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答案(7)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附答案
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附答案引导语:司法考试正在备考当中,大家在看书的同时也不能忘了做一些习题巩固所学的知识。
以下是分享给大家的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附答案,欢迎测试!经济法集中复习重点法条这部分内容既涉及平等主体间的经济利益关系,也包含国家行政权力的内容,具有“公”、“私”交融的特征。
这种特征使经济法在司法考试中成为涉及法律法规最多、考点和分值最为分散的一部分。
在试卷一中,考核的经济法相关法律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拍卖法》、《招标投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会计法》、《审计法》、《劳动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环境保护法》等。
包括的法规和规章主要有《贷款通则》、《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证券公司检查办法》、《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
虽然涉及的法律法规很多,但从往年考试来看,经济法部分考核点比较集中,所以建议大家集中重点内容复习。
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范围和7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拍卖法》的拍卖规则(即瑕疵请求规则;价高者得规则;保留价规则;禁止参与竞买规则等);《招标投标法》的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和分包人的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消费者的权利与经营者的义务和争议解决的特定规则;《产品质量法》的产品责任与产品瑕疵担保责任;《环境保护法》的环境民事责任和环境纠纷解决程序;《实体税法》的各税种的纳税义务人和个人所得税的征、免、减;《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税收保全与强制措施和税收的退还与追征;《商业银行法》的商业银行的业务与监管和商业银行的接管与终止;《证券法》的证券发行(承销)、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定(结合《公司法》第4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5章“公司债券”)以及上市公司收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出让与划拨)和房地产交易;《土地管理法》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形态;《劳动法》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和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范围、争议的解决途径)等。
2020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0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答题卷相应题号处。
1、下列哪项不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目的( )。
[A] 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B] 惩罚犯罪[C] 保护人民[D] 维护国家的统一2、批准逮捕的权力应当由下列哪个机关行使( )。
[A] 人民检察院[B] 人民法院[C] 公安机关[D] 监察机关3、下列哪个机关没有侦查权( )。
[A] 检察机关[B] 审判机关[C] 国安部门[D] 公安机关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三者的关系不应该是( )。
[A] 分工负责[B] 互相配合[C] 互相制约[D] 互相干扰5、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由( )立案侦查。
[A] 国家纪律监察部门[B] 人民检察院[C] 人民代表大会[D] 公安部门6、下列证据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 )。
[A] 凶杀案现场的血迹[B] 沾满被害人血迹的匕首[C] 路人甲的证言[D] 被告人承认犯罪的供述7、下列哪个案件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A] 张三盗窃1000元[B] 王五抢劫案[C] 李四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D] 某甲某乙互殴致一方轻伤8、下列哪项是审判人员赵某的法定回避理由( )。
[A] 赵某是犯罪嫌疑人李某的邻居[B] 赵某之妻和犯罪嫌疑人李某是同事[C] 赵某曾担任该案的侦查人员[D] 赵某五年前曾和犯罪嫌疑人李某一起吃饭9、下列哪项不属于辩护律师的权力( )。
[A] 同犯罪嫌疑人通信[B] 会见犯罪嫌疑人[C] 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D] 要求公安机关立即将犯罪嫌疑人保释10、形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不包括哪个( )。
[A] 拘传[B] 取保候审[C] 监视居住[D] 行政拘留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7小题,每小题3分,共21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答题卷相应题号处。
2020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试题及答案
2020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试题及答案案情一镇长黄某负责某重点工程项目占地前期的拆迁和评估工作。
黄某和村民李某勾结,由李某出面向某村租赁可能被占用的荒山20亩植树,以骗取补偿款。
但村长不同意出租荒山。
黄某打电话给村长施压,并安排李某给村长送去1万元现金后,村长才同意签订租赁合同。
李某出资1万元购买小树苗5000棵,雇人种在荒山上。
副县长赵某带队前来开展拆迁、评估工作的验收。
李某给赵某的父亲(原县民政局局长,已退休)送去1万元现金,请其帮忙说话。
