规划》(附件1),各行社要参照《规划》开展本机构洗钱类型分析工作,现就执行《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定期撰写本机构洗钱类型分析报告。
2013年上半年机构洗钱类型分析报告在2013年6月30日前上报。
(二)报告的基本内容。
各银行撰写洗钱类型分析报告应突出本机构特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全系统可疑交易报告统计情况;2.可疑交易报告的类型、地区、行业、业务分布、产品类型情况;3.突出或值得关注的可疑交易活动或动向;4.辖区内洗钱犯罪、上游犯罪案件情况;5.本地区突出或值得关注的洗钱活动或动向;6.向人民银行报送的重大可疑交易情况。
三、各单位在分析可疑交易报告类型时,可参考《可疑交易类型和识别点对照表(银行业参考版)》(附件2)和金融机构自定义筛选指标以及实践经验。
四、各行社反洗钱部门发现洗钱风险情况,应及时在本系统内部进行风险提示,并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落实提示内容;必要时,将风险提示内容作为内部审计、检查的参考;注意将风险提示与本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工作有机结合,有效防范洗钱风险。
附件:1、洗钱类型分析工作规划2、可疑交易类型和识别点对照表(银行业参考版)洗钱类型分析工作规划为贯彻落实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方法,科学分析我国面临的洗钱威胁情况,奠定国家洗钱风险评估工作基础,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概念界定洗钱类型分析方法是运用类型学1工具、分析洗钱活动规律的研究方法。
根据类型学的基本分析步骤,洗钱类型分析的主要工作是以洗钱及上游犯罪活动关键特征为标准,将洗钱活动划分为不同类型,分析其规律特点,从而综合判断洗钱形势和风险分布情况。
二、背景(一)进行洗钱类型分析是国内反洗钱实际工作的需要。
近年来,新型洗钱犯罪层出不穷,洗钱手法日趋复杂,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存在巨大风险,监管、执法部门面临严峻挑战。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义务机构反洗钱交易监测标准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
中国⼈民银⾏关于印发《义务机构反洗钱交易监测标准建设⼯作指引》的通知⽂号:银发[2017]108号颁布⽇期:2017-01-01执⾏⽇期:2017-01-0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标准设计第三章系统开发第四章测试评估第五章动态优化第六章管理与保障措施第七章附则中国⼈民银⾏上海总部,各分⾏、营业管理部,各省会(⾸府)城市中⼼⽀⾏,各副省级城市中⼼⽀⾏;国家开发银⾏,各政策性银⾏、国有商业银⾏、股份制商业银⾏,中国邮政储蓄银⾏;中国银联,农信银资⾦清算中⼼,城市商业银⾏资⾦清算中⼼:为深⼊实践风险为本的反洗钱⼯作原则,指导义务机构建⽴健全交易监测标准,切实提⾼⼤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作有效性,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中国⼈民银⾏法》、《中华⼈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融机构⼤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民银⾏令[2016]第3号发布,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中国⼈民银⾏制定了《义务机构反洗钱交易监测标准建设⼯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
⼀、《义务机构反洗钱交易监测标准建设⼯作指引》从设计、开发、测试、评估和完善等⽅⾯较为系统性地对义务机构⼤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标准建设进⾏了梳理和提炼,具有⼀定的⽰范性和创新性。
义务机构应当以落实《管理办法》为契机,结合⾃⾝业务特点、风险状况和管理模式,采取合理措施有效执⾏《义务机构反洗钱交易监测标准建设⼯作指引》的相关要求。
执⾏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中国⼈民银⾏或义务机构总部(总⾏、总公司)所在地中国⼈民银⾏分⽀机构联系。
⼆、中国⼈民银⾏分⽀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辖区内法⼈义务机构落实《管理办法》要求、⾃主建⽴交易监测标准和相关系统建设情况,加强对义务机构的分类指导和监督,部署、推动《管理办法》和《义务机构反洗钱交易监测标准建设⼯作指引》有效施⾏。
请中国⼈民银⾏上海总部,各分⾏、营业管理部,各省会(⾸府)城市中⼼⽀⾏,各副省级城市中⼼⽀⾏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有关商业银⾏、农村合作银⾏、农村信⽤社、村镇银⾏、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信托公司、⾦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融租赁公司、汽车⾦融公司、消费⾦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贷款公司等⾦融机构和⾮银⾏⽀付机构。
保险业洗钱主要类型保险公司反洗钱主要工作
一、《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二、保险业洗钱主要类型 三、保险公司反洗钱主要工作 四、反洗钱案例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 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 对《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 2006〕第2号发布)进行了修订,经2016年12月9日第9次行长办公会议通 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建议
