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95162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四篇)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为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处置和报告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卫生部《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在规章,尚未发布。
待发布后,以国家总局规章为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等级参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一)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____人以下的;(二)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或者死亡____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____人以下的;(三)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____人以上或者死亡____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____人以上的。
二、管理分工1、确立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专职机构和各部门负责人;2、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方案,明确各类危害事故发生时,各负责人和相应机构的职责和任务。
三、事故处置、报告1、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病人,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卫生检查和医学观察;2、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4、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____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5、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行政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调查内容包括:(1)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查明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2)分析事故责任;(3)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意见;(4)提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的意见;(5)形成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及报告制度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及报告制度为了规范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与报告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调查处理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安监函(2011)47号)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定义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由于某种意外原因,发生失控、防护失效或高浓(强)度接触等对劳动者造成突发的职业损伤。
如毒气泄漏引起急性中毒等。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规定1、对于由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慢性群发性职业病以及导致的死亡事件,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安监总局47号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由安监部门牵头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对由急性工业中毒导致的伤亡事件,应按照《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务院349号令的有关规定由安监部门牵头负责进行调查处理。
三、事故报告受理主体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本单位员工急性职业中毒等伤亡的,应当向单位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负有职业卫生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应写明当地报告受理主体的电话号码)四、事故报告规定1、用人单位发生急性中毒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负有职业卫生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
3、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死亡人数、发病情况、可能发生原因;(5)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安全保卫部应向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安监局报告,职业病危害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的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并对职业危和事故不得以任何借口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2、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3、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保护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4、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一般事故应当小于6小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
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措施。
5、职业危和事故发生后要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原因,提高认识,实行整改措施,追究事故者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6、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实行。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一、为了规范我厂职业危害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定。
二、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的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1、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2、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
3、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三、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一般危害事故应于2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安全科报告,特大和重大危害事故立即向人力资源部、安全科报告。
四、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的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五、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六、对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企业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对遭受或者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5)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6)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按照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七、对够不成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事故,工作人员应及时向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报告,职业安全管理部门应详细记录,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处理。
八、对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资料要妥善保管。
10、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我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与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
3、定义
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事故,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及时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一、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的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一)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二)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三)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二、各部门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所有均应上报,上报采用逐级报告(口头)原则,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同时编写短讯(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事故时间、地点、人物、经过、伤害程度)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涉外事故以及发生在敏感时间的事故必要时可立即直接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三、发生死亡以上事故由公司负责人或责成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在1小时内通报属地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劳动保障部门、检察院、工会等相关部门。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五、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经抢救与事故现场保护处理后,按公司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六、调查组进入现场的调查过程中,在事故调查分析没有形成结论之前,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等。
当进入现场做模拟试验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同时采用照相或摄像等方式将可能被清除或践踏的痕迹记录下来,以保证现场勘查调查能获得完整的事故信息内容。
七、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对事故进行分析,一般采用事故树分析法,在事故原因较为简单的情况下可通过现场模拟、假设推论等方式分析事故过程和事故原因。
