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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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服务协议

甲方:上海众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甲方”)

乙方:您(“乙方”)

鉴于,甲方通过其旗下网站筹道股权(网址:)和相关微信公众号、手机软件客户端等其他平台(合称“平台”),旨在为创业企业提供股权众筹融资服务和为投资人提供众筹创投服务。平台所涉及的所有事项,相关权利义务以及最终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鉴于,乙方作为投资人,拟通过平台,搜集项目信息,进行股权众筹投资。

现,甲方与乙方本着诚实、守信、自愿、公平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达成本《投资人服务协议》(“协议”)如下: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与乙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称“一方”。

第一条定义

1. 1.1“平台”是指甲方为参与股权众筹的投资人和融资人提供服务的平台,包括但不

限于网站筹道股权(网址:)、相关微信公众号和手机软件客户端等。

2. 1.2“投资人”是指乙方,乙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对于投资人主体资格

的相关规定、符合平台规定的关于投资人相关资格要求、同意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自愿申请且经平台实名认证并审核通过的、经由平台提供的服务而投资于股权众筹

项目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3. 1.3“融资人”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对于融资的相关规定、符合平台规

定的关于融资人相关资格要求、同意遵守本协议的约定、自愿申请且经平台实名认

证并审核通过的、经由平台提供的服务以发起股权众筹项目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4. 1.4“项目”或“融资项目”是指平台中展示的股权众筹融资项目。

5. 1.5“法律”是指任何中国政府机关或监管机构发布的任何法律、法规、管理条例或

部门规章、指令、通知、判决、法令或命令。就本协议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门和

台湾的法律。

6. 1.6“认购”是指乙方对某一融资项目通过明示方式表达其购买意向之行为。

7. 1.7“认购款”是指乙方根据其认购的出资额所应缴纳的全部款项。

8. 1.8“保证金”是指乙方认购相关融资项目时向甲方和平台支付的预付款性质的费用,

所收费用应当抵作认购款。

9. 1.9“认购款移交”是指甲方或平台根据乙方指示,向乙方指定并经平台认可的账户

移交认购款之行为。

本协议的术语如未在本协议中定义,则与用户服务协议所定义的术语一致。

第二条服务期限

1. 2.1乙方在平台阅读本协议并注册成为投资人的,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协议的所有条

款和规定。注册为投资人的效力等同于乙方或其授权代表亲自签署了纸质形式的本

协议。本协议自乙方在平台完成相关注册之日起在乙方与甲方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

2. 2.2具体项目的服务期限,自甲方收到乙方足额缴付的保证金时起算,至项目交割

时终止。

第三条乙方陈述和保证

乙方在此做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1. 3.1乙方保证其乃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对于股权众筹项目下投资人主体

资格的相关规定、符合平台规定的关于投资人相关资格要求的实名注册用户。

乙方保证其是具备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3.2乙方保证其向平台和融资人提供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乙方

同意甲方和平台对其所提供信息和资料因虚假或者失效而引起的问题及其后果不承

担任何责任。

3. 3.3乙方已理解并接受《投资风险提示书》,理解所揭示的所有风险,并愿意承担

投资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和平台对其投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

任。

4. 3.4乙方已理解并接受本协议及平台相关制度、政策、规则、声明、提示等所涉全

部内容,并同意平台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及相关制度、政策、规则、声明、提示中的任何条款。

5. 3.5乙方同意,如其违反任何法律或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引起国家机关或第三方

对本甲方和平台提出的任何形式的惩罚、索赔、要求、诉讼,甲方和平台有权向其追偿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国家机关或第三方支付的赔偿费、法律费用、名誉损失费。

6. 3.6乙方承诺不以任何方式损害甲方、平台和融资人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商誉。

7. 3.7乙方承诺并保证其用于投资的资金来源合法。

8. 3.8乙方同意,若由于法律法规的变化,甲方和平台需要向乙方收集相关信息的,

乙方承诺将配合提供该等信息给甲方和平台以完成该等信息收集。

第四条不担保

1. 4.1甲方和平台不对乙方投资或其他交易的达成作出任何担保或保证,包括但不限

于:

1.(1)不保证乙方可以找到满意的项目或者融资人;

2.(2)不保证推荐给乙方的所有商业方案均满足其商业需求;

3.(3)不保证向乙方推荐所有合格的商业方案;

4.(4)不保证对融资人和项目已经进行了尽职调查。

第五条保证金

1. 5.1乙方应根据平台的相关通知及时足额缴纳项目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按项

目指示执行)。

2. 5.2一旦乙方违约,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违反了前述第3条的陈述和保证或乙方从

事了下述第7.2条下的任何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以保证金充抵乙方应付未付的各类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在甲方以上述方式使用保证金或其任何部分的情形下,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的十五(15)日内向甲方支付一笔款项,以补足该保证金。

3. 5.3甲方行使对保证金的权利不应影响其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寻求任何其他救济。

4. 5.4甲方应根据下述第6条的相关规定决定保证金是否向乙方返还及返还比例。

5. 5.5本协议项下的款项应通过下列方式支付:(按项目指示执行)。

第六条项目认购

1. 6.1乙方对项目认购完成后应根据平台通知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甲方和平台有权

根据甲方制定的平台规则决定乙方是否获得相应项目的投资份额,并向乙方发出相应通知。

2. 6.2在认购款移交之前,乙方应委托甲方和平台代为管理全部认购款,包括但不限

于由甲方指定之银行对认购款进行第三方托管。

3. 6.3若融资项目由于不能归咎于乙方的原因而未能交割,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和

平台根据其内部风险评估决定终止融资项目,(2)融资人决定终止融资项目,且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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