2017年反洗钱宣导月
原《管理办法》 ([2006]第2号)
修订
整合
《涉嫌恐怖融资的 可疑交易管理办法》
([2007]第1号)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 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
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2017年反洗钱宣导月
删除可疑标准 三个重要调整 两个主要新增 报告要素内容
2017年反洗钱宣导月
二、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
1、按照反洗钱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 反洗钱内控制度,建立覆盖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 录保存、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大额交易和可疑交 易监测分析和报告等反洗钱工作的操作规程。 2、及时修订完善反洗钱内控制度及内部操作规程,在业务环节融入 反洗钱风险控制要求。
2017年反洗钱宣导月
三、客户身份识别和尽职调查
1、严格按照反洗钱法律法规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在签订保险合同、解除保险合 同、赔偿与给付保险金等环节,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包括确认投保人与被保险人 的关系、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核对并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 件(包括身份证明文件的有效期限)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2、采取持续识别、重新识别等措施,补充完善客户身份资料和信息。 3、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有关反洗钱工作 管理事项的通知》(银办发﹝2016﹞110号),对企业客户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企业 持新版营业执照的,要按规定核对,并留存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影印件。 4、在委托代理销售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在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方面的职责,采取有 效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5、充分利用黑名单监测系统开展“黑名单”监测工作。
国家洗钱类型分析报告
国家洗钱类型分析报告
一、背景介绍
洗钱作为一种非法金融活动,严重影响了国家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体系的稳定。
本报告旨在对不同国家的洗钱类型进行分析,旨在深入了解洗钱活动的特点和趋势。
二、美国洗钱类型分析
美国作为世界经济强国,洗钱活动种类繁多。
主要包括虚假投资、地下钱庄、
电子货币等形式。
三、中国洗钱类型分析
中国洗钱活动主要集中在非法赌博、跨境资金转移、偷税漏税等方面,尤其以
虚假贸易为主要手段。
四、欧盟国家洗钱类型分析
欧盟各国洗钱类型多样,包括毒品交易、人口贩卖、财务诈骗等形式。
欧盟国
家对跨境洗钱活动进行联合打击。
五、日本洗钱类型分析
日本洗钱活动主要表现为地下钱庄、走私贩毒等方式,涉及面广泛且隐蔽性高。
六、结论与建议
洗钱活动严重破坏了金融秩序和社会安全,各国应加强跨境合作,共同打击洗
钱活动。
建议各国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管体系,提高金融机构的警惕性,防范和打击洗钱活动的发生。
以上为国家洗钱类型分析报告的核心内容,希望能为相关政府部门和金融监管
机构提供参考。
法人机构洗钱类型分析有效性课题介绍与背景
《试点对辖内法人机构洗钱类型分析工作
的有效性研究》课题调研背景
一、概念界定
洗钱类型分析工作是指运用类型学,工具,客观分析国家、地区或金融机构面临的洗钱威胁情况,根据清洗不同上游犯罪所得和收益的特征不同,或根据不同金融业务、产品被洗钱分子利用的方式不同,将洗钱活动划分为不同类型,归纳分析洗钱活动的规律和特点,从而综合判断洗钱威胁形势及其风险分布情况的工作。
二、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金融业务和产品的不断创新,上游犯罪形势日趋复杂,各种新的洗钱手法层出不穷。
"开展洗钱类型分析工作是识别、分析、评估洗钱风险的重要手段。
三、洗钱类型分析的有效性
开展洗钱类型分析工作是识别、分析、评估洗钱风险的重要手段。
识别、分析、评估洗钱风险是管理洗钱风险的基础。
《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管理指引(试行)》第五条有效性原则指出洗钱风险管理应当融入日常业务和经营管理,根据实际风险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控制在自身风险管理能力范围内。
识别、评估、监测本机构的洗钱风险,提出控制洗钱风险的措施和建议,及时向高级管理层报告。
从而遵循照风险为本方法指导洗钱风险管理策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银行业洗饯类型分析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4】138 号)要求各单位应参照《指引》要求,做好洗钱类型分析成果转化,及时开展本单位、本地区风险预警和提示工作。
遇有重大、突发洗钱风险情况,请及时向人民银行反洗饯局报告。