赵某得知父亲收钱后答应关照李某,令人将邻近山坡的树苗都算到李某名下。
后李某获得补偿款50万元,分给黄某30万元。
黄某认为自己应分得40万元,二人发生争执,李某无奈又给黄某10万元。
李某非常恼火,回家与妻子陈某诉说。
陈某说:“这种人太贪心,咱可把钱偷回来。
”李某深夜到黄家伺机作案,但未能发现机会,便将黄某的汽车玻璃(价值1万元)砸坏。
黄某认定是李某作案,决意报复李某,深夜对其租赁的山坡放火(李某住在山坡上)。
树苗刚起火时,被路过的村民邢某发现。
邢某明知法律规定发现火情时,任何人都有报警的义务,但因与李某素有矛盾,便悄然离去。
大火烧毁山坡上的全部树苗,烧伤了李某,并延烧至村民范某家。
范某被火势惊醒逃至屋外,想起卧室有5000元现金,即返身取钱,被烧断的房梁砸死。
问题:1.对村长收受黄某、李某现金1万元一节,应如何定罪?为什么?2.对赵某父亲收受1万元一节,对赵某父亲及赵某应如何定罪?为什么?3.对黄某、李某取得补偿款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二人的犯罪数额应如何认定?4.对陈某让李某盗窃及汽车玻璃被砸坏一节,对二人应如何定罪?为什么?5.村民邢某是否构成不作为的放火罪?为什么?6.如认定黄某放火与范某被砸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能有哪些理由?如否定黄某放火与范某被砸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能有哪些理由?(两问均须作答)参考答案1.村长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黄某、李某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国家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库
国家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库案例一:盗窃案案例二:受贿案案例三:故意伤害案案例四:侵犯著作权案案例五:杀人案案例六:贩卖毒品案案例七:强奸案案例八:合同纠纷案案例九:拒不执行判决案案例十:盗窃电动车案案例一:盗窃案案例描述:甲某因盗窃一辆汽车被警方抓获。
在警方询问过程中,甲某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并详细说明了盗窃汽车的具体手法。
现甲某的辩护律师认为,甲某在供述过程中没有被告知其权利,且没有律师陪同,此次供述的证据不可信。
分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被告人在接受询问时应当被告知其权利,并有权要求律师陪同。
鉴于甲某在供述过程中没有被告知其权利,且没有律师陪同,因此,甲某的供述属于非法证据,不应该作为定罪的依据。
案例二:受贿案案例描述:某公务员乙某因收受他人贿赂而被检方起诉。
乙某辩称,他之所以收受贿赂是因为自己手头拮据,无力支付子女的学费和母亲的医疗费用。
乙某的律师提出,考虑到乙某的困难境地以及贪污数额较小,法院应当从轻处罚。
分析:根据刑法规定,受贿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应该严肃追究责任。
虽然乙某存在财务困难的情况,但这并不能成为他受贿的合理理由,也不能成为减轻刑罚的依据。
法院应该根据相关规定对乙某进行惩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案例三:故意伤害案案例描述:甲某因与乙某发生冲突,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用刀将乙某腿部刺伤。
甲某的辩护律师认为,甲某只是一时冲动,并没有故意伤害乙某。
他主张根据犯罪主体的主观故意程度,将甲某定性为过失伤害。
分析: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故意伤害案件,要根据犯罪主体的主观故意程度进行认定。
在本案中,甲某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使用刀具对乙某进行攻击,表明其具有一定的主观故意。
因此,无法认定甲某为过失伤害,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来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四:侵犯著作权案案例描述:某公司甲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复制并销售他人的著作权作品。
被侵权人乙发现后将甲告上法庭。
甲的辩护律师提出,甲作为公司员工,行为应归责于公司,他个人无法独立承担侵权责任。
2020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其答案
2020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其答案一、选择题1. 关于法律规则的分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B. 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C. 任意性规则和强行性规则D. 综合性规则和单一性规则答案:B2. 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法律原则?A. 法律规则的具体内容B. 法律规则的推论依据C. 法律规则的制定依据D. 法律规则的灵活运用答案:B3. 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法律解释仅限于法律条文的含义B. 法律解释仅限于法律实施过程中C. 法律解释与法律适用相互独立D. 法律解释应当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和合目的性原则答案:D4. 下列关于司法审查的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司法审查仅限于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B. 司法审查仅限于对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审查C. 司法审查不受行政诉讼管辖范围的限制D. 司法审查应当以法律规范为依据答案:A5. 下列关于合同法的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合同的成立以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B. 合同的生效以双方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为要件C. 合同的履行以合同标的的实际交付为要件D. 合同的解除以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为要件答案:A二、简答题1. 请简述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
