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指标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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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标准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标准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指标标准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是反映平均完成单位产品(工作量)所消耗的能源量,简单地说,就是能源消耗量与产品产量(工作量)的比值,或者说是产品(工作量)与能源消耗的一种数量关系。

根据这种数量关系,可以了解各种产品的能耗水平,也可根据这种关系,估算某种产品数量需要多少能源。

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原则是分子与分母的统计口径相对应,计算某种单位产品产量能耗时,其分子项是生产某种产品的能源消耗总量,分母是这种产品的产量。

产品的能源消耗总量应包括以下各项:
1. 基本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所消耗的各种能源。

2. 工艺性能源损耗量。

是指生产过程中由于工艺技术上的原因不可避免的能量损耗量,如余热余能等。

3. 废品和次品所消耗的能源。

单位产品能耗分为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单位产品消耗某种能源,这里综合能耗的概念是包涵了各种能源(煤、油、电、燃气)的消耗。

消耗某种能源只是单一品种的能源消耗。

不同行业或产品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可以参考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标准或规定。

同时,也需要注意标准可能随时间变化,具体以最新的相关标准或规定为准。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随着能源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各行各业都在积极探索降低能耗的途径。

在工业生产中,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是衡量一个企业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

本文将介绍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及限额,并探讨其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

一、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各类能源总量与产品产量的比值。

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能源类型和消耗量:首先,要确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能源类型,如电能、燃料、水等。

然后,根据能源计量设备或者抽样调查的方法,准确测量各能源的消耗量。

2.确定产品产量:确定所生产产品的数量或重量,作为计算综合能耗的基数。

3.计算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将各能源的消耗量除以产品产量,得到各能源的单位产量能耗。

然后,将各能源的单位产量能耗相加,得到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

二、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限额为了推动企业节能减排,各国都制定了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限额标准。

企业需要按照这些标准来规划和实施节能措施,以达到限额要求。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限额标准一般根据行业特点和技术水平来设定。

通常情况下,限额标准会根据不同产品的特点和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分类。

例如,对于能源密集型行业,限额标准一般会相对较高,而对于能源利用效率较高的行业,限额标准会相对较低。

限额标准的制定还考虑到了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过高的限额标准可能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压力,而过低的限额标准则可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较大的困扰。

因此,限额标准的制定需要兼顾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能源利用的潜力。

三、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应用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作为一个重要的能耗指标,在实际生产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它可以帮助企业评估能源利用效率,发现能耗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节能措施。

企业可以通过计算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来评估自身的能源利用效率水平。

通过与限额标准进行比较,企业可以了解自身的能耗水平是否达到行业要求,是否存在节能的潜力。

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计算方法

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计算方法

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计算方法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吨原煤生产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原煤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原煤产量(吨)分子项:原煤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是指企业原煤生产所消费的各种能源,主要包括矿井(露天)原煤生产过程中的回采、掘进(剥离)、运输(不包括为矿区服务的大铁路运输)、提升、通风、排水、压风、坑木加工、瓦斯抽放、消火灌浆、井口选矸、矿井采暖、水砂填充、矿灯充电、矿机修、工业照明、工业供水等用能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失。

不包括非原煤生产用能量、非生产部门的用能量、基本建设工程用能量和生活用能量。

非原煤生产用能量指煤矿企业附属的其他工业产品生产用能量。

如选煤厂、机修厂、运输队、建材厂、火药厂、化工厂、支架厂、钢铁厂、综合利用厂等用能量和由各种专用基金支付的工程(如大修理、更新改造工程等)用能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失。

非生产部门的用能量:指煤矿企业的非生产部门用能量。

如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机关职工食堂、住宅区浴室、消防队等用能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失。

