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 医院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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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清洁与消毒操作规范制度

医院清洁与消毒操作规范制度

医院清洁与消毒操作规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医院环境清洁、安全、卫生,防止病原体传播和交叉感染,订立本规范制度,规范医院清洁与消毒操作。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科室、病房、手术室、检验室、药房、理疗中心等区域的清洁与消毒操作。

第三条医院清洁与消毒操作分为日常清洁和定期消毒,由专业的卫生工作人员负责执行。

第二章日常清洁操作规范第四条日常清洁操作应依照以下步骤进行:1.清洁前,清洁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含口罩、手套和工作服。

2.清洁工具和设备应经过消毒后再使用。

3.依照规定的清洁次序和方法,对各个区域进行清洁,包含地面、墙面、桌面、椅子、门窗、家具、设备等。

4.使用专用的消毒剂、清洁剂和洗涤剂进行清洁。

消毒剂应具有有效杀菌、灭菌、除螨作用。

5.清洁结束后,清洁人员应及时清理和消毒工具,并保持清洁存放。

6.清洁完成后,及时清理垃圾,并分类投放。

第五条日常清洁操作须注意以下要求:1.严禁在清洁过程中随便更换清洁剂和消毒剂。

2.依据使用说明和操作规范使用清洁工具和设备。

3.遇到需要专业人员处理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在清洁过程中,发现患者受伤或其他安全隐患,应立刻上报,并及时采取急救措施。

第三章定期消毒操作规范第六条定期消毒操作分为日常定期消毒和定期大规模消毒。

第七条日常定期消毒操作应依照以下步骤进行:1.依照规定的消毒周期,对各个区域进行定期消毒。

重要包含病房、手术室、检验室、药房等区域。

2.清洁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使用适量的消毒剂进行消毒操作。

3.定期消毒操作应定时进行,且有认真的记录,包含消毒时间、消毒剂使用量等信息。

4.消毒剂应密封存放,避开与其他物质混合。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刻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5.消毒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和消毒工具,并保持清洁存放。

6.定期消毒操作结束后,应进行空气通风,并定期检测环境空气质量。

第八条定期大规模消毒操作应依照以下步骤进行:1.在特定情况下,如疫情暴发或突发传染病暴发,需要进行大规模消毒操作。

医院环境清洁消毒制度

医院环境清洁消毒制度

医院环境清洁消毒制度
一、医院爱委办负责医院环境清洁消毒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院环境清洁工作组织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人员的职责。

二、总务科、护理部、感控管理科等多部门参与环境清洁质量监督,并对保洁公司的人员开展业务指导。

医院总务科负责对环境清洁服务机构的管理,并协调本医院日常清洁与突发应急事件的消毒。

三、医务人员应负责使用中诊疗设备与仪器的日常清洁与消毒工作,指导保洁人员对诊疗设备与仪器等进行清洁与消毒。

四、医院如有内部建筑修缮与装饰时,应建立有感控管理人员参与的综合小组,对施工相关区域环境污染风险进行评估,提出有效、可行的干预措施,指导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区域的隔断防护,并监督措施落实的全过程。

五、医院应对清洁与消毒质量进行审核,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与人员,促进清洁与消毒质量的持续改进。

六、承担医院环境清洁服务的机构或部门,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建立完善的环境清洁质量管理体系,在环境清洁服务的合同中充分体现环境清洁对感染预防与控制的重要性。

(二)基于医院的诊疗服务特点和环境污染的风险等级,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文件、程序性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开展清洁与消毒质量审核,并将结果及时报告至院方。

(三)应对所有环境清洁服务人员开展上岗培训和定期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感染预防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生计生委.WS/T512-2016《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
管理规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卫生部.WS/T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2019。

医院清洁与环境消毒制度

医院清洁与环境消毒制度

医院清洁与环境消毒制度第一部分:医院清洁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环境的清洁与卫生,供应安全可靠的就医环境,保障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健康,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清洁管理负责人负责本规章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监管医院清洁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清洁工作人员第三条医院应特设清洁工作科室,配备充分数量的专职清洁工作人员,确保医院的日常清洁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清洁工作人员应具备健康证明,经过专业培训,熟识清洁工作的操作规程和消毒原理。

第五条清洁工作人员应依照工作计划,保持医院各区域的干净乾净,定期进行清洁消毒,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第三章:医院区域划分与清洁频次第六条医院区域划分为公共区域、病区、手术室、诊疗室、试验室、洗消区、设备室等。

公共区域包含大厅、走廊、楼梯间、电梯、洗手间、储物间等。

公共区域应保持每日清洁,对于高频使用的地面、扶手、门把手等应加添清洁频次。

第八条病区包含病房、候诊区、护士站等。

病区应保持每日清洁和定期消毒,特别是患者接触的物品和设施,如床铺、桌面、门把手等,应常常进行消毒。

第九条手术室为高级消毒区域,应设特地的清洁消毒队伍,依照手术室清洁消毒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保障手术室的清洁与卫生。

