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非银金融行业周观点:券商底部信号强化仍需持续确认,保险关注开门红
非银行金融行业行业研究 | 行业周报⚫转融资市场化改革和费率下调、标的大扩容接踵而至,两融市场迎来重大利好。
1)本周证金公司宣布启动市场化转融资业务试点,设置短(1-28天)、中(29-91天)、长(92-182天)三个期限区间,对应设置三档费率上下限。
券商可以在1-182天的期限范围内自主确定资金使用期限,并在转融资费率上下限之间报价。
转融通平台集中匹配达成竞价交易。
当日申报、当日成交、当日资金可用。
2)同时证金公司下调各档转融资费率40bp,调整后各期限档次的费率具体为:182天期为2.10%、91天期为2.40%、28天期为2.50%、14天和7天期为2.60%。
3)本周五沪深两所同时公告,分别扩大其融资融券标的范围,对于主板股票和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前上市的创业板股票,标的数量由1600只扩大至2200只,扩容幅度达38%。
沪深两市股票标的数量覆盖率分别由48%和35%提升至60%和52%。
扩容后范围实现了对沪深300和创业板成份股的全覆盖,而中证500/1000的覆盖率分别达到98%和85%。
⚫券商板块短期投资情绪有望回暖,底部信号有所强化仍需进一步确认。
1)一系列政策利好有助于提升资本市场资金使用效率与资源配置效率,并向两融市场引入更多增量资金并提升A股短期流动性,大概率将提升券商板块的短期投资情绪,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振近期比较萎靡的两融业务市场。
2)3)在板块经历“戴维斯三杀”的短期洗礼之后,此次利好无疑是为处于历史底部的板块注入了强心剂,有助于底部信号的强化,同时左侧布局的性价比或提升。
4)正如先前的国办降费意见不应过度解读为利空一样,此次政策不应当过度解读为监管定向为券商减负或定向对券商释放利好,而更多是顺应整体资金利率水平下行的大背景做出的市场化利率调整。
虽然此次政策利好融资业务,但是整体影响不大,毕竟融资业务还是个客需型业务,和市场风险偏好与赚钱效应相关,与利率水平并没直接关系。
非银行金融行业跟踪:二十大期间资本市场更多利好举措落地值得期待
DONGXINGSE CURITIE行业研究证券:本周市场受9月金融数据和CPI 、PPI 等经济数据超预期利好提振,交易情绪呈现复苏态势,日均成交额回升700亿至0.7万亿;两融余额(10.13)续降至1.54万亿,但已较周中的近期低点回升。
周末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推出一系列利好资本市场的政策,包括:1.证监会原则同意开展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向投资者实物分配股票首单试点,后续还将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该业务创新模式既有利于PE/VC 优化募投管退流程,也有望进一步完善拟上市企业股权市场化定价方式,亦间接改善资本市场流动性;2.证监会修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沪深交易所也针对规则调整做了相应安排,规则修订主要包括优化上市公司回购条件、放宽回购限制、完善回购/增持窗口期、合理界定股份发行行为等,《规则》的调整有利于降低上市公司回购门槛,缩短多次回购周期,优化回购流程,鼓励上市公司在低迷市场环境中通过更为积极的行动提振投资者信心,进而利好资本市场;3.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做市业务的准备已就绪,目前已有14家券商获得做市资格,后续还将逐步扩容——和主板相比,当前科创板交易活跃度和市场生态均有继续改善的空间,科创板做市制度有助于提升优质高新成长企业上市融资的积极性,亦有望提升参与跟投券商的投资收益、对冲市场风险,此外,上交所还修订发布科创板询价转让实施细则,有望进一步降低科创板股权转让交易成本,提升市场流动性,有利于一、二级市场高效联动。
保险:年初以来保险负债端仍在承受居民消费能力下降、疫情和代理人减员等因素带来的影响,但从各家险企中报中也能看到渠道改革呈现的积极变化,特别是代理人产能和活动率的提升,同时银保渠道的持续发力亦助力头部险企稳住核心客户群体。
伴随疫情逐步缓解和各险企2023年开门红筹备工作的陆续展开,险企渠道改革成效有望陆续兑现,给予市场对险企经营层面更大的信心。
整体上看,四季度负债端表现值得期待,边际改善趋势有望更加显著。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赵楠)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赵楠)【主题分类】证券期货【发文案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79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3383054083888642210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338305187838886569000【处罚日期】2021.10.08【处罚机关】中国证监会【处罚机关类型】中国证监会/局/分局【处罚机关】证监会【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中央【执法地域】中央【处罚对象】赵楠【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1.11.18 17:24:41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赵楠)〔2021〕79号当事人:赵楠,男,1979年5月出生,住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时任华泰证券杭州解放东路营业部总经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赵楠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申请听证仅提交了书面申辩意见。
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赵楠为证券从业人员赵楠时任华泰证券杭州解放东路营业部总经理,截至2021年3月1日,执业状态为正常,赵楠为证券从业人员。
二、赵楠控制使用“丁某茹"证券账户情况(一)“丁某茹"证券账户开立情况丁某茹系蒋某之妻,蒋某系赵楠好友。
2016年12月7日,丁某茹在华泰证券南京鱼市街证券营业部开立证券资金账户6666****4718,下挂沪市股东账户A70****275,深市股东账户021****166。
2019年2月13日转托管至华泰证券杭州解放东路证券营业部。
2019年3月20日,丁某茹在华泰证券杭州解放东路证券营业部开立证券资金账户9190****1108,下挂沪市股东账户E05****653,深市股东账户060****184。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4.04.30•【文号】深证上〔2024〕344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4〕344号各市场参与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强化创业板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成长性要求,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尚未通过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适用修订后的规则;已经通过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适用修订前的规则。
