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巷道贯通许可制度
巷道贯通制度及贯通通知单
捡材沟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2012年捡材沟煤矿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为加强巷道贯通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巷道贯通的全过程分为三个部分:巷道贯通前的准备工作→巷道贯通工作→巷道贯通后的完善工作。
一、巷道贯通前的准备工作1.生产技术部必须在贯通巷道相距不少于20m(综掘50m)前,在现场准确标出明显的贯通距离起点及对方巷道贯通点的具体位置,及时向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风管理部、安全监察部、调度室、机电管理部、施工队组出具书面贯通通知单。
2.在掘进施工前,贯通巷道本身设计长度综掘不足50m,炮掘不足20m时,生产技术部出具的贯通通知单与核实现场中腰线情况按以上要求同时下达。
3. 生产技术部必须在贯通巷道相距不少于20m(综掘50m)前,根据现场情况组织编制贯通措施,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会审,措施中要明确贯通地点加强支护情况,通风系统的调整情况等,特别是对“先探后掘”的相关要求要明确。
4.巷道贯通剩余5m时,用钻杆一次性探透。
具体探眼距离、方位、角度、位置等参数由生产技术部提供并在措施中明确规定,生产技术部要监督把关到位,确认贯通距离,保证安全贯通。
5.通风部必须对贯通措施中的贯通前后通风系统及风量情况作具体规定,并在贯通巷道相距不少于20m(综掘50m)前做好通风系统调整的准备工作。
6.施工单位接到贯通通知书后,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贯通,不得对掘,被贯通的巷道必须停电、撤人、设置栅栏、保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瓦斯,若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停止掘进、进行处理。
7.综掘巷道贯通剩余20m、10m、5m;炮掘巷道贯通剩余10m、5m、2m时,施工队组必须提出书面的贯通申请书,分别由生产技术部、通风管理部签字并注明“同意或不同意”意见,只有二个部门全部签署“同意”意见后方可继续施工,同时交生产技术部、通风管理部、安全监察部、机电管理部、调度室、通风队各一份。
8.贯通距离剩余5m时,掘进队组施工探眼,一次探透。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是指在一个地区内的巷道进行贯通管理的制度。
巷道贯通是指将不同地块的巷道相互连接起来,形成一个整体的巷道网络。
巷道贯通的目的是为了方便行人和车辆在不同地块之间的交流和流通,提高交通效率和便利性。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规划设计:制定巷道贯通的规划方案,确定巷道贯通的路线、宽度和交通流量等要素。
2.建设管理:负责巷道贯通的施工和建设管理工作,包括拆除障碍物、铺设道路、设置交通标志等。
3.使用管理:制定巷道的使用规则,例如限定巷道通行的车辆类型和时段,管理巷道的停车、通行和使用行为。
4.维护管理:负责巷道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包括清理道路垃圾、修复路面损坏、疏通排水系统等。
5.监督管理:建立巷道贯通管理的监督机制,对巷道的建设、使用和维护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处理巷道管理中的问题和纠纷。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促进城市的交通发展和城市空间的优化利用,提高居民的出行便利性和生活质量。
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城市的形象和城市功能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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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第一条掘进巷道贯通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由通风科编制,经矿技术矿长批准,通风科技术员、通风队长现场指挥进行贯通,通风部门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与已采区(包括联通已采区的巷道),老窑和情况不明的贯通措施,必须经矿技术矿长批准,并现场指挥。
第二条用放炮方法贯通巷道时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1、当两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机掘工作面相距50米)只准从一个头向对方接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斯员到对方工作面(或巷道)检查瓦斯、顶板等情况,只有双方工作面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并且顶板等情况完好,方可装药放炮。
2、在副巷和贯眼必须由同一队组施工,队长现场组织指挥贯通,安监、通风派人现场监督,只允许配备一名放炮员。
3、正巷、副巷和贯眼不得同时装药放炮,每次装药放炮都必须执行正副巷同时撤人,并设置警戒。
第三条贯通前后地测部门、通风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掘进相距20米前,由地测部门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并向通风科、安监站、调度室、生产队组提出贯通通知书,通风部门接到巷道贯通通知书后,必须掌握贯通距离,达到规定距离时,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掘进。
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保持正常通风,瓦斯超限停止掘进,进行处理,并做好调风准备,一旦贯通,立即调风,进行测风,保证供风要求。
第四条贯通采用小孔洞贯通,小孔洞形成后,砌筑所需通风设施,方可完全贯通。
第五条贯通前后瓦斯检查的规定1、贯通前每一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检员到对方工作面检查瓦斯情况,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只有当对方工作面各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
2、贯通后通风部门调风,保证供风要求,瓦检员必须全面检查两巷道内的瓦斯浓度,特别是贯通点的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室。