第十条诊疗室和试验室应保持每日清洁,定期进行消毒,特别是诊疗设备、工作台等高频使用的物品。

第十一条洗消区和设备室应设专职清洁工作人员,负责洗消设备和随身物品的清洁与消毒。

第四章:清洁工作流程与操作规程第十二条清洁工作人员应依照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清洁消毒工作,确保工作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第十三条清洁工作流程包含以下步骤:清洁准备、物品分类、清洁操作、消毒处理、清洁检查、记录报告等。

第十四条清洁工作人员应正确使用清洁工具和清洁剂,依照产品说明进行配置和使用,确保清洁消毒效果。

对于传染性疾病患者的病区,清洁工作人员应采取特殊防护措施,包含更换隔离衣、佩戴防护口罩和手套等,以确保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第五章:清洁工作的监督与评估第十六条医院清洁管理负责人应定期对清洁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报告。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环境的清洁和消毒管理,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科室和部门,所有员工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落实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第四条医院应当配备足够的清洁和消毒设施及器材,保证环境清洁和消毒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医院应当定期组织对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并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措施。

第二章环境清洁管理第一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院内部环境进行清洁消毒,包括病房、手术室、诊疗室、候诊区等。

第二条医院应当配备专门的清洁人员,按照规定的清洁程序和标准进行清洁作业。

第三条医院应当定期对清洁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清洁技术和操作规范。

第四条医院应当定期对清洁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测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环境清洁检查记录,定期对清洁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第三章消毒管理第一条医院应当对医疗器械、器具、洗消用品等进行消毒处理,确保使用安全。

第二条医院应当建立消毒管理台账,记录消毒设施的使用情况。

第三条医院应当配备专门的消毒人员,按照规定的消毒程序和标准进行消毒作业。

第四条医院应当定期对消毒设施和器材进行检测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五条医院应当定期组织对消毒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处理制度,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一条医院在发生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第二条医院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处理预案,明确各部门的应急任务和责任分工。

第三条医院应当开展定期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复核与整改第一条医院应当定期对环境清洁和消毒管理工作进行复核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条医院应当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追踪整改进度,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第六章审查与发布第一条本制度由医院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和发布,定期进行更新和修订。

医院清洗消毒工作制度

医院清洗消毒工作制度

医院清洗消毒工作制度1、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

2、保持各室空气清新,定时开窗通气,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

治疗室、处置室、注射室等室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一次,每次30—60分钟;每日用25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物表一次、拖地两次,被血液、体液污染后及时擦拭、消毒;器械消毒使用500mg/八的含氯消毒液根据情况浸泡30—60分钟,并做好登记工作。

3、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凡侵入性诊疗用品必须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不能用高压灭菌的器械,可用2%戊二醛(每周更换两次,有可见污染物随时更换,并每日用专用试纸测试浓度)浸泡10小时后,用无菌水冲洗干净后使用;与未破损皮肤粘膜直接接触的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消毒,干燥保存。

4、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在消毒灭菌有效期内使用,不得重复使用。

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和用品应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灭菌。

5、无菌物品与非无菌物品应分开放置,标识清楚。

消毒物品、消毒液及无菌液一经打开,须注明启用日期、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6、使用中消毒液要保持有效浓度,一般使用500mg/儿的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液每日更换,并进行消毒液浓度测试。

特殊感染者参照相关标准。

7、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处置室等地使用的清洁工具(抹布、拖把等)定点放置,拖把标识清楚,分别清洗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8、诊断室、治疗室、处置室应配置流动洗手设施,医务人员在操作前后均要按“六步法”洗手或手消毒。

9、发现传染病进行暂时隔离,及时上报转诊,对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10、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

GR 医院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GR 医院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起草人:杨祖群、王荔 发布日期:2015年3月22日 审核人:王荔 生效日期:2015年5月1日 批准人:李秋 页数:共16页 回顾日期:2018年5月医院清洁消毒管理制度1.目的:切断感染链,终止主要传播环节,防止病原微生物在患者与患者之间、医院人员与患者之间和媒介物中传播,保障患者、医务人员、陪护人员、志愿者、学生及外来工作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全院所有临床、医技、儿研所、分子生物中心、太平间等。

3.定义:3.1 清洁: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5 消毒剂: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6 灭菌: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7 灭菌剂: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8 清洁单元:以患者病床为中心、邻近患者诊疗区域内的所有环境表面视为一个清洁单元。

清洁工具(如抹布)未经有效复用不应用于另一个清洁单元。

3.9 低度环境污染风险区域:这类区域基本没有患者,或患者只作短暂停留。

如行政管理部门、图书馆、会议室、病案室、门诊大厅等。

3.10 中度环境污染风险区域:这类区域有普通患者居住;患者体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对环境表面存在潜在污染的可能性。

如普通住院病房、门诊科室、功能检查室等。

3.11 高度环境污染风险区域:这类区域有感染者、高度易感患者居住或长时间停留;患者体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随时可能对环境表面造成污染。

