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合同标的内容[工作范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法合同标的内容
篇一:合同法概述及详细内容。
合同的概念
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我国合同法分则中,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
合同的法律特征:1.合同必须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2.合同是合法的民事行为
3.合同依法成立时,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辨析:民事合同行政合同劳动合同
我国合同法律制度概况:1999年3月1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于199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当事人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合同的订立的含义:缔约主体为了建立具体的合同关系,通过交互进行意思表示以期达成合意的过程。
区别:不同于合同的成立,合同订立本身是一个互动过程,可以包括要约邀请、要约、承诺等多个阶段,而合同的成立是合同订立的结果。
合同订立的当事人
是指合同成立后,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1.资质要求: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
2.范围:1.自然人2.法人(经营范围内)
3.其他组织
合同签订人:合同签订人是具体办理合同订立事宜的人,可以是合同当事人本人,也可以是其代理人。
合同的形式:1.口头形式2.书面形式3.默示形式
1.口头形式:当事人最终以口头语言达成合意。
适用范围:一般只适用于标的额不大,并可及时结清的合同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口头形式合同的认定应由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作出证明。
2.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包含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公证、鉴证、登记、审批
3.默示形式:法律在认定默示的法律效果上,两者存在不同。对于作为的默示,可直接根据当事人的行为认定其意思。对于不作为的默示,只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沉默会产生某种法律后果的情况下,沉默才构成意思表示的形式。
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
合同的主要条款决定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无效,能否履行。我们自己签订的合同中包括有些什么样的条款?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前三个是必须有的!!)辨析:
合同内容的规定属于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可以自己的意志进行取舍和采纳,不按此规定订立合同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名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登记机关登记的正式称谓;姓名:是指公民在身份证或者户籍登记表上的正式称谓。住所:对公民个人而言,是指其长久居住的场所;对法人和其他组织而言,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合同法律关系的
合同的标的必须明确、具体、肯定
合同的标的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劳务、技术成果等,只要不是法律禁止的,都可以成为合同标的。
3.数量,是指以数字方式和计量单位方式对合同标的进
行具体的确定,也就是衡量标的轻重、多少、大小、面积及容量的尺度。
4.质量,是指以成分、含量、纯度、尺寸、精密度、性能等来表示合同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象的优劣状态。如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工程项目的标准等。
5.价款或者报酬又称价金,是指当事人一方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代价。
价款或者报酬一般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自由约定、但是如果属于政府定价的,必须执行政府定价。如果有政府指导价的,当事人必须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范围内确定价格。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起止时间。履行地点是指:当事人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方,即在什么地方交付或提取标的。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履行自己在合同中的义务。
7.违约责任
违约是指: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时间、地点、方式履行义务的行为。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即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所应负的责任,一般是违约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指:当事人之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后,通过什么样的办法来处理这一争议
争议的解决方法有两类:1.诉讼解决2.非诉讼解决:协商、调解、仲裁。
合同订立的程序
询价-----要约---还价----承诺
其中,要约(发价)和承诺(受价)是必不可少的两个基本环节
询价含义:准备购买或出售商品的人向潜在的供货人或买主探询该商品的成交条件或交易的可能性的业务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要约(OFFER):1.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可由卖方提出,也可由买方提出要约的条件:
1.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
2.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3.必须表明发盘人对其发盘一旦被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
如何规定:1.规定一段接受的期限。2.规定最迟接受的期限。
1.口头方式:自对方了解时生效
2.书面:到达主义
3.数据电文形式:进入特定系统时间要约的效力
要约人在要约的生效期应受到的约束:1.不得随意撤回、撤销要约2.须接受要约在承诺后即成立合同的法律后果
3.不得变更要约的实质内容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1.要约的撤回指:要约人发出要约以后,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刚刚到达受要约人时又取消其要约的行为。
撤回的条件: 1.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2.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要约的撤销指:要约生效后又使其归于消灭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a、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b、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不同点是什么?撤回:未生效之前,可撤回。撤销:在未接受之前,可以撤销,如果撤销通知在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前送达受盘人。
不得撤销的要约:规定有效期;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得撤销的,且采取了行动。要约的失效
1.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2.受要约人拒绝而失效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4.有效期已过
5.要约人依法撤销
6.要约人或受要约人在要约被接受前丧失行为能力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