本所于2022年12月30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19号)同时废止。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2.《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修订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4年4月30日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第一条为了引导、规范创业板发行人申报和保荐人推荐工作,促进创业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创业板定位于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第三条保荐人应当顺应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创业板定位,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推荐能够通过创新、创造、创意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一)能够依靠创新、创造、创意促进企业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和生产力发展路径,促进科技成果高水平应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新动能发展壮大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二)能够通过创新、创造、创意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推动行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企业。
2015-02-07:福建南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内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福建南纸公告编号:2015-010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内容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190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
现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述《反馈意见通知书》(详见附件)内容予以公告。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有关问题的说明和解释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6日附件:《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1904号)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月6日,我会受理了你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
我会依法进行了审核,现提出以下反馈意见:1、申请材料显示,募集配套资金中7,900万元用于拟置出资产员工安置费用。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用于置出资产员工安置费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拟置出资产对交易作价的影响。
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申请材料显示,募集配套资金中29,312万元用于中闽能源连江黄岐风电场项目,占本次交易作价的24.94%。
请你公司披露是否考虑了募集配套资金用于中闽能源在建项目对本次交易业绩补偿的影响。
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请你公司补充披露以确定价格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对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
农林牧渔行业月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粮食增产,鸡价持续反弹
农林牧渔分析师:张蔓梓登记编码:S0730522110001****************************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粮食增产,鸡价持续反弹——农林牧渔行业月报-行业月报强于大市(维持)盈利预测和投资评级公司简称21EPS22EPS22PE评级牧原股份 1.28 2.5919.05增持圣农发展0.360.4356.98增持海大集团0.96 1.7733.31增持大北农-0.110.01706.13增持登海种业0.260.3272.27增持农林牧渔相对沪深300指数表现资料来源:中原证券相关报告《农林牧渔行业点评报告:明确“中原农谷”目标,河南加快建设种业强省》2023-02-27《农林牧渔行业月报:饲料产量稳步增长,生物育种政策加码》2023-02-23《农林牧渔行业点评报告:生物育种政策加码,种植业高景气延续》2023-02-17联系人:马嵚琦电话:************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88号16楼邮编:200122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8日投资要点:⚫行情回顾:2023年2月,农林牧渔指数上涨1.38%,在中信一级30个行业中排第20位;同期沪深300指数下跌2.10%,农林牧渔跑赢对标指数3.48个百分点。
从子行业来看,2月动保板块涨幅居前,水产板块迎来反弹,种业板块跌幅居前。
从个股来看,2月涨幅居前的个股为万辰生物、科前生物、中牧股份、雪榕生物、中水渔业,涨幅居后的个股为敦煌种业、万向德农、天马科技、大北农、绿康生化。
⚫粮食增产计划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此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和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
首先,近年来我国保证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将为产能提升提供坚实的政策支撑。
在科技方面需要通过种子和耕地两个关键因素发力,种子是农业的“芯片”。
