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增订版)》读书笔记
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读后感
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读后感
按照这种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笔者对刑事和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量刑程序、案卷移送制度、审判程序、被告人地位、制度变革方式等问题进行了跟踪考察,并作出了一些颇有新意的研究。
透过实践中的问题,越过对制度缺陷和不足的关注,笔者发现了制约制度发展变化的理论问题,总结了制度变迁的规律,通过概念化的努力,提出了一些重要的理论命题。
例如,通过对刑事和解现象的观察,笔者提出了“对抗性司法”与“合作性司法”的概念,并将“合作性司法”区分为“公力合作模式”与“私力合作模式”;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运行状况的考察,笔者提出了“先刑后民”“刑民分离”与“先民后刑”这三种带有理论模型性质的附带民事诉讼模式;通过观察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量刑程序的变革发展,笔者将刑事审判区分为三种类型:“定罪裁判”“量刑裁判”和“程序性裁判”;通过研究“认罪认罚从宽”改革以及与此相关的刑事速裁程序,笔者发现了“控辩协商”的制约因素,并提出了“刑事诉讼全流程简化”的思路;通过全面观察我国刑事第一审和第二审程序的运行状况,笔者提出了“案卷笔录中心主义”的诉讼模式;通过回顾“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一刑事政策的历史演变,笔者提出了“义务本位主义的刑事诉讼模式”这一命题……不仅如此,对于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模式,笔者还提出了“立法推动主义”与“司法推动主义”这两种模式;对于“留有余地的裁判方式”,笔者也对其成因进行了概念化和理论化尝试。
年度刑事辩护经验总结与学习心得
年度刑事辩护经验总结与学习心得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积累了不少宝贵的经验,同时也不断从中学习与成长。
在面对各种案件、挑战和困难时,我逐渐摸索出一套适合自己的刑事辩护经验,并从中获得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总结并分享我在年度刑事辩护工作中所得到的经验与心得。
一、充分的准备工作刑事辩护工作的关键在于准备。
好的准备工作是成功的基石。
我会尽可能地收集案件相关的所有信息,如证据、案件背景、相关法律条文等,以便为辩护提供有力的支持。
在准备阶段,我会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寻找案件的关键点和漏洞,并制定出合理的辩护策略。
同时,充分的准备还包括熟悉法庭程序和规则。
了解法庭的工作流程、审判程序和庭审规则,可以帮助我更好地应对各种情况,提高辩护的效果。
在庭审前,我会进行模拟庭审,以熟悉法庭的氛围和驾驭庭审的技巧。
二、善于沟通与倾听刑事辩护律师与被告及其家属、检察官、法官等各方人士的沟通至关重要。
我发现,善于沟通和倾听可以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当事人的需求和意见,同时也可以更好地表达我的观点和主张。
我会积极倾听每个当事人的陈述,并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和建议,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在与检察官和法官的沟通中,我以真诚和尊重为原则。
了解对方的观点和立场,可以帮助我更好地预测对方的动作和反应,并作出相应的策略调整。
另外,我也会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和严密的逻辑思维与检察官和法官进行有效的辩论和争取。
三、保持专业素质与职业操守作为一名合格的刑事辩护律师,我坚持要保持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
不论案件大小,我都会尽力为每个当事人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和辩护。
我努力保持自己的法律知识和技能的更新,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在面对案件的过程中,我时刻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不受个人情感和利益影响判断和行动。
我坚持以法律和证据为依据,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权益。
同时,我也注重与同行之间的互相尊重和合作,共同为司法正义而奋斗。
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读书笔记
“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读书笔记本书针对三十余年来中国的刑辩之路,梳理刑事辩护中国模式下的独特经验。
对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进行一次系统的总结和整理,以期尽量展示中国刑事辩护的一般经验,并使这些经验上升为概念和理论。
法庭辩护分为积极辩护和消极辩护。
法庭辩护应以消极辩护为主,辩方只需反驳控方,打破控方的证据链,辩护理由就可以成立。