第二篇:巷道贯通保安制度调度质量标准化资料之25巷道贯通保安制王坪煤电公司xx年1月巷道贯通保安制度一、掘进巷道同老空、老巷、回采工作面及其它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要在相距50米,炮掘巷道在相距20米时,必须向矿总程师报告,并通知生产、通风、安监等有关部门。
巷道贯通制度
巷道贯穿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企业内部巷道贯穿的相关工作,确保安全、高效地进行生产活动。
适用范围包含企业全部巷道贯穿工程,以及与巷道贯穿相关的人员和设备。
二、定义和术语•巷道贯穿:指在地下或地下与地面之间,通过开挖或其他方式实现相互连通的措施。
•监理:负责对巷道贯穿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部门或个人。
•工程设备:指巷道贯穿工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以及相关的安全设备。
三、申请和审批流程1.巷道贯穿工程的申请人,应提前向企业管理负责人提交申请书,明确申请工程的目的、规划和时间计划,并附上相应的相关报告和图纸。
2.企业管理负责人收到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并成立巷道贯穿审批委员会进行审批。
3.巷道贯穿审批委员会由企业管理负责人担负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专家等构成。
4.巷道贯穿审批委员会依据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综合评估,并择期开会讨论审批结果。
5.如审批通过,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签署正式施工合同;如审批未通过,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供应修改建议。
四、施工管理1.工程开工前,申请人应向监理机构供应认真的施工方案,包含施工过程、安全保障措施、设备选型等内容。
2.申请人应依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定时提交施工进展报告。
3.申请人应严格遵守施工期间的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施工过程中,对于产生的大量泥土、矿石等废料,应依照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妥当处理,确保环境卫生和资源保护。
五、安全管理1.巷道贯穿工程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申请人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确保符合评估结果的要求。
2.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标明施工区域和安全警示信息,确保全部人员和车辆能够清楚识别并遵守。
3.全部参加巷道贯穿工程的人员,必需经过相关安全培训,并持有效证书方可上岗工作。
4.施工现场应设置火灾报警设备、通风设备等必需安全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024年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1、掘进巷道及与其它巷道贯通相距____米时,应将贯通巷道附近的地质条件、岩性、地质构造及顶底板稳固性及水文地质情况向矿长或矿井技术负责人报告。
2、做好正常的通风工作,保证两端的巷道内不积存瓦斯,并做好贯通时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
3、巷道贯通相距____米,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通风,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经常检查瓦斯。
4、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必须指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检查对方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____%,必须停止作业,处理瓦斯;只有两个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都在____%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和装药放炮。
5、接近贯通时,要加固贯通附近支护,防止大面积冒顶事故发生。
6、矿井必须从生产技术管理上避免出现盲巷。
7、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准停风,否则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8、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____%,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____小时内封闭完毕。
9、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已封闭的停工区时,必须事先排除其中积聚的瓦斯。
2024年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二)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加,城市交通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特别是在繁华商业区和居住区,巷道贯通和盲巷管理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因此,在2024年,我们必须采取措施来改善巷道贯通并实施有效的盲巷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是指连接不同街区和地区的巷道,使人们可以更方便地出行。
而盲巷是指没有出口或只有单一出口的巷道,人们容易迷失方向或者在紧急情况下无法及时逃生。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2024年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
首先,对于巷道贯通,我们需要进行系统规划和规范设计。
在城市规划阶段,要充分考虑巷道的贯通性,避免出现过多的盲巷。
针对已有的盲巷,我们可以采取拓宽巷道、增设出口或者新建连接巷道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此外,应当加强地下交通通道的建设,以缓解地表交通压力。
