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评估技术指南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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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县空间规划实施评估

技术指南

(试行)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二O一九年四月

目录

1 总则 (1)

1.1评估目的 (1)

1.2适用范围 (1)

1.3评估时点与基数 (1)

1.4评估原则 (2)

1.5评估依据 (2)

1.5.1法律法规 (2)

1.5.2相关规划及社会经济资料 (2)

1.6评估组织 (3)

2 工作流程 (3)

2.1工作准备 (3)

2.2现状调查与分析 (3)

2.3成果编制 (4)

2.4成果论证与公示 (4)

2.5成果报批 (4)

3 评估主要内容 (4)

3.1现状概况 (5)

3.2现行各类空间规划回顾 (5)

3.3战略目标评估 (5)

3.4城镇建设发展格局评估 (6)

3.4.1市(县)域发展格局评估 (6)

3.4.2中心城区规划评估 (7)

3.4.3产业园区规划布局评估 (7)

3.4.4重点区域规划布局评估 (7)

3.5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评估 (7)

3.6空间管控评估 (8)

3.7要素配置评估 (8)

3.8现行各类空间规划方案合理性评估 (8)

3.9区域发展的新形势与新要求分析 (9)

3.9.1外部发展环境分析 (9)

3.9.2地方发展诉求分析 (9)

3.10其他专项类规划评估 (9)

3.11评估结论与建议 (11)

3.11.1强制性内容执行情况 (11)

3.11.2规划实施主要成效 (11)

3.11.3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3.11.4主要建议 (12)

4 技术要点 (12)

4.1基础资料收集 (12)

4.2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底图编制 (12)

4.3国土空间规划布局优化建议 (13)

5 成果要求 (13)

5.1成果构成 (13)

5.2评估报告 (13)

5.3评估图件 (14)

5.3.1 基础图件 (14)

5.3.2评估成果图件 (14)

5.4附件 (16)

6 附则 (16)

附件1市县空间规划实施评估资料收集清单 (17)

附件2市县专项类空间规划参考名录 (20)

附件3现行空间类规划实施评估指标表 (21)

1 总则

1.1评估目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有效提升规划的科学性与战略性,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思路,需对现行各类空间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全面摸清家底、深入分析现状、查找主要问题,为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奠定坚实基础。

1.2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编制市、州、县(含县级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的现行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工作。

市县空间规划评估范围主要基于《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为主体,同时根据市县地方规划编制实际,可涵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交通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林地保护等各专项类空间规划内容。

1.3评估时点与基数

评估时点为2018年。

评估基数统一采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

1.4评估原则

开展现行各类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应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专家领衔、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全面客观、突出重点,积极采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结合大数据应用和相关要求,客观评估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主体的现行各类空间规划执行情况、实施效果,提出规划实施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建议对策。

1.5评估依据

1.5.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5)》;

《湖南省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其他相关法律、规范等。

1.5.2相关规划及社会经济资料

所在区域的第三次国土调查基础数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生态保护、林业、综合交通、

历史文化保护等其他专项类空间规划,统计年鉴、统计公报及其他公开的部门统计资料等。

1.6评估组织

现行空间类规划实施评估应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具体落实,同级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协同配合落实;市(县)人民政府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或者组织专家组承担具体评估工作,对“两规”均已完成委托或单一开展评估工作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落实相关工作。

2 工作流程

2.1工作准备

制定市县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组织单位、技术委托单位、工作流程、技术资料准备和经费保障等。

2.2现状调查与分析

通过部门座谈、实地踏勘等方式,收集相关数据、文件、图纸等基础资料,现状用地数据以第三次国土调查基础数据为准,了解并分析现行各类空间规划(重点是现版“两规”)实施期间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人口、经济社会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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