基础建设工程用能量:指企业内基础建设工程用能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失。

分母项:原煤产量为矿井产量、露天产量、其他产量。

矿井产量指回采产量、掘进产量和矿井其它产量。

露天矿产量指采煤阶段产量、剥离阶段产量和露天其它产量。

其他产量指基建工程煤、更改工程煤和不计能力小井(小露天矿)煤产量。

回采产量指生产矿井中全部回采工作面所采出的煤量。

但对下列情况应作如下处理:(1)矿井未正式移交之前,对准备出的回采工作面,进行实际采煤,其采煤量应计入基建工程煤内;(2)列入科研计划的新采煤方法试验面和使用新机试采面得出煤量,应计入矿井其它产量内;(3)掘进已完成,在回采过程中掘凿的巷道(一般称“采后掘进”)出煤,应计入回采产量内;(4)对已报废的矿井进行复采,由原煤生产费负担的,计入矿井其它产量。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指标的计算方法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指标的计算方法
掘进产量(吨)=煤巷及半煤巷的煤断面(平方米)×进尺(米)×煤的容重(吨/立方米)
矿井其它产量指生产矿井回采和掘进产量以外的其它产量,主要包括井巷维修出煤,已报废矿井复采后所出的煤,不合质量经处理后合格的回收煤,科研试采出煤,出井无牌煤,水砂充填或水采矿井扫沉淀的煤泥,盘点发生的涨(亏)吨煤,以及由生产费用开支不计能力的矿井产量。
子项:
企业生产用电量包括与生产有关的直接或间接的电力消费量,即直接用于产品生产过程的用电量和辅助生产设施的用电量,以及企业内各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厂房、仓库、办公室、厂区照明用电。
母项:
粘胶纤维产量(短纤)。
每吨粘胶纤维用电量(长丝):
每吨粘胶纤维用电量(千瓦时/吨)=100×企业生产用电量(万千瓦时)/粘胶纤维产量(吨)
铁矿选矿工序单位能耗:
在报告期内,铁矿选矿工序中,处理每吨原矿量的能源净消耗量。
计算公式:
铁矿选矿工序单位能耗(千克标准煤/吨)=铁矿选矿工序净耗能量(吨标准煤) /铁矿处理原矿量(吨) ×1000
化学纤维制造业
(28)、纺织业
(17)
每吨粘胶纤维用电量(短纤):
每吨粘胶纤维用电量(千瓦时/吨)=100×企业生产用电量(万千瓦时)/粘胶纤维产量(吨)
子项:
企业生产用电量,说明同上。
母项:
涤纶产量(短纤)。
每吨涤纶用电量(长丝):
每吨涤纶用电量(千瓦时/吨)=100×企业生产用电量(万千瓦时)/涤纶产量(吨)
子项:
企业生产用电量,说明同上。
母项:
涤纶产量(长丝)。
每吨涤纶用标准煤量(短纤):
每吨涤纶用标准煤量(千克标准煤/吨)=1000×企业生产用标准煤量(吨标准煤)/涤纶产量(吨)

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计算方法

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计算方法

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计算方法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吨原煤生产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原煤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原煤产量(吨)分子项:原煤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是指企业原煤生产所消费的各种能源,主要包括矿井(露天)原煤生产过程中的回采、掘进(剥离)、运输(不包括为矿区服务的大铁路运输)、提升、通风、排水、压风、坑木加工、瓦斯抽放、消火灌浆、井口选矸、矿井采暖、水砂填充、矿灯充电、矿机修、工业照明、工业供水等用能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失。

不包括非原煤生产用能量、非生产部门的用能量、基本建设工程用能量和生活用能量。

非原煤生产用能量指煤矿企业附属的其他工业产品生产用能量。

如选煤厂、机修厂、运输队、建材厂、火药厂、化工厂、支架厂、钢铁厂、综合利用厂等用能量和由各种专用基金支付的工程(如大修理、更新改造工程等)用能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失。

非生产部门的用能量:指煤矿企业的非生产部门用能量。

如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机关职工食堂、住宅区浴室、消防队等用能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失。

基础建设工程用能量:指企业内基础建设工程用能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失。

分母项:原煤产量为矿井产量、露天产量、其他产量。

矿井产量指回采产量、掘进产量和矿井其它产量。

露天矿产量指采煤阶段产量、剥离阶段产量和露天其它产量。

其他产量指基建工程煤、更改工程煤和不计能力小井(小露天矿)煤产量。

回采产量指生产矿井中全部回采工作面所采出的煤量。

但对下列情况应作如下处理:(1)矿井未正式移交之前,对准备出的回采工作面,进行实际采煤,其采煤量应计入基建工程煤内;(2)列入科研计划的新采煤方法试验面和使用新机试采面得出煤量,应计入矿井其它产量内;(3)掘进已完成,在回采过程中掘凿的巷道(一般称“采后掘进”)出煤,应计入回采产量内;(4)对已报废的矿井进行复采,由原煤生产费负担的,计入矿井其它产量。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指标的计算方法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指标的计算方法

附件4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指标的计算方法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吨煤综合能耗:吨煤综合能耗(吨标准煤/吨)=总能耗(吨标准煤)/原煤产量(吨)子项:总能耗=(原煤生产能耗+非原煤生产能耗)-(煤矸石、油页岩、煤泥、瓦斯资源利用量)。

计算时,应折算成标准煤后计算。

煤矸石、油页岩、煤泥、瓦斯资源利用量按实测发热量数据计算标准煤量。

原煤生产能耗:指矿井(露天)原煤生产过程中的回采、掘进(剥离)、运输(不包括为矿区服务的大铁路运输)、提升、通风、排水、风压、坑木加工、瓦斯抽放、消火灌浆、井口选矸、矿井采暖、水砂充填、矿灯充电、矿机修、工业照明、工业供水等能源消耗,以及与上述有关的各项线路和变压器的能源损失。

非原煤生产能耗:指煤矿企业附属的其他工业产品生产的能源消耗。

如选煤厂、机修厂、运输队、建材厂、火药厂、化工厂、支架厂、钢铁厂、综合利用厂等能源消耗和由各种专用基金支付的工程(如大修理、更新改造工程等)的能源消耗,以及与上述有关的各项线路和变压器的能源损失。

母项:原煤产量为矿井产量、露天产量、其他产量。

矿井产量指回采产量、掘进产量和矿井其它产量。

露天矿产量指采煤阶段产量、剥离阶段产量和露天其它产量。

其他产量指基建工程煤、更改工程煤和不计能力小井(小露天)产量。

回采产量指生产矿井中全部回采工作面所采出的煤量。

但对下列情况应作如下处理:1.矿井未正式移交之前,对准备出的回采工作面,进行实际采煤,其采煤量应计入基建工程煤内;2.列入科研计划的新采煤方法试验面和使用新机试采面的出煤量,应计入矿井其它产量内。