巷道贯通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巷道贯通制度(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巷道贯通制度(标准版)在煤层中掘进巷道与其他掘进巷道相贯通时,为防止冒落、瓦斯、煤尘和放炮等事故的发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贯通前(1)一般掘进巷道同其他巷道在贯通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m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通知生产和通风部门。
(2)生产和通风部门必须分别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措施和通风系统调整方案。
(3)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层中,上山掘进工作面同上部平巷的贯通,上部平巷工作面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离不小于5m。
2、贯通时。
(1)必须有通防专业管理人员现场统一指挥,确保施工安全。
(2)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业人员,还必须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是否超限,发现脱节或超限必须立即处理。
(3)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生产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只有确认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面装药放炮。
(4)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都必须设置栅栏和专人警戒。
(5)坚持"一炮三检"制度。
每次放炮前后,放炮工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层、顶板、支架和瞎炮等情况,只有等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情况,人员撤出警戒区域后,才允许进行掘进工作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
巷道开口、贯通管理制度
巷道开口、贯通管理制度巷道开口、贯穿治理制度1、矿井地测部门要准时通知矿总工程师及通风部门掘进进度状况,一般巷道要相距贯穿20米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米前负责汇报矿总工程师、并通知通风部门。
2、掘进巷道与已密闭区域、老窑及状况不明的巷道贯穿前,必需制定相应的巷道贯穿措施,并报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贯穿时,矿技术负责人、通风、安全、瓦斯检查员等必需现场指挥,抢救队帮助。
进展贯穿。
3、生产队组接到巷道贯穿的通知书后,必需马上停顿一个工作面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对前贯穿。
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保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瓦斯,瓦斯超限时,停顿对方掘进工作面的掘进,进展处理。
4、通风部门必需做好贯穿前的预备工作,保证两端巷道不积存瓦斯,并做好贯穿时调整通风系统的预备工作,确保贯穿后风流不紊乱。
5、每次贯穿前,通风技术负责人必需制定严密的贯穿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复后,仔细组织落实。
6、采、掘技术员制定出采、掘技术措施,通风技术负责人制定瓦斯排放及通风安全措施,报送矿总工程师批复后执行。
7、贯穿时,必需由通风部门派主管通风人员在现场统一指挥,确保安全贯穿。
8、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贯穿治理的通风、瓦斯、爆破及施工的有关规定。
巷道修理治理制度1、井巷修理的标准,主要运输巷净高不得低于2.0米,其它巷道净高不得低于1.8米,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其次十一条和其次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主要运输巷和倾斜井巷修理时应停顿通车,需通车作业时,必需制定行车安全措施。
3、平巷修理要根据由外向里的挨次进展,倾斜巷道修理要根据由上到下的挨次进展。
4、严禁上、下段同时进展修理作业。
5、修复旧井巷,必需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才能作业。
6、独立井巷修理要先撤出里侧全部人员,且严禁人员进入修理地点以里。
7、要准时挑顶,做到随扩、随挑,严禁大撒手作业方式。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背景和目的
为了加强巷道贯通管理,规范巷道贯通行为,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巷道贯通管理领域。
3、主体内容
3.1 巷道贯通申请程序
1.巷道贯通需经过相应部门批准。
2.巷道贯通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
3.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根据审核结果,相关部门做出批准或拒绝决定。
5.对于未经批准的巷道贯通,相关部门应及时撤销。
3.2 巷道贯通安全要求
1.巷道贯通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相关法规。
2.巷道贯通应具有相应的防火防爆能力。
3.巷道贯通应保证通风良好,防止积尘和有毒气体。
3.3 巷道贯通管理
1.巷道贯通使用人应按规定使用、保养设备和设施。
2.巷道贯通使用人应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范各种灾害事故。
3.巷道贯通使用人应按规定进行排污和垃圾处理。
4.巷道贯通使用人应按规定进行巡查和维护。
4、责任和处罚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应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5、附则
1.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调整和修改。
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结论
本规定对于巷道贯通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在实际工作中应