答案: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概念内涵不同:法律规则是具体规定法律关系、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的规范,而法律原则是指导法律制定和适用的基本观念和价值取向。
(2)适用范围不同:法律规则具有明确性和具体性,适用于特定的法律事实;法律原则具有抽象性和普遍性,适用于广泛的法律事实。
(3)作用机制不同:法律规则通过具体规定法律关系、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来实现法律目的;法律原则通过指导法律制定和适用来保障法律目的的实现。
(4)形成过程不同:法律规则的形成通常经过立法程序,具有较高的明确性和稳定性;法律原则的形成则涉及立法、司法和执法等多个领域,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2. 请简述法律解释的合法性原则。
司法考试刑法案例分析试题及参考答案
司法考试刑法案例分析试题及参考答案刑法案例17两名外国人共同实施抢劫罪中国警方有无管辖权甲、乙二人系美国公民,2000年10月10日随本国旅游团经香港到中国旅游。
2000年10月12日到达广州。
甲乙二人在与中国公民李某以美元兑换人民币的过程中,见李某随身携带大量的人民币,即产生歹意。
经预谋,甲乙二人找到了李某,以兑换美元为由,将其骗至某饭店505房间。
入室后,甲持尖刀相威胁,乙堵住房门防止李某逃走。
然后,甲乙二人将李某的手脚绑上,用绷带堵嘴,又用胶带将李某的嘴封住,从其上衣兜里抢走人民币2万元。
10月13日,甲乙二人被广州警方抓获。
但甲、乙提出二人不是中国公民,中国无权管辖。
[问题](1)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2)假如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中国警方有没有管辖权?[正确答案](1)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
本题中,甲、乙二人为取得李某的财物,事先经过预谋,将李某骗至作案处。
而后使用刀子、胶带等物将李某绑住,抢走李某的现金两万元。
所以,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
(2)甲乙二人的行为中国警方有管辖权。
本题是考察刑法的空间效力问题,即要解决国家的刑事管辖权的范围。
刑事管辖权是国家主权的一部分。
我国是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其他原则确立刑事管辖权体制。
我国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是指我国境内的全部空间区域,包括领土、领海、领空。
所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是指“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犯罪。
”因此,我国警方对甲乙二人的行为有管辖权。
[考点集成]关于刑法的适用范围,应当掌握:(一)各国解决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所采用的原则有以下几种:a、属地原则,b、属人原则,c、保护原则,d、普遍原则。
2020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案例分析
2020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案例分析一、命题特点刑诉的出题点也是比较集中的,大致分布在管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普通审判程序、简易审判程序以及死刑复核程序方面。
其实,刑诉的记忆内容比刑法多,只要记住了,就不难拿分,但一旦记不准确,就会失分,因此可以说是全有全无的状态,没有中间状态。
看到一个案例时,先看它的问题设置,明确考查哪方面的知识时再去读案例,所谓带着问题去发现,在题目中找法眼。
辨明这是特殊管辖还是普通管辖,以及是一审还是二审程序,是死缓还是立即执行等等细节。
在解答刑诉题时,应尽量依照法律规范的原话组织语言,做到谨慎细心、有法有据。
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司法考试对程序法的考查主要侧重于可操作性,因此历年的刑事诉讼法考题除了证据部分的考题侧重于理论外,其他考题基本上都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找到法条依据。
因此复习刑事诉讼法的关键在于对法条要有比较准确的理解和记忆。
考生在做历年考试题时,要熟练掌握历届试题所涉及的刑诉部分的法条,这一点自不待言。
除此之外,考生还要熟悉1998年1月19日的“六机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诉法的“解释”,以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的体现各个机关自身业务特色的内容。
为了方便考生,这里列出一些上述法律规定的重要内容:“六机关规定”中主要看:⑴第一至六条立案管辖的具体划分:涉税案件的管辖、渎职犯罪的范围、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的范围、不能把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结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四条);⑵第八条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的审批人员;⑶第二十六条逮捕的证据条件;⑷第三十五、三十六条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移送案件材料的范围;⑸第四十七条核准死缓案件不能加刑。
最高人民法院“刑诉法解释”中主要看⑴特殊情况下的地区管辖和军地互涉案件的管辖;⑵辩护人的范围、不能担任辩护人的人员以及指定辩护以后被告人拒绝辩护如何处理;⑶刑事证据规则;⑷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特殊规定以及提起和审理程序;⑸庭前审查程序后的处理决定;⑹自诉案件的审理程序;⑺简易程序的规定;⑻第二审程序有关全面审查原则和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具体规定;⑼死刑复核程序的规定。
2020年司法考试的试题和参考答案
