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收领使用记录
工会票据管理制度
工会票据管理制度一、概述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组织形式,在职工群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工会资金的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制定一套完善的工会票据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就工会票据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规范,以确保工会票据的有效使用和经济效益。
二、工会票据的种类工会票据分为工会收款票据和工会支付票据两类。
1.工会收款票据包括:(1)会费收据:用于记录会员缴纳会费的凭证,包括个人会费和集体会费;(2)捐款收据:用于记录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向工会捐款的凭证;(3)赞助收据:用于记录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向工会提供赞助的凭证;(4)其他收款票据:根据需要,可酌情设立其他收款票据,如义卖活动所得款项等。
2.工会支付票据包括:(1)劳动保护用品购买发票:用于购买劳动保护用品的凭证;(2)劳动竞赛奖金发放凭单:用于记录劳动竞赛奖金的发放;(3)援助救济款支付凭单:用于记录援助救济款的支付;(4)其他支付票据:根据需要,可酌情设立其他支付票据,如福利活动支出等。
三、工会票据的管理流程工会票据的管理包括票据的领用、登记、使用、归档和审计等环节,具体流程如下:1.票据领用:工会票据由工会财务部门负责领用,领用人需填写《工会票据领用登记表》,详细记录票据的种类、数量和领用人等信息。
领用人应对票据进行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或损毁。
2.票据登记:领用人在领用票据后,应及时填写票据登记表,记录票据的使用情况,包括票据号码、金额、收款/支付对象、日期等重要信息。
票据登记应及时、准确地完成,确保信息的完整和真实性。
3.票据使用:工会票据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财务规定和事项审批程序。
领用人须在票据上填写必要的信息,并及时将票据交付给相关收款人或支付对象。
在票据使用过程中,须注意填写规范、准确,确保票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4.票据归档:票据归档是指将已使用完毕的票据整理归档,以备日后核查和审计。
领用人需将已使用的票据按照票据种类和时间顺序进行归档,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票据的管理制度_票据的管理制度规定
票据的管理制度_票据的管理制度规定票据的管理制度篇1一、确定专人对票据进行管理,负责票据的领发、登记、核销和保管工作。
二、领用票据应遵照“凭证核发,限量供应,核旧领新,限时缴存,票款同行,定期清理”的管理原则。
三、严格规范使用票据。
严格区分收费票据(专用票据)和内部往来结算收款收据的使用;财政所内部各经管人员领用的票据不得串用;要做到一事一据、一次一据、一人(户)一据,不得混杂开具;填写时应逐项、逐栏填列,书写工整,字迹清晰、票面整洁,不得涂改、挖补、撩草,金额大小写书写规范一致准确,对填错的发票,各联应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备查;票据记账联和收据联须印章齐全。
四、严肃内部牵制纪律。
票据管理员不得领用票据,经管现金收支业务不得兼任票据管理员,做到管票的不用票,用票的不管票;票据管理员在核销票据时凭相关责任人在票据存根核签后方可核销。
五、严禁收入款项的坐收坐支和体外循环,严肃资金解缴纪律,严格按规定时限缴存收入。
六、票据管理员要建立票据领用核销登记薄,实行领、核双项签字;要经常盘点结存的票据,及时向主管部门核销、领用票据,确保票据供应;要每季组织清查,并向所长报告票据领、发、核、存情况。
七、财政分局至少每半年结合内部审计、业务评比开展票据全面清理盘点,实行重大事项的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专柜保存票据,确保票据安全;核销的票据存根要纳入单位会计档案立卷归档。
票据的管理制度篇2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票据管理工作,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财政票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学校票据购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苏省票据年检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票据的管理会计室是学校各类票据的管理部门,校内所有票据由会计室向市财政局领购,并指定专人负责票据的领用、发放、保管、缴验、销毁、检查、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票据的种类目前我校使用的财政票据有徐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通知书,徐州市政府非税收入收款收据。
车辆通行费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车辆通行费票据管理,确保通行费征收的合法、合规、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车辆通行费征收单位(以下简称“征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车辆通行费票据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确保通行费征收的合法性。
(二)真实性原则:票据内容真实、准确,不得伪造、变造、篡改。
(三)完整性原则:票据内容完整,包括收费依据、收费金额、收费时间、收费地点等信息。
(四)安全性原则:加强票据存储、使用、销毁等环节的管理,确保票据安全。
(五)节约性原则:合理使用票据,避免浪费。
第二章票据的种类与格式第四条车辆通行费票据分为以下几种:(一)通行费收据:用于记录车辆通行费征收情况。
(二)通行费发票:用于记录车辆通行费征收情况,并可作为车辆通行费的报销凭证。
(三)临时通行证:用于记录临时通行的车辆信息。
第五条车辆通行费票据格式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票据名称:清晰标注“车辆通行费收据”、“车辆通行费发票”或“临时通行证”。
(二)票据编号:具有唯一性,便于查询和管理。
(三)票据内容:包括收费依据、收费金额、收费时间、收费地点、车辆信息、收费人员信息等。
(四)票据签发单位:注明征收单位名称。
(五)票据签发日期:注明签发日期。
