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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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的法院管辖权异议

起诉的法院管辖权异议

起诉的法院管辖权异议一、引言法律诉讼过程中,涉及到多个法院的管辖权问题时,当事人可能会提出法院管辖权异议。

这意味着当事人对法院的管辖权产生了争议,认为该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本文将就起诉的法院管辖权异议展开讨论,并阐述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例。

二、法院管辖权的基本概念法院管辖权是指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和限度。

它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授权,是法院依法审理案件的前提条件。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管辖权的确定与法院的级别、地域、案件性质等因素有关。

三、法院管辖权的主要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了法院管辖权的具体规定。

第十一条规定了法院的基本管辖权,包括一审普通民事案件的管辖权。

此外,根据第十二条的规定,特别程序案件、跨行政区划案件等特殊情况下的管辖权需要根据其他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2. 相关司法解释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一)》明确了一些具体的管辖划分标准,如居民住所地、侵权行为地、合同履行地等。

这些规定为法院管辖权的确定提供了具体的指引。

四、法院管辖权异议的提出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若对法院的管辖权产生异议,可以在适当的时间向法院提出。

通常情况下,异议应在答辩及提交证据的期限内提出,以确保争议能及时得到解决。

五、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处理1. 原审法院的处理方式原审法院将对管辖权异议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审查,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作出是否接受异议的决定。

如异议一经采纳,原审法院将撤销之前的案件受理决定,并移送相关的法院。

2. 上诉法院的审查若异议被驳回,当事人仍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法院将对原审法院做出的决定进行审查,并判决是否支持原判决。

六、实际案例分析1. 案例一:A与B签订的合同约定管辖权属于A所在地的法院。

B提起诉讼并选择了B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A对此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应该由A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法律案件管辖权异议(3篇)

法律案件管辖权异议(3篇)

第1篇一、引言管辖权异议是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它关系到案件的审理是否合法、公正。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管辖权提出的质疑。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管辖权异议的规定较为详细,本文将从管辖权异议的概念、种类、处理程序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管辖权异议的概念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管辖权提出的质疑。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管辖权异议可以包括对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异议。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旨在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合法的审理。

三、管辖权异议的种类1. 级别管辖异议级别管辖异议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级别的异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级别管辖异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当事人认为案件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异议;(2)当事人认为案件应由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异议;(3)当事人认为案件应由特定级别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异议。

2. 地域管辖异议地域管辖异议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地域的异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地域管辖异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当事人认为案件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异议;(2)当事人认为案件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异议;(3)当事人认为案件应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异议;(4)当事人认为案件应由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异议。

3. 专属管辖异议专属管辖异议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专属管辖的异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专属管辖异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当事人认为案件应由特定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异议;(2)当事人认为案件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异议。

四、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程序1. 提出异议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向受案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应当载明异议事项、理由和依据。

2. 审查与裁定受案人民法院在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1)当事人是否具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2)当事人提出的异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否充分、合法。

起诉的法院管辖权异议

起诉的法院管辖权异议

起诉的法院管辖权异议在起诉案件中,被告一方常常会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本文将深入探讨起诉的法院管辖权异议,并就该异议是否成立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管辖权的概念与重要性在诉讼中,法院的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某一特定案件进行审理的权限。

合理划定法院的管辖权不仅关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关系到司法秩序的正常运行。

因此,管辖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确保审判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管辖权异议的提出起诉的法院一旦被确定,被告方就有权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被告方通常会在作出答辩状或提交答辩意见时,提出管辖权异议。

异议的提出要确保以下两个前提:1.被告必须明确提出法院管辖权异议,如果在答辩状中未明确提出异议,则视为放弃此权利;2.被告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逾期将被认定为放弃。

三、管辖权异议的成立条件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核心条件是法院是否符合管辖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具体来说,异议成立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案件事实、性质与法律适用方面,与法院的管辖权不相符合;2.法院的管辖权确实属于可争议的范围。

四、管辖权异议的审理程序管辖权异议的审理程序按照不同的司法体系和立法规定而有所不同。

以我国为例,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管辖权异议分为两个阶段的审理程序:1.一审阶段,法庭在受理案件之初,负有审查管辖权的责任,对被告的异议进行审理;2.二审阶段,如果一审法院对管辖权异议未作出确认的决定,被告方可以在上诉时再次提出此异议。