2020年司法考试的试题和参考答案第一部分:民事法律知识1.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形不构成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a. 未成年人在法定代理人的监护下进行的行为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定代理人的指示进行的行为c.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进行的行为d.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法定代理人的监护下,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进行的行为参考答案:a2. 以下哪种情况下,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将被消灭?a. 主体放弃该权利b. 法律规定该权利被撤销c. 主体死亡d. 主体被判决失去该权利参考答案:c3. 在我国刑法中,下列哪种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a. 故意杀人b.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c. 交通肇事d. 嫖娼参考答案:b第二部分:刑法知识1.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下哪种情形属于故意犯罪行为?a. 犯罪人有预谋,明知后果的发生会造成严重危害,但仍故意实施该行为b. 犯罪人在无心之下造成他人伤害c. 犯罪人在被迫的情况下实施的犯罪行为d. 犯罪人无意中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参考答案:a2. 在我国刑法中,以下哪种情形属于紧急避险行为,可以免除刑事责任?a. 犯罪人为了保护他人生命而实施的行为b. 犯罪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实施的行为c. 犯罪人为了保护国家安全而实施的行为d. 犯罪人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实施的行为参考答案:a3.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下哪种情形属于累犯?a. 犯罪人在犯罪前已被判决一次犯罪b. 犯罪人在犯罪时同时实施多个犯罪行为c. 犯罪人在犯罪时造成了重大损失d. 犯罪人在犯罪时有明显的犯罪动机参考答案:a第三部分:行政法律知识1. 根据我国行政法的规定,以下哪种情形属于行政行为?a. 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b. 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c. 公民对他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d. 公民对他人的民事权益进行保护参考答案:b2. 以下哪种情况下,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将被撤销?a.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b.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被公民多次举报c.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与公共利益相抵触d.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对公民造成了财产损失参考答案:a3. 根据我国行政法的规定,以下哪种情形属于行政复议?a. 公民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满意,要求行政机关重新审查b. 公民对他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c. 行政机关对刑事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d. 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参考答案:a以上是2020年司法考试的一些试题和参考答案。
2020年司法考试题目及标准答案
2020年司法考试题目及标准答案第一题问题:请简要解释法律法规的层级关系。
答案:法律法规的层级关系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等。
其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法规的根据和依据。
法律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对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解释的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具有地方性特点的法律法规。
第二题问题:请简要概括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
答案: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起诉、受理、调解、立案、举证、开庭审理、判决、执行等。
起诉是指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起诉书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的程序。
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自行决定进行调解的程序。
立案是指人民法院对受理的行政案件进行登记立案的程序。
举证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的程序。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法定程序,组织当事人进行庭审的程序。
判决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行政案件作出裁决的程序。
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决结果进行强制执行的程序。
第三题问题:请简要解释民事责任的种类。
答案:民事责任的种类主要包括合同责任、侵权责任和其他民事责任。
合同责任是指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是指当事人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中所承担的责任。
其他民事责任包括不当得利责任、无因管理责任等其他根据法律规定产生的民事责任。
第四题问题:请简要解释刑法中的过失犯和故意犯的区别。
答案:刑法中的过失犯和故意犯的区别主要在于犯罪主体的主观故意程度。
