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实施办法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8.29•【字号】湘人社发〔2017〕61号•【施行日期】2017.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湘人社发〔2017〕6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相关单位: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6〕28号)第一条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细化我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关于明确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使用范围的问题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除不能用于《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第十四条明确禁止的“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和贴息等支出”外,其他支出用途、项目继续按照《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5〕35号)规定执行。
二、关于明确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围的问题我省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孤儿、残疾人、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贫困残疾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具体发放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60号)规定执行。
三、关于明确实施校园招聘活动补助的问题继续实施校园招聘活动补助政策。
具体按照省《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园招聘活动一次性补助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5〕62号)规定执行。
招聘应届毕业生补贴
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申报一次性补贴申报指南企业新增岗位新招用应届毕业生就业,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市级社会保险的,由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认定,市财政按照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级次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达到其在册员工30%以上并超过10人(含10人)的,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1、申报条件①招用了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两年以内的具有普通专科院校学历以上的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应届毕业生曾享受该政策的不能重复享受。
②为应届毕业生缴纳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市级社会保险。
③与应届毕业生签订了一年(含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申报材料①企业新增岗位空岗报告表,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单位简介、空岗职位名称、招收条件、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②一次性补贴申报表(招用高校毕业生花名册)(附电子档)(附件1);③被招用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供核对,复印件留底);④被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缴费查询单:社保缴费查询单请登陆“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查询服务→输入个人身份证查询→点选个人帐户查询单,打印该页面,然后凭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到劳动保障大楼二楼大厅3号窗口加盖“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公章。
⑤收据,收据为税务往来收据,付款单位“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招用应届毕业生一次性补贴”,背面附收款单位、帐号、开户行。
高校毕业生缴费满12个月后尽快提供①、②、③、④项材料,⑤项待财政审核后另行通知再提交。
3、申报时间用人单位在每年的9月30日之前申报,2011年可延长至10月15日。
本年度申报的应该是在本单位就业的前两年高校毕业生。
例如,2011年可申报2009年、201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4、联系方式我们有相关政策和申报资料样本的电子版备索,如有需要可联系长沙市就业局基层指导科。
联系人:李航联系电话:84907716联系 QQ:3820083附件1:一次性补贴申请表长沙市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岗位补贴申报表(20 年)单位(公章):填报时间:年月日填表单位:填表人:注意:重点帮扶毕业生类型指:1.城市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2.农村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3.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4.登记失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5.残疾高校毕业生。
湖南省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学校(院系):
学号:
来源:
姓名
性别
民族
入学前户籍
地 专业
学 生
身份证号码
基 家庭地址
本 情
电子邮箱
况 开户行
学历 移动电话 QQ 号
银行账号
贴一寸 免Leabharlann 照片申报类型□孤儿 □残疾 □城乡低保家庭 □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特困人员 □贫困残疾人家庭 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学
(家庭困难情况简要说明)
生
申
请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所
在
班
级
意 见
班主任(辅导员):
年月日
所
在
院 系
院系公章
意
见
年
月日
所
在
学 校
学校公章
意 见
年
月
日
此表需通过长沙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信息平台申报后打印生成。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有哪些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有哪些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有哪些一、基层就业补贴这是最常见的补贴,绝大部分城市都会有,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即可。
领取条件:1、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2、就业单位属于中小微企业或基层,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3、已办理就业等级,且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4、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申请时间:补贴对象实现稳定就业(即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 满6个月的次日起1年内。
补贴标准:每个城市标准都不同,基本在3k及以上,不过补贴的越高,那么申请流程可能越复杂。
二、灵活就业补贴灵活就业补贴,可以帮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或自由职业者解决社保的问题。
领取条件:1、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2、已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3、以灵活就业的身份或者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
申请时间:申请时间是每个季度第1个月 (即1月、4月、7月和10月) 1-20日。
在补贴期内连续1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需要重新办理申领程序。
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纳社保费用的2/3,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人才租房补贴直接就把房租这个大难题解决了,学历需要本科以上。
领取条件:1、全日制本科生或更高学历;2、落户到当地,签署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3、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有的地区对租房平方米有限制。
申请时间: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需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补贴标准:不同地区政策不同,以南京为例: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