认真遵守和执行。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一)、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巷道贯通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必须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审查批准,通风科长现场指挥进行贯通,与已采区、老窑和不明情况的巷道贯通措施,必须由集团总工程师批准,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辅助救护队现场协助(特殊情况下申请兴文县矿山救护队支援)。
加强贯通地点的瓦斯检查,防止瓦斯积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同时要加强巷道维护和警戒,防止巷道冒顶和放炮崩人。
2、巷道贯通措施必须有针对性,其内容包括掘进巷道名称,贯通巷道名称,预计贯通时间,警戒位置,贯通施工方法,施工单位及安全技术措施,贯通负责人及注意事项,并附贯通示意图。
3、巷道贯通措施必须事前向有关人员贯彻,贯通时,矿井生产、安监及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参与现场指挥。
4、一般巷道在贯通相距20m前,测量部门及有关单位下达贯通通知书,通风科必须事前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
贯通后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防止风流短路或瓦斯积聚。
5、贯通巷道必须汇报矿调度,矿调度要及时掌握贯通距离及贯通两巷的瓦斯动态,并及时报告当日通风科值班人员及值班矿级领导。
6、与老巷、盲巷、积水巷道贯通时,必须先探后掘,对掘的巷道贯通,达到规定距离时,其中一个工作面必须停止掘进,停掘的工作面必须正常通风,并设置栅栏,切断电源,正常检查瓦斯。
7、安监部门要在现场监督检查巷道贯通措施的执行情况,杜绝违章作业。
(二)、盲巷管理制度1、井下所有不通风或风速低于0.15m/s的巷道,均按盲巷处理。
采用扩散通风有效且深度小于6米,宽度大于1.5米的硐室不按盲巷管理。
所有井下密闭(防火墙)应构筑在距巷口不超过5米的位置。
如受客观条件限制时,应采用重复闭的形式且最后一道临时闭距巷口不超过5米。
密闭墙距离巷口超过2米还应在巷口全断面设置栅栏,其网孔规格不得大于200×200mm,牢固可靠,并在醒目位置揭示警标。
并由通风科设置点各级每班检查瓦斯。
巷道贯通制度(5篇)
巷道贯通制度在煤层中掘进巷道与其他掘进巷道相贯通时,为防止冒落、瓦斯、煤尘和放炮等事故的发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贯通前(1)一般掘进巷道同其他巷道在贯通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m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通知生产和通风部门。
(2)生产和通风部门必须分别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措施和通风系统调整方案。
(3)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层中,上山掘进工作面同上部平巷的贯通,上部平巷工作面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离不小于5m。
2、贯通时。
(1)必须有通防专业管理人员现场统一指挥,确保施工安全。
(2)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业人员,还必须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是否超限,发现脱节或超限必须立即处理。
(3)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生产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只有确认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____%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面装药放炮。
(4)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都必须设置栅栏和专人警戒。
(5)坚持"一炮三检"制度。
每次放炮前后,放炮工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层、顶板、支架和瞎炮等情况,只有等双方工作面检查完毕认为无异常情况,人员撤出警戒区域后,才允许进行掘进工作面的下一次放炮工作。
(6)间距小于20m的平行道,其中一个进行放炮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7)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进行贯通工作,还应按处理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掘进工作面预透盲巷、旧巷道时,施工单位距透窝点____米时,必须实行边探边掘,先在巷道上部打探孔,然后在巷道中、下部打孔,探孔深度综机____米,炮掘为____米,每次掘进前必须对探孔内气体情况进行检查,当探孔中瓦斯浓度不超过____%。
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____%,其它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规程》规定时,方可开机或爆破掘进,但每次进尺不得超过____米或____米。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范文引言巷道贯通是指通过凿通地下巷道或地下通道将两个或多个地方连接起来,以方便行人或车辆的通行。
巷道贯通的管理是城市规划和交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巷道贯通的安全、顺畅和有序进行。
本文将介绍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的目的、内容和相关措施,以推动城市交通的发展和提升居民的出行体验。
一、目的巷道贯通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城市交通的连通性,提高居民出行的便利性。
通过统一规范巷道贯通的管理,减少因管理混乱而导致的不必要的交通堵塞和安全隐患,保障居民的交通安全和出行顺利。
二、巷道贯通管理制度内容1. 巷道贯通规划和审批巷道贯通应符合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的要求,经过专业机构的规划和设计,确定贯通点的位置和线路布局。
在巷道贯通的建设前,需要进行审批并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
审批程序应该简化,但不得放松对建设质量和安全的要求。
2. 巷道贯通建设和施工管理巷道贯通的建设需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并遵循相关建设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建设单位应成立专门施工队伍,配备必要的施工设备和工具,负责巷道贯通的施工和管理。