但现实司法判决书中经常出现辩方的观点缺乏证据支持,予以驳回。
这种表述本身就是错误的,应重点论述控方的指控理由有无证据支持且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这表明现实审判思维以有罪推定为主,将证明无罪的举证责任推给辩方,辩方要证明无罪就必须证明无罪。
这属于以侦查为中心的有罪推定思维方式。
现代的司法理念是以审判为中心。
什么叫审判中心主义就是侦查案卷中有关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的所有证据,在审判时一律视为不存在,对被告人应当假定为无罪。
在这个前提下重构案件事实,由控方承担证明责任。
这样的诉讼分为2个过程:一是侦查活动全面搜集该案证据,二是审判活动,公诉方根据侦查结果举出证据加以证明,接受被告质证盘问,说服法官认定被告人有罪。
律师以刑法为依据,对被告人进行无罪辩护,主要从犯罪主体和犯罪构成的角度进行辩护。
程序辩护:在刑事辩护中以有关部门的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程序违法为由,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意见,以及要求诉讼程序应予补充或者重新进行的辩护方法。
证据辩护:以证据法的基本理论、证据规则为依据,就证据运用问题所进行的辩护活动。
量刑辩护:根据刑法裁量的基础上进行的辩护。
量刑,即刑罚裁量,指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并确定被告人有罪的基础上,根据其所犯罪行以及刑事责任的轻重,决定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什么样的刑罚,所判处的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
陈瑞华刑事辩护的艺术读后感
陈瑞华刑事辩护的艺术读后感读陈瑞华老师关于刑事辩护艺术的论述,就像是被一位经验老到的向导带着在刑事辩护的神秘森林里探险,一路上满是惊喜与收获。
以前吧,觉得刑事辩护好像就是在法庭上喊喊“我的当事人无罪”这种简单粗暴的事儿。
但读完之后,才发现这其中的门道就像迷宫一样复杂又有趣。
陈瑞华老师讲的那些策略,就像是武林秘籍一样。
比如说在证据的审查和运用方面,以前我以为证据嘛,不就是那些摆在眼前的东西,是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
可实际上这里面水可深了。
他讲怎么去质疑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就好比教你如何在一堆看似正常的东西里找出隐藏的破绽。
就像侦探破案一样,你得从证据的来源开始,一点点抠细节,要是发现警察取证的时候程序不合法,那这证据可能就像没有地基的房子,摇摇欲坠。
这让我突然意识到,原来证据不是简单的拿来就用,而是要像庖丁解牛一样,把它剖析得清清楚楚。
再说说辩护的技巧,在法庭上和检察官你来我往的辩论。
那可不仅仅是比谁的声音大,谁更能耍嘴皮子。
这得是有逻辑、有策略的智慧较量。
你不能盲目地反驳对方,而是要像下围棋一样,提前布局,想好每一步的应对。
比如当检察官提出一个指控观点的时候,你得迅速在脑海里搜索出最佳的反驳点,而且这个反驳点还得是能一环扣一环地把整个辩护思路串起来的。
这就需要律师有深厚的法律知识储备,还得有灵活应变的能力。
而且书里还提到了如何和当事人沟通,这一点也特别重要。
当事人就像在黑暗中迷茫的行者,律师得是那个给他点亮灯塔的人。
但是怎么点这个灯可有讲究了。
既要让当事人信任你,又不能给他们一些不切实际的承诺。
就像哄小孩一样,你得用恰当的方式告诉他真实的情况,同时又给他希望。
从这本书里,我还感受到刑事辩护是一门充满人文关怀的艺术。
它不是单纯地为了胜诉而不择手段,而是在法律的框架内,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去体现公平正义。
律师就像是天平上的一个砝码,努力让正义的天平保持平衡。
不过呢,这本书也有让我觉得有点“难受”的地方,就是那些复杂的法律概念和案例分析,有时候真的让我的脑子像缠了一团乱麻。
刑事辩护律师必读的十五本书
刑事辩护律师必读的十五本书2014-08-11法学家茶座【法学家茶座出品】作者|王思鲁来源|中国律师商学院在当下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处境似乎比较尴尬,既没有那些从事非诉讼业务的律师收入高,同时又面临着更高的执业风险。
但是,无论在哪个国家,刑事辩护律师始终是律师的基石,是推动国家法治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对公民权益的最坚定的维护者。
可是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刑事辩护律师并非易事,笔者根据自己对刑事辩护业务的了解,精心挑选并向各位读者推荐十五本对刑事辩护入门和进阶有重要意义的著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全书》,法律出版社,每年更新,目前最新2014年版。
作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人民法院。
还有比他们更权威的作者吗!推荐理由:要想学好刑法,必须要以法条为依据,教材书是解释学,法条才是本体,只有熟悉了法条,才有解释法条的根据和意义。
因此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乃至于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第一本要读的就是具有绝对权威意义的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全书》,法律出版社,每年更新,目前最新2014年版。