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哦。
四、资格证书补贴考取国家职业目录下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可以领取,但所在省份的补贴是否包含此类证书,需要咨询当地政策。
长沙人才引进政策
长沙人才引进政策长沙作为湖南省的省会和重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人才引进工作。
长沙市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的人才引进政策,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来长沙发展。
以下是长沙人才引进政策的主要内容。
首先,长沙市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了很大的支持。
高校辅导员、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等优秀高层次人才,可以享受到一系列优惠政策。
例如,他们可以获得一定的补贴和奖励金,并且可以优先选择工作单位和落户长沙的居住地。
其次,长沙市对技术技能人才也给予了很大的扶持。
技能人才是一个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长沙市政府鼓励技能人才到长沙就业和创业,并提供一系列的政策支持。
例如,他们可以获得一定的创业资金或者贷款,享受低息贷款和税收减免等优惠条件。
再次,长沙市对海外人才也给予了一定程度的优惠政策。
长沙市政府鼓励有海外学习和工作经历的青年人才回国发展,并提供相应的支持。
他们可以获得由长沙市政府提供的一次性补贴和奖励金,并且可以享受到更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此外,长沙市还建立了人才服务中心,为引进的各类人才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服务中心会帮助人才解决在长沙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包括住房、教育、医疗和社交等方面。
人才服务中心还会组织一些培训和交流活动,以促进人才之间的互动和合作。
总的来说,长沙市的人才引进政策非常有吸引力,吸引了大量的优秀青年人才和专业人才来到长沙发展。
这些政策为人才的成长和创业提供了很好的支持,也为长沙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长沙人才引进政策的落地实施需要长沙市政府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才知道并受益于这些政策。
长沙市政府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如媒体、高校联谊会、专业协会等,向广大人才宣传政策,让其了解政策内容和获得政策支持的途径。
另外,长沙市政府还可以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积极引进优秀的科研成果和技术创新,为长沙的产业升级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长沙市政府可以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鼓励知识产权转化和技术创新成果在长沙市推广应用。
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6.06.26•【字号】长劳社发[2006]95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现将《长沙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长沙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再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若干问题的通知》(湘政发[2006]4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就业再就业培训补贴对象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它登记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并经过职业培训的人员;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象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城镇其它登记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通过初次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的人员。
第三条符合享受就业再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对象,每人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含创业培训)和一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就业再就业培训按培训职业(工种)类别的不同,享受不同标准的补贴(具体补助标准见附件1);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为每人100元。
第四条就业再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承担。
根据《长沙市就业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办班审批管理办法》(附件2),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条件公开、平等竞争、合理布局、择优选点”的原则,从全市现有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职业培训机构中评估确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长沙市就业再就业定点技能鉴定机构认定和管理办法》(附件3),从本地区现有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中择优确定,向社会公布。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6.13•【字号】长政办发〔2022〕 28 号•【施行日期】2022.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关系千万家庭幸福,关系财富创造、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高校毕业生来长留长计划”(一)走出去系列活动“引才”。
结合长沙22条产业链优势,积极与各大著名高校建立人才招聘引进、长期合作机制,常态化组织到全国重点高校开展巡回推介。
持续深化“全国高校学子长沙体验交流活动”,建立与全国“双一流”高校长效的人才合作机制。
对有组织来长实习实训的国内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学生给予生活补贴。
对来长求职的青年人才,提供免费入住的青年人才驿站和就业指导、政策解读、社会融入等配套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二)吸引青年人才“来长”。
放宽落户政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长就业人员可即时申报落户。
落户并在长工作,35周(含)以下毕业 2 年内的博士、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2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
对35 周岁(含)以下、新来长工作的博士、硕士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在长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
对在长高校院所新引进或新培养的“四青人才”,给予20万元奖励。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8.08•【字号】湘政办发〔2023〕32号•【施行日期】2023.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37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贯彻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持续扩大就业容量(一)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大型企业实施。
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二)鼓励金融机构助企稳岗扩岗。
充分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牵引带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积极拓展首贷、信用贷。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在贷款额度、利率定价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2023大学毕业生可领取哪些补贴(一览)
2023大学毕业生可领取哪些补贴(一览)2023大学毕业生可领取哪些补贴1.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对象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2.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对象为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3.创业担保贷款补贴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合伙创业的,可根据符合贷款条件的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4.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对象为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5.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方案补贴对象为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方案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总得来说,2023高校毕业生可领取的补贴还是比较多的,有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等。
