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厂 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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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片厂
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一个设备管理制度,规范设备管理。
2范围
工厂所有生产设备与辅助设备、公用设施。
3责任
设备工程部。
4内容
4.1 设备管理的定义:从设备选型、采购、安装、调试、验证、运行使用、维护、保养、调拨到鉴定、报废的全部过程管理称为设备管理。
4.2 设备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4.2.1 设备工程部负责设备的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设备管理制度和组织实施。
4.2.2 所有的设备建立使用、清洁、保养标准操作规程。
4.2.3专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对所有的设备、仪器、衡器、仪表必须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4.2.4 所有管线、隐蔽工程应绘制系统图。
4.2.5 所有管道应根据管道内物料涂统一色标和物料流向标志。
4.2.6 严格按设备保养规定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与具体实施计划。
4.2.7 关键设备必须经验证合格后才获准使用。
4.2.8 设备要有明显的状态标志,正在生产的设备要有运行状态标志,等待维修的设备要有维修状态标志,停用的设备要有停用状态标志,长期停用的设备要移出生产区。
4.2.9 坚持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禁止设备带病工作。
4.2.10 制定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对生产检验用的仪器、仪表、衡器等制定校验程序及规定、订出定期校验计划、贴校验合格证,做好校验记录并保存。
4.2.11 生产用工具的采购、验收、保管、维护、发放及报废
4.2.11.1 生产用工具由使用部门提出计划,设备工程部经理审核后方可购买。
4.2.11.2 生产用工具的领用须经设备工程部经理审批。
4.2.11.3 生产用工具的材质应符合GMP的要求,并征询使用部门的意见。
4.2.12 经常开展设备巡回检查工作。
4.2.13 对设备、仪器的使用,应制定标准操作程序(SOP)及安全注意事项,操作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设备资料的主要内容和管理办法,防止资料的丢失。
2范围
所有在用的主要设备和仪器。
3责任
设备工程部。
4内容
4.1设备档案是指生产设备的技术资料、设备原始记录和其有关的资料。
4.2.生产设备、仪器由设备工程部和使用部门、供货单位等共同开箱验收,安装调试合格投入使用后,由设备工程部建立设备、仪器台帐和档案。
4.3 设备、仪器档案的主要内容
4.3.1 技术资料包括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图纸、维修及保养说明书、检定合格证, 以及设备名称、型号、出厂编号、生产厂家、购进日期、价格、合同单号,生产厂家联系方式、电话、地址、联系人等。如为压力容器应有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调试记录等。
4.3.2 备品、备件清单;
4.3.3 开箱验收记录;
4.3.4 安装调试记录;
4.3.5 使用(运行)、维修、保养记录;
4.3.6 大修、改造记录;
4.3.7 事故记录及处理方案;
4.3.8 验证记录;
4.3.9 校验、检定记录及证书。
4.4 设备技术资料的编号
4.4.1技术资料的编号方法是在各部门资料盒的编号前加各部门名称。(如:设备技术资料就写“设技”)
4.4.2各部门的编号是以本部门前两个汉字的汉语拼音声母为代号。(如中药饮片车间代号为YP)
4.4.3有几个小部门存放于一个资料盒的,就于小部门的第一个汉字的汉语拼音声母连续排列。(如:中药饮片车间——洗、烘、切代号为BJ--X-H-Q)
4.4.4资料盒内单位资料编号方法:先写大部门的代号,再写小部门的代号,最后写资料入档的顺序号。如:
设备工程部技术资料——中药饮片车间——设备使用说明编号为098
↓↓↓
设技——YP ——098
注:098代表该资料盒第98份入档
4.5 设备原始记录
4.5.1 设备原始记录包括设备的申请购买、验收、安装、调试、验证、维修、保养、封存、调拨等。
4.5.2 原始记录归档后,要在资料盒上写上岗位名称,时间周期,按时间周期和记录顺序进行排列。
4.6 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4.6.1 整理:对现有资料进行分门别类、时间周期性的对已存资料和借阅登记表上已经借出的资料进行核对;
4.6.2 归类:按时间的顺序、部门、各种资料的类别、给予资料一定的编号,来对资料进行区分。
4.6.3 存档:是在上两个步骤的前提下,对资料所在的位置,排列顺序给予说明登记。
4.7 设备档案的借阅管理
4.7.1 设备技术资料的借阅对象限于公司员工及在厂技术人员;
4.7.2 设备技术档案经资料员同意可查阅、借阅。借阅时只能借阅复印件;
4.7.3 借阅人须在“技术资料借阅登记表”上填写相关记录;
4.7.4 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所借阅的资料,不得涂改、污损、少页和撕毁。
4.7.5 资料员复核“技术资料借阅登记表”,并在经办人一栏签名;
4.7.6 归还资料时,由经手人签名并填写归还日期。
4.7.7 资料借阅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超时不还,资料员应及时追还。
4.3.7 借阅人如遗失资料,由财务科按复印资料所需费用的两倍予以扣罚;资料员应及时将遗失资料复印归档。
4.3.8 员工调动或离厂时,须经设备工程部办理资料清退手续。
4.3.9 设备、仪器报废或调离本厂时应注销或转移相应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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