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所员工工作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为加强中心内部管理,使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经中心会议研究,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请全体干部职工遵守执行。

一、工作时间

(一)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凡属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公休日,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勤制度

(一)中心要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并将名单交政府办公室备案。

(二)考勤员负责逐日如实记录本部门员工的出、缺勤、月底将考勤表(各种假条附后)交中心主任审核签字后于每月2日前报办公室。

(三)考勤统计是单位对员工考核及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

(四)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五)员工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随意串岗、聊天等。如有违反,即作违纪处理。

三、请销假制度

(一)员工请事假、病假及其它各类假,均应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必须先请假(以假条为准)没有假条或者事后补假的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请假一天以内由中心负责人批准;三天以内中心负责人审核后由分管镇领导批准;三天以上中心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后由镇主要领导批准。公休假按有关规定安排,丧假、探亲假、婚假、产假及年休假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请长期病假的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病例及证明。具体要求按《劳动合同法》及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员工因业务需要外出工作,出差要由中心主任统一安排,中心主任外出工作,应及时通告主管领导。

四、礼仪、礼节规定

(一)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要用自身言行树立单位形象。

(二)员工在接待来电、来访时要用礼貌用语,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吵闹或使用粗鲁语言。

五、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一)职工应负责各自办公室区域的清洁卫生。所有的文件、资料、

报纸要摆放整齐,桌面、地面等要保持清洁,每日工作结束时应将个人桌面拾干净。

(二)职工负责办公地点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存在的隐患。同时,每一位职工对单位的安全、保卫、消防中存在的问题均要及时汇报、协助处理的义务。

六、各种办公设备的使用制度及工作制度

(一)电脑、打印机、长途电话、均由使用人负责保管、维护。

(二)上班时间不得使用办公设备办理私人事情。

(三)职工接收的业务必须按时完成,并将所收到参保人员的个人资料档案保存完整,不得遗失,办理完成后,将档案交档案管理员存档。因工作疏忽造成参保人员未及时足额享受相关待遇的,将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四)中心职工必须服从党委、政府和中心的分工,拒不服从分工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学习、会议制度

(一)每月定期学习劳动保障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

(二)及时传达县上会议精神及学习新文件相关政策。

(三)各级会议职工都必须准时参加不得缺席,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四)职工要自觉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做到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及业务经办流程。

八、各项基金及票据管理制度

(一)收缴的基金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及时存入银行。

(二)不得挪用收缴的各项基金。

(三)各类票据由专人负责管理发放和收回,并做好登记。

(四)若有基金及票据遗失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严守单位业务机密制度

所有员工不得向外人泄露中心的各项机密包括财务收支、参保人员个人信息、及其他有关各系统帐号、密码和内部情况。中心主任要经常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讲的不讲。如有泄密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一)本制度从二0一二年二月一日起执行。

(二)本制度由全体职工相互监督执行。

(三)职工对本人的考勤如有异议的可以反映,但不得无理取闹,

对无理取闹者,视情节和影响程度,根据规定处理。

(四)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二0一二年二月一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