施工期间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 巷道贯通维护和养护巷道贯通建设完成后,需要进行定期维护和养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维护工作包括保持巷道的清洁、绿化和照明设施的正常工作,及时修复损坏的设施和设备等。
养护工作则包括对巷道结构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修复,确保其符合使用标准和安全要求。
4. 巷道贯通使用管理巷道贯通的使用应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确保其畅通和有序。
巷道贯通的通行方式和时间应明确规定,禁止无关车辆和行人的非法占用和闯行。
交通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对巷道贯通的巡视和监管,及时处理违规行为,保证巷道的正常使用。
5. 巷道贯通紧急情况管理在巷道贯通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紧急情况,如火灾、地震等。
为了确保人员的安全和保护财产,应制定相应的紧急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的演练和培训。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一、巷道贯通前应当制定贯通专项措施。
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在相距60米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停掘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每班必须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电撤人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掘进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安全员、瓦检员和班队长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0%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
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
贯通后,必须停止矿井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必须遵守上款各项规定。
二、掘进工作面与煤层巷道交叉贯通时,被贯通的煤层巷道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不得小于5m,并且贯通点周围10m范围内的巷道应加强支护。
在掘进工作面与被贯通巷道距离小于60m的作业期间,被贯通巷道内不得安排作业,并保持正常通风,且在爆破时按规定停电撤人。
三、巷道贯通工作由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
生产副矿长对巷道贯通工作的生产组织、现场管理等工作负责。
安全副矿长对巷道贯通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
四、生产技术科要随时掌握巷道掘进进度,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在相距60米前),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同时下达贯通通知书。
贯通通知书应包括:待贯通巷道长度、贯通巷道与被贯通点20米范围内的巷道相对位置、通风、瓦斯、积水区、采空区及小窑等内容。
贯通通知书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送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和通风科、生产队组、安全科室及矿调度室。
巷道贯通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巷道贯通制度(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7211-93 巷道贯通制度(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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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煤层中掘进巷道与其他掘进巷道相贯通时,为防止冒落、瓦斯、煤尘和放炮等事故的发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贯通前(1)一般掘进巷道同其他巷道在贯通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相距50m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通知生产和通风部门。
(2)生产和通风部门必须分别制定巷道贯通安全措施和通风系统调整方案。
(3)在有突出危险的煤层中,上山掘进工作面同上部平巷的贯通,上部平巷工作面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离不小于5m。
2、贯通时。
(1)必须有通防专业管理人员现场统一指挥,确保施工安全。
(2)只准一个工作面向前掘进,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作业人员,还必须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是否超限,发现脱节或超限必须立即处理。
(3)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生产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该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只有确认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掘进工作面装药放炮。
巷道贯通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巷道贯通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对城市道路、排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进行综合规划和建设,实现道路的连通、排水设施的完善、供电和通信网络的覆盖,提高城市功能和生活质量的过程。