如感染科、手术部(室)、重症监护病区、急诊科、消毒供应中心、医学检验科、烧伤病区、导管室、腔镜室、血液透析中心、新生儿病房、移植病房、隔离病房等。

4.标准:4.1 清洁与消毒原则4.1.1 清洁病房或诊疗区域时,有序进行、由上而下,由轻度污染到重度污染;有多名患者同居住的病房,应遵循“清洁单元”原则。

医院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医院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医院清洁消毒管理制度1、医院感染管理人员每年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环境清洁消毒知识培训、每半年组织保洁人员集体培训,发现问题随时培训。

2、医院在各科室指定地点(一般毗邻卫生间)建立保洁工具清洗处置池,在清洗处置池旁边设置洁具架或挂钩。

3、保洁工具由后勤部门统一购置,要求不掉絮、便于清洗消毒,各科室向库房申领,禁用鸡毛、棕树叶、秸秆等材质的卫生洁具。

4、环境、物体表面保持清洁干燥,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采取湿式清洁方式。

每日更换垃圾袋1次-2次。

5、清洁病区或诊疗区域时,应有序进行,由上而下,由里到外,由轻度污染到重度污染;有多名患者共同居住的病区,应遵循清洁单元化操作。

清洁不同患者床单元之间应更换保洁手套、擦试布巾和地巾。

卫生间使用专用地巾,便池使用除垢清洁。

6、对高频接触、易污染、难清洁与消毒的设备表面如牙椅操作台、健盘等,采取薄膜覆盖保护措施,一用一换;或用消毒湿巾(载体消毒剂)按顺序进行,湿巾遇污染或擦试无水迹时丢弃。

7、对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和治疗车、床栏、床头柜、门把手、灯开关、水龙头等频繁接触的物体表面每天用500mg/L有效氯消毒剂或1000mg/L-2000mg/L季铵盐类消毒擦试作用30分钟;光滑表面可用紫外线消毒器近距离照射。

8、环境表面被患者体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要立即实施污点清洁与消毒: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然后用2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作用30分钟(≤10ml的少量污染可直接用2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作用30分钟),再进行清洁消毒。

9、凡开展侵入性操作、吸痰等高度危险诊疗活动后,要立即实施清洁与消毒。

10、发生感染暴发、环境表面检出多重耐菌或特殊感染应进行强化清洁与消毒,在规定的日常清洁与消毒基础上每天增加1次或2次清洁消毒,并根据病原体类型选择消毒剂。

11、特殊感染手术结束,患者转院、出院、死亡执行终末清洁与消毒。

12、环境清洁人员应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的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的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保障医院环境清洁、安全,预防医院感染,促进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和部门的环境清洁与消毒工作。

二、责任主体1. 医院领导:负责制定和监督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工作,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

2. 医院保洁部门:负责医院的日常环境清洁工作,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检查。

3.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环境的清洁与消毒工作,定期检查工作的完成情况。

4. 医务人员:配合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工作,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做好个人卫生。

三、环境清洁与消毒标准1. 医院环境清洁要求:医院内部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洁;关键部位如手术室、病房等每天进行多次清洁;地面、墙面、桌椅等物体必须干净整洁。

2. 医院环境消毒要求:医院环境消毒要求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执行,相关部门制定相应消毒方案,确保消毒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工作人员要接受相应的培训并持证上岗,确保工作人员具备清洁与消毒操作技能。

四、环境清洁与消毒程序1. 日常清洁工作流程:(1)定时巡查各科室及公共区域,保证环境整洁;(2)清洁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清洁工作,避免污染交叉;(3)定期更换清洁用具,保持清洁效果。

2. 环境消毒工作流程:(1)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环境消毒工作;(2)检查消毒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消毒效果;(3)消毒过程中做好通风工作,避免有毒气体滞留。

五、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检查1. 医院领导每月对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工作进行检查,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整改。

2. 医院每季度组织内部与外部专业机构对医院的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进行整改。

3. 各科室定期进行环境清洁与消毒的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确保环境清洁与消毒工作的规范性。

六、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的宣传与培训医院领导定期对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进行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对环境清洁与消毒工作的重视程度。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通用5篇)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通用5篇)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通用5篇)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1清洁范围以及注意事项:1. 目的:保持整个医院清洁、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辅助控制病源传播速度工作,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环境。

2. 各清洁组负责医院环境的清洁工作,每个医院员工有义务保持环境的清洁。

医院职工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2.1 清除肉眼可见的积灰、斑点、污垢、油渍、垃圾等,用消毒剂对部分所清洁的物品进行消毒。

2.2 在清洁工作的同时,发现室内建筑、设施有所损坏,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

2.3 根据不同要求,处理生活垃圾、污染垃圾及其它垃圾。

3. 清洁组与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3.1 各清洁组负责清洁属于自己的卫生区域。

3.2 医疗仪器由使用人员及专属科室人员负责清洁保养。

3.3 消防器材由经过消防培训的人员负责检查、清洁。

3.4 运送病人的工具(含救护车)由司机负责清洗。

3.5各医疗科室的专业用具由供应室负责清洗消毒。

4. 清洁工作注意事项:4.1 各卫生区的地面清洁。

4.2 清洁员在工作时不要将工具任意堆放,以至影响其他人员工作或引起道路堵塞。

4.3 清洁员在工作中不得任意拨去任何医疗器械或办公室的电源插头。

4.4 清洁办公室、会议室及病房时,应先敲门明确是否有人,尽量在不使用的情况下清扫;如有人正在使用,应先征得同意后再行清扫。

4.5 更换窗帘、沙发套时,尽量注意不要将灰尘扬起;4.6 清洁员工作时,不要动用桌上的文件及医疗用品。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环境的清洁与消毒管理工作,确保医院环境卫生安全,保障患者、医务人员和访客的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科室、病房、手术室、诊疗室、检验室等各个区域的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不断提高医院环境卫生水平。