各金融机构发现洗钱风险情况,应及时在本系统内部进行风险预警,必要时将风险预警内容嵌入到自主监测系统以及业。
银行洗钱类型分析工作规划
银行洗钱类型分析工作规划为贯彻落实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方法,科学分析我国面临的洗钱威胁情况,奠定国家洗钱风险评估工作基础,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概念界定洗钱类型分析方法是运用类型学1工具、分析洗钱活动规律的研究方法。
根据类型学的基本分析步骤,洗钱类型分析的主要工作是以洗钱及上游犯罪活动关键特征为标准,将洗钱活动划分为不同类型,分析其规律特点,从而综合判断洗钱形势和风险分布情况。
二、背景(一)进行洗钱类型分析是国内反洗钱实际工作的需要。
近年来,新型洗钱犯罪层出不穷,洗钱手法日趋复杂,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存在巨大风险,监管、执法部门面临严峻挑战。
根据国际标准和反洗钱形势要求,我国正在实施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方法,其前提就是必须掌握洗钱风险状况,而洗钱类型分析方法正是评估外部洗钱威胁(即洗钱活动)的重要方法。
(二)进行洗钱类型分析是国际反洗钱发展要求。
洗钱类型学是研究复杂社会问题的一种分析工具,在社会科学领域有着广泛运用。
类型分析基本步骤有三:第一,确立类型划分标准;第二,根据标准将研究对象予以归类;第三,分别研究各类型的规律,比较分析类型间的相互关系,综合得出研究对象的整体结论。
分析一直是国际反洗钱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成立了专门的类型工作组,对重点洗钱类型进行专题研究,很多成果已转化为国际标准。
2012年新《40项建议》第一条要求各国应当开展国家洗钱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FATF关于“洗钱风险”的定义,洗钱风险是外部洗钱威胁作用于国家(或体系)薄弱环节而产生洗钱活动的可能性。
因此,国家洗钱风险评估包括外部威胁评估和内部漏洞评估。
洗钱类型分析即外部威胁评估,是国家洗钱风险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做好洗钱类型分析,才能从国家层面科学评估洗钱风险。
三、目的(一)风险预警。
通过洗钱类型分析,为风险为本的监管方法提供实证依据,并及时提示金融机构风险情况,指导其有针对性地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整体风险防控能力。
反洗钱工作管理制度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统称“洗钱”)活动,防范洗钱风险,规范公司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统称“反洗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反洗钱各项工作。
第四条工作目标反洗钱工作的目标,保证公司依法采取对洗钱活动的预防和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做好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有效履行反洗钱义务。
第五条工作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反洗钱工作应当涵盖公司各项业务管理中可能涉及洗钱活动的各个环节。
(二)长期性原则。
反洗钱工作应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
(三)保密性原则。
对客户身份资料、资金和交易信息及其他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应予以保密,非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
(四)有效性原则。
反洗钱工作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保证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五)适时性原则。
应当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和公司经营方式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完善反洗钱相关制度。
第六条公司建立各业务风险责任、高级管理人员风险责任、内部审计风险责任等三个方面的洗钱风险控制体系。
各业务风险责任单元负责从客户和业务源头控制洗钱风险。
高级管理人员须正确处理反洗钱义务与公司经营管理的关系,对重大风险事项的控制措施进行把关和审批。
反洗钱知识测试(参考答案2021)
反洗钱知识测试(参考答案2021)1、《反洗钱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参考答案:A(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注:这里出现的选项是参考答案选项,以下内容不再提示!!!】2、如客户为外国政要,金融机构为其开立账户应当经()批准。
B(高级管理层)3、客户为外国政要,金融机构应采取合理措施了解期()。
B(资金来源和用途)4、对于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金融机构应在建立业务关系后的()工作日划分其风险等级。
D(10)5、根据《反洗钱法》的规定,金融机构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进行罚款()。
A(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6、洗钱类型分析以定性与定量分析结合,以()为主。
A(定性)7、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应当遵守()原则,结合实际,合理运用各类监管办法,实现对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有效监管。