3.掘进已完成,在回采过程中掘凿的巷道(一般称“采后掘进”)出煤,应计入回采产量内;对已报废的矿井进行复采,由原煤生产费负担的,计入矿井其它产量。

掘进产量指在生产矿井中由生产费用负担的生产掘进巷道所出的煤量。

不包括由更改资金进行的掘进工作出煤和井巷维修工作出煤。

对采掘产量混在一起分不清的,用下式计算:掘进产量(吨)=煤巷及半煤巷的煤断面(平方米)×进尺(米)×煤的容重(吨/立方米)矿井其它产量指生产矿井回采和掘进产量以外的其它产量,主要包括井巷维修出煤,已报废矿井复采后所出的煤,不合质量经处理后合格的回收煤,科研试采出煤,出井无牌煤,水砂充填或水采矿井扫沉淀的煤泥,盘点发生的涨(亏)吨煤,以及由生产费用开支不计能力的矿井产量。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指标的计算方法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指标的计算方法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指标的计算方法
1.能源消耗总量指标法:这是最常用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指标计算方法之一、它通过将单位时间内消耗的能源总量除以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产品数量,得到每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量。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能源消耗总量指标=能源总消耗量/产品数量
2.单位产值能耗指标法:这种计算方法强调了单位产品所消耗的能源和单位产品的价值之间的关系。

它通过将单位时间内消耗的能源总量除以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产品总价值,得到每单位产品的能耗量。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产值能耗指标=能源总消耗量/产品总价值
3.单位产品能耗指标法:这种计算方法更加关注每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情况。

它通过将单位时间内消耗的能源总量除以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产品数量,再除以产品的重量或体积,得到每单位产品的能耗量。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4.单位产能能耗指标法:这种计算方法主要用于能源消耗与能源输送不相称的行业,如电力行业、石油行业等。

它以单位时间内所提供的单位产品能量输出量作为计算基础,得到每单位产品的能耗量。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产能能耗指标=能源总消耗量/单位产品能量输出量
无论使用哪种计算方法,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指标的计算都需要准确记录能源消耗量和产品生产量,并进行有效的数据分析和处理。

同时,
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指标计算方法,以准确衡量单位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并为能源消耗的合理管理提供支持。

能源消耗计算办法

能源消耗计算办法

企业能源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能源统计的主要任务是观察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和库存的基本情况,反映其数量关系及其构成。

化学工业是工业部门中能源消耗的大户之一,通过能源统计,可以对化工生产与能源消耗的关系进行定量分析,观察化学工业的发展与能源发展之间的关系,为政府能源管理、制定能源发展战略和能源节约政策等提供依据。

一、能源构成能源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能够产生各种形式能量(如热能、电能等)的自然资源和物质资料。

属于自然资源的能源可以从自然界直接取得的具有能量的物质,如煤、石油、水等;属于物质资料的能源是经过加工、制造产生出各种形式能量的物质产品,如焦炭、煤气、汽油、煤油、柴油、电等。

能源分类的方法很多,目前多采用按能源的成因分类,分为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

一次能源又称天然能源。

一般是指存在于自然界中,经过开发但没有经过加工转换而直接使用的能源。

如原煤、天然原油、天然气、风能、水能和太阳能等。

二次能源又称人工能源。

是指由一次能源经过加工转换而生产出来的能源,如焦炭、洗煤、焦炉煤气、汽油、柴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电、蒸汽等。

(一)当前列入统计中的能源有以下几种:(1)原煤:指经煤矿开采并除去矸石(50毫米以上)和杂物(黄铁矿)后,未经洗选加工的煤炭。

原煤包括无烟煤、烟煤和褐煤。

不包括石煤、矸石煤、泥炭等低热值煤。

(2)洗精煤:指原煤经洗选、分等级加工处理,降低了灰分、硫分等一些杂质,适合某些专门用途的优质煤。

包括冶炼用炼焦精煤和其他用炼焦精煤。

(3)其他洗煤:指原煤洗选后,洗精煤以外的其他洗煤产品。

包括洗混煤、洗中煤、洗块煤、洗末煤等。

(4)型煤:指用烟煤、无烟煤、褐煤及其他各种煤炭制成的固体煤制品。

(5)焦炭:指由炼焦洗精煤经高温干馏制得。

包括机焦和土焦。

(6)其他焦化产品:指炼焦过程中的副产品。

如煤焦油、精苯等。

(7)焦炉煤气:指在炼焦过程中生成的一种可燃气体。

(8)其他煤气:指除焦炉煤气以外的煤气。

食用油(大豆油、玉米油、花生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食用油(大豆油、玉米油、花生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食用油(大豆油、玉米油、花生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1 范围本方法规定了食用油(玉米油、大豆油、花生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能耗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方法适用于河北省辖区内食用油(玉米油、大豆油、花生油)生产企业进行能耗的计算、考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方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方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方法,然而,鼓励根据本方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方法。

GB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T 17954 工业锅炉经济运行GB/T 19065 电加热锅炉系统经济运行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方法。