第四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培训措施,确保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环境清洁管理第五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环境清洁管理岗位,负责医院内环境清洁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医院环境清洁管理工作应遵循“定期清洁、随时清扫、保持整洁”的原则,制定清洁计划,明确清洁内容、频次和标准。

第七条医院环境清洁管理应分类管理,根据不同区域、用途和特点制定相应的清洁操作规范,确保清洁效果和质量。

第八条医院环境清洁管理应强化日常监督,建立巡查制度,定期检查清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第九条医院环境清洁管理应定期开展环境清洁质量评估,对清洁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清洁管理水平。

第十条医院环境清洁管理应加强环境清洁设施和用品的管理,确保清洁用具的完好、干净、无污染,及时更换损坏的清洁设施。

第三章环境消毒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环境消毒管理制度,明确消毒操作规范、程序和要求,确保医院内各区域的消毒工作有效开展。

第十二条医院环境消毒管理应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执行,根据不同区域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消毒方案,选择适合的消毒方法。

第十三条医院环境消毒管理应根据不同区域的消毒频次、对象和要求,确定相应的消毒周期和方式,确保消毒效果和质量。

第十四条医院环境消毒管理应加强消毒药品和消毒设备的管理,确保消毒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保障消毒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医院环境消毒管理应加强消毒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消毒操作技能和意识,确保消毒工作的规范和安全。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各部门、科室的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工作应遵循先清洁后消毒的原则,采用湿式清洁法,根据不同区域的风险等级,进行室内、走廊、地面、物表等环境的清洁与消毒。

第四条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全院环境清洁与消毒工作的组织与监督,各部门、科室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环境清洁与消毒工作。

第二章清洁与消毒范围及要求第五条清洁范围包括:病房、诊疗室、护士站、卫生间、走廊、电梯间等医院内部环境。

第六条消毒范围包括:诊疗器械、医疗设备、患者床单元、患者排泄物、分泌物、空气等。

第七条清洁与消毒要求:(一)保持环境整洁,无垃圾、杂物、尘埃、蛛网等;(二)地面清洁,无污渍、水垢、痰迹等;(三)物体表面清洁,无污渍、灰尘、霉斑等;(四)空气消毒,应达到国家规定的空气质量标准;(五)诊疗器械、医疗设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消毒灭菌标准;(六)患者床单元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消毒标准;(七)患者排泄物、分泌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八)定期对医院环境进行监测,确保清洁与消毒效果。

第三章清洁与消毒方法及操作规范第八条清洁与消毒方法:(一)采用湿式清洁法,使用清洁剂和消毒剂进行清洁与消毒;(二)对于不同风险等级的区域,采用不同的清洁与消毒频率和方法;(三)对于被患者体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的环境表面,应立即进行污点清洁与消毒;(四)使用消毒湿巾进行清洁与消毒;(五)清洁与消毒过程中,应做好个人防护。

第九条清洁与消毒操作规范:(一)清洁与消毒前,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手套、口罩、防护服等;(二)清洁与消毒过程中,应按照清洁剂和消毒剂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三)清洁与消毒后,应将清洁工具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四)清洁与消毒过程中,应遵循先清洁后消毒的原则,避免交叉污染;(五)清洁与消毒过程中,应定期对环境进行监测,确保清洁与消毒效果。

医院清洁消毒与灭菌管理制度内容

医院清洁消毒与灭菌管理制度内容

医院清洁消毒与灭菌管理制度内容为了确保医院环境的安全与卫生,预防医院感染的发生,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清洁与消毒1. 清洁与消毒是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科室应严格执行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

2. 各科室应建立清洁与消毒工作责任制,明确清洁与消毒工作的责任人,并定期对责任人进行培训和考核。

3. 清洁与消毒工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包括地面、墙壁、家具、医疗设备等的清洁与消毒。

4. 清洁与消毒工作应采用合格的清洁剂和消毒剂,并按照说明书使用,确保消毒效果。

5. 清洁与消毒工作应定期进行,并做好记录,包括清洁与消毒的时间、地点、责任人等。

6. 清洁与消毒工作应遵循安全原则,避免对患者和医务人员造成伤害。

二、灭菌与无菌操作1. 灭菌与无菌操作是医院感染管理的关键环节,各科室应严格执行灭菌与无菌操作制度。

2. 灭菌与无菌操作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医务人员执行,并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3. 灭菌与无菌操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包括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包装、储存等。

4. 灭菌与无菌操作应使用合格的灭菌设备和方法,并按照说明书使用,确保灭菌效果。

5. 灭菌与无菌操作应定期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包括灭菌设备的校准、灭菌效果的监测等。

