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里镇公共机构节能规章制度
公共机构节能制度范本
公共机构节能制度范本为促进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履行社会责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健全节能管理体系,制定并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制度如下:一、组建节能管理团队1. 由公共机构负责人指定节能管理团队负责节能工作的推进与管理。
2. 节能管理团队的具体人员由各部门自行调配,组成跨部门协作的工作小组。
3. 节能管理团队负责起草和完善节能相关的政策、方案和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二、建立节能目标制度1. 每个公共机构应设立年度节能目标,具体目标根据公共机构的规模和能耗情况确定。
2. 节能目标应为具体、可量化和达到的,对工作小组的奖惩机制与节能目标的完成情况挂钩。
三、加强能源管理1. 每个公共机构应对能源使用情况建立台账,每月进行能源使用量和费用的汇总统计,定期报送节能管理团队。
2. 节能管理团队根据能源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的节能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优化照明系统、提高空调系统效率、采用高效节能设备等。
四、推广智能化技术应用1. 公共机构应积极推广智能化技术应用,如智能照明、智能空调、智能能源管理系统等,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 节能管理团队应定期评估和跟踪智能化技术应用的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和优化。
五、加强员工培训和宣传教育1. 公共机构应定期组织员工参加节能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对节能意识的认识和理解,培养节能意识和行动的习惯。
2. 节能管理团队应定期组织节能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发布节能标语、组织节能讲座等,提高广大员工和社会公众对节能的关注和重视。
六、制定节能奖惩制度1. 公共机构应制定相应的节能奖励和惩罚机制,对达到和超出节能目标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2. 对未达到节能目标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和相应的处罚。
3. 节能管理团队负责对节能奖惩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并及时公示相关情况。
七、加强成果总结和经验分享1. 节能管理团队应定期总结节能工作的经验和成果,形成文集或报告,供其他公共机构参考和借鉴。
2. 可以通过组织经验交流会、编撰节能案例等方式,促进公共机构间的经验分享和学习。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公共机构)。
第三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应当遵循节约优先、合理利用、科学管理、效益兼顾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第四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明确节能工作机构和职责,将节能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工作计划,确保节能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和技能,形成全民节能的良好风尚。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节能激励机制,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二章节能管理职责第七条公共机构应当明确节能管理职责,设立节能管理岗位,配备专(兼)职节能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节能日常工作。
第八条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节能计划和节能措施;(二)负责能源资源的登记、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三)组织能源资源的消费监测和评估,提出节能改进措施;(四)指导、监督所属部门和单位的节能工作;(五)定期向上级节能管理部门报告节能工作情况和节能成效;(六)其他与节能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节能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节能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节能措施第十条公共机构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节能政策和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明确节能目标和具体措施。
第十一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能源资源的管理,建立健全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和报告制度,定期对能源资源消耗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能源资源的使用控制,合理配置和使用能源资源,防止浪费和滥用。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5篇)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一)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夏季温度高于____度以上启用空调,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____度,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
(二)办公室、会议室、走廊、通道等场所全部使用节能灯具,尽量采取自然光照明,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
(三)尽量减少电梯使用,提倡三楼以下不搭乘电梯。
(四)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在不使用时要及时关机,减少待机耗电。
(五)办公室内禁止使用电炉、电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用电器(具)。
(六)对水电管道、照明线路、照明用灯,应每月检修一次。
二节水管理制度(一)____工作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节约每一滴水,树立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
(二)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器具,用水后要及时关好阀们,杜绝跑冒滴漏。
(三)科学设置办公区(楼)绿化地和景观灌溉用水,提倡雨水、河水浇灌。
(四)加强供水管的巡查,发现有管道泄露的情况及时处理,防止水资源的浪费。
(五)爱护给水和供水设备,不得随意拆卸设备部件,杜绝人为故意损坏。
三节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一)严格办公用品配置标准,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等设备,能共享的一律实现共享,提高办公设备利用率。
(二)循环使用办公用品。
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和双面使用纸张,尽量减少使用圆珠笔或其它一次性签字笔。
饮水提倡使用茶杯,尽量减少一次性纸杯和瓶装饮用水。
(三)推行电子政务。
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减少纸制文件印制。
推行使用电子无纸化办公,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打印次数。
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实行公文报送网上传输。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2)是指对公共机构能源消耗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这些机构包括政府部门、学校、医院、军队、警察局等。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降低能源成本,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这是一项重要的举措,可以帮助实现气候变化减缓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 能源消耗监测:建立能源消耗监测系统,定期收集和分析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数据,了解能源使用情况。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水平,推动能源的有效利用和减少能源消耗,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