3.1 大豆油制油工序能耗在报告期内,从大豆进入工序到生产出豆粕的过程中消耗的各种能源量折算成标准煤量。

3.2 大豆油炼油工序能耗在报告期内,从毛油进入工序到生产出合格的成品油进入储罐的过程中消耗的各种能源量折算成标准煤量。

3.3 大豆油制油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在报告期内,生产每吨豆粕消耗的各种能源量折算成标准煤量。

3.4 大豆油炼油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在报告期内,生产每吨合格的大豆油消耗的各种能源量折算成标准煤量。

3.5 食用油生产综合能耗在报告期内,食用油生产全过程中消耗的各种能源量折算成标准煤量。

3.6 食用油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在报告期内,生产每吨合格的食用油产品消耗的各种能源量折算成标准煤量。

4 食用油生产工序能耗及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食用油生产工序能耗及产品综合能耗限额见表一。

表1 食用油生产工序能耗及产品综合能耗限额5 统计范围及计算方法5.1 统计范围5.1.1 大豆油制油工序能耗统计范围大豆油制油工序能耗统计范围包括:除尘、加热、破碎、分离、压榨、膨化、再次分离、脱溶等主要生产过程;供水、供热、供气、机修、安全环保设施等辅助生产系统和生产管理部门、化验、厂区照明、办公车辆等附属生产系统消耗的各种能源,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能源消耗量,能直接计入产品的应直接计入产品能耗,不能直接计入产品的,以及能源损失量,应按能耗比例法进行合理分摊。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统计概述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统计概述

三、P207表应注意的问题
1、指标与计算依据的关系 除吨钢可比能耗指标外,其他指标应符合下列等式: 单位产品能耗=单位换算系数×能源消费量/产品产量 避免出现录入错误。 2、用数量级区分判断,同类企业的指标放在一起,如果某 个企业的数特别大,或特别小,与其他企业不在同一个数量级 上,很有可能是计量单位搞错了,或统计口径有问题。 3、检查指标增长幅度:指标报告期与去年同期的增长幅度 超过10%、分子报告期与去年同期的增长幅度、分母报告期与 去年同期的增长幅度,40%以上必须查询,然后写文字说明。 4、年度内应保持样本的一致性、稳定性。双三十企业、双 百家企业应填报P207,未报的说明原因。应尽量扩大样本企业 个数,挑选统计基础好、数据质量高,且产品品种和工艺具有 一定代表性的企业。
管理部门
附属生产 系统能源 消费
1、单位合成氨生产综合能耗
计算公式:单位合成氨生产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 / 吨) =1000 ×合成氨综合能耗(吨标准煤)/合成氨产量(吨) 分子项:合成氨生产综合能耗。指合成氨生产实际的能源消 耗或称为生产所必需的能源消耗。既不漏计也不能重复统 计。包括原料加工到液氨进氨库整个生产系统的消耗以及辅 助和附属生产系统的消耗。遵循国家能源管理关于“谁消 耗谁统计”的原则。 注:1)合成氨生产中必须的安全、环保措施所消耗的能源, 应计入各项单耗。如:硫磺回收、油回收、污水处理等的消耗 2)多用户共享的原料气、公用工程(蒸汽、耗能工质等)以 及有联醇、联碱、联电的合成氨企业应合理分摊各项消耗。 3)合成氨原材料消耗量以实物量统计,能源消耗量无论是一 次能源还是二次能源,如天然气、煤、电、蒸汽,均按7000 (千卡/千克)(或29271千焦/千克)折标准煤。
五、数据审核
1、错误类审核 错误类审核均为必错类,若有特殊情况,请在上报文件中逐条 做出 说明。 ①错误:必须修改(填报为负、指标值不等于子项处于母项乘以 系数) ②错误:修改同期(本期上报同期与同期上报本期不等) ③错误:本季小于上季

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指标计算方法

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指标计算方法

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指标计算方法(按统计局的统计口径计算)【选煤电力单耗】(千瓦时/吨)=100×选煤生产过程耗电量(万千瓦时)/入选原煤量(吨)分子项:选煤生产过程耗电量按电业部门结算的电量计算,不包括选煤厂向外转供电量,以及与选煤生产无直接关系的各种用电量(如居民生活用电、基建工程用电、文化福利设施用电等)。

分母项:入选原煤量指从入厂毛煤中拣出的不计原煤产量的大块(一般指50毫米以上)矸石后进入选煤过程,进行加工处理的原煤量。

无机碱制造(2612)【单位烧碱生产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液体烧碱综合能源消耗量(吨标准煤)/液体烧碱产量(折100%)(吨)分子项:烧碱综合能源消耗量是指用于烧碱生产的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后的总和。

包括烧碱生产工艺系统耗能量和为烧碱生产服务的辅助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耗能量。

烧碱生产系统耗能量的统计范围,从原料投入开始,包括盐水制备、整流、电解、蒸发、蒸煮至成品烧碱包装入库为止的所有工艺用的电解用交流电、动力用电、蒸汽、油、煤等实际消耗量。

烧碱生产的辅助和附属系统耗能量的统计范围包括:电槽修理、阳极组装、石棉绒回收、炭极加工、以及车间检修、车间分析、车间办公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各种耗能量。