(六)票据有效期限:注明有效期限。
第三章票据的领取与发放第六条征收单位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领取车辆通行费票据。
第七条征收单位领取票据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车辆通行费征收许可证书复印件。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财政部门审核征收单位提交的材料,符合条件的,核发车辆通行费票据。
第九条征收单位领取票据后,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发放:(一)按照票据种类和数量进行分类存放。
(二)指定专人负责票据的发放、保管和使用。
事业单位票据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票据管理制度1. 引言事业单位票据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在票据管理方面的工作,确保票据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本文档旨在明确票据管理的责任、流程和要求,为事业单位提供操作指南。
2. 票据管理职责2.1 票据管理部门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票据管理部门,负责票据的印制、分发、使用和销毁等工作。
该部门应由具有相关经验和知识的人员组成,并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工作。
2.2 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是事业单位的核算机构,负责票据的记账和报销工作。
财务部门应配合票据管理部门,确保票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3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应审核和批准重要票据的使用,并对票据管理工作负总责。
单位负责人应定期检查票据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3. 票据的印制和分发3.1 票据印制事业单位应委托合法的印刷公司印制票据,并保证票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票据上应标明事业单位名称、票据种类、编号和有效期等信息。
3.2 票据分发票据管理部门应根据需要,将印制好的票据按需分发给各部门和岗位。
分发时应记录票据的种类、数量、分发日期和接收人等信息,确保票据的使用可追溯。
4. 票据的使用4.1 票据领用各部门和岗位在需要使用票据时,应向票据管理部门进行领用申请,并提供使用票据的具体原因和数量。
票据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应签发票据领用单,并记录领用人、领用日期和领用数量等信息。
4.2 票据使用使用票据时,应按照票据的种类和用途填写相应的内容。
票据上的金额和内容应准确无误,并经相关人员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
4.3 票据保管使用完毕的票据应及时归还票据管理部门,由票据管理部门进行统一保管。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票据,如存根账、备用金出纳票,应设立专门的保管环节,确保票据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5. 票据的报销和销毁5.1 票据报销单位员工在完成相关工作后,应向财务部门进行票据报销申请。
财务部门应核实票据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并结合相关凭证进行记账和报销。
5.2 票据销毁票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已经使用完毕的票据进行清点和销毁。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三篇)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一、目的和范围为了规范财务票据的管理,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的票据管理工作。
二、责任部门和人员1. 财务部门是票据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票据的统一印制、分发、使用和归档等工作。
2. 财务主管是票据管理的责任人,负责监督和管理财务票据的使用、流转和销毁等工作。
三、票据的印制和分发1. 财务部门按照需要定期印制各类财务票据,并记录印制数量、使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等信息。
2. 财务主管负责将印制好的财务票据按照需要分发给相关部门或人员使用,并记录分发数量和使用人员名单等信息。
四、票据的使用和归档1. 使用财务票据的部门或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严禁私自盖章、乱填写或私自销毁等行为。
2. 财务主管负责监督财务票据的使用情况,及时核查和记录票据的使用情况。
3. 使用完毕的财务票据应及时归档,按照类别进行分类归档,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标识。
五、票据的销毁和报废1. 财务主管负责定期检查财务票据的存货情况,并及时进行销毁和报废。
2. 财务主管应按照规定程序销毁财务票据,将已使用完毕的财务票据进行焚烧或撕毁等方式进行销毁。
3. 财务主管应及时报废已过期或损坏的财务票据,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汇总。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财务主管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止使用财务票据等处罚措施。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财务主管有权向公司领导提报,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涉及金额较大或重要性较高的财务票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管理。
2. 落实财务票据管理的责任人应具备相关的财务管理知识和技能,做到严格遵守规定、及时执行和有效监督。
以上为财务票据管理规定,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二)一、总则为规范财务票据的管理,确保财务票据真实、准确、完整、合理地记录和反映各项财务事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收据管理规定