第三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制度,明确节能目标和责任,做好节能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共机构应当采取科学合理的节能措施,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
第五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能源监测和统计,做好能耗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能源浪费问题。
第六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能源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倡导节约用能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第七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节能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先进的节能设备和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八条公共机构应当制定节能管理计划和措施,进行节能评估和监督,确保节能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第九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节能考核和奖惩,激励单位和个人做好节能工作,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第二章节能目标第十条公共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节能目标,明确节能任务和责任。
第十一条公共机构应当根据节能目标,制定具体的节能措施和计划,全面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十二条公共机构应当通过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
第十三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能源监测和统计,对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和评估。
第十四条公共机构应当定期开展能源审计,评估节能效果,发现并解决能源浪费问题。
第十五条公共机构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节能工作,并接受监督和评估。
第三章节能措施第十六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能源结构优化,发展清洁能源,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第十七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能源设备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能源浪费。
第十八条公共机构应当优化照明设施,采用节能灯具和自动控制系统,降低照明能耗。
第十九条公共机构应当节约用水,采取节水措施,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
第二十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建筑节能,采用保温材料和节能设备,降低建筑能耗。
第二十一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交通管理,推广公共交通和非机动车出行,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保护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的节能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具有行政职能的组织实施节能管理。
第三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与发展兼顾经济和节能环保的科学技术体系和人力资源体系,完善能源管理体系,推动节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公共机构的节能水平。
第四条公共机构应当制定并不断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节能管理机构,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公共机构应当制定明确的节能目标和任务,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引导和鼓励员工参与节能活动,营造良好的节能氛围。
第二章节能目标和任务第六条公共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的节能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节能目标和任务,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并定期进行目标评估和调整。
第七条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主要包括能源消耗总量降低、单位面积能耗降低、单位产值能耗降低等指标。
第八条公共机构应当落实节能和环保投资责任,合理安排节能投资预算,推动能源设备的更新和改造,提高设备的效能和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第九条公共机构应当推行节能技术和措施,采用先进的节能设备和技术,提高设备的利用率,降低能源消耗和损耗。
第三章节能管理机构第十条公共机构应当设立节能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加强节能管理和监督,推动节能工作的开展。
第十一条节能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并完善节能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二)协调各有关部门,推动节能工作的开展;(三)组织开展能源的监测、统计和分析;(四)评估和总结节能工作的效果,提出改进措施;(五)组织员工的节能培训和宣传教育;(六)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
第十二条节能管理机构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目标,按照年度、季度和月度的周期进行工作监督和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推动节能工作的顺利进行。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章制度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公共机构。
第三条公共机构应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节能目标,并不断完善节能管理体制,加强节能技术装备更新与应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第四条公共机构应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增强全员节能意识,并推广节能知识与技术。
第五条公共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节能监督与检查机制,实施节能目标考核,及时发现和整改节能问题,确保节能工作的实施和效果。
第二章节约用电第六条公共机构应制定电能使用管理制度,落实电能计量、分级控制和设备运行监管。
皆低效能源消耗设备应被淘汰。
第七条公共机构应更加合理利用照明设施,鼓励使用节能灯具和自然光能替代人工照明。
第八条公共机构应合理安排电梯和空调的使用,鼓励优先使用高效节能设备。
第九条公共机构应广泛推广并加强电能管理系统的应用,确保各个使用环节的电能进一步节省。
第十条公共机构应建立节电宣传教育机制,提醒工作人员关注、减少、避免电器产品的待机耗电现象。
第三章节约用水第十一条公共机构应制定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用水效率,加强水量监测与计量,推广节水产品和技术。
第十二条公共机构应管控自来水的合理使用,减少水的浪费和损失,推广用于冲洗、灌溉、消毒等的循环水利用。
第十三条公共机构应加强对污水处理的管理,促进高效处理技术的应用,减少水环境污染。
第十四条公共机构应开展水资源节约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和职员的节水意识,提倡自愿遵守节约用水的行为。
第四章能源管理第十五条公共机构应成立能源管理部门,负责能源管理工作,制定能源管理制度,完善能源计量与监控体系。
第十六条公共机构应制定节能目标并落实,推广能源管理体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
第十七条公共机构应积极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应用,减少对非可再生能源的依赖。
第十八条公共机构应加强能源设备的检测与维护,合理配置能源设备,确保设备的高效运行。