巷道贯通是城市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巷道贯通工作,保障公共利益,维护城市有序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巷道贯通的法律规定入手,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巷道贯通的法律法规体系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巷道贯通的法律规定必须符合宪法精神。
宪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保障城市和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和农村的规划和管理。
”这一规定为巷道贯通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2. 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是我国城市规划工作的基本法律,对巷道贯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该法第二条规定:“城市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区域协调、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以人为本的原则。
”第三十六条规定:“城市基础设施应当与城市布局、人口分布、产业结构相协调,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
”这些规定明确了巷道贯通工作的原则和目标。
3.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是规范城市道路建设和管理的行政法规,对巷道贯通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该条例第二条规定:“城市道路建设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并与城市排水、供电、通信等设施相协调。
”第五条规定:“城市道路建设应当遵循节约用地、保护环境、确保安全、方便群众的原则。
”这些规定对巷道贯通工作的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
4. 城市排水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城市排水工程设施管理条例》是规范城市排水工程设施建设和管理的行政法规,对巷道贯通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该条例第二条规定:“城市排水工程设施建设应当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相协调,并与城市道路、供电、通信等设施相衔接。
”第五条规定:“城市排水工程设施建设应当遵循节约用地、保护环境、确保安全、方便群众的原则。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掘进巷道与被贯通巷贯通点相距20m前,矿测量组必须下达贯通通知书,制订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签字方能生效,并由生产、安监、通风、施工单位等部门人员查明被贯通巷道瓦斯浓度、水文地质等情况,发现问题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否则严禁贯通。
2、施工单位每班必须准确测量进度,认真做好记录和交接班工作,每班必须把测量进度报告矿调度,值班调度员要掌握巷道进度。
3、掘进巷道每次放炮前,施工单位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安员共同到贯通地点检查瓦斯,只有掘进工作面和贯通地点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
4、两巷贯通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工作,撤退出作业人员,要保持被贯通工作面正常通风。
5、每次放炮前,施工单位班组长必须派专人至联通的巷道进行警戒,待放炮后才允许解除警戒工作。
6、贯通前通风部门要做好贯通时调整风流所需的材料,贯通后,通风部门要及时做好调整风路工作。
7、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通风部门许可不得随意拆除盲巷的密闭或栅栏。
确需进入盲巷的必须由通风部门派专人进行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才能进入,否则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施工单位要及时撤退盲巷里的设备、材料,通风部门要及时打上栅栏,必要时进行密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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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阳煤新景矿企业标准Q / XJG 01.103.05—2008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1.1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第一”方针,促进矿井生产建设的正常进行,确保巷道的安全贯通,制定本制度。
1.2 本标准适用于新景矿巷道贯通的管理。
2 横管贯通2.1 正常掘进正付巷间横贯贯通,由生产技术部制定统一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通风队执行。
通风队要向工人认真贯彻,并指定专人负责。
2.2 掘进头与横贯相距15m以内时,任何一方放炮都必须两方撤人,并设置警戒。
2.3 横贯贯通后,对后一横贯应立即设置临时闭墙,保持原通风系统,并且随即进行钉道,移风机,及时对后一横贯进行封闭。
3 一般巷道贯通3.1 一般掘进巷道同其他巷道贯通,在炮掘相距20m,综合机械化掘进相距50m,地测部门必须上报矿总工程师,并向生产和通风部门下达贯通通知书,施工单位只准一个方向接通。
地质队要负责做出明显的贯通距离标记。
3.2 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通风、安监、机电、地测等有关部门编制巷道贯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包括防治瓦斯、放炮管理、防止冒顶和透水等,由生产、通风、安监、机电、地测等有关部门贯彻审查,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送局备查。
3.3 通风队必须严格把关,每次放炮前,放炮后和生产班组长、放炮员、瓦检工必须巡视放炮地点和被贯通巷道,并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瞎炮等情况,直到确认双方工作面没任何异状,方可恢复生产,准备下一次放炮工作。