毕业生福利政策有哪些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每人3000元,申报条件为与我区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年度高校毕业生,这里面指的毕业年度就是_年毕业的学生们,如果大家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领取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申报流程也十分简单,填报、交表、审核、领钱。
2、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每人10000元,申报条件毕业两年的高校毕业生,也就是择业期内应届毕业生均有机会领取,并且是包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的。
求职创业补贴
求职创业补贴
1.求职创业补贴。
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含中职、技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1000元求职创业补贴。
2.职业培训补贴。
有提升就业能力意愿的离校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可到县区就业部门申请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技能+创业”等培训。
其中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参加一年以内短期培训的,还可以按实际培训天数享受每人每天30元生活费补贴及每年一次性交通费补贴。
3.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后,实现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对其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或参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实际缴费的70%给予补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高于100%的,按缴费基数的100%核算补贴)。
4.创业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在青海省内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需要先到所在社区办理《就业创业证》,由社区向上级部门申请办理。
5.大中专毕业生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补贴。
创办领办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并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登记的大中专毕业生,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及生活费补贴,其中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要求执行;生活费补贴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执行。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3.02.20•【字号】湘人社发[2013]26号•【施行日期】2013.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26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深入推进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规范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现将《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2.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办法3.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办班申请表4.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5.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人员名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2013年2月20日附件1: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为深入推进湖南省就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就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就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1〕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补贴对象和范围第一条全省境内,在法定劳动年龄(16周岁至退休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省外籍)、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四类人员”)。
四类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就业技能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从1月1日至12月31日。
“长沙人才新政22条”政策详解
“长沙人才新政22条”政策详解资讯:6月21日,“长沙人才新政22条”正式出台,未来五年,长沙将投入百亿资金,留住大学生、吸纳创新者、引进“海归派”、培养“土专家”,吸引储备100万名青年人才在长沙就业创业。
8月21日,长沙首批16个人才服务窗口运行,标志着“长沙人才新政22条”正式落地。
【政策要点】1、政策主要涉及“一落户、九补贴”: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租房和生活补贴,博士、硕士购房补贴,博士后科研人员生活补贴,“四青”人才奖励补贴,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开办费补贴,经营场所租金补贴,优秀青年创业项目扶持资金,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
2、高精尖人才享奖励补贴:长沙重点引进培养10名国际顶尖人才、50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200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励补贴,同时分别按200、150、100平方米标准以市场价给予全额购房补贴。
奖励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这三类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可在市属中小学校、幼儿园选择就读入园。
3、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35周岁以下(含)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
4、在长工作可领租房、生活补贴:要求毕业2年内且在长沙落户;博士补贴1.5万元/年、硕士1万元/年、本科0.6万元/年。
2017年6月(含)后开始计发,以申请人同时达到落户长沙、在长工作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三个条件的当月为起始期,最长不超过24月。
5、在长首次购房可领购房补贴:新落户并在长沙市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含),首次购房可分别申请6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贴。
长沙市企业2017年6月21日后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在长首次购房后,可申请3万元购房补贴。
6、博士后科研人员生活补贴:长沙市6月21日起新批准设立的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科研项目经费支持。
求职补贴申请条件
1.法国阿科玛Arkema (中国)EVA型号介绍产品型号特性Evatane®18-150抗氧化 - 良好的柔韧性,硬度84,溶脂150~180,VA:18%,MI:150Evatane®18-500抗氧化- 良好的柔韧性,硬度80,溶脂450~550,VA:18%,MI:500Evatane® 20-20 抗氧化- 良好的柔韧性,硬度82,溶脂17~23,应用于电线电缆、胶水/胶纸和泡沫,电缆护套。
