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前室装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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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包范围:电梯前室、入户大堂、小区入户大堂(详见合同附件一装饰设计
施工图纸)。
注:未签订承包合同前,甲乙双方要对施工图纸认定,对于临界及局部不明确之处,加上签写说明,便于以后分清施工责任。即乙方以此施工图
纸作为施工工费价及施工内容依据。
二、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部分包料的专业承包制。工程造价暂定价
万元。
三、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__ 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 ___年______月
________日。
第三条:工程价款和工程进度及结款方式(人民币)
1、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工作日,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10%的预付款
元;
2、工程按计划施工后,按工程进度提供工程款申请表,经甲方验收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60%工程款;
3、精装工程完工,甲方工程验收合格后3日内支付至暂定工程款90%;
4.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暂定工程款95%
5.剩余工程款5%为质量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后期满两年时不计息一次性付清。
6、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必须签订变更联系单,由此产生的费用,单价套用报价单或双方确定,按工程量计算。
7、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加或规格型号、设备品种需要变动,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并由甲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加项目的价款,必须在此项目施工前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材料供应(部分磁砖石材由甲方采购)
1、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
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的材料,应提前7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合格
2、本工程平面布置,详图及施工图由甲方设计,由甲方提供图纸一式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
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
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于承认。
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
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验收日期作为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贰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
实行保修,保修期贰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六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一、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安全,防
止相邻建筑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
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
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二、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按合同条款约
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灾害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损害由双方分别承担:1、工程的本
身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由双方另签补充合同约定。
第七条:其它事项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
所滞留的物品、垃圾、陈设等应采取及时清理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源、电源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施工时产生的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指派为甲方代表,全权负责本工程的材料验收、隐蔽工程
跟踪验收,各细节工程验收,增减项目确认。
3、甲方负责一切可能需要的行政手续的办理,.如因行政原因造成工程停工
或影响到施工进度的,视为甲方违约,工期顺延。
二、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
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为确保工程进度,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
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支付总工
程费%0。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总工程
费%0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
(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甲方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工程未办理验收、
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
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纠纷处理方式
一、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
约定向所在地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第十条:饰后服务
一、乙方在装饰施工质量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算
起,为期24个月。
二、保修期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
位或个人修理。因乙方造成返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保修期的保修内容均采用修复形式,而且只对装潢质量负责,不承担其它
连带责任。
四、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和不可抗拒力原因所产生的结果,不属于保修范围。
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附件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含附件一设计施工图纸,附件二预算表),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至保修期满两年时结算全部工程款后自动终
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认为需要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
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