分母项:烧碱产量折成100%计算。

氢氧化钠(烧碱)(折100%)包括由盐水电解法或由纯碱(或天然碱)苛化法生产的液体氢氧化钠。

也包括氢气干燥和本企业其他产品自用的合格烧碱。

不同方法生产的各种烧碱,经检验符合国家标准(GB209-93),方可统计产量。

产量中不包括在使用烧碱过程中回收的烧碱和生产烧碱过程中自用的电解碱液、浓缩碱液、回收盐液中的含碱量。

企业填报烧碱产量,应将不同的生产方法(水银法、隔膜法、离子膜法、苛化法)生产的液碱折成100%计算产量。

【单位烧碱生产耗交流电】(千瓦小时/吨)=100×交流电消耗量(万千瓦时)/液体烧碱(100%)产量(吨)分子项:交流电消耗量以电业局安装的直流耗交流电度表为准。

节能降耗评价指标及其计算

节能降耗评价指标及其计算

节能降耗评价指标及其计算随着全球能源资源的日益紧张和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突出,节能降耗已成为各国共同的挑战。

在能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评价节能降耗的效果与指标的选择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节能降耗评价指标,并详细讨论它们的计算方法。

一、总体能耗总体能耗是评价一个企业、一个城市甚至一个国家能源消耗水平的重要指标。

它通常由能源消耗总量除以对应的产出或服务总量得到。

例如,对于一个工厂来说,总体能耗可以用单位产出能耗指标来衡量,即单位产品所消耗的能源。

计算方法为:总体能耗 = 能源消耗总量 / 产出或服务总量二、单位面积能耗单位面积能耗是评价建筑物能源利用水平的重要指标。

它描述了单位建筑面积所消耗的能源量。

单位面积能耗可以用于评价住宅、商业办公等各类建筑物的节能情况。

计算方法为:单位面积能耗 = 能源消耗总量 / 建筑物面积三、单位产值能耗单位产值能耗是评价工业企业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

它反映了单位产值所消耗的能源量。

对于制造业企业来说,单位产值能耗是一个关键的评价指标,可以用来比较企业之间的能源利用效率。

计算方法为:单位产值能耗 = 能源消耗总量 / 产值四、能源消耗强度能源消耗强度用于表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能源利用效率水平。

它通常由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指标来描述,即单位GDP所消耗的能源量。

能源消耗强度的计算方法如下:能源消耗强度 = 能源消耗总量 / 国内生产总值(GDP)五、能源利用效率能源利用效率是评价能源利用品质的重要指标。

它描述了能源的有效利用程度。

能源利用效率可以通过建立能源平衡表来计算,将输入能源、输出能源和能源损失进行比较,得出能源利用效率的具体数值。

六、碳排放强度碳排放强度是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温室气体排放水平的重要指标。

它表示单位GDP或单位能源消耗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碳排放强度的计算方法为:碳排放强度 = 碳排放总量 / 国内生产总值(GDP)或能源消耗总量综上所述,节能降耗评价指标包括总体能耗、单位面积能耗、单位产值能耗、能源消耗强度、能源利用效率和碳排放强度等。

铸铁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铸铁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铸铁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原创版2篇)篇1 目录1.铸铁件的能源消耗限额标准2.铸铁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计算方法3.实施铸铁件能源消耗限额的意义和作用篇1正文铸铁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是对铸铁件生产过程中的能源使用效率进行规范和控制的重要手段。

首先,铸铁件的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是由国家相关部门根据行业的实际情况和节能要求制定的。

这个标准对于铸铁件生产企业来说,是一项必须遵守的规定。

超过这个限额的企业,将会面临罚款等处罚。

这个标准对于促进我国铸铁件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具有重要的作用。

其次,铸铁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计算方法是通过一定的公式和方法,对铸铁件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能源进行量化和计算。

这个计算方法可以帮助企业了解自己的能源使用情况,找出能源浪费的部分,制定出有效的节能措施。

同时,这个计算方法也可以作为政府部门对企业进行能源消耗监管的依据。

最后,实施铸铁件能源消耗限额的意义和作用是多方面的。

首先,这可以促使企业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竞争力。

其次,这可以推动我国铸铁件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再次,这可以减少能源消耗,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篇2 目录1.铸铁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定义2.铸铁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计算方法3.铸铁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实际应用篇2正文一、铸铁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定义铸铁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是指在生产一定数量的铸铁件产品过程中,所允许消耗的能源总量。

这个指标反映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能源的使用效率,是衡量企业能源消耗水平的重要参数。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以千克标准煤/吨(kgce/t)表示。

二、铸铁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计算方法计算铸铁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方法通常有两种:1.按产量计算法按产量计算法是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统计一定时期内铸铁件的总产量和总能源消耗量,然后通过计算得出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计算方法.

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计算方法.