五、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结果当被告方提出管辖权异议时,法院会就该异议进行审理,并最终作出处理结果。

根据异议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法院可能会做出以下几种处理结果:1.异议成立,法院撤销原先受案并将案件移交至另一符合管辖权的法院;2.异议不成立,法院维持原先受案决定,继续审理案件;3.异议部分成立,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和处理。

六、扩大管辖规则的适用在管辖权异议中,有时法院也会根据扩大管辖的规定,来适用相关的扩大管辖规则。

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规定热门城市:江岸区律师崇州市律师北流市律师萧县律师双桥区律师翠屏区律师江宁区律师大邑县律师我国是一个法制的国家,国家制定了形形色色的法律来规范公民的行为,来确保社会的稳定发展。

管辖权异议也是公民重要的权利。

那么▲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异议是如何规定的?下面小编帮大家整理了一下有关这方面的资料。

▲一、管辖权的含义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

法院要对案件具有管辖权,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法院对所涉案件具有“标的物管辖权”,即法院具有审理该类型的案件的权力,同时,法院还需对案件当事人具有“个人管辖权”,即法院具有对诉讼中涉及的当事人作出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裁决的权力。

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与级别管辖不同。

级别管辖从纵向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

地域管辖从横向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

▲二、管辖权异议的含义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3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管辖权异议制度的设置,在于监督法院行使管辖权的职权行为,以保证作为诉讼开端的管辖制度正常运作,使程序正义在诉讼中的各个环节得到实现。

▲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

《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

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管辖法院是原告自己选择的,应当推定其认可受诉法院的管辖权,否则,其不应向该法院起诉,即使其后来发现受诉法院无管辖权,也可以通过撤诉的方式来否定法院的管辖权,因此,原告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这一制度设置的目的在于监督法院行使管辖权的职权行为,保证诉讼管辖制度的正常运行,程序正义能够得到实现,而赋予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正是为了达到这一目标。

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法律规定及概念

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法律规定及概念

What we are most proud of is not that we never fall, but that we can get up every time we fall.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法律规定及概念《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来说,一个诉讼案件,究竟应该有哪个法院管辖,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但有时候又存在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问题,诉讼当事人往往想要选择一个有利于自己一方的法院,这时就出现了管辖权异议的问题。

什么是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管辖权异议概念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二、管辖权异议上诉的法律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和16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

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有两种,其一为驳回异议的裁定,其二为异议成立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裁定。

前者的当然主体是申请人,后者为申请人的相对方。

问题在于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申请人一方的共同诉讼人,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是否有上诉权。

实践中出现的情形是,在必要共同诉讼中,被告一方为数人,其中一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其他共同被告没有提,该异议被裁定驳回后,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共同被告对裁定不服提出上诉,上诉法院是否应当对其上诉进行审查呢?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处分原则,当事人对其享有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可行使也可放弃,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该处分行为法律就予以认可。

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没有行使管辖异议权,这是其对诉讼权利的处分,应当推定其放弃该权利。

法院对其他共同诉讼人提出的管辖异议作出裁定后,如果赋予没有提管辖异议的共同诉讼人享有上诉权,实质后果是令其再次取得在期间届满后丧失的管辖异议权,也即延长了其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间,这与设置诉讼时效期间的立法精神是不相符的。

行政诉讼法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诉讼法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是什么

⾏政诉讼法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是什么由于我国⾏政诉讼管辖权异议缺乏法律的规定,在很多⽅⾯是参照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进⾏的,如⾏政诉讼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客体等,当然,有⼀些地⽅⾏政诉讼管辖权异议是与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不同的。

店铺关于⾏政诉讼法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是什么相关知识如下。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国⾏政诉讼管辖权制度的规定总体⼈沿袭民事诉讼管辖权制度的内容。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认为受诉⼈民法院对已经受理的案件⽆管辖权,提出不服该受诉法院管辖的意见。

⼀、⾏政诉讼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我国《⾏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条第⼀款规定:“当事⼈提出管辖异议,应当在接到⼈民法院应诉通知之⽇起10⽇内以书⾯形式提出。