6. 灭菌与无菌操作应遵循安全原则,避免对患者和医务人员造成伤害。

三、清洁与消毒的监督与检查1. 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科室的清洁与消毒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

2. 监督与检查应包括对清洁与消毒工作的程序、标准、记录等的检查,以及对清洁与消毒效果的评估。

3. 监督与检查应做好记录,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责任人、检查结果等。

4.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科室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5. 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灭菌与无菌操作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灭菌与无菌操作的质量和安全。

清洁消毒管理制度医院

清洁消毒管理制度医院

清洁消毒管理制度医院一、总则为了保障医院环境的清洁与安全,预防交叉感染的发生,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医疗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院内的清洁消毒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病房、手术室、门诊部、诊疗室、检验室、急诊室等区域。

三、清洁消毒人员1.清洁消毒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熟悉清洁消毒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2.清洁消毒人员应按照医院规定着装,佩戴口罩、手套和其他防护用品。

3.清洁消毒人员应定期体检,确保身体健康,不得患有传染性疾病。

四、清洁消毒设施和设备1.医院应配备清洁消毒设施和设备,确保其功能完好,定期维护和保养。

2.清洁消毒设施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测和检修。

3.医院应制定清洁消毒设备使用规范,明确每种设备的使用范围和操作方法。

五、清洁消毒流程1.病房清洁消毒流程:(1)在患者出院后,清洁消毒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对病房进行清洁消毒,包括床铺、地面、家具等物品。

(2)清洁消毒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清洁消毒剂,保证清洁消毒效果。

(3)清洁消毒人员应定期对病房进行彻底清洁消毒,确保卫生安全。

2.手术室清洁消毒流程:(1)手术室应在每次手术后进行彻底清洁消毒,保证手术室内无污染。

(2)手术室清洁消毒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手术室无菌。

3.门诊部、诊疗室、检验室、急诊室清洁消毒流程:(1)门诊部、诊疗室、检验室、急诊室应每天进行清洁消毒,确保环境卫生。

(2)门诊部、诊疗室、检验室、急诊室清洁消毒应定期进行彻底清洁,保证环境无菌。

六、医疗废物处理1.医院应建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制度,确保医疗废物得到有效清洁消毒处理。

2.医疗废物处理应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医疗废物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危害。

3.医院应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七、交叉感染防控1.医院应建立健全交叉感染防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手卫生、环境清洁消毒、医疗器械消毒等方面。

2.医院应组织开展交叉感染防控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

清洁、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清洁、消毒灭菌管理制度

清洁、消毒灭菌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保障患者及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工作人员及就诊患者。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清洁、消毒灭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四条医院应当配备充足的消毒灭菌设施和药品,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清洁、消毒灭菌知识培训,提高消毒灭菌水平。

第五条医院应当设立清洁、消毒灭菌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院清洁、消毒灭菌工作。

第六条医务人员、工作人员及就诊患者应当共同参与医院清洁、消毒灭菌工作,共同维护医院环境卫生。

二、清洁、消毒灭菌职责第七条医院清洁、消毒灭菌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全院清洁、消毒灭菌工作计划,并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各部门、科室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清洁、消毒灭菌制度,确保本科室环境卫生和医疗安全。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对医疗设备、器械进行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第十条清洁人员应当做好医院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医院整洁、卫生。

第十一条患者及家属应当配合医院清洁、消毒灭菌工作,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环境卫生。

三、清洁、消毒灭菌措施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定期对空气、物体表面、医疗器械等进行消毒,并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物品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消毒方法。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加强对传染病患者的隔离治疗,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规,防止传染病扩散。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对新生儿室、重症监护室、手术室等特殊科室进行重点消毒,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分类、包装、运输和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工作人员及就诊患者的防护意识。

四、清洁、消毒灭菌管理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清洁、消毒灭菌记录制度,记录清洁、消毒灭菌的时间、地点、方法、浓度、作用时间等。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的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的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环境的清洁与消毒,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院管理。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部的清洁与消毒管理。

第三条医院是医疗机构的公共场所,其环境清洁与消毒直接关系到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专门的清洁与消毒管理团队,负责医院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第五条医院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洁与消毒管理,并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进行细化与补充。

第二章医院环境清洁管理第六条医院应当定期进行环境清洁,包括但不限于地面、墙壁、天花板、家具、设备、医疗废物等的清洁。

第七条医院应当统一制定清洁计划,明确清洁内容、频率、人员和责任,确保全面、及时、有效的清洁。

第八条清洁工作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操作,避免出现遗漏或盲区。

清洁工作完成后,应当进行检查核实,确保达到卫生标准。

第九条医院应当配备必要的清洁工具、器械、清洁剂等物品,保证清洁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条医院应当对清洁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清洁操作技能和卫生意识。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清洁工作档案,记录清洁工作内容、时间、人员,以备查阅。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对清洁工作进行定期评估,改进不足,提高清洁质量。

