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及税种介绍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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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有自然人和两种基本 形式。
❖ 负税人: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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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扣代缴义务人:指有义务从持有的纳 税人收入中扣除其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 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 代收代缴义务人:指有义务借助与纳税 人的经济交往而向纳税人收取应纳税款 并代为缴纳的单位。
❖ 代征代缴义务人:指因税法规定,受税 务机关委托而代征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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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税法的功能 ❖ 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 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法律手段; ❖ 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 ❖ 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 税法是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
往的可靠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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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税法的原则 1、基本原则
❖ 税收法定原则; ❖ 税收公平原则; ❖ 税收效率原则; ❖ 实质课税原则。
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 关系,税收分配关系是国家参与社会剩 余产品分配所形成的一种经济利益关系。 ❖ 区别:税收是经济学概念,税法是法学 概念;税法的调整对象是权利义务关系, 税收本质是一种税收分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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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法的特征 ❖ 从立法过程来看,税法属于制定法; ❖ 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 ❖ 从内容看,税法具有综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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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法的概念 ❖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于调整国家与纳税
人之间在征纳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 税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各种税 收法律规范的总和,即实体法、程序法、 税收争议诉讼等法律体系;狭义,经过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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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收、税法的区别与联系 ❖ 联系:税法是税收存在的形式,税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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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例税率:指对同一征税对象或同一税 目,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都按同 一比例征税,税额与课税对象呈正比例关系。 具体有:产品比例税率、行业比例税率、地 区差别比例税率、幅度的比例税率。 (2)累进税率:是指同一课税对象,随数量 的增大,征收比例也随之增高的税率,表现 为将课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分为若干等级,不 同等级适用由低到高的不同税率。主要有: 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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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免税:
❖ 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 的鼓励或照顾措施。
❖ 基本形式: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 税额式减免。
❖ 减免税的分类:法定减免、临时减免、 特定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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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纳税环节:
❖ 指税法上规定的课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 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 按照纳税环节的多少,可将税收课征制 度划分为两类:(1)一次课征制是指同 一税种在商品流转的全过程中只选择某 一环节课征的制度;(2)多次课征制是 指同一税种在商品流转全过程中选择两 个或两个以上环节课征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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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及税种介绍
所得税科 景 红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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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一、税法简述 二、现行税法体系简介 三、税种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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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法简述
(一)税收的概念 (二)税法的概念 (三)税收与税法的区别与联系 (四)税法的特征 (五)税法的功能 (六)税法的原则 (七)税法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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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概念
❖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 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1)主体——国家 ❖(2)依据——政治权力 ❖(3)目的——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 ❖(4)客体——社会剩余产品 ❖(5)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6)本质——特殊的分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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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额税率:
❖ 指根据课税对象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固定 的征税数额。
❖ 基本特点:税率与课税对象的价值量脱 离了联系,不受课税对象价值量变化的 影响。
❖ 基本形式: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分类分 项定额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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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形式的税率(了解):
❖ 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 ❖ 边际税率与平均税率。 ❖ 零税率与负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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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纳税期限:
❖ 指税法规定的关于税款缴纳时间方面的 限定。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指应税行为发生的 时间。
❖ 纳税期限:税法规定了每个税种的纳税 期限,即每隔固定时间汇总一次纳税义 务的时间,具体有按期纳税,按次纳税。
❖ 缴库期限:税法规定的纳税期满后,纳 税人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的期限。
❖ 税目: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 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税 目一般可分为列举税目和概括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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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率:
❖ 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 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代表课税的浓度, 关系着国家的收入多少和纳税人的负担 程度。
❖ 税率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和灵魂。 ❖ 税率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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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纳税地点:
❖ 指根据各个税种纳税对象的纳税环节和 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控制而规定的纳税 人的具体地点。 8、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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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征税对象:
❖ 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 征纳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 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 标志。
❖ 计税依据:是指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 各种应征税款的依据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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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关系:课税对象是 指征税的目的物,计税依据则是在目的 物已经确定的前提下,对目的物据以计 算税款的依据或标准;课税对象从质的 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而计税依据则 是从量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是课 税对象量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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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法的适用原则 ❖ 法律优位原则; ❖ 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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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税法的构成要素 1、纳税义务人:
❖ 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是税法中规 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也称“纳税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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