过失犯是指犯罪主体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由于疏忽、粗心等原因,没有预见到或者没有预见到应有的后果,但是应当预见到的后果发生了,造成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司法考试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甲,男,35岁,个体商人,住址:某市XX区XX路XX号。
被告乙,男,30岁,某公司职员,住址:某市XX区XX路XX号。
2019年3月,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将其位于某市XX区XX路XX号的一套住宅出租给乙,租赁期限为3年,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
合同中约定租金为每月5000元,乙应于每月的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此外,合同还约定,在租赁期间,乙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否则甲有权解除合同。
2019年5月,乙在未征得甲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内的部分设施进行了改造,包括将阳台改为卧室,增设了一间卫生间。
甲发现后,多次要求乙恢复原状,但乙以方便居住为由拒绝。
2019年12月,甲与乙发生纠纷,甲要求乙支付拖欠的租金,并恢复房屋原状。
乙承认拖欠租金,但拒绝恢复房屋原状,认为自己的改造是为了提高居住舒适度。
2020年1月,甲将乙诉至法院,要求乙支付拖欠的租金、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因其擅自改造房屋给甲造成的损失。
二、争议焦点1. 乙是否应支付拖欠的租金?2. 乙是否应恢复房屋原状?3. 乙是否应赔偿甲的损失?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3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租赁物的使用并不得损害租赁物的方法使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必要的修缮。
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修缮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6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支付的租金。
”四、案例分析1. 关于拖欠租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6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在本案中,甲与乙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租金为每月5000元,乙应于每月的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2020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
2020司法考试历年真题及答案本文档提供了2020年司法考试的历年真题及答案,以供参考。
以下是各科目的真题及答案概述:民法1. 真题1:提供了一个关于合同法的案例,要求分析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给出解决方案。
答案:根据合同法第XX条,当事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 真题2:给出了一个涉及侵权责任的案例,要求分析侵权行为是否成立,并给出赔偿数额。
答案:根据侵权责任法第XX条,被告构成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刑法1. 真题1:提供了一个关于盗窃罪的案例,要求分析被告的犯罪行为是否成立,并给出刑罚建议。
答案:根据刑法第XX条,被告的盗窃行为已构成犯罪,建议判处XX年有期徒刑。
2. 真题2:给出了一个关于故意伤害罪的案例,要求分析被害人的伤势程度,并给出刑罚建议。
答案:根据刑法第XX条,被告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建议判处XX年有期徒刑。
行政法1. 真题1:提供了一个关于行政处罚的案例,要求分析行政机关是否合法执行处罚,并给出评价。
答案:根据行政法第XX条,行政机关在该案中合法执行了行政处罚,评价为合理。
2. 真题2:给出了一个关于行政诉讼的案例,要求分析行政裁决是否合法,并给出理由。
答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XX条,行政裁决在该案中存在违法行为,并给出了详细的理由。
经济法1. 真题1:提供了一个关于公司法的案例,要求分析公司的法人责任,并给出建议。
答案:根据公司法第XX条,公司的法人应对公司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议对公司罚款XX万元。
2. 真题2:给出了一个关于劳动合同法的案例,要求分析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情况,并给出建议。
答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XX条,劳动者的权益在该案中得到了保护,建议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赔偿。
以上是2020年司法考试的历年真题及答案,仅供参考。
请注意,本文档中的内容仅根据已知信息提供答案,并不保证其准确性。
对于具体的考试内容,建议参考官方出版物和相关资料进行深入学习和准备。
2020年司法考试主观案例模拟题及答案分析(1-7)汇总
2020年司法考试主观案例模拟题及答案分析一1. 李某强奸案2004年2月27日,四川省巴县某乡村民王某(女,22 岁)向县公安局报案,控告她的邻居李某多次对她进行强奸。
公安局立案侦查。
侦查员将李某拘留审查,在第一次讯问李某中有这样一段笔录:问:李某,你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拘留吗?答:我不知道,我什么也没干。
问:你知不知道党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隐瞒罪行对你是没有好处的。
答:我真的没有干什么,不信你们可以去查。
问:我们已经做了大量的调查,事情已经很清楚了,你老实交代吧,你犯了什么罪?答:我不知道你们要我交代什么?问:那我们告诉你,你强奸了王某没有?答:什么?我强奸了王某?简直是无稽之谈!问:被害人王某控告你,你怎么解释呢?答:完全是诬陷我,我和她经常在一起玩,我们还谈过恋爱,只是现在我们关系断了。
问:你说你没有强奸王某,那你对别的女孩耍过流氓没有?或干过什么坏事没有?答:没有,我敢保证我没干过什么坏事,你们可以去调查、了解。