A(风险为本和法人监管)9、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名单调整的,金融机构应当立即开展(),并按前款规定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D(回溯性调查)10、疑似非法汇兑型地下钱庄可疑交易类型识别点中账户资金交易频繁,频繁指的是交易笔数()次以上。
D(20)11、金融机构应当按照()的原则,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A(安全)B(准确)C(完整)D(保密)12、金融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建立代理行或者类似业务关系时,应当充分收集有关境外金融机构()等方面的信息。
A(业务)B(声誉)C(内部控制)D(接受监管)1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有关执行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48号)为进一步提高可疑交易报告工作的有效性,指导反洗钱工作人员准确性理解执行反洗钱监管规定,明确了勤勉尽责的履职要求,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金融机构应逐步建立以客户为监测单位的可以交易报告工作流程,有效整合可以交易监测分析与客户尽职调查两项工作)B(金融机构应将可以交易监测工作贯穿于金融业务办理的各个环节)C(反洗钱监测工作应覆盖各项金融业务)D(对于客户准备开展的交易,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其涉及洗钱、恐怖融资的,需要提交可疑交易)14、洗钱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基本要素。
反洗钱技能考试(试卷编号181)
反洗钱技能考试(试卷编号181)1.[单选题]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及工作人员对采取冻结措施有关的交易对手、相关资产涉及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的,应当根据人民银行的规定(),并依法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A)终止金融交易B)拒绝资产的提取、转移、转换C)停止金融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和使用D)报告可疑交易报告答案:D解析:2.[单选题]各级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A)未按规定审核客户身份资料,致使个人利用虚假资料开立账户、银行卡及注册电子银行业务的。
B)未按规定审核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登记身份资料信息的。
C)未按规定审核非账户规定金额以上一次性交易的客户有效身份证件的。
D)未按规定重新识别客户身份的。
答案:B解析:3.[单选题]农业银行反洗钱兼职人员占全行反洗钱工作人员的比例不得高于()%。
A)20B)40C)60D)80答案:D解析:4.[单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前来网点开户,客户经理在尽职调查时,应采集并记录()(含)以上股份或投资额的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包括姓名/名称、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号码、有效期限、持股或投资比例或份额。
A)0.1B)0.2C)0.25D)0.3答案:C解析:5.[单选题]客户身份识别又称:( )B)客户身份尽职调查C)实名制D)客户风险控制答案:B解析:6.[单选题]各级机构在定期对客户风险等级进行复核时,低风险客户的复核期限不超过( )。
A)半年B)一年C)二年D)四年答案:D解析:7.[单选题]在非面对面业务中,发现某账户资金往来存在可疑,银行应及时调整其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并()。
A)加强身份识别措施强度B)终止交易C)报告客户可疑交易行为D)拒绝交易答案:C解析:8.[单选题]《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开展洗钱类型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银行要定期撰写本机构洗钱类型分析报告,于每年()前向人民银行反洗钱局上报上半年和上年度洗钱类型分析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本外币数据报送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本外币数据报送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6.06.05•【文号】银发[2006]193号•【施行日期】2006.06.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本外币数据报送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2006年6月5日银发[2006]193号)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为配合本外币反洗钱统一监测工作的进行,明确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现就严格执行《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本外币数据报送标准(试行)》(银发[2004]169号文印发,以下简称《数据报送标准》)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报告机构在报送数据时,必须填写标记为“强制”的要素项,如无法填写该类要素项的实际内容,则按照以下规则填写:(一)报告机构若由于自身原因(例如报告机构的业务系统无法提供报送工作所需的足够信息)暂时无法获取该要素项内容,需采取进一步措施后方可获取,则须在该要素项中填写一个半角数字“6”,填写时左对齐,“6”后按字段长度填充相应空格。
