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磋商和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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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er
受盘人
– 卖方发盘 – 买方发盘
2、特点----发盘一生效,在有效期内对发 盘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在发盘有效期内,发盘人不得任意修改或撤 销发盘;
– 只要受盘人在有效期内无条件表示接受,合 同即成立;
3、表示方法
• 卖方: – offer ; make an offer for sth; – offer firm(firm offer); – quote (make a quotation for sth); – supply (can supply);
– 口头磋商--面对面;电话; – 书面磋商--信件或数据电文(电报、电传、
传真、电子数据交换(EDI)和电子邮件等 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二) 内容
– 主要交易条件----品质、数量、包装、价 格、交货、支付;
– 其他交易条件----检验、索赔、不可抗力 和仲裁等;
• 一般交易条件(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又 称一般条款,一般销售条件或一般购货条件; – 含义: • 交易的一方为销售或购买某项商品而拟订的对每 笔交易都适用的一套共性的交易条件。 – 内容: • 有关预防和处理争议的条款; • 对主要交易条件的补充说明; • 个别主要交易条件;
第七章 交易磋商和合同的签订
• 交易磋商的重要性 – 交易磋商(交易洽商或交易洽谈) (business negotiation, business discussion);
1、交易磋商的过程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的过程; 2、交易磋商关系到国家政治和经济利益;
一、交易磋商的形式和内容
(一) 形式
1、构成有效发盘的条件
(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 (address to one or more specific persons)
• 不同意见:修改(modification)、限制(limitation) 或添加(addition);
– 再还盘--对还盘的还盘; – 可由卖方作出,也可由买方作出;
• 对原发盘的拒绝(rejection),构成一项新发 盘 (a new offer);
发盘(offer)
发盘人(offeror)
• 含义
– 一方向另一方询问买卖某项商品的有关交易条件;
询盘人 (A公司)
被询盘人(B公司)
• 特点
– 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 发盘的邀请(磋商的邀请)
Invitation to make an offer;(Invitation to negotiate);
3、表示方法
• 买方: – please advise(offer ; quote) by fax(email); – be interested in sth, please offer---
• 特点:
– 接受一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双方都受合同 约束;
– 发盘和接受是交易磋商、合同订立必不可少 的交易环节;
• 表示方法
– 接受(accept, accepted); – 确认(confirm, confirmed); – 同意(agree, agreed) – 卖方:Please rush L/C;

发盘(要约)
接受(承诺)
合同(协议)
三、发盘和接受 (一)发盘(要约)Offer
• 《公约》对发盘的定义(14条1款):
– 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 的意旨,即构成发盘。
• 《合同法》第14条:
–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 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 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 买方: – bid (bid firm; firm bid ); – book(booking); order(ordering ) – place an order for sth;
(三)还盘和再还盘(counter-offer)
• 含义 – 受盘人对发盘的条件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从而 提出的不同意见。
• 形式: – 在合同正本下面或反面印上一般交易条件; – 根据经营商品的特点,专门拟订一般交易条件;
• 效力: – 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
• 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
询盘----发盘----还盘(再还盘)----接受
(一)询盘(Inquiry/Enquiry)
Contract No.xxxx airmailed; – 买方:Please send your contract
immediately; L/C No.xxx opened;
• 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 询盘----发盘----还盘(再还盘)----接受;
• 我国《合同法》第13 条,当事人订立合同, 采取要约和承诺方式。
• 卖方: – please order(book); – please bid; – we can supply sth, please bid
(二)发盘(offer)
1、含义
– 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提出买卖某项商品的各 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这些交易条件同对方 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表示。
发盘人(offeror) (offeree)
• SHIPMENT SHOULD BE EFFECTED DURING JULY INSTEAD OF AUGUST
(四)接受(Acceptance)
• 含义:
– 交易的一方(受盘人)无条件同意对方(发盘 人)在发盘中提出的交易条件,并愿意按这些 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成立合同的表示。
– 接受可由卖方作出,也可由买方作出;
受盘人(offeree)
(受盘人-offeree)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发盘人offeror)
还盘(courter offer)
• 特点:还盘一生效,在有效期内对还盘人(发盘 人)有法律约束力;
• 表示方法
– 用counter offer表示; – 直接将不同意的条件或添加的条件提出;
• YOUR PRICE IS TOO HIGH WE CAN ONLY ACCEPT YOUR PRICE AT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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