被告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异议。

⾄于原告和第三⼈是否有权提起管辖权异议,由于现⾏法律对有权提起管辖权异议的主体的规定并不明确,⽽学术界对管辖权异议的主体的理解也长期不能统⼀。

在司法实践中,⼈民法院对很多当事⼈的管辖权异议申请认定也不⼀。

所以,这个问题还有待法律的确定。

⼆、⾏政管辖权异议的客体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指当事⼈可以对何种类型的法院管辖提起异议,表⽰反对受诉法院对案件的管辖。

⾏政管辖权异议的客体⼀般是第⼀审⾏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权。

当事⼈只能对第⼀审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对第⼆审管辖权不得提出异议。

但对指定管辖裁定有异议的,不适⽤管辖权异议的规定。

三、⾏政诉讼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条件《⾏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条规定:“当事⼈提出管辖异议,应当在接到⼈民法院应诉通知之⽇起10⽇内以书⾯形式提出。

对当事⼈提出的管辖异议,⼈民法院应当进⾏审查。

异议成⽴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民法院;异议不成⽴的,裁定驳回。

”《管辖规定》第七条规定:“对指定管辖裁定有异议的,不适⽤管辖异议的规定。

”从这些规定看来,提出管辖权异议有以下⼏个条件:(⼀)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民法院受理后尚未对案件实体审理之前提出(⼆)⾏政诉讼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法定期间内以法定的形式提出(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应当是⾏政诉讼案件的当事⼈(四)管辖权异议只能向第⼀审⼈民法院提出四、补充(管辖权异议期限的相关法律)1、《民事诉讼法》第⼀百⼆⼗五条⼈民法院应当在⽴案之⽇起五⽇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起⼗五⽇内提出答辩状。

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3篇)

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管辖权异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提出质疑,认为该人民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要求将该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的行为。

管辖权异议是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关系到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效率。

本文将就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管辖权异议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规范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其中对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章节:(1)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包括管辖权原则。

(2)第二章管辖:对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等进行了规定。

(3)第十章案件受理和审判:对管辖权异议的提出、审查和处理程序进行了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具体解释,其中对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明确了管辖权异议的提出主体和时限。

(2)规定了管辖权异议的审查和处理程序。

(3)明确了当事人不服管辖权异议处理决定的上诉程序。

三、管辖权异议的类型1.地域管辖异议地域管辖异议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地域管辖权提出质疑,认为该人民法院对该案件没有地域管辖权。

地域管辖异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侵权行为地等与案件有关的地域不在受诉人民法院辖区内的。

(2)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侵权行为地等与案件有关的地域不在受诉人民法院辖区内的。

2.级别管辖异议级别管辖异议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级别管辖权提出质疑,认为该人民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级别管辖权。

级别管辖异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案件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但受诉人民法院受理的。

(2)案件应由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但受诉人民法院受理的。

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

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

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管辖权是指法院对特定案件的审理权限。

在司法实践中,当涉及跨地域、跨国界的案件时,管辖权的问题往往是较为复杂的。

当事人对涉案法院的管辖权有异议时,可以进行管辖权异议。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二)》。

接下来,本文将围绕这两部法律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法院的管辖权有异议时,可以在开庭前或者第一次开庭时提出。

需要注意的是,对一审法院的管辖权异议应在第一次开庭时提出,否则将被认定为放弃异议权。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应当立即组织辩论并作出裁决。

这一规定确保了当事人有机会在诉讼过程中就管辖权问题提出异议,并得到及时的处理。

其次,根据第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管辖权裁定不服,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后十五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这一规定保障了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定有异议时,可以继续向上级法院寻求司法救济。

在复议和上诉过程中,上级法院将重新审查原裁定,并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最终的裁决,从而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二)》第六十条的规定,对于涉及不同地区法院的管辖权异议,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裁决。

当事人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提出管辖权异议,或者通过上级法院移送给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将依法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并根据法律规定作出裁决。

这一规定确保了对于地域之间的管辖权问题,能够得到统一、权威的裁决,维护了法律的统一和权威性。

除了上述法律规定,我们还可以从相关判例中看到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规定,当事人对第一审法院的管辖权裁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同时申请中止审理。