在使用空格补齐交易要素项字段的规定长度时,必须使用半角空格(下同)。
(二)报告机构由于非自身原因造成交易要素项无法获取,则须在该要素项中填写一个半角数字“9”,填写时左对齐,“9”后按字段长度填充相应空格。
二、《数据报送标准》中表1.6.1至表1.6.9的部分字段长度和填写要求调整如下:(一)表1.6.1至表1.6.9中出现的“收款日期”、“付款日期”、“交易发生日”和“对方交易日期”项的字段长度增加到14个字节,并严格按照“年月日时分秒”的格式,例如2006年4月21日23时59分59秒,填写格式为“20060421235959”。
银行反洗钱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规定模版
附件:银行反洗钱组织架构及工作职责规定为健全反洗钱组织架构管理,明确各部门和岗位工作职责,保障反洗钱工作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要求,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反洗钱组织架构第一条总行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行长担任,对全行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负责。
副组长由各分管业务工作的行领导担任。
领导组成员包括内控合规部、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查部、运营管理部、零售银行部、公司金融部、国际业务部、金融市场部、能源事业部、金融同业部、网络金融部、银行卡部、个人信贷资产部、小企业金融部、科技信息部、保卫部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内控合规部,办公室主任由内控合规部负责人担任。
第二条反洗钱工作领导组负责全行反洗钱工作的总体指导和全面监督,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全行洗钱风险控制政策及目标;(二)审定全行反洗钱规章制度;(三)审定异常交易规则和模型;(四)审定反洗钱重点可疑交易报告;(五)审定全行洗钱风险分析与评估情况;(六)审定其他反洗钱重大事项。
第三条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全行反洗钱工作的日常管理,部署、指导全行反洗钱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组,协调成员部门履行领导组职责;(二)组织制定反洗钱内控规章制度;(三)组织开展全行洗钱类型分析与风险评估工作;(四)组织开展反洗钱监测系统需求立项、业务测试,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对规则和模型进行调整和优化;(五)发布洗钱风险提示、外部监控名单等预警信息;(六)组织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检查工作;(七)协助配合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等开展反洗钱检查、调查工作;(八)考核评价成员部门和分行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九)其他应履行的反洗钱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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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洗钱类型分析工作的通知
各农村信用县级行社:
为深入实践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方法,提高反洗钱义务主体风险防范能力和可疑交易监测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制定了《洗钱类型分析工作规划》(附件1),各行社要参照《规划》开展本机构洗钱类型分析工作,现就执行《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期撰写本机构洗钱类型分析报告。
2013年上半年机构洗钱类型分析报告在2013年6月30日前上报。
(二)报告的基本内容。
各银行撰写洗钱类型分析报告应突出本机构特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全系统可疑交易报告统计情况;
2.可疑交易报告的类型、地区、行业、业务分布、产品类型情况;
3.突出或值得关注的可疑交易活动或动向;
4.辖区内洗钱犯罪、上游犯罪案件情况;
5.本地区突出或值得关注的洗钱活动或动向;
6.向人民银行报送的重大可疑交易情况。
三、各单位在分析可疑交易报告类型时,可参考《可疑交易类型和识别点对照表(银行业参考版)》(附件2)和金融机构自定义筛选指标以及实践经验。
四、各行社反洗钱部门发现洗钱风险情况,应及时在本系统内部进行风险提示,并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落实提示内容;必要时,将风险提示内容作为内部审计、检查的参考;注意将风险提示与本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工作有机结合,有效防范洗钱风险。
附件:1、洗钱类型分析工作规划
2、可疑交易类型和识别点对照表(银行业参考版)
洗钱类型分析工作规划
为贯彻落实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方法,科学分析我国面临的洗钱威胁情况,奠定国家洗钱风险评估工作基础,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概念界定
洗钱类型分析方法是运用类型学1工具、分析洗钱活动规律的研究方法。
根据类型学的基本分析步骤,洗钱类型分析的主要工作是以洗钱及上游犯罪活动关键特征为标准,将洗钱活动划分为不同类型,分析其规律特点,从而综合判断洗钱形势和风险分布情况。
二、背景
(一)进行洗钱类型分析是国内反洗钱实际工作的需要。