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管理工作制度(三篇)
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机构的节能减排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关团体。
第二条公共机构应当制定环保责任制度,明确节能减排管理的工作责任和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持续推进。
第三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节能减排管理体系,加强对能源使用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制定科学的节能减排目标,第二章节能第四条公共机构应当通过加强技术改造、优化能源结构、推广节能产品使用等手段,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强度。
第五条公共机构应当合理制定和调整办公设备的使用时间和使用量,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能源浪费。
第六条公共机构应当开展能源管理培训和宣传,提高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和能力,发挥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节能减排工作。
第七条公共机构应当设立节能检查和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对部门和个人的节能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推动责任到人。
第三章减排第八条公共机构应当优化产品和工艺,减少环境负荷,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九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废弃物的管理,采取减少排放和合理处置等措施,降低环境风险。
第十条公共机构应当积极开展节水工作,加强节水设施建设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减少水的浪费和污染。
第四章监督第十一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体系,明确责任、权力和程序,确保监督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十二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节能减排工作的统计和分析制度,定期公布能源使用情况和节能减排成绩,推动公众参与,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十三条公共机构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
第十四条公众可通过举报电话、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相关部门举报公共机构违反节能减排管理制度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反馈。
第五章奖励和处罚第十五条对于在节能减排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公共机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给予奖励和表彰。
公共机构节能巡查规章制度
公共机构节能巡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促进能源资源的合理利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各级公共机构的节能巡查工作。
第三条节能巡查是指对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情况进行定期监测、评估和检查的活动。
第四条节能巡查的目的是发现并解决公共机构能源浪费和节能措施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五条节能巡查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注重实效,促进社会各界共同参与。
第六条公共机构应配合节能巡查机构的工作,并保证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节能巡查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确保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八条节能巡查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巡查工作,保护公共机构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节能巡查的内容第九条节能巡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情况;(二)公共机构的节能措施执行情况;(三)公共机构存在的能源浪费问题;(四)其他与节能有关的问题。
第十条节能巡查应侧重于对公共机构的重点能耗设备和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章节能巡查的程序第十一条节能巡查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巡查计划:节能巡查机构应制定巡查计划,明确巡查的对象和时间。
(二)实施巡查:根据计划,对公共机构进行巡查,收集相关数据。
(三)整理巡查报告:对巡查所得数据进行整理,形成巡查报告。
(四)提出建议:根据巡查报告,提出相关建议和改进措施。
(五)监督检查:对巡查的建议和改进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节能巡查机构应建立巡查档案,记录巡查的整个过程和结果,并定期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四章节能巡查的责任第十三条公共机构应配合节能巡查机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十四条节能巡查机构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巡查,确保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五条公共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节能负责人制度,明确责任,推动节能工作的落实。
第十六条节能巡查机构应建立巡查奖惩制度,对于工作优秀的巡查人员进行表彰,对于工作不到位的进行处罚。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_规章制度_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止能源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四条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全国的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在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在同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指导下,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节能科学知识。
第六条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
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应当作为对公共机构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七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管理的,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提高节能管理水平。
第八条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条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节能规划第十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
县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应当包括所辖乡(镇)公共机构节能的内容。
第十一条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应当包括指导思想和原则、用能现状和问题、节能目标和指标、节能重点环节、实施主体、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3篇)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为全面推进节约型部门建设,切实做好我局节能降耗工作,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工作人员节俭意识,加快推进节约型部门建设,科学合理利用水、电、办公耗材等各种资源,减少资源浪费;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节能的分类动态监督管理1、用电管理(1)合理设置空调温度。