Evatane® 24-03 抗氧化- 良好的柔韧性,硬度83,溶脂2.5~3.5Evatane® 28-03 抗氧化- 良好的柔韧性,硬度82,溶脂3~4.5,VA:28%,MI:3Evatane® 28-05 抗氧化- 良好的柔韧性,硬度80,溶脂5~8,VA:28%,MI:5Evatane®28-150抗氧化- 良好的柔韧性,硬度72,溶脂140~180,VA:28%,MI:150 Evatane® 28-25 抗氧化- 良好的柔韧性,硬度75,溶脂22~29,VA:28%,MI:25 Evatane® 28-40 抗氧化 - 良好的柔韧性,硬度73,溶脂35~45Evatane®28-420抗氧化- 良好的柔韧性,硬度66,溶脂370~470,VA:28%,MI:420Evatane®28-800抗氧化- 良好的柔韧性,硬度60,溶脂700~900,VA:28%,MI:800 Evatane® 33-25 抗氧化- 良好的柔韧性,硬度67,溶脂22~29,VA:33%,MI:25 Evatane®33-400抗氧化- 良好的柔韧性,硬度55,溶脂350~450,VA:33%,MI:400Evatane® 33-45PV可交联- 良好的尺寸稳定性- 良好的柔韧性,硬度63,溶脂32 Evatane® 33-45 抗氧化- 良好的柔韧性,硬度63,溶脂38~48,VA:33%,MI:45 Evatane® 40-55 抗氧化- 良好的柔韧性,润滑级,硬度50,溶脂48~60Evatane® 42-60 抗氧化 - 良好的柔韧性,硬度42,溶脂55~110,VA含量41Specified properties*Typical propertiesGradesVAcontent(%)Meltindex(g/10mnMeltingpoint(°C)Vicatpoint(°C)Ring&Ball (°C)Tensilestrenghatbreak(MPa)Elongationat break (%)HardnessShore ADensity(g/cm3)2.美国杜邦美国杜邦EVA 40W V AC含量40%,MI:65用于掺混树脂、粘合剂等制品,如覆膜胶、油墨美国杜邦EVA 150 V AC含量30%,MI:33 用于适合粘接剂和混合用制品美国杜邦EVA 200W V AC含量28%,MI:2500 用于加工性和强度好,适合热熔胶和涂料美国杜邦EVA 205W V AC含量28%,MI:800 用于加工性和强度好,适合热熔胶和涂料美国杜邦EVA 210 V AC含量28%,MI:400 用于分子量低,光泽度高。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湖南省离校后未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湖南省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办法》的补充通知
【法规类别】毕业分配
【发文字号】湘人社工字[2010]142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0.11.03
【实施日期】2010.1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湖南省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
业见习补贴办法》的补充通知
(湘人社工字[2010]142号HNPR-2010-13004)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2009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和省人事厅共同制定并下发了《湖南省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办法》(湘劳社工字[2009]110号)(以下简称《补贴办法》),对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前段实施情况和机构改革情况,为方便就业见习单位申领补贴,进一步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现将有关规定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贴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且进行了失业登记的湖南籍高
校毕业生”改为“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湖南籍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办法。
长沙补贴申请条件及流程
长沙补贴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长沙户籍
2.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3.符合相关补贴政策要求
4.申请人年龄在规定范围内
二、申请流程
1.准备材料
(1)身份证明文件
(2)户口簿或居住证明
(3)相关收入证明
2.填写申请表格
(1)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填写申请补贴的具体内容
3.递交申请
(1)将填好的申请表格和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2)等待审核通知
4.审核流程
(1)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核实符合条件的申请者
5.审批结果
(1)收到补贴申请结果通知
(2)如审核通过,领取补贴款项
6.后续跟进
(1)如有补贴款发放问题,及时沟通解决(2)注意补贴款使用规定。
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职业介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职业介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6.06.26•【字号】长劳社发[2006]93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职业介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劳社发[2006]93号)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现将《长沙市职业介绍补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六日长沙市职业介绍补贴实施办法为落实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发[2006]4号)的规定,结合长沙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免费职业介绍补贴范围市、区、县(市)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以及从事就业再就业援助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颁发《职业介绍许可证》,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并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诚信民办职业介绍机构。
二、免费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一)介绍成功的职业介绍补贴凡免费介绍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求职人员成功实现就业的,按50元/人次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其中对帮助“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残疾人、复员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对象实现就业的,按80元/人次给予补贴。
组织人员离开长沙市外出务工,按200元/人次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二)现场招聘会的职业介绍补贴根据《湖南省职业介绍补贴实施办法》,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及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举办免费的现场招聘会,按组织单位的数量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用人单位每次补贴100元。
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6.06.26•【字号】长财社[2006]19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长财社[2006]19号)各区、县(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加强我市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现将《长沙市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长沙市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6]1号),以及《湖南省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就业再就业资金,是指各级政府为促进社会充分就业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所筹集的专项资金。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三条就业再就业资金来源包括:(一)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就业再就业资金;(二)上级财政补助和专项转移支付的就业再就业资金;(三)失业保险基金按规定用于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方面的资金;(四)就业再就业资金的利息收入;(五)其他就业再就业资金。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就业形势变化和就业工作的需要,切实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就业再就业资金投入。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五条就业再就业资金主要用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特定政策补助、劳动力市场建设、《再就业优惠证》工本费等项支出,以及经上级财政部门、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共同批准的其他支出。
第六条对各区、县(市)所需就业再就业资金,市财政主要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
大学生毕业可以领到以下几类补贴
大学生毕业可以领到以下几类补贴:
一、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大学生毕业后,如果想自己创业,那么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也就是说,如果你想开公司或开门面做生意,你可以领取创业补贴。
二、一次性就业补贴。
大学生大学毕业后,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且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的,市财政将给予相应的就业岗位补贴,这项补贴工作满一年后发放一次,连续补贴两年。
可以激发大学生的就业热情和就业兴趣。
三、一次性招用补贴。
大学毕业后,被招工单位录用后,可以领取一次性招用补贴。
被录用后,可以递交相关申请表申请领取招用补贴。
四、社会保险补贴。