八、事故调查小组完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概况、事故等级、发生原因、事故类别、事故经过、经济损失情况、损失工作日情况、责任认定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提出。
九、事故调查报告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能生效。
十、事故处理的任何资料文件均有公司规定的记录内容,必须齐全,并具有可追溯性,其事故档案永久性保存。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2篇)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为了规范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与报告,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及执行,并由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进行指导监督。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措施、程序。
(一)发生职业病事故时,单位应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处置措施:1、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治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____泄险;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4、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____救治、安排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5、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6、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7、落实生产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二)职业病事故报告程序1、当发现单位内出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以规范格式,书面报告单位所在地县级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
2、当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立即电话报告所在地县级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发出书面报告卡。
3、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____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4、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2)是指企业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的制度。
对于企业而言,建立和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对于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维护企业的形象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危害事故的定义与分类、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流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程序、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的意义与建议。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4篇)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一、引言职业病危害是指在职业活动中,由于作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所致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发生的由于职业病引起的重大事故。
为了有效地处置职业病危害事故,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制定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本文将详细探讨该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制度1.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作业,疏散人员,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
同时,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启动应急预案。
2.现场处置在事故发生现场,应按照现场状况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包括清除有害物质、封堵泄漏点、提供紧急救援设备等。
同时,要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和勘验,以确保相关证据的留存。
3.伤员救护与治疗对伤员应及时进行救护与治疗,包括紧急救援、送医治疗等。
伤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最重要的,要确保他们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4.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事故发生后,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责任进行全面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以维护员工的权益,促进安全生产。
三、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1.报告时限与责任人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报告。
报告时限的确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性质和情况进行规定。
报告责任人一般为企业的相关领导人或负责人。
2.报告内容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原因、事故性质、伤亡情况等。
报告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全面地反映事故的情况,以便有关部门能够及时了解、分析和处理事故。
3.通报与公开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的基本情况和处理结果,提醒其他企业和职业工作者注意职业病危害的防护措施。
通过通报与公开,可以提高职业病防控的效果,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的重要性1.保障员工生命安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能够有效地处置事故,减少伤亡人数,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4篇)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是指针对职业病危害事故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和报告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其主要目的是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并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分类和级别: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将职业病危害事故划分为不同的分类和级别。
2.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报告程序:明确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报告程序,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后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规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的调查和处理程序,要求组织专门的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并对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4.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包括加强职业健康管理、提高劳动保护设备和技术设施的质量、宣传教育职工等。
5.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责任追究:明确职业病危害事故责任的追究程序和方式,要求依法对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追究和处罚。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职场的安全环境,降低职工的职业病发病率和事故伤亡率,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与报告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职业病危害事故及时、有效地得到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第四条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工作由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具体负责,协助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切实措施,保障现场安全,防止事故扩大和二次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确保受伤或患病的劳动者得到及时救治,并安排专业医护人员提供必要治疗和康复服务。
第七条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目录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定义 (3)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规定 (3)三、事故报告受理主体 (3)四、事故报告规定 (3)五、事故处置 (4)为了规范本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定义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由于某种意外原因,发生失控、防护失效或高浓(强)度接触等对劳动者造成突发的职业损伤。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规定1、对于由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慢性群发性职业病以及导致的死亡事件,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由安监部门牵头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对由急性工业中毒导致的伤亡事件,应按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由安监部门牵头负责进行调查处理。
三、事故报告受理主体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本公司员工急性职业中毒等伤亡的,应及时向安监部门和负有职业卫生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四、事故报告规定l、公司发生急性中毒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安监部门和负有职业卫生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公司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事故。
五、事故处置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切断危害源,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对受伤人员及时组织现场急救或转送医院抢救,及时按规定报告事故。