近年来,新型洗钱犯罪层出不穷,洗钱手法日趋复杂,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存在巨大风险,监管、执法部门面临严峻挑战。
根据国际标准和反洗钱形势要求,我国正在实施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方法,其前提就是必须掌握洗钱风险状况,而洗钱类型分析方法正是评估外部洗钱威胁(即洗钱活动)的重要方法。
(二)进行洗钱类型分析是国际反洗钱发展要求。
洗钱类型学是研究复杂社会问题的一种分析工具,在社会科学领域有着广泛运用。
类型分析基本步骤有三:第一,确立类型划分标准;第二,根据标准将研究对象予以归类;第三,分别研究各类型的规律,比较分析类型间的相互关系,综合得出研究对象的整体结论。
分析一直是国际反洗钱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成立了专门的类型工作组,对重点洗钱类型进行专题
研究,很多成果已转化为国际标准。
2012年新《40项建议》第一条要求各国应当开展国家洗钱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FATF关于“洗钱风险”的定义,洗钱风险是外部洗钱威胁作用于国家(或体系)薄弱环节而产生洗钱活动的可能性。
因此,国家洗钱风险评估包括外部威胁评估和内部漏洞评估。
洗钱类型分析即外部威胁评估,是国家洗钱风险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做好洗钱类型分析,才能从国家层面科学评估洗钱风险。
三、目的
(一)风险预警。
通过洗钱类型分析,为风险为本的监管方法提供实证依据,并及时提示金融机构风险情况,指导其有针对性地加强风险管理,提高整体风险防控能力。
(二)监测指标。
通过洗钱类型分析,研究主要洗钱类型和特点,总结相应的可疑交易识别分析方法,为金融机构自主建立监测指标提供参考,提高金融机构可疑交易监测水平。
(三)构建国家洗钱风险评估体系。
做好国内洗钱类型分析工作,构建洗钱类型分析体系,在此基础上结合内部漏洞评估,共同构建国家洗钱风险评估体系。
四、洗钱类型分析体系基本构成
(一)框架。
洗钱类型分析体系包括国内和国际两部分,以
国内为主、国际为辅。
国内洗钱类型分析体系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地区层次,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牵头开展本地区洗钱类型分析工作;二是行业层次,挑选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支付业重点机构开展本行业的洗钱类型分析工作;三是国家层次,在地区和行业系统分析体系的基础上,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开展国家洗钱类型分析工作,从而形成覆盖国家、地区和行业三个层次“三位一体”的洗钱类型分析体系。
国际方面,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组织开展境外洗钱信息监测工作,作为国内类型分析体系的补充。
(二)信息来源。
从洗钱类型分析体系整体看,其国内信息来源包括侦查机关通报案例、金融机构可疑交易类型信息(即可疑交易涉嫌的洗钱类型,不包含姓名、账户、交易等涉密信息)、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监测分析数据以及国家相关部门通报的上游犯罪形势等;国际信息主要来源于FATF等国际组织、主要国家和地区类型研究成果、形势分析、工作数据和案例等。
(三)分析方法。
洗钱类型分析以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以定性分析为主。
其中,定性分析偏重主观判断,实践中可通过专家讨论的形式完成(如定期召开洗钱类型分析例会);定量分析偏重客观数据,要依靠计算机系统对数据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得出结论。
必要时,还可以开展问卷调查。
(四)产品。
一是洗钱类型分析报告,包括国家洗钱类型分析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撰写)、地区洗钱类型分析报告(中
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撰写)和行业洗钱类型分析报告(义务主体撰写)。
二是风险预警信息,可通过会议、书面等形式提示风险,公开内容可通过官方网站发布。
五、总体规划和工作要点
在未来3至5年时间,逐步建立覆盖全国各地区和被监管行业的国家洗钱类型分析体系。
(一)2012年开始试点工作。
依据总结常见的8种洗钱类型和可疑交易识别点(即洗钱类型的划分标准)在中国工商银行等7家商业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展洗钱类型分析试点工作,完成了《中国洗钱类型分析报告(2012)》。
(二)2013年建立洗钱类型分析制度。
正式开展地区洗钱类型分析工作和银行业洗钱类型分析工作。
通过反洗钱部际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向有关部门收集上游犯罪形势信息。
开展证券业、保险业和支付业洗钱类型分析试点工作。
(三)2014年健全洗钱类型分析体系。
根据各行业试点情况,分步开展证券业、保险业和支付业洗钱类型分析工作,形成完整的行业洗钱类型分析体系。
(四)2015年实现洗钱类型分析工作系统化。
附件2
可疑交易类型和识别点对照表
(银行业参考版)
编者按:本表分析总结了12类常见可疑交易类型和相对照的识别点,具体包括客户信息、资金交易或行为表现等方面的可疑特征,为金融机构可疑交易类型分析工作提供参考。
本表主要参考了近年来的典型案例、公安部经济犯罪资金交易模型(试点)、国家有关部门通报的主要上游犯罪特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对可疑交易的分类标准、中国工商银行自定义反洗钱监控模型等,并在2012年洗钱类型分析试点工作中进行了测试。
本表仅供银行机构内部参考。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可以根据洗钱活动变化情况随时调整本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