除夏、冬季需要时,其他季节不能使用空调,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非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开空调。
提倡每天少开____小时空调。
(2)办公室、功能用房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
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
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
(3)电脑、打印机、传真机、饮水机、摄像机、投影仪、电视等设备要随用随开,计算机不使用时要设置自动进入低能休眠状态,减少待机能源消耗,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
(4)对复印机、传真机及其他办公设施设备,要正确使用和操作,避免因使用或维护不当引起的不必要损耗。
(5)办公室禁止使用电热器(取暖器、电热毯)等大功率耗电设备;禁止使用花线板等不安全设备。
(6)关注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做到无人时随手关灯。
2、用水管理(1)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并且做到随手关闭水龙头,避免“长流水”现象。
(2)拖地、打扫卫生要尽量节约用水,禁止用桶装矿泉水洗茶具、洗手、浇灌花木、泼洒地板等。
2、用油管理(1)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标准,控制车辆规模;科学安排工作任务,减少车辆使用次数。
(2)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点保险制度,实行单车核算。
(3)车辆加油“专人专管”,每次给车辆加油后都由办公室进行登记。
3、办公耗材管理(1)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领用。
(2)强化文印耗材的管理工作。
推行网络办公,尽量在电子媒介上处理文稿,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
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信封的再利用。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管理制度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监督和管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公共机构。
第三条公共机构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面推进,以满足社会经济建设发展需求为前提,全面提高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设计标准,强制公共机构节能体系建设。
第四条公共机构应当成立节能管理委员会,明确节能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的节能管理体系,加大对公共机构节能的宣传力度,提高节能管理意识。
第五条公共机构应当依据实际情况,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定具体的节能目标和措施,做到定期评估和调整。
第六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能源消耗统计、监测、报告机制,制定完善的能源消耗统计和报送制度。
第七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节能技术和设备推广应用制度,鼓励并支持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
第八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与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制度,积极推动基层节能技术宣传和普及工作。
第九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能源管理标准制度,制定能源技术经济可行性评价标准。
第十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节能环保考核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节能环保生产者责任法制体系。
第十一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能源交易管理制度,建立能源生产和能源使用部门相互改制机制。
第十二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节能技术发展研究管理制度,推动新节能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新材料的研发与应用。
第十三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节能产品和服务审查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能源合同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规范监管体制,建立健全节能环保科技行业发展政策法规体系。
第十五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节能环保宣传教育和节能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节能环保文化建设机制。
第十六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节能环保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增强节能环保科技事业发展活力。
第十七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节能环保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国际合作与交流体系。
第十八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政府购买节能环保服务制度,制定政府购买节能环保服务的实施办法。
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管理工作制度
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管理工作制度1. 介绍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管理工作制度的制定旨在提高公共机构的能源效率,降低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使其更加环保、可持续。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共机构,包括政府机关、公立医院、教育机构、文化机构等。
下面是该制度的具体内容。
2. 目标制订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管理工作制度的目标是为了:•降低非必要的能源消耗,减少能源浪费;•提高能源供给的效能,优化能源使用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公共机构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类健康的影响;•为公共机构节约资金,提高经济效益。
3. 责任3.1 领导责任公共机构的领导应当认识到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绿色理念,督促和推动公共机构的节能减排工作。
3.2 责任部门主管部门的职责是:•制定相关减排政策和法规;•负责监督和评估公共机构的节能减排工作;•协调,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实施。
3.3 机构责任公共机构应当:•对能源管理保持高度的热情和积极性,组织制定和实施节约能源的计划;•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在运营、设计和采购等方面考虑环保因素;•对节能减排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及时纠正和改进节能减排的不足之处。
4. 节能减排措施公共机构采取以下措施,实现节能减排:4.1 持续改进运营管理在运营管理方面,公共机构应采取以下措施:•优化建筑的使用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合理配置设备的功率,减少不必要的能耗;•建立完善的维护保养制度,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减少设备更新成本;•加强运营管理,降低能源浪费。
4.2 推广新能源公共机构应推广使用新能源,以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公共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利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和水能);•推广电动车,减少汽车使用造成的尾气排放。
