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成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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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研究生学术成果登记表

填写说明:

1.本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由研究生本人据实填写,并在“本人确认”栏签字确认,同时提交本人指导教师审核并签字,由研究生所在学院(部)和研究生部留存,同时需提交电子稿。所填写信息应与提交的证明材料一致。表格不够可另附页。

2.本表只填写本人当年以来的成果情况,不在此范围内的不填写。仅有录用通知的论文不填写;2012级本人为第一作者的核心期刊录用论文可填写(需有录用通知)。

3.发表论文一栏中,作者排序填写方式:本人排名/作者总数,例如,本人为第2作者,共5位作者,则填写2/5;检索情况包括:SCI、EI、ISTP、CSCD、SSCI、CSSCI等,如果发表在源刊,可视为检索(会议论文及检索需要标注);检索文章需要提供检索证明;论文提供知网等数据库下载电子版;证书提供扫描件;各类学术会议、专业竞赛提供参赛照片;

4.“参加其他国内外学术会议情况”一栏中,类别按“国际学术会议”“国内学术会议”、“国外访学”、“国内访学”填写;在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国内学术会议”时“参加情况”栏中按“口头报告”、“张贴论文”、“受邀参加”填写;并提供活动照片。

5.“攻读学位”按“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和“专业学位”填写;本表未包含的内容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在“备注”栏中。

6.未尽事宜,咨询电话:82330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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