第三章医院环境消毒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疗区域、手术室、特殊病房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明确消毒管理的程序和标准,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消毒操作。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选择合适的消毒剂,根据不同用途、不同区域选择适用的消毒剂。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明确消毒对象和消毒频率,对于易污染、易感染的区域和设备要加强消毒。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建立消毒检测机制,对计划消毒后的区域进行取样检测,确保消毒效果达标。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配备消毒设备和器械,保证消毒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对消毒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消毒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意识。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二十条医院应当建立环境卫生与消毒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环境卫生和消毒安全管理的全面协调。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

医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环境卫生,预防医院感染,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范围内的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工作。

第三条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医院环境整洁、优美、舒适,为患者和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四条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全院环境清洁与消毒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环境清洁与消毒工作。

二、清洁范围及注意事项第五条清洁范围包括全院内的诊疗区域、办公区域、公共区域、卫生间、电梯间、楼梯间等。

第六条注意事项:1. 清洁工具应专用,避免交叉使用。

2. 清洁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使用安全。

3. 清洁过程中应注意个人防护,佩戴适当的防护用品。

4. 清洁工作应在患者及职工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避免影响正常医疗秩序。

5. 清洁后的区域应确保干净、卫生、无污染。

三、清洁与消毒工作流程第七条清洁与消毒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先清洁,后消毒。

2. 采用湿式清洁法,避免产生灰尘。

3. 根据不同区域的风险等级,确定清洁与消毒频率。

4. 使用适当的清洁剂和消毒剂,按照说明书进行操作。

5. 清洁与消毒过程中,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交叉感染。

6. 清洁与消毒工作完成后,应进行效果评价,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四、特殊区域清洁与消毒第八条特殊区域(如新生儿室、重症监护室、手术室等)的清洁与消毒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特殊区域应实施严格的环境清洁与消毒措施,确保环境符合无菌要求。

2. 进入特殊区域的人员应进行严格的个人防护,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3. 特殊区域的清洁与消毒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操作规范。

五、消毒剂的选择与使用第九条消毒剂的选择应根据不同区域的特点和污染程度进行,确保消毒效果。

第十条消毒剂的使用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消毒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合法生产资质。

医院清洁消毒灭菌制度

医院清洁消毒灭菌制度

医院清洁消毒灭菌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安全。

2、医务人员上班时不留长指甲、戴戒指、手镯、并保持手部皮肤的清洁;接触每一位病人前后、进行每一项诊疗操作前后均应洗手,或用手消液涂擦双手,必要时进行手的消毒及戴手套。

3、保持室内空气的清新,每日开窗通风,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Ⅰ、Ⅱ类环境应进行空气消毒。

4、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粘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接触完整的皮肤,完整粘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5、可复用的医疗器械和物品,统一由供应室回收、清洗、消毒或灭菌。

特殊感染患者用过的医疗器械和物品,应先消毒,再清洗,再消毒或灭菌。

所有的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6、病人使用的诊疗物品,一用一消毒或灭菌,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严禁重复使用。

7、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

首选物理方法,不能使用物理方法的选用化学方法。

8、根据情况选用消毒、灭菌剂,保持使用中的消毒、灭菌剂的有效浓度,并做好监测。

更换消毒、灭菌液时,必须对所用容器进行消毒灭菌处理。

9、使用中的氧气湿化瓶、通气导管、雾化吸入器,呼吸机管道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并干燥保存。

湿化瓶应为灭菌水,每日更换并消毒。

10、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体液等污染物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

拖洗工具应当有不同使用区域的标识,使用后应先清洗干净,在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冲洗干净消毒液干燥备用,如有特殊污染时先消毒。

11、各科室、各部门须认真做好日常清洁、消毒及消毒质量监测工作,各项指标须达到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

12、主管部门应每季度对消毒工作进行检查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总结分析反馈。

13、每年对医务人员及消毒灭菌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消毒灭菌原则等相关知识培训。

医院保洁消杀管理制度

医院保洁消杀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医院环境清洁、卫生、安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及家属的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部门及保洁人员。

三、职责1. 医院保洁人员负责医院环境的日常清洁、消毒工作。

2. 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医院保洁消杀工作的落实情况。

3.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保洁消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四、工作内容1. 环境清洁(1)地面:每日进行清扫、拖地,保持地面干净、无污渍、无积水。

(2)墙面、门窗:每日进行擦拭,保持墙面、门窗清洁、无污渍。

(3)卫生间:每日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卫生间清洁、无异味。

(4)公共区域:每日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公共区域清洁、无污渍。

2. 消毒工作(1)空气消毒:每日进行开窗通风,必要时使用紫外线消毒灯或空气消毒机进行消毒。

(2)物体表面消毒:每日对门把手、开关、桌面、床栏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3)医疗设备消毒:每日对医疗设备进行擦拭消毒,确保设备表面无污渍、无细菌。

(4)医疗废物处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规范进行分类、收集、暂存、转运。

3. 清洁用品管理(1)清洁用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晰。

(2)清洁用品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晾晒。

(3)清洁用品定期检查,确保数量充足、质量合格。

4. 人员培训(1)保洁人员应定期参加医院感染防控知识培训。

(2)新入职保洁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熟练掌握保洁消杀工作流程。

五、监督检查1. 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定期对保洁消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科室负责人应定期对本科室保洁消杀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3. 患者及家属对保洁消杀工作有意见或建议,应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反映。