当事人提出中止审理的申请后,第一审法院应当中止审理,并将异议及处理结果移送上级法院。

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是什么

As long as there are things you want to do and people you want to meet, don't think about the outcome, just runhard.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是什么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议。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议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议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限定的除外。

原被告双方的生活所在地如果不在同一个地方,还有就是户籍等多方面的因素都会导致很多的民事纠纷的管辖权问题产生争议。

尤其是被告方会认为原告方所提交的诉讼状的民事法庭根本就不具备对该案件的管辖权,所以接下来就详细的为大家介绍一下,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是什么?一、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规定是什么?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并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主张或者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

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

建设法治社会,法治政府要先行,队伍是关键。

用法治政府来推动社会法治化,这需要广大公职人员具有整体法治素养,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纪执法从业人员。

要用法治思维方式产生的公务言行孜孜引导群众,严谨地对待处置利益诉求个体或群体,不让他们产生任何与政策法规相左的歧意,引导他们搜索寻找与政策法规相符的理由和条件;对符合条件要及时办理兑现,坚决防止“不闹不解决”的被动行为,防止无理取闹不良发酵。

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

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

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管辖权异议是指诉讼参与人对法院行使管辖权提出质疑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当诉讼参与人认为法院在行使管辖权时存在问题时,可以通过提起管辖权异议来寻求合法合理的解决方式。

在中国法律中,对于管辖权异议有一系列的法律规定。

首先,在民事诉讼法中,对于管辖权异议有专门的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是否有管辖权,以及争议案件的管辖法院有异议时,可以自送达起诉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同时,法院对于管辖权异议应当及时审查并作出裁定,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其次,在刑事诉讼法中,对于管辖权异议也有相关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于自诉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是否有管辖权提出异议的,应当自诉讼开庭之日起三日内提出。

法院对于管辖权异议应当及时审查并作出裁定,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此外,在行政诉讼法、涉外民事诉讼法等其他相关法律中,也有对于管辖权异议的规定。

例如,《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于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对法院是否有管辖权,以及争议案件的管辖法院有异议时,可以自送达起诉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法院对于管辖权异议应当及时审查并作出裁定,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总的来说,不同的法律有不同的管辖权异议的规定,但基本上都是要求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并要求法院及时审查并作出裁定。

对于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

这些规定的出台,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司法程序的正当性和妥善性。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对于管辖权异议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但对于管辖权异议的提出应当符合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即合法、合理、及时、方便、公正。

诉讼参与人提起管辖权异议应当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并不得滥用管辖权异议程序,否则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综上所述,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在不同的法律中有所不同,但总的来说都要求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并要求法院及时审查并作出裁定。

如何在民事诉讼中提出管辖权异议

如何在民事诉讼中提出管辖权异议

如何在民事诉讼中提出管辖权异议在民事诉讼中,当一方认为法院对其所涉及的案件无管辖权时,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正确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程序和方法将直接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

本文将介绍在民事诉讼中如何提出管辖权异议。

一、管辖权异议的基本概念和法律依据在民事诉讼中,民事案件的审理必须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

如果当事人认为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条规定了法院的管辖权,明确了哪些法院在哪些情况下有管辖权;2.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了当事人对法院管辖权的异议程序和方法。

二、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程序和方法当一方认为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时,可以在开庭前或审理中提出管辖权异议。

下面是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基本程序和方法:1. 书面提出异议当事人应该书面或口头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然而,为了确保有效性和证据性,建议当事人尽量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在书面异议中,当事人应当详细说明其异议的理由和依据,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 异议的内容和理由提出管辖权异议时,当事人应当明确指出法院无管辖权的具体事实和理由。

例如,当事人可以指出法院地域管辖错误,或者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管辖权规则进行异议。

3. 提供证据支持当事人在提出异议时,有责任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证明文件,以证明其反对法院管辖权的合理性。

这些证据可以是法律规定的管辖权规则文件、相关的判例法、或者其他证据材料。

4. 异议审查和决定法院在接到管辖权异议后将进行审查和决定。

法院可能会通知对方当事人进行答辩。

经过审查后,法院将做出相应的决定,决定是否确认法院的管辖权。

5. 上诉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同意法院的管辖权决定,可以依法申请上诉,由上级法院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复审。