……问:本案中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方式合法吗?为什么?2. 王某非法搜查案王某,男,23岁,某派出所民警。
2002年4月28日,王某的弟弟丢失了一条军裤,怀疑是被邻居家的小孩偷去,便将此事告诉了王某。
王某不向领导请示,私自带枪闯入李家,硬逼李某交出军裤,李某坚决否认。
于是,王某就翻箱倒柜,到处乱搜,搞得李家惊恐万状,不知所措。
第二天,李家向公安局提出控告。
问:本案中的搜查是否合法?3. 何某盗窃案某市公安局接到某公司报案,被盗新笔记本电脑5台,价值人民币6万元。
被盗公司提供线索称,本公司被辞退的员工何某离开公司时未交出钥匙,其理由是他的钥匙丢了。
于是公司怀疑他有作案的条件,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某市公安局于6月3日上午10点拘传了何某。
何某被拘传到案后,办案民警告诉他说:“我现在不问你了,给你5个小时,你自己好好想想最近做过什么违法的事情”。
然后就把何某关在一间屋子中。
下午3点,该民警对何某进行了讯问,何某交代了盗窃电脑的犯罪事实,但称自己之所以盗窃原单位电脑是有原因的:他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曾经因为漏税,被税务机关处以120万罚款,由于他和税务局长是亲戚关系,公司领导让他出面疏通,后罚款减为60万。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精选80题及答案(精品)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精选80题及答案(精品)答案单附在题后一、案情:瓜农王某在自家田地里种了5亩西瓜。
因在西瓜成熟季节经常被盗,王某便在全村喊话:"西瓜打了农药(其实没有打药),偷吃西瓜出了人命我不负责",但此后西瓜仍然被盗。
于是,王某果真在西瓜上打了农药,并用注射器将农药注入瓜田中较大的5个西瓜内,并在西瓜地里插上写有"瓜内有毒,请勿食用"的白旗。
邻村李某路过瓜地,虽然看见了白旗,但以为是吓唬人的,仍然摘了一大一小两个西瓜,其中大的西瓜是注入了农药的。
回家后,李某先把小的西瓜吃了,然后出门干活。
当天,正好家里来了3位客人,李某的妻子赵某见桌子上放着一个大西瓜,以为是李某买的,就用来招待客人,结果导致2个客人死亡,1个重伤。
问题:1. 王某的行为构成犯罪还是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2. 李某的行为触犯了哪些罪名?3. 李某触犯的数个罪名是否构成数罪?为什么?4. 李某触犯的数个罪名应当如何处理?5.赵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二、案情:A房地产公司(下称A公司)与B建筑公司(下称B公司)达成一项协议,由B公司为A公司承建一栋商品房。
合同约定,标的总额6000万元,8个月交工,任何一方违约,按合同总标的额20%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为筹集工程建设资金,A公司用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甲银行贷款3000万元,乙公司为此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但对保证方式未作约定。
B公司未经A公司同意,将部分施工任务交给丙建筑公司施工,该公司由张、李、王三人合伙出资组成。
施工中,工人刘某不慎掉落手中的砖头,将路过工地的行人陈某砸成重伤,花去医药费5000元。
A公司在施工开始后即进行商品房预售。
丁某购买了1号楼101号房屋,预交了5万元房款,约定该笔款项作为定金。
但不久,A公司又与汪某签订了一份合同,将上述房屋卖给了汪某,并在房屋竣工后将该房的产权证办理给了汪某。
汪某不知该房已经卖给丁某的事实。
2020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0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2020年司法考试是一场备受关注的考试,对于众多参与的考生来说,了解试题及答案是备考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为您介绍2020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考试内容和应对策略。
一、刑法1. 关于犯罪的构成要件,请分别从客体和主体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答案:客体是指犯罪行为所直接危害的对象,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社会管理秩序。
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犯罪意识和犯罪行为能力的人。
构成要件包括客观方面的犯罪事实和主观方面的犯罪心态。
2. 请简要介绍非法拘禁罪的构成及其刑罚。
答案:非法拘禁罪是指以非法方式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构成要件包括: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情节严重的;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实施人身对待,情节严重的。
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二、民法1. 什么是合同?请分别介绍合同的要素。
答案: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通过协商一致所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合同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即达成合同的各方;合同目的,即合同的内容和目的必须合法、真实和可能;合同形式,即合同的订立是否需要特定的书面形式等。
2. 请简要介绍担保合同及其种类。
答案:担保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以保证债务履行的合同。
种类包括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连带责任担保是指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相同的债权责任;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为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债务提供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将其名下的不动产或动产设立担保物,以担保债务的履行;质押担保是指债务人将其名下的动产出质给债权人,以担保债务履行。
三、诉讼法1. 请简要介绍国家赔偿的范围和诉讼方式。