关于深入贯彻种业振兴行动,2023年“一号文件”中明确全面实施生物育种重大项目,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秦嗣新、秦奋)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秦嗣新、秦奋)【主题分类】证券期货互联网【发文案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5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修正)23328067022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修正)23328075021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修正)23328073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修正)23328076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修正)2332802020000【处罚日期】2022.05.19【处罚机关】中国证监会【处罚机关类型】中国证监会/局/分局【处罚机关】中国证监会【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中央【执法地域】中央【处罚对象】秦嗣新秦奋【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6.30 10:56:36索引号bm56000001/2022-00008203分类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2年05月19日名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秦嗣新、秦奋)文号〔2022〕25号主题词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秦嗣新、秦奋)〔2022〕25号当事人:秦嗣新(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男,1961年11月出生,住址:香港跑马地。
秦奋,男,1988年7月出生,住址:上海市长宁区。
依据2005年修订、2014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秦嗣新、秦奋内幕交易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秦嗣新、秦奋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内幕信息形成、发展过程唐某1实际控制微创(上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创网络),知道徐某是上市公司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茂科技)的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想和徐某谈收购事宜。
关于深圳市乾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说明书
关于深圳市乾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贵所于2020年12月19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乾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0〕010972号)(以下简称“《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已收悉。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乾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乾德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已会同发行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天健”)、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中伦”),就需要发行人及各相关中介机构做出书面说明和核查的有关问题逐项落实,并对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补充完善。
现将《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发行人、保荐机构保证回复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使用的简称与《深圳市乾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
涉及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在本《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目录 (3)1. 关于收入及毛利率下滑风险 (4)2.关于研发情况 (26)3.关于净利润变动趋势 (37)4.关于深圳君泽、启东乾朔 (53)1. 关于收入及毛利率下滑风险申报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水平,净利润呈爆发式增长。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三选三”卡座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9.45%、39.92%、54.89%、46.30%,高于发行人综合毛利率水平。
“三选三”卡座产品工艺较为简单。
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2024年)
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2024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4.30•【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4〕6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4〕6号现公布《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24年4月30日附件1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一、将第一条修改为:“支持和鼓励科创板定位规定的相关行业领域中,同时符合下列4项指标的企业申报科创板上市:(1)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8000万元以上;(2)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3)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7项以上;(4)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5%,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上市标准申报科创板的企业,或按照《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则申报科创板的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可不适用上述第(4)项指标的规定;软件行业不适用上述第(3)项指标的要求,但研发投入占比应在10%以上。
”二、将第二条第(5)项修改为:“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2020年3月20日公布根据2021年4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2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3年8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制度文件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4年4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的决定》第四次修正)为落实科创板定位,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引。