施工单位不按措施执行,由安全监察部组织分析。
3.4 贯通前,必须由通风队长或通风技术主管提出贯通后通风系统的调整方案以及巷道是否全断面贯通,由安全监察部现场监督贯通措施执行情况。
3.5 贯通后,通风部门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行风流调整,实现全风压通风,并检查风速和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待通风系统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3.6 在地质构造复杂地区进行贯通工作,必须制定破碎顶板防止高冒的安全技术措施。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掘进巷道贯通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矿副总批准,技术、安全、通风干部现场跟班统一指挥、进行贯通。
⑴、与已采区(包括联通也已采区的巷道)、老窑和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必须先采用钻探或其它方法确定距离,并编写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副经理审查批准,由负责副分管总工程师现场指挥、矿山救护队协助成功进行贯通。
⑵、矿地质测量部门要随时掌握贯通巷道掘进进度,当两掘进巷道相距20m时,地测部门必须行政部门向总工程师报告书,同时向有关单位下达贯通通知书,隔音部门在接到贯透通知书时,要提前做好调风准备管理工作,巷道一旦贯通,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内。
并对相关区域的风量、瓦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⑶、贯通巷道相距只有20m时,只准从一个头向对方掘通,不得对掘,被贯通的楼道必须停电、撤人、设置栅栏、保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瓦斯,若瓦斯浓度超限时,停止使用必须停止对方工作面的掘进、进行处理。
⑷、贯通巷道必须安设直通电话,每次装药放炮前,都必须与被贯通巷道消防通道的瓦检员取得联系(若无专职瓦检员,由掘进工作面放炮员与瓦检员共同到被主干通风检查工作面、瓦斯等情况),只有贯通巷道和被防潮贯通巷道内通风正常、且各处瓦斯浓度上均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
⑸、每次放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并他们指定专人在对方工作面栅栏以外全负压通风的地点设置警戒。
⑹、回采工作面若遇地质构造带等需打绕巷与回采工作面时,必须做到:①、贯通前,必须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制定贯通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②、绕巷掘进与工作面相距20m以内时,掘进放炮或回采工作面在贯通位置附近20m内放炮时,掘进和回采工作面都必须同时撤人,并切断掘进巷道内的电源。
③、若绕巷掘进巷内按计划不与回采工作面贯通,而是用回采工作面与绕巷贯通时,在相距20m时,必须停止绕巷掘进,保持正常通风、撤出人员、切断电源,瓦检员每班对绕巷迎头和回风流瓦斯浓度检查不少于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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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道贯通许可制度
第一条掘进巷道贯通前,炮掘巷道距贯通点20m、机掘巷道距贯通点100m前,地测部门必须下达贯通通知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生产指挥中心、通风办、机电信息中心、生产办、安全办、通风队等部门,矿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
第二条掘进巷道同其它巷道贯通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通风、安全管理办公室、机电、地测、生产指挥中心等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第三条巷道贯通措施中必须绘制贯通巷道两端附近的通风系统图,图上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情况,明确贯通时调整风流设施的布置和要求,并预计贯通后的风流方向、风量和瓦斯量的变化情况;明确贯通时现场负责人。
第四条贯通前,通风办、通风队必须事先组织做好通风系统调整准备工作,分析贯通前后的通风网络变化,对贯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无风、微风巷道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第五条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一般巷道贯通由通风办分管领导在现场统一指挥,与已密闭区域、老窑及情况不明的巷道贯通时由矿总工程师现场指挥。
第六条停掘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和警标,经常检查通风、支护、积水等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掘进工作面每次掘进前,必须检查停掘工作面及其回风流的瓦斯浓度,只有2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掘进。
第七条贯通后,必须停止盘区内的一切工作,通风办、通风队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风流稳定后,检查风速和瓦斯浓度,符合《煤矿
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后,方可恢复作业。
第八条间距小于100米的平行巷道的联络巷贯通,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安全技术措施,并遵守上述贯通规定,其中一个巷道进行爆破时,两个工作面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第九条巷道贯通调整通风系统措施应包括:
(一)贯通时及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的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
(二)对影响区域的风量、瓦斯检查安排。
(三)贯通前的准备工作。
(四)调整通风系统的具体步骤。
(五)贯通时的安全措施。
(六)贯通前后的通风系统图。
贯通后,通风队及时填报贯通记录,内容包括:贯通时间、现场指挥人员、调整后通风系统、风流方向、风量、气体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