作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人民法院推荐理由:推荐理由同上。
很多律师,特别是新入律师往往只重视实体刑法的学习,忽略了刑事诉讼法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
刑事诉讼法被称为“小宪法”、“宪法适用法”,其重要意义在于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维护和保障被告人的各项利益。
很多时候,程序之辩比实体之辩更有意义和效率。
所以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刑事辩护律师,彻底掌握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是一项基本功。
《人民法院刑事指导案例裁判要旨通纂》及《人民法院刑事指导案例裁判要旨集成》,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作者:陈兴良、张军、胡云腾。
陈兴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张军,学者型法官的代表人物,曾任最高法院副院长,现任中央纪委副书记,是多部司法解释的主要撰稿人。
律师刑事辩护的真经
律师刑事辩护的真经夜深了,听了蔡华律师的《刑事诉讼实务技能》之后,久久不能入睡,一身冷汗。
刑事辩护律师被称为“刀尖上戴着镣铐的舞者”,很多律师不愿碰、不想碰、不敢碰刑事辩护,即使做刑事辩护律师,也成了“流水线式”走流程辩护,没有起到刑事辩护的作用,这个仿佛成了公开的秘密。
刑事辩护关系了“生命、自由、尊严”,经常听到:“办理的不是案件,而是他人的人生”,更感到刑事辩护责任之重。
刑事辩护需要坚不可摧的勇气、需要颠覆性思维、需要精确到微米的细致。
想想自己曾经的刑事辩护经历,有没有做到坚不可摧的勇气,没有做到,认罪认罚,迎合式辩护;有没有颠覆性思维,没有做到,对于案卷,没有怀疑的态度,脑子中充满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思维,随着警方检方的思路走;有没有精确到微米的细致,没有做到,会见甚至没有会见提纲,阅卷没有方法,大概翻翻,庭审谨言慎行,意见规规矩矩,一身冷汗啊!这样子是一个合格的刑事辩护律师吗?答案是否定的。
本次课程蔡华律师教导学员如何做一名真正的刑事辩护律师。
蔡老师首先讲解了刑事辩护的概论,包括刑事辩护的意义、素质、种类等。
接下来蔡老师讲解了在刑事三阶段的会见技能,侦查阶段如何会见,审查起诉阶段如何会见,审判阶段如何会见,会见所需的职业、沟通、获取信息的技能;会见之后便是阅卷,如何阅卷,阅卷思维是什么,对于八种证据如何分析判断,蔡老师一一详解。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法庭辩护需要什么技能,庭审发问怎么做,法庭质证怎么做,辩护意见如何发表,蔡老师毫无保留,倾囊相授。
最后,蔡老师送给每位学员一句话:法庭,是人性和法理的角斗场,每一个出席法庭的律师都是场上的角斗士,在那里,我们才能深刻体会到法理的雄辩、公平的较量、才华的展示和智慧的碰撞!在那里,需要有丰富的法学功底,更需要有过人的睿智、勇气和一往无前的斗志,那里才是真正展示律师风采的战场。
让我们大家都做辩护狂!有朝一日,办理刑事案件,决不可一身冷汗。
刑事辩护感言
刑事辩护感言刑事辩护,这四个字啊,听起来就觉得沉甸甸的。
咱就说,谁要是摊上这事儿,那可真是像掉进了一个大坑里。
你想想看,被指控犯罪,那感觉得多糟糕呀!就好像在黑暗中摸索,不知道哪里是出路。
这时候,刑事辩护律师就像是那点亮黑暗的小火苗。
咱平常过日子,谁没个磕磕碰碰,谁没犯过点小错呀。
可这刑事犯罪可不是闹着玩的呀!一旦被卷进去,那真的是全家都跟着揪心。
这就好比你好好在路上走着,突然天降一块大石头砸在你面前,吓都能把你吓死。
刑事辩护律师得有多厉害呢?那得像孙悟空一样,有七十二变的本事,能在各种复杂的情况里找到线索,找到出路。
他们得细心,得聪明,还得有胆量。
他们得从那些密密麻麻的证据里找出对当事人有利的那一点星光。
有时候啊,我就想,这刑事辩护不就像是一场战斗嘛。
律师就是那个为了当事人冲锋陷阵的战士,要和各种困难作斗争,和那些不利的证据作斗争,和时间作斗争。
他们得争分夺秒地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干的事儿啊!你说要是没有刑事辩护律师,那多少人得受冤枉啊!他们就像是守护正义的卫士,不能让无辜的人受委屈,也不能让真正有罪的人逃脱惩罚。
这多重要啊,是不是?咱再说说那些证据,那可真是像一团乱麻。
律师得有耐心,一点点地把它理清楚。
这可不是容易的事儿啊,有时候可能理了半天,还是一团糟呢。
但他们不能放弃呀,就像爬山一样,得一步步往上爬,哪怕累得气喘吁吁。
而且啊,刑事辩护可不是一次就能成功的。
有时候可能会遇到很多挫折,很多困难。
那又怎么样呢?难道就不辩护了?那可不行!就得咬着牙坚持下去,为了当事人的未来,为了那一点点的希望。
刑事辩护也是个技术活呢。
要懂法律,要懂人心,要懂怎么和法官、检察官打交道。
这可不是随随便便谁都能做好的。
你说,这是不是很了不起?总之啊,刑事辩护是一件非常严肃又非常重要的事情。
它关系到一个人的命运,一个家庭的幸福。
我们应该尊重那些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他们真的是在为正义而战,为公平而战。
刑事辩护实践中的经验总结
刑事辩护实践中的经验总结一、引言刑事辩护是法律实践中的重要领域,律师在刑事辩护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本文将对刑事辩护实践中的经验进行总结,旨在为刑事辩护律师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刑事辩护的基本原则1. 掌握案件事实在进行刑事辩护时,律师的首要任务是全面掌握案件的事实。