上级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情况最终确认相应的管辖权。

三、总结在民事诉讼中,提出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行使自己权益的一种方式。

在提出管辖权异议时,当事人应当准确把握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详细说明自己的异议理由和依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

起诉的法院管辖权异议

起诉的法院管辖权异议

起诉的法院管辖权异议【起诉的法院管辖权异议】案件:XXX v. XXX原告:XXX被告:XXX引言:起诉的法院管辖权是指原告提起诉讼时,对于所选择的法院是否具有适当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本文旨在讨论起诉的法院管辖权的异议,并探究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以加深对该问题的理解。

一、法院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法院管辖权是司法行为的前提,保证了审判活动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基于法治原则,法院管辖权的行使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1. 绝对管辖权原则根据绝对管辖权原则,法院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有关管辖权限制度,明确界定其管辖范围。

只有当法院明确规定具有管辖权时,才能受理相关案件。

1.2. 相对管辖权原则相对管辖权原则要求法院的管辖权应基于被告的居所地、合同约定、侵权行为地等因素来决定,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促使案件在合适的司法管辖范围内得到解决。

二、起诉的法院管辖权异议的法律依据当起诉一案后,被告对法院的管辖权产生异议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条款提出。

以下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2.1.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刑事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或者犯罪行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对法院的管辖权有异议时,可以在审判监督检察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2.2.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法院对本辖区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行使管辖权。

当被告对法院的管辖权有异议时,可以依法提起管辖权异议,并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裁定。

三、起诉的法院管辖权异议的司法实践在司法实践中,起诉的法院管辖权异议是常见的案件处理程序之一。

下面通过实例来说明:3.1. 案例一XXX与XXX之间发生商业争议,XXX向本地法院提起诉讼,而XXX主张该案应由其所在地法院管辖。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本地法院应立即停止审理,并将案件移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处理,以确定合适的管辖权。

3.2. 案例二在离婚案件中,原告与被告双方居住地不同,原告选择将起诉的法院设在自己的居住地,而被告提出异议认为应由其所在地法院审理。

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管辖权异议审查时间规定)

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管辖权异议审查时间规定)

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管辖权异议审查时间规定)【裁判要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即新民诉法第130条)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被告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且本案也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级别管辖或专属管辖的范围,故法院对被告所提管辖权异议不予审查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最高法民终694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宁夏远洲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医院东侧东方世纪城**商业楼。

法定代表人:刘军,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施海智,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程绍飞,北京曲和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宁夏河东综合工业园区华能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七里沟综合工业园区中央大道筹建处。

法定代表人:王春玲,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生虎,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贾金平,该公司副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南京金可尔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和会街**。

法定代表人:陈飞,该公司总经理。

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管辖权异议审查时间规定)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管辖权异议审查时间规定)委托诉讼代理人:沈保平,宁夏国信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金琳,宁夏国信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宁夏远洲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洲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宁夏河东综合工业园区华能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公司)、南京金可尔工贸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可尔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3)宁民初6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23年4月25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法律案件管辖权异议处理(3篇)

法律案件管辖权异议处理(3篇)

第1篇一、引言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和级别提出异议,认为案件不应由该法院受理或不应由该法院审理至终审。

管辖权异议是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法律案件管辖权异议的处理进行探讨。

二、管辖权异议的提起1. 提起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管辖权提出异议。

提起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 提起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管辖权异议。

3. 提起方式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人民法院,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

三、管辖权异议的处理1. 审查程序(1)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2)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是否具备提起管辖权异议的主体资格、提出异议的时间是否符合规定、提出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等。

2. 审查结果(1)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2)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成立,应当裁定驳回。

3. 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1)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裁定。

四、管辖权异议的适用范围1. 地域管辖权异议(1)当事人对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等因素确定管辖权。

(2)当事人对侵权纠纷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等因素确定管辖权。

2. 级别管辖权异议(1)当事人对级别管辖权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性质、争议金额等因素确定级别管辖。

(2)当事人对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可以裁定将案件提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管辖权异议有什么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管辖权异议有什么规定?