收据管理规定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收款收据管理办法一、目的为适应公司发展,规范财务部资金、票据及账证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收款收据的适用范围收款收据是公司财务部统一设计的一式三联票据,用于证明公司收取款项发生的时间、金额及内容的收款凭证。
三、空白收据的保管公司收据由财务部主管,空白的收据由指定的会计人员进行保管。
四、空白收据的领用1、领用人领用收据时,保管收据的会计人员必须《收款收据领用记录簿》记录登记,领用人必须签名确认。
2、公司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确需领用收款收据的,需经本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的同意,然后由部门经办人在财务部领取。
久收据使用时,由会计根据收款金额、内容据实填写,填写时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
4、收据的核销,领用部门要妥善保管收据,定期在财务部核销,未及时核销,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领用人和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印章管理办法条为规范公司财务印章的管理,加强对财务事项的监控力度,防范财务管理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印童管理遵循〃明确责任、严格审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原则。
第三条财务印童的分类:1.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对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印章。
包括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发票专用章;2.对内专用财务印章:仅供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印童。
包括现金收、付讫章,支票收、付讫章,银行收、付讫章、个人人名章、稽核章、已开发票童和作废章等。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财务部。
第一童财务印章的管理第五条集团财务中心负责印章的监督管理工作,并不走期检查各公司财务印章的使用及管理情况。
第六条各公司财务部设专人负责保管财务印童。
1.财务印章必须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的人员负责保管;2.银行预留印鉴必须分别保管。
一般情况下,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法人章及相关票据由相关出纳保管;3.对外专用财务印章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保存;对内专用财务印童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4.财务印章保管人员因请假等原因,需由他人临时保管时,应履行代保管手续,并注明代保管时间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来后,应立即将印童交还原保管人;5.财务印章保管人离职或异动时,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由相应直属的上级领导进行监交或收回,交接手续应记录印章交接的时间、枚数、名称;6.企业名称变更或印章受损,需要更换相应印章时,应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确保及时更换银行预留印鉴和通知各有关单位。
票据管理工作规范
票据管理工作规范一、引言票据管理是企业日常运营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对于保障企业资金安全、防范经济风险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旨在探讨票据管理的工作规范,以保证票据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提高企业的内部控制水平和财务管理效率。
二、票据的种类票据是企业业务活动中产生的凭证,主要包括发票、收据、支票、汇票等。
不同类型的票据在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一些差异,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
三、票据的申领与保存1. 票据申领: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票据申领渠道,如财务部门或票据管理中心,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票据的申领。
申领时应填写相关表格,并注明使用目的和时间范围。
2. 票据保存: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票据保存制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保存票据。
票据应统一编号、加盖公章,并保存在专门的票据保管柜中,确保安全可靠、易于查找。
四、票据的填制与验真1. 票据填制要求:票据的填制应准确无误,包括票据名称、金额、日期等信息。
各类票据的填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遵循合规原则,确保票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 票据验真:企业应建立票据验真制度,使用技术手段或委托专业机构对重要票据进行验证,以防止伪造、篡改等风险。
同时,票据的使用人员也应具备辨别真伪的能力,能够及时发现问题票据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票据的流转与监控1. 票据的流转:企业内部各环节的票据流转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严禁跨越环节使用票据、私自销毁或转让票据,确保票据使用记录的完整和可追溯性。
2. 票据的监控:企业应建立票据使用和监控制度,对票据的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同时,应加强对票据使用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他们对票据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责任心。