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计算方法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吨原煤生产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1000×原煤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原煤产量(吨)分子项:原煤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是指企业原煤生产所消费的各种能源,主要包括矿井(露天)原煤生产过程中的回采、掘进(剥离)、运输(不包括为矿区服务的大铁路运输)、提升、通风、排水、压风、坑木加工、瓦斯抽放、消火灌浆、井口选矸、矿井采暖、水砂填充、矿灯充电、矿机修、工业照明、工业供水等用能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失。

不包括非原煤生产用能量、非生产部门的用能量、基本建设工程用能量和生活用能量。

非原煤生产用能量指煤矿企业附属的其他工业产品生产用能量。

如选煤厂、机修厂、运输队、建材厂、火药厂、化工厂、支架厂、钢铁厂、综合利用厂等用能量和由各种专用基金支付的工程(如大修理、更新改造工程等)用能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失。

非生产部门的用能量:指煤矿企业的非生产部门用能量。

如学校、托儿所、幼儿园、机关职工食堂、住宅区浴室、消防队等用能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失。

基础建设工程用能量:指企业内基础建设工程用能量,以及与上述有关的线路和变压器的电损失。

分母项:原煤产量为矿井产量、露天产量、其他产量。

矿井产量指回采产量、掘进产量和矿井其它产量。

露天矿产量指采煤阶段产量、剥离阶段产量和露天其它产量。

其他产量指基建工程煤、更改工程煤和不计能力小井(小露天矿)煤产量。

回采产量指生产矿井中全部回采工作面所采出的煤量。

但对下列情况应作如下处理:(1)矿井未正式移交之前,对准备出的回采工作面,进行实际采煤,其采煤量应计入基建工程煤内;(2)列入科研计划的新采煤方法试验面和使用新机试采面得出煤量,应计入矿井其它产量内;(3)掘进已完成,在回采过程中掘凿的巷道(一般称“采后掘进”)出煤,应计入回采产量内;(4)对已报废的矿井进行复采,由原煤生产费负担的,计入矿井其它产量。

能源消耗计算办法

能源消耗计算办法

能源消耗计算办法企业能源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能源统计的主要任务是观察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和库存的基本情况,反映其数量关系及其构成。

化学工业是工业部门中能源消耗的大户之一,通过能源统计,可以对化工生产与能源消耗的关系进行定量分析,观察化学工业的发展与能源发展之间的关系,为政府能源管理、制定能源发展战略和能源节约政策等提供依据。

一、能源构成能源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能够产生各种形式能量(如热能、电能等)的自然资源和物质资料。

属于自然资源的能源可以从自然界直接取得的具有能量的物质,如煤、石油、水等;属于物质资料的能源是经过加工、制造产生出各种形式能量的物质产品,如焦炭、煤气、汽油、煤油、柴油、电等。

能源分类的方法很多,目前多采用按能源的成因分类,分为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

一次能源又称天然能源。

一般是指存在于自然界中,经过开发但没有经过加工转换而直接使用的能源。

如原煤、天然原油、天然气、风能、水能和太阳能等。

二次能源又称人工能源。

是指由一次能源经过加工转换而生产出来的能源,如焦炭、洗煤、焦炉煤气、汽油、柴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电、蒸汽等。

(一)当前列入统计中的能源有以下几种:(1)原煤:指经煤矿开采并除去矸石(50毫米以上)和杂物(黄铁矿)后,未经洗选加工的煤炭。

原煤包括无烟煤、烟煤和褐煤。

不包括石煤、矸石煤、泥炭等低热值煤。

(2)洗精煤:指原煤经洗选、分等级加工处理,降低了灰分、硫分等一些杂质,适合某些专门用途的优质煤。

包括冶炼用炼焦精煤和其他用炼焦精煤。

指原煤洗选后,洗精煤以外的其他洗煤产品。

包括洗混煤、洗中煤、洗块煤、洗末煤等。

(4)型煤:指用烟煤、无烟煤、褐煤及其他各种煤炭制成的固体煤制品。

(5)焦炭:指由炼焦洗精煤经高温干馏制得。

包括机焦和土焦。

(6)其他焦化产品:指炼焦过程中的副产品。

如煤焦油、精苯等。

(7)焦炉煤气:指在炼焦过程中生成的一种可燃气体。

(8)其他煤气:指除焦炉煤气以外的煤气。

单位能耗计算公式

单位能耗计算公式

单位能耗计算公式单位能耗是指单位时间内单位产出的能耗量。

在能源消费方面,单位能耗的计算可以用以下公式表示:单位能耗=能源消耗总量/产出总量其中,能源消耗总量指的是单位时间内消耗的能源总量,产出总量指的是同一时间段内的总产出量。