中 关 村: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的答复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的答复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四年九月释义在本答复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关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的答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贵会2014年7月30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第14080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或“独立财务顾问”)已会同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公司评估机构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师”),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
现将有关落实情况汇报如下(除非另有指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简称含义相同):一、反馈意见1提到:“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由上市公司承担,本次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基础,并根据过渡期间损益调整最终交易作价。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安排及交易价格调整方案的合理性,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意见回复:(一)核查情况:本次交易标的价格,是根据京都中新对交易标的出具的,以201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京都中新评报字(2014)第0036号)中的评估价值确定的,并约定根据过渡期间损益调整最终交易作价。
具体的过渡期约定为:“甲乙(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所指的甲方为上市公司,乙方为中建云霄)双方一致同意,过渡期间标的股份所对应的标的公司的期间损益由甲方享有或承担,即应当根据标的股份所对应的标的公司的期间损益对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作相应调整,具体如下:1、如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盈利,则相应调增标的股份转让价格,增加数额相当于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过渡期间盈利数额;2、如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亏损,则相应调减标的股份转让价格,减少数额相当于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过渡期间亏损数额。
2015-01-31:赣锋锂业: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1395号)之回复报告
证券代码:002460证券简称:赣锋锂业编号:临2015-006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1395号)之回复报告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五年一月目录释义 (3)一、反馈材料显示,标的资产2014年1-10月电脑电池和手机电池收入完成的比例较低,智能手机市场开始呈现增长放缓与初步饱和的趋势。
请你公司结合电脑和手机市场需求和竞争对手情况,进一步补充披露拓展客户的可能性及未来收入预测的可实现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二、反馈材料显示,标的资产未完成2014年预测收入、实现2014年预测净利润的原因之一为费用得到有效控制。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2014年实际与预测费用具体差异及产生差异的原因;2)结合历史情况,说明费用减少的合理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0)三、申请材料显示本次交易奖励对价调整最大幅度为58.04%,请你公司结合行业特点、业务模式、本次评估情况,进一步补充披露奖励对价调整安排设置的原因及合理性、达到奖励对价调整条件的可能性、对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有效措施。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8)释义一、在本回复中,除非文中另有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或“报告书”)中的相同。
二、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黑体(不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楷体(不加粗):对重组报告书和其他相关文件的引用楷体(加粗):对重组报告书和其他相关文件的补充或修改一、反馈材料显示,标的资产2014年1-10月电脑电池和手机电池收入完成的比例较低,智能手机市场开始呈现增长放缓与初步饱和的趋势。
请你公司结合电脑和手机市场需求和竞争对手情况,进一步补充披露拓展客户的可能性及未来收入预测的可实现性。
2015-02-07:国通管业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通管业公告编号:2015-003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1 914号):“我会依法对你公司提交的《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你公司就有关问题(附后)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本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反馈意见》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2月7日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月6日,我会受理了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
我会依法进行了审核,现提出以下反馈意见:1.申请材料显示,2012年3月28日,环境公司的执行董事由田旭东变更为陈学东,5月21日,环境公司设立董事会并增加4名董事;2012年5月31日,田旭东任环境公司总经理,6月11日,田旭东兼任环境公司财务负责人;2014年2月28日,张志勇任环境公司总经理,3月11日,张志勇兼任环境公司财务负责人;6月26日,徐旭中任环境公司财务负责人,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最近三年环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办法》)第12条的有规定,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弘毅投资