只有对案件事实了如指掌,才能准确地把握辩护的重点和方向。
2. 尊重法律程序律师在刑事辩护中要始终尊重法律程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辩护。
合法性是刑事辩护的基石,只有在合法的程序下,才能保证被告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3. 保护被告人权益刑事辩护律师要充分保护被告人的权益,包括正当辩护权、自由权、人格尊严等。
同时要尽最大努力为被告人争取利益最大化的结果。
三、刑事辩护的策略1. 申请排除非法证据针对检察机关非法获取的证据,律师可以提出申请排除证据,使其不被采纳作为定罪的依据。
2. 引入有利证据在辩护过程中,律师应该尽力引入有利证据,证明被告人的无罪或减轻其罪责。
3. 争取开庭审理如果确实有利于被告人的情况下,律师可以争取开庭审理,通过实地观察法庭现场,与法官、陪审团建立更好的沟通与互动。
四、刑事辩护实践中的技巧1. 合理使用辩护材料律师在进行刑事辩护时应善于使用各类辩护材料,如证人证言、司法解释等,充分展示被告人的无罪或者减轻其责任的证据。
2. 善于辩论和质询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应善于辩论和质询,通过充分准备和巧妙提问,将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情况展现出来。
3. 创造辩护亮点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可以灵活运用各种策略,以创造辩护的新亮点,从而达到引起法庭重视、保护被告人权益的效果。
五、刑事辩护实践中的挑战与反思1. 案件准备不充分在一些刑事辩护案件中,律师由于时间紧迫或其他原因,无法进行充分的案件准备,这对于辩护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2. 法律知识更新不及时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持续发展,律师需要时刻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以适应新的法律环境。
3. 庭审技巧需要不断提高律师在庭审过程中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庭审技巧,以应对法庭的挑战和对抗检察官的辩护。
陈瑞华刑事辩护的理念读后感
陈瑞华刑事辩护的理念读后感篇一陈瑞华刑事辩护的理念读后感读完陈瑞华老师的《刑事辩护的理念》这本书,我心里那叫一个波涛汹涌啊!也许你会问,一本关于刑事辩护的书能有啥让咱激动的?嘿,这你就不懂了吧!一开始,我觉得这本书可能会很枯燥,都是些生硬的理论和法条。
但翻开之后,我发现我错得离谱!陈老师的文字就像一把神奇的钥匙,一下子打开了我对刑事辩护认知的新大门。
书里提到的那些案例,一个个就像电影画面在我眼前闪过。
我就在想,也许那些被告人在当时觉得天都要塌了,可辩护律师就像黑暗中的一束光,努力为他们寻找希望。
这让我不禁反问自己,如果我处在那样绝望的境地,会多么渴望有一个强大的辩护律师为我发声啊!不过,读的过程中我也有点纠结。
有时候我觉得刑事辩护是绝对正义的,是保障人权的重要防线。
但有时候又会想,万一有人利用这个为真正的罪犯开脱呢?这可能吗?我觉得有可能,但又不太确定。
这种矛盾的想法一直在我脑子里打转。
但不管怎么说,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刑事辩护不是简单的唇枪舌战,而是一场关乎正义和人权的较量。
我觉得自己就像在知识的海洋里扑腾,有时候能抓住点有用的,有时候又被浪打得晕头转向。
哎呀,总之读完这本书,我是感慨万千,收获满满!也许未来我不会成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但这本书带给我的思考,会一直陪伴着我。
篇二陈瑞华刑事辩护的理念读后感哇塞,读完陈瑞华的《刑事辩护的理念》,我这小心肝儿可是被震撼得不要不要的!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心里还嘀咕着:“这能有多厉害?”结果呢,啪啪打脸!陈瑞华老师的论述简直太精彩了,就像是给我这个对刑事辩护一知半解的小白打开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书里讲的那些理念,有的让我频频点头,有的却让我皱起了眉头。
比如说,关于辩护律师的职责,我一开始觉得那就是为被告人争取最大的利益呗,多简单!可陈老师却指出,这其中的分寸和原则可不是那么好把握的。
这让我陷入了沉思:到底怎样才是真正的尽职尽责呢?还有那些真实的案例,读起来真让人揪心。
《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 田文昌 陈瑞华对话录 增订本 》读书笔记思维导图
《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 田文昌 陈瑞华对话录 增
订本 》
思维导图PPT模板
本书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法律
实体
证据
技巧
权
辩护
中国
律师
程序
问题 法庭
辩护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被告人
委托人
法官
对话
侦查
情节
关系
目录
01 对话一 中国刑辩三十 年的发展脉络
02 对话二
03 对话三 程序辩护
04 对话四 无罪辩护
对话一 中国刑辩三十年的发展 脉络
1
辩护的概念与 要素
法庭辩护与审 2
判前辩护的并 存
3
实体辩护与程 序辩护的分离
4
实体辩护的分 化
5
罪轻辩护与量 刑辩护的关系
对话二
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 法定化?