单位能耗的计算是企业或者单位评估能效水平的重要指标。

通过计算单位能耗,可以评估单位产出所消耗的能源数量,进而找到降低能耗的途径和方案。

下面将对单位能耗的计算公式进行一些具体讨论。

首先,能源消耗总量的测量是单位能耗计算的基础。

能源消耗总量包括对所有能源的消耗进行统计,常见的能源包括电能、燃气、石油等。

针对不同的能源,其计量方式可能不同,例如电能可以通过电表实时测量,而燃气则可以通过燃气表或者气表测量。

对于石油等非直接消耗的能源,可以通过各种能源转化关系将其转化为直接消耗的形式,并进行计量。

其次,产出总量的测量是单位能耗计算的另一个关键点。

产出总量用于衡量单位时间内的生产效率。

不同单位的产出总量的计量方式也可能不同,例如对于制造业单位可以采用生产产品的数量,对于服务业单位可以采用提供服务的时长等。

然后,通过将能源消耗总量除以产出总量即可计算出单位能耗。

这个值可以用来评估单位产出所消耗的能源数量。

单位能耗的数值越低,说明单位产出所消耗的能源越少,能效水平越高。

因此,单位能耗的计算结果可以用来评估单位的能效水平,并为改善能效提供指导。

同样重要的是,在计算单位能耗时,还需要考虑单位时间的选择。

通常,单位能耗以年度或季度为单位进行计算。

这是因为单位能耗的计算结果需要一定的时间间隔来进行比较和分析,以便发现能源消耗的趋势和规律。

除了以上的基本公式,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多能源消耗的单位或者多产出类型的单位,可以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来计算单位能耗,如加权平均法、成本法等。

这些方法可以更精确地反映单位能耗情况,提供更有效的能源管理措施。

在实际应用中,单位能耗的计算可以应用于各个行业和领域。

比如在制造业中,可以计算不同产品的单位能耗,找出能源消耗较高的产品,并通过优化生产工艺、设备更新等措施降低能耗。

单耗计算方法

单耗计算方法

单耗计算方法单耗是指单位产品所需要的物质或能源的消耗量。

单耗计算方法主要分为两类:总量法和平均量法。

一、总量法:总量法是根据总消耗量和总产量之间的关系来计算单耗。

主要有以下几种计算方式:1.总消耗量除以总产量法。

即将某一物质或能源的总消耗量除以单位产品的总产量,得到单耗的数值。

公式为:单耗=总消耗量/总产量。

2.单位产量消耗量法。

如果某一产品是经过多个工序制成的,那么可以将每个工序所需的物质或能源消耗量加总,再除以单位产品的总产量,得到单位产量消耗量。

公式为:单位产量消耗量=总消耗量/总产量。

3.日平均单耗法。

如果某一工序的物质或能源消耗量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有所变化,那么可以将每天的消耗量加总,再除以工序的天数,得到日平均单耗。

公式为:日平均单耗=总消耗量/工序天数。

二、平均量法:平均量法是根据单位产品平均消耗量来计算单耗。

主要有以下几种计算方式:1.月平均单耗法。

将某一物质或能源每天的消耗量加总,再除以工厂的工作日数,得到每天的平均消耗量。

再将每天的平均消耗量乘以月的工作天数,得到月总消耗量。

最后,将月总消耗量除以月总产量,得到月平均单耗。

公式为:月平均单耗=月总消耗量/月总产量。

2.季度平均单耗法。

将某一物质或能源每天的消耗量加总,再除以工厂的工作日数,得到每天的平均消耗量。

再将每天的平均消耗量乘以季度的工作天数,得到季度总消耗量。

最后,将季度总消耗量除以季度总产量,得到季度平均单耗。

公式为:季度平均单耗=季度总消耗量/季度总产量。

3.年平均单耗法。

将某一物质或能源每天的消耗量加总,再除以工厂的工作日数,得到每天的平均消耗量。

再将每天的平均消耗量乘以年的工作天数,得到年总消耗量。

最后,将年总消耗量除以年总产量,得到年平均单耗。

公式为:年平均单耗=年总消耗量/年总产量。

单耗计算方法可以帮助企业评估和监控物质和能源的使用效率。

通过计算单耗,企业可以了解到底是哪个环节消耗量较高,从而进行调整和改进,降低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达到环保和节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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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指标的计算方法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2)
吨钢综合能耗:钢铁企业在报告期内,按每吨粗钢合格产出量核算的钢铁工业生产中能源净消耗量。

计算公式:吨钢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企业净耗能源量(吨标准煤)/粗钢合格产出量(吨)×1000
粗钢合格产出量是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了粗钢生产过程,并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模铸钢锭、连铸钢坯、铸造用液态钢(铸钢水)产出量之和,包括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包括委外加工生产的产品。

吨钢综合电耗:钢铁企业在报告期内,按每吨粗钢合格产出量核算的钢铁工业生产中净耗电总量。

计算公式:吨钢综合电耗 (千瓦时/吨)=钢铁工业生产中净耗电总量(万千瓦时)/粗钢合格产出量(吨)×10000
计算说明:钢铁工业生产中净耗电总量包括报告期内生产直接消耗的各种电力及其辅助生产系统实际消耗的各种电力,即企业净耗的全部电量。

吨钢耗新水:钢铁企业在报告期内,按每吨粗钢合格产出量核算的钢铁工业生产中耗用新水量。

计算公式:吨钢耗新水(吨/吨)=企业耗用新水量(万吨)/粗钢合格产出量(吨)×10000
计算说明:
1.“新水用量”为企业报告期内用新鲜水量,即直接取自“自来水”、“地下水”、“地表水”及其他外购水及水产品的数量。

2.钢铁联合企业的普通钢厂或特殊钢厂的新水取水量(新水量)供给范围,包括主要生产(含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钢、金属制品等)辅助生产(含鼓风机站、氧气站、石灰窑、空压站、锅炉房、机修、电修、检化验、运输等)和附属生产(含厂部、科室、绿化、厂内食堂、厂区和车间浴室、保健站、厕所等);不包括企业电厂用于发电的取水量(含电厂自用的化学水)、矿山选矿用水和外供水量。