弘毅投资.txt33学会宽容,意味着成长,秀木出木可吸纳更多的日月风华,舒展茁壮而更具成熟的力量。
耐力,是一种不显山石露水的执着;是一种不惧风不畏雨的坚忍;是一种不图名不图利的忠诚。
【案例教学】弘毅投资案例在美国资本市场叱咤风云的KKR、黑石和凯雷等私募股权基金,用了20年时间发展,至今管理着上千亿美元的资金。
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中国市场,中国的“KKR”是否比这些“野蛮人”还要快?把KKR作为目标的弘毅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毅投资),在短短的4年时间,依托联想的支持驰骋在并购市场,通过“中国玻璃”一役率先确立了其在国内并购市场领先的“江湖地位”。
此后,弘毅投资越发勇猛,势如破竹,一举将中国玻璃、先声药业、济南沃德汽配、中联重科、林洋新能源、巨石集团、石药集团等行业重量级的企业一一揽入怀中,从而确立了其在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强势地位。
与国际重量级PE同台竞技,对2003年才成立的弘毅投资来说,无论从资金规模还是经验都不可与凯雷与华平等投资机构相提并论,然而现实是:2004年的凯雷并购徐工案,到现在也没有下文,以及大唐电信海外上市计划搁浅与华平投资反目,使得许多海外PE如履薄冰,与此相对应的却是弘毅投资这家“土生土长”的PE在中国市场却是攻城略地,屡屡得胜。
究其原因,为人沉稳和低调的弘毅投资总裁赵令欢在接受本刊记者的采访时一语道破:“我们对于国情的了解是成功投资的关键。
”弘毅投资将收购主战场盯在国企,这也是弘毅投资与其他PE的最大区别。
因为弘毅投资生在内地,队伍也在内地,懂中国国情。
如果分析弘毅投资的案例,可以惊讶地发现,赵令欢不仅仅对国情理解,而且对于资本游戏规则的“善舞”也是技高一筹。
弘毅投资在投资操作中,在吸纳国外的操作手法的基础上,进行本土化创新,放弃了PE行业的关键游戏规则——“魔鬼协议”(对赌协议)。
并且在协助项目公司的海外重组过程中,直接派人参与项目公司的管理。
对国情的理解也让弘毅投资找到了国企改制的细分市场,甚至对人性的准确拿捏让弘毅赢得了不错的回报。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廖国沛
2017年12月行政处罚案例汇总●内幕信息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9号(应燕红) (3)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6号(张艺林) (6)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4号(吉林信托、高福波) (8)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号(曾祥颖) (13)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曹良继) (16)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8号(胡鸣一) (19)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号(胡建东) (21)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4号(林安) (23)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林竹兰) (26)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号(刘小萍) (28)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6号(池勤波) (31)●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7号(佳电股份、赵明、梁喜华等23名责任人员) (34)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2号(雅百特、陆永、顾彤莉等21名责任人员)41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3号(任子行、景晓军) (49)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号(华宏医药、盛龙才、况清娟) (53)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4号(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梁健锋、王旭东) (56)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7号(海龙精密、张陈松娜等四人) (58)●操纵市场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8号(廖国沛) (61)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6号(吴峻乐) (67)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0号(易所试、中泰证券、章源等8名责任人员) (70)●短线交易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号(郭庆) (76)●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9号(陆茜) (78)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8号(蒋政) (80)山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05号(李大伟) (82)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7〕5号(杨康华) (84)●中介机构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1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郭晋龙、夏斌)86●私募机构违规经营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号(中城银信、张佩宏、申巧玲) (95)●超比例持股未披露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5号(广东新价值、钱文彦、卢冬妮) (99)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8号(上海荣利、何学忠、张莉) (102)●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9号(应燕红)当事人:应燕红,女,1976年12月出生,住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水晶光电:关于中国证监会140057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有关问题的回复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Canwin Appraisal Co., Ltd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40057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有关问题的回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委员会下发的1140057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奉悉。