2、立即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及时撤离和疏散人员,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3、封存造成或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5、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一、引言职业病危害是指在职业活动中,由于作业环境中的有害因素所致的疾病。
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发生的由于职业病引起的重大事故。
为了有效地处置职业病危害事故,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制定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本文将详细探讨该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制度1.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作业,疏散人员,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确保员工的安全。
同时,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启动应急预案。
2.现场处置在事故发生现场,应按照现场状况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包括清除有害物质、封堵泄漏点、提供紧急救援设备等。
同时,要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和勘验,以确保相关证据的留存。
3.伤员救护与治疗对伤员应及时进行救护与治疗,包括紧急救援、送医治疗等。
伤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最重要的,要确保他们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4.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事故发生后,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责任进行全面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以维护员工的权益,促进安全生产。
三、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1.报告时限与责任人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报告。
报告时限的确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性质和情况进行规定。
报告责任人一般为企业的相关领导人或负责人。
2.报告内容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原因、事故性质、伤亡情况等。
报告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全面地反映事故的情况,以便有关部门能够及时了解、分析和处理事故。
3.通报与公开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的基本情况和处理结果,提醒其他企业和职业工作者注意职业病危害的防护措施。
通过通报与公开,可以提高职业病防控的效果,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的重要性1.保障员工生命安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能够有效地处置事故,减少伤亡人数,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某热电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某热电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责任人员:明确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的责任人员。
2.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3. 事故报告程序:规定事故发生后的报告程序,包括报告对象、报告内容、报告时间等。
4. 事故处理措施:明确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理措施,包括事故隔离、场地清理、伤员救治等。
5. 事故调查与分析:制定调查与分析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程序和要求,以确定事故原因和提出改进建议。
6. 事故报告与追溯:规定事故报告的形式和内容,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进行事故追溯。
7. 处置结果与改进措施:规定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并提出改进措施。
8. 相关记录与档案:要求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过程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和归档。
此外,该公司还应当加强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包括加强职业健康监测、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等,以减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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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1 目的为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处置和报告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范围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内所有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和报告工作。
3 规范性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3《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4 工作职责4.1各参建发生职业病事故时,项目负责人立即组织职业病危害的紧急处理、救援同时上报质安部根据严重情况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2发生职业病事故时,质安部负责组织调查工作。
4.3发生职业病事故的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事故的紧急处理和报告。
5管理内容及要求5.1职业病危害事故等级与损失5.1.1根据职业危害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对生产造成的影响将事故分为:一级和二级(一级:发生重伤、死亡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二级:未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小的事故)5.1.2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经济损失(1)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设备损失,原材料损失,成品、半成品损失,设备维护费用。
(2)间接经济损失:因事故造成的停产、减产而带来的经济损失,用于事故抢救、恢复生产等与事故有关的各种费用。
5.2事故报告程序发生职业危害一级事故,施工单位现场人员立即通知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采取措施、撤离人员、确定可能波及范围并设置警戒区域,同时立即上报轨道公司质安部。
公司质安部根据现场情况报告公司领导,公司领导根据现场报告现况向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卫生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汇报请求支援。
发生二级事故后,施工单位现场人员立即报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确认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并同时报告公司质安部,质安部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取证,后报告公司领导。
5.3应急响应与救援5.3.1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培训和演练。
5.3.2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后,首先进行现场处置和自救。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1总则为确保企业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促进生产发展,及时掌握事故发生情况,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减少和杜绝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及人员。
3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4定义4.1根据职业危害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对生产造成的影响将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4.1.1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4.1.2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4.1.3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4.2职业危害事故的经济损失:4.2.1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设备损失,原材料损失,成品、半成品损失,设备维护费用。
4.2.2间接经济损失:因事故造成的停产、减产而带来的经济损失,用于事故抢救、恢复生产等与事故有关的各种费用。
5职责5.1安全管理部对各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进行考核。
5.2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在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时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置,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的实施方案。
6管理程序6.1职业危害事故工作程序6.1.1职业危害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安全管理部报告,而后逐级上报。
对重大事故,企业要立即将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初步原因、伤亡、经济损失等)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6.1.2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基层单位,要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送安全管理部。
6.1.3车间发生职业危害事故,一般类型的需在七十二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如发生重大特大事故,需在五日内,提出书面报告。
6.2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6.2.1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和分析。
6.2.2重大及特大职业危害事故处理过程中,在不影响抢救事故的原则下,尽量保持现场原状,未经领导许可,不许乱动。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总则
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强化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2、制度内容
2.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
2.2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并承担所需费用。
2.3事故处置完成有关部门应当形成书面文件,将事故原因、处置过程、事故损失等资料如实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2.4公司或者部门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职业病危害事故。