六、票据的销毁与报废1. 票据的销毁:过期、无效或已核销的票据应及时销毁,销毁过程应有专人监督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票据不被再次使用。
2. 票据的报废:企业应建立票据报废制度,对待报废的票据应有专人进行核对和处理,并及时进行书面报废记录,以保证票据管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财政票据专项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财政票据专项检查工作自查报告【篇一】财政票据专项检查工作自查报告一、财政票据管理情况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我单位建立并健全了票据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相关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财政票据管理。
建立非税收入台账进行日常跟踪管理。
二、财政票据购领、使用和结报情况(一)购领情况20××年-20××年4月,我单位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领发财政票据并进行台账登记,购领票据的使用记录齐全,购领票据的实物库存数、作废数与票据登记簿记录相符。
(二)使用情况填写票据内容真实、完整、规范、签章齐全,开具票据票面金额与所收资金一致并且按有关规定保存财政票据存根,无擅自销毁票据存根行为和票据丢失现象。
(三)结报情况我单位按规定期限进行票据结报核销,做到“按月结报,验旧购新”,并对过期票据及时清理结报核销,非税收入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且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或上缴国库),无私设收费项目、超标准、超范围、随意减免或降低收费以及乱收费情况。
三、收入收缴情况(一)20××年收入收缴情况20××年购领《省政府非税收收入一般缴款书》共计26本,征收金额142224.00元,上缴专户或国库142224.00元。
(二)2014年收入收缴情况20××年未购领票据。
20××年1月至5月开出《省政府非税收收入一般缴款书》(票据代码)共计100份,已使用97份,结存3份,征收金额6938.00元,上缴专户或国库6938.00元;往来票据(共计100份,已使用88份,作废4份,结存8份。
四、下步工作打算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和《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和完善票据管理制度,严格把好票据核销环节,妥善进行票据销毁,做到有档可查。
我单位通过开展票据自查工作,夯实了单位票据管理基础工作,全面地掌握了单位票据管理的基本情况,促进了“以票管收”、“源头控管”。
财政票据领用申请报告书
尊敬的财政部门领导:您好!我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特向贵部门申请领用财政票据。
为确保票据使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单位基本情况我单位全称为[单位名称],成立于[成立时间],注册地址为[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
单位性质为[单位性质],主要从事[主要业务范围]。
近年来,我单位在财政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二、申请领用票据的原因1. 执行政策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单位在提供服务、销售商品等经营活动中,需要开具相应的财政票据,以证明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保障业务开展。
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开具各类财政票据,如销售发票、服务发票、收款收据等,以满足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等各方对票据的需求。
3. 规范财务管理。
开具财政票据是单位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领用和开具财政票据,可以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三、申请领用票据的种类及数量本次申请领用的财政票据种类如下:1. 销售发票:用于记录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收入,申请领用数量为[数量]份。
2. 服务发票:用于记录提供服务的收入,申请领用数量为[数量]份。
3. 收款收据:用于记录收取的款项,申请领用数量为[数量]份。
4. 其他票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请领用其他相关票据,具体种类及数量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申请领用票据的用途1. 客户报销:客户在购买商品或服务后,需向我单位索取财政票据作为报销凭证。
2. 供应商付款:供应商在向本单位提供商品或服务后,需向我单位索取财政票据作为付款凭证。
3. 合作伙伴结算:合作伙伴在与我单位合作过程中,需向我单位索取财政票据作为结算凭证。
4. 内部财务管理:我单位在内部财务管理过程中,需要使用财政票据进行财务核算和监督。
五、申请领用票据的承诺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票据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现金、票据、印鉴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现金、票据、印鉴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现金、票据、印鉴等重要物品的安全管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这些重要物品在企业和个人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其使用、保管、储存和运输安全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在本文中,我将从多个角度对这一重要主题进行深入探讨。
一、使用安全管理制度1.限定使用权限现金、票据和印鉴作为企业和个人资产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其使用权限应受到严格限制。
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使用这些重要物品,从而确保资产的安全。