证据信息真实性的推 定规则
证明责任的分配 证明标准
对话三 程序辩护
程序性辩护的 困境
程序性辩护的 技巧
侦查阶段律师辩护人 地位的确立
律师辩护范围的扩大
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 权的保障
律师阅卷权的保障
法律援助范围的扩大
证人、鉴定人出庭与 律师辩护
二审审判开庭审理范 围的扩大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 程序辩护
对话十四 从刑诉法新司法解释 看刑事辩护
01
被告人阅卷 权问题
02
辩护人提交 委托手续问 题
03
律师阅卷权 问题
015
附录:刑事辩护律师 执业技能
014
对话十四 从刑诉法新 司法解释看刑事辩护
016 注释
本书在2012年5月出版,首印6000册,目前已无库存。本书在刑事诉讼实务界获得了广泛的好评。鉴于新刑 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两高三部委正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我们拟邀请两位作者就实施细则 再进行一次谈话,增补到书稿中去。同时鉴于对首印的装帧设计不很满意,我们准备再版更换封面设计和装帧形 式,力争把本书打造成一本可以长销的律师必读书。
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
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一、刑事辩护的目的:1.针对控诉,提出辩护意见,以推翻(无罪之辩)、降低(罪名从轻之辩)或减轻控诉(量刑之辩);2.从事实及法律上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观点、主张和意见,实体辩护(罪与非罪/罪名适用)、证据辩护(证据证据能力/证明力/证据链不严密)及程序辩护(非法证据排除);3.以说服法官为最终目标,要使用与法官共同的法学理论/法律思维对话,学会运用主力法学理论,使用最高院公报及法官理论著作,在尊重法官前提下在法庭上说服法官。
二、中国刑事辩护发展脉络:1.从审判辩护开始向审前辩护延伸(如深圳梁丽案盗窃专为侵占)。
新刑诉法赋予律师审判前辩护人身份,为法庭辩护的准备工作如庭前会见、阅卷/沟通,维护委托人合法权利、发现侦查公诉人员非法行为。
目前会见、阅卷、调查难仍存在,且只能在开庭后向法官提出,缺乏有效救济。
2.实体辩护与程序辩护分离。
实体辩护系指围绕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以及从轻/减轻处罚等量刑问题而开展的辩论活动;程序辩护系指围绕程序违法行为而开展的辩护活动(心法、两个规则)。
依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仅可以申请排除控方证据,还可以要求法院启动审查侦查程序合法性程序,一旦启动,实体裁判程序即告中止,法院要优先裁判侦查程序合法性,形成“诉中诉”、“案中案”;另,发现审理程序违法,可要求发挥重审。
3.从传统实体性辩护中,分理出定罪辩护及量刑辩护。
2010年《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出台前,定罪与量刑程序合一,其后量刑辩护独立,但目前不当庭宣判的情况下进行量刑辩护(即便有罪,存在轻判的情节及理由),可能导致有罪推定先入为主。
三、辩护形态1.无罪辩护:A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而不构成犯罪;B证据不合法而不能定罪;C证据不足不能定罪。
2.罪轻辩护:A不构成被指控重罪(杀人-伤害);B在数罪中减少罪数;C降低犯罪数额。
3.量刑辩护:A降低法定刑幅度;B在法定幅度内从轻处罚;C依照法定情节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刑事辩护心得感悟
刑事辩护心得感悟近年来,刑事案件频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
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我有幸参与了多起案件的辩护工作,不仅让我深刻认识到了刑事辩护的重要性,也让我从中汲取了一些心得感悟。
刑事辩护是维护公正的重要手段。
在司法过程中,辩护律师是被告人的代言人,是平衡双方权益的重要角色。
通过充分发挥辩护权益,我们能够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辩护律师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调查事实,挖掘证据,提出有力的辩护观点,为被告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是法治精神的体现。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石,刑事辩护是法治的重要体现之一。
辩护律师要坚守法律原则,遵循法律规定,以法律为准绳,为被告人提供合法的辩护服务。
同时,刑事辩护也需要与社会公众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增强社会对法治的信任和支持。
刑事辩护是司法公正的保障。
司法公正是法院审判工作的核心价值,而刑事辩护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辩护律师通过调查取证、提供辩护意见、争取合理判决等方式,确保案件的真实和公正。
辩护律师要严守职业道德,恪守律师职业守则,对案件进行全面、公正的辩护,为司法公正提供有力保障。
刑事辩护也是法律教育的重要环节。
通过刑事辩护,律师能够向被告人详细解释法律法规,帮助被告人了解案件的法律意义和可能的后果。
