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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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污水排污费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计征,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为0.7元。
自2015年7月1日起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项主要重金属(铅、汞、格、镉、类金属碑)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至每污染当量1.4元。在每一污水排放口,对五项主要重金属污染物均须征收排污费;其他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多到少排序,对最多不超过3项污染物征收排污费。
对于冷却水、矿井水等排放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计算,应扣除进水的本底值。
(二)自2015年7月1日起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或者企业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照规定的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加二倍征收排污费。企业生产工艺装备或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规定的淘汰类的,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
(三)、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计算
(六)对难以监测的烟尘,可按林格曼黑度征收排污费。每吨燃料
的征收标准为:1级1元、2级3元、3级5元、4级10元、5级20
三、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
对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次每吨1000元。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征的废物。
四、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
对排污者产生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按照超标的分贝数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见表5o
表5噪声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
说明:1.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征收额应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当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二处及二处以上噪声超标,则加1倍征收。
2.—个单位若有不同地点的作业场所,收费应分别计算、合并征收。
3.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征收金额按本标准昼、夜分别计算,累计征收。
4.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十五天的,噪声超标排污费减半征收。
5.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排污费,按等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算排污费。
6.一个工地同一施工单位多个建筑施工阶段同时进行时,按噪声限值最高的施工阶段计收超标噪声排污费。
7.本标准以每分贝为计征单位,不足一分贝的按四舍五入原则
计算。
8、对农民自建住宅不得征收噪声超标排污费。
五、特征值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
(一)对于难以监测的禽畜养殖业、小型第三产业和建筑施工排污费可以按照特征值征收。
(二)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数计算
污染排放特征值
污染当量数=
污染当量值污水排污费收费额二污水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元)X污染物污染当量数
对于同一企业存在多个需要用特征值算费的污染类型时,每个污染类型单独算费后,求和为总的费用。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污染当量值见表6。
表6禽畜养殖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污染当量值
说明:1.本表仅适用于计算无法进行实际监测或物料衡算的禽畜养殖
业、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等小型排污者的污染当量数。
2.仅对存栏规模大于50头牛、500头猪、5000羽鸡、鸭等的禽畜养殖场收费。
3.医院病床数大于20张的按本表计算污染当量。
(三)特征值系数排污费计算
1.污水排污费计算方法
污水排污费(元/月)二污水排污特征值系数X污水每一污染当量征收
标准(元)
2.废气排污费计算方法
废气排污费(元/月)二废气排污特征值系数X废气每一污染当量
征收标准(元)
3.部分小型第三产业排污费计算方法
部分小型第三产业排污特征值系数表参见表7
表7部分小型第三产业排污特征值系数表
1、在餐饮行业中,废气排污特征值系数针对燃煤燃烧废气,不含油烟类
备污染物和使用独立燃烧锅炉产生的废气注2、餐饮业的营业面积可参照《消防意见审核书》的面积计算;其余行业的收费特征物按实际情况计算。
4.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计算方法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元)二(扬尘
产生量-扬尘削减量)(千克/
平方米•月)X月建筑面积(或施工面积平方米)/一般性粉尘污染
当量值(千克)X废气每一污染当量征收标准(元)
对于建筑工地按建筑面积计算;市政工地按施工面积计算,施工面积为建
设道路红线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其他为三倍开挖宽度乘以施工长度,市政工地分段施工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施工工地必须采取道路硬化措施、边界围挡、裸露地面(含土方)覆盖、易扬尘物料覆盖、持续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冲洗装置等措施,并按控制措施达标与否,扣除削减量。
各地已出台的施工扬尘排放系数,可以继续执行,也可根据当地
实际出台施工扬尘排放系数。
施工扬尘产生、削减系数表参见表8表8施工扬尘产生、削减系数表
运输车辆机械冲洗装八g
詈0.68
二次扬尘譬车辆简易冲洗装OB
说明: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扬尘控制措施达标标准如下,每项控制措
施的任意一项基本要求不达标,则该项控制措施视为不达标。
1.道路硬化措施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加工区、生活办公区应做硬化处理,用
作车辆通行的道路应铺设混凝土,满足车辆安全行驶要求,且无破损
现象;
(2)任何时候车行道路上都不能有明显的尘土;
(3)道路清扫时都必须采取洒水措施。
2.边界围挡
(1)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围挡下方设置不低于20厘米高的防溢座以防止粉尘流失(市政工程除外);
(2)围挡必须是由金属、混凝土、塑料等硬质材料制作,拆迁工程在建筑拆除期间,应在建筑结构外侧设置防尘布;
(3)任意两块围挡以及围挡与防溢座的拼接处都不能有大于0.5厘米的缝隙,围挡不得有明显破损的漏洞。
3.裸露地(含土方)覆盖
(1)每一块独立裸露地面80%以上的面积都应采取覆盖措施;
(2)覆盖措施的完好率必须在90%以上;
(3)覆盖措施包括:钢板、防尘网(布)、绿化、化学抑尘剂,或达到同等效率的覆盖措施。
4.易扬尘物料覆盖
(1)所有砂石、灰土、灰浆等易扬尘物料都必须以不透水的隔尘布完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