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1服务类项目采购需求表(通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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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1-服务类项目采购需求表(通用)

适用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适用项目类别:会议展览、维修保养、技术咨询、运营维护、物业管理、课题研究、租赁管理等各类服务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盖章)

采购人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6066号

项目联系人座机手机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城区不动产土地、房产数据整合及监理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M-2016-11-9038 采购预算金额3000万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分包情况(每包预算)第1包,预算金额2880万元;第2包,预算金额120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现场考察是否需要现场考察:否现场考察地点:无

二、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第一包:

1. 投标人应具有测绘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地籍测绘甲级资质;

2. 投标人应具有国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应具有测绘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二包:

1. 投标人应具有测绘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地籍测绘甲级资质;

2. 投标人应具有测绘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第一包项目详细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建立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相关指示精神,结合《长春市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以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城镇地籍数

据库、电子政务系统以及房产信息化数据为数据源,深入分析土地、房产的数据,依据国土部《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长春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等有关规范和标准,将土地部门以及房产部门

的存量登记数据进行规范化再梳理,更新空间数据库,建立各类数据之间的联系,为支撑不动产登记平台的运行奠定牢固的基础。

2.主要工作内容

1)整合范围及内容

完成长春市建城区(不包括九台、双阳)内全部土地登记、房产登记存量及

历史数据的整合,满足长春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要求。整合内容包括土地方面数据:约100万条土地登记电子信息、约50万条纸质登记信息、约120万卷土地登记档案;房产方面数据:约320万条房产登记信息、约400万卷房产登记档案;矢量数据:长春市城区建成区(不包括九台、双阳)面积约500平方公里范围内大概5万宗地及35万栋建筑物修补测和属性信息的补调、补录;核实补录

数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根据具体情况,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

调整。

2)数据整合时点

数据整合最终时点为2017年11月30日。

3)主要工作

(1)资料收集、分析;

(2)搭建数据整合软硬件环境;

(3)数据整合过程应用平台及软件开发;

(4)数据整合中间及最终成果检查软件开发;

(5)土地、房屋信息的补充调查;

(6)土地、房屋矢量数据的补测及灭迹数据的清理;

(7)土地、房产登记档案的整理;

(8)土地登记档案、登记信息与图形关系的梳理;

(9)房产登记档案、登记信息与图形关系的梳理与关联;

(10)房产登记信息、土地登记信息与图形之间相互关系的建立生成新的完

整的不动产单元信息;

(11)土地、房产冗余登记信息的清理;

(12)不动产权籍数据库矢量数据更新及属性信息补录;

(13)存量土地登记数据库(中间库)的建立;

(14)存量房产登记数据库(中间库)的建立;

(15)存量土地、房产数据整合后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

(16)整合过程及整合后的成果质量检查;

(17)成果整理与提交;

(18)增量土地、房产登记数据的整合;

(19)项目要求完成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技术依据

1)《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2)《房产测量规程》GB/T17986.1--2000

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4)《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

5)《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

6)《宗地代码编制规则》国土资厅发【2011】57号

7)《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元数据标准》CJJ/T144 8)《数字测绘产品质量要求》GB/T17941--1

9)《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

10)《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试行)

11)《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12)《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13)《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

14)《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15)《长春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

(三)技术要求

1.数据采集技术要求

1)测绘基准:长春市坐标系。

2)数据采集精度要求

表1 地物点精度及适应范围

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相邻界址点间距误差(cm)级别

中误差允许误差

一级±5 ±10

二级±7.5 ±15

注:1、土地使用权明显界址点精度不低于一级,隐蔽界址点精度不低于二级

2.数据整合要求

1)搭建软、硬件外部环境

(1)软件环境:要求图形平台使用Arcgis10.0,数据库使用Oracle11G,开发语言使用.NET;

(2)硬件环境:满足平台开发要求、数据存储及建库要求、满足数据备份

及海量小文件存储管理要求;

2)在现有地籍空间数据和房产空间数据的基础上,采用统一坐标系,对宗

地及房屋进行补充调查与修、补测,按照GIS前端数据采集要求开展数据生产与编辑,建立房产和土地空间数据库,成果要求与原有数据库标准保持一致;

3)分别整理土地、房产登记档案资料,梳理登记信息,建立矢量数据与业

务数据间的关联,在保留原数据库属性字段的基础上,分别建立满足《长春市不动产数据库建库标准》中相关要求的土地登记数据库和房产登记数据库;

4)按照国家不动产建库标准,从整合后的土地、房产数据库中提取相关数

据与登记信息,建立长春市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库,确保不动产单元房、地信息完整,关联关系正确,满足不动产存量数据上报要求;

5)软件开发。按照甲方要求建立支撑平台,软件可以打开土地、房产等原

始数据,并具有对其查询、浏览、提取、统计分析等功能;开发平台外信息自动

关联软件和整合平台内手工关联软件;开发过程及最终成果质量检查软件,确保整理后的数据能够进入不动产登记平台和原地籍数据库;

6)过程检查(房、地数据库)和最终检查(不动产数据库),按照原有建库标准及不动产建库标准检查整理后的房、地数据库和最终的成果数据库。

(四)上交成果

1.文字成果

1)长春市城区不动产土地、房产数据整合项目工作方案(纸质及电子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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