辩护律师要利用辩护过程,向被告人传授法律知识,提高其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刑事辩护也是律师自身能力提升的机会。
通过参与刑事辩护工作,律师能够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和专业技能。
在实践中,律师需要不断学习、积累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辩护能力和专业素养。
只有不断提升自己,才能更好地为被告人提供优质的辩护服务。
刑事辩护是一项充满挑战和责任的工作。
作为一名刑事辩护律师,我深知自己肩负着维护公正、捍卫法治、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使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不懈努力,不断提高自己的辩护水平,为被告人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技术派、艺术派还是死磕派?
技术派、艺术派还是死磕派?——《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读后感刑事辩护律师常常会抱怨刑事辩护的各种难处:证人、警察出庭率极低;公诉人既是运动员,又是监督员;法官好像听不进律师的意见;律师取证、质证空间有限,头上还高悬着刑法第306条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上海律师张培鸿在《一个刑事辩护律师的困惑》一文当中总结道:在中国做刑事辩护律师,现在是一个非常非常艰难的时期,由于缺乏基本的准则和规律,我们只能在个案当中,一方面争取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另一方面争取维护法律残存的颜面。
正是由于我国刑事辩护的各种复杂因素,刑事辩护的路径也变得各有千秋了。
媒体人沈亚川曾把律师的辩护方式,分为“艺术派”与“技术派”,近段时间又流行“死磕派”。
张培鸿则总结出刑事辩护的三种“刀法”,即“踮着脚、扯着嗓子的辩护”;“跪下去、屈从权势的辩护”;“蹲下来、但直着腰的辩护”。
由此可见,中国的刑事辩护确实具有中国特色,真是剪不断、理还乱,我想很多律师都有过这样的思考,到底做不做刑事辩护律师呢?到底做什么样的刑事辩护律师呢,“技术派”、“艺术派”还是“死磕派”?《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田文昌、陈瑞华对话录》就是对中国刑事辩护实践当中的复杂性和独特性进行对话、梳理和理性思考的一本书,对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进行了一次系统的总结,对于思考上述问题也大有裨益。
该书收录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与资深刑辩律师田文昌就刑事辩护问题进行的对话。
在刑事诉讼法学界,陈瑞华教授是令人尊敬的一位学者。
他注重“以世界的眼光,研究中国的问题”,提倡将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引入法学研究,做的是“接地气”的学问。
至于田文昌律师,也是中国当代刑事司法史上值得记载的一位人物。
他不仅参与了许多重大案件的辩护,对刑事立法的制定与完善,也有过极大的推动作用。
由这样两位“高手”来讨论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当然是实至名归。
《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田文昌、陈瑞华对话录》对困扰刑事辩护律师的诸多实务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思考,例如,律师打算作无罪辩护,当事人却打算认罪,这时该如何抉择?庭前会见如何避免违规?什么情况下应退出辩护?如何介入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如何令自己的辩护意见更好地被法官采纳?《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田文昌、陈瑞华对话录》也总结了很多实用的刑事辩护技巧,例如,证据辩护、程序辩护、无罪辩护、量刑辩护当中的技巧;辩护思路形成和调整的技巧;调查取证的困境和技巧;法庭举证的技巧;法庭辩论的技巧;执业风险防范的技巧。
刑事诉讼法律论辩的经验和心得
刑事诉讼法律论辩的经验和心得在刑事诉讼中,法律论辩是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
通过合理的辩护理由和技巧,并运用法律知识和案例,律师可以为被告争取辩护的权益。
在长期的实践中,我总结了一些刑事诉讼法律论辩的经验和心得。
首先,刑事辩护律师要注重对案件的调查研究工作。
只有充分了解案件的细节,包括事实承认和争议点,才能在律师辩护中找到恰当的证据和法律依据,确保辩护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对于证据的搜集和分析,律师要深入细致,不能宽泛地把握问题。
通过与被告的沟通和研究,了解当事人的经历和心路历程,可以更有针对性地为被告辩护。
其次,律师要善于运用法律知识和先例。
在刑事诉讼中,法律知识是律师必备的基本功。
只有深入了解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律条文,才能在辩护过程中提出合理的申辩。
同时,运用先例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对相关案例的研究和分析,可以找到类似案件的判例,对刑事辩护有指导作用。