在车辆充电方面,采用太阳能板充电,以减少对传统电网的依赖;•采用高效节能的照明设备,例如LED灯或荧光灯。
4.3 加强培训与宣传公共机构应加强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制定相关的节能减排培训与宣传计划,包括以下方面:•节能知识和技能的提高;•使用新能源的方法与技能;•环保理念的普及和宣传。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范本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共机构的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能源资源,降低能源消耗和排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共机构,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共企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制度,制定并执行相应的能源管理措施,推动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条公共机构应当制定能源管理目标和指标,并定期对能源消耗和节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五条公共机构要积极推动能源技术创新和应用,倡导节能理念和文化,培养和引导员工的能源节约意识。
第六条公共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能源管理人员,负责能源管理工作,并提供相应的经费和技术支持。
第二章能源管理措施第七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能源消耗监测系统,定期对能源使用状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节能措施。
第八条公共机构应当制定能源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能源使用时间和用量,降低能源浪费和消耗。
第九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能源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高效利用。
第十条公共机构应当采取节能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优化建筑设计、改善室内照明、提高空调系统效率等。
第十一条公共机构应当推广能源管理先进经验和技术,开展能源管理培训和宣传活动,加强员工的能源节约意识和行为习惯。
第三章监督与评估第十二条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能源管理工作的相关信息和报告。
第十三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对公共机构的能源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第十四条公共机构应当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接受相关的纪律处分和奖励。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五条公共机构若未按照本制度和相关法规要求开展能源管理工作,经督促改正后仍不履行职责的,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六条公共机构若在能源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效的,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共机构能源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章制度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级各类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共机构应当认真执行本规章,加强节能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绿色发展。
第四条公共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资源条件,制定具体的节能管理措施和计划。
第二章节能管理责任第五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节能管理机构,明确节能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公共机构应当制定节能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节能职责,建立科学的节能考核评价机制。
第七条公共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节能专班,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计划,每季度对节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八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能源管理台账,定期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能源浪费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纠正。
第三章节能管理措施第九条公共机构应当制定严格的能源管理制度,对用电、用水、用气等能源的使用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第十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设备管理,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高效利用。
第十一条公共机构应当推广和应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
第十二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员工节能意识培训,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和能力,推动全员参与节能工作。
第十三条公共机构应当定期对节能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形成经验总结和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章执法监督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节能工作的督促和检查,确保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违规处罚制度,对违反节能规定的公共机构进行惩罚和警告。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其他机构和单位可以根据本规章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节能管理规定和制度。
第十八条本规章由国务院能源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以上所述即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各级各类公共机构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共同为我国节能减排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制度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水平,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减排中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促进能源的高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
第三条公共机构应加强节能意识,采取有效的节能措施,推动节能工作在本单位落地生根。
第四条公共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节能管理制度,确保节能工作的有效运行。
第五条公共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节能目标和措施,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二章节能目标第六条公共机构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节能要求,制定具体的节能目标,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
第七条公共机构的节能目标应与本单位的发展规划相协调,合理安排节能任务。
第八条公共机构应通过技术改造、运行管理、行为倡导等多种方式,确保节能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公共机构应定期开展节能检查,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保证节能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三章节能措施第十条公共机构应采取有效的节能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节约用电:合理调整供电方案,优化用电结构,减少无效能耗。