2.使用记录管理在使用现金、票据和印鉴时,应当有完善的记录管理制度。
包括使用时间、金额、用途等信息的记录,以便于日后的审计和追溯。
3.使用指南和规定对于现金、票据和印鉴的使用,企业和个人应当制定相应的指南和规定,明确使用的条件和限制,从而规范使用行为。
二、保管安全管理制度1.保险柜和保险箱对于现金、票据和印鉴的保管,应当选择安全可靠的保险柜和保险箱,确保其在非工作时间得到安全保障。
2.密钥管理保管现金、票据和印鉴的密钥应当由专人管理,并定期更换密码,以防止被他人盗取。
3.保管记录管理对于保管现金、票据和印鉴的地点和人员,应当有详细的记录管理,确保保管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三、储存安全管理制度1.环境和设备对于现金、票据和印鉴的储存环境和设备,应当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2.防火防盗措施对于储存现金、票据和印鉴的地点,应当加强防火防盗措施,以避免不可预知的意外事件发生。
3.安全意识培训对于负责现金、票据和印鉴储存的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安全意识培训,提高其对储存安全的警惕性。
四、运输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运输工具对于现金、票据和印鉴的运输,应当选择安全可靠的运输工具和方式,确保其在运输过程中不受到损失和波及。
2.人员配备对于现金、票据和印鉴的运输,应当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确保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收费站定额票据的使用流程
收费站定额票据的使用流程1. 票据的定义和种类定额票据是指收费站发行的用于记录车辆通过收费站时的应收费用的一种票据。
根据使用对象和形式,定额票据可以分为以下几种:•通行费定额票据:用于记录车辆通过收费站时应缴纳的通行费用。
•代收行政费定额票据:用于记录通过收费站时应缴纳的代收行政费用。
•加油费定额票据:用于记录司机加油时的金额和数量等信息。
2. 票据的领取在使用收费站定额票据之前,首先需要到所在收费站的票据领取处领取相关票据。
领取票据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单位证件:如果是企事业单位,需要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果是个体工商户,需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身份证明:领取人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驾驶证等。
•票据申请表:按照收费站规定的格式填写票据申请表。
经过审核后,领取人可以获得相应数量的定额票据。
3. 票据的使用流程一辆车辆通过收费站时,需要按照以下流程使用定额票据:•步骤1:驾驶员将车辆驶入收费站,到达收费口。
•步骤2:收费员核对车辆的车牌号和车型,确认车辆信息无误。
•步骤3:收费员查询车辆应缴费用,并将缴费金额填入定额票据。
•步骤4:收费员将定额票据交给驾驶员。
•步骤5:驾驶员缴费,并将缴费金额填入定额票据。
•步骤6:驾驶员收到找零和发票后,离开收费站。
4. 票据的保存和管理使用定额票据后,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保存票据:驾驶员需要妥善保管定额票据,以防丢失或损坏。
建议将票据放置在固定位置,如车辆的仪表台或车门袋等。
•定期销毁:定额票据使用一段时间后,收费站会有相应的销毁规定。
定期销毁过期和作废的票据,以确保票据的安全和不被他人使用。
5. 票据的处理和查询在使用定额票据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情况:•票据损坏:如果定额票据在使用过程中损坏,需要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更换新的票据。
•票据遗失:如果定额票据遗失,需要向收费站工作人员报告,并按照相关流程补办遗失票据。
此外,在需要查询定额票据使用记录时,可以向收费站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按照流程办理相关事宜。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3篇)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财务票据的管理,确保财务票据真实、准确、完整、合理地记录和反映各项财务事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二、财务票据的定义财务票据是指用于记录和证明公司财务事项的各种纸质或电子介质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结算凭证、付款凭证、原始凭证等。
三、财务票据的管理(一)票据的编号和登记1. 公司财务部门对所有进出票据进行编号,每个票据的编号具有唯一性,并在编号前做好标记以区分票据类型和性质。
2. 每个票据的领用、使用、报销等事项均要在票据登记簿中进行登记,包括票据的种类、编号、金额、日期等详细信息。
(二)票据的领用和发放1.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领用和发放票据,并按照实际需求合理配置票据数量。
2. 领用和发放票据必须经过正式的申请审批程序,并由财务主管部门或授权人员进行签字确认。
3. 领用和发放的票据必须及时登记,明确记录票据的类型、数量、领用人、发放日期等信息。
(三)票据的保管和使用1. 公司各部门负责自己所领用的票据的保管,应设定专门的票据保管人,保证票据的安全和完整。
2. 票据保管人应按照财务部门的要求妥善保管票据,防止票据遗失或被他人盗用。
3. 票据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持票据的完好和清晰,不得涂改、篡改票据内容。
4. 票据使用后应及时清点,并确保使用的票据与登记簿中记录的票据相符。
(四)票据的审批和报销1. 公司内所有与票据有关的业务活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报销、付款等。
2. 相关部门应核实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按照财务部门的规定进行审批。
3. 票据的报销必须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报销金额应与票据金额相符。
4. 票据的报销应及时完成,并在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后进行结算和记录。
四、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罚款、停职、解聘等。
五、附则1.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票据管理制度