Life is a mirror. Whatever your heart is, your life will be like that.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管辖权异议有什么规定?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该负责审理案件的法院对自己的案件没有管辖权,从而提出异议的行为。

如果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申诉成功,那么法院会将其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管辖权异议有什么规定?将为您进行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年7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71次会议通过)为正确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依法维护诉讼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一)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二)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二条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

第三条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金额致使案件标的额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一条审查并作出裁定。

第四条上级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将其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由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作出裁定。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定。

管辖权异议法律意见书

管辖权异议法律意见书

管辖权异议法律意见书致:客户主题:管辖权异议法律意见书尊敬的客户,您在最近就一起案件的管辖权问题向本律师事务所征求意见。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我们分析后认为,您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是合理的,并且我们建议您在适当的时候提起管辖权异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被告可以对法院管辖权提出异议。

如果被告对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法院应当在开庭前决定管辖权的问题。

在您的案件中,原告起诉的地点与被告所在地不同,因此在管辖权方面存在异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民事诉讼一般应当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然而,根据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于不动产权利纠纷案件,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我们认为原告没有选择正确的起诉地点,应当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我们建议您尽快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您可以请求法院在开庭前决定管辖权问题,即在庭前提起管辖权异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法院应当审查管辖权的异议,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予以解决。

如果经过审查后,法院认定原告所选择的起诉地点是错误的,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至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管辖权异议案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管辖权异议的审理需要涉及事实的认定,法院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临时管辖和中止诉讼的规定,暂时中止诉讼,以便调解更多的证据和意见。

我们建议您尽早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受到更好的保护。

同时,我们也会继续跟进此案,为您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支持。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此致XXX律师事务所日期:。

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

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

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是诉讼程序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涉及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的保护。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什么是管辖权异议以及在何时提出。

同时,我们还将了解管辖权异议的影响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1. 管辖权异议的概念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对法院或仲裁庭管辖自己案件的能力提出质疑的行为。

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认为法院或仲裁庭对自己的案件没有管辖权或者管辖权不当。

这时,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在答辩前提出:当事人可以在接到起诉状或者其他文书后的一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根据不同的法域,具体的期限可能有所不同。

在美国联邦法院中,当事人通常在答辩之前15天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在答辩后提出: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在答辩后才发现法院或仲裁庭没有管辖权。

这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仲裁庭提交书面申请,提出管辖权异议。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通常需要在发现无管辖权的情况后尽快提出异议,以避免被视为默认接受法院或仲裁庭的管辖权。

3. 管辖权异议的影响管辖权异议的提出对诉讼程序和案件的进行会产生重大影响。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影响:•停止诉讼程序: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或仲裁庭会先就管辖权问题进行审查。

如果法院或仲裁庭确实没有管辖权,那么它会停止诉讼程序,将案件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庭处理。

•延迟审理:管辖权异议的审查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这可能导致整个诉讼程序的延迟。

当事人需要注意,在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同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决定权:管辖权异议的审查结果将决定案件的管辖问题,对双方当事人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当事人在提出管辖权异议时,需要慎重考虑自己的权益,并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和理由。

4. 法律规定管辖权异议的规定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可能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律规定:•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在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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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对法院对案件管辖权的行使提出质疑或异议的行为。

在我国,法律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将从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角度详细介绍我国对管辖权异议的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进行了具体规定。

1.管辖权的确定和修改(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对本辖区内地域的案件享有管辖权。

当事人对法院的管辖有异议时,可以在第一次开庭前提出,由法院依法作出决定。

同时,当事人可以在第一审庭审过程中,提出对管辖权的异议。

2.补正管辖权异议(第四十四条)
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在第一次开庭前没有提出,或者提出但未提供相应的证据,法院可以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补正,并在补正期限届满后做出决定。

3.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4.确定特别管辖权的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
对于特定类型的案件,如购销合同、运输合同、保险合同等,法律明确规定了特别管辖权,即该类案件只能由具有特别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出台了多个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

1.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对第三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法院应当按照本解释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

2.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百零四条规定,被告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参照适用本解释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

三、补充规定
除了以上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管辖权异议进行规定外,也有一些其他的相关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凡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或者台湾地区法院管辖的案件,人民法院不得受理,当事人可按照该规定的程序提出异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也规定了当事人对执行法院的管辖权可以提出异议。

综上所述,我国对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这些规定明确了当事人对法院对案件管辖权的异议提出的方式、时限以及相应的处理和裁定程序,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了诉讼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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