答案: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自由权、人身尊严权、财产权等受到侵犯的权益。
诉讼方式包括行政赔偿诉讼和刑事赔偿诉讼。
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受到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诉讼要求国家机关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刑事赔偿诉讼是指因未经刑事追究的冤错案件、依法撤销判决或者依法追诉的案件,被告人或者被害人提起诉讼要求国家赔偿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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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答案(7)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答案(7)
【案例一】
案情:昆明花商刘某委托运输个体户张某开车运输一批鲜花到北京,由于刘某与张某长期有生意来往,又加上刘某这几天生意比较忙,一直无法脱身,于是刘某拟定了一个价格范围,委托张某将鲜
花按时运到指定地点卖给北京的客户,价格由张某根据当时花的状
况在刘某拟定的价格范围内自由决定。
刘某给予张某运输费3000元,并且约定抽取卖花所得的4%给张某作报酬。
在张某开车往北京运输鲜花的途中,在安徽境内中途停车吃饭,谁料饭店的酒菜存在卫生问题,导致张某食物中毒,张某被紧急送
往医院抢救,等张某完全苏醒时已是第二天深夜。
张某考虑到鲜花
保鲜期较短,如果不及时运输,会导致鲜花无法在刘某给定的价格
范围内出售,而自己身体虚弱无法开车进行长途运输,与刘某联系
得知刘某已赴泰国,10天后才能回国。
于是,张某找了一个当地的
运输公司委托其将鲜花运到北京指定地点卖给北京的客户并告知了
其价格范围,张某交纳了运输费2000元并约定运输公司可以抽取卖
花所得的2%作为报酬。
虽然运输公司及时起运,但由于已经耽搁了
两天,运到时鲜花已经很不新鲜,北京客户要求降价出售,运输公
司联系上张某,张某考虑到鲜花情况,答应降价出售。
结果以刘某
给定的最低价格的一半价格出售。
事后,运输公司扣除了卖花所得
款项的2%后将款项交给了张某,张某又从中扣除了卖花所得款项的2%后将款项交给了刘某。
刘某计算了一下,其损失将近5000元。
故
刘某提出,原来说按指定价格范围卖出,按比例提成。
现在卖价只
有给定最低价格的一半,张某就不应再拿4%的报酬。
张某则认为延
误是由于饭店的酒菜存在卫生问题造成的,自己并没有过错,自己
当然应当拿4%的报酬。
问题:
1、刘某委托张某代为销售鲜花,而张某在中途将鲜花委托运输公司代为销售,未经刘某同意,张某是否超越了代理权?为什么?
2、运输公司与张某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
3、刘某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
4、假如运输公司取得卖花款后扣留不给,该损失应由谁负担?
5、如果运输公司在卖鲜花时垫付花市交易费1000元,运输公司应向谁要求支付?能否要求支付利息?
【参考答案】
1、没有超越代理权。
因为张某在中途委托运输公司处理鲜花,是紧急情况下作出的保护被代理人刘某利益的转委托行为,属于代理中的复代理。
根据法律规定,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可以未经被代理人同意转托他人代理。
故张某的行为并未超越代理权。
2、运输公司与张某之间就出售鲜花形成的合意是次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关系。
运输公司是刘某的代理人而非张某的代理人。
3、张某对刘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为张某与刘某就运输鲜花形成的是运输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除非有法定的免责事由。
在本案中,张某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因此应当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张某有权向导致张某食物中毒的饭店提起侵权之诉要求赔偿。
《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而在本案例中,承运人张某虽然对于货物发生的毁损没有过错,但也没有免责事由,因为鲜花不新鲜不是当然由于货物本身的性质造成的,而是与张某生病导致的耽误有关系。
因此根据这一条的规定,张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对于运输公司而言,则是由于货物本身的性质造成,因此其不承
担损害赔偿责任。
故本案中的经济损失应由张某承担,但是张某可
以向造成自己食物中毒的饭店进行追偿。
4、刘某可依据其与运输公司之间的委托关系要求其返还卖花款。
《合同法》第4叩条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
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
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
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
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
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
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
在本案中,刘某不能向张某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代理人在选择次代理人时,仅就第三人的选择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过错责任,在本案中,很难说张某在选任第三人时有过错。
5、应向被代理人刘某要求支付费用及其利息。
《合同法》第398条规定:“受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
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
用及利息。
”运输公司是刘某的受托人而非张某的受托人,故应由
刘某支付1000元的交易费用及其利息。
本案例中体现的是复代理制度(转委托)。
对于此制度,《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都有规定,故此,考生应当结合两部法律的相关
规定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