票据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单位票据管理,规范票据购买、使用、管理、保管等行为,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票据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票据包括普通教育学杂费专用收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公益事业捐赠统一收据等。
第二章票据购买第一条单位根据有关审批机关批准收费的文件,到区财政部门申领《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项目登记和票据购买证》和《财政票据领购证》。
第二条单位购买票据时,必须按财政部门规定申报收费票据使用情况表,已使用、作废的收据交区财政部门进行查验、核销。
第三章票据使用第三条在启用票据前,应当检查票据有无缺页、重页、漏号、重号等错印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将整本票据交回财政部门更换或注销。
第四条票据必须整本按序使用;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印章齐全,做到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挖补、撕毁票据;必须做到票、款相符。
使用机打票据时,开具的票据应按规定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所有联次一起开具,内容完全一致,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收费专用章。
第五条票据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全部联次,不得私自销毁。
第六条使用普通学杂费专用收据,应按顺序号填列,学费和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扩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每学期末,单位将本学期的收费情况进行汇总,并与存根联一同交记账会计核对后,返还单位保存归档备查。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等经济活动时开具的凭证。
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财政票据监管机构核准的使用范围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不得超范围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单位每次结报时,将已开具的记账联与存根联一同交记账会计予以核对,对于超范围开具的票据,不得作为入账依据。
第四章票据管理第八条购入的各类票据由财产保管员负责保管。
财产保管员应建立票据购买、领用登记簿,购入票据时须填写购入日期、票据名称、数量、编号。
学校票据管理制度
学校票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票据管理,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合法、高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与票据管理相关的单位、部门、个人。
第三条学校票据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财务纪律和学校内部规章制度。
第四条学校票据包括但不限于:收据、支票、汇票、借据等各类票证。
第五条学校票据管理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票据使用和使用记录的真实、准确。
第六条各单位、部门应加强票据管理的专业培训与交流,提高票据管理水平。
第二章票据的开具和领用第七条凡需要开具票据的单位、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填写相关信息。
第八条票据的领用应到学校财务处办理,领用人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明,并填写领用登记簿。
第九条票据的开具和领用都应有明确的使用目的,不得擅自使用、调离或丢失票据。
第十条凡需要补开票据的情况,应填写补开票据申请,经相关单位负责人或上级审批后方可补开。
第三章票据的保管和使用第十一条学校票据应按照票据种类进行分类保管,并设立专门的票据保管室。
第十二条票据保管室负责制定票据保管制度,并保证票据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票据保管室应每月对票据进行盘点,与账面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学校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票据保管制度,确保票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票据的使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不得违规使用、转让或私自改动票据内容。
第十六条对于长期有效的票据,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四章票据的登记和归档第十七条学校票据应按照票据种类进行登记,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十八条票据登记应包括票据的种类、编号、领用人、使用用途等信息,并进行盖章确认。
第十九条票据归档应按照票据种类和时间顺序进行分类,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第二十条票据归档应分为原始票证、复制件和记录册三个部分,并注明归档人和日期。
第二十一条对于归档后的票据,应进行二次确认,确保归档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票据的销毁和报废第二十二条学校票据在到期后应及时进行销毁,不得继续使用或私自保留。
计票员职责
计票员职责
计票员是负责对选举、投票或其他形式的投票过程中产生的票据进行计数和记录的人员。
他们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一、投票设备和票据准备:确保投票设备(如投票箱、投票机等)和票据(如选票、投票表格等)的准备工作得以完成,以便投票顺利进行。
二、投票监督:在投票站点或投票场所监督投票过程,确保选民能够自由、公正地进行投票,同时遵守投票规则和程序。
三、票据接收和记录:接收选民投票并记录他们的选择,确保每张选票都被正确记录下来,以便后续计票。
四、票据计数:对投票结束后收集到的选票进行计数,确保准确记录每位候选人或选项的得票数量。