(二)节约用水:加强用水管理,减少用水量,提高用水效率。
(三)节约用气:优化供气结构,提高燃气利用率,减少能源的浪费。
(四)节约用能:推广高效节能设备,提高设备的能效比,减少能源的消耗。
(五)改善建筑节能:加强建筑节能设计,提高建筑能源利用率,减少能耗。
(六)鼓励节约型经济:推行节能用地、节能材料、节能产品等经济措施。
第四章节能考核第十一条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应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节能目标的实现情况。
(二)节能措施的执行情况。
(三)节能经济效益的达成情况。
第十二条节能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激励或处罚。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节能设施和设备的运行情况。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章制度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政策,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共机构,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学校、医疗机构等所有公共服务场所。
公共机构应当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和实施节能工作计划,确保能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减排。
二、节能目标1.节约用电:稳定电压、优化用电结构、降低用电强度,提高用电效能,力争实现电力消耗单位GDP降低30%;2.节约用水:优化供水结构,减少漏水、浪费现象,降低用水强度,实现单位GDP用水量降低40%;3.节约用气:推广优质低耗气源,优化供气结构,提高气能利用率,降低燃气消耗强度,实现单位GDP用气量降低20%;4.节约用热:推广优质低耗供热设备,提高供热效率,降低热能消耗强度,实现单位GDP用热量降低25%。
三、节能工作组织1.公共机构应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机构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节能工作责任人担任秘书。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节能工作计划、领导、协调、监督和评估机构的节能工作。
2.人力资源部门应制定相应的人员管理制度,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和权限,统筹协调各部门的节能工作。
3.各部门应派出专人负责节能工作,制定年度节能计划、季度节能计划和月度节能计划,并将计划报送领导小组备案。
4.机构应定期召开节能工作例会,交流经验、总结工作,解决节能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四、能源管理1.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并实施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使用和消耗的监控机制,加强能源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追踪能源消耗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能源浪费和能源事故。
2.机构应定期进行能源检测和能源评估,发现能源问题和潜在威胁,并制定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3.机构应加强设备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能源消耗异常和设备故障,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能效。
五、行为规范1.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能源法律法规和机构相关制度,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拉乱接通信线、滥用电力设备等行为。
公共机构节能节材规章制度
公共机构节能节材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共机构,包括政府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公共机构应当依法遵守节能节材规章制度,履行节能责任,积极开展节能工作。
第四条公共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节能管理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节能活动,监督检查节能工作。
第五条公共机构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全员参与,形成节约型机构文化,创建良好的节能氛围。
第二章节能管理第六条公共机构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实施全面的节能措施。
第七条公共机构应当制定节能目标和计划,定期开展节能评估,对节能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八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对能源进行测算、监控和分析,掌握能源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
第九条公共机构应当进行能源节约技术改造,更新能源设备,提高设备利用率,降低能源消耗。
第十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员工节能意识,引导员工节约用电、用水、用气等。
第十一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奖惩机制,对节能工作成绩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节能规定的行为进行惩处。
第三章节材管理第十二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节材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各类材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第十三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材料采购管理,建立完善的采购制度,选择环保、节能、节材的产品。
第十四条公共机构应当推行绿色办公,减少纸张、塑料等无形材料的使用,提倡数字化办公,降低资源消耗。
第十五条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废弃物处理制度,对废旧物资实行分类处理,实现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六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材料管理,建立材料台账,对各类材料进行统一管理,防止资源浪费。
第四章督查检查第十七条公共机构应当定期开展节能节材检查,对节能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监察机构应当加强对公共机构的节能节材工作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管理工作制度(3篇)
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管理工作制度1. 目的和范围: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管理工作制度旨在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可持续发展。
2. 责任分工:各公共机构应设立节能减排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机构内的节能减排工作。
3. 能源审计:公共机构应每年进行一次能源审计,详细了解能源使用情况,并制定相应的节能措施和目标。
4. 节能措施:公共机构要制定节约用电、用水、用气等具体措施,鼓励员工节约用能,推广能源高效设备和技术,减少能源浪费。
5. 信息公开和宣传:公共机构要向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能源使用情况和减排成果,并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节能减排意识。
6. 合理配置资源:公共机构要合理配置资源,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物资消耗,优化办公环境,避免资源浪费。
7. 管理监督:公共机构要建立节能减排考核制度,对节能减排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并对落实不力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8. 创新技术应用:公共机构可积极引进新能源、新技术,推动智能化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9. 目标管理:公共机构要制定明确的节能减排目标和时间表,并定期评估目标的实现情况,及时调整措施。