六、奖惩1. 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表现优秀的保洁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未按要求完成保洁消杀工作或造成医院感染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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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人:杨祖群、王荔 发布日期:2015年3月22日 审核人:王荔 生效日期:2015年5月1日 批准人:李秋 页数:共16页 回顾日期:2018年5月医院清洁消毒管理制度1.目的:切断感染链,终止主要传播环节,防止病原微生物在患者与患者之间、医院人员与患者之间和媒介物中传播,保障患者、医务人员、陪护人员、志愿者、学生及外来工作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全院所有临床、医技、儿研所、分子生物中心、太平间等。

3.定义:3.1 清洁: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5 消毒剂: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6 灭菌: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7 灭菌剂: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8 清洁单元:以患者病床为中心、邻近患者诊疗区域内的所有环境表面视为一个清洁单元。

清洁工具(如抹布)未经有效复用不应用于另一个清洁单元。

3.9 低度环境污染风险区域:这类区域基本没有患者,或患者只作短暂停留。

如行政管理部门、图书馆、会议室、病案室、门诊大厅等。

3.10 中度环境污染风险区域:这类区域有普通患者居住;患者体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对环境表面存在潜在污染的可能性。

如普通住院病房、门诊科室、功能检查室等。

3.11 高度环境污染风险区域:这类区域有感染者、高度易感患者居住或长时间停留;患者体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随时可能对环境表面造成污染。

如感染科、手术部(室)、重症监护病区、急诊科、消毒供应中心、医学检验科、烧伤病区、导管室、腔镜室、血液透析中心、新生儿病房、移植病房、隔离病房等。

4.标准:4.1 清洁与消毒原则4.1.1 清洁病房或诊疗区域时,有序进行、由上而下,由轻度污染到重度污染;有多名患者同居住的病房,应遵循“清洁单元”原则。

4.1.2 使用中消毒剂更换频率的空间规定:4.1.2.1 高度环境污染风险区域:必须消毒,消毒剂溶液一房间一更换。

4.1.2.2 中度和低度环境污染风险区域:每3间(或相当于100m2的面积)一更换。

4.1.3 使用中消毒剂更换频率的时间规定:消毒剂溶液使用时间达到60分钟更换。

4.1.4 清洁与消毒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同区域环境清洁人员个人防护参见“保洁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标准操作规程”。

4.1.5 对频繁接触、易污染、难清洁与消毒的表面,采取屏障保护措施,如采用铝箔、塑料薄膜等覆盖其表面,实行一用一换,使用后的屏障物按医疗废物处置。

4.1.6 采用微细纤维材料的抹布和地巾。

4.1.7 清洁工具实行颜色编码管理:4.1.7.1 隔离区(红色):手足口留察区。

4.1.7.2 污染区(黄色):抢救室、诊室、留察区、病人等候区。

4.1.7.3 半污染区(蓝色):办公室、静脉用药注射区、治疗室。

4.1.7.4 清洁区(绿色):学习室、更衣室、值班室、配药间。

4.1.8 禁止将使用后或污染的抹布、地巾等重复浸泡至使用中的清水、清洁剂和消毒剂溶液中。

4.2 清洁剂与消毒剂的选择原则4.2.1 根据环境表面和污染物特点选择不同类型的清洁剂,按照清洁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执行:4.2.1.1 卫生盥洗间可采用酸性清洁剂,设备和家具表面宜采用中性清洁剂。

4.2.1.2 有严重污染的表面采用碱性清洁剂。

应采取湿式卫生的清洁方式。

遵循先清洁,再消毒的原则;无明显污染时可采用清洁、消毒“一步法”完成的产品。

4.2.2 日常环境表面消毒采用中、低水平消毒剂,不采用高水平消毒剂。

按照消毒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执行。

4.2.3 有明确病原体污染的环境表面,根据病原体特点选择消毒剂:4.2.3.1 被艰难梭状芽胞杆菌、诺如病毒等污染应采用适用于环境表面的高水平消毒剂。

4.2.3.2 分枝杆菌等污染应采用适用于环境表面的中水平消毒剂。

4.2.3.3 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类病毒等污染可采用适用于环境表面的低水平消毒剂。

5.教育或培训:5.1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培训全院医院感染监控医师、护士/员或JCI联络员;医院感染监控医师、护士/员或JCI联络员培训本科室/部门人员,并进行考核。

6监控:6.1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监控,对违反制度的,按“医院感染管理质量(目标)考核细则”扣分。