五、结果宣布:在计票结束后,公布选举或投票的结果,并记录在案,通常会有相关的证明文件或报告生成。
六、监督和报告:与其他监督人员一起,确保整个投票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并在有争议或问题出现时及时报告上级管理人员。
总的来说,计票员是保证选举或投票过程顺利进行、公正透明的重要角色之一,他们的工作对于维护民主原则和选举结果的合法性至关重要。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财政票据管理制度第一条财政票据是指省财政厅统一监制或印制的票据,是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处罚或结算的合法凭证.第二条使用财政票据的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核算资格,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单位的财务部门具体负责财政票据的日常管理.第三条财政票据实行限量购领、定期缴验制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财政票据的购领、保管、使用、缴销,并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财政票据的使用管理情况.第四条单位首次申领票据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使用收费票据的单位,应持省级以上收费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县物价部门颁发的<江苏省收费许可证>、单位法人证明、收费收据购领申请书,经财政部门审查合格,发给<江苏省行政事业收费凭证购领使用记录簿>,方可购领<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银行代收单位)或收费票据(委托代收单位).使用罚没收据的执法机关须持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县政府颁发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认定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经财政部门审查合格,发给<江苏省罚没收据领用记录簿>,方可领用罚没收据.第五条单位再次购领票据时须持<江苏省行政事业收费(罚没收据)记录簿>缴旧领新,并登记缴销及领用票据的本数、起讫号码、收款金额等.第六条单位在财政票据启用前,应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少联、错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并办理更换手续.第七条单位按规定从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购领的各类专用财政票据,必须持文件依据到财政部门办理备案后使用,并按“票款分离”收缴办法和操作规程将所收资金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八条实行银行代收方式的单位收费事项发生时,应根据财政部门编发的单位代码和收费项目代码填写<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交由当事人到财政部门指定的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缴款,代收银行审核无误后向当事人开具<江苏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简称机制票据).实行银行代收的执罚机关处罚事项发生时,应填写<沛县罚没收入专用缴款单>,交由当事人到财政部门指定的代收银行缴款后,处罚机关据缴款回执开具罚没收据.第九条符合当场收缴条件的单位,应提出委托代收申请并填制<委托代收申请表>,经财政部门审批同意采取委托代收代缴办法后,方可购领收费收据或罚没收据(含定额收据和专用收据).第十条实行委托代收方式的单位应于收费(处罚)事项发生时,当场收款并开具收费收据或罚没收据,但当日(最迟次日)必须将所收金额汇总解缴财政.非税收入汇总解缴时,单位应按要求填写<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执罚机关直接缴入财政部门指定的罚没收入专户),注明所用收据的起讫号码及“汇总”字样,送代收银行收款后,必须将机制票据记账联与收费收据记账联配对记账,将机制票据收据联粘贴在相对应的收费收据存根后,以备财政部门审验.第十一条单位须严格按规定的用途使用票据,不得串用混用,严禁转借、转让、代开和买卖.票据使用时,内容填写必须完整准确,印章齐全,不得涂改.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联次齐全.第十二条对收费(处罚)单位之间的合法征收行为及往来事项,交款单位出具拨款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办理内划手续并代开收据,收据须加盖执收单位财务专章和会计印章.第十三条严格实行票据缴验制度.单位应建立票据内部审核制度,核对内部各单位使用票据的册数、号码、收取金额、已缴财务入帐金额、已缴财政金额,确保票款一致.向财政部门缴销票据时,单位应填写<收费(罚没)票据缴验表>,连同票据存根(附机制票据收据联)缴财政部门审验.第十四条单位不得私自印制、出售、伪造财政票据,不得使用白条收费或罚款.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缴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不得作为报销凭证.第十五条单位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声明作废,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财政部门处理.第十六条财政票据实行“年终零结存”制度.年度终了时,单位所领财政票据应全部清理核销.已填写的票据收入原则上不得跨年度入账.第十七条单位已开据的财政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为五年.个别用量特别大的票据存放确有困难的,经县财政部门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第十八条票据销毁须经过财政部门批准,单位不得自行销毁.对符合销毁条件的票据,单位应填写<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或罚没收据)销毁申请表>,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组织票据销毁工作.第十九条撤消、合并、分立及收费项目被明令取消的单位,应按规定到财政部门办理“票据购领记录簿”的变更或注销手续,将已领未用票据全部清理.不得私自转让、销毁票据和票据购领记录簿.