大学生大学毕业后,会每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国家会给予相应的补贴。
五、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大学生找工作时,会到相关单位求职,那么就会产生职业介绍费用,国家会适当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六、临时生活补贴。
应届大学生毕业6个月没找到工作的,可以领取临时生活补贴。
不过,这个手续有些繁琐。
首先,要是应届贫困大学生,其次,要到当地人才办和劳动局办理失业登记证,然后才能按月领取补助。
七、租房补贴
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两年内申请租房补贴,本科600元/月,硕士800元/月,博士1000元/月,租金不足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租金为准。
八、一次性求职以及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用工单位,并且你想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可以参加职业培训,并且可以领取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湖南省职业介绍补贴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06]25号
湖南省职业介绍补贴实施办法正文:---------------------------------------------------------------------------------------------------------------------------------------------------- 湖南省职业介绍补贴实施办法(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二00六年四月十日制定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六年五月十日湘政办发[2006]25号转发)为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提供免费就业服务政策,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成果的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政发[2006]4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免费职业介绍补贴范围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和市州以上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诚信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为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和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并实现成功就业的,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二、免费职业介绍补贴标准1、免费介绍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和进城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实现就业再就业并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50元/人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2、免费介绍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等国家规定的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并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80元/人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3、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组织针对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对象举办的专场招聘会,由承办的职业介绍机构提出预算并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再据实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对象限补贴一次,不得重复计算。
三、职业介绍补贴的申请与拨付1、具有承担免费职业介绍服务资格的职业介绍机构可申请职业介绍补贴。
申请职业介绍补贴资金时应提供《湖南省职业介绍补贴申报审批表》、《湖南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实现就业人员花名册》,经其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后已实现就业人员名单及免费职业介绍服务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登记证明或进城求职登记证明等证件的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相关就业证明、职业介绍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长沙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64号)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区域内普通高等学校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残疾人毕业生可享受求职补贴。
第三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补贴的申请,审核确认享受求职补贴的资格和金额,并核拨求职补贴资金。
第二章求职补贴的条件
第四条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补贴,必须是本年度内毕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高校毕业生家庭正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高校毕业生本人是孤儿;
(三)高校毕业生本人是残疾人。
第三章求职补贴的标准
第五条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按每人800元的标准一次性拨付。
第四章求职补贴的申领
第六条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按照个人申请、高校初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及发放四个步骤进行。
第七条高校毕业生本人申请求职补贴时应如实填写《湖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免冠一寸照、个人银行帐号等资料,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一)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
(二)属于孤儿的,提供《孤儿证》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证明;
(三)属于残疾人的,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
第八条申请人所在高校应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求职补贴,汇总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统计表》等相关资料(包括纸质资料及电子文档)。
资料上报时间不能迟于每年6月30日。
第五章求职补贴资金的拨付
第九条各高校负责初审毕业生的申报资料,并安排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收到高校报送的资料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的真实性、全面性进行审核,公示5个工作日后,同级财政部门抽查复核并根据复核情况拨付资金。
第十一条市财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复核无误后,通过银行向每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支付求职补贴。
求职补贴应于每年8月10日前发放到位。
第六章服务与监督
第十二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应指定专门处室(单位)负责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高校要设立并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第十四条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求职补贴申领手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办理求职补贴的,分别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湖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高校毕业生申请补贴花名册
3、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
4、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汇总表
附件1:
湖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学校(院系)学号:
附件2
附件3
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汇总表
届
附件4
市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汇总表
年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盖公章)
填表人审核人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