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研究后,已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本公司承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已经认真复核,现将反馈意见中涉及资产评估方面的问题核查情况汇报如下: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8号邮编:310012电话:(0571) 87559001传真:(0571) 87178826反馈意见第14条:申请材料显示,标的资产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保持稳定,预测期内保持稳定增长。
请你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标的资产经营情况,补充披露预测期内营业收入保持增长的合理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答复: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3〕6253号),标的公司2011年度、2012年度和2013年1-9月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单位:万元近年来世界经济处于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的调整期,整体增长疲弱,增速放缓。
受此影响,反光材料市场需求亦有所减弱,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通过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产品盈利能力稳步上升,抵销了宏观经济波动对企业经营的影响,营业收入保持稳定。
本次收益法评估预测标的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将稳定增长,考虑的主要因素有:1. 世界经济已止跌回稳近年来世界经济处于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经济危机的逐步复苏阶段。
2013年,虽然全球工业生产和贸易仍显疲弱,国际金融市场持续波动,世界经济增速继续小幅回落。
但是,发达经济体经济已有摆脱底部迹象,美国和日本经济进入低速增长通道,欧元区结束衰退步入复苏,景气指标总体向好。
根据国家统计局对2014年世界经济的初步判断,目前世界经济发展中的有利因素多于不利因素,经济增长动力略有增强,预计2014年世界经济发展将有所加快。
中国证券业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09.08.17•【文号】•【施行日期】2009.08.1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业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各会员单位:自7月15日以来,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已实施一个月,在各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目前,创业板相关准备工作正在加快进行,首批企业股票发行和上市时间日益临近,为进一步推进适当性管理相关工作,引导投资者尽早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和开通交易,确保创业板市场的平稳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明确制定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工作进度(一)各会员在继续做好投资者教育与风险提示工作的同时,应当从维护社会稳定和确保创业板市场安全运行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适当性管理实施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公司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公司力量,督促和指导营业部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二)各会员应当认真分析营业部客户数量、结构及分布等情况,制定明确工作目标,合理安排、有序引导符合适当性管理要求且有意愿参与创业板市场的客户尽早开通交易;特别要对重点地区、重点营业部制定专门的实施方案,加大工作推进力度,避免在创业板新股发行、首批企业挂牌交易等几个重要时点,出现客户集中办理《风险揭示书》现场签署工作而引发拥堵风险。
(三)各会员对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要给予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制定解决措施。
对公司无法协调处理的问题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映。
针对会员反映的问题,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不定期编写并向会员发布常见问题解答,为会员实施工作提供业务指导。
《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一)详见附件1。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优化业务程序,提高实施工作效率(一)各会员应当进一步加强对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在公司网站首页、营业场所、行情及交易系统等醒目位置,或者通过邮件、短信及电话等多种方式,提醒有意愿参与创业板交易的客户,尽早根据公司安排前往营业场所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并明确告知客户在签署《风险揭示书》后2个或5个交易日后才能进行交易,同时参与创业板新股申购也需事先完成上述手续。
2015-01-19:博晖创新: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1907号)。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公司就有关问题(附后)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月19日附件:一次反馈意见相关问题1.申请材料显示,沃森生物于2012年10月、2013年10月合计收购大安制药90%的股权;2014年10月沃森生物将大安制药46%的股权转让给杜江涛,前海煌基将大安制药2%的股权转让给卢信群;本次交易博晖创新向杜江涛和卢信群发行股份购买大安制药48%的股权。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沃森生物转让大安制药股权、杜江涛和卢信群先收购大安制药股权再转让给博晖创新、博晖创新未收购大安制药全部股权的原因。
2)博晖创新未来是否存在后续收购计划。