2.5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公司个人或者部门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原因予以拒绝或者阻挠。
2023年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2023年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扩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频发成为一个严重问题。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2023年,政府将实施一套全新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该制度旨在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并减少损失。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制度1. 事故快速处置:一旦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雇主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受伤劳动者的安全,并上报相关部门。
相关部门将立即组织专业队伍前往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并与医疗机构协调进行救治。
同时,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包括可能的刑事责任。
2. 受害者救助:政府将建立职业病受害者救助基金,用于帮助受伤劳动者进行医疗治疗和康复。
同时,政府将提供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受害者的权益得到保护,并协助受害者向相关责任方索赔。
3. 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将由专业的部门进行,对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进行详细调查,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保证受害者得到赔偿。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1. 强制性报告:任何单位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后必须立即上报相关部门。
相关部门将建立一个统一的报告系统,接收事故报告并对事故进行核实和记录。
同时,相关部门将对报告的真实性进行认证,并及时向公众公布相关信息。
2. 信息共享:相关部门将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信息共享平台,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和雇主的名称、事故原因、受伤人数等相关信息。
该平台将对公众开放,以加强信息透明度和应急响应能力。
3. 惩罚措施:对于故意不上报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将其列入失信企业或个人名单,限制其参与相关劳动力市场的活动。
三、培训和宣传1.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知识培训将成为单位和雇主的必修课程。
政府将组织相关专家和机构,开展针对不同行业和岗位的职业病防护培训,提高劳动者和雇主的防范意识和技能。
2. 通过多种媒体渠道,政府将加大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宣传力度。
职业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ISO45001-2018)
1.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
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
3.职责与分工
3.1各部门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资料汇总。
3.2安环部负责配合各部门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工作。
4、内容与要求
4.1公司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害的生产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并按规定向上级安监部门及时报告这方面的有关情况。
4.2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现场人员要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主管领导要立即向安环部、实验室负责人汇报。
4.3对在事故中遭受职业危害的人员,要及时了解掌握其具体情况,并组织采取有效救治措施。
4.4对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部门,公司要根据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规定,处理结果全公司通报。
4.5安环部要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台帐,事故调查的报告有关资料要存档保存。
4.6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向所在区级有关部门报告。
4.7必须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4.8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5.附则
5.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和上级规定执行。
5.2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5.3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安环部。
5.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执行。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为了规范辽宁声旺食品有限公司职业危害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以有效地控制职业危害事故,减轻职业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
1、按职业病危害事故(单次)所造成的危害的严重程度,将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1)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2)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3)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病情5人以上的。
2、发生一般危害事故应于2小时内向公司安质部报告;特大和重大危害事故应立即向公司上级领导报告,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及卫生部门报告。
3、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地点;(2)事故发生时间;(3)发病情况;(4)死亡人数;(5)事故发生原因(可能);(6)已采取的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4、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5、对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单位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1)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脱险;(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4)对遭受或者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5)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6)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监督生产部门,按照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7)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及安全监督生产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6、对构不成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事故,单位工作人员应及时向单位安质部报告,安质部应详细记录,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处理。
7、对已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资料要妥善保管。
辽宁声旺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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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JMY/ZW-Z-10-2013
为了规范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与报告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安监函( 2011) 47号)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定义
职业病危害事故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由于某种意外原因,发生失控、防护失效或高浓(强)度接触等对劳动者造成突发的职业损伤。
如毒气泄漏引起急性中毒等。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规定
1、对于由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慢性群发性职业病以及导致的死亡事件,可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以及总局47号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由安监部门牵头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对由急性工业中毒导致的伤亡事件,应按照《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务院349号令的有关规定由安监部门牵头负责进行调查处理。
三、事故报告受理主体
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本单位员工急性职业中毒等伤亡的,应当向单位所在地区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负有职业卫生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应写明当地报告受理主体的电话号码)
四、事故报告规定
l、用人单位发生急性中毒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负有职业卫生监督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
3、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死亡人数、发病情况、可能发生原因:
(5)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
五、事故处置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应当立即切断危害源,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对受伤人员及时组织现场急救或转送医院抢救,及时按规定报告事故。
2、立即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及时撤离和疏散人员,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3、封存造成或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5、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费用由单位承担。
6、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据或资料,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认真落实事故调查组要求采取的各项措施。
7、严格落实防范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改进措施和整改意见。
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