律师要准确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文和先例,避免主观臆断和不准确的申辩。
除了法律知识,律师还需要具备优秀的辩论技巧。
在正常的庭审中,辩论是法庭上的一种特殊形式,律师在辩论中要善于与控辩双方进行互动,突出自己的观点和理由,与对方辩护意见进行有力的反驳。
律师要善于识别和驳斥对方的非理性辩论,加强自己的立场。
辩论过程中,律师要注意言辞的严谨和表达的清晰,避免使用敏感或不恰当的措辞,以免引起误解或误导法庭。
此外,刑事诉讼法律论辩中,律师还要注重形象和仪态的表现。
在庭上,律师的仪态和行为举止是直接影响其辩护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
律师要穿着整洁,言行举止要得体,以体现自己职业的专业性和庄重性。
同时,律师要注重与法官、检察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沟通和关系建立,树立良好的律师形象,以获得对方的尊重和信任。
最后,刑事辩护律师要注重团队合作和不断学习。
律师事务所通常有一支强大的团队支持,可以为律师提供案件调查和研究的支持。
律师要与团队成员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专长和优势,共同为被告提供最佳的法律辩护。
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田文昌、陈瑞华对话录
精彩摘录
在刑事辩护领域,田文昌和陈瑞华都是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 家。最近,他们共同了一本对话录,记录了他们在刑事辩护方面的见解和经验。 这本书不仅对刑事辩护实务有很高的指导价值,而且对于研究中国刑事司法制 度的人来说,也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参考书籍。
书中,田文昌和陈瑞华就刑事辩护的多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包括刑事辩 护的职责、范围、策略、技巧等。他们在讨论中展现了自己深厚的理论功底和 丰富的实践经验,对于许多问题都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以下是一些摘录,以供 读者参考。
《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田文昌、陈瑞华对话录》是一本极具价值的书籍。它不 仅深入探讨了中国刑事辩护的多个层面,还为读者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参 考。对于法律从业者、学者以及感兴趣的读者来说,这本书无疑是一部宝贵的 资源。通过阅读这本书,读者可以更深入地理解中国刑事辩护的内在逻辑和现 实需求,从而更好地为法律事业贡献力量。
田文昌和陈瑞华在对话中探讨了刑事辩护的法律风险和职业道德问题。他们指出,律师在辩护中 需要时刻法律风险和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准则。在实践中,律师应当保 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不接受非法证据和不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尊严。同时,律 师还应当自己的职业形象和声誉,提高业务水平和素养,赢得客户和社会公众的信任和尊重。
在目录中,我们可以看到每个章节都以一个核心观点或问题开始,然后展开相 关的讨论和解释。这种结构使得读者可以快速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主题,并跟随 作者的思路深入了解。每个章节都配有相应的插图和表格,使得复杂的概念和 数据更加直观、易于理解。
具体而言,第一章“刑事辩护的价值与理念”对刑事辩护的含义、价值和基本 理念进行了深入探讨。作者认为,刑事辩护不仅是保障人权的基本手段,也是 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在后续的章节中,作者通过具体的案例和实践经验, 阐述了刑事辩护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和意义。
刑事辩护的艺术读书报告
刑事辩护的艺术读书报告引言刑事辩护是法律领域中一门独特的艺术,它要求律师在法庭上以口头辩论的方式为被告提供保护,力图在法律程序中达到公正和公平。
本文将探讨刑事辩护的艺术,并分析其中的关键要素和技巧。
一、了解案件事实在进行刑事辩护之前,律师首先需要全面了解案件的事实。
这包括仔细研究相关证据、调查取证以及与被告进行详细的谈话。
只有对案件的事实有准确的了解,律师才能有效地为被告辩护。
二、掌握法律知识刑事辩护律师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
他们需要了解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判例。
只有掌握了这些法律知识,律师才能在辩护中运用合适的法律条款和理论,为被告提供最有利的辩护。
三、建立有效的辩护策略刑事辩护的艺术在于律师能否制定出一套有效的辩护策略。
律师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证据和法律,确定最有利于被告的辩护方向。
这可能包括质疑证据的真实性、探讨被告的动机或提出其他相关的法律辩护理由。
辩护策略的制定需要律师有丰富的经验和深入的思考。
四、精确的辩护陈述在法庭上,刑事辩护律师需要准备和发表精确的辩护陈述。
他们必须清楚地表达被告的观点和辩护理由,并用适当的证据和法律条款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同时,律师还需要具备良好的口才和表达能力,以便能够清晰地传达信息并说服法庭。