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第一条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以及利息收入等.第二条非税收入实行依法征收、票款分离、银行代收、专户存储管理办法.第三条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增加或取消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和范围的,执收单位须持相关文件按规定程序报县物价、财政部门审批.第四条单位收费应办理<江苏省收费许可证>、<江苏省收费员证>;执法机关实施处罚应办理<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认定书>和<江苏省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收执罚.第五条单位收费或执罚应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在公共场所向社会公布收费(处罚)的文件依据、收费(处罚)项目、标准、范围、收费的减免政策及减免项目等.第六条单位组织收入应按规定使用省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或印制的票据.第七条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部门会计机构统一核算,不得设置账外账.第八条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沛县收费罚没收入收缴分离暂行办法>(沛政发[2001]53号)和<沛县非税收入“票款分离”操作规程>(沛财综[2003]12号).第九条实行银行代收方式的执收单位应于收费事项发生时填写<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交由缴款人将款项送存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代收银行开具的<江苏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第四联作为收入入帐依据.实行银行代收的执法机关应于处罚事项发生时填写<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缴款单>,交由当事人将款项送存财政部门指定的罚没收入专户,执法机关凭缴款单回执开具<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并作为收入入帐依据.第十条实行委托代收方式的执收(执罚)单位应按规定于收款事项发生时向当事人开具<江苏省行政事业收费收据>(含专用及定额收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结算凭证>(其他收入使用)、<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将所收资金于当日(最迟次日)汇总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具体缴款方法同第九条),收费单位应将代收银行开具的<江苏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第四联与手工收据记帐联配对入帐,不得截留、挪用、坐收坐支.第十一条单位对组织的收入应及时入账,按月与财政部门核对,确保收入账账相符.第十二条对缴费人因特殊原因提出减免的,执收单位应依据政策规定的减免标准和范围,按审批程序和权限办理.凡不属政策规定减免范围的,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批准减免.基本支出管理制度第一条基本支出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第二条单位应按照批准的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月度用款计划,坚持按预算、按计划执行进度办理支出.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支出.第四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严禁乱发津贴奖金.第五条单位人员经费应按照人事部门审批的工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不得无故拖欠、截留挪用.确因工作需要雇用临时人员的,应按有关管理规定到劳动、人事部门办理用人和工资待遇的审批.第六条人员经费由财政部门或单位委托金融机构办理个人帐户发放.第七条纳入财政统一发放单位人员工资变动、增人增卡、减人停卡,应根据人事部门批准的手续,减资和减人停卡手续应于工资人员减少的当月15日前报送财政部门;增资和增人增卡手续应于每季度末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严禁虚报冒领工资.第八条单位应加强公用经费的内控管理,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对重点支出项目参照项目支出管理.第九条购置办公用品,应由单位财产物资管理机构统一办理,按计划领用.对购入办公用品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应通过“固定资产”核算.购进大批同类材料物品,应通过“材料”科目核算,并相应健全入出库手续.第十条单位应加强会议费管理,严格履行会议审批制度,压缩会议规模,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借会议费名义报销与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会议费支出严格按县政府<印发〈关于会议费开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沛政发[1997]7号)的规定执行.第十一条单位应加强电话费管理,对办公电话、传真机和网络等费用支出,推行定额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单位应加强车辆燃修费的管理,实行车辆派车单制度和车辆里程考核制度.同时应完善单车燃修费审批和管理办法,对大项维修实行跟踪管理,定点维修.第十三条招待费支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财预字[1998]159号)规定执行.公务招待应建立就餐通知单制度.严格控制就餐人员和就餐标准.第十四条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与经营收入配比.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制度第一条项目资金是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适合项目管理的各项财政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