3.不产粗钢的企业可以选定自己的主产品,参照本指标计算“吨产品耗新水”。

吨钢可比能耗:钢铁企业在报告期内,每生产一吨粗钢,从炼焦、烧结、炼铁、炼钢直到企业最终钢材配套生产所必须的耗能量及企业燃料加工与运输、机车运输能耗及企业能源亏损所分摊在每吨粗钢上的耗能量之和。

不包括钢铁工业企业的采矿、选矿、铁合金、耐火材料制品、炭素制品、煤化工产品及其他产品生产、辅助生产及非生产的能耗。

计算公式:具体计算方法见附表一“钢铁企业吨钢可比能耗计算方法”。

人造块矿工序单位能耗:报告期内人造块矿工序中生产每吨人造块矿的能源净消耗量。

计算公式:人造块矿工序单位能耗(千克标准煤/吨 )=人造块矿工序净耗能量 (吨标准煤)/ 人造块矿产出量(吨)×1000
计算说明:人造块矿工序净耗能量包括配料中用的焦粉、煤粉,点火和焙烧中用的燃油、煤气(包括为保持水分稳定所进行的烘干作业所耗的煤气)和生产中用的电力等,扣除外供量。

炼铁工序单位能耗:指报告期内炼铁工序中生产每吨生铁的能源净消耗量。

计算公式:炼铁工序单位能耗(千克标准煤/吨)=炼铁工序净耗能量(吨标准煤)/生铁合格产出量(吨)×1000
转炉炼钢综合工序单位能耗:指报告期内转炉炼钢综合工序中生产每吨转炉钢的能源净消耗量。

计算公式:转炉炼钢综合工序单位能耗(千克标准煤/吨)=转炉炼钢综合工序净耗能量(吨标准煤)/转炉钢合格产出量(吨)×1000
计算说明:转炉炼钢综合工序是指从原料进厂到钢锭、连铸钢坯、铸造用液态钢(铸钢水)出厂的整个炼钢工序过程,包括铁水预处理、转炉冶炼、二次冶金(精炼)、连铸和铸锭精整、产品出厂等全过程。

电炉炼钢综合工序单位能耗:指报告期内电炉炼钢综合工序中生产每吨电炉钢的能源净消耗量。

计算公式:电炉炼钢综合工序单位能耗(千克标准煤/吨)=电炉炼钢综合工序净耗能量(吨标准煤)/电炉钢合格产出量(吨)×1000
计算说明:电炉炼钢综合工序是指从原料进厂到钢锭、连铸钢坯、铸造用液态钢(铸钢水)出厂的整个炼钢工序过程,包括:废钢预热和处理、原材料的烘烤、干燥(包括石灰的二次烘烤、耐火材料及粉状材料的干燥、铁合金的烘烤等),电炉冶炼(包括熔炼、洗炉、液渣保护等),二次冶金(炉外精炼、炉外处理等),连铸和铸锭精整等。

电炉炼钢综合电力消耗:指报告期内电炉炼钢综合工序中生产每吨电炉钢的电力净消耗量。

计算公式:电炉炼钢综合电力消耗(千瓦时/吨) =电炉炼钢综合电力净耗消量(万千瓦时)/ 电炉钢合格产出量(吨)×10000
计算说明:与“电炉炼钢综合工序单位能耗”相同。

钢加工工序单位能耗:指报告期内钢加工工序中生产每吨企业最终钢材的能源净消耗量。

计算公式:钢加工工序单位能耗(千克标准煤/吨) =钢加工工序净耗能量(吨标准煤)/企业最终钢材产品合格产出量(吨)×1000
计算说明:钢加工工序包括热压延加工、冷压延加工、焊接加工、镀涂层加工等钢材生产的各个环节。

钢加工工序电力消耗:指报告期内钢加工工序中生产每吨企业最终钢材的电力净消耗量。

计算公式:钢加工工序电力消耗(千瓦时/吨) =钢加工工序电力净消耗量(万千瓦时)/ 企业最终钢材产品合格产出量(吨)×10000
计算说明:钢加工工序电力消耗量,是指钢材生产过程的全部用电量,其中包括热处理、压缩空气、氮气、蒸气、氢气、冷却水等介质系统的用电,但不包括大修理及非生产用电。

电炉铁合金工序单位能耗:指报告期内电炉铁合金工序中生产每吨铁合金最终产品的能源净消耗量。

计算公式:电炉铁合金工序单位能耗(千克标准煤/标准吨) =电炉铁合金工序净耗能量(吨标准煤)/ 电炉铁合金最终合格产出量(标准吨)×1000 电炉铁合金冶炼电耗:指报告期内电炉铁合金工序中生产每吨铁合金的总耗电量。

计算公式:电炉铁合金冶炼电耗(千瓦时/标准吨)=电炉铁合金产品冶炼总耗电量(万千瓦时)/ 电炉铁合金合格产出量(标准吨)×10000
计算说明:电炉铁合金产品冶炼总耗电量包括产品冶炼过程的耗电和洗炉电,计量单位为万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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