7.参考文件:7.1 JCI《医院评审标准》第五版,PCI.7,PCI.8;7.2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 311-2009;7.3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7.4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7.5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7.6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7.7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8号;7.8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7.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7.10 卫办医政发〔2011〕5号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7.11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7.12 《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意见征求稿2013版;7.13 胡必杰,倪晓平,覃金爱.医院环境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上海,2012;7.14 GB28235-2011《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安全与卫生标准》;7.15 GB15982-2012《消毒卫生标准与规范》;7.16 WS/T368—20《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7.17 GB 5033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8.附件:8.1 附件1 医院环境物表清洁消毒管理制度8.2 附件2 医院空气消毒净化管理制度8.3 附件3 常用消毒灭菌剂分类指引8.4 附件4 常用消毒灭菌方法指引8.5 附件5 可复用物品消毒灭菌、空气、地表、墙面的消毒9.修改内容:无附件1 :医院环境物表清洁消毒管理制度1.目的 :切断感染链,终止主要传播环节,防止病原微生物在患者与患者之间、医院人员与患者之间和媒介物中传播,保障患者、医务人员、陪护人员、志愿者、学生及外来工作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全院所有临床、医技、儿研所、分子生物中心、太平间等。

3.定义:医院应采用适当的环境物表清洁、消毒流程来最大限度地降低感染风险,并通过适当的指导和监管来保证这些流程的正确实施。

4.标准:4.1 清洁与消毒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同区域环境清洁人员个人防护参见“保洁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标准操作规程”。

4.2 对频繁接触、易污染、难清洁与消毒的表面,采取屏障保护措施,如采用铝箔、塑料薄膜等覆盖其表面,实行一用一换,使用后的屏障物按医疗废物处置。

4.3 清洁用品管理4.3.1 采用微细纤维材料的抹布和墩布。

4.3.2 清洁用物品洁污分开放置。

4.3.3 禁止将使用后或污染的抹布、墩布等重复浸泡至使用中的清水、清洁剂和消毒剂溶液中。

4.3.4 禁止在清洁用品集中清洗间以外的场所清洗抹布和墩布。

4.4 清洁工具按区域颜色划分实行同质化管理:4.4.1 隔离区(红色):负压病室、手足口留察区等。

4.4.2 污染区(棕色):抢救室、诊室、留察区、病人等候区等。

4.4.3 半污染区(蓝色):治疗室、医生办公室(病房)等。

4.4.4 清洁区(绿色):学习室、更衣室、值班室、配药间等。

4.5 地面、物表清洁、消毒措施4.5.1 抹布:一床两巾,床与床头柜分开使用。

4.5.2 拖布:一个清洁单元一个拖布。

4.5.2.1 普通患者病室:三个病室为一个清洁单元或≤100m2。

4.5.2.2 传染病患者病室:一个患者床单位为一个清洁单元。

4.5.2.3 同类同室传染病患者或单独隔离患者的病室:一个病室为一个清洁单元。

4.5.3 消毒液:按使用说明及物表地表污染程度配置有效消毒液浓度,配置后放置时间≤60min。

4.5.4 保持清洁,每日湿式擦拭、清洁。

4.5.5 遇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污染物,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作用30分钟后湿式清洁。

4.5.6 重点科室物表、地表保持清洁干燥,每日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消毒。

4.5.7 患者出院、转科或死亡,终末处理。

4.6 医疗用品清洁、消毒4.6.1 高度危险性物品一用一灭菌。

4.6.2 中度危险性物品根据物品性能一用一中高水平消毒或灭菌。

4.6.3 低度危险性物品一用一清洁或中低水平消毒。

4.6.4 持物钳、镊子采用灭菌干罐保存,每4h更换一次,无菌物品一经打开,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h。

4.6.5 消毒剂启瓶后,必须注明开瓶日期及时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4.6.6 可复用物品清洁、消毒、灭菌参见“可复用物品清洁、消毒、灭菌方法指引”。

4.7 患者生活用品清洁、消毒4.7.1 餐具、便器、牙刷、毛巾等用品,个人专用。

4.7.2 医护人员指导免疫功能低下患儿的家属每日采用微波炉或煮沸等方法对患者生活用品进行消毒(无陪病房由工作人员完成),消毒时间及方法参见“可复用物品消毒灭菌方法指引”。

4.8 织物清洁、消毒4.8.1 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遇污染更换;垫絮、盖絮,患者出院后终末消毒 。

4.8.2 围帘、窗帘:保持清洁,3~6月更换一次,遇污染更换。

4.8.3 织物清点:指定地点清点,不得在病室内、走廊内清点。

4.8.4 患者被褥每周更换一次;转院、出院、死亡病人用过的衣物、被褥送市卫计委指定的清洗公司清洗、消毒。

5.教育或培训:5.1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培训全院医院感染监控医师、护士/员或JCI联络员;医院感染监控医师、护士/员或JCI联络员培训本科室/部门人员,并进行考核。

6监控:6.1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监控,对违反制度的,按“医院感染管理质量(目标)考核细则”扣分。

附件2 :医院空气消毒净化管理制度1.目的: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微生物、颗粒物等降低医院感染的发生,保证患者及医务人员的安全。

2.适用范围:全院所有临床、医技、儿研所、分子生物中心、太平间等。

3.定义:3.1高效空气过滤3.2空气净化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微生物、颗粒物等使其达到无害化的技术或方法。

3.3洁净手术部采取一定空气洁净技术,使空气菌落数和尘埃粒子数等指标达到相应洁净度等级标准的手术部(室)。

3.4自然通风因建筑物内外空气的密度差引起的热压或风压,促使空气流动而进行的通风换气。

3.5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使房间或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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