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检测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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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
双击自动滚屏发布者:梅交监宣发布时间:2008-6-19 阅读:3079次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
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
文件编号:粤价函[2004]405号
颁布日期:2004-7-19
实施日期:2004-8-1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报送广东省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工程材料试(检)验取费方案的函》(粤交基函[2004]321号)悉。经研究,现复如下:鉴于我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
复函》(粤价函[2001]265号)试行期满,根据原国家计委、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 999]2255号)及我局《广东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价[2002] 218号)等规定,同意交通建设工程检测(验)单位接受有关单位自愿委托(应签订委托协议书)按照国家或交通部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现场检测、工程材料试(检)验时收取检测、试(检)验费,具体收费项目、标准详见附件。各地级以上市物价部门可在下浮不超过本文规定收费标准10%的幅度内制定当地的具体标准,并报我局备案。
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服务项目等,实行收费公示,使用税务发票,自觉接受物价、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以上规定从2004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广东省物价局
二OO四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
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一、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
1、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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