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申请材料显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如本次交易未获得我会审核通过,博晖创新将受托管理大安制药48%的股权,同时博晖创新将择机通过现金或其他方式收购交易对方持有的大安制药48%的股权。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如本次交易因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未获得我会核准,博晖创新继续以现金收购大安制药48%的股权是否合规。
非银金融行业跟踪:利率上行驱动下,短期保险板块更具投资价值
DONGXING SE CURITIE S行业研究跨春节五个交易日市场气氛仍显低迷,节后两日日均成交额回到万亿上方但增速较低,预计流动性趋紧仍将制约交易活跃度的快速回升,短期成交额大概率维持在9000-10000亿。
跨年两周证券、保险板块均反弹超5%,但核心逻辑并不相同。
券商主要跟随市场,而保险则受益于利率上行。
短期看利率上行趋势有望持续,低估值保险板块大概率继续反弹;但证券板块上行逻辑仍需市场验证。
且潜在的信用风险对证券行业冲击更为直接,程度也更大,若流动性无明显改善,证券板块短期投资价值较为有限。
建议在不确定性中寻找确定性,继续从中期维度推荐安全垫厚,经营稳健且有能力开展创新业务的头部标的。
证券板块:展望全年,对券商业绩的担忧集中体现于信用环境的不确定性,但2020年末已有多家券商逆市增加信用减值计提,间接增厚2021年业绩安全垫。
同时,已有多家券商通过在两融业务保证金比例、标的池划分方面进行调整压降风险,股质业务规模也在持续下降之中,总体上看信用风险相对可控。
此外,未来市场流动性走向也将高度影响证券板块表现,上述五个交易日板块个股表现分化情况和年初已存在一定差异,中小次新标的大多跑赢头部标的,或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市场对节后流动性的判断,但从投资角度仍建议抓住价值主线。
综上,考虑到在业务结构高度相似的证券行业,龙头护城河有望持续拓宽,将获得更高的估值溢价,继续首推兼具beta 和业绩确定性的行业龙头中信证券。
保险板块:受中美长端利率上行利好刺激,保险板块快速反弹,预计利率层面利好将持续推动板块估值修复。
除利率和投资端向好共振之外,负债端同比改善趋势望将延续。
目前已有三家上市险企披露1月保费数据,人保寿险和新华保险同比增速均超10%,太平寿险增速也近5%,近期国内疫情明显缓和,已多日未出现境内新增,若春运期间高人口流动未产生新的风险,预计负债端将于3月出现显著边际改善。
此外,未来两个月需关注年报一季报预期差,监管导向、重要个体性事件和海外市场走向也将影响板块及个股估值。
创业板四家公司过会逾一年_主动撤回IPO申请
IPO Focus 聚焦IPO722024/02/03证券市场周刊 第05期刘 楠创业板四家公司过会逾一年主动撤回IPO 申请2023年12月,创业板四家通过上市委会议审核已逾一年的IPO 公司,受业绩下滑影响,最终选择以主动撤回申报材料的方式终止其IPO 审核。
2023年12月,深交所IPO 终止企业的数量突然开始增加,一个月因主动撤回材料而终止企业数量达到32家。
值得关注的是,创业板有四家IPO 企业已过会一年有余,却一直未向证监会提交注册申请,最终因主动撤回而终止,分别是12月13日终止的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彩虹新能源”)、12月30日终止的芯天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芯天下”)、以及12月31日终止的嘉兴凯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凯实生物”)和瑞博奥(广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瑞博奥”)。
彩虹新能源:毛利率持续下滑叠加巨额未弥补亏损彩虹新能源于2022年8月25日通过创业板的上市委会议审核,经过15个多月的等待,最终在2023年12月13日选择以主动撤回材料的方式终止了其IPO 审核。
据招股书披露,彩虹新能源主营业务为光伏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除光伏玻璃外,公司还曾从事光伏组件和新材料(锂电池正极材料、电子银浆料、光刻胶)业务。
不过在2020年末,公司转让了从事上述业务的子公司江苏永能和陕西新材料股权,自此,公司主营业务内容只剩光伏玻璃业务。
最新数据显示,2020-2022年,彩虹新能源实现营业收入17.63亿元、20.67亿元和24.7亿元,实现净利润1.36亿元、1.64亿元和0.89亿元,其中2020年数据仅包含光伏玻璃业务。
2022年,在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9.51%的情况下,彩虹新能源归母净利润下滑45.73%,几近腰斩。
这主要归因于其光伏玻璃业务毛利率的持续下滑。
2020-2022年,彩虹新能源光伏玻璃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4.96%、21.32%和13.7%,2021年及2022年,公司光伏玻璃业务毛利率分别同比下滑11.26个百分点和7.62个百分点。
创业黑马:300688创业黑马调研活动信息20200326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融资额为 5 个亿,采用询价发行。募 投的主要项目为“产业加速服务云平台”,其中主要为两项服务, 即在线知识服务和在线企业服务。
在线知识服务基于长期积累的优秀导师资源和知识分享体系, 通过在线方式,基于导师的能力和知识进行分享和互动;企业服务 针对中小企业法律、知识产权、财税等刚需出具优秀的解决方法, 使中小企业享受到优质企业服务商的服务。
公司上市后,主要在产品升级和渠道下沉两方面进行业务提 升。第一块业务是产品升级,初期的服务产品是黑马营产品,是通 过公司长期对中小企业的研究和观察,认为创业者必须要具备哪 些能力,依据这些能力和相对应的需求设立一个课程体系,各个企 业家和投资人按照课程体系为创业者进行授课,类似 EMBA 的课程。 公司上市后进行产品升级,建立了以导师为核心的黑马实验室体 系。黑马实验室是以各个导师的能力分别设立的课程。每个导师的 黑马实验室都针对中小企业成长过程中所遇到的特定问题,例如 管理效率、商业模式等。黑马实验室为学员提供了培训辅导、咨询 建议及资源对接等多项服务。公司通过不断签约导师开设黑马实 验室,将这些课程逐渐体系化。同时,不断丰富每个导师实验室的 产品形态,为未来围绕导师建立 IP 奠定了基础。第二块业务是公 司渠道的下沉,公司原来以媒体为核心吸引流量,上市之后在二三 四线城市设立黑马学院,不断辐射到当地的优秀企业,为公司的培 训产品进行引流。随着产品的升级和渠道的拓展,公司逐步建立起 平台化和规模化的运营模式。
3.如何匡算中小企业服务和培养市场的规模呢?公司怎么 看待这块市场?
答:截止 2019 年底,中国企业在册数量为 3800 万以上,企 业服务市场已达千亿规模。公司目标客户群是其中头部 20%的高成 长类企业,其拥有较强的服务需求和支付能力。关于企业知识服务 的市场,据相关数据显示,知识服务行业规模超 400 亿。故市场规 模和潜力仍有较大发展开拓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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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公告编号:2020-042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0608号)。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一般程序)》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组织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将书面回复意见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