10. 监测报告:公共机构要定期提交节能减排的监测报告,汇总能源使用情况和减排成果,接受上级机构或相关部门的监督和评估。
通过建立和执行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管理工作制度,可以有效推动公共机构的节能减排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管理工作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减排的政策和法规,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共机构的节能减排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共机构应当制定并实施节能减排计划,明确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和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
第四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六篇)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为发挥公共机构在节能和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节约能源资源,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建设节约型机关,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节约用电管理制度一、各单位、科室要加强对职工节约用电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科学知识,增强节约用电意识。
二、节约照明用电。
机关办公楼内外使用节能灯,自然采光条件较好的办公区域,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夜间楼内公共区域(含卫生间)尽量减少照明灯数量,确需开灯时,如间隔开灯能保证照明时不全部开。
会议室一律使用节能灯具。
办公区道路、院落照明、厕所安装自动控制开关。
下班、夜晚加班最后一个人离开办公室要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
三、节约办公设备用电。
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设置好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
加快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
新购买的用电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规定的能效标识。
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要及时关闭电源。
节约用水管理制度一、各科室、中心要加强对职工节约用水的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水的科学知识,增强节约用水意识。
二、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用毕水即关闭水龙头,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在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提示标志;有条件时,应推广感应式节水水龙头。
三、提倡循环用水,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
四、要经常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尤其要关注预埋管道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龙头损坏及时更换,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公务用车节油和维修管理制度一、公务用车的购置应选购节能、环保、小排量的经济型车辆。
二、严格执行国家《汽车报废标准》,对油耗高、车况差、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应逐步淘汰,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应予报废。
三、加强公车燃油管理,实行定车加油制度和定点维修制度。
四、运用各种宣传形式,进行节约用油宣传教育,提高对资源节约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节能责任心。
五、节假日除公务活动需动用的车辆外,其余公务车辆应入库封存停用。
六、驾驶人应遵守操作规程。
正确判断和处理汽车行驶过程中的各种情况,保持经济车速,严禁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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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里镇公共机构节能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第三条公共机构应当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止能源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四条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六条对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公共机构应当结合本单位用能特点和上一年度用能状况,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节能管理或者节能改造措施,保证节能目标的完成。
第八条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第九条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
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
第十条公共机构应当在能源消耗定额范围内使用能源,加强能源消耗支出管理;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的,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作出说明。
第十一条公共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第十二条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维修改造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
第十三条公共机构应当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
重点用能系统、设备的操作岗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四条公共机构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考虑其节能管理能力。
公共机构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物业服务合同,应当载明节能管理的目标和要求。
第十五条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应当进行能源审计和投资收益分析,明确节能指标,并在节能改造后采用计量方式对节能指标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
第十六条公共机构应当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及时关闭用电设备。
第十七条公共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改进空调运行管理。
第十八条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优化照明系统设计,改进电路控制方式,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用照明。
第十九条公共机构应当对网络机房、食堂、开水间、锅炉房等部位的用能情况实行重点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
第二十条公共机构的公务用车应当按照标准配备,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并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
第二十一条公共机构应当配合节能监督检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不得拒绝、阻碍。
第二十二条公共机构违反规定用能造成能源浪费的,由县节能办会同有关部门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公共机构应当及时予以落实。
否则,将予以相应处罚。
瑶里镇节能领导小组
200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