五、善于交流和争辩刑事辩护的艺术在于律师能否在法庭上与其他相关方进行有效的交流和争辩。
律师需要与检察官、证人和法官进行沟通,提出质疑和辩解。
良好的交流和争辩技巧能够帮助律师有效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反驳对方的指控,并最大程度地保护被告的权益。
六、准备充分的辩护材料刑事辩护律师需要准备充分的辩护材料,包括相关的法律文书、证据材料和辩护陈述。
这些材料将成为律师在法庭上辩护的基础,有助于他们有条不紊地进行辩护,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结论刑事辩护的艺术需要律师在法庭上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被告提供最有利的辩护。
通过了解案件事实、掌握法律知识、建立有效的辩护策略、精确的辩护陈述、善于交流和争辩以及准备充分的辩护材料,律师可以有效地保护被告的权益,确保法律程序的公正和公平。
刑事辩护的艺术读后感
刑事辩护的艺术读后感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在法院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取证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其他辩护人没有这项权利。
4、提出意见权。
《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就有权为委托人辩护,对此,人民检察院应当听取。
5、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护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第一审程序的规定,法庭调查阶段,辩护人在公诉人询问被告人后,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法庭审理中,辩护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物,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和控方展开辩论。
《律师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其辩护的权利应当依法保障。
6、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被告的辩护人,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为此,一审人民法院应及时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的辩护人,以防限制辩护人行使这项权利。
7、有要求公安司法机关对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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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的中国经验(增订版)》读书笔记
本书由田文昌,陈瑞华对话录编撰而成,陈教
授从理论上,田律师从实践中,两位老师从刑辩的
概念和要素谈起,归纳辩护的五种类型,按照整个
辩护的时间顺序,从庭审前,到一审、二审、再审、
死刑复核,将中国辩护经验(个人认为称之为精华
毫不为过)通过大量案例,鲜活的传递给每位读者。
作为一名法律初学者,在机遇之下有幸借读这
本书,虽然自身知识浅薄,无法吃透有些辩护原理,
好在有颗充满激情的好学之心,可以随时查阅相关
法条,但仍旧可以从中感受到,两位辩护老师传递
的经验是多么博大精深,学生从中获益匪浅。
以田老师的一段话展开“当你在蔚蓝的海面上
畅游时,你会感到心旷神怡;当你遇到惊涛骇浪时,
你会感到内心的恐惧;当你真正潜入海底的时候,你才会体会到海底是多么黑暗。
”我想这并不是危言耸听,在今天中国法律制度中,我们可以很容易的找到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无论在立法上,还是在执法上,无论在实体上,还是在程序上,或者说无论公安机关,还是检察院、法院都存在明显或不明显的问题,也可以说是“海底的黑暗”,但是,律师与其怨天尤人,倒不如认真研究刑事辩护的经验和技巧。
例:当被告方在质证阶段对实物证据的真实性质疑时,真实性问题主要靠鉴定,而被告方又不是专业人士,所以被告方的责任就是及时提出问题,然后找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而刑诉法规定被告方没有鉴定启动权是不合理的。
这种情况属于立法上出现了问题,而实践中出现了委托另外一个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对官方提供的鉴定结论再次鉴定或者鉴别,以攻击其可靠性和科学性,俗称鉴别意见。
这就是经验!
另外,本书对辩护制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作了探讨和论述,其中有:律师的调查取证权问题、被告人的阅卷权问题、律师的独立问题、证人的出庭问题、同步录音录像问题、被告人与辩护人庭审时的交流问题、开庭时间协商问题、证据排除规则问题、辩方证据合法性的问题、举证责任倒置问题、无罪辩护与量刑辩护的抉择问题、二审开庭问题及检察官的身份问题、死刑复核程序问题、刑法第306条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是影响律师辩护的大问题,恐惧来源于